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回涅槃一事,不仅是体温上升,在涅槃前的几天,她便发现无论自己怎样去接受月光的照耀,那月华都只缭绕在内丹附近,迟迟不入里,仿佛内丹已经到了某个临界点,不愿意接收月华了。这时,她便已经有所预感。

在涅槃前一日的晚上,这个世界才终于给了一张提示她,告诉她涅槃将近,要找一个空旷无人的地方进行。而这个时候,距离她涅槃开始的时间,已经不到一个时辰了。

雁翎拿到提示之后,在心里把这个世界骂了个十八遍——卧槽,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能到了最后关头才说!有种提前一个时辰跟她说,怎么没种在正式开始的时候才跟她说啊!(╯‵□′)╯︵┻━┻一边吐槽,雁翎也不敢耽误时间,套上了鞋子,在这夜深之时不顾一切往燕山的山顶跑。——印象中的神兽涅槃,便是一次历劫,威力巨大,必定会破坏周边的很多东西。她要是不赶紧走,待会儿一旦开始,恐怕会把整个蒿山派都拆掉。[蜡烛]

跑到了山顶,尽量往荒无人烟的密林里面跑,跑了很长一段距离,雁翎才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见还有时间剩余,还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废话了,待会儿一开始涅槃,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呢。

子时一到,山寺钟声响起,远方的天际同时响起了一道闷雷声。

雁翎心中一凛,站直了身子——来了!

她站在开阔的山顶,更能一览无遗。很快,墨蓝色的天空中降下了无数道雷电火光,天空如同被无数道银光撕裂了一样,雷声疯狂咆哮,天空的云渐渐拢聚起来,变成了漩涡一般的形状。或长或短的银紫飞电在云层后闪现,宛如上天下海、在波涛中潜伏的蛟龙。

雁翎看得目瞪口呆,咽了一口口水——妈呀,难道说所谓的涅槃就是被雷劈?

见鬼了,那可是实打实的几千万伏特强电,一旦被打中了,心脏可是会瞬间停跳的。她当了十几年人,神兽只当了几年,说不怕闪电是不可能的。

不过,自己这么久以来一直都循规蹈矩,也没有触犯什么,所以,那个“涅槃失败率提高至70%”的惩罚事件应该是不会发生的。自己应该是能平安度过的吧。

雁翎定了定神,强制让自己站在原地。

茫茫大地上,无数道闪电与雷声交响共鸣,诡谲而壮丽,雁翎如同一叶风雨中的小舟,渺小的她面对着这样的大自然奇观,已经被震撼得无法用言语,浑身细胞也跟着那浑厚璀璨的雷电光芒而战栗起来。

当然了——若站在这雷阵里的不是自己,这幅景象就更完美了。[蜡烛]

当第一道雷声劈到她脚边的时候,雁翎似有所觉地闭上了眼睛,却感觉到自己漂浮了起来。雷电仿佛盘旋在她四周,滋啦滋啦的,她的头发都因为这个原因而全部浮了起来。身体越来越热,胸口涨得难受,就连下腹部丹田的位置也仿佛在被火烧。雁翎睁开眼睛,诧异地发现自己浑身已经冒出了剧烈的火光。那火没有侵蚀她的衣物,而是向外发散,仿佛是从她的皮肤上蔓延出来的。

昏昏沉沉中,雁翎的衣服被烧尽,皮肤开始变得焦黑……她能感觉到只有热,无尽的热,所幸的是并不疼痛。

不知过了多久,胸口堵得慌,一股峻猛的热力找不到出口,在身体内乱窜,雁翎猛地张开了眼睛,轰地一声,满目金红火光瞬间大盛。雁翎怔怔地看着了自己投映在地上的影子——那已经不是人类了,而是一只展翅的巨型鸟儿。

朱雀现世,力量乱窜时,方圆百里山中的精怪动物都不敢出声,匍匐在地,瑟瑟发抖。而禽类,却纷纷引颈高歌。

两只金红色的翅膀伸展开来,仿佛能遮天蔽日,每逢掀起,便有金色星屑落下,绚丽华美至极。九条朱红羽翎拖曳在尾后,随风拂动,飘逸圣洁。此时踏火焚风,浑身已经与火焰融为了一体。

在这短短的昏沉中,透过这双眼睛,雁翎看到了洪荒时代以来的桑田变换,斗转星移,逐渐没落的神族,人类壮阔的史诗,走马观花一样在她眼前变换着……有幸窥探到了天地初创的秘密,只是这些都如拼图一样,零零散散,很快便被淡忘了,只有那震撼的感觉久久缭绕在心头。

