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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你有男朋友不?”陆嫣好奇地问孟知宁。

孟知宁倨傲一笑:“追你妈妈的人,从公司排到家门口了。”

“那妈妈有喜欢的人吗?”

孟知宁没有回答,反嗔道:“你这丫头,小小年纪脑子里装这么多不健康思想呢。”

“嘿。”

陆嫣听陆臻说起过,孟知宁和陆简从小青梅竹马,门当户对,不过两人见面就吵架,有时候还会打架,算是一对欢喜冤家。

她其实能够理解,为什么离婚这么多年,孟知宁还保持单身。

毕竟这个世界上,像陆简这样有本事的男人,可不多,孟知宁眼光高,能力强,经历过与陆简的婚姻,要再找一个比他还能干的男人,难上加难。

然而,他们的婚姻也是败于此,施雪娴纵然千般不好,但有一点,她懂得扮柔弱,温柔解语。

陆简不是看不出她的小心思,但他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她别太过分。

毕竟,男人都需要有人崇拜自己,仰慕自己,虽然…有时候他是挺看不上她的,但他还是娶了她。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充满矛盾且永不满足。

*

几日后,陆简出差回家,施雪娴也终于重新搬了回来,在陆简面前一顿委屈的哭诉。

陆简什么都没有说。

那个人是孟知宁,他青梅竹马的暴躁小姐姐,动起怒来六亲不认,连他都可以揍。

陆简打心眼里敬她,也怵她。

陆臻心里有鬼,害怕老爸的责罚,直接收拾东西搬到孟知宁家里去住了。

歌舞厅着火的事,陆简虽然气愤,但也没胆子去孟知宁那里要人,只能等下次见到陆臻,再狠狠地揍他一顿。

陆臻把过去所有的积蓄都赔给了屋主,却还差得远。

孟知宁虽扬言不会帮他收拾烂摊子,但好歹是亲骨肉,说了气话之后,还是帮陆臻承担了剩余所有赔偿。

陆简则断了陆臻的零花钱,生活费也给得特别少,仅够温饱,让他涨涨教训。

陆臻只能问孟知宁要钱,孟知宁说你问你爸要去,法律把你判给他了,我才不管你。

陆臻憋屈道:“妹妹还不是判给老爸,但我昨天明明看到你给妹妹零花钱了!”

孟知宁理直气壮说:“你跟嫣嫣能一样吗,嫣嫣比你乖,老娘爱给她钱花,不服气,忍着!”

陆臻真是没话说,感觉自己不是亲生的。

*

那段时间,陆臻连吃饭都要靠她闺女救济,落魄极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那天下午,陆嫣买了薯片从小卖部出来,看到梁庭和秦皓站在小花园的树后,探头探脑宛若做贼。

秦皓梁庭和陆臻三人,在学校里组成了公不离婆、秤不离砣的“三剑客”,兄弟情谊维持了几十年,都是陆嫣曾经常见到的叔叔们。

这次两人行动,却没有看见陆臻。

陆嫣好奇地走过去,拍了拍两位叔叔的肩膀:“嘿,你们在看什么呢!”

梁庭连忙将陆嫣揽过来,捂住她的嘴,低声说:“嘘,看你爸的好戏。”

陆嫣压低了声音:“什么好戏呀。”

“你爸女朋友舒梦绯来了,正在和他说话。”

“女朋友来了?”

陆嫣的好奇心比猫咪还强烈,跟两位叔叔一起扒拉着树叶子,朝着小花园望去。

只见陆臻手揣兜里,倚在爬满了青苔的墙边,气急败坏的样子。

他身边站了一个扎马尾的女孩,女孩穿着白色的的长袖衣裳,配了一条格布裙。

她眉毛细长,眼睛乌黑发亮,齐刘海平平整整盖在额上。

清纯动人长相,是绝大多数直男都会比较喜欢的女孩类型。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陆臻伸手攥她。

舒梦绯用力挣开他的手,皱眉说:“这里是学校,你最好放尊重一点。”

陆臻松开了她:“放尊重一点?老子还不够尊重你,你想要什么我没买给你,现在说分手,连一句解释都没有,到底谁不尊重谁?”

“陆臻,你以为钱就可以买来一切吗。”

舒梦绯清高地睨着陆臻,露出了特别不屑的表情:“我感觉我们真的思想观念特别不合,你太物质了。”

陆臻其实挺无辜的,他心疼女朋友、给女朋友买喜欢的东西,何错之有。

“你跟老子思想观念不合,和沈括就合吗!”

骤然被戳心事,舒梦绯脸色顷刻间胀红:“说我们两个的事,你讲沈括干什么!”

“学校里所有人都在传,你和沈括走得近。”陆臻沉痛地说:“咱们谈了一年半,我从来没有凶过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陆臻自认为是很对得起你了。”

舒梦绯讪讪地不讲话。

“舒梦绯,你自己扪心自问,现在和我提分手,不是因为心里有别人了?”

