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你这人到底什么运道,怎么老是让你碰到游方的道士,而且都是有本事的道士,秘方图纸当破烂似的塞给你,你给他们下药了?”

第二百零三章 东市大哥

小屁孩不容易打发。

除了要忍着心痛把家里这样那样的东西白送给她外,还要回答她无数白痴或轻微白痴的各种问题。

就在李素被她逼得快发飙之时,东阳终于挺身而出帮他解了围。

高阳终于心满意足了,她深深的觉得这次来李家来对了,大有收获,临走非常傲娇地表示,她以后会经常来李家巡视的,有甚新奇的东西提前准备好,公主殿下驾到后果断拿出来呈献给殿下,神态一定要恭敬,出手一定不要迟疑,今日李素这种服务态度是要打差评的…

揣着李素送的各种图纸,高阳和侍卫们如同成功洗劫了村子的马匪,兴高采烈地回寨庆功。

东阳忍着笑,有意无意走在最后。

李素拽住她的胳膊,叹道:“能不能帮我个忙?你明日进宫请你父皇把这位公主殿下的腿打断,让她别到处乱跑了…我可以免费帮她造个轮椅。”

东阳红着脸捶了他一下,笑道:“不就拿你几样东西吗,小气样子,我回去叫父皇把你的嘴撕了,看你还说不说缺德话。”

目送两位公主远去,站在门口的李家父子对视一眼。

“怂娃咋这个样子?丢东西了?”李道正皱眉道。

李素有气无力地抬头:“爹,家里那些新奇东西的图纸,全被她抢了。”

“啥?抢了?”李道正紧张了:“娃啊,你打听清楚没?那个小女娃果真是公主?”

李素叹气点头:“…图纸值不少钱咧。”

李道正一屁股瘫坐在门槛上,父子二人难得有默契地发出悲鸣:“活不成咧…”

相比之下,王直最近活得不错,很滋润。

李素给的钱发挥了作用。

钱在哪个朝代都是好东西,没人跟它有仇。

王直腰缠百贯再次进了东市,找了间简陋的屋子住下,然后拿着李素的钱大花特花,几天的时间被他花出去十几贯。

很奇妙的现象,一个有钱人哪怕不招摇,凡事都低调,身边也总会莫名其妙地聚集很多朋友,更何况王直以一副暴发户的昂扬姿态,很高傲地混进东市,每日穿着丝绸悠闲地喝着最贵的酒,吃着最贵的菜。

于是王直身边的朋友忽然多了起来,而且数量一直在增长。

不到两天时间,长安东市的江湖便有了王直的传说,东市的闲汉杀才们暗里飞快碰头传递消息,一句话,“人傻,钱多,速来。”

到了这个时候,表面风光的王直终于信了李素的话,原来钱这个东西果然如此神奇,李素的猜测没错,只要有钱,他可以交到各种朋友,最近两日连东市的武侯坊官见了他也客气地点头招呼。

“城狐社鼠”,说的便是聚集在王直身边的这一类人。

他们好吃懒做,好逸恶劳,除了吃喝没别的本事,但长安城范围内大大小小的消息,却从来瞒不过这些人的耳朵。

王直在东市里厮混了四五天,当某天召集一群闲汉们在酒肆喝酒的时候,美美几碗绿蚁酒下肚,某个闲汉笑嘻嘻地说起住在朱雀街的某位开国大臣家中第三房妾室为了一支朱玉簪子,跟第四房的妾室打了起来,而且打得鼻青脸肿,甚至事后当家正室主母抽了两位小妾多少记耳光,那位开国大臣回家后骂了多少句脏话,晚上又钻进了哪位妾室的房里等等,一条条一件件说得清清楚楚,仿佛亲眼所见一般,而且述说得非常生动。

