她不明白,什么叫他也这么认为。 “我至今仍在怀疑,当年我的那些话,是不是正好给了你远走高飞的理由。” 以琛的声音不高不低,却一字一字重若千斤地敲在她心头。 他怎么可以这样说?他居然这样说! 她清楚地记着那天的情形。她听了以玫的话,立刻去找他证实。以琛是不会骗她的,他说不是就不是,她绝对会相信他。可是如果他真的喜欢以玫呢,那怎么办… 去的路上她能想到的最坏的情况不过是以琛告诉她他也爱以玫,绝料不到迎接她的会是他厌恶的眼神,和刀锋般凌厉的话。 “走,我不想见到你!” “赵默笙,我但愿从来没有认识你!” 那样决绝的语气和神情,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心神俱裂。可如今他居然说,她,负他? “你这是什么意思?”默笙盯着自己的鞋子,低而清晰地问。 不断流动的人群中停伫的两人多少吸引了周围的目光,以琛拉过她走到僻静的地方,松开她,点起一支烟。 要怎么告诉她?如实? 不行。 他定定地开口:“那天,你父亲来找过我。” 瞥见她骇然的神色,俊颜浮起淡淡的讽笑。“没想到?呵!我也没想到,我的女朋友竟然是市长千金。” 默笙脸色蓦地发白。市长千金!市长千金!多讽刺的一个称呼! 她和以琛来自同一个地方——Y市。当年欢天喜地的把这个当作天大的缘分和巧合,如今却是天大的难堪。 如果他知道她是赵清源的女儿,那么他必定也知道… 默笙不稳地说:“我爸爸的事,你应该知道。” “是。”以琛点头。赵清源贪污受贿千万之巨,事迹败露于狱中自杀,举国震惊。 默笙闭眼,无所谓了。 “我爸爸、他对你说了什么?” 以琛垂眸,那天赵清源对他说的话还清晰在耳。“你是一个很优秀的年轻人,小笙很喜欢你,我也不想反对。如果你愿意和小笙一起去美国,我会帮你把一切都办好,签证房子学校都不用你担心…” 多么诱人的条件! 半晌,以琛沉沉地说:“我一个靠打工和奖学金度日的穷学生,你觉得他会说什么?” 默笙沉默,她了解她的父亲,没有利用价值没有背景的人他向来不屑一顾,她完全能想象出他对以琛说了多过分的话。否则,以以琛的冷静,怎么会对她发这么大的火。 “对不起。”真相竟然是这样的!长久以来的认知遭到彻底地颠覆,默笙思绪纷杂,只觉得翻江倒海一般的乱。 “你这个对不起是为谁说?为你自己,还是你父亲?如果是代你父亲说,那大可不必。”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薄弱地辩解:“我…当时并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不来问我?” 以琛的声音宛如从地狱中来的冷酷犀利,“你连问都没问就判了我的死刑,赵默笙,你猜猜我这几年有多恨你?” 恨? 默笙惊惶地后退一步,却逃不开他的掌控范围,双肩猛地被他抓紧,力道之大让她怀疑自己的骨头会不会被捏碎。 “我从来没有招惹你,你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既然招惹了,为什么半途而废?”这样绝望而愤怒的质问语气让默笙连“对不起”都说不出口了,只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不敢看他。 “我现在只想问你,”以琛渐渐平静,灼人的视线盯住她,“如果当时你知道这一切,你还会不会走?” 她还会不会走?默笙楞住,想不到他会问这种问题。 如果是七年前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不会”,毕竟当时在她来说,去美国真的单纯是为了逃避感情失败的痛苦。可是现在呢?现在她已经明白七年前的一切都是爸爸早已经策划好的一场逃亡,否则,签证怎么可能在几天内就办好?否则,美国的一切怎么会早已安排好?所有的事情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决定,她毫不怀疑当年就算她不想去,也会被押上飞机。 默笙低下头,“对不起。” 以琛明白了,倏地将她放开,眼中的失望和怒意简直可以将她生生凌迟。 良久他才勉强镇静地开口,“那现在呢?” 什么现在?默笙不解。 “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以琛有些僵硬地说。 外面的世界突然寂静,默笙惊愕地望着他,只听到自己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 “我不打算在这方面浪费太多时间,也没有兴趣去重新认识一个人经营一段感情,所以你最适合,不是吗?” 是吗?默笙怔怔地听着,一颗心渐渐下落。 因为认识,因为合适? 可是以琛,你真的认识眼前的这个赵默笙吗?