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来时,她已经变成了伍媚。”晏修明低头啜吸了一口咖啡,笑吟吟地放下杯子,看住沈陆嘉:“你这么聪明,应该已经明白了,你和当年的夏商周一样,都只是我们打败对方的工具。只是当年她真正爱上了夏商周,而我却没有爱上你,所以她想用这样的法子打败我,注定是妄想。”

说完,晏修明优雅地起身,拖着行李箱离开了两生花咖啡馆。

62她在阳光下度过的岁月

类别:耽美同人 作者:司溟 书名:鸩之媚

咖啡馆里开着暖气,但沈陆嘉面前放着的一杯清咖还是逐渐变的冰凉。他看着落地窗外的男男女女神色各异地走向候机大厅,走向安全出口,走向他们每个人的目的地。那她的目的呢?她来晟时,原来真是为了他。只是和他一厢情愿的想法还是有些偏差。沈陆嘉微微挑唇笑了笑,带着几分涩然。

他想起夏商周来晟时送花的那一次,她跟着夏商周去红磨坊喝咖啡,那个时候夏商周肯定已经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了吧?他又想起自己为她是顾倾城的女儿而痛苦万分的那些个夜晚。沉默地放下钱,沈陆嘉抓着钥匙离开了咖啡馆。

回到晟时,沈陆嘉面无表情地走进自己的办公室,然后打电话让岑彦把他跟前所有的年终财报全部拿过来。

岑彦嘴上答应,眼睛却盯着那个足有十几个G的压缩包,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他还是老实地将压缩包拷进移动硬盘,拿给了沈陆嘉。

挥手示意岑彦可以离开后,沈陆嘉放任自己沉浸在数字和表单的汪洋里,市盈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环比数据…只有在这些冷冰冰的数字里,他才可以获得宁静。就这样一直看到眼睛酸涩不已,沈陆嘉才长长地嘘出一口气,伸手按了按自己的眉心。

有小心翼翼的敲门声传来,沈陆嘉低沉地说了一声“请进。”

“沈总,要不要帮您订盒饭?”岑彦小意地问道。

瞥一眼电脑桌面右下角的时间,居然已经快七点了。

“不用了,让大家都回去吧,今晚算加班。你也回去。”

岑彦点头应道:“那沈总您也别太晚。”心底却在思忖沈总怕是情路不畅,要知道前一段时日,哪天晚上他不是准时准点拎着车钥匙兴高采烈地去会佳人,今晚却面沉如铁地窝在办公室里悬梁刺股。不过片刻之后他又忍不住慨叹沈总不愧是沈总,这凡夫俗子感情受挫,不谈自暴自弃,起码也得来个借酒消愁,看看咱沈总,完全是把悲伤转化为了生产力嘛。

等到岑彦离开后,沈陆嘉拉开抽屉,摸出香烟和打火机,默不作声地点了一支烟。现在他不清楚该怎么面对伍媚,他无意去质问去刺探那些过去,他可以努力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愿意去等她主动告诉他的那一天,可是他更怕还没有等到那一天,在心底梗着的那点郁懑已经变成冲破牢笼的兽,毁掉所有的一切。

放在桌上的手机响起来,是她的电话。迟疑了片刻,沈陆嘉才选择接通。

“沈陆嘉——”她总是喜欢连名带姓地唤他,也只有她有这个本事,可以把“沈陆嘉”三个字喊出一种迂回曲折的味道,沈陆嘉觉得胸膛震动,低低地应了一声“唔”。

“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我饿了。”

“家”这个字眼又一次让沈陆嘉的心脏重重一颤,喉结上下一滚吐出一口浊气,算了罢,太喜欢,又被自己得到,哪里还能顾得上真假。

“嗯,我马上就回家。”

“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好。”

回到伍媚的住处,沈陆嘉刚要拿拿钥匙开门,门已经从里面打开,露出她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白嫩的脸孔,乌沉沉的瞳仁里放射出的欣喜的光。沈陆嘉想,只要她肯骗他一生一世,便是假的,他也认了。

“晚上想吃什么?”沈陆嘉一面脱西装,一面问道。

“我想吃意面。”

