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支离别的歌 作者:陈之遥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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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我一人孤独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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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纽约到巴黎,一直想念你,爱你,寄给你我的心和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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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所有将爱、且爱和爱过的人们。

《这是一支离别的歌》中的这支“歌”就是“old long since旧日时光”的意思。那种慢慢的、一天一天堆积起来的事与情,有些挥手离别,有些永远都不会消失,这就是对本书的完美诠释。

内容简介

上海女孩程闻瑾过着平静、简单、一尘不变的生活,直到她十六岁时爱上一个人,一个同龄的男孩子周君彦,方才体会到一种不一样的滋味。那种陌生、真切、微苦而回甘的滋味,绵延了她之后的十年。在她为了追寻初恋来到纽约的这段期间里,程经历了个无家可归的孤独感,尝到了初恋情人违背誓言的苦涩,找到了另一个可以让她耍赖、让她依靠、教她独立的男人,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林晰。多年后当周再次出现时,程一度失去方向。林因为爱她而离开她,她也终于在没有林的呵护下真正成长起来,在他们两人的梦想城市巴黎,程认真审视自己的爱情,为心爱的人创业,开始了新的生活。

作者简介

陈之遥,GIB,girl in black的首字缩写。1980年9月生于上海,法律专业,现居美国,从事金融风险控制。2008年10月,在黑色T61电脑上写下人生中第一个既非作业又无关工作的句子:“事情的本质从来不是它看上去的那个样子。”所有的故事都从那个时刻开始。

chantelchen [GIB]

1)

事情的本质从来不是它看上去的那个样子。

1996年9月,我刚满16岁,什么也不懂,什么也没经历过。我无忧无虑,问心无愧,心肠硬得像个冰块儿。我喜欢的东西都来的容易,所以对任何东西的热情都来去匆匆。我在一所不错的中学读书,成绩中等。我不乖,但也从不惹事生非。

唯一的问题是,我的家庭,有一点特殊。父母曾经是同一所高校的法语老师,爸爸在80年代初,也就是我出生后不久去法国读了个闹不清是语言文学还是比较文学的学位,然后,就跟换防似的,他回国,妈妈出国。不同的是,计划外的情况发生了,妈妈拿到她的学位之后,得到一个很好的机会作为外交人员留在欧洲。然后,很自然的,她在几年之后同爸爸离婚,嫁给了一个在巴黎工作的美国人。不过,请放心,我没有因此而脾气古怪或是自暴自弃。他们很平和的分了手,双方都表现得像成熟的文明人,或是文明的成年人。离婚之后,爸爸依旧穿着米色风衣在一群20几岁的女学生中间忧郁的做风流倜傥状;妈妈每年回来看望我,带来别致的衣服和新奇的礼物,让我在朋友们面前出尽了风头。

所以,到那时为止,除了班主任老师因为家庭原因间歇性的对我的心理状况妄加揣测,我的生活一切如常。而且,比起我的朋友们,我有更加充裕的自由、更多的零用钱。我看电影,买唱片,读各种各样的书。对我而言,生活充满了转瞬即逝的热情和厌倦。直到我爱上一个人,一个同龄的男孩子。那种陌生的,真切的,微苦而回甘的滋味,绵延了之后的10年。

那个男孩子就是周君彦。

那一年,我们一起升入高中一年级。初中里,我就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我们同级不同班。男生里面他读书最好,又不迂腐,游泳拿到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长得老少皆宜的帅,爸爸是区府领导。他是所有人的宠儿,数学老师欣赏他毫不费力的写出一道代数题的3种解法,女同学喜欢看他穿着短袖短裤在底线轻巧的跳发球,家长们做梦都想克隆这么一个儿子,校长则狂爱他的老爸。我,上课开小差,集体活动能躲就躲,但是,喜欢他,我也不例外。

9月的第一个返校日,我走进教室,看见他和一帮同学在打扫卫生。暑假里我长高了很多,已经有1米72,但他仍旧比我高半个头,穿着校服,白衬衣和藏蓝色的卡其裤子,手里拿着抹布,额角的头发微微汗湿,却还是一副干干净净的样子。他抬头看见我,叫不出名字,只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我被这个不到一秒钟的小小的表情迷住了,the obsession begins.