这个她,有时候她自己都会觉得好陌生好陌生…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 她再没有力气去追逐一颗遥远的心,再不想拥有一份随时会覆灭的感情,那种整个世界在自己周围轰然崩塌的声音,她再不能承受第二次。 所以,以琛,“对不起。” 原谅我的懦弱。只是我没料到,原来竟连你都无法给我勇气了。 她竟然这么快就拒绝他。以琛定了定说:“你不用这么快回答我,你…” 他的话被默笙轻轻打断。“我结过婚了。” 话音猛然煞住,以琛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一字一字清晰无比地问:“你说什么?” 默笙盯着地上自己的影子,低低地说:“我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 以琛脸色冷冽阴沉,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可以把周围的空气都冻住,他恶狠狠地瞪着她,仿佛随时会伸出手把她掐死。 久久,她才听到他冰寒透顶的声音。“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日子一成不变地滑过去,这天默笙在杂志社的布告栏上看到国庆放假通知时,才发现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到了九月底。 整个夏天就这么过去了。 越接近十一,杂志社里的气氛越放松,三十号快要下班的时候小红过来问默笙:“阿笙,国庆七天你怎么安排的?” “还没想过。”默笙正整理着桌上的照片。 “居然没想过,我从五一就开始盼着十一了。” 被她夸张的表情惹笑了一下,默笙随口问:“今年怎么放这么长时间?” “年年都这样啊。”小红略微奇怪地说,随即了然。“哦,你在国外太久了大概不知道,七天长假实行好几年了,发展旅游业嘛。今年我打算去凤凰古城哦,你要不要一起来?” 看她一脸甜蜜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是和那位医生先生一起去的,默笙侧首一笑:“要我全程随行帮你们拍情侣照吗?我收费很高的。” “哎呀!你讨厌!”小红极卡通地掩面羞羞答答了一阵,放下手却发现刚刚还和她说笑着的默笙又陷入沉默中去了,恍恍惚惚的表情。 小红推了她一下。“阿笙,你怎么啦?最近有点怪怪的。” “嗯?哦,没有啊。”默笙回神,“突然多出来这么多天,在想干什么。” 下班后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好。街道上明显热闹了很多,商铺都焕然一新的样子,默笙沿着漂亮的橱窗漫步,偶尔停下来买点小吃,然后继续漫无目的地前行。 直到看到熟悉的古朴校门,默笙才发现自己竟然走到了C大来了,自己也吓了一跳,从工作的地方到这里,大概半个城市都被她走过来了。 学校门口应该比平时热闹很多,到处都是背着行李的学生,脸上带着简单快乐的笑容。默笙想起自己当学生的时候,也往往因为放假开心兴奋很久,现在想来,真是恍然若梦。 双手插在衣兜里,漫步在学校的林荫大道上,默笙的心情没有像上次和以琛一起来时那样起伏不定,只是平静之余更觉惘然。自己的人生好像从走出这个学校就开始错了,然而事到如今,又要怎样走下去才是对的? “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以琛低沉的声音又一次在脑海里响起,默笙停住脚步,闭上眼,等心里的抽痛过去。 回到他身边,曾经想像过无数次的情景。在国外的时候,常常一个走神,就会开始幻想和以琛重逢,幻想两个人幸福地在一起。那是她漫长孤单的日子里唯一的慰籍,唯一的快乐,她所有的坚强和坚持都源于这种幸福的想象。然而,回国后,当以琛以一种理性而冰冷的态度要把她的幻想变成现实时,她却退缩了。 他和她,都不再是她记忆中那个单纯的少年少女,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 不知不觉又走到了操场边,塑胶跑道上不少人在慢跑。 不知道现在她八百米要跑多久? 默笙矮身穿过栏杆,站在跑道上,踮起脚划出一条起跑线,默念“一二三”,用考八百米的速度冲了出去。 闭着眼睛,穿梭夜风,跑到终点。 “四分二十五秒,太慢了。”头被人敲一下。 “比昨天还慢。”她郁闷地嘀咕,然后抬头两眼发光地看着他,“以琛,不如考试的时候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恨快!” 被他瞪了一眼后默笙有点不被欣赏的沮丧,明明是个好主意嘛,“要不在我眼前吊着你的照片…” “赵默笙,你知不知羞!”