王直吃惊不小,接着若有所思。

李素把他派到东市交朋友的目的,现在王直心中隐隐有几分明白了。

只是隐隐明白,王直便惊出一头冷汗。

难怪不管他如何追问此事的目的,李素总是不肯给一个确切的答复,原来这件事果真说不得,太诛心了。

王直比他大哥灵醒许多,明白过来之后不动声色,却大致知道该怎么做了。

至于惹不惹祸,诛不诛心,这不是王直该考虑的事情,李素救过他好几次了,这条命早已欠下,任它前面风高浪急,死心塌地陪着他闯过去便是。

一念通,念念通,王直全面领会了李素的意思后,不仅照做,而且举一反三,与东市闲汉们厮混的这几日他也长了见识,环视身边尽是土鸡瓦狗之流,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又有钱的唐朝黑社会大哥,王直怎能容许自己只有这么一帮上不了台面的手下?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王直花钱愈发疯狂,后来领着一帮新交的朋友,痛快淋漓跟东市厮混的另外一帮闲汉们打了一架,王直抄着一根木棍,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对方领头的头目的腿打断,成功压制住了对方的嚣张气焰。

相比那些整天无所事事,只在东市坑蒙拐骗的闲汉,王直本人还是很能拿得出手的,他上过战场,那是真正的战场,弩箭营里万箭齐发,松州城头的吐蕃贼如同被收割的庄稼似的一片片倒地,战火与血水的淬炼,令王直有了一股杀伐狠厉的杀气。

于是王直的名声在东市渐渐有了变化,他不再是闲汉们背地里议论的那个钱多人傻的暴发户,而是真正有杀心也有豪心,不大不小的一方人物。

这便是王直的聪明之处,钱能笼络人心,但笼络不了真正有本事的人,身边聚集太多土鸡瓦狗之流,对李素谋划的事情来说作用有限。

要想笼络真正有本事的人,必须自己先做出一些事情,闯下赫赫名声,而不是纯粹用钱砸人。

所以王直选择以武立名。

打过那场架后,长安东市的武侯坊官先上门了,不轻不重教训了王直几句后离开,接下来王直便静静等待,等待有人来投靠他。

等了四五日,王直发现…有本事的人根本没搭理他。

很失望的结果,王直想象中纳头便拜的场景完全没有出现,连头都没看见,更别说拜了。

第二百零四章 寂寞高手

大唐的闲人并不多,特别是贞观年间,闲人更少。

政治环境决定民风习气,这是千古颠扑不破的真理。多年战乱,民心思定,恰好这个时候英明伟大的李二陛下横空出世,百姓需要安定,李二陛下便给了百姓们安定。

于是举国上下安心种田,安心成亲生娃,安心抓生产,为欣欣向荣的大唐帝国主义事业添砖加瓦,因为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所以大家都变得勤劳了。

农户忙着种田,商人忙着赚钱,工匠忙着盖房子,权贵忙着喝酒饮宴顺带着把国家大事给办了,大家都很忙的环境里,长安东市里那些靠山吃山的闲汉杀才们未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所以也就注定了这一类群体的人数不可能太多,毕竟这种不劳而获的职业在如今这个年代还是很受歧视的,稍有志气的男人纵是懒惰而散漫的性子,却也不缺少一颗羞耻的心。

这便是王直大把钱撒出去却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手下的原因。

真正有本事的人不会当闲汉,在这个举国奋进的黄金年代里,他们都在靠自己的本事赚钱糊口养家,没太多时间去蹚江湖这摊浑水。

而且这个时期的江湖也实在不争气,一定要美化它的话,最多算得上“快意恩仇”,然而真实的现状是,一群吃不饱又没事干的青壮年三五成群聚集,他们衣裳褴褛,双目无神,或蹲或坐在东市某家店铺的檐角台阶下,看着来往的客商静静地发呆,偶尔有初来大唐的胡商牵着骆驼走过,这帮人便一拥而上,纷纷拍胸脯发毒誓帮他找一家干净的驿馆,介绍最靠谱的卖家或买家,从中抽取一定的佣金…

是不是觉得很眼熟?没错,混迹街头的叫花子也是这么干的,这就是东市闲汉们的生活,手脚不缺的男人谁愿意过这样的日子?