高中部的规矩是男生同男生,女生同女生坐。排完座位,发现我跟他就坐一前一后,非常开心。我的同桌叫韩晓耕,长发梳个马尾,放下来的话应该有齐腰那么长。想到这么一把柔柔亮亮的长发就这么挂在他面前,我又觉得沮丧,因为自己短的不能再短的短发。

回到家,我找了一张自己的证件照,用黑色墨水笔添上从耳旁挂到胸前的长发,怎么看怎么别扭,撕掉了。

吃晚饭的时候,我搂着爸爸的脖子问他,“你喜欢短头发还是长头发的女的?”

“长的。”

“那我留长头发好不好?”

“你还是短发好看,你的脸型适合留短发。”

“废话,那我就一辈子不能招人喜欢啊。”

我白了他一眼,下决心要留长头发。但是很短的短发留成长发很不容易,会有一个很长的时期,头发半长不短,非常难看。结果,我只坚持两个月,就再也不能忍受顶着这样邋遢尴尬的发型坐在周君彦前面,我又把头发剪短了。

2)

初中里,我很喜欢在上课的时候看小说,或者就是单纯的胡思乱想。如果被抽到回答问题,我不扭捏,干脆的说,老师,我没听清问题,能再说一遍吗?然后同学们就笑了,老师就faint了。但是高一那一年的课我上的特别太平。即使天气很冷也不用叫就起床,早早的出门,上课用心听讲,作业很认真的写,成绩变得很好,爸觉得我是懂事了,其实我就是怕在周君彦面前出丑。

秋天结束的时候,高一年级排了一出话剧《雷雨》,周君彦演周平,韩晓耕演繁漪,我连演个丫头也没轮到。其实我一向对这样的集体活动兴趣缺缺,但是那次真的挺失落的,而且当时当导演的那个语文老师很有专业的样子,学李安(就是那一年,SENSE & SENSIBILITY拿到OSCAR),为了让主角之间互动自然,除了排练,还安排了很多次的郊游或是打球之类的活动。为了忠于原著,戏当中一些细节也极大的挑战了高中生的表演极限。

渐渐的学生中间开始传说,周君彦和韩晓耕在谈朋友。到底怎么谈的,也不见得有人知道,但是大家都很愿意相信。因为韩晓耕是公认的美女,脾气人缘都很好,生日的时候,请了5、60个同学唱卡拉OK吃蛋糕庆生,在当时是很大的手笔。而且,韩晓耕的爸爸是一家非常大的集团公司的韩总,那年刚刚买了本市第一艘私人游艇,神气的泊在市郊的码头,报纸上都有报道。如果有一个女生和周君彦在一起,能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只能是韩晓耕。

全校可能只有我不相信他们在谈朋友。韩晓耕或许对周君彦有意思,但是周君彦并没有对她表现出特别的关照,一直是大大方方的。让我不舒服的是,韩晓耕是公认的漂亮,而我,也有人说我是我们学校最美的女生。只不过说这话的人是一个别的学校的太妹,风传是货真价实的lesbian,而且三个月才来一次月经。

不久之后,我报名了学校的排球队,当然是因为周君彦也参加。到了四月份天气渐暖,为了准备一个校际比赛,几乎每天放学之后都要留下来训练。一次做一个拦网的动作,我被队友撞了一下,手甩到网杆上,破了一个口子,手背肿起很高的一块。我没喊也没哭,教练过来看了一下说,这个小姑娘吃硬的。然后朝场外喊了一嗓子:周君彦,你陪程文瑾去医务室处理一下。

男队训练已经结束了,周君彦正在整理器材。答应了一声,跑过来,看看我的手说,挺厉害的,快走吧。看我穿着打球的短袖短裤,又说,你衣服呢?外面挺冷的。没等我回答,他已经跑到场边一堆书包衣服那里拿了我的运动衫裤过来给我。我笨笨的穿,他怕我碰到伤口就在一边帮拉袖子什么的,我觉得好多人都在看着,脸红的发烫。

到了医务室,校医确认没有伤筋动骨,就拿双氧水清洗了伤口,红药水紫药水涂了一堆,纱布橡皮膏包好,打发我们走人。回到排球馆,教练让我先回家,我拿了书包出来,看到周君彦推了辆自行车,还没走。

“你回家吗?”他问。

“回啊。”

“骑自行车还是坐公交?”

“我走回去,我家挺近的,就在区图书馆旁边。”

“顺路,我带你吧。”

于是,我,手长脚长,头发短得不能再短的我,那个下午像小媳妇儿一样侧身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出了校门。

“你挺勇敢的。”他回头说。

“其实真的不太疼。”我装淑女。

“你排球打得挺好的。”

“就是这学期刚刚学的。”我继续装淑女。

“你弹跳力挺好的。”

两个人都讪讪的不知道找什么话题再说下去。

我不装淑女了,我说,“你喜欢短头发的还是长头发的女生?”