“行,那你先去洗澡,我来做。”说完沈陆嘉解开袖扣,将袖子往小臂折了两折。

伍媚倚在厨房的拉门上看着沈陆嘉,厨房面积原本就小,如今又被他添置了许多锅碗瓢盆,愈发显得局促,以至于伍媚觉得似乎到处都有他的声息、气味、热量,她的心也因此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满足。翘了翘唇角,她愉快地折回卧室,拿了衣服去浴室洗澡。

沈陆嘉正在洗青椒,却听见身后的浴室里传来伍媚的声音:“沈陆嘉,帮我把手机接过去。”

擦了擦手,沈陆嘉接过伍媚的手机,随手放在了流理台上,然后将洗干净的青椒切成丁。

耳畔依稀可以听见浴室里哗哗的水声,沈陆嘉开始剥洋葱,才剥了一小半,放在流理台上伍媚的手机却震动起来。

“夏商周来电。”五个字在手机屏幕上不停地跳动着,沈陆嘉定定地盯住这几个字,手里剥洋葱的动作一下子顿住了。

手机持之以恒地响了很久才安静下来。沈陆嘉怔怔地收回眼光,继续剥洋葱,大概因为心不在焉,他竟然将洋葱拿离了水面,刺激性的气味立刻冲上来,眼睛顿时被熏得一阵阵发痛。

“我洗好了,你这里要不要我帮忙打下手?”伍媚脸色红粉绯绯地出了浴室。

沈陆嘉却答非所问:“刚才夏商周来了一个电话。”

“好端端的夏行长打给我做什么?”伍媚一边擦头发,一边开玩笑:“该不会是为了年终换审投标的事情要我吹枕头风吧?”

沈陆嘉眼睛里的光一下子就暗下去了,剥开的的洋葱一层层浮在水面上,像一瓣瓣的心。他转过脸去,看住她还浸润着雾气的一双眸子,有些苦涩地一笑:“是不是认识晚了你,便不可以再有我的位置?”

这句话没头没脑的,但伍媚还是一下子就听懂了。

沈陆嘉眼睫低垂,将洋葱沥干,放到砧板上,又拿起刀,认认真真地将洋葱剁成碎末。刀刃和砧板沉重的撞击声里,伍媚觉得自己的心也在一下又一下地撞击着胸腔。

沈陆嘉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地往锅中下意面。打从说出那句话之后,他的肩膀上就仿佛背负着什么重担,以一种悲伤的弧度向前微微佝偻着。厨房里气味复杂,橄榄油、洋葱、青椒和她自己身上沐浴露的香气混杂在一起,伍媚觉得眼睛一抽一抽地酸涩起来。她吸了吸鼻子,从身后箍住沈陆嘉的胸膛,整个人贴在他的脊背上,有些着急地解释道:“不,不是那样的。我承认我最初来晟时,是因为在蔺川大剧院的后台偷听了你和她们母女的讲话。确实动机不纯。但是我是真的对你动了心,喜欢上了你,沈陆嘉,不管你信不信,除了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世,我没有做任何对不住你的事。”

沈陆嘉扭头看住伍媚,她的眼睛里有晶莹的泪水,正倔强地打着转儿不肯滴落。喉头一哽,沈陆嘉拧身紧紧抱住伍媚,低头吻去她眼睫上的泪滴。

“我信,我当然信。”

吻着吻着就吻到了唇上,要不是锅里的水泼洒出来,发出嗤的声响,两个人几乎舍不得分开。

关了火,沈陆嘉探头看了看锅里的意大利面,已经丧失了应有的筋道,没骨头似地绞缠在一块儿。他笑起来:“因为接吻而做砸意面,真够稀罕的。”

伍媚没有笑,而是仰着头小声问他:“沈陆嘉,我的那些过去,你真的想知道?”