当然,闲汉里也有过得比较好的,这类人通常有领袖风范,也有相对较强的人格魅力,而且更注重团队精神,团队里面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身边能够聚集一批铁杆粉丝为他奔波卖命,有固定的生计和地盘等等…嗯,后世的维族烤羊肉串团伙充分继承并发扬了这种风格。

王直不知不觉也成了这一类人。

跟别的闲汉不同的是,王直身后有着雄厚的资金支撑,而且不大不小也能靠上一点权势,毕竟李素如今也算是名满长安了,跟各家权贵多多少少都能攀上点关系。

有钱又有权,再加上王直本人也有一股子狠劲,于是很快在东市站稳了脚跟。

然而,李素和王直的目的并不止于站稳脚跟,他们还有更大的目的。

革命就是请客吃饭,王直也是这么做的,成效不能说没有,但至少并不理想,通过请客吃饭,身边确实聚集了一批手下,这些人穿街过巷,游手好闲,像行星围绕太阳一般围着王直转,王直是他们的金主和饭票,一群人整天蹲坐在东市的各个角落里,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有意或无意听到各种消息,然后说故事解闷一般把听到的各种传闻和消息说出来。

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人,王直沉浸在失望的情绪里,强堆着笑脸,每天鼓励身边那群闲汉们把听到的见到的传闻或事件说出来,每一个消息他都听得很高兴,尽管这个消息与他八杆子打不着,可他还是很高兴,高兴之后便是大方的扔几枚铜钱过去,看赏。

世间的道理总是相通的,没读过书的王直居然也充分领悟了“千金买马骨”的典故。

直到有一天,王直终于发现了一位有本事的人。

令人扼腕的是,这位有本事的人并不是来投靠他的,相反,别人是来揍他的。

有江湖就有恩怨,这是无法避免的,王直揍了别人,别人忍不下这口气,自然要报仇雪恨,这里面或许也涉及了利益,比如王直抢了某个人的固定生计和地盘,但更多的是赌一口气,让自己更有面子,东市的闲汉斗殴有八成以上是为了自己的面子。

那位有本事的人便是王直的仇家请来帮场的。

至于王直如何跟那位仇家结的怨,怕是连王直自己都记不清了,纯粹是初来乍到时斗的闲气,比如大街上遇到,一记眼神交汇,然后便产生了诸如“你瞅啥?”“瞅你咋地?”“你再瞅试试?”“试试就试试”之类的对话,最后便是一场飞沙走石般的厮斗,成王败寇。

这还只是第一回合,江湖嘛,哪有一局定胜负的轻巧事?

有了第一回合,自然便有第二第三回合。

王直遇到的那位有本事的人,大概是在第三回合出场的,仇家显然对这位高人很尊敬,高人也非常有高人风范,而且确实出手不凡,复仇行动刚拉开序幕,高人抬腿便是一脚,把王直这边最能打的一名闲汉踹得吐了血。

这一脚颇有定海神针的功效,一举震惊了敌我双方,而高人踹完这一脚便不动了,负手静静地站在一旁,神情萧瑟地望着天,寂寞得一塌糊涂。

王直这一方的士气顿时如江河日下一泻千里,若不是看在这位王大哥平日钱多,而且出手够狠,明显不是什么善茬儿,恐怕大伙儿早就作鸟兽散了。

士气崩塌的边缘,王直却不怒反喜。

一直失望没能为李素发现人才的王直,此刻意识到人才就在眼前,那位一脚惊艳的高人就是他千辛万苦要寻找的有本事的人。

然而此刻王直与高人的立场却颇为尴尬,别说为李素招揽这位人才,王直首先要担心的是怎样才能让高人不揍自己…

王直毕竟是王直,且不说曾经沙场杀敌的经历,至少经常跟李素这种聪明人待在一起,多少也沾了几分灵醒气,面对如此尴尬的境地,王直飞快想到了对策。

“对面那位兄弟若欲弃暗投明,二十贯够不够?”

