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正是知好色而慕少艾的年华,偷看寡妇洗澡倒也罢了,再去蹲别人家的牛棚,对一头无辜而纯洁的母牛动手动脚,在它的乳头上挤来挤去做各种猥琐的动作…这话传出去不知会恶心李素多少年。

王直无所谓,很快取了一点脓汁出来,按李素的吩咐,将脓汁小心而缓慢的涂抹在王桩胳膊的伤口上。

孙思邈一直静静的看着,花白的眉毛皱得紧紧的,不知在思索什么。

等到王直做完这一切,孙思邈沉声道:“小娃娃,这就完咧?”

“完了,接下来等临床反应便是。”

“临床反应?嗯,倒也贴切,会有啥反应?”

“四五日内,会有发烧,头晕,身上长红点等反应,跟天花的症状一样,但程度很轻,而且绝不致命,四五日后症状全消,那时王桩身上便有了天花抗体,这一辈子也不会染上天花了…”

孙思邈的目光露出几分兴奋:“果真如此?小娃娃,人命关天的大事,你不可胡说。”

李素无奈地看着他:“老神仙,这是积功德的事,小子敢开玩笑吗?”

孙思邈仔细观察了一下王桩的伤口,点点头:“四五日后若是这小娃娃平安无事,这事算是成功一大半了…”

“小子对结果很有信心,现在难的是牛痘的接种问题,要搜集十里八乡所有患了天花的母牛,以及劝说乡亲们接种牛痘,这些事小子可做不来,只能仰仗老神仙了。”

孙思邈仔细观察着伤口,漫不经心挥了挥手:“这些都是小事,太医署的太医令刘神威是贫道的徒弟,贫道让他上奏朝廷,请陛下下旨调用长安城附近的病牛,此事动用官府的力量后,行之并不难。”

很好,李素放心了。

他不介意解救劳苦大众,前提是别让自己太操劳。

做完了这一切,李素在胡家后院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连指甲缝都不放过,胡管家默默在身后注视着他,脸颊直抽抽,不知在心疼胡家的水还是嫌弃这怂娃的洁癖。

所有人都盯着李素,事情虽然做完了,但大家心里仍不踏实,毕竟一个黄口小儿说的话,可信度实在低得不可想象。

李素没管别人什么想法,仍低着头仔细的洗手,洗得差不多了,举起自己的双手朝着阳光…开始鉴赏。

白净,嫩滑,修长,如白璧般无暇…这注定是一双要发财的手啊。

李素静静看着自己的手,痴了。所有人都在背后静静看着李素自恋,也痴了。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在自恋中清醒,目光仍未离开自己的手,嘴里却道:“王直,回去后把你家的窗门都打开,让家里空气流通,被褥枕头什么的都拆下来洗洗换换,别乱给老四用药,天花致命,但不是绝症,仍有一定的存活率,碰碰运气说不定你家老四还有救,只不过以后脸上可能会有很多麻子,更坏一点说不定会失明,痴呆,瘫痪等等,总之,尽人事听天命吧,活着比什么都好。”

李素说完将王直扯过来,掀起他的衣衫内面擦手,然后朝孙思邈等众人行了一礼,转身便走…

孙思邈捋了捋白须,又看看李素,急走几步和李素并排而行。

“小娃子,贫道还未曾问你大名。”

李素急忙行礼:“小子姓李,名素,太平村的村民。”

“李素…贫道记住你了,小娃子,跟贫道仔细说说,啥叫‘抗体’?啥叫‘免疫力’?”

“…”

王桩被孙老神仙暂时隔离了,孙思邈放话出来,这几日要与王桩同吃同睡,日夜观察他的症状,若是真如李素所言,此法确能预防天花,老神仙将向朝廷全力举荐推行。

王桩答应了,李素觉得他乐观得过早了点,换了李素肯定不敢答应,跟一位医学痴迷者同吃同睡,更何况自己还是活体实验品,就不怕老神仙研究得太过投入,一时兴起半夜把他解剖了?

