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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普少年在哈萨克部落还是挺招人喜欢的,好多妹纸都喜欢亲近苏普,苏普长得比较符合当地的审美观,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奔放豪爽的哈萨克人看不上江南文人,觉得他们是娘娘腔,江南汉人也瞧不上哈萨克人,觉得他们狂野没规矩。

李文秀没有觉得苏普长相如何,气质上,李文秀绞尽脑汁,就想起一个人来,许三多⊙﹏⊙b。

在李文秀看来,那些哈萨克小姑娘还是挺有眼光的,苏普挺好的,经济适用男,适合过日子。

既然已经决定将苏普当做朋友,李文秀对苏普事情的关注自然就会比寻常人多一点,毕竟苏普对自己非常好,而且李文秀非常希望苏普痊愈,虽然金庸老爷子笔下是一个金手指横飞的世界,但是也保不准有意外不是。

李文秀对朋友的关注,在马家骏看来那就是大大滴不妥了,因为他怎么看,怎么觉得李文秀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女,越是担心,越是觉得像,马家骏想要提醒李文秀几句,但是每次说出口,话都变成了嘲讽,比如现在——

“别看了,依照苏鲁克的脾气,是不会容许一个汉人女子进门的!”

马家骏冷冰冰的话,加上他那张满脸皱纹的菊花面具,怎么听怎么都觉得像是讥笑李文秀攀高枝。

李文秀前世一直都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对很多事情,都想的很开,但是马家骏的话还是让李文秀的神经小小的敏感了一下,是啊,我没钱,我是汉人,我是你们家一个小奴隶,我就是个下人。

李文秀有诸多怨念,自己不就是占了个原著女主的外壳么,原著女主结局也不是很好,自己一个个孤零零的牵着老马回江南了,有什么好啊,李文秀可不记得原著有女主跟老妈子一样伺候计大爷,真是同样的样貌,不同的芯子,结果就有这么大的诧异。

李文秀也忍不住讽刺了,她抬起头,似笑非笑地看着马家骏:“苏普很好,我喜欢他,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么,若是我不喜欢他,难道我还要喜欢你?!”

马家骏登时就愣住了,他承认自己被李文秀直接噎住了。

是啊,苏普有什么不好,就算是依马家骏挑剔的眼光,也无法说苏普哪点不好,顶多不会功夫罢了,可是会功夫又如何呢,自己不是会功夫么,可是还是畏畏缩缩藏头藏尾躲在回疆这块地方。

可是转念一想,马家骏就回过神来了,不对啊,自己怎么检讨起自己来了,马家骏当即反驳道:“小姑娘要矜持,喜欢喜欢的成天挂在嘴上,你个黄毛丫头,懂什么叫做喜欢么?”

李文秀白了马家骏一眼,心想着我不懂,你懂?

你要是懂,守了原著女主十几年,盘子里的鸭子还不是飞了?

在看书的时候,对这个人真是充满了好感和感伤,可是真接触才发现,就算是马家骏真面目示人,若是他也用这副口气对原著女主说话,哼,会喜欢他,才怪!

你准备当一辈子老光棍吧!

话题非常不愉快的结束,马家骏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自己明明不是跟小丫头吵架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关注臭小子眼巴巴的样子,就一肚子气。

还有今天把喜欢不喜欢挂在嘴边的小丫头,马家骏觉得头疼了,他怎么就没发现什么时候,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竟然会了这个东西,是什么时候她竟然知道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呢?

马家骏似乎是猛然意识到,此时李文秀已经是十岁,的丫头了,若是在中原,那李文秀的年纪是可以议婚的了。

有了这个意识的马家骏一激灵,第二天早上,看到早早起来做饭的李文秀,马家骏忍不住上上下下打量,皱眉,完全是个小孩子,还是很小很小啊。

这么小的孩子定亲,太荒唐了,小丫头要留几年,等他们会江南慢慢挑。

想到江南,马家骏眼睛一黯,神智也陡然清醒了,他不能回去,不能暴露身份,若是一旦被那人知道自己的下落,就会有生命危险。

那人是自己的师父,教导自己的师父,马家骏觉得自己对他的恐惧,永远也不会消除了。

回自己家养伤的苏普,过得日子还是很滋润的,苏鲁克大概觉得愧疚,每天饭菜都是尽量做苏普爱吃的。

苏鲁克因为那个老汉人救了自己儿子的事情,改变了往日对那人的讥讽,说起计老头,也变成了计先生,真是让苏普不习惯,不过让苏普觉得惊讶的是,老爹始终没有缓和对阿秀的印象。

