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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骏童鞋纠结了。

“呜呜~~~”

可怜的文秀小盆友还在哭泣,若是马家骏童鞋有读心术的话一定可以听到伪萝莉化成“咆哮李”的尖叫——

啊啊啊啊啊!!!

为什么你不来安慰安慰我,给我个台阶下,我已经没有眼泪就剩干嚎了,现在干嚎都快没了,姓马的,你咋那么没眼色儿,没眼色儿啊啊啊啊!!!

带着一张已经很松懈的脸皮的马家骏依旧重复着做着一个动作——

…伸手安慰一下吧,哎,我是个大人,多不好意思。

…还是缩回来吧,哎呀呀,小姑娘哭得那么凄凉。

伸手,缩回,伸手,缩回…

是否伸手么,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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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请给条生路!

Chapter7

这个夜晚,将是李文秀生命中一次重大的转折。

当然,也是她和宿主关系的一次重大的突破。

眼睛红肿,鼻涕横流,嘴角还有未干的口水的李文秀呆滞地抬头,仰望地看着那张梦中YY过无数次的脸,帅哥啊,真是极品帅哥啊~~~~

好吧原谅她的没出息,实在是在这荒凉的大草原上呆了这么久,除了穿着臃肿的女人和恶狠狠瞪着她的壮汉,和她打交道的就是那些四条腿的牲畜,她已经好久没有见过这么正点的男人了。

瞧瞧,那深邃的眼睛像足了梁朝伟,那睫毛是用美宝莲的么,竟然在烛光下呈现两片小刷子状的阴影,高挺的鼻子,垫的,一定是垫的,还有那薄唇,真是有型啊,没天理了,连皮肤都那么好,吹弹可破,就算是PS的柔和效果也没有这么精致啊,浪费啊浪费,这么一个极品帅哥竟然在面具下呆了整整十个年头,从青年变成了壮年,不禁为原著的李文秀掬一把泪啊,你可真是暴殄天物啊,这么一个钻石级的男人竟然没有抓牢,真是太可惜了,真是太可惜了!

扑到他,吃掉他,蹂躏他…

李文秀感觉自己体内狼血沸腾,那燃烧的小宇宙几欲燃烧整个草原!

打住!

她似乎忘记了,这个马家骏可不是原著里那个对女主一心一意的痴情男配,而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毒舌男啊,若是让他知道了自己心中的想法,哦,嘲笑是一定的,说不定还会狠狠挖苦,我这么一个长在红旗下的大好青年,何必热脸贴在冷屁股上,好吧,扯远了,冬瓜虽然好吃,但是不是自己那盘菜那还不是白搭。

算了,还是远观吧,男人太帅太没有安全感,而且,这还是一个炮灰男…

李文秀翻了个白眼,又低下头哀怨。

计爷爷的一张菊花老脸实在是太有碍瞻仰,猛不丁的变成傲娇美少年,还不能扑到,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李文秀觉得这个世界幻灭了!

真相帝神马的最讨厌了!

现在的马家骏很年轻,长期不和人接触,他并不是一个善于搞阴谋诡计的人,大约是因为面具摘下来,最初那高深莫测的表情也变成了浮云,李文秀心里暗自腹诽,人皮面具大概除了变脸,还可以治疗面部多动症!

自己最大的秘密已经被别人知道了,最保密的手段只有一种,那就是让知道秘密的人永远无法开口。

杀掉她么?

马家骏犹豫了,理智告诉他,李文秀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子,在这里无亲无故,杀掉她一了百了,一劳永逸,此时除掉她,是最好的时候,趁着天未凉,扔到哪个地方,被狼吃了连尸体都不用掩埋。

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手伸进袖子里,那里放着三支以防万一的毒针,只需要一针就能让这孩子永远闭上眼睛。

杀还是不杀?