同时,她的潜意识也发生了一点改变。在最开始,她的确有过这样的想法——涅槃以后,可不就等于力量翻倍、以后看谁不顺眼就能揍谁了么?然而,随着记忆闸门的打开,雁翎才意识到——朱雀是天地开创之初的圣兽,自然不能随心头之好去随意伤害、杀戮人类。这就好比,眼前有个小孩子,你明知道你动根手指头就能把他揍趴下,但是,如果他不是十恶不赦、有违天道,你就不能那么做。

没能看多久,雁翎很快便晕了过去。

在这段昏沉中,她以为只过了一会儿,实际上,这火却烧了足足七日。七天之后,涅槃结束。原本的朱雀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昏迷在了深坑中、如婴儿一样蜷缩着的少女——全身已是新生的姿态,眉心更多了一枚菱形的印记。

那之后,天上降下一场大雨,下了七天七夜,这场火才灭了。

雁翎是被冷醒的,因为雨太大了,那深坑很快便坑爹地开始积水了。[蜡烛]

她趁乱回到了蒿山派。蒿山派忙着救火,自然没发现她的消失,这件事才算是蒙混过去。

那之后,人形的她却大病一场,来势凶险,反反复复的高热,在床上休养了足足半年才缓过劲儿来,也就是半个月前才完全康复。

兽形要历一次劫,搞不好人形也要以这种形式来一次。

在养病那几个月,她也在房内摸索涅槃后得到的新技能。虽然技能学了不少,但是,她也比以前更像鸟类的习性了——每逢秋冬季,都恨不得躲在房间里不出门。这才刚入秋,无论去哪里她都得拿着暖手袋——在这里被称为汤婆子。(╯‵□′)╯︵┻━┻唉,本来打算一涅槃结束,春天冰雪融化后,就离开燕山去看看贺见霜的,然而,大病一场后,这件事又被耽搁下来了。

回到了蒿山派,还没靠近石门,便看到秦柏焦急地站在门口等着谁。现在的秦柏已经十四岁了,是个真正的少年了,身材拔高,剑眉星目,轮廓褪去了婴儿肥,开始有了英气勃发的气质。

雁翎献宝似的举起了自己手里的藕饼,还得意地摇了摇,大声道:“小师兄,瞧把你急的,你要的藕饼在这里啦!”

秦柏没好气道:“我不是在等藕饼——好吧,虽然我是请你替我买藕饼了。不说了,快跟我来,有件大事和你有关!”

雁翎惊奇道:“什么事情啊?”

“总而言之是重要的事情,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雁翎:“……”纳尼?(=_=)

她不明所以地叼着一个藕饼,被秦柏拉着往正殿的地方跑。

被快步拉到了正殿,张凡刚好迎了出来,一看到两人便道:“总算来了。”

秦柏停下脚步,往门内张望:“结束了吗?师父同意了吗?”

“同意了,其实这主要看大师兄自己的意见,只要他愿意,那师父也没什么好不愿意的。同样地,如果大师兄不愿意,师父也不能逼他说愿意。”张凡像是在说绕口令。

雁翎:“……”

秦柏:“……”

两人听得一愣一愣的,雁翎用手肘捅了捅秦柏:“到底怎么了?不是说是和我有关的事情么?别跟我打哑谜呀。”

张凡神神秘秘地把雁翎拉到角落,说:“雁翎师妹,你应该听说过吧,大师兄过一段时间就要回乡探亲了,因为十年未归家,而要带许多东西,所以咱们门派打算找一个弟子陪他一起回去。而大师兄的家乡,则是舒城。”

雁翎点点头:“我知道啊,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秦柏和张凡对视一眼,齐齐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道:“你知道舒城在哪里么?”