虽然老爹没有表示,但是苏普就是察觉,老爹非常讨厌阿秀,甚至比以前更加讨厌,苏普百思不得其解,却不敢问苏鲁克这个问题。

苏鲁克想着,苏普年纪越来越大,若有那方面的心思也是可以理解的,苏普之所以那么迷恋那个叫什么秀的小姑娘就是因为平日间的女孩子实在是太少了。

于是在苏鲁克有意的放纵下,原先喜欢苏普害怕苏鲁克的哈萨克小姑娘也慢慢敢到苏普家探望,甚至可以进入苏普帐篷和苏普叽叽喳喳地说话。

苏普烦透了,他现在还是不能非常剧烈的运动,平日大部分时间还是躺在床上,感觉到困的时候,结果这些女孩子就像是苍蝇一样在自己耳边嗡嗡嗡真是讨厌死了,自己说两句她们就哭了,真是一点都不可爱。

对比之下,苏普越发想念阿秀,阿秀平日很少说话,不像这些女孩嘴不停,让人心烦,阿秀很能干,对他好,还做了一手的好菜,真想再去阿秀家吃东西。

见不到阿秀,见见和阿秀差不多的人也好啊,这个时候,一个小姑娘进入了苏普的视线,也是那些女孩中的一个,她来过好几次,每次见到自己都脸红红的,好像有什么毛病,脑袋还抬不起来。

她好像是车尔库大叔的女儿,叫什么来着,苏普忘记了。

于是百般无聊的苏普决定找一个相对比较顺眼的人说话,“喂,你叫什么名字?”躺在床上的苏普问道。

女孩“腾”一下抬起头,露出一张红扑扑的脸,眼睛亮晶晶,满是期待,不过女孩还是因为太紧张,自我介绍的时候出了岔子:“我,我,我叫阿,阿曼…”太紧张了!

苏普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儿,怪不得不说话呢,原来是个结巴!

于是苏普再次向老天祈求,快点让自己伤好吧,他要去找阿秀玩,还要吃阿秀做得饭!

作者有话要说:阿曼少女出来了,李文秀就快长大了!

深夜,突然有些话想说,最近同时码好几个坑,我不记得两年多前我在哪一本书里说过,若是我可以时速一千,我可以日更四千,我突然发现一件事情,我现在日更的字数远远超过了四千,我统计的,这段时间我每天码字的字数都在九千左右,最少是七千,最多是一万一,我想说,我真的做到了,两年多的时间,我从一个时速一小时五百的菜鸟,渐渐地变成了时速一千五以上的均速写手,我还会更快,我还会码出更多更多的故事,拥抱大家,谢谢你们,真的谢谢。

由皴裂引发的深思

最近一段时间,李文秀觉得马家骏不对劲儿,很不对劲儿,他经常看着自己,深深凝视,然后张开嘴巴,然后又闭上,有人管这玩意叫欲言又止,也有人管这个叫做吊胃口。

李文秀此时觉得马家骏就是在耍着自己玩。

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你想说什么赶紧说吧,你这样看着我难受。”

马家骏眼神露出一丝比较像是怜悯,但是又好像有点诡异的喜悦,好吧,李文秀觉得马家骏此人已经疯魔了。

马家骏动动嘴皮子,说道:“你知道车尔库么?”

李文秀一愣,“你亲戚?”不对啊,马家骏的师父不叫这名啊。

马家骏嘴角一抽搐,然后撇撇嘴巴说道:“他有个女儿。”

“你看上了?”李文秀已经认定马家骏是耍着她玩,已经不打算理睬这个人了。

马家骏想要吐血,你这小丫头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为什么总是想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深吸一口气,马家骏觉得自己再和这小丫头绕下去自己非要吐血不可,于是他说道:“哈萨克的勇士有一个叫做车尔库的男人,他有个女儿叫做阿曼,最近和苏普走的很近。”

阿曼?

李文秀听到这个名字微微愣了一下,这个名字太熟悉了,是原著女主的头号情敌,一个美丽的情商和智商都非常高的女人,哦,原来苏普遇到阿曼了啊。

李文秀点点头,原来就这点事儿啊,继续干手上的活儿。

马家骏从说这话的时候一直在注意李文秀的脸色,结果发现小丫头没有什么表情变化,他有些诧异,“你没有什么表示么?”他有些怀疑,难道是太难过了?小丫头不会躲到一边偷偷地哭吧。

李文秀皱眉,她揉了揉眉心,然后说道:“爷爷,你真无聊!真三八!唧唧歪歪像个女人!”