事态按李素计划的那样缓缓推行,李素感觉到这场祸及关中的瘟疫正在被自己慢慢扭转,一切都在缓慢地回到最初的轨道上。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超出了李素的意料。

王桩被孙思邈隔离,老二王直却偷偷回了家,二话不说朝爹娘的胳膊上划了一刀,爹娘大惊,待到王直将在胡家偷偷截留下来的牛痘给爹娘种上后,爹娘二话不说又把王直抽得奄奄一息,等待孙老神仙抢救…

第二天开始,王桩果然开始发烧,身上长出了红点,五日后,王桩体温恢复正常,身上的红点也渐渐消去。

孙思邈又惊又喜,急忙开始第二阶段临床实验,征得王桩同意后,将他和几位天花病人居于一室,每日同吃同喝同睡。

十日后,孙思邈向胡家借了一辆马车,又向胡家借用了一名家仆,带着他的亲笔信匆匆向泾阳县衙驶去。

第十二章 上达天听

李素从来不是悲天悯人的高尚者,和所有的普通人一样,有善良的一面,也有卑鄙的一面,心中从来不怀大慈悲,更没胆子做大奸大恶之事,有好处就上,见势不妙便溜,做了一件小坏事后总会给行乞的乞丐赏几块钱,然后一厢情愿认为善恶抵消不增不减,老天爷已原谅自己了,从来也不管老天爷是什么感受。

在前世,他普通得就像一粒尘埃。

解决天花对他来说跟慈悲没有太大关系,“慈悲”二字是给和尚准备的,李素做不到那么超然。或许心里对乡亲们隐隐也有那么一丝悲悯,主要却是为了王家兄弟和自己,这个年代对他来说太陌生了,王家兄弟已是他仅有的朋友,他不想失去朋友,如此而已。

李素只是李素,李素不是白求恩。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一位穿着明黄便袍,头未着冠的中年男子正坐在空旷的大殿方榻上,花白的头发挽成一个很精致的发髻,再用一根碧玉簪固定住,腰间系着一根九龙玉带,玉带由许多大小规格相同的白玉镶嵌成九条龙纹,脚底踩着一双明黄色的软底靴,其人身高约八尺,体态魁梧,肩宽腰圆,面色略黑,双目生威,额头和眼角堆挤出几条皱纹,厚薄适中的嘴唇紧紧抿着,他静静地坐在空无一人的大殿内,面无表情地看着矮几上一堆零乱的奏疏。

此人正是历经百战终成帝业,并一手开创出贞观之治的千古一帝,李世民。

大唐皇帝李世民五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此时夜深,往常时候李世民早已安寝,然而这几日关中地区噩耗频频,令他彻夜难寐。

看似不起眼的小小瘟疫,谁都不曾料想竟蔓延得如此之快,快到朝廷甚至来不及做准备,它已席卷了长安城外十几个村庄,今日尚书左仆射房乔上奏,称天花蔓延之势愈烈,长安城外泾阳县已有八百余人因天花而亡,更坏的消息是,天花已渗透进了长安城内,今日城内长乐坊坊官上报,坊内有三户百姓人家莫名发烧,经诊断后已确定染上了天花。

此消息迅速在长安城中扩散,城内官员百姓人心惶惶,动荡不安,繁华似锦的都城长安如今家家闭户,商铺歇业,街上空寂无人,出城逃瘟避难者数不胜数。

李世民现在心乱如麻。

瘟疫不仅仅是瘟疫,当它严重到脱离君臣掌控时,它便是大唐皇权不共戴天的敌人,它带来的不仅仅是百姓的死亡,也给这清平盛世带来毁灭性的连锁反应,百姓连家门都不敢出了,何人做工?何人种地?何人经商?当百姓们失去了安逸平稳的生活,谁还会颂扬皇帝的恩德?

更令李世民火冒三丈的是,街头坊间已有了一些恶意的声音,说是天子不修德故而惹怒上天,引来天罚,加罪于无辜百姓。

坊间长舌之人的流言没敢说透,但全大唐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唐武德九年六月,李世民发起玄武门兵变,弑杀手足兄弟,逼迫父亲李渊退位让贤,以幼弑长,以子篡父,江山得来本就名不正言不顺,说来也是命背,李世民登基后,大唐几乎年年天灾不断,民间恶意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李世民以圣明仁德天子自居,对那些恶意的流言只能暗怒在心,也不敢动辄杀戮。

这一次的天花瘟疫亦是如此,当瘟疫蔓延愈烈之时,坊间果然又老调重弹,天子得位不正,亏欠德行,却连累大唐亿万无辜百姓受苦云云…

甘露殿内,李世民心不在焉地翻阅着奏疏,心情却无比纷乱烦躁。

天花!天花!