以琛终于忍不住开口训她,耳朵却悄悄地爬上微红。 … 微笑着,睁开眼睛,终点线上空荡荡的。 突如其来的钝痛袭上她心头,细节越清晰,钝痛越明显,眼泪先是一颗一颗地毫无预兆地落下,然后渐渐不能自抑,默笙坐在地上,埋首放声痛哭。 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 火车的终点站是Y市。 昨晚从C大回来后,默笙很早就睡了。第二天早上四点多就醒了,怎么也睡不着,睁眼看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呆,起身收拾了一下,就去了火车站。 这是她回国后第一次回Y市。 火车正点到达Y市的时间是中午11点,Y市正下着雨,比A城要凉许多,冷风吹过来让人一阵瑟缩。 站在火车站的台阶上,手指拢了拢单薄的衣服,默笙抬眼望着这个养大她的城市,心底茫茫然而又似悲似喜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就叫近乡情怯。 “小姐来旅游啊,要不要住宿,全市最低价。” “小姐要不要导游啊,国庆便宜优惠…” 穿过广场的时候遇到不少拉生意的人,也许她脸上探寻的神色让她看起来不像本地人,反而像个陌生的游客吧,默笙心底微微苦涩地自嘲。 好在公车站的位置没变,公车路线也没有变,轻易地就找到了。 好像有人说过,要真正了解一个城市,只要你多坐几遍公车,因为它会带你经过这个城市所有蕴含生机的地方。默笙看着车窗外的行人车辆街道商店,细雨蒙蒙中这个江南小城模糊不清,一如她现在的心情。 “清河新村到了,到站的乘客请准备下车。” 跳下车,一片老房子出现在眼前。算起来清河新村也有十几年历史了,默笙就在这里一点一点的懵懵懂懂地长大。从来没想过有一天,站在熟悉的楼下,自己的心里竟满是物是人非的凄凉。 这次回来,是找母亲。默笙和她已经有七年多没联系了,不知道她还住不住在这里。 外面的雨下得大起来,默笙湿淋淋地冲进楼道,敲门,一直没人来开。 出门了吗?还是已经搬走? 在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没人回来。身上的衣服湿湿地贴在身上,脚趾头已经冻得冰凉。 默笙突然想起小时候好像也有这么一次,淋着雨从学校跑回来,家里又没人在,她在门口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等到爸爸提着公文包回来。 还记得爸爸当时心疼极了的样子呢,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连声地说:“爸爸不好,爸爸不好,小笙打爸爸屁股吧!” 中年得女的爸爸只要和她在一起,就像个老顽童,带着她四处恶作剧,完全没有赵市长的半点威风,只是他实在太忙,能抽出给女儿的时间实在有限。默笙小时候的同学有不少羡慕默笙的爸爸做官,那时候的小小默笙却在作文里写:我的愿望就是爸爸每天准时下班,每天没有叔叔到我家来找爸爸说话。 但是只要有时间,做官的爸爸就会把默笙宠上天,完全不像妈妈…记忆里,妈妈一直是冷冷清清的样子,对她这个女儿都鲜有笑容… “小笙!” 惊讶的呼声把默笙从回忆中惊起。“黄阿姨。” 站在眼前的中年妇女是默笙家的邻居,她丈夫是父亲原来市政府的同事,和他家来往算是密切。 “小笙,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快进来快进来,看你淋成什么样子了。”黄阿姨一边开门一边招呼她。 用毛巾擦过以后总算舒服了很多,默笙有些不安地开口,“黄阿姨,我妈妈还住在这里吗?” “还在这里,不然能去哪里呢,你这孩子,出去这么多年音信都没一个,留你妈妈一个人在这里。” 不是她不想给音讯啊,默笙有些黯然。七年前,她在国外刚刚得知父亲的死讯的时候,立刻打电话回家,妈妈却无比平静地对她说:“你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来了,也不要回国,你父亲毁了我半辈子,我现在终于能安静的生活,不想再见到任何有关他的东西。” 然后就挂了电话,后来拨电话,竟然已经是空号。再后来,又从父亲在美国的老同学李叔叔那儿了解到了一些她至今不敢相信的隐情… 默笙没有回答黄阿姨的埋怨,“妈妈身体好吗?” “身体没听说什么不好的,你回来得不巧,她今天刚刚跟着我们小区组织的旅游团出去了,五天才回来。你先在黄阿姨这住下吧。” 出去旅游了?默笙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答案。看来她真的过得很好,默笙垂眸,轻轻笑了一下,站起来说:“黄阿姨,我要走了。” “不等你妈妈回来了?”