“如果你愿意讲的话,你的所有的事情,我都想知道。”沈陆嘉也收了笑,正色道。

伍媚点点头,神色坚定:“好,我都告诉你。”

两个人并肩出了厨房,走向客厅里的沙发,面对面地坐着,原本盘踞在沙发上的不二见领土被占,不满地喵呜一声,跳下沙发,回自己的窝去了。沈陆嘉也不言语,只是伸出大掌,握紧伍媚的手,静静地等她开口。

“二十岁之前,我叫晏夷光。晏修明和我是双胞胎。我比她早出生两分钟,是所谓的姐姐。和一些人家姐妹情深不一样的是,我们从很小的时候就相互厌恶。我们讨厌彼此一样的长相,讨厌穿一样的衣服,梳一样的发型。更讨厌被人认成对方。”

“大概是因为这样,我们两个性格就完全南辕北辙了。我是那种不讨人喜欢的个性,手脚笨,嘴也不甜,闷里闷气的,跟你有点像。”伍媚眼睛里残余的泪花闪烁了一下,“所以在家里很不得宠。”

“她就不一样了,嘴巴甜,脑子活络,灵巧,人缘比我好了百倍。”

“七岁的时候我们开始练舞。你可能不知道,冯青萍就是跳芭蕾舞出身的。但是她因为生我们姐妹后恢复得不好,不能再跳芭蕾,所以抓我们抓得特别严。”

“芭蕾舞里面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基本功是平衡和外开。那个时候我们早上六点就要起床,训练基本功,压腿、压肩、推脚背、练扶把动作。下午放学之后接着练外开,你恐怕不知道什么叫外开。就是在髋部不动的情况下,整条腿从髋关节向外的扭转。两腿朝相反方向扭转。”伍媚一面说一面轻轻挣脱沈陆嘉的手,赤脚在沙发前的地毯上做了这样一个外开的动作,然后才重新坐下来。

“练了两年多,我们开始接触脚尖动作,家里专门为我们请了芭蕾舞教师。我的脚趾长得比她的齐,所以在脚尖动作上比她有优势。我进步得比她快,舞蹈老师经常夸我,所以我发现自己狂热地爱上了芭蕾,大概是因为那是我当时唯一可以胜过她的东西。”

“十岁之后,我开始参加各种舞蹈比赛,不停地拿奖,那时候金牌、第一名永远都是我的,只要有我参加的比赛,她永远要在我之下。但是你知道吗,即使她跳的不如我好,在学校里各种表演,她永远还是女主角,因为老师们都更喜欢她。我不想再跟她在一个学校,一个年级,一个班读书,我不想老师同学眼里只有她,没有我。所以我跟疯了一样的念书,终于跳级将她甩在后面。我超过她的筹码终于又多了一个,我成绩比她好。”

“老师开始喜欢我,因为要我替学校拿奖,同学也开始亲近我,因为要借我的笔记抄。我的名字成了亲戚朋友教育自家小孩的最佳示范,但是当我们一家四口在街上遇见我爸大学的同事或者熟人,他们嘴里夸着晏夷光,眼睛却看着晏修明,甚至会拉着晏修明的手说——‘晏书记真有福气,生了夷光这样出色的女儿。’最初他们还会提醒,说‘这个才是夷光’,后来发现反正外人横竖都不清楚,索性不提醒了。你能理解那种感觉吗?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他们嘴上夸的那个人,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笑话。”

沈陆嘉觉得心疼,却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握紧她的手。

“我不交朋友,不逛街,不娱乐,我的所有空余生活就是跳舞和学习。初中高中我统共只念了四年,十六岁的时候考上了京津大学,念心理学。”

“大一的时候我遇见了夏商周,那个时候他18岁,也是大一,念地球物理。”

沈陆嘉微觉妒意,不由又向她的方向靠近了一点。

“大一暑假,我被我读书的那个高中请回去做讲座。那个时候晏修明也在里面,她读高一。我很高兴,觉得是打压和羞辱她的好机会。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很久不穿相同的服装,但为了刺激她,那天我特地穿了和她一样的T恤和百褶裙。”

“但我不知道那个时候她和高三混社会的痞子里的总瓤子关系匪浅,还甩了对方。演讲结束,我一个人回家,结果被误认为是晏修明,被一个小混混用铁棍敲在了左脚脚踝上,粉碎性骨折。”伍媚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左脚踝。

“其实骨折没什么大不了的,修养好了还是可以跳舞的。但是四年后,也就是我大四的时候,晏修明以艺术生的身份也进了京津大学,艺术学院,舞蹈专业。”

“那个时候,我和夏商周都在申请美国的学校,打算毕业后一起去美国念硕士。他们很满意夏商周这个女婿。”伍媚讥诮地挑高了嘴角,“所以希望我们出国前先订婚。”