看着烛光下小姑娘忐忑不安的表情,他莫名的心软了,还是个孩子,她父母都不在了,自己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和自己的身世何曾相似,加上这段时间朝夕相处,虽然他始终觉得这个孩子古古怪怪,聪明的让人不安,但是她的心眼儿并不坏,有的时候看着她气鼓鼓的脸蛋,还觉得很有意思,若是真因此杀了她,这个草原又剩下自己一个人,真的是很孤单…

良久,他将手垂了下来。

还是留她一命吧。心里默默地说道。

还在纠结美男问题的李文秀一点也不知道,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自己已经在生死路上走了一圈。

“今天的事情,你不要对任何人讲起,听明白了么?”马家骏挺直了身板,凝声说道。

李文秀又不是傻子,若是让他的仇人知道了他的行踪,自己肯定也逃不掉,在外人看来他们就是一体的,她是有点二,但又不是缺心眼,于是忙不迭的点头,就像是捣蒜似的,“嗯嗯,我今天眼睛不好,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

撇清关系,一定要撇清关系,她可是知道这位阴晴不定的大爷脾气有多么古怪,若是自己不让她满意,说不定在某个夜里,自己又要穿越一把。

不得不说,李文秀,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相了呢!

谈话完毕,马家骏迫不及待的将她赶出了房间,都不是口头撵走,而是直接用手提溜着扔出去的,看着自己摔了个“狗吃X”的样子,李文秀怀疑自己眼睛出现了幻觉,自己竟然觉得那个面无表情的马家骏嘴角微微上扬了那么一米米。

一路诅咒,李文秀回到了自己的帐篷,掀开帘子,腿直接瘫软在毯子上。

今天的刺激大发了,穿越大神竟然开了“金手指”,自己竟然提前那么多集看到了马大帅哥的那张脸!

哦,能活着回来真是万幸!

男人写得小说,无论是金大侠,还是古大神,女人永远都是陪衬的存在,阿朱成就了萧峰,黄蓉成全了郭靖,小龙女造就了杨过,赵敏摊上了个张无忌,好不容易金大侠写了篇婉约点的吧,还是个悲剧,李文秀庆幸这不是楚留香或者是小李飞刀,没有那么多血风腥雨,阴谋诡计,至少自己清楚知道自己该走的路,若是自己老老实实的呆着,顺应剧情,还能牵着老白马活着回江南,而不是担心自己下一秒就成了成全某个英雄的炮灰或者悲情女。

只是若是顺应剧情,牺牲掉马家骏未免可惜,他虽然嘴巴毒了一些,但是对自己还是不错的,先不要说以后还要相处很多年,但是现在自己就舍不得让他挂掉了,而且李文秀知道,自从自己来到这个世上,剧情神马的已经成了浮云,自己毕竟不是原著里的那个原装女主,没那么天真良善,也没那么痴情。

那么悲壮的结局应该不会出现在自己身上吧。

李文秀在心底阿弥陀佛祈求上天,万佛,既然让我穿越了就保证我平平安安的吧,我已经不再那么贪心眼儿想要回去了,只要能让我平安生老病死,万佛啊——

作者有话要说:啊,这连月更都谈不上…

羞愧ing,俺不弃坑,俺还更新,捂脸遁走~~~~~~~~~~~~~~~

面具掉了的后续~

Chapter8

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若是没有经过家庭变故,长大后大概也是个身出名门的侠女,可惜命运捉弄。

原著里的文秀是个非常善良的女孩,为了要好的小男孩不被恨汉人的父亲毒打而将男孩送自己的皮毛放在了别的女孩子家门前,眼睁睁地看着喜欢的男孩爱上了别人,和别人亲亲热热的,自己难受。

文秀欣赏这样的女孩,同情这样的女孩,但是不会这样做,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放弃了自己的幸福,甚至将喜欢的人推到了别人那里,这是拥有现代人思想的文秀绝对不会做的事情,若是男方没有女朋友,排除做小三,喜欢就要去追,面子什么的,才值几个钱,自己的终生幸福才重要。

可惜古代少女李文秀想不到这一点,她太善良,连自己的幸福都善良的赔进去了。

她导演了一出别人的爱情喜剧,将自己变成了剧本里的炮灰,成全了一段金庸笔下的传奇。

这种传奇,文秀宁愿不要。

像金庸古龙笔下的那种正派人士,答应了别人的事就一定会做到,文秀相信马家骏说是放过自己,一定就放过自己了,可是到底心中还是有些阴霾,自己脖子上的脑袋时时刻刻被别人惦记着,挂在别人的刀剑下,实在是一件很让人担心的事情,既然这是武侠世界,自己又是未来功夫很好的侠女一枚,文秀觉得自己现在很有必要学点拳脚功夫。

