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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声呼唤,苏普从来没有这般的慌张。

苍穹,荒野,孤零零的两个帐篷立在那里,看不到袅袅生烟,听不到少女天铃鸟一般的笑声。

绿油油的麦苗已经长了出来,随风摇摆,依稀还记得少女在地里忙碌的模样,木桩还在,可是在上面跳跃的少女却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他看不到少女,入眼的只有满天的黄沙。

“咴儿——咴儿——”白马急躁地不停扒拉着马蹄下的杂草,扬起一片尘埃,少年忍不住对着远处的苍茫撕心裂肺地呼喊:“阿秀!!!”

阿秀——

声声回音,只有风听得见。

坐在骆驼上的李文秀突然回了头,脸上有些疑惑,牵着骆驼的马家骏微微惊讶,“怎么了?”

“我好像听到有人叫我。”李文秀如是的回答。

马家骏笑了,“怎么可能,我们都走了一天一夜,哪里听得见人声。”

李文秀点点头,“也是哦。”他们都翻过两座山头了。

尽管如此,她还是忍不住再次回过头,一望无际的荒地。

天山,回疆,哈萨克,天铃鸟…还有苏普。

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望天,苏普少年的初恋还没有开始就凋零了~

这就是少年时期懵懂初恋,永远经不得时间的考验。

最近在存一篇文的新稿,嗯,是少年天子同人,前天看了少年天子,特别心疼郝蕾演得皇后,演得真好,想写同人了

感谢忙咱改错字的童鞋~

看,玉门关!

唐玄奘有多么伟大,在学习高中历史时,李文秀真的是没有感觉。

看着电视上西游记里的唐三藏,骑着一匹白马,三个高徒护着他,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在,若是不高兴,还可以念念紧箍咒,调-教一下孙悟空。

但是如今,李文秀对此人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什么叫高僧,这才是高僧,从长安一路到印度,没有牛叉,只有更牛叉。

李文秀心里无限吐槽,怪不得金庸老爷子写到李文秀牵着白马回江南故事就戛然而止了,她内心无限阴暗地想,因为金老爷子根本就没法往下写,若是往下写,肯定是路途遥远,女主一嘴风沙,全然忘记了昔年的头疼,只想着走出这一望无际的大戈壁!

绝壁是这样!

因为此时李文秀就是这样想的,什么苏普,什么华辉,什么马家骏,高昌宝藏都忘记了,此时她只看到了满天黄沙,写出“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该有多好的心态啊,她现在只能发出“万径人踪灭”的感慨。

走了这么久,还不知道走没有走出回疆,至于那故事里的玉门关,更是迟迟未见。

到底到哪里了啊!为了保留力气,李文秀都懒得吐槽了。

马家骏看着骆驼上有气无力的李文秀,皱了眉头,李文秀嘴唇干裂,病怏怏地坐在骆驼上,看上去无精打采。

马家骏摘下腰间的水囊递给李文秀,“喝点水吧!”

在戈壁上,每一滴水都非常珍贵,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遇到水源,他们赶了半个月的路程,却一条河都没有遇到。

李文秀摇摇头,她对马家骏笑了:“不用,你自己喝吧。”

她一直都是坐在骆驼上,可是马家骏绝大多数都是牵着骆驼前行的,马家骏远比自己累得多,但是这几日,马家骏喝水却比自己还少。

马家骏有些愧疚,“早知道再买一匹骆驼,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多带点水。”

李文秀摇头,这些年,家里都是她在打点,家里什么情况,她远比马家骏熟悉,哈萨克人排斥汉人,他们这几年在回疆生存艰难,若不是马家骏有本事,李文秀又会种东西,捣鼓这些乱七八糟的,他们的日子肯定会异常艰难。

哈萨克部落过着游牧的生活,和他们这样习惯定居的汉人很不一样,回疆少雨缺水,若过几年,河水干涸,部落迁移的更远,他们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了。