黄阿姨惊异地说。 “不等了,其实我只是想来看看她过得好不好,然后,有一些事情想问她。”默笙顿了一顿,“现在我已经知道她过得不错,那些事情,我也突然不想问了。” 结局已经如此,原因已经不再重要了。 “黄阿姨,谢谢你。请不要说我来过了。” 临走的时候问黄阿姨要了父亲公墓的地址,金鸡山A区157座,好像住宅地址一样的牌号。 不是清明这样拜祭的时节,金鸡山上几乎没有人,默笙坐在父亲的墓碑旁,头靠在碑上,就像父亲在世的时候父女俩聊天的姿势。 默笙现在也在和爸爸聊天:“爸爸,这么久才来看你,你不会怪我吧?其实我一直不想回来…” “我可能太懦弱了,接受不了。为什么明明我走的时候还是一个人,现在却是一块碑?” “我老觉得,只要我不回国,你就还活着似的,我还记得我上飞机前你给我买的芝士饼干…那时候你骗我说让我去美国看看好不好,不好再回来,可是我觉得一点都不好,却回不来…” 公墓照片上和默笙有几分相似的年青人自始至终亲切地微笑着,默笙抓着衣袖擦了擦照片:“爸爸,这张照片还是你大学时候的吧?别以为用这么年轻的照片,就可以冒充年轻鬼。” 山间笼罩着薄薄的雨雾,四周寂静得仿佛世间再没有声音,默笙敲了敲墓碑,“爸爸你都不理我。” 沉默良久,默笙的眼睛渐渐变得像山间的雾一样朦胧。“爸爸,他说,嗯,就是何以琛,你还记得吧,他说我们可以重新在一起…你觉得好吗?” 自然没人回答,过了一会,默笙低声喃喃自语:“其实我也觉得不大好,他那么优秀,一直都有很多人喜欢,他可以找到更好的人。我们分开那么多年,之间有那么多陌生,重新在一起的话,只会矛盾重重,他很快就会对我失望透顶,他以前就经常对我失望…到时候如果再分手,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现在这样子,起码我已经习惯了…” 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不知过了多久,默笙轻轻地说:“我什么都很好,你不要担心我…我要走了,爸爸。” 下山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在山脚回望那快要消失在夜色与薄雾中的山头,仿佛已经是两个世界。 回到城里天已经黑了,默笙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看来只能明天再走了。到市区连问了几家旅舍,都回答说已经客满,最后找了家市中心价格昂贵的酒店住下来,洗好澡烘干衣服,睡觉还太早,便起身下楼。 酒店一出去就是Y市最繁华的贞观路。Y市山青水秀,也是小有名气的旅游城市,此时贞观路上的游客还不少,默笙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在Y市见到以琛,就是在这条繁华的路上。 那时候他们已经是男女朋友,然而大一寒假放假回家的时候,以琛却怎么都不肯给她家里的电话号码,她当时又委屈又难过,哪有女朋友连男朋友家里的电话号码都不知道的?分手前在火车站软磨硬泡失败后,默笙气呼呼地掉头就跑。 可没跑几步就后悔了,气什么呢,也许再耍赖一下,以琛就心软了呢。可是回头看看,火车站前已经没有以琛的身影了。 回到家就开始闷闷不乐,东西没心思吃,电视看了也不知道在放什么,后来不知怎么异想天开,开始每天跑上街,想着也许会遇到以琛。 然后,竟然真的遇到了。 那是年后的一天,天空飘着小雪,他和彼时尚不认识的以玫在马路对面走过,她那时根本反应不过来了,竟然真的遇到了,其实没抱什么希望的,这个城市有那么多人…下一刻她已经飞快地冲过马路,扑上去抱住他… 好像就是在这棵树下,那个戴着毛茸茸白帽子的女孩,抱着那个因路人暧昧目光而尴尬的少年,兴奋地大叫:“以琛,我就知道会遇到你的。我就知道!” 默笙闭了闭眼睛。 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 她着了魔似的拿出相机,向那其实空无一人的地方,按下快门。 洗出来的照片上是空旷的马路,无人走过,一片空白。 节后上班,默笙的工作更加忙碌起来。 只有小红很闲,她一个栏目刚刚结束,正在空窗期,每天在默笙办公室闲晃,操心她的终身大事。 “阿笙,你不能再这样虚度下去了,要知道时间就是青春美貌,你现在找个男人那叫拯救社会,再过两年出去就是残害男同胞,而且…”小红神秘兮兮地附耳,“现在比较符合生理规律哎,阿笙,你晚上难道不想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入眠?” “小红你…昨天又做那种梦了?” “偶尔嘛!”假装很害羞,脸红低头,摇晃身体,过了一会她严肃起来:“阿笙,你现在总算正常了,前段时间好像男人被抢了一样。” 