造反可以镇压,洪灾可以修堤,大旱可以挖井,然而,怎么偏偏是这该死的天花!全天下的大夫医者皆束手无策,朕能如何?

刀剑和皇威已失去作用,李世民忽然觉得一股深深的无力感袭上心头。

急促的脚步声在深夜的殿外长廊上回荡,李世民心头愈发沉重,仿佛压了一块重石般喘不过气来。

深夜里,如此急促的脚步,往往意味着又一桩祸事发生。

这几日心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李世民只觉得自己快崩溃了,听到脚步声,心中的怒火徒然直冲脑门。

殿门外,一道战战兢兢的身影跪下,却是一名宦官。

“启奏陛下,尚书省急奏…”

李世民爆发了,狠狠拍了一下身前的矮几,大怒道:“又是哪里出了祸事?每日不是瘟疫就是急奏,朕的大唐难道天人共谴,竟无一可取乎?”

“滚!给朕滚远!今日朕一个字都不想听了!”

宦官吓得身如筛糠般抖了起来,额头汗珠滚滚而落,心念电转,壮起胆子道:“陛…陛下,这份急奏不,不是坏消息,是好事呀…”

“好事朕也不想…慢着,好事?什么好事?”李世民回过神了,眼中缓缓升起一缕希望的光芒。

“陛下,尚书省接到泾阳县令急报,言称孙思邈孙老神仙已在太平村找到了一位能克制天花之人…”

“什么?”李世民呆立片刻,随即面露狂喜,当下顾不得君王仪态,三两步跑到宦官面前,面目狰狞地瞪着宦官:“再说一次!孙思邈找到克制天花的法子了?”

“陛…陛下,不是孙老神仙发现的,而是泾阳县治下太平村的一位村民发现的,孙老神仙亲自验证过,此法对天花有效,可使未染上天花者一生不染此瘟病…”

李世民喜悦的神情渐渐古怪起来:“孙老神仙都未能找到克制之法,却被太平村的一个村民找到了?”

“正是,此村民姓李,名素,泾阳县令奏报上说,孙老神仙对此子多有褒扬之辞…”

李世民浑不在意地挥挥手,多日阴霾的心情此刻终于放晴,至于李素是什么人,对一位掌控千万子民的皇帝来说,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都城长安的动荡人心终于可以安定了,朝堂和民间种种不利的传言可以平息了,而他的皇位也重新稳固了。

一个籍籍无名的村民,解决了李唐帝国一次大危机,挽救了关中万千子民,是大功德,也是大喜。

“国之大喜,焉能不论功而赏?下旨,召三省六部官员立刻入宫朝会,孙思邈心忧社稷,以老迈之身亲赴疫区,解万民于倒悬,虽无功却有劳,老神仙曾经三辞为官,朕不勉强,赐万金,帛百匹,泾阳县太平村村民李…李…”

宦官小心翼翼地提醒:“李素。”

“李素为我大唐立此大功,此功非爵而不能赏也,钦封泾阳县子…”李世民神情兴奋,滔滔不绝,语速快如连珠炮。

宦官面颊抽搐几下,见李世民兴奋得不能自已,宦官欲言又止,躬身应是。

李世民心细如发,发现宦官神情不对,顿时停下来,皱眉看着他:“你有话说?”

“奴婢不敢,奴婢无话。”

“赐尔无罪,快说。”

宦官冷汗潸潸,犹豫片刻,终于道:“启奏陛下,那太平村的李素,今年才十五岁…”

李世民睁大了眼睛,吃惊地道:“十五岁?这…竟有这等本事?”