现在走,真是个好时候,趁着他们还有点钱的时候。

“留着那钱,到了江南,记得要给我买好吃的!”李文秀勉强笑了笑,嘴角裂开,嘴里有些甜腥,她还是个孩子,本来身怀武功,不至于这样狼狈。

马家骏看到李文秀还有功夫开玩笑,便知对方是真有体力,点点头,按压下心中的愧疚,继续赶路。

两人又走了一路,马家骏渴得厉害,忍不住喝了几口水,他看到李文秀没有精神的样子,水也不喝了。

“小丫头,提点精神,这天气多好,没有风沙。”马家骏说着,前几日他们遇到了风沙,饶是两人身负武功,还是被风沙吹得非常狼狈,大自然的力量果然是不能抗拒的。

马家骏沿路看到很多细小的草,那些草根系发达,有这种草的地方,就说明附近有水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

就在马家骏几乎绝望的时候,地平线,一片小树林出现在他面前。

“小丫头,丫头,睁开眼,看,快看!”李文秀听到马家骏惊喜地声音,勉强睁开眼,顺着马家骏指的方向,她也看到了小树林,一瞬间,她似乎有了力量。

靠着这点希望,两个人到了戈壁滩上的绿洲,果然一条潺潺流淌的河水,从东向西,冲刷着河里的石头。

李文秀跳下骆驼,欢呼地冲过去,扑到河水边,咕咚咕咚的喝水。

马家骏看到这番景象,情不自禁地笑了,他也大步走过去,开始喝水。

两个人在这河水边补充了体力,喂饱了骆驼和水袋,再一次上路了。

就这样,两人从荒无人烟的戈壁滩上慢慢地走到有人烟的地方,雄伟高大的城墙,来往的牛羊骆驼和商队,玉门关三个字赫然在目。

看到这三个字,李文秀心里高兴地几乎尖叫,这就是玉门关,这就是玉门关,不经意回望,李文秀看到了马家骏,马家骏抬着头,望着玉门关三个字,双眸通红,良久竟然闷闷地哭了起来。

李文秀突然沉默了,根据原著,马家骏死的时候是三十多岁的壮年,他和李文秀生活了十多年,在李文秀没有来回疆之前又独自一个人生活了好些年,他应该是少年的时候就到了回疆,十几岁的少年,哈萨克部落和汉人有血海深仇,马家骏又是个骄傲的人。

若自己不是穿越来的,马家骏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回疆,想到这个朝夕相处的人会为了原著女主永远地闭上双眼,李文秀也觉得心酸。

李文秀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体会马家骏此时的感觉,除非她能回去,回到现代。

江南,心心念念地江南,不是她的那个江南。

守城的官兵看到两人如此狼狈,明明是汉人,穿的却不是汉人的服饰,城门的官兵也是见多识广的人,一瞬间就明白原因了,这两人肯定一路吃了很多苦,想想,一个年纪这么大的老人家和一个半大小姑娘,其中艰难可想而知,对两人说话的态度也很好。

“快点进来吧,你们挡着路了。”一个年轻的官兵对李文秀这样说着。

李文秀点头,从骆驼上跳了下来,官兵侧目,看不出来这脏兮兮的小姑娘竟然还是个练家子。

“爷爷,我们进去吧。”马家骏此时没有摘下面具,自然还是爷爷。

马家骏点头,一大一小两人牵着骆驼慢慢地进了玉门关。

在哈萨克部落的时候,李文秀有种其实她只是来到了一个相对贫瘠的地方,那个地方没有打火机没有电视机,哈萨克的帐篷,总是给李文秀一种自己在旅游的错觉,进了城门,那种时空交错,自己确实在古代的感觉油然而生。

古色古香的建筑,简易的草棚,茶馆,酒肆,过往叫卖的小贩,还有香喷喷的吃食…来来往往商客好不热闹。

李文秀眼睛目不暇接,眼睛都不知道看哪里,这和看古装戏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演戏就是演戏,假的就是假的,只有亲身经历才能感受到如此浓郁的时代气息。

这确确实实是古代。

李文秀想起来前世从网上看的考据《白马啸西风》年代的帖子,里面认定,这是清朝早期,可是李文秀却没有从这里看到大辫子,虽然不知道是哪个时代,但是确确实实还是汉人的装扮。

莫非考据有错?