他愣了一下,说,“短头发的,我从前…我喜欢短头发的女生。”他很肯定的重复。

接下来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已经是傍晚,透过路旁梧桐树的枝丫可以看见一点点橙红的晚霞,校门口的小马路上尽是下班放学回家的行人和车流。我们听者路上嘈杂的声音。直到看见区图书馆。他问我,“再怎么走?”

“就是旁边那幢,我自己进去行了。”我从他车上跳下来,含含糊糊的做了个告别的手势。跑进楼里去了。

3)

那天以后,在学校,我们依旧只是前后座的同学,只是好像有了个共同的秘密。这个秘密让我可以大度的不在意韩晓耕梳什么发型穿什么衣服。放学之后,我们偶尔一起走,直到快放暑假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住的南辕北辙根本不顺路。晚上他有时给我打电话。在那之前,我一直没什么知心朋友,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可以畅快的告诉另一个人,我喜欢什么,我干了什么,我有什么感觉,我想干什么,而那个人毫无保留、不带偏见,关心我的想法,真的想了解我。

夏天慵慵懒懒的来了。

周君彦问我,"会游泳吗?"

"会,只会蛙泳。"

"假期一起游泳吧,我教你自由泳。"

因为考了个史无前例的好名次,妈打电话来问我要什么礼物,我说要漂亮的游泳衣。半个月后拿到手的却是一件白底墨绿色印花的bikini,里维埃拉式的漂亮,但1997年的中国高中生穿了绝对走不出更衣室。结果我还是继续穿我那件黑色嵌白条的Speedo,纯粹运动员的款式。周君彦的泳裤也是黑色的Speedo,非常登对。

因为多数人都会游夜场,或是在室内游泳池游。我们拣了一个离家挺远的室外游泳池,并且总是去游早晨第一场。多数时候只有我们在游,偶尔会有晨练的老伯和结伴来的小学生。

到八月份,我已经学会自由泳和仰泳,泳姿还算漂亮。暑假快结束的时候,两个人都晒得黝黑,而他终于低下头笨拙的吻我,越过他的耳廓夏末的阳光让我头晕目眩,我闭上眼睛,看到一片模糊而炙热的橙色。细洁的嘴唇的触感,温热的池水,心跳和喘息声,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的,一瞬间周围只剩下这些。直到一群小学生疯叫着跳进泳池,我们才像触了电一样分开。我不敢看他,一头扎进水里,潜泳了很长一段,好让发烫的脸颊快点冷下来,直到不得不浮上水面换气。我畅快淋漓的划水,游的上气不接下气。我毫无愧疚,因为我爱他呀,而他居然也爱我。

4)

高二开学不久,十月份,整个年级的学生拉去长兴岛学农。在岛上住一周时间,当然农事是学不会的,只当是一次特别长的郊游。上岛之后的第三天,办了个烧烤晚会,我和韩晓耕分着吃了一堆鸡翅玉米烘山芋之后,周君彦跑过来,悄悄跟我说,“明天早上带你去看日出。”

“几点?”

“四点天亮.保险点,三点半。”

晚上睡觉之前,我把手表的闹钟调到凌晨3点钟,又怕到时候醒不过来,就一直没敢睡着。天蒙蒙亮的时候,听到外面很轻的一声自行车铃声,赶紧穿了衣服轻手轻脚的出了宿舍。周君彦在楼下扶着一辆破自行车等我。

“哪儿来的自行车啊?”

“跟食堂的人借的。上来。天快亮了。”

他带着我骑得飞快,到海边的时候,四下还是黑沉沉的,只有遥远的天边泛着一点灰白的光。我们在一块礁石后面背风的地方坐下来。挺冷的,他拉下运动外套的拉链,把我也裹在里面。他的呼吸潮湿而温暖。我耳朵贴着他的胸口,听者他的心跳声,心里觉得很踏实。

“你为什么喜欢我,你不喜欢韩晓耕吗?全校男生都喜欢她。”我说。

“我也不知道,我看见你就喜欢你了。你有一种特别酷的表情。”他捧起我的脸说,“还有,你的脸真小,眼睛真大。”

“接下去要说E~T~ call~ home~了吧。”我乱笑。

他也笑,然后两只胳膊合拢来抱住我,说,“你真瘦,瘦的可怜巴巴的。”

我说:“有一个暑假,我每天中午只吃冰激凌,那年我长高了5厘米,一斤也没重。后来我就老是胃痛。…我们家没人管我。”

他沉默了一下,说:“那以后我来管你吧。”

我一下子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抱的紧紧的。说:“说好了啊,你以后不许不管我。”

“你以后想考哪个大学?”