随即李世民很快明白了宦官的意思,叹了口气,神情不知是遗憾还是喜悦,他终于从失控的狂喜中恢复了冷静,苦笑摇头道:“英雄出少年啊,朕老了…十五岁,尚未行冠礼,封爵殊为不妥,怕是朝中非议颇多,少年成名,木秀于林,封爵是害了他,改一下旨意吧,特擢李素为太医署医正,专授克治天花之法,另赐万金,良田二十亩。”

第十三章 药王问道

孙思邈留在了太平村。

对孙老神仙的决定,李素表示很…嫌弃?

他越来越觉得这位仙风道骨的老道长很烦人,好像路边捡到了金子似的,一个劲的围着这块金子转悠,而且态度很霸道,规定他提问题时金子必须回答他,否则便是不尊老,不礼貌。

勿用置疑,李素就是那坨被他捡到的金子,实在是时乖命蹇,点背不能怪社会…

由此可见,和尚和道士果然惹不起,李素就是一个典型的惹到他们的下场。

阳光很舒服,唐朝的空气比前世不知好了多少倍,李素和孙思邈慢慢走在乡间的田埂上,清新自然的空气里,飘散着一丝淡淡的人间烟火气。

这么好的天气,实在应该坐在院子里,泡上一壶茶,捧着一本书,舒舒服服地享受冬日里难得一见的和煦阳光,而不是跟一个快飞升的老头扯一些无聊至极的闲话。

然而,孙思邈似乎很认真,未将二人之间的话题当成闲聊,李素每回答一句,孙思邈总要沉默片刻,嘴唇喃喃蠕动,好像将他的每句话背下来似的。

“‘细胞’此物…贫道闻所未闻,呵呵,小娃娃,莫非你故意捏造出来诳骗贫道的?”孙思邈捋着飘逸的白须,笑得仙气缭绕。

“小子确实在胡说八道,老神仙莫往心里去,村西头还有两户人家要种牛痘,老神仙,他们需要你…”李素的目光充满了哀求,哀求老神仙放过他,干什么都好。

类似把他支远赶走的明示暗示,李素大概说了七八次,每次都被老神仙轻松推回来,很神奇,唐朝可能已经有了太极拳。

果然,孙思邈漫不经心地挥挥手:“无妨无妨,太医署在太平村派驻了四位大夫,种牛痘这么简单的事,用不着贫道亲自出手…”

伸出仙腿,老神仙不轻不重踹了李素一脚:“问你怎么不答话?小小年纪没个礼数,不是敷衍以对便是揣着把贫道赶跑的心思,肚里装着济世苍生的好货就赶紧全拿出来,今生修好功德,下世投个好胎,藏着掖着怎么对得起你的学问?”

见老神仙脸色有些不善,李素叹了口气,瓮声瓮气道:“‘细胞’是个很微观的东西,‘微观’懂吗?刺破手指,挤一滴血出来,肉眼是瞧不出究竟的,但若用显微镜放大百倍千倍…‘显微镜’您也不懂吧?老神仙,我们真的有代沟…总之,人体是个很玄妙的机体,哪怕是一滴血,里面都含有各种元素,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等等,人的身体有了什么病变,只从一滴血里便能发现许多端倪…”

孙思邈眉头紧蹙,陷入了沉思,良久,缓缓点头:“小娃娃,你说得太玄,从未见过的东西,贫道不敢下定论,不过你说的道理贫道倒是略有所悟,佛家曾言‘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其道理应该类似于你说的‘微观’,是我们肉眼所见不到的另一个玄妙境地,小娃娃,贫道说得对否?”

李素忍不住赞叹,多么清醒的老头啊,八十岁了,还能把“微观”理解得如此透彻,这个年纪的人不是应该目光呆滞坐在天井边晒太阳,边晒边流口水傻笑吗?

“老神仙大彻大悟,飞升仙界指日可待…”李素一记马屁送上,说完顿觉失言,这话…仔细品位一番,貌似不是什么好话。

谁知孙思邈却颇为受用,道士就吃这一套,闻言轻快地捋着长须,目光望向天空,满是皱纹的嘴角勾出一抹期待的微笑:“贫道应该会有那么一天的,贫道想,日子大概不远了…”