经典的小红式比喻,默笙好笑。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和同事嘻嘻哈哈,别人以为你很开心,渐渐的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的确很开心。 不想和她说这个,默笙看看墙壁上的钟,已经十点了,“走了,去开会。” 今天的会议是季度大会。 默笙所在的杂志社规模很大,旗下除了“秀色”这本知名女性杂志,还发行一份生活周刊,不然也聘不起两个摄影师。 “秀色”在女性杂志市场上属于老牌杂志了,销量一直是同类杂志中第一,上一季度的销售量虽然仍然保持在第一位,市场占有率却在逐月递减。 主编正面评价了上一季度的各部门的工作后讲到正题,主要是新增栏目的事情。 “我们的杂志要出位,就要有与众不同的东西。现在市面上同类型的杂志那么多,大部分内容都在重复,美容时尚美食感情生活,除了这些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 主编环顾众人,又说:“或者这样问,吸引女人的还有什么?” “我知道。”小红举手发言,“男人。” 大家立刻笑起来。 主编却很严肃地点头,“行红虽然平时看起来很粗线条,触觉却很灵敏。”主编不再卖关子,打开幻灯片,主题赫然是“精英男人”四个字。 底下开始窃窃私语。 “我们是女性杂志吧,拿男人做专题会不会太奇怪了?”同事中有人提出疑问。 “异性相吸的道理大家都懂吧,男人的杂志都知道用女人做封面,那么女人的杂志为什么不能写男人。”主编反问。 等大家讨论了一会,主编说:“无论如何,市场才是唯一的真理。所以我们暂时决定做四期,以后看读者的反响再看要不要继续做下去,大家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出来。” “那人选呢?” “人选我先试着划了四个,你们有异议可以提出。”主编点一下鼠标,白色的幕布上依次出现了四张年轻男子的照片。“我们的人选并不是那些可望不可及的世家公子钻石王老五,而是各行各业的精英,有一定知名度,年轻,优秀,最关键是要英俊未婚。” “那个是不是刚刚得奖的建筑师?” “对对,左边那个好像也很熟悉。” 众人指指点点,默笙的眼睛一下子被右上角的那个侧影定住了。怎么会是他? “咦,右边上面那个是不是‘法律时间’的特邀主持人,那个何以琛律师。” “就是他。”主编点头,“看省台的人应该都知道,他是特邀主持人之一,这个节目收视率相当不错。” “我建议把他放在第一期做。”资深的李编提出建议,“他在电视上亮过相,知名度比较高,容易一炮打响。” “对,最近本省曝光率很高的一个经济大案好像就是他打赢的,很有卖点。”立刻有人附和。 “我看名气倒不是重点,关键是他的外型比其他三个要出色得多,应该会吸引一票女读者的目光。” 主编点头,“我也是这样想。” “靠,有这么牛吗?”默笙听到坐在她身后的新来的大学生小许低声嘀咕。 “你小子嫉妒了吧。”坐他旁边的黄编辑笑道,“嫉妒也没用,人家一个小时赚的说不定比我们一个月还多,我有个朋友也在政法线上,据说这个律师,一个案子,抽的比例这么多。”黄编伸出两根手指。 小许吃惊的猜:“二万?” 摇头。 “难道二十万?” 黄编嗤笑。“再乘以十。” 倒吸口冷气,小许不做声了。 栏目基本上已经确定,现在关键是谁负责的问题,主编环视会议室:“谁想接这个新专题?” 会议室里沉默着,大家都有点跃跃欲试,但是又都有点犹疑,一时间没人出声。 “我接。” 随着干脆果断的声音站起的女子是杂志社里有名的冷面美人陶忆静,美丽的面容上是一派自信,她清晰地陈述着自己的意愿:“主编,我想做这个专题。我手边的工作已经快到尾声,有精力全力以赴。另外,我还有一个优势,我是C大毕业,何以琛律师和康加年建筑师也都是C大毕业,我相信我们之间会有共同话题。而且,我和何以琛律师还有过一面之缘…” 一面之缘?默笙抬头,恰好看到向来冷面的冰美人脸上罕见地爬过一丝红晕,不由一阵失神,心底竟涌起一股酸涩。 “C大毕业了不起啊。”坐在默笙旁边的梅姐立刻不满地嘀咕,她和陶忆静向来不合,此刻正怂恿着小红:“小红你干嘛不接?干嘛让这种人出风头?” 许是过于清高又风头太盛的缘故,陶忆静在杂志社的人缘并不好,不少老同事有意无意地孤立着她。小红和默笙向来不掺和在里面,此刻小红也只是玩笑着推辞:“不行,接了这个我男朋友非怀疑我要出墙不可。”瞄了瞄帅哥照片,“咦,为什么我觉得那个何帅哥很眼熟?默笙,你有没有觉得?” 默笙勉强笑了笑:“天下帅哥你都眼熟。” 说话间主编已经定了陶忆静,“忆静,那这个我就交给你了,相信你会圆满完成的。哈哈,不知道这算不算美人计。”主编开起玩笑。 