这就是王直的对策,财大气粗且简单粗暴,而且非常深刻典型地说明,战争其实拼的是敌我双方的经济实力。

这句话效果很强,高人还未答话,仇家已深为忧虑且气急败坏,高涨的士气瞬间凝滞,从他们呆滞的表情里甚至可以看出几分英雄气短的虚弱感。

是的,东市的闲汉们一起玩耍也好,打架也好,靠的是义气和勇气,因为大家的日子都不宽裕,日子宽裕的人断不会干这一行。如今东市来了一条强龙,一来便修改了游戏规则,冷不丁地开始拼钱了…

这是不讲究啊!

“孽畜!谁暗了?谁暗了?有钱了不起吗?”仇家破口大骂。

王直懒洋洋掏了掏耳朵,对着小指吹了口气,气定神闲地道:“三十贯。”

是的,有钱确实了不起。

三十贯,相当于长安一户中产阶级的全部家产,对闲汉们来说简直就是人生巅峰了。

高人听到“三十贯”后,寂寥萧瑟的眉梢不受控制地跳了跳。

仇家不巧也看到了高人的表情,心中暗道不妙,于是决定先发制人:“兄弟们,跟他们拼了!”

说完便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高人兄见状,颇为失落地叹了口气,只好也跟着上。

东市某个不知名的暗巷,一场厮斗开始。

江湖,本是穷人的江湖,一个斜刺里杀出来的富人横空出现,大唐长安的江湖,被这个富人玩坏了…

太平村。

李素蹲在田陌间看菜地,这块菜地成了李素最近关心的重点,因为这块地关系到今年冬天老李家能不能吃上绿菜,事情很严重,必须把它提升到生存级别。

菜地长势还是很不错的,种下的韭菜和菘菜已悄然冒出了绿芽儿,黄土地上一片葱绿的景象,令人顿生喜悦。

王直就在李素心情最喜悦的时候回了太平村,回来的不止王直一人,后面还跟着高人兄和一群在东市表现良好,有资格拜见老大的老大的闲汉劳模们,以及…一条狗。

很奇怪,一帮凶神恶煞一眼看上去便知绝非善类的人群后,怎会出现一只小狗崽子?

李素见到王直时,王直呵呵朝他傻笑,脸上满是得瑟和成就感。

李素愣了一下,接着一脸惊喜地迎上前,王直和一帮小弟顿觉受宠若惊,纷纷拿出最诚恳最敬畏的笑容,迎接李素的迎接。

随即,大家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中了法师的冰冻术似的保持着热情的动作呆立不动。

只见老大的老大李素非常惊喜地迎上前…一把将那条粉嫩嫩的小狗抱在怀里,一脸爱意地使劲揉搓着它,完全无视王直和一群热血沸腾的小弟们。

“哎呀,这是谁家的小狗狗?太可爱了,来,么么哒…”李素无限爱怜地把小狗狗抱在怀里,仿佛抱着一位绝世倾城的美人。

第二百零五章 留下狗命

用句很狗血的话来说,李素的反应令王直和小弟们眼球掉了一地。

小狗狗确实长得很可爱,不超过一个月大,纯黑色的毛发,找不出一丝杂毛,两只黑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注视着周围的人和物,而且不认生,对李素很客气,甚至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李素的下巴,肉乎乎的四条小短腿不时蹬动几下,萌得李素心都快化了…

见到它的第一眼,李素便决定它归自己了,非常的霸道总裁。

满心欢喜地跟小狗腻歪了一阵后,李素的注意力才放到王直身上,抬眼朝王直一扫,顿时露出刚发现他的惊喜表情:“咦?你什么时候来的?为何嗖的一下就出现了?”