李素暗暗撇嘴,按史实算的话,老神仙离飞升仙界还远着呢,传说他活了一百零二岁,也就是说,他起码还能活二十多年。

李素严重怀疑历史上的孙思邈不是自然死亡,而是天上的真神仙见此人长寿得太离谱,于是派托塔李天王把他当妖孽收了,老头儿飞升后其实是住在塔里面的…

“这场瘟灾死了八百多人,造孽啊…”孙思邈神情沉重,郁郁叹息,随即抬起头盯着李素,很认真地道:“多亏有了你,才能把瘟灾控制在泾阳县内,太医署已在关中全力推行你的接种牛痘法,想必从此以后,我大唐子民永不再受天花荼毒,小娃娃,你积了大德了。”

“小子顺手为之,不敢贪天之功。”李素表现得很谦虚,心里却在飞快的盘算自己损失的利益。

是的,利益,救命时没想那么多,救完了人命,大家都活下来了,李素便忍不住想算算账,若是这年代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概念的话,自己发明的接种牛痘法绝对是个大项目,投资小,风险小,回报率高,关中几百万人口,每个人都要种牛痘,若是每人付他十文钱,那就是几万贯,此生足够做个混吃等死的富家翁了。

想到这里,李素顿觉黯然神伤。

冲动了啊,应该先收钱的,一时兴起的善良念头,几万贯就这么飞了,现在回过神再去找朝廷要吧,泾阳县令很有可能把他踹进大牢里,让他冷静冷静…

最初崇拜千年偶像的劲头过了以后,李素就不大愿意跟孙思邈待在一起了,老头儿很烦人,喜欢提问题,问题一个接一个,而且越问越深,村里相处才三天,老头儿已开始涉及细胞和生物工程领域,再多跟他相处两日,克隆技术恐怕得提上日程了。

问问题的人糊里糊涂不明所以,回答问题的人更是一知半解不懂装懂,二人之间暂时达到了一种很诡异的揣着糊涂装明白的微妙平衡,老少皆大欢喜。

相比之下,与老爹李道正相处就舒服多了,老爹的沉默寡言让李素很轻松,偶尔也有点小危险,比如闷不出声的老爹冷不丁冒出一个小问题,答案若令他不满意的话,那根神奇的藤条就会被祭出来,然后…满院子追杀。

跟和蔼可亲的老神仙相处不自在,跟粗鲁没素质的老爹相处却甘之若素,李素怀疑自己的贱道可能更精进了。

父子二人一人一个大碗,蹲在门槛外吃面,分量很足,但碗里的内容不大一样,李道正碗里飘着两根枯黄发蔫的野菜,而李素的碗里却能找到两块肥肥的山鸡肉。

父爱深沉如山,感动埋在心底,父子俩都不是爱说肉麻话的人,李素沉默看了一会儿自己的碗,笑了笑,夹了块鸡肉放进老爹碗里,李道正瞪了他一眼,还是将鸡肉仍进嘴里噶嘣几下嚼了,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

“怂瓜,这几日老往外跑,干甚咧?”

果然,老爹开始冷不丁的问话了。

“孙思邈孙老神仙来村里咧,孩儿这几日跟着孙老神仙,瞧他怎么给人治病。”

李道正脸色有些不善了:“不说实话,嗯?当老子傻吗?”

挽起袖子,黝黑的胳膊上一条新刀痕,李道正怒道:“村里乡亲都割了一刀,说是种什么牛痘,上午王家的领着全家老小过来,要给你磕头,谢你的救命大恩,原来种牛痘是你这怂娃想出来的,王家不说老子还蒙在鼓里,说,这东西你怎么想出来的?到底有没有用?害了乡亲老子抽死你。”

第十四章 善因善果

老爹的威胁永远是这么的直接,胸无点墨的他词汇贫瘠得可怜,“抽死”二字在他的印象里,已是生不如死的酷刑。

听多了这个词,李素的表现已经很无所谓,他关注的是另一件事。

“王家老四咋了?挺过去没?”