不等雁翎回答,秦柏便说:“舒城在幽州,而舒城再往南数百里,便是天霄派所在的岳明山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都长大了,秦柏不再是小胖纸了啦n(*≧▽≦*)n是的没错,要搭大师兄的便车寻夫去了(づ ̄3 ̄)づ

☆、第51章

张凡接着道:“刚才我们已经得到了大师兄的首肯,他会带你一起去。”

雁翎一怔。

等她回过味来时,心中的欢喜和期待就像涟漪一样一圈一圈荡开,嘴角无法控制地扬了起来,略有些不敢置信地说:“真的吗?可是,你们怎么会……”

贺见霜是她回家路上的一个重要角色,其实她最好不要离开他身边,以防与剧情脱节的。其次,她也的确很想去见见贺见霜,看他……现在怎么样了。怎么会这么巧呢?她刚打算把去幽州的计划提上日程,便得知了这么个好消息。

张凡默默地吐槽:“我说你啊,可真是一点地理常识都没有啊。枉我们得知消息后便替你关注着。也幸好我们替你请求了,不然的话,我可担心你连檀州都没出去便迷路了。”

秦柏轻轻拍了拍雁翎的肩膀,老神在在地说:“小师妹,其实我们全部人都知道,你很想贺师弟。但是,前两年你自己没提过要去找他,我们也不放心你一个人去幽州那么远的地方,所以我们也不好说什么。”

张凡煞有介事道:“其实!我们都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啊心里。”

雁翎:“……”

秦柏白了张凡一眼,继续轻声道:“直到半年前,我知道那个时候起你就动了心思要去了。然而,不巧的是,你却大病一场,最近才完全康复,这件事也就继续耽搁了。可是现在,大师兄本身也要去幽州,离开门派的正当理由有了,路上也有人照看你,不怕你迷路,我们完全可以放一万个心了。”

能够拥有这帮想她所想的好友,雁翎感动极了,便真诚地说:“谢谢你们!”

就这样,在三天后,雁翎便跟着梅炎之上路了。当她看到官道上的那一大马车的货物时,终于明白为何梅炎之要找一个人陪他一起去了!你想想,无论是住店、路边吃饭什么的,只有一个人的话,又要看着这些东西,又要兼顾别的事情,实在是分身乏术。要是多一个人一起去,那便远远不同了。

为了上路方便,也因为长相有点惹眼,雁翎一开始便男装打扮。只是,别人又不是瞎子,雁翎这样子一看便是女孩子家。再者,身材也是个大问题,一个男人不可能有这么细的腰,就更不用说那无论如何束胸、束到接近呼吸困难也依旧微微隆起的衣服前襟了。

总而言之,怎么装都不像男人。[蜡烛]

想来想去,梅炎之让她不必多此一举了。雁翎想想也是——自己同路的人可是这个世界的男三号,未来武林赫赫有名的剑圣,有这种五星级的高手在身边,谁来招惹他们都不会有好果子吃的吧。[蜡烛]

多亏了梅炎之自己才能那么快就离开蒿山派,雁翎在心里暗暗提醒自己——沿途尽量不要拖后腿。

挥别了蒿山派的众人,两人赶着马车上路了。梅炎之坐在马车前方赶着马儿,沿着官道疾驰而去。马车内堆满了货物,但却特意腾出了一个角落,放上了软垫,雁翎趴在窗边,看着不断后退的青山绿草,心里也有些新鲜和兴奋。

终于要出燕山了!这可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几年以来第一次离开燕山地界,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最开始的三天,梅炎之赶马车的速度并不快——毕竟考虑到雁翎是第一次出远门,怕她受不了这速度。但很快,他就发觉雁翎完全没有屁股疼、胳膊疼等马车综合征,每天都活蹦乱跳的,比他这个大男人还精神。还看什么都新鲜,情绪高涨得不得了。

梅炎之:“……”他这才知道不必顾忌太多——雁翎似乎比他想的要强壮(雁翎:……)多了!于是,第四天开始,他便加快了上路的速度。

十多天后,两人终于风尘仆仆地进入了幽州舒城的城门。

舒城已经是真真正正的中原地域了。一进城门,雁翎便感觉到了这里和檀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若说檀州是苍茫壮阔,舒城则有点江南的感觉,优雅精致。

从车窗看出去,满大街路人的五官和服装也是正儿八经的“中原生产”,不像燕山那边,总会见到许多胡人。

雁翎若有所思地看着梅炎之的侧脸——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梅炎之气质如此清俊凛然的人,祖籍居然是气质如此温柔平和的舒城,真是奇妙极了。硬要说的话,他还是更像檀州那边的人。

梅炎之无奈道:“不要盯着我看。”

雁翎无赖道:“我怎么看你了?若是不喜欢我看,觉得吃亏了,你大可以看回来。”

梅炎之:“……”

看到了阔别十年的家乡,梅炎之显然也有些激动。要知道,雁翎是很少能在他那副古井一样平静的脸上看到别的表情的,现在可是写着□□裸的开心呀开心。[扭屁屁][扭屁屁]