但是很快,李文秀打消了自己的念头,因为李文秀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吴三桂”,自己却是处于清朝早期,或者是明朝末期,因为崇祯皇帝还在位,根据历史推测,现在清那边应该是皇太极,顺治帝应该还没有入关。

想到清兵入关那骇人听闻的“嘉定三屠”“扬州十日”,还有那嚣张嗜血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可留头”,李文秀就不寒而栗,江南,江南很快就不会太平了。

李文秀不禁露出苦笑,哪里,哪里才能过上太平日子呢?

显然此时玉门关还在朝廷的控制范围内,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玉门关就失守了,战争应该很快就要来了,李文秀有些迷茫,他们从回疆千里迢迢来到中原,到底有什么意义。

马家骏显然不知道李文秀此时所想,他看着李文秀,“小丫头,我们找店住下,我去将骆驼卖了换点碎银子买马。”

李文秀茫然地点点头,看着李文秀这样子,马家骏以为李文秀是对中原陌生,想到李文秀那么小就来到了回疆,这些年又生活在回疆,自然会对这里感到陌生,不过他相信,小丫头很快就不会茫然了。

他们回江南,回到他的故乡,想到阔别已久的家乡,马家骏就一阵激动。

马家骏先去卖了骆驼,小商贩本来以为这个老头带着一个小姑娘好欺负,想要坑他们点,李文秀看见对方一脸奸商样就无语了,那眼珠子转得提溜圆,显然骗术没有到家,马家骏还想着和那小商贩好生说,李文秀却直接按住了小商贩的手,用上了内劲儿。

“哎呦,哎呦,我的手!”奸商忍不住呼痛。

李文秀笑盈盈地,脆生生地说道:“觉得我们不懂好欺负是不是?!”

马家骏还没有见过如此鲜活地李文秀,也是,在回疆的时候,他们两个人算是夹着尾巴做人,生怕有一点不对,李文秀进入状态远比马家骏快,毕竟她连时代改变都接受了,还有什么不能接受。

小贩看到小姑娘笑盈盈的脸,只觉得是恶鬼,当即不敢小看对方,老老实实的按照骆驼的价格给两人算计了。

得了钱,马家骏又从小贩那挑了马,一匹枣红色,一匹棕色,都是上等的马,跑得非常快。

李文秀看着两匹深色的马,胸腔里重重吐出一股浊气,她哑然失笑,不是白马,剧情真是离她越来越远,她终究是做到了改变。

李文秀伸出手,枣红色的马在舔了舔李文秀的手掌,和那匹不喜欢自己的白马不同,这匹马李文秀非常喜欢,李文秀也知道这马同样喜欢自己。

“我会好好待你的,以后你就跟着我了。”李文秀在枣红色的马耳边说着,枣红马“咴儿咴儿”欢脱地叫。

马家骏看着李文秀和马的互动,突然想起了那匹被李文秀送人的白马,那匹白马也是非常好的,比这两匹马只好不坏,离开回疆的时候他还有点遗憾,因为那毕竟是李文秀双亲留下来的,看到李文秀和新马相处的如此好,马家骏笑了,那些不开心的往事,终究会过去。

真正住店的时候,李文秀才发现真是被电视剧坑惨了,好多电视剧里都演出住的地方有纱帐啊,被单什么的,现实和电视剧真是相差甚远,李文秀原是不知道为什么马家骏要带着铺盖,她还以为他们只需要带着干粮和水就成了。