可是怎么开这个口呢,在别人眼中年轻壮实的马家骏是一个九十多岁行动困难白发苍苍的计爷爷,若是他耍拳虎虎生风,一定会引来别人的非议,马家骏隐姓埋名了这么久,就是为了躲避仇家,他一定不会愿意暴露在别人的视线中。

文秀很想告诉他,你那个仇家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里,若你不管闲事,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遇见你那个便宜师父的,你若是想回江南就赶紧回去吧。

但是这样的话,李文秀不敢说,古人那般的封建,说不定会把她当做异类给抓起来,马家骏答应不杀自己,是因为在他眼中自己是个无害的小姑娘,李文秀可不相信,若他知道自己实际上和他年纪相仿,是披着小姑娘的大姑娘,他会不会下定决心,对自己痛下杀手。

我还没有活够,不要提前做炮灰啊,至于仇家问题,还早着呢,说不定自己潜移默化的影响着,马家骏哪天想开了,就带着自己离开这个鬼地方回江南去了呢?

现在的江南是什么样的呢?

杏花春雨,白堤西湖,自己家乡在几百年前又会是什么样子呢,李文秀想着想着就脱离了最初的主题,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文秀就醒来了,她睡得很好,一夜无梦,但是这不代表她没心没肺的将昨天晚上的事情遗忘,从睁开眼的那一刻就意味着要面对现实,文秀这一刻无比痛恨自己最开始就表现的那么成熟,要是表现的脱线一点,说不定马家骏就真会想喜欢原著里那个傻傻的小姑娘一般喜欢自己,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把自己当做一个免费得劳动力。

刷牙洗脸,洗漱完毕撸起袖子她还要做饭,她不觉得暴露了真实面容的马家骏会感觉心虚继而自己做饭。

果然,在文秀刚把青稞面做好准备到马大爷的帐篷外面吆喝一声的时候,马大爷就掀开帘子,依然是那张松弛的菊花面,李文秀嘴角一抽,她开始怀疑自己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一切是不是幻觉,感叹一声,果然中国公务博大精深,现在都失传了啊,可惜可惜,要是现代人有这技术,抢劫的犯罪率绝对UPUP的一路飙升。

“您起来啦?”文秀勉强让自己僵硬的那张脸上挤出笑容,无奈反射弧太长,脸部神经不灵敏,只能做出一个很痴呆的表情。

带着人皮面具的马家骏一愣,随即扯出来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文秀干巴巴地赔笑,样子要有多勉强就有多勉强,其实她内心在咆哮,啊啊啊啊,多么美好的一个帅哥啊,毁了,就这么毁了啊…

马家骏当然听不到文秀内心的咆哮声,他只是淡淡地瞟了她一眼,吐出两个字,“吃饭。”

然后越过李文秀向帐篷走去。

文秀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就会做饭,在宿舍一群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中,属于那种做饭中等的人,她记得初到这里的时候,曾经吃过马家骏做的面条,确实是十分的粗糙,自从李文秀揽过来厨房之后,每日饭的内容便有了一些花样,不是像马家骏那样,能吃饱肚子就行。

马家骏对此也非常满意,他跟那人不对付,但是不可置否那人教了他很多东西,那人带他见过世面,自己是个男人,自然不能天天围着厨房转悠,以前李文秀没有来的时候,自己就是随意弄点东西吃,她来了自己倒是有口福了,当初收留这个小丫头的决定现在看来是正确的。

今天马家骏去和一户哈萨克族家里交换牛羊,那是马家骏相处时间比较长的一户人家,马家骏曾经帮了他们很多忙,他们对他的态度比对李文秀的态度要好一些,马家骏曾经见过太多道貌岸然的人,虽然这些哈萨克人对汉人有些根深蒂固的偏见和敌意,但是在马家骏看来他们内心却是非常善良,他们对李文秀的态度,马家骏看在眼里,虽然这个小姑娘给自己一种很古怪的感觉,但是从她的眼睛里自己倒是真看不出来有一丝埋怨的意思,这倒是让他意外,随即又想开了,侠盗白马李三的女儿怎么可能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继而多了几分欣赏和好感,觉得这个小姑娘好好教一下也许日后可以成材。

本来他是想教小丫头学武的,想这个小丫头父母在江湖上都是非常有名气的人,这小丫头筋骨奇佳,也是个学武的好料子,哪料想到竟然出了昨天晚上那样的岔子,让她看到了自己的本来面目,警惕性很高的马家骏决定再观察观察这个小丫头。

若是李文秀知道竟然是昨天晚上的原因,让自己学武的时间推迟了那么久,肯定会哭的。

不过此时的李文秀是顾不得别的事情的,此时她正在沉浸在成为“古代版女袁隆平”的美梦里,因为她种的小麦终于从嫩嫩的小芽芽变成了绿油油的大苗苗!