李文秀非常毒舌地吐槽马家骏,因为在她看来马家骏真是非常恶意的对自己说这些事情,马家骏果然是不能同情的男人,也是,被变态教育出来的男人,心里说不定也有一些毛病。

李文秀快速干完手边的活儿,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马家骏所在的帐篷,她忙得很,家里这么多活儿,马家骏根本就不沾手,处处都要自己来做,她从早上到晚上忙得就像是一个陀螺,可是马家骏还喜欢给他添堵。

真不该给这个人做饭,没有良心啊!

不过现在想想,苏普确实很久没有找自己了,心里有些怅然,果然是有了女朋友就忘了好朋友了么?

哎,苏普现在才多大啊,比自己身体大两岁,也就十三岁吧,十三岁啊,真是好早熟的孩子。

李文秀摇摇头,继续干活儿。

现在李文秀的一天是非常忙碌的,干活,练功,练功,干活,虽然春天已经到了,可是回疆的温度依然是昼夜温差很大,李文秀的手也有些粗糙,有的地方出现了小裂口,换季的时候,皮肤很容易干燥蜕皮啊。

哎,要是有手油就好了,李文秀这样想着,于是就来了兴致,以前在现代的时候,上网曾经看过一些DIY化妆品的方子,李文秀印象最深的是猪油面霜和豆汁儿面霜。

可是眼下既没有豆汁儿也没有猪油,于是李文秀想起了羊奶,哎,只是有些浪费了,那么多奶喝还喝不够,自己还要用来抹手,可是手实在是疼的难受。

于是李文秀就跑羊圈去挤了一些羊奶,羊奶有些腥味,可是李文秀并不是十分的讨厌这种味道。

去掉这种味道其实也有法子,就是加点杏仁,腥味就没了,可是眼下也没有杏仁,好在李文秀自己也不是很在乎。

只要是可以用就行,烧开了羊奶,上面果然是飘着一层薄奶皮,净手之后,李文秀用筷子将奶皮挑出来,敷在了手上,羊奶的触感让李文秀的手十分的舒服,油油的,滑滑的,只是有些味道。

“你在做什么?”马家骏有些严厉的声音响起。

李文秀一愣,转过头,说道:“敷手啊。”

“荒唐,这是吃的东西,你怎么这么糟蹋。”马家骏皱起眉头,古人对于浪费食物的行为是十分不齿的,尤其是马家骏这种文化人。

李文秀皱起眉头,然后伸出了自己的手,说道:“我的手裂口子了,这个法子可以护手,我平时干活的时候手疼。”

马家骏一愣,却没有想到是这个原因,他只以为是小姑娘糟蹋东西或者是臭美,结果,视线定在李文秀红肿的双手上,记忆中白白嫩嫩的小手,手指红的像一根根小萝卜。

马家骏突然有些心虚,以前意识到的问题再次摆到台面上,其实李文秀说的这件事他很早就有感觉,本来他是想着帮李文秀分担点家务活儿的,毕竟,李文秀现在要做的事情很多,除了做饭收拾家务还要练功,内功和手脚功夫都非常重要。

“是我疏忽了。”马家骏皱起眉头,半晌说道。

李文秀一愣,他在对自己道歉?天塌下来了吧。

李文秀这副十分不可置信的傻样让马家骏憋气不已,自己在他心中就是这样的人么,整天欺负小孩子。

于是马家骏口气十分不好地说道:“这法子别用了糟蹋东西不说,有没有效果还是另一回事儿,我那有一些药膏,你敷上,最近别碰水了,你且休息几天,最近家里的活儿我做。”

“你不是还要出去做活儿么?”李文秀诧异了,在她看来,马家骏白天要到哈萨克部落去看那些人白眼,靠着给牲畜治病,还换些东西已经很不容易了,没这个,怎么吃饭呢?

马家骏眉头一皱,“这个你不用管,你先照顾好你自己的手再说吧,小姑娘,难看死了。”

切!李文秀背后忍不住翻白眼,这人真是太讨厌了,就算是关心自己也弄得这般别扭,真是的,不过心里还是很开心的,李文秀是个乐天派,一点小事儿就可以高兴半天。

看到李文秀这么开心,马家骏的嘴角也忍不住上扬了一些。

但是想到实际情况,马家骏的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哈萨克部落确实不喜欢汉人,自己在这里隐姓埋名,为了隐瞒身份,不得不隐藏自己很多本事,在回疆这块地方确实是难以施展,若是回到江南就好了。

若是回到江南,自己的本事就能得到施展,也不至于委屈小丫头跟着自己一起受罪。

想到这里,马家骏心念一动,他到真的想回去了,这些年都没有出事情,说不定他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呢…