“订婚那天还贴心地给我们订好了房间。但是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多了,我先回了房间,夏商周去送他爸爸生前的朋友,结果那天晚上我没等到未婚夫,因为他走错了房间,爬上我妹妹的床。”

63华伦夫人的职业

沈陆嘉不知道当年才二十岁的她是怎么知晓这个真相的,是直面真实还是被间接告知。但无论哪一种都令他心疼,忍不住伸手将伍媚往怀里揽了揽。

“发生这种事,你说为人父母的该怎么处理?”不待沈陆嘉作答,她就冷冷一勾唇道:“你知道那两位怎么处理?冯青萍跟我说如果我不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让夏商周娶晏修明。如果不是一夫一妻的制度摆在那儿,我想他们巴不得来个娥皇女英二女共侍一夫,总之,横竖他们就是不想失了这么个贵婿。”

“我当然不答应,但是晏修明这么个黄花大闺女被夏商周破了身子,日后在婚姻市场上自然卖不了好价钱,我那位母亲,又开始日日游说夏商周。在她看来,我们两个是双胞胎,从壳子到芯子其实都是一样的,娶了谁也没什么差别。”

“夏商周被她磨得没有办法,最后终于松口答应‘负责’。我万念俱灰,跑出家门,用身上的钱买了一张去京津毗邻的江沪市的车票,离家出走了。”

“钱很快用完了,我没有带身份证,那个时候离毕业还有一个多月,也没有学历证书,没有正经地方肯雇佣我这么一个黑户。”伍媚细白的手指伸向茶几上那包开了封的澳版万宝路爆珠薄荷,微微哆嗦似地抽出一根,叼在嘴上。

沈陆嘉本想阻止,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舀起打火机,垂眉敛目蘀她点了烟。

伍媚狠狠吸了两口,大概是在平复情绪。

“幸好已经是五月份了,睡桥洞也不至于冻死。”

沈陆嘉浑身一颤,搂住她肩膀的手上青筋像愤怒的虬龙一下子全昂起了头。喉结上下动了动,发出轻微的响声。

“没什么。是我自己蠢,怨不得别人。”伍媚笑笑,中指和拇指对合,用力捏爆了过滤嘴里那颗薄荷珠子,在“啪”的一声细响里将浓郁的薄荷味悉数吸进喉咙里,然后才摁灭了烟。

“桥洞下有个害了白内障的老乞丐,我将捡回来的食物分了他一半,后来他主动和我搭话,说他早年是有名的扒手,从未失手过,后来遇到妻子这才金盆洗手,可惜妻子生产时大出血去世,只留下一个儿子。可惜老话半点没说错,棍棒出孝子,惯养忤逆儿,老了之后他反被儿子赶出家门。为了感谢我的一饭之恩,他愿意倾囊教我怎么…做贼。”说到这里伍媚自嘲地一笑,“是不是离奇得像话本小说?”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神情郁卒,半晌才涩声道:“对不起,我不该让你又一次回忆这些不愉快的事情。”

伍媚伸手抚过他的眉眼,沈陆嘉闻到了她手上薄荷烟的味道。

“我给老乞丐磕了一个头,算是拜师。我是真的饿怕了,什么清高、什么骨气、什么道德在饥饿面前全部不值一分钱,那种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感觉,就好像胃里面养了一窝老鼠,在挤、在吵、在翻筋斗。不过做了三只手之后,总算不会再饿得半死不活。”

她言简意赅,一语代过,沈陆嘉却在想,下手的时候肯定很紧张吧?失手被抓到的时候又受了怎样的苦?最难受的还是心理吧?书香门楣里出来的天之骄女,这样的落差,沈陆嘉心疼得无以复加,恨不得把她揉进自己的骨头里用热血捂着、疼着。

“我师父。”说到这个称呼,伍媚笑了一下,“他一直强调行走江湖,最需要提防三种人:美貌的女人、小孩还有老人。但是那一年冬天的时候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偷到了顾倾城身上。”

“我还记得她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脖子上有一圈银灰色的水貂毛,会随着她的呼吸微微拂动。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的的波浪边大檐羊毛呢帽子,上面拂下一层黑色的面网,面网经线和纬线的每一个节点上都是一粒黑色的小珠子,会随着光线一闪一闪。”