进城后,他不作别的停留就要回府。同时,他邀请了一路上帮了他不少忙的雁翎一同来他府上歇息,让他好好招待。

雁翎开始的时候想拒绝——不是因为矫情或者不喜欢梅炎之招待她,只是,她记得原著里,梅炎之是家道中落后才去到蒿山派的。而他的性格又如此认真,雁翎并不希望看到“梅家为了招待自己而省下晚饭钱买肉给她吃”之类的狗血情节(=_=)。

但是,梅炎之却坚持邀请她,雁翎最终点了头,并趁着梅炎之不注意,去买了点见面礼,以免两手空空地去拜访人家。

说起来,这可是梅炎之阔别家乡十年以来的第一次回乡。因为原著里提过梅炎之的家境,所以,雁翎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等一下也许会看到一座破旧的、墙壁满是裂缝、窗棱挂满蜘蛛网的老宅,更有甚者,说不定直接就是小茅屋。梅炎之的父母一定是满脸皱纹,老态龙钟地盼着儿子回来。

雁翎若有所思地看了梅炎之几眼,暗暗下了决心。梅炎之目视前方,似乎没有发现。等雁翎移开目光时,他淡淡道:“若是有问题便说吧。”

雁翎举手:“有有有!大师兄你真聪明。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但是你不许生气。”

梅炎之点点头:“你问吧,不用拐弯抹角。”

雁翎:“哦……不拐弯抹角啊,那——你家是不是很穷啊?”

梅炎之:“……”

雁翎无辜地摊手道:“是你叫我不要拐弯抹角的。”

梅炎之:“……”他的嘴角似乎想扬起来,但又自己按捺住了,撇过了头,淡淡道:“一会儿你自己看便知道了。”

雁翎心里咯噔一下——说都不愿意说,恐怕是真的很困难了。自己去他家,真的不会给他添麻烦吗?

在各怀心思之下,马车沿着舒城正中线一路前行,很快便驶出了闹市,往人烟较少的城南方向去了。

半个时辰后,映入雁翎眼帘的是一座古朴的宅邸。虽然一看便有一些年月了,但是一点也不破败,反而透露着一种沉稳庄重的感觉。从围墙看,这宅院还真不小!

入了门,一路走过去,并没有预想中的萧条的残砖败瓦的。家仆看到梅炎之回来了,惊喜又不失礼节地把他们请了进去,还不忘遣人通知老爷夫人,那叫一个进退有度,这是只有侍奉过富贵之家的家仆才会有的气质。

雁翎:“……”

回想起梅炎之那要笑不笑的表情,她忽然觉得自己被骗了,还有点丢人。

尤其是,此时的梅炎之还向她投来了揶揄好笑的一瞥。

雁翎:“……”她想静静。

说好的家道中落呢!原著作者菊苣你出来,这真的不是OOC吗!

按现状来往前推算,梅炎之的家境在没落前肯定是很好的。虽然说是家道中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的家境明明就很不错嘛!

所以说,尹灵你们家到底是为什么要退亲啊!(╯‵□′)╯︵┻━┻梅炎之淡声吩咐道:“好生招待这位雁翎姑娘,我先去拜会爹娘。”说完便离开了。

雁翎看着梅炎之的背影挑了挑眉——虽然风尘仆仆,但梅炎之的进退言语间已经俨然是一家少主的风范,下仆都对他恭敬有加。而不少年轻的侍女看到自己十年未归家、却在江湖赫赫有名的少爷,都纷纷羞红了脸,又忍不住好奇地悄悄打量他。

等见了梅炎之的父母,梅父果然是风度翩翩、儒雅有度,而梅母则丰腴温柔,看着就脾气很好的样子。

而另一边厢,梅母看见了雁翎这样娇美的姑娘,本就心生喜爱,得知了雁翎是梅炎之的同门师妹、如今尚未婚配后,就对她更是热情,拉着她的手殷切地聊起家里长短,甚至还问到了家中情况。

雁翎有点莫名其妙,但看在对方是梅炎之的母亲,也都一一耐心地回答了。聊天中,雁翎才知道,从前的梅家是这一带著名的商贾之家,因为一点缘故,商行拱手让人,但因为家底丰厚,再加之有铺租、田租等收入,即使没有以前风光了,生活也比一般平民好多了,“拮据”这个词是完全不适用于形容他们家的。

雁翎:“……”

所以说,这设定真的没有OOC了吗!摔!