众人哄笑起来,有男同事调侃:“要是我们陶美人能把人家律师搞定了,说不定我们杂志社以后可以省下一笔律师费了。” “阿笙…阿笙?”主编叫她。 “啊,什么?” “这个专题摄影部分比较轻松,你抽出点时间,尽量配合忆静。” 默笙怔一下,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拒绝,只好先点头答应下来,打算以后私下和老白换。 她,大概不适合出现在他面前。 目前默笙和陶忆静工作有交叉的地方是一个叫“白领公寓”的栏目,从介绍单身白领的居住环境入手讲述单身白领的生活概念,默笙负责摄影,陶忆静负责文字。这天上午工作告一段落以后,陶忆静说:“午饭一起吃吧,不过我约了个朋友,你不介意吧?” “你有朋友,我还是先回去吧。”默笙有点为难。 “没关系的,你单独回去我们车费不好报销。” 陶忆静这么说,默笙也只好点头。 到了餐馆才知道陶忆静约的人叫葛丽,是法律时间的女主持人。 “师姐,这是我同事赵默笙,是摄影师,这次采访她负责摄影部分。阿笙,这是我在C大新闻系的师姐葛丽,现在是法律时间的主持人。” “你好。”葛丽优雅地点头致意。 “你好。”默笙回礼,有想离开的冲动,这个世界真是小。 葛丽是那种典型的白领丽人,穿着时尚,举止大方,说话的时候总带着主持人式的亲和笑容,闲聊两句进入正题:“忆静,你说你们杂志要采访何以琛?” 陶忆静点头,“是的,师姐,你能不能居中牵下线?” “牵线?哪用我牵线,你们不是认识吗?” “不过是几年前一起主持过一场迎新晚会而已,后来他就毕业了,现在他恐怕连我名字都不记得了。”她眼中闪过一丝失落,默笙看着她怅怅的神色,心里一动。 “这可说不定,美人总叫人印象深刻啊。”葛丽促狭地说。 “师姐!”陶忆静嗔道。“你帮不帮!” “帮,帮。”葛丽还是笑得暧昧,“不过何以琛还没有女朋友,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肥水不流外人田,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金龟婿,而且人品实在没话说,师姐打包票。” “师姐!你别在我同事面前胡说八道!” “好,不说了。”葛丽这才想起一边还有人在,“赵小姐别见怪,我们一直这么开玩笑的。” “啊,没事。”默笙浅浅笑了一下,低头搅着咖啡。 “忆静,你们杂志社怎么想起做这个?” “师姐,如果杂志上介绍一个名牌大学毕业,事业有成,外表英俊的青年才俊,你会不会买来看看?” “买,瞒着老公买。”葛丽捧场,“不过忆静,以何以琛的性格来说,他大概不愿意出现在一本女性杂志上。你不知道,当初请他来做特邀主持,我费了多大的劲。”说到这里她突然顿了一下,有点犹疑,“不过也不一定,也许…他愿意站在一个显眼的地方。”她不确定地说。 默笙搅拌着咖啡的手突然一顿,陶忆静看了她一眼,问葛丽:“师姐,你当初怎么说服他的?” “当初啊…” 葛丽想起两年前她初次见到那个刚刚在律师界闯出名堂的校友,向他提出合作意向时,那个年轻律师一向冷静的表情好像有点恍惚和神不守舍,依稀仿佛听到他说,“这算不算站在了显眼的地方?” 后来又一次,让她感觉到也许这个年轻的律师并不像别人说的那样内敛而低调,那是有一次他问她收视率如何,她轻松地告诉他在同类节目中相当高的数字。 然后她听到他低声的自语,“那就是很多人看到…” “是啊,很多人看到呢。”当时她这么重复着,现在想来,这位律师也许也喜欢公众关注吧? “也许他会同意,我帮你说说看。”最后葛丽这么说。 吃饭的地方不能打车,要穿过一个广场。这个时候广场上的人流最多,很多厂家在广场上搭台促销。 陶忆静发现默笙越走越慢,忍不住催促,“快点走吧,快要上班了。” “哦。” 看她眼神有点飘忽,陶忆静忍不住问,“你在想什么?” “啊?”像是被她惊醒,默笙的语气有点低落,“没什么,想起以前和他…一个同学在这里走散了,我找了很久才找到他。我就跟他说,要是再找不到他我就要爬到展示台上去了。” “为什么?” “他也这么问。”默笙黯然地一笑,“我说,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以琛在电视上露面,是希望她看到去找他吗?这次,换他站在显眼的地方? 或者,她又在自作多情了? “你喜欢的人?”陶忆静问。 默笙没回答,良久陶忆静听到她好像说:“…很喜欢的人。” 第五章 回首 接下来几天默笙连续出外景,没再过问采访的事情,已经和老白说好换个CASE,应该不关她的事了。 这天拍摄完成的比较顺利,默笙早早地回到杂志社。在洗手间洗手的时候被阿梅和几个女同事拉住八卦。 “阿笙,你那个精英男人的专访可能不要做了。” “怎么?” “陶忆静连人家的面都没见到,就被拒绝了。真是笑死人了,当初她说得多满,现在丢脸了。”