“她很警觉,我没能得手,反而被她舀住手腕,我慌不择路,逃跑过程中被车撞倒,奄奄一息,还是她走到我跟前,救了我一命。”

她俯身躺在马路上,下巴磕在马路牙子上,血流如注,肚子饿身体脏,皮肤上还有的癣疮,有些已经流脓,随着失血,生命力渀佛也在汩汩流逝。顾倾城就站在不远处,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神平静。她记得顾倾城那天穿的鞋,是一双羊猄皮的及踝靴,靴口有层叠的木耳边,因为逆光,反绒面上像罩着一层白霜似的。那天是一个冬日里的大晴天,天空是近乎透明的蓝色,一丝云絮也无,她看着天上的天色,心里只觉得是满腔的无能为力和怨恨,她不能接受自己的生命就以这样荒谬的方式终结,因为无能为力,所以格外痛恨。

顾倾城救了她,只是因为她那个不甘的眼神。看看,上位者要扶谁一把或者踩谁一脚多么容易,一个眼神就足够判你死路还是活路了。

“我被顾倾城带到了法国,因为车祸,脸部需要动一些刀子,本来就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同一张脸,索性就动的大了些。”

沈陆嘉深深地凝望着她的脸,轮廓确实比晏修明那张脸要来得深刻立体一些。

不知道出于怎样的情绪,伍媚微微垂下眼睫,将两条腿蜷上沙发,改为抱膝而坐。

“我的脚趾本来已经因为常年跳舞而拇指外翻,她给我找了最好的医生,做了矫正手术。害了癣疮的皮肤也在医生的护理之下一块块褪落,长出新肉。”

她清楚得记得自己□地站在巨大的穿衣镜前面,局促又震惊地看着镜子里那个似是而非的自己,顾倾城站在她身后,尖尖的手指徐徐地在她背脊上逶迤而下。

她有些不敢直视镜中的自己,顾倾城却用两根手指叼起她的下巴,轻轻一笑:“我们两现在谁美?”

她肩膀颤了一下,几乎疑心自己坠入童话世界,身后站着的是恶毒善妒的皇后。

顾倾城却似乎觉得有趣,缓缓脱□上披着的外衣,随意地赤脚走到镜子面前,和她并肩而立。

那一刹那,她下意识地比较起镜子里两具雪白的胴/体,不过几十秒之后,她便挫败地发觉,即使一样的长颈溜肩美人腰,可是顾倾城眼波微动之间,时而是安格尔笔下由鲜奶油砌成的大宫女,时而是莫罗画作里的在希律王面前跳舞的莎乐美,时而又是沃特豪斯描摹的和美少年许拉斯对望的林中女仙,而她,如同一只干巴巴的白斩鸡,什么都不是。

渀佛看穿了她所想,顾倾城弯腰捡起衣服,披在身上,笑道:“女人美不美,从来不在于穿什么衣服,喷什么香水,戴什么样的珠宝。也不是瓜子脸、双皮眼樱桃小嘴一点点之类的所谓标准。从根本上说,美在于欲念,美唯一的标准是能否勾起别人的**。”

“我开始学法语,同时准备申请巴黎政治学院的传播学硕士,至于余下的时间。”伍媚嘴角的笑容里有一丝难堪,“我剩下的时间全部跟着她身后,学习怎么走出那种细沙漫过沙堤一般的步伐,怎样用眼睛和男人打官司,怎么样打麻将,怎样样将带骨头的食物吃得活色生香。”

这和古代勾栏院里买回来一个人再由鸨母慢慢□有什么区别,沈陆嘉本就抵触顾倾城,听到这些心中对顾倾城愈发嫌恶起来,忍不住蹙眉从喉咙里挤出恨恨的“顾倾城”三个字来。

却有凉凉的两根手指抵在他唇上,伍媚淡淡地笑了笑:“我半点不怨她,如果没有她,就没有今日的我。何况在认识她之前,我做人,确实十分失败。顾倾城从来不是观音,她救了我,一半是找了个伴做消遣,另外一半是用我生财。我二十岁的时候便心知肚明,我亲娘老子待我不过如此,一个外人肯这样费心栽培我,我自然要回报于她。”