王直:“…”

接着,李素的注意力终于放到王直身后那位高人兄的身上。

王直身后有一群人,但这位高人兄太引人注目了,冷傲不羁的神色,孤高寂寞的眼神,以及…被揍得一脸的瘀伤。

“这是谁?”李素指着高人兄问王直。

王直笑道:“这位名叫郑小楼,陇右人氏,是个有本事的人。”

李素顿时肃然起敬,开始正眼打量他。

中等个子,相貌普通毫无亮点,表情很冷淡,眼神也很冷淡,两眼不时仰望天空,露出无限萧瑟之意,活脱的绝世高手模样。

王直进城前李素曾叮嘱过他,若在市井里遇到高人,径可将他领来一见,因为李素身边缺少人才,他需要人才,什么样的人才都要。

李素点点头,从他的扮相上看,确实像是很有本事的样子,没本事的人一般不敢露出这种寂寞高手只求一败的样子,会被人抽死的,此人如此寂寞还没被抽死,说明真有可能是个有本事的人。

伸手招过王直,李素拉他走到一旁,压低了声音道:“这位…郑小楼,是你在东市召来的?”

王直看了郑小楼一眼,道:“正经说来,也不算是我召的…”

李素挑眉:“哦?怎么说?”

“昨日东市里,有个仇家来寻仇…”王直有点尴尬地咳了两声:“咳…这段日子我过得颇为精彩了一点,仇家呢,也不小心多了一点点…”

“然后呢?”

“这个郑小楼便是那个仇家请来的帮手,我见此人相貌不凡,身手矫健,立知此乃高人,必折节以交,于是出价二十贯,试图让他阵前倒戈,结果他不为所动,我并不死心,于是出价三十贯,这回他神色似乎有所动,可惜的是,仇家也动了,两边终究打了起来…”

李素表情有点古怪,那郑小楼明明长得很普通,从哪里能看出他“相貌不凡”?

拍了拍王直的肩,李素叹道:“出去见识了世面,为何你还是和以前一样瞎?好吧,这不是重点,你继续。”

“这一战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李素乐了,虽然眼瞎,但王直的学问还是有长进的,两帮闲汉打群架,居然懂得用“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来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后来我让十个手下把郑小楼团团围了起来往死里揍他,另外十个手下把那仇家揍得哭爹喊娘,非常轻松便胜了…”

李素皱起了眉,听得不对劲了:“对方多少人马?”

王直眉飞色舞地道:“…加上郑小楼,五个。”

二十个揍五个…这种洋洋得意的成就感从哪里冒出来的?节操呢?

随即李素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郑小楼一人战十人没败?”

王直哈哈一笑,傲然道:“怎么可能不败?三两下他就被掀翻了,双手抱头挨了无数拳脚,嚎得那叫一个凄惨…”

李素的脸顿时和菜地里的韭菜一样绿:“你找来的这位高手兄,他高在何处?”

“价高啊,揍了他之后我还是给了他三十贯,他终于答应弃暗投明了…”

李素咬牙,忽然很想抽他。

双手蠢蠢欲动之时,王直终于发现李素神色不妥,急忙补充道:“不止价高,郑小楼身手也很不错的,十个人抄着木棍抽他,足足抽断了五根棍子,才把他放翻…”

李素:“…”

他开始反省自己为何要把王直派去东市,这是对自家财产极大的不负责任。

所以说,自己身边缺少人才啊!