回江南,这件事,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提到了马家骏的行程安排上。

起因却是因为李文秀的手裂了口子。

作者有话要说:我在想,要不要让马家骏带着李文秀去江南逛逛~~~

因为我码这一章,脑子里一直有墨明棋妙《且试天下》的旋律,踏遍塞北江南,神仙不及,尘世鸳鸯…

多美啊~~~~

情窦初开的少年

李文秀真没觉得马家骏会将自己手这点小事放在心上,可是让他意外的是,马家骏还真放在心上了,不仅放在了心上,而且还督促着自己抹药,李文秀平时要干活,抹了药怎么干活,那些琐碎的事情,看着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很繁杂,马家骏做,李文秀还不放心,李文秀有着很多现代妹纸的特点,一旦自己沾手的事情,别人再做就会觉得不舒服。

“你不要沾水了…只做饭就可以了…别的活儿不用你干。”马家骏想了想说道,其实一开始做饭也不想李文秀干的,但是李文秀手艺实在是很好,吃过李文秀做得饭,马家骏觉得自己很难再吃进去别人做得东西。

李文秀听了,嘴巴都能塞下两个鸡蛋,这是马家骏,不会吧,这厮一定不是马家骏,自己肯定是平时睡得太多了,人都出现幻觉了。

看到李文秀呆呆傻傻的样子,马家骏有些想笑,想起李文秀那双红肿的手,他心里又觉得十分不是滋味,就跟自己欺负了人家小姑娘一般。

金庸老爷子的世界是不科学的,原著女主李文秀,学了没多长时间就成了绝顶高手,但是到了李文秀这里,明明李文秀比较吃香,学功夫学的早,但是马家骏总是不满意。

李文秀自己也不满意,她看那些轻功都能在天上停留好长时间,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只能跳得比较高,用于翻墙呢,实在是太不科学了。

所以李文秀将这个问题告诉了马家骏,问,“为什么,我不能在天上飞一两个时辰。”

马家骏嘴角抽搐,他实在是非常想拿什么东西砸李文秀,“你以为你是鸟么?”

一两个时辰,还真敢想啊!

轻功什么的,其实就是比平常人跳得高,跑得快,说起来这是一种技法,还有长期锻炼的结果,李文秀现在水平还不到,顶多就是翻个墙,从房顶上过过瘾,可是李文秀住的地方没有房顶,只有帐篷,于是李文秀只能从篱笆上过瘾,每天都在篱笆上跳来跳去,练习轻功,李文秀觉得自己不像是武林高手,而像是江湖卖艺的。

这天李文秀又在篱笆上跳来跳去练习轻功了,不仅是这样,马家骏特意给李文秀做了一个桩子,李文秀可以从篱笆上,跃到桩子上练习,只不过桩子离得比较远,李文秀最初的时候摔了好几脚。

不过现在李文秀已经可以很熟悉的在桩子和篱笆两侧跳来跳去了。

十一岁的李文秀,随着春天的到来,五官也慢慢地舒展开,李文秀自己不经常照镜子,所以不知道,现在自己的样貌已经隐约有原著女主的清丽了,其实原本在现代的那个文秀长得也很好,只不过因为家庭一直遭遇变故,小时候吃得不好,五官没有张开,哪有现在精神。

苏普看到李文秀的时候,李文秀正在跳桩子,十三岁的苏普其实还不懂男女之情,女孩普遍比男孩早熟,在少女已经情窦初开的时候,苏普还懵懂着呢,他不懂为什么那些小姑娘总是喜欢对着自己傻乎乎地笑,也不懂为什么她们一看自己就脸红,就算是他觉得稍微正常点的阿曼也一样。

苏普的伤其实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这么长时间没有找李文秀是因为他想起阿秀曾经说,要帮着老爹减轻负担的话,他主动帮着苏鲁克做了很多事情,苏鲁克觉得苏普分外懂事,还以为自己的计策管用了,儿子不再想着那个汉人小姑娘。

部落里都说,阿曼和苏普两个人很好很好,车尔库和苏鲁克原本关系非常不好,最近倒是因为两个孩子走得近,关系缓和了很多,见了面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剑拔弩张,而且还会说笑,大有结为男女亲家的意思。

在两个大人看来,部落里没有比阿曼更漂亮的女孩子,也没有比苏普更优秀的男儿郎,他们理所应当在一起。

无论是车尔库还是苏鲁克,都本能的忽略了汉人小姑娘李文秀,他们觉得和阿曼想必,李文秀根本就不值一提。

两个人大概都没有想到,苏普对此事并不知道,甚至又去找他们讨厌的那个汉人小姑娘玩去了。

“阿秀,好厉害!”苏普不敢骑马,怕惊动苏鲁克,李文秀跳木桩让他看得入迷,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这么轻盈,此时李文秀在苏普眼中就跟天铃鸟一样。

李文秀转头看到了苏普,然后从篱笆上跳下来,展颜笑道,“你怎么来了?你伤好利索了么?”