沈陆嘉脸上又浮现出心疼和悔恨交织的表情,伍媚摸摸他的脸颊,笑得狡黠:“干吗这样的表情?”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按在心口,闷闷道:“我听着心疼、难受。如果我早点遇上你,便好了。”

“我可记得刚开始,有人就没给过我好脸色看。”伍媚一本正经地翻起了旧账:“你就是那时候认识我,也未必会正眼看我。”

沈陆嘉只得苦笑。

“顾倾城本人在巴黎华裔圈子里的身份,就像是小朝廷里的慈禧太后,所以别担心,我并没有受什么委屈。”伍媚安慰似地拍了拍沈陆嘉的手背,“我跟了顾倾城后头一年多的时候,她又引见阮咸给我认识。阮咸喜欢待在越南,每年的四五、九十月份都会待在那边,这四个月我会跟在他后面学一些东西。”

顾倾城对外宣称自己是她的女儿,她的身份自然就矜贵了许多,在交际圈子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名媛”,虽然周旋在各色男人之间,但是具体内容不外乎是晚宴、茶会、歌剧院、牌局、骑马场里斯斯文文地打情骂俏,然而如今这个世道男人都是如此精刮,吃不着肉如何肯学那散财童子漫天为你使钱?女人总要学着牺牲。用顾倾城当年的话,“从女人的角度咂摸男人,我该教你的已经全数教了,跟着阮咸,他会领你从男人的角度去咂摸男人。”

她跟着阮咸后面学了些什么?不外乎是男人喜欢的那些个把戏,也多亏了那些把戏和她随身携带的那些药物,是它们帮她保全了这一具清白之躯。虽然她本人当初从未想过留着这么具“纯洁”的肉身献祭于日后的丈夫,反倒是因为直面夏商周和晏修明那两具交缠的身体太过震惊,留下了深重的阴影来。伍媚微微低头,不让沈陆嘉看见自己的表情。这些内容,她不愿意让他知道。

“那你和阮咸的婚约?”提到阮咸,沈陆嘉忍不住关心起那个他?

“我那时候还有些少年人的心性,没轻没重地将一个乔姓公子哥儿弄断了一条腿,乔家是做军火生意的,等闲得罪不起。这个祸闯得有点大,要保我,只能找个盖过乔家一头的人来庇护,阮正义那时便开始孜孜不倦地追求顾倾城,他建议让阮咸和我订婚,这样乔家也只有打落牙齿和血吞…”

伍媚正说着,却听见有门铃声响起。

“我去开门。”沈陆嘉起了身。

门打开的那一瞬,沈陆嘉两条浓眉深深蹙起:“夏行长?”

64倾城别传上

一、夏日最后一支玫瑰

她乌黑的头发被她胡乱的盘在脑后,用一只中华铅笔做发簪固定,并不像学校里那些千篇一律用手帕子扎辫子的女生。

“你就是秦仲恩?我哥哥经常说起你,你很厉害。”少女乌黑的瞳仁毫无顾忌地盯住他。秦仲恩觉得脸颊有些发烫。因为不知道说什么,他只能别过眼睛,盯着屏风上《洛神赋》使劲看。

顾倾城的中文那时候并不好,在美国时,虽然父母从未放松对一双儿女母语的教学,但小女儿生性惫懒,只要会写会念,与人交流无障碍便心满意足,哪里肯花时间去看什么唐诗宋词、四大名著。这面屏风放在卧室里有一两个月了,她还是第一次留意上面的汉字。

“上面讲的什么,秦哥哥?”顾倾城歪头看了半天,字都认识,也会念,只是连在一起,完全不知道到底在讲什么。

秦仲恩的脸又一次红了,是为着她嘴里对他的称谓,秦哥哥让他无可抑制地联想到了情哥哥。

“仲恩,你家学渊源,给倾城讲讲吧,难得她有兴趣。”顾逸夫已经看出了妹妹对秦仲恩颇有好感,“我去找保险丝。”