“那又怎么样!”她终于被逼急了,口不择言道:“沈括比你更加懂得生活的艰辛,你就是个纨绔富二代,一辈子都是废物,你和他比,差远了!”

陆臻踉跄着往后退了两步,似乎受伤不轻。

言辞有时候比刀子更能伤人,尤其是在乎之人的话,那真是一刀一刀往人的心肺里戳啊。

陆嫣摇了摇头,暗骂自家老爸真是没出息,尊严都让人踩在脚底下了,该怂还是怂。

爱这个字,从来都是他的软肋,陆臻是个相当重情且长情的男人。

梁庭低低叹了声,说道:“现在说思想观念不合,也不想想,她身上这套衣服还是陆哥从香港给她带回来的呢,这一年陆哥在她身上花了多少钱了,给她买了多少东西,数都数不过来。”

“是吗?”陆嫣诧异地回头:“她接受了?”

“怎么不接受,一年前她还是个灰不溜秋的丑小鸭,跟着没良心的养母,辍学打工挣钱。如果不是陆哥明里暗里接济她,她能到北城三中念书,能学唱歌学跳舞,能成为三中的校花这么光鲜?”

陆嫣嘴角咧了咧,本来以为这些八卦轶闻只有自己那个年代才有,没想到时光倒回二十年,这种事也不少见啊。

“现在养清高了,觉得陆哥没出息,觉得别人哪哪儿都好,呵。”

梁庭鲜少对别人发表评论,显然,舒梦绯是真的让他恼怒了。

陆嫣不爱与人计长短,但也受不了这女孩如此虚伪的做派,梁庭一个没拉住,她径直朝着舒梦绯和陆臻走去。

“爸,女朋友啊?”

陆臻一看这小丫头的眼神,就知道她是要过来趟浑水搅局的。

他不自然地说:“这儿没你的事,回家去。”

陆嫣完全无视了他,言笑晏晏地望着舒梦绯,夸赞道:“小姐姐好漂亮啊。”

舒梦绯脸色铁青,质问陆臻:“她是谁?”

“我闺女...不是,我妹妹。”陆臻差点说岔了。

舒梦绯早就听说过,陆臻有个智障患儿的妹妹,她打量陆嫣的眼神变得有些不屑,但出于礼貌,还是对陆嫣伸出了手:“你好,我是舒梦绯。”

陆嫣轻飘飘的一巴掌拍掉了舒梦绯的手,笑眯眯说:“不好意思,我只和想要认识的人握手。”

舒梦绯见她这不善的模样,知道她是为兄长打抱不平来了,但她不想把事情闹大让别人看笑话,索性转身离开。

“要断就断干净啊。”陆嫣叫住舒梦绯:“既然小姐姐这么唾弃金钱,这身用万恶的金钱买的衣裳肯定也是一分钟都穿不下去了,脱了再走呗。”

舒梦绯神情骤变,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咬住颤抖的唇:“你说什么!”

“我说,小姐姐你知不知道,狼心狗肺四个字怎么写啊。”

第12章

舒梦绯听到“狼心狗肺”四个字,差点气晕了过去。

在周围同学的眼中,她一直优秀且勤勉、美丽又善良,被看作是清纯励志女神,大家都很喜欢她,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样严重的话语。

“你太侮辱人了!”舒梦绯眼眶都红了,全身颤抖,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

陆嫣面不改色,继续道:“你如果觉得这是侮辱,那我告诉你,当你以女朋友的身份,心安理得享用陆臻带给你的一切资源和好处的时候,请你有点当女朋友的自觉,别吃碗里还望锅里。”

“你……”

舒梦绯向前走了一步。

陆臻立刻将陆嫣往自己身后拉了拉,怕舒梦绯因为一时气愤出手伤人。

他本能的反应却让舒梦绯无法接受,平时那样宠她疼她的陆臻,这会儿竟然会护着这个出言中伤她的女孩。

“你一句话也不说吗!”舒梦绯难以置信地看着陆臻:“任由她这样说我?”

陆臻有点尴尬,不知道说什么,陆嫣平日里总和他拌嘴,打打闹闹,没想到关键时候还挺维护他。

说实话,他心里很感动。

“其实...她也没说错。”

陆臻小声逼逼出这一句直男语录,成功把舒梦绯给气走了。

把她气走以后,陆臻又开始跟自己生闷气。

陆嫣看着陆臻颓丧的模样,知道他心底其实很在意舒梦绯。

他一贯是个重感情的男人,否则也不至于在母亲离世后二十多年的时间,终身不娶。

毕竟,作为一个正值盛年身居高位的英俊总裁,各个阶层都有不少女人向他示好,挤破头想给陆嫣当妈妈。

但陆臻不曾多看她们一眼。

那个名叫简瑶的女人,虽然早逝,但她或许想不到,她拥有了陆臻一生的忠诚。

*

梁庭走过来,陆臻不爽地睨他一眼:“谁让你把她带过来的?净给老子捣乱。”

梁庭笑得没心没肺:“我觉得我干女儿说得没毛病,舒梦绯本来就有点...那什么,白眼狼。”

“你还说!”