作者有话要说:偷偷滴告诉你,撒花的数量和更新频率成正比哦

绿了,黄了

Chapter9

种地神马的是要讲究天赋滴。

李文秀觉得马家骏在这片土地上毛都没有弄出来一根,自己弄出来了一片青葱绿,比他有效率多了,当天晚上马家骏回来以后,李文秀就给他说了这件事。

其实马家骏真没觉得有什么,他本来想刺李文秀几句,但是看到李文秀那张天真无邪的笑脸,那些即将泼出的凉水,他自己又默默收了回去。

嗯,李文秀自然不知道这一会儿功夫马家骏的心思已经转了个山路十八弯,她唧唧喳喳在马家骏的耳边说着她的种菜大计,她丝毫没有注意,自己今天的话有点多,而马家骏今天似乎格外的纵容。

“你要种那么多菜干什么?”马家骏真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能折腾,逃到回疆的汉人他也见过不少,没一个想在这片儿种出菜的。

“吃呗。”李文秀随口说道,“老是吃羊肉也不是个法子,我觉得你也不怎么喜欢吃羊肉。”

马家骏心思一动,不禁有些感动,这个小姑娘除了想着自己还想着我,他确实不喜欢吃羊肉,和李文秀穿越前满大街的新疆羊肉串换不一样,马家骏是土生土长的江南人,他逃到这块地方之前一直就不吃羊肉这类的东西,纵然住在这里这么久,他对羊肉的适应度还是比不上李文秀。

想着能吃到江南的大米和菜肴,马家骏也有些期待。

过了些时日,绿油油的苗苗终于变成了黄橙橙的麦穗,李文秀很是欣喜,不过这也让她产生了很多苦恼,因为引来了很多麻雀和天铃鸟,好吧,天铃鸟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文秀一直以为那是金庸老爷子自创的,没有想到真的有这个东西。

这些鸟,若是不吃自己的麦子,李文秀还是觉得小东西还是很漂亮的,但是一旦它吃得是自己的心血,这些小畜生就变得罪无可恕。

她的心思都放在种菜上,做饭自然就变得很糊弄,被李文秀好吃好喝养得嘴巴已经叼了的马家骏很早就发现了饭菜的不同,开始的时候以为小姑娘身体不舒服,但是后来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小姑娘似乎有别的心事。

吃饭皇帝大,什么心事也不能影响做饭不是?

于是在马家骏暗示这几天的饭菜实在是太糊弄的时候,李文秀将自己的烦心事一股脑倒给马家骏,没道理这么长时间都是自己一个人苦恼,马家骏那张菊花面具紧皱,人看起来更加严肃,其实他几乎破功笑出来,她纠结了这么长时间竟然就在担心这样的事情?

马家骏觉得自己真的是看不透这个小姑娘了,有的时候他觉得这小姑娘是自己的同龄人,有着一种超乎寻常的冷然和淡定,纵然是看到了自己的真面目也没有表现的太惊讶,第二天醒来该吃的吃该睡的睡,实在是不像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可是每当他为此产生疑惑的时候,李文秀总是会做出一两件让自己哭笑不得的事情。

她好像考虑的还真的是孩子考虑的事情,这么点小事,竟然会苦恼这么长时间,害得自己一直以为她身体不舒服。

李文秀将心里的话倒垃圾一般倒给马家骏就一擦嘴巴上床睡觉去了,好吧古代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吃饱了睡觉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李文秀从来没有指望过冷感帅哥马家骏会给自己提出什么富有建设性的建议或者意见,在她心里马家骏已经开始妖魔化了,笑话,命都在他手里捏着,不小心点哪天他一个不高兴将自己咔嚓了怎么办。

见证奇迹的时刻再次到来,李文秀觉得马家骏再一次被圣母玛利亚附身。

因为第二天她竟然在自己的麦田里看到了一个矮小的“稻草人”,好吧,不是稻草人,是“野草人”。

“你做的?”李文秀结结巴巴,纵然知道是他做的,但是她还是抑制不住心里的诧异和纠结,她一定要问清楚,啊,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他竟然还会做这个东西。

啊啊啊,手工帝神马的最萌了!