古代的住的旅馆根本就不提供被褥,什么都要自己去准备,李文秀不禁想起那些武侠小说里那些叱咤风云的大侠,想想陆小凤和西门吹雪要卷着铺盖到处走,就觉得蛮好笑的。

马家骏看着小丫头在旅店里啧啧称奇的样子,觉得好笑,还是个小丫头么,本来以为她会舍不得,还要考虑很久的,但是小丫头没有考虑多长时间就放弃了在回疆的一切,甚至没有和苏普那个傻小子告别。

马家骏摇头,其实他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小丫头就这样不告而别了,虽然她和苏普没有可能,但是不告而别也未免有些过了,他一直以为小丫头是喜欢那个傻小子的,如今看来竟然是自己看走眼的。

李文秀欢欢喜喜铺床,不过她很快就意识到问题所在了,马家骏开了两间房,但是铺盖却只有一床,她房间有铺盖,那马家骏自己呢?

“你要怎么睡?”李文秀眨眨眼,问道。

马家骏笑了,这小丫头还没忘记自己,算她有良心,马家骏摸了摸李文秀的脑袋,“没事儿,我不用铺盖。”

不用铺盖怎么睡?

李文秀想起马家骏为了照顾自己,这些时日一直都没有睡好,此时恐怕身体已经到极限,他真的需要好好睡一会。

自己身体还是个毛丫头,怕什么呢,咬咬牙,李文秀说道:“把那间房退了吧,咱俩睡一间!”

作者有话要说:我要治疗我的懒病!握拳!

我爱你们,这文不完结打死不开新坑!!!

新坑一定是《少年天子》同人,我爱静妃!!!!

突然长大的萝莉

李文秀说完就想咬掉自己的舌头,瞧瞧自己到底说了什么,那一刻她非常捂住马家骏的耳朵,告诉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幻听。

因为她看到马家骏的脸,饶是带着面具,她依然感觉到马家骏的震惊,他怔怔地看着自己,就像是看怪物一般。

真是太丢人了!

李文秀真的非常想要撞墙,她说了什么她竟然说了这样的话,她很想死有没有啊!

未曾想,马家骏接下来的话却让李文秀更想撞死——

“你害怕?也是,在一个新地方,害怕是难免的。”

马家骏说话的口气非常温和,看着李文秀就像看一个嘴里嚷嚷我怕的小孩子,李文秀真的想要摔桌子,你才怕,你全家都怕。

被当做小孩子小瞧了!

不过这样也好,李文秀情不自禁低下头,被马家骏这样的一说,刚才的尴尬冲刷了不少,其实十一二岁的女孩子,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小孩子了,若是寻常人家,都该议亲了,可是马家骏显然不这样想,他一直叫自己小丫头,显然在他心中,自己真的是一个小丫头。

一个需要照顾的小丫头。

李文秀觉得鼻子酸酸的,马家骏其实还是很疼自己的,自己父母去世的很早,这些年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马家骏真的和她爸爸一样。

马家骏永远不知道,今天这句话会给他将来带来多大的麻烦。

因为这件小事,马家骏在李文秀心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由合租人,变成了亲人,参照物,爸爸。

退房的马家骏并没有遭遇店小二的刁难,反而店家非常欢喜,因为就在马家骏想要退房的前一刻,还有想要住店的商旅询问小二还有地方住么?

小二本来想说没有,这个时候马家骏退房了,于是皆大欢喜。

作为一个黄花大姑娘,李文秀平生第一次和异性躺在同一张床上,说不尴尬那是骗人,但是小说里面红心跳的感觉,那是真的没有。

因为她太累了,她还没来得及品味尴尬,就已经睡过去了。

马家骏睡得比李文秀还迟一些,他本来想提醒李文秀盖好被子,没有想到一转头,小姑娘已经睡了过去,马家骏笑了,若是李文秀清醒一定会尖叫,因为此时马家骏摘下了他的面具,他很仔细地给李文秀掖被角。