看到李文秀如此关心自己,苏普的心情一下子好很多,不知道为什么,刚才李文秀跳篱笆的时候,苏普觉得很好看,但是当阿秀冲自己挥手的时候,苏普又觉得阿秀离自己好遥远,明明是一起长大的伙伴,什么时候阿秀变得这么厉害。

挠挠头,苏普说道:“我现在很好了,都能徒手打死一只狼!”苏普做了一个非常勇猛的动作,李文秀扑哧笑了起来,苏普第一次发现,原来阿秀笑起来这么好看,看得有点呆。

李文秀微笑着说道:“那我就放心了,你回家以后,我也不敢去看你。”

苏普刚想问“为什么不敢去”时,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是啊,阿秀不能去看他,他家在部落中心,周围有很多很多帐篷,他们都不喜欢阿秀,阿秀到了那里一定非常难过。

张了张嘴,想要解释,但是最终苏普沮丧地说道:“对不起。”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李文秀道歉,但是他就是这么做了。

李文秀摇摇头,“不是你的事情,别傻站在外面了,快点进来吧。”

苏普笑了,忙点头应道,“好嘞!”

马家骏今天在酿酒,他的耳力,苏普刚出现的时候他就知道了,小丫头和苏普说的话他也都听到了,说实话,他非常生气,但是至于为什么生气原因很复杂,一方面他觉得臭小子不厚道,明明已经和车尔库的闺女在一起了,还来纠缠小丫头,另一方面,他又觉得小丫头没骨气,竟然心甘情愿被苏普这个傻小子算计。

此时马家骏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心里还有另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意味,他觉得自己对小丫头最好,可是小丫头什么都为那个傻小子想。

自己保护着的,被别的人不珍惜,这种感觉真讨厌。

马家骏决定讨厌苏普到底。

“计爷爷好。”苏普依然有些害怕阿秀的爷爷,不过阿秀的爷爷一直帮自己治伤是个好人,苏普已经渐渐习惯阿秀爷爷的冷淡了。

“哼。”马家骏冷哼,不理苏普。

李文秀想着苏普还是个孩子,于是对苏普说道:“我早上做了点点心,给你端来,你尝尝。”

有吃的?!苏普眼睛一亮,阿秀做得东西最好吃。

李文秀端来一盘子小饼说道,“是奶酥,羊奶做得,挺好吃的。”

咸味和甜味的都有,马家骏喜欢吃咸口的,所以咸味的做得多一些。

这个东西刚做出来是软的,过段时间会变硬,然后可以泡在羊奶里或者是汤里,也非常好吃。

苏普拿了一块甜的,小心翼翼看了一眼阿秀的“爷爷”,见计爷爷没有什么表示,放心大胆的咬了一口,奶香四溢,确实是非常酥软,还是热的。

“真好吃!”苏普舔舔手指头,说道。

看到别人吃自己做得东西,一声赞美,李文秀就觉得非常开心了,她现在看苏普是非常顺眼的,比马家骏顺眼多了,她抬头对苏普说:“喜欢吃,就带走一些,只是别说是我做得就行。”李文秀笑着说道。

苏普一愣,嘴巴边上还有点心渣渣,“那万一我老爹问呢?”

马家骏无语了,这是死心眼吧,李文秀翻了个白眼,“你随便找个人搪塞一下不就好了,真是笨。”

苏普脸一红,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脸红,这是今天他第二次觉得阿秀真好看了,看呆了的苏普连点心掉到地上也没有察觉,李文秀一看“哎呦”了一声,“怎么吃到地上了呢?我还要收拾。”

说着就去灶房拿湿布去了,要将毯子上的点心粘起来,要不然就会招小虫子,苏普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好像,自己又给阿秀惹麻烦了。

苏普坐一会儿就要走了,因为下午他还要帮苏鲁克收拾家,李文秀用油纸给苏普包好点心,送苏普到篱笆外。

苏普依依不舍,似乎这一次回来,和阿秀相处的时间越来越短了,苏普突然想说点什么,于是少年斟酌了一下,开口说道:“阿秀?”

“嗯?”李文秀笑着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