在梅家住了几天,雁翎觉得休息够了,再加上心里也急着去见贺见霜,便向梅家一行人辞行,要前往岳明山了。梅炎之和父母太久没见了,必定会留在这里,所以雁翎也一并与他辞行了。

辞行的时候,梅母似乎有些着急,不断向梅炎之使眼色。

☆、第52章

雁翎有些好笑。梅母的心思她其实是懂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梅炎之这都二十四了,放在普通人家里,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武林中人普遍成婚晚一点,但是很多同龄人也都开始婚配了。更何况,梅炎之曾经和尹灵有过婚约,从结下婚约到解除婚约,平白蹉跎了自己儿子的几年光阴。这么多年,自己儿子也没什么要成家立室的苗头,梅母早就心急了。所以,这一次梅炎之居然带了个姑娘回家,她自然就喜上眉梢,简直把雁翎当成儿媳妇来对待了。

所以,梅母其实并不是喜欢自己——恐怕无论梅炎之带谁回来,只要是个过得去的姑娘,她都会喜欢的。

当然了,看得懂梅母的心思是一回事,但是接不接受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雁翎垂眸轻笑,只装作没看懂梅母的眼神。

梅母显然有些遗憾,但是却没有改变对雁翎的态度,可见其风度修养。倒不如说,这几天,梅家的一系列举动,都让雁翎心生欣赏之意。

本想在梅家借一匹马,但不巧的是,最近梅家来了个新的马夫,不慎在喂饲料的时候出了点错,几只马都腹泻腿软,现在唯一能走动的就是一只——毛驴了。

看着那只毛驴的死鱼眼,雁翎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在这里耽搁那么长时间了——梅炎之这次出来探亲,最多两个月便要离开,回去蒿山派。她这个跟出来的人,到时候大多还是要跟着一起离开的。在这里耽搁越久,可以看到贺见霜的时间也就剩下越少了,便拍板决定道:“无所谓了,骑马也是去,骑毛驴也是去,就它了。”

与梅家道别后的那个晚上,雁翎收拾好了行李,把衣服、干粮、碎银等都妥妥当当地收拾好了,系好了带子,准备天一亮便离开。

这个晚上,雁翎也翻来覆去地有些睡不着觉。索性起了床,黑暗的房间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妨碍,她能在黑暗中完全清晰地视物,而且已经不再耗费内丹里的月华了——倒不如说,现在的她,使用任何能力,都不必再耗费月华。只要体力充足、没有受伤,内丹便一直是能量满格的,所以,她也不用再大费周章地天天去沐浴月光、储存月华了。

添灯油的仆人已经休息了,雁翎披上了一件衣服,缓步走到了房间的书桌前,轻轻地弹动了一下手指。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一簇绚烂的红色火焰从纤细的指尖处猛地绽放开来,被一团淡金色的圆圆的光芒笼罩着,无声地在半空中燃烧成了一团胖乎乎的火焰,仿佛有生命似的,还会轻微地飘动。

雁翎笑眼弯弯,朝它吹了一口气,这胖乎乎的火焰便好像有灵性一样,自己飘到了烛台上方,停在了烛心上。温暖的烛火亮了起来。

书桌上有些给客人解闷的书籍,雁翎翻了两本看,直到有了困意,才再次弹动了一下手指,那团金红的绚烂火焰,就这样轻轻熄灭了。

一夜无梦。到了天蒙蒙亮时,雁翎眯着眼睛,看到远方的天幕开始泛出淡蓝色,便知道天快要亮了。

她起身,穿好了一套不起眼的粗布衣服——出门在外还是不要太打眼的好,套上了合脚的黑靴,背起了不轻的包袱,轻手轻脚关好了门。

那头毛驴已经被放在了梅府的门口,她自行去取就可以了。来到了正门处,门前还燃着一盏昏黄的烛灯,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正静静地站在那里。

雁翎意外道:“大师兄?你怎么在这?”

梅炎之深深地看着她,轻声道:“我来送送你。”

雁翎粲然一笑:“谢谢你,还让你这么早起床。”她把包袱驮在了毛驴背上,牵着它的绳子走出了大门,下了石阶。

“这次去岳明山路途遥远,你真的不用我与你一同去?”

雁翎摇摇头:“不用,虽然是有些远,但是并不难去,沿着官道就好了。地图我也已经带了,不会迷路的。再说了,大师兄你十年才回一次家,与其在这路上浪费时间,倒不如把时间留给家人。这一路上我已经麻烦你很多了,这次怎么好意思再耽误你和家人团聚的时间?”