确保李文秀不会蹬被子,才躺下,一沾枕头,马家骏也睡了过去。

连夜的赶路,两个人实在是太累太累了。

第二天,日上三竿,李文秀才睁开眼睛,这床远不如在回疆时绵软,硬邦邦的床板,还有硬邦邦的枕头,但是出乎意料的,她却睡得十分香甜,坐起来,她怔愣了好长时间,才想起来昨天晚上马家骏是和她一起睡得,可是房间里并没有马家骏,李文秀有些不安,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她只认识马家骏,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木头的床板,木头的床梁,还有雕花,这一切都像是一场梦。

过了一会儿,李文秀听到有人上楼了,脚步声在房间门口停下,借着阳光,李文秀看到来人高大的身影,心里情不自禁松了一口气。

马家骏手里拿着一块粉绿的布,身后是推着大桶的伙计,李文秀看着伙计将一桶桶烧好的热水放在大桶里,然后恭敬地出去。

这是,洗澡?

李文秀觉得自己突然变成了哑巴。

马家骏突然有些尴尬,说来,李文秀的年纪,说她是小孩子,她并不是,若是将她当做成人,她分明又是个孩子,马家骏也不知道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年纪方面怎么把握。

以前在回疆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这个时候一股脑摆在他的面前,以后他就是小姑娘唯一的亲人,他们的相处模式,随着小姑娘年纪的增大肯定是要改的。

马家骏突然觉得有些头疼,手里拿的东西也变得有些烫手,他对李文秀说道:“我给你买了衣服,你洗干净之后换上。”

李文秀傻乎乎地点点头,然后又傻乎乎地问了另一个傻乎乎地问题,“那你呢,你洗澡了没有。”

李文秀注意,马家骏并没有换衣服。

马家骏皱起了眉头,他有点后悔两个人同张床了,“你先管好你自己吧。”

“哦。”李文秀很乖地点头。

然后麻利地从床上爬起来,马家骏又忍不住头疼了,这让人头疼的小丫头,竟然光着脚到处跑,难道不知道脚是不能随随便便露出来的么?

马家骏出去的时候还在想,一定要给小丫头好好补补《女训》,一定要,势在必行!

洗澡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尤其是被大戈壁的风沙肆虐过之后,干干净净成为李文秀最大的愿望,她仔细地将全身洗干净,还竭尽所能的洗了头发,这年头没有洗发膏,只有皂角,皂角成了万能的了,洗衣服洗头发洗身上,李文秀想着若是有机会,一定做出来洗涤用品,要不然太坑爹了。

好不容易洗干净,擦干净,李文秀穿上了马家骏给她买的新衣,似乎有些小,不过也不是紧绷,顶多就是有些贴身子罢了,活动还是不成问题的,大概是穿惯了肥大的哈萨克服饰的关系。

在古代这么久,李文秀是不会发生内衣穿外面的事情。明朝后期汉人的服饰已经相对简单多了。

可惜没有镜子,李文秀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子,简单的编了一下头发,李文秀从房间里走出来,一出门就看到了马家骏,她没有想到马家骏竟然一直都守在门外面。

看到李文秀,马家骏眼神露出一丝恍惚和惊愕,不过他调整的很快,李文秀没有丝毫注意到马家骏的异常。

连月赶路,他并未细细看小丫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小丫头竟然长大了些,他按照记忆里李文秀身高体型买的衣服竟然有些小,那些衣服贴着李文秀的身子,勾勒出李文秀姣好的身形。

是什么时候,那个青涩地小丫头竟然变成了大姑娘了?

想到昨日,自己和这个小丫头睡了一晚,马家骏觉得心扑通扑通地跳得很快。

看着脸色变了又变的马家骏,李文秀有些扭捏,粉绿色,自己从来没有穿过这样的颜色,会不会很土?

她有些期待地看着马家骏,希望从他嘴里说出一些赞同的话,没有想到马家骏只是对她点头,说,“从这里守着,我进去洗,洗完了一起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