陆臻气急败坏,一直在骂梁庭,对陆嫣却半句责怪都没有,梁庭还挺委屈,说祸是陆嫣闯的,你骂我干什么啊。

陆臻望了陆嫣一眼,小丫头靠墙站着,秀气的眉心微微往中聚拢,抠着衣角还挺无辜,完全没了方才得理不饶人的嚣张模样。

他正要开口象征性地骂两句,却不想小姑娘直接扑进他怀里,抱住他的腰,撇嘴咕哝说:“我爸被甩了,好可怜哦。”

陆臻:……

小丫头安慰他,:“没关系,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

她卯足了劲儿拍着他的背,都快给他拍出内伤了。

陆臻咳嗽着,把她的手扯开了:“乖你个头。”

陆嫣将白皙的鹅蛋脸贴在他的胸膛处,闭着眼睛,漆黑的眼睫浓密卷翘,轻轻颤栗着,紧紧抱着他,给他加油打气。

不像是在取笑他,反而真像是心疼他似的。

“没关系的,以后路还长,只要老爸振作起来,变成更好的自己,肯定会有好女孩喜欢爸爸的。”

譬如她的妈妈。

小丫头一边拍着他的背,一边说着暖心鸡汤。这让陆臻感觉方才失恋的痛苦倒是缓解了不少,心窝渐渐被另外一种感动而温暖的力量占据了。

不管外面受了什么气什么委屈,其实家人才是他最终的港湾。

陆臻揉了揉陆嫣额前的碎刘海:“好了,屁大个事,分个手,有什么大不了。”

“你能振作起来就太好啦。”

陆臻望向梁庭和秦皓,严肃地说道:“这次地下室着火,咱们哥几个算是元气大伤了,还欠了人家一屁股债,得想办法搞点钱。”

“沈括不是说,会帮咱们把放火的家伙揪出来吗?”

“信他就鬼了,指不定就是他贼喊捉贼!”

“那倒不至于。”梁庭理智分析:“我还是信他的,他不会轻易承诺做什么事,只要答应了,肯定就会做好。”

陆臻不以为然:“靠谁都不如靠自己,现在开始,咱们得想办法挣钱了。”

陆臻现在被老爸断了经济来源,虽然孟知宁帮他还了绝大部分被烧房东的钱,但还有部分钱是他和梁庭三人问亲朋好友借的,这些钱也必须还。

陆嫣好奇地问:“爸,你们到底欠了多少人的钱啊。”

陆臻掰着手指头数了数,十根手指头都数不过来,最后挥了挥手道:“哎呀,不关你这小丫头的事,你甭管。”

陆嫣皱了皱眉头,叹了声:“真是...自作自受。”

*

那天下午,沈括下班以后走出学校,看到街口的那家车行门口,锁着一辆粉红色自行车。

他朝车行望了望,却没看到陆嫣的身影。

门口,车行老板和修理工正议论着怎么处理这辆车——

“这车九成新,牌子也好,年轻人喜欢,挂个高价卖,没问题。”

“刚刚那丫头也是急用钱,两百块就卖了,咱们至少得挂三百吧。”

“三百,开玩笑,少了五百想都别想。”

……

沈括眉心微蹙,知道陆嫣很宝贝那辆自行车,每天都会擦拭一遍,因此自行车始终保持如新。

不用想也知道,她为什么要卖了那辆自行车。

沈括摸了摸裤子口袋,还有钱。

不过,买下自行车的念头只是转瞬即逝。

荒唐。

他凭什么玩那些有钱少爷的浪漫把戏,贫穷如他,有什么资格。

……

沈括转身离开,走了两步,听到有人询问:“这自行车好看啊,多少钱啊?”

“五百。”

“太贵了吧,四百我买了,给我女儿当生日礼物。”

车行老板还没开口,沈括折返回去,摸出五百块甩店家手里,沉着脸将自行车推走了。

夕阳下,他推着粉红色的自行车,走在凹凸不平的小巷子里。

他身形高大,推着小巧玲珑的自行车,微沉着肩,显得非常不搭。

身边偶尔有几个顽皮的小孩单脚立地,掰着膝盖相互撞击,玩“斗牛”的游戏。

他们看到沈括过来,停下了游戏,望着他手里的那辆自行车,眼神里流露出渴望艳羡的神情。

那个年代,每个小孩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但不是所有家庭都能够买得起。

沈括将自行车推进了筒楼一楼的门前,然后拿了干净的抹布,将自行车从车身到轮胎,每一处都擦得锃亮无比。

他神情认真,目光前所未有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