仰天黯然叹了口气,算是对这些日子花掉的钱财表示了哀悼,李素叹道:“王直啊,你要搞清楚,这世上人才很多,很多人都有与常人不一样的本事,有的揍人厉害,有的算账厉害,还有的扛揍厉害…遇到这些人才的时候,要有选择地拉拢收服,比如这位郑小楼,或许他的扛揍本事不凡,但是对咱们有什么用呢?基本上你在背后挂一个龟壳就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顿了顿,李素接着黯然道:“重要的是,买个龟壳肯定不需要花三十贯…三十贯啊,我得卖多少瓶香水才能回本…”

王直沉默许久,挠了挠头,道:“你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李素没再理他,转过身望向那位寂寞得一塌糊涂的高人兄,有些为难地道:“那位郑兄,很对不住…”

话没说完,寂寞的郑小楼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神情丝毫未变,很淡定地点点头:“我明白了。”

说完郑小楼转身便走。

走出两步,郑小楼脚步忽然一顿,又转过身朝李素走来,冷冷看了李素一眼,弯腰将李素面前那只萌得令人心化的小狗狗抱起,离开。

看着小狗狗的短腿在郑小楼怀里不停蹬啊蹬,李素脸色变了,扭头看着王直:“这是啥意思?狗是他的?”

王直尴尬地点头:“刚才来村里的路上,郑小楼在路边捡的,他说把狗宰了打牙祭,后来被我劝住了,现在…这狗怕是性命难保。”

李素急了,朝郑小楼厉声喝道:“慢着!留下狗命!”

隔得远远的一群小弟本没听清二人在说什么,然而李素这一声喊,小弟们勃然变色,同时大吼一声,面目狰狞朝郑小楼扑杀而去…

第二百零六章 内乱爆发

“留下狗命”这句话明显有歧义,至少小弟们理解错了。

于是李素话音刚落,一脸酷相的郑小楼被一群小弟华丽丽的放倒了,雨点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

郑小楼哎呀一声,一脸酷相终于彻底崩塌,双手抱头承受着狂风暴雨,东市的一幕重新上演。

李素目瞪口呆,颇无语地扭头看了王直一眼,目光里透露出谴责的意思。

这就是你花三十贯找来的高手?

王直羞愧地垂下头,掰着手指开始算计要不要把这位高手兄拐卖给胡商,多少回点本钱…

郑小楼终于还是留在太平村了,李素完全看在狗的面子上。

平心而论,郑小楼的扛揍功夫确实不凡,狂风暴雨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李素却亲眼见他起来后原地跳了几下,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仍旧一副酷酷的样子,仿佛全天下的人在他眼里皆是蝼蚁一般,丝毫没有反省过自己为何刚刚被一群蝼蚁揍得满地找牙。

李素暗暗咬牙,这个样子真的很欠抽,因为他李素才是老板,理论上来说,他才应该是一脸萧瑟,寂寞得一塌糊涂的人,年轻人乱抢风头,没礼貌,活该挨打。

洗过澡的小狗狗愈发萌得不行,奶狗娃子太小,躺在李素的怀里老是打瞌睡,被李素的手指逗弄几下,狗娃子不耐地睁开眼,敷衍似的的伸出小舌头舔舔他的手指,然后闭上眼继续睡。

老爹李道正也很喜欢这只狗,乡下农家几乎家家都养狗,狗是看门护院且辟邪招财的神器,这种说法不是千年后才有的,很早以前便有了,李道正一直唠叨着要养条护院狗,李素平日太忙,没来得及张罗,如同命中注定的缘分一般,老天爷适时地赐来了这只小奶狗,一切严丝合缝。

李道正粗糙的手指逗弄着小奶狗,脸上露出欢喜爱怜的目光:“你生下来的时候也是这样咧,吃了睡,睡了吃,咋逗都逗不醒…”

难得的慈爱表情,李素怔了怔,有些动容,垂头再看看怀里的小狗娃…好吧,接受这种怪怪的人畜比喻。

“怂娃,给它取个名儿吧,以后就是咱家的护家狗咧。”

说到取名,李素顿时来了精神,这事他太擅长了。

“温柔岁月…”李素脱口而出。

李道正沉吟:“它来得正是时候,就像老天爷特意赐来的一样,好,以后叫它‘天赐’。”