整个大唐的百姓包括李世民在内,应该感谢的人不是他李素,而是王老四。

王老四若是没染上天花,李素还真有可能不会搞出什么接种牛痘的事情,他一直不喜欢出风头,而且也懒,懒到害怕因为出风头而被世人破坏了他目前懒惰而悠闲的生活。

李道正目光总算浮起了几分暖意:“老四没死,差点就么有咧,最后还是挺过来咧,只是脸上多了许多麻子,怕是一辈子消不了咧,将来找婆姨不容易啊。”

李素笑了:“活着就好,比什么都好。”

心情莫名开朗起来,有种欢腾狂奔的冲动,这些日子发明牛痘,被孙思邈一次又一次的骚扰,还不得不抽出时间给朝廷派到太平村的四名大夫培训接种牛痘,李素忙得昏天黑地,情绪一度到了崩溃的边缘,毕竟对一个立志一生悠闲懒惰的人来说,这种忙碌的日子实在太折磨人了。

王家老四没死,似乎这些日子做的一切都有了意义。

亲历过这个年代的悲喜和生死离别,李素渐渐对生命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这是一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哪怕活在贞观盛世,一条生命也远没有前世那么昂贵,战争,饥饿,疾病…随时都能夺走生命,正因为生命的低贱,李素心中反而对它尊重起来。

“一定要好好活着啊…”李素在心中默默对自己告诫。

感慨丛生的李素发着呆,李道正开始酝酿怒火,最见不得儿子这副瓷笨的样子,自从半月前开始,这个儿子就经常露出这样的神情,令李道正胸中时常窜出一股急欲大义灭亲的邪火。

“说话,怂货!你那个种牛痘的法子,到底有用没用?”

李素终于回过神,无辜地看着老爹:“有用没用,您看看王家老小不就知道咧?他们还能活蹦乱跳到咱家来磕头,想必应该死不了了吧?”

李道正仔细一寻摸,确实也是,别人既然都登门磕头谢恩了,肯定死不了,如此说来…

再次盯住李素,李道正目光愈发惊疑。

这个儿子…他越来越看不透了,以前也没发现是这么灵醒的人呀。

“素儿,你老实告诉我,这个接种牛痘的本事你从哪里学的?有人教你吗?”

李素苦笑:“孩儿天天在村里,谁会教我这个,就是胡乱猜的…”

“猜的?”李道正愈发不信,这种事靠猜能猜出来,祖坟得冒多少青烟才猜得中啊。

“对,猜的,乱七八糟猜一猜,胡搞瞎搞一下,就猜中咧…”

嗡的一声,降魔法器藤条毫无预兆地祭了出来,看得出,它已饥渴难耐。

“说实话!”李道正脸色阴沉。

牛痘知识的来源实在不好解释,真相往往很复杂,真相要追溯到一千多年以后,而且首先要跟老爹解释地球磁场,宇宙黑洞,超光速可以导致时光倒流等等…

聪明人懂得用最简练的语言解释最复杂的事物,李素决定给老爹一个简练的回答。

“半月前孩儿做梦,梦里见到了一位白胡子仙人…”

藤条即将落下的那一刻,忽然停下了,李道正茫然地看着儿子。

“在梦里,仙人送给孩儿一本天书,然后拍了拍孩儿的肩膀,说世间一切难事,书中皆有答案…”

“然,然后呢?”李道正被儿子绕进去了。

“然后仙人推了孩儿一把,说‘去吧,皮卡丘’…孩儿就醒了。”

“所…所以?”

李素激动地看着老爹:“顿悟了啊!爹,孩儿顿悟了啊…”

刷!

降魔法器裹挟风雷万钧之势,狠狠朝李素身上挥落。

“怂货,敢糊弄老子!”

村里的乡亲都种上牛痘了,再也没听说哪家染上天花,太医署的四位大夫很有责任心,仍留在太平村小心观察。

村子不大,不可能藏得住秘密,王家兄弟更是不遗余力到处宣扬,李素如何忧国忧民忧乡亲,如何不吃不喝冥思苦想终于发现了克制天花的办法,如何大公无私将此法献给朝廷,解万千百姓于水火之中。

诸多被王家兄弟加工夸大后的故事娓娓道来,过程之详细,剧情之扯淡,简直可以分成章回小说了。

五日后,驻守太平村的大夫高兴的告诉大家,天花瘟疫确定已被杜绝了。

村中百姓欢腾欣悦,笑声里夹杂着不少痛哭,那些在牛痘面世之前不幸染上了天花的人,终究已永远逝去了。

一大早,李素睡眼惺忪打着呵欠,懒洋洋地打开自家的门,破旧的木门发出吱呀的难听声音,听得让人牙酸。

张着嘴,李素才打到一半的呵欠,却被眼前这一幕吓得硬缩了回去。

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群,无数熟悉的面孔,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李家的小院正中,静静地看着刚走出屋门的李素。