只是为什么那件衣服那么眼熟,啊,李文秀内牛了,那是自己前段时间洗了放起来的衣服啊,穿了还没多久呢…T T

“怎么?不可以?”马家骏恶声恶气地反问,事实上面具下的那张脸已经泛红,他可不打算让这个古怪的丫头看出来,要是让她知道指不定怎么笑话自己呢。

额,这是在害羞…菊花脸的老头子傲娇了?!

李文秀一扫沮丧,只觉得炯炯有神,计爷爷和马家骏根本就是两个人吧两个人吧,顶着这么严肃僵硬的脸卖萌是一件非常有压力的事情。

李文秀抓抓头发,看着麦田里的野草人,又傻乎乎地笑起来,抓抓头发,“无论如何,还是谢谢啦。”

“哼。”马家骏鼻子一皱,头歪到一边,他怎么莫名觉得这小丫头的笑容那么碍眼呢。

有种想要,想要,狠狠地痛打一顿的冲动。

哼哼,欺负小孩是不厚道滴!

缩过手,马家骏将手背过身去,然后再次对天空翻了个白眼,这小丫头怎么还在笑呢。

难道她不知道她牙上有颗菜叶吗?

“白马”的男主是谁一直是个比较有争议性的话题,是默默守候的“计爷爷”还是“水中月,镜中花”的小竹马?文秀比较倾向于少女孩童时期喜欢的少年苏普,相比起让人唏嘘不已的计爷爷马家骏,苏普少年的形象一直是饱满的,老爷子花了很多笔墨丰满这个少年的认真,善良,和倔犟,这是个类似于郭靖状的憨实少年,若是昔年没有李文秀那个自作主张的成全的话,也许“白马”的结局会就此更改,那个牵着白马独自离开的少女也会不复存在。

苏普的“变心”造成了李文秀“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的悲剧,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苏普成就了李文秀爱情的传奇,使得这个本来略显俗套的“三角”爱情故事,升华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对于苏普,文秀内心是非常纠结的,一方面,她很想看看能让原著李文秀那样优秀的女子“一见误终生”的男人长什么样,另一方面,她有明白,一见到这个少年意味着命运的不可逆转。

文秀可不愿意承担“逆天而行”的后果,但是她同样不想搭上马帅哥的小命。

要是苏普太帅了,自己意志不坚定真的像原著描写的那样喜欢上了那该怎么办呢?

事实证明,李文秀多想了。

圆圆的脑袋,圆圆的眼睛,圆圆地两个红腮帮子,裂嘴一笑,一口白森森的牙,真是傻透了!

——泥马多饥渴多禽兽的人才会对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下口啊!!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已经过了,我还是要说,圣诞快乐…

好人呐~谢谢啦~

Chapter10

苏普是个好人,无论是孩童时期的苏普还是长大成人后的苏普。

他很憨厚,很忠诚,所以这个男人让李文秀难以忘怀,让读者心生遗憾,若他和李文秀没有阴差阳错擦肩而过那该有多好啊。

说实话,若是李文秀救了苏普和阿曼之后表明身份,并一直留在苏普身边,作为苏普小青梅的李文秀未尝没有等到心爱之人回到自己身边的机会。

不过那样的故事也就不是《白马啸西风》了,那么自私的女人也不会是大家喜欢的那个李文秀。

说不定连李文秀自己也分不清楚,自己喜欢的到底是现实里苏普还是臆想中的苏普,孩童时期的感情太过懵懂,而本来优秀的青年马家骏又一直易容成一个老头子。

除了苏普,李文秀身边并没有出现其他的年纪相仿的男子。

就像是杨过之于小龙女,贾宝玉之于林黛玉。

也许他们胜过别人的,只是时间。

正因为最初有太多的不美好,不圆满,最初的那个人,被记忆一遍一遍的描绘,一遍一遍的美化,最终成为心口的那颗朱砂。

苏普真的很让人感慨,他本人几乎是古往今来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好夫婿佳郎君,踏实,就像是涓涓溪水一样。

他对阿曼的忠诚和对孩童时期小青梅的惦记,都让女性读者动容。

他曾是文秀来到这个世上最想见的人之一,可是,现实就是那么让人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