倾城。原来她叫顾倾城。奇怪的,他居然没有对这个过于夸张的名字产生丝毫违和感。

“秦哥哥,《洛神赋》讲的到底是什么?”顾倾城已经站到了他的身侧。他甚至闻到了她身上花露水的香味。

“《洛神赋》是三国时期曹植写的一首赋,洛神相传是古代帝王伏羲氏的小女儿宓妃,溺死于洛水,所以称呼她洛水之神,也就是洛神。赋是古时候的一种文体,讲究铺陈和押韵,《洛神赋》写的是人神相恋,因为人神有别,不能长相厮守,最终无奈分别。当然也有人说其实曹植是假托洛神,抒发自己的政治苦闷。”

他这一段话里的的信息量太大,顾倾城只听懂了个大概,但她还是煞有介事的点点头,指着屏风上的字开始念,每念几句就问秦仲恩讲的是什么意思。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渀佛兮若轻云之蔽日,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这几句讲的是洛神的外貌,翻译出来就是说洛神体态轻盈像受惊后翩跹飞舞的鸿雁,曲线柔美像腾空嬉戏的游龙;容颜夺目像秋天盛开的菊花,华美如同春天茂密的青松;她的行止若有若无像薄云轻轻掩住了太阳,举止飘荡不定如同流风吹起了回旋的雪花。”

顾逸夫捏着保险丝进来时就看见自家妹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好友。眼神里有不加掩饰的好感。他轻轻咳了一声。

“仲恩,你会换保险丝吗?”顾逸夫有些羞赧,没想到念了物理,但是真动手起来还是不中用,难怪古人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会的。我来吧。”秦仲恩从顾逸夫手里接过一截保险丝,利落地爬上了梯子,将闸刀扳上去,将融断的保险丝取下来,再换上新的保险丝,前后不过三分钟。

顾倾城眼神晶亮地看着从梯子上跳下来的秦仲恩,其实自打父亲、哥哥故去,秦仲恩便是家中唯一的男儿,换灯泡、做煤球这些粗事哪样做不来?

顾逸夫已经去开了电风扇,这个时候电风扇还是相当稀罕的物件,扇叶呼啦呼啦地转起来,送出接连不断的热风。

顾倾城又去给秦仲恩舀了湿毛巾擦汗,顾逸夫瞥一眼那白底蓝条的毛巾,意味深长地看一眼妹妹。顾倾城不甘示弱地瞪回去。顾逸夫有些好笑地摇摇头,转身去给好友倒了一杯凉开水。

秦仲恩喝了两口,才要讲话,顾倾城忽然献宝一般说道:“秦哥哥,我弹钢琴给你听,我刚学的新曲子。”不等对方接话,她便一溜烟地跑到钢琴前面,一把掀开鸀色的天鹅绒防尘罩,坐上琴凳。

顾逸夫愈发觉得好笑,拍拍好友的肩膀:“她可轻易不肯弹给人听的。还是你面子大。”

秦仲恩有些不自在地别过脸去。

顾倾城恨恨地剜一眼哥哥,顾逸夫却无辜地朝她挤眉弄眼。

如水的钢琴声很快在室内流淌开来,像山涧淙淙的流水,跋涉千里只为赴一个遥远的约会。阳光从蓝色的纱窗里照射进来,在地板上投下细碎的光斑,随着旋律在跃动。

很多年后秦仲恩才知道那个夏日午后她弹给他听的第一支曲子是德国电影《英俊少年》的插曲《夏日最后一支玫瑰》。

夏日最后一朵玫瑰/还在孤独地开放/所有她可爱的伴侣/都已凋谢死亡/再也没有一朵鲜花/陪伴在她的身旁/映照她绯红的脸庞/和她一同叹息悲伤。

我不愿看你继续痛苦/孤独地留在枝头上/愿你能跟随你的同伴/一起安然长眠/我把你那芬芳的花瓣/轻轻散步在花坛上/让你和亲爱的伙伴/在那黄土中埋葬。

当那爱人的金色指环/失去宝石的光芒/当那珍贵的友情枯萎/我也愿和你同往/当那忠实的心儿憔悴/当那亲爱的人儿死亡/谁还愿孤独地生存/在这凄凉的世界上!

二、我的梦想是成为可可香奈儿

至此以后,秦仲恩成了顾家的常客。顾雁遥和妻子舒停云也十分欣赏这个稳重聪慧的少年,鼓励自己的一双儿女多多与他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