“我没想过,反正我要读个奇怪的专业。你呢?”

“我本来想考FD,但是我爸要我出国读大学。”

“去哪儿?”

“打算去美国,我已经在读托福了。… 如果我去美国,你会跟我去吗?我是说,你也去那儿读大学。”

“你去我也去。” 我答得毫不犹豫。心里升起按也按不住的向往和快乐,混杂着的或许还有一丝不可告人的蒙昧的欲望。在那之后,一个画面在我脑子里反复出现:一扇窗朝着不可一世的湛蓝的天空打开,房间里,我和他躺在狭窄的床上。到时候我们远离父母,再没有人能阻止我们干任何事。

在少不经事的时候,承诺就这样轻飘飘的说出口了,能不能兑现,谁也不知道,但是就在那个时刻,两个人都没有片刻的怀疑。

那天我们都没能看到海边的日出,班主任在天亮之前找到我们。我在周君彦的运动外套里面睡得很熟。我们看起来就像是个四条腿的胖子。为了防止串供,我们马上被隔离了,然后分别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学农结束回到学校之后,通知家长来领人。班主任对我爸说了至少三遍“后果不堪设想”之后,放我回了家。他绝对想不到的是,我爸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扔给我一部上下两卷的《第二性》,什么废话也没说。

在那之后,我和周君彦的交往完全转入地下状态。座位被换得很开,在学校几乎不说话,但是他半夜偷偷给我打电话。

与此同时,我缠着我爸搞了一些托福考试的复习资料。

“不去巴黎了吗?”他说,“你嚷了有十年了。”

“不去不去,”我不懈的挥手。然后第一次开始认真的念英文,读原版小说,听VOA和BBC的广播节目。

5)

冬去春来。周君彦得了一个国际数学比赛的二等奖,托福考了很好的成绩,毕业之后申请美国的学校几乎不成问题了。而我的托福成绩不好不坏,extra-curriculum又没有任何可以吹的东西,挺发愁的。

4月份,我妈回来看我。时年43的她,穿一身奶白色的衣裙,带着一串珍珠,微卷的头发松松挽起,周身带着些许若隐若现的香味,干净而温柔,她告诉我那是Arpege de Lavin。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央求她把随行带来的那瓶给我。几年以后,我在纽约Greene街的一家香水铺子里买下一瓶Eclat d’Arpege淡香精,才发现这种梦境似得淡紫色液体更适合我,讽刺的是它和Arpege一样表达的是一个母亲对女儿的感情,而且它绝对做到了,旁人用香水隐喻爱情,我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用它替代母亲。

按照多年的惯例,妈妈给我带来衣服裙子化妆品唱片原版书。不同的是,那一年她还带来了她的美国丈夫,和一个欧洲结识的朋友。

那个美国人没有什么特别,脸色红润微微发福的生意人,足有60岁了,在一旁殷情伺候。他配不上我妈。

而那个朋友,是我见到的第一个艺术家真人。叫朱子悦,搞摄影的,她的作品那一年正在本市的美术馆展出。人长不好看,说实话是挺难看的,眼睛不大,无可救药的单眼皮,颧骨很高,大嘴。不过,她的头发很美,长到肩胛骨下,带着一点柔和的棕色。她总是穿着黑色、灰色或是深紫色的衣服,和阔腿长裤。虽然那可能只是为了掩饰她太宽的髋骨,我还是情不自禁的觉得她像个仙女。

我猜不出她的年龄,“她几岁?”我仰面躺在酒店房间里6尺宽的床上,问妈妈。

“我也不知道,但是她有两个孩子,小的那个也已经在读la classe de terminale du lycee,相当于高三。”

“她老公是什么样的人?“

“她离婚很久了。她现在很有钱,而且有个年轻的情人。”

我抓过一个缎面的抱枕蒙在脸上,笑起来,“太酷了,我就想变成她那样。”