村里老少都来了,一个不少,几百人满满地站在一起,人群却鸦雀无声。

村中德高望重的宿老赵爷爷站在最前方,看着吃惊木然的李素,赵老头大声道:“太平村上下一百一十二户,谢李家救命之恩,乡亲们,跪——”

呼啦啦,几百人全跪下了,黑压压的一片,男人女人,老人妇孺,安静的朝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下跪。

李素吃了一惊,三两步抢上前,赶紧扶起了前头跪着的赵老头和另外几位老人。

“赵爷爷,几位爷爷,你们这是折小子的寿,小子万万承受不起…”

赵老头被李素搀扶着站起身,却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赵某这一生历经大小瘟疫十余次,今年的天花最厉害,我太平村却只死了十几人,李家小娃,你积下了天大的恩德,我等跪你一跪,如何受不起?”

李素苦笑连连,当时发明牛痘,想救的只是王家啊…

正待劝解乡亲,忽听院外一声大吼。

“太平村李素何在?大唐皇帝陛下有旨,速速跪接!”

第十五章 封官赐田

三个穿着绛紫色锦袍,戴高头幞帽的人站在李家院子外,三人面白无须,神情淡漠,大约三十多岁年纪,眼睛不看众人,却只冷冷的斜仰天空,显得分外倨傲。

李家院子内外围得密密麻麻的乡亲们吓住了,忙不迭自觉分开一条道。

三人也不客气,淡淡哼了一声,大摇大摆走进院子。

“谁是李素?快来接旨。”

大家傻愣愣的站着,目光纷纷集中在李素身上,眼神充满了震惊。

李道正不知何时走出了屋门,一脸苍白的看着三人发呆,见李素仍呆呆的站立不动,心中气极,抬脚朝李素屁股狠狠一踹。

“瓜怂,你做了甚?你做了甚?咋连圣旨都招来咧?嗯…老子今抽死你。”

李素被踹得一踉跄,却欲哭无泪,这话说的,怎么好像自己招来了贼似的?

我何德何能招来圣旨啊?最近干得最出格的事情无非是被王家兄弟强行裹挟偷看杨寡妇洗澡,画面差点亮瞎了他的眼睛,就算李世民管得宽下旨严惩,该被严惩的也是杨寡妇好不好?真是岂有此理。

降魔法器来不及祭出,宣旨的三人却一齐变了脸色,异口同声喝道:“大胆!”

中间一人气得直哆嗦,面色由白转青:“圣旨是皇恩浩荡,什么叫‘招来’?”

李道正吓了一跳,楞楞的不知如何反应,还是李素见机得快,赶紧朝三人跪下,道:“太平村庄户李素接旨。”

李素这一跪,院子内外所有的乡亲全跪下了,垂着头一动不敢动。

三人阴柔之气颇重,显然是宫里的宦官,见状不由悻悻哼了一声,面无表情地开始宣念圣旨。

圣旨不算太正式,其实只能算是李世民的口谕,皇上他老人家顺嘴这么一提,不得不承认,李素这种庄户小民,还没有动用书面形式给他下圣旨的资格。

“太平村庄户李素为君上分忧,解万民倒悬,创接种牛痘妙法克治瘟灾,举国承惠,功德无加,过而不罚,功而不赏,诸事弗为,御封李素太医署从九品医正,赏万金,赐良田二十亩,钦哉。”

没有骈四俪六的华丽辞藻,也没有所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之类的开头,大唐皇帝的脸皮相对而言还是很薄的,“奉天承运”这么不要脸的话大抵还是不太好意思说出口,毕竟老李家也是贵族出身,很有廉耻的,唐宋之后那位朱姓皇帝就不管那么多了,人家文化不高,泥腿子出身,怎么夸张怎么来,一个穷叫花子兼和尚兼邪教组织小头目,居然稀里糊涂打下江山当了皇帝,这还不够“奉天承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