梅炎之一怔,点头:“既然如此,每到一个驿站,便回信给我报平安。”顿了顿,他才把手里握着的一个小瓷瓶递给了雁翎:“家父早年经商的时候,从一位商人手中得了这一瓶药。瓶盖有个小机关可以调转里面的内容。一隔的药水涂在皮肤上,可使肤色变得黧黑,并且功效可以保留三天,沾水也不会褪色。另一隔则是药丸,可以解寻常的蛇毒、药毒。你把它一并带去吧。”

雁翎接了过来,小瓷瓶温暖无比,梅炎之大概就是为了给她这个才等在这里的吧。想到这里,雁翎抬头,粲然一笑,真诚道:“谢谢你,大师兄。”

骤然收到了这么一个单纯又娇美的笑容,梅炎之竟然稍微有些恍惚。不知怎么的,眼前居然罕见地浮现起了好几年前,她屁颠屁颠地跟在自己身后讨好的模样。

无可否认,因为一开始不愉快的回忆,他对这个小师妹是有些抵触的。然而,即使自己总是给冷脸,她也毫不气馁地冲他笑。逐渐地,他开始发现这个小师妹还挺有趣。直到她为了给他挡箭而险些死去后,他才真正大为震动,一向无波无澜的心也泛起了涟漪。

那时候的她和自己总是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伸手便能碰到了。他只是还没想清楚,也还没明白情为何物。转眼间,现在两人变为了一个站在石阶上凝望,一个站在石阶下灿笑,也是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但却已经不是他伸手就能碰到的了。

心间忽然有些不是滋味了起来——恍惚间,他竟觉得,有什么东西,本来是他唾手可得的,本应是他的。但是,不识情滋味的他一个不在意,一个轻忽,那东西在不知不觉间便远去了。

或许终究是没缘吧。

低声叹了一声,梅炎之苦笑了一下,隐没了心里的惆怅,点点头,沉稳道:“去吧,一路小心。”

在清晨的街道上,雁翎就这样骑着一头小毛驴,屁颠屁颠地往岳明山跑了。[扭屁屁][扭屁屁]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欧耶~*

结果,雁翎只花了短短的四天便顺利到了岳明山地界,这毛驴的速度简直是一个惊喜。于是,雁翎给这匹毛驴起了个名字——闪电。(=_=)b岳明山在舒城南下方数百里处,按理说应该比舒城要热多了。但是,由于群山环绕,绿海生波,大多数时间反倒十分清凉。

正午时分,一家路边的茶馆。雁翎把闪电系在了马棚,便叫了东西吃。

初秋时,烈日当空,温度还是很高的,在太阳下站久了都会大出汗。别人都挑有凉棚的地方坐,雁翎不想和别人挤着,再说了,她也不怕热,就选了张没棚子的桌子坐。为了慰劳闪电,她还特意跟老板买了新鲜的红萝卜给闪电吃。

坐下后没多久,雁翎:“……”

#感觉周围的人都在用一种看蛇精的眼光看她#

[蜡烛][蜡烛]

老板很快就上了茶水和一碗面,雁翎拿筷子的时候,顺便扫了一眼自己露在外面的皮肤——肤色就像挖完煤矿还没洗一样。

梅炎之这药的效果也太好了,第一天用的时候,早上起床,没回过神来,还以为自己又穿了一次,这次穿成了非洲国际友人呢。[蜡烛]

现在,她刚进入了岳明山地界,然而,绵延不绝的岳明山,绝不只是一座小土丘。天霄派所在的位置,还得往前走接近十里左右。快中午了,她便停在这里休息一下了,还得想一下怎么才能见贺见霜一面。

雁翎垂下眼帘——说起来,依照她得到的消息,贺见霜如今在派里的地位,恐怕几近与楚逸衡对等的地步,针尖对麦芒。倒不是说他们两人有什么矛盾,只是,最出挑的人跑不了就是这两人了。这么一想,自己当初的决定是没错的。

即使被赶走的时候,贺见霜伤心欲绝。但是,这一次,他终于没有背着血腥的心理负担去到天霄派,也没有被众人所鄙夷疏远。他获得了公正的、不带有色眼镜的对待,拥有了他本应得到的一切。

即使他依然记恨她,但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也——足够了。

话说回来,现在这个地位的贺见霜,她应该怎样才能见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