情人,我心里想,哦情人。我不太明白这两个字其中的意思,但是那肯定是种不同于爱情的关系。我不知道,我很快就会见到那个“年轻的情人”。

第二天,我穿着那件里维埃拉式的bikini到酒店的室内泳池游泳。在五星酒店,bikini不算是新鲜玩意儿,洋妞儿土妞儿都穿。我站在池边伸出一只脚试试水温。抬起头,发现一个人在上一层的玻璃护栏后面看着我,不高,挺瘦的,穿着暗红色的衬衣,黑色的裤子。我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游到另一头再抬头,那人已经走了,我没看清楚他的脸。

晚上,妈妈和老美带我去吃晚饭,妈妈说,“朱子悦和她的朋友也会来。”意味深长的对我眨眨眼睛。

“她的情人!”我惊喜地大叫。

我穿上妈妈带来的新裙子,黑色的尼龙袜和平底鞋。那是一件黑白镶拼的连衣裙,中袖,没什么腰身,长度到膝上5公分。穿了看上去像是个高个子的半成熟的孩子,或是略带稚气的大人。妈妈穿了条黑色的连衣裙,银灰色缎子的翻领。美国人故作风雅的说,Quelle bonne chance d’etre acpane par deux jolies filles!运气真好,有两个漂亮姑娘陪着。

我们到餐馆的时候,朱子悦已经到了,一个人坐在一张看得见江景的桌子边,她告诉我们,“林晰在洗手间。”

她上身穿了一件浅灰色的薄毛衣,V领开的很低,露出大半胸部,不是年轻女孩的那种新鲜结实,但是依旧光洁丰满。片刻之后,林晰来了。 看衣服,我认出来他就是我在游泳池见过的那个人。个子真的是不高,我当时已经有1米75,穿着平底鞋,和他差不多高。但是,他长得非常漂亮,那种沾了点女子气的漂亮。五官精致,睫毛长长的。看起来非常年轻,顶多23、4岁,我心里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小白脸了。只不过他皮肤晒得有点黑,带着些阳光味。

我饶有兴趣的打量着他,他发觉了,也看着我。一顿饭的时间,我们都在互不相让的互相瞪来瞪去。结账的时候,朱子悦坚持她来请客,为林晰饯行,因为他得到一个工作合同,就要去纽约了。

饭后,妈妈和老美送我回家,车上,妈妈说,“看来是真的,他们分手了。”

6)

我跟妈妈说起想去美国读大学。仅仅有几分钟,她很难过不能和我一起在巴黎过几年日子,我曾经非常向往那样的时光:她可以教我说法语,检查我的功课,一起在餐厅的露天座吃饭,看文艺电影,去博物馆,逛商店,手挽着手,就好像她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一样。但是因为周君彦,一切都不同了。而且,妈妈也没有难过多久,就开始和美国人商量我出国的事情。

参考了我的学习成绩,咨询了办留学的专业人士之后,得出的结论是,我高三退学,去美国读一年Boarding school,这样毕业后可以申请好一点的大学。最后选定一所纽约州Mount Lebanon的学校,宣传册上看起来景色很美,距离纽约150英里,约2小时车程。妈妈说:“林晰就在纽约,可以照顾一下你。”

“那个小白脸?看上去就不是好人。”

“实际上是个好人。”

我不以为然,拼命摇头。

申请学校很简单,跟数学和英文老师要了两封吹吹拍拍的推荐信,托福成绩单,学校成绩单,自我介绍,父母介绍,美国老头润色一番,附上300个美刀的申请费。暑假开始的时候,我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我拿给周君彦看,他说,“这样也好,你今年9月份去,我明年暑假肯定也已经在那里了,还不到一年时间。”

整个暑假在游泳,填表格,准备签证面试当中度过。说出来,可能很诡异,就是越白痴的人签证越容易。和我同一天面谈的有一个托福满分拿到伯克利全奖的大学老师,一个要去沃顿读MBA的500强公司白领,两个人都是信心满满的,却被毫不留情的拒掉。其实一切的一切只有两件事是关键,钱和移民倾向。而我将要在未来的10个月里交给那所寄宿学校超过6W刀的学费和膳食费,全部由一个担任跨国企业高管的美国公民负担。总之,我是纯然作为一个消费者去美国的,他们包赚不赔。不过20分钟时间,VO心不在焉的对我说,OK,you pass.

8月底,周君彦陪我去拿了机票,给我买了一个Jansport的书包和SIGG的水壶,作临别的礼物。

“晚上去我家吃饭好不好,我爸妈听说你要去美国了,想看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