郑小楼成了李素的贴身护卫。

对于这样的安排,李素和郑小楼都不大乐意。

李素不乐意是因为对这位传说中的高手并无信心,毕竟这位高手目前仅知的本事便是扛揍,这种本事的人跟在身边的效果,无非是防御+1,攻击+0,想来想去不如背个龟壳比较方便…

郑小楼不乐意是因为对雇主很不满意,每次二人目光对视相碰时,李素甚至能很清晰地看到他目光里的嫌弃意味。

李素感到很无语,该嫌弃的人是我好不好?

左思右想,几番踯躅,李素还是决定把他留在身边。没别的原因,哪怕一张厕纸都有它的用处,更何况身边这张厕纸是花了三十贯买来的…

悠闲懒惰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夏天已结束了,早上起床后发现穿着单薄的短衫竟有丝丝寒意时,李素才发现秋天不期而至。

岁月是温柔的,它在不经不觉间慢慢改变世间的一切,从稚嫩到沧桑,从青涩到成熟,从葱郁到枯槁,从年少到白头…

所以…“温柔岁月”是个多么富有人生哲理的名字,此生不把它取出去,李素誓不罢休。

小奶狗天赐一摇一晃蹒跚走来,“蹒跚”是因为太宠着它了,来李家不到十天,足足胖了两圈,而且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这狗跟李素一样懒,每天只负责吃和睡,完全不像别家的狗那样喜欢到处撒欢乱跑,吃完后往台阶上一趴,眯着眼耷拉着脑袋开始打瞌睡。

李素喜欢逗弄它,兴致勃勃弄了个小皮球往远处一扔,满心期待它欢快地撒开小短腿把球叼回来,谁知球扔出去了,小家伙却仍旧懒洋洋的不动弹,只抬眼朝李素瞥了一下,一人一狗目光对视,李素发誓他真的看到它眼中闪过一抹“你很幼稚耶”的讥讽目光。

依稀记得前世有一种名叫花江狗肉的东西似乎很好吃…

早上起床,李素睁着惺忪的睡眼,天赐趴在脚边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一人一狗互相比着赛似的打呵欠,很温馨的画面。

郑小楼坐在院子外抱着一块两百斤的大石磨举起又放下,周而复始,架势很足,似乎在为下一次挨揍做准备。

大门外传来匆忙的脚步声,薛管家跑进内院,向李素禀报有宦官至,陛下有旨,宣李素速速进宫。

李素呆怔片刻,急忙带上郑小楼,跟着宦官一同进了城。

两个时辰后,李素匆匆走进太极宫甘露殿。

殿内朝臣不少,文臣武将皆俱,人人穿着朝服坐在殿侧,李世民身着黄袍坐在首位,一片紫色绯色官袍里,李素一身绸衫布衣的平民打扮显得特别亮眼。

李素满头雾水,老实又低调地找了个偏僻的角落跪坐下来。很奇怪啊,眼前这殿内君臣的架势,明显是在商议军国大事,把他这个被削了爵又罢了官的平民宣进宫来做甚?

殿内气氛不算凝重,李素甚至能感受到君臣脸上透出几许兴奋之色。

李世民心情显然很灿烂,抬眼看到李素一声不吭坐在靠近殿门的角落里,不由长笑道:“兀那李家小娃子,坐那么做甚?怕朕吃了你么?还不赶紧给朕滚过来!”

众臣纷纷扭头,看到李素后尽皆露出和善的笑容,毕竟李世民的口气太亲昵了,不管大家心里对李素如何想,表面上的和善一定要有的。

李素苦笑一声,只好起身朝前走,眼角余光不时从众臣脸上闪过,将他们的表情一一记在心里。

长孙无忌捋须淡笑,褚遂良神情平静,李绩目露欣赏,李靖如老僧入定,程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