阿梅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幸灾乐祸。 “是啊,听说她打电话到事务所,都是助手接的,借口说何律师病了。” “病了?”默笙本来要出去了,闻言停下脚步,“是真的吗?” “肯定是假的啦,昨天我还看到人家上节目了。” 这类节目一般都是提前录制的,以琛,他会不会真的病了? 坐在办公室还是不安,一会又自己嘲笑自己,赵默笙,你现在凭什么去关心他?已经轮不到你了。 “阿笙,电话!”老白把电话转给她,“好像早上已经打过两个来了。” “嗯,我接了。”默笙拿起电话:“喂,你好。” “赵默笙吗?”电话彼端传来男子温和的声音,“我是向恒。” 和向恒约的地方是城东一家叫寂静人间的咖啡馆。 略略寒暄后,向恒说:“找你可真不容易,幸好以琛提过一次你在杂志社当摄影师。” 看见默笙愕然地看着他,向恒一笑:“你这是什么表情,以琛提到你很奇怪吗?”以琛的确什么都不会说,但有老袁这个中年八卦妇男在,还是可以挖到点边角料。 侍者上前递上餐单。 点了饮料,向恒进入正题:“你大概很奇怪我找你出来。” 的确很奇怪,眼前俊雅斯文的男子默笙虽然认识,却并无深交。很长一段时间她对他的印象都只是“以琛的一个舍友”,连名字都弄不太清楚。直到有一次她跟着他们宿舍的人去吃火锅,那次是规定要携伴参加的,结果只有向恒一个人落单,有一个人调侃他说:“向恒,连何以琛都被人搞定了,你这个单身贵族还要当到什么时候?” 向恒叹气说:“你说的轻松,叫我去哪里找一个勇往直前百折不挠的赵默笙来搞定我?”话语中戏谑味十足。 偏偏以琛还凑一脚,很头痛地说:“你要的话送给你好了,正好让我清静清静。” 当时她在一旁真是无辜极了,什么话都没说都会祸从天降,这帮法学院的人啊,说话一个比一个损。 不过从此记住向恒。 见默笙有点恍惚,向恒突兀地开口:“其实我一直想不通,大学的时候为什么你会成为以琛的女朋友。你应该知道,那时候喜欢以琛的女生很多,比你漂亮聪明优秀的大有人在。” 默笙不知道他这时为什么突然提起从前,只是闭口不言,听他说下去。 他一副追忆的神态。“那时候我们宿舍的娱乐之一就是赌哪个女生最后能搞定以琛,有天晚上熄灯后又吵吵闹闹赌起来,有人赌的是我们系的系花,有人赌和以琛一起参加辩论赛的才女,我赌的好像是外语系的一个女生。” 他笑笑,想起年少轻狂。“以琛对我们这种活动向来持‘三不’政策,不赞成不理会不参与,看他的书睡他的觉随我们闹,可是那次他却在我们纷纷下注后突然说——‘我赌赵默笙’。”向恒看着她,“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 所以后来才会有人传她是他的女朋友吧,这些以琛从来没提起过。 “你可以想象我们对你有多好奇,后来见到你就更惊讶了。以琛一直有一种超乎年龄的沉稳和冷静,在我们的印象里他的女朋友也应该是成熟懂事的,而你,”向恒含蓄地说,“完全出乎我们的预料。” “老实说,我开始并不看好你们,可是以琛却渐渐像个正常的二十岁大男生,他时常会被你气得跳脚,也会一时高兴就任我们差遣把一个宿舍的衣服都洗掉。唔,就是他生日那次…” 这种事会发生在以琛身上?多不可思议。 他生日那天,她跑遍了全城都没有买到满意的生日礼物,结果只能晚上十点多钟累得惨兮兮地出现在他宿舍楼下,两手空空地对他说生日快乐。 以琛板着脸问她:“你今天跑到哪里去了?礼物呢?” 她自然拿不出来,以琛凶凶地瞪了她半天,最后挫败地说:“算了!你闭上眼睛。” 她闭上眼睛,然后他低头吻了她,那是他们的初吻。 她还记得当时她睁开眼睛后傻乎乎对他说:“以琛,今天又不是我过生日。” 咖啡在杯子里微微晃动,“叮”的一声回到桌上。 这个人为什么要提那么多以前的事呢?不要说了行吗? “你说的我要知道的事情就是这些?”她打断他。 向恒打住,脸上说不出是什么神情,半晌他看着她缓缓摇头说:“赵默笙,你真的心狠。” 是啊,她对谁都心狠。 向恒不再多话,掏出纸笔写了两行字递给她。默笙接过,上面写着一家医院的名字和病房号。 这是什么? “以他那种工作方式,英年早逝都不奇怪,何况是‘小小’的胃出血。”向恒向来温和的声音冷凝,“我把医院的地址给你,去不去是你的事。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赵默笙!”他的语气饱含谴责,“人不能太自私!” 他说完结账走人,默笙坐着,被这个消息镇住了。纸片在手里紧紧地捏成一团,不长的指甲掐进肉里也是极疼,她却完全没意识到要松开。胃出血,医院,以琛…因为她吗?竟是因为她? 咖啡已经是冰凉,默笙推开咖啡馆的门,外面不知何时开始飘起雨。这个时候怎么可以下雨呢?尤其这雨竟淅淅沥沥的没个断绝。 居然轻易地就打到车,司机是个热情过头的人,听了她的目的地以后就开始不断地发问。 “小姐,是不是你朋友病了?” “小姐,你在念书还是在工作了?” “小姐…” “小姐…” 默笙“嗯”“哦”的回答,眼睛看着窗外。司机的每句话都从她耳边过,却没有一句她听个明白。外面的景物一样样的从她眼前掠过,却不知道看到了什么。一路上居然没有红灯,那么快地就到了医院,那么轻易地就找到了以琛的病房。只是站在门前,那手却有千斤重,怎么也举不起来去敲那个门。 可是要走吗?那脚也有千斤重,怎么也移不开一步。 有那么一刹那,她竟觉得会这么永远下去,不敢靠近,又舍不得离开,于是宇宙洪荒,海枯石烂,她永远站在他的门外。 可是怎么会有永远呢?该来的总要来,怎么躲也躲不掉。门从里面被拉开,她来不及闪避,直直地对上那人。 以玫。 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比如说以玫和她。 默笙后来总在想,这个温婉如水又清丽如诗的女孩子那时是用怎样一种心情听她所爱的男子向别人介绍“这是我妹妹”的?当初她皮厚兮兮对她自我介绍说“我是你哥哥的女朋友”而以琛没有反驳时,她又是怎样的一种痛彻心肺? 如今她看到她,居然对她温柔一笑时,那笑里面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酸楚? 哎!以玫以玫,好久不见。 “默笙,终于又见到你了。” 是啊,终于。 “你来看以琛吗?”以玫问,“他刚刚睡着,如果你有空能不能陪我去趟他家?我要去帮他拿些生活用品。” 默笙犹豫了一下,点头。“好。” “他…没事吧?” “没事。医生说只要多休息,注意饮食就好。” “那就好。”默笙低声说。 一路上絮絮叨叨,不过是一些近况。以玫说:“我本来早就要找你的,却被公司突然外调,忙得晕头转向,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以琛却突然病了。哎,我总算体会到职业女性的痛苦了。” 默笙说,“我怎么也没想到你居然会成为一个女强人。” “你不也是?那时候老不务正业拿个相机乱拍东西,没想到会成为一个摄影师。” 默笙笑起来。“我现在还是在乱拍。” 以玫失笑,“你老板要是听到你这样说一定会气死…到了,就在这里。”她停下脚步,拿出钥匙开门,默笙脚步顿了一下,跟着她走进去。 以琛的家位于城西高级住宅区内的十二楼,房子很大,只是看起来空空的,一件多余的东西都没有,只有茶几上几本未合上的杂志才让这个房子看起来像有人居住。 “这几年大家都忙,偶尔才聚聚。”以玫边收拾东西边说,打开冰箱,她无奈地摇头,“果然什么都没有,他大概是天底下最不会照顾自己的人,上次我来居然看到他在吃泡面,忍无可忍的拉他去超市,没想到却遇见你。” 以琛一直是这样的,默笙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永远有比吃更重要的事,对这种人只有“你不吃我也不吃”的招数才能对付。 “哦,对了。”以玫突然说:“我快结婚了,你知道吗?新郎是我的顶头上司,很灰姑娘的故事。” 默笙愕然地望着她,“你要结婚?” “对,我要结婚了。”她笑着点头,有些感叹,“以前不懂事才会对你说那种话,后来才知道,有些东西是争不来的,对以琛我早就死心了。” “为什么?” “大概因为我等不过他。他可以在几乎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一年又一年地等下去,我却不能。”以玫沉默了一下说:“大约三四年前,以琛赢了个大案子,我和他们所里的几个人一起去庆祝,他被灌醉了,我送他回来。他吐得一塌糊涂,我帮他清理的时候他突然把我抱住,不停地问,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好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回来?” 以玫顿了顿,苦笑,“如果这些还不够让我死心的话…你跟我来。” 她拉着默笙来到书房,随手抽出一本书,翻到某一页递给她。“这是我无意中发现的,不止这一本书上…” 默笙怔怔地看着书页上写得很凌乱的诗句,从那潦草的字迹可以想象出下笔的人当时的心情是多么的烦躁苦闷。 “啪”地合上书,以玫还在说什么,她已经听不到了。 脑海中一个少女清脆带笑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时空传来。“何以琛,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赵默笙,赵就是那个赵,默是沉默的默,笙是一种乐器,我的名字有典故的哦,出自徐志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