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嫂不怎么喜欢周怡母女,但在周家干了十几年,照顾着周诚长大,周怡笨成这样,曾嫂也很唏嘘:“周怡太糊涂了,为了一个男人,伤透了父母的心。”

夏晓兰也没想到周怡能蠢成这样。

这才几天功夫,形势就急转而下,自从周怡跳上火车,事情就脱离了周家的掌控。

不是周家不尽心找人,是周家还要脸面,没把袁家三个女人抓起来逼问。

在1985年,没有摄像头,没有定位。

夏子毓那样的逃犯都能销声匿迹,周怡要是有心躲藏,一时还真不知道她和袁翰藏在哪里。

周文邦现在大发雷霆,也不仅是为了周怡的忤逆和愚蠢,作为一个父亲,他在担心周怡的人身安全。

周文邦也不提打断周怡腿的话了,现在首先是周怡人得平安…再蠢再笨,周文邦到了如今的年纪,膝下也只有周怡一个独女。

他真是后悔极了。

后悔自己忙于工作,没顾得上教育周怡,由着妻子娇惯。

他心中的职务,可是王广平都念念不忘的,周文邦要把这个位置坐稳也不容易。

何况周怡是个女儿,他原本也没指望周怡能支撑门户。

现在悔之晚矣,女儿不教好,原来能这么麻烦!

夏晓兰都替周文邦头疼,她想再好的对策也没用,蠢的人根本不按套路出牌,周怡这个主动送上门的大肥肉,袁翰还不牢牢咬住?

她端着两杯茶离开厨房,迎头就碰见了周老爷子进门。

老爷子冲着她点点头,对着两个儿子可没那么客气:

“周怡人都不见了,你们想要瞒着我到什么时候!”

1093:长孙媳的格局!(加64)

“爸——”

“爸,大哥也是怕您…”

周老爷子都不想听。

他只是年纪大退休了,不是耳聋眼瞎,周怡之前一周要跑去二老住的地方蹦跶好几回,忽然有两个星期不出现,周老爷子早就心生异样。

周奶奶还嘀咕周怡怎么没来,老爷子安慰老伴儿:

“不来才好,不来说明这丫头晓得上进了,知道在工作上努力。”

周奶奶还欢喜呢,老爷子这话连自己都骗不过去。

一个人的性格什么样到20多岁基本就定型了,要不是遇到大的变故,周怡不可能忽然上进。

周老爷子找人问了问,才知道大儿媳妇蒋红住院好久,周怡这丫头为了一个男人和家里闹得不可开交。老爷子自然非常生气失望,但到了他的年纪,一辈子遇到过很多挑战和考验,周怡这点事实在不算什么。

嘴上说没关系,到底是他亲孙女,周老爷子瞒着老伴儿跑了这么一趟。

正好,大儿子周文邦也在,免得他还要去找人。

“文邦,你给我讲讲,周怡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老爷子大马金刀坐在沙发上,一看周文邦的样子就没睡好。

周文邦在组织语言,周国斌于心不忍,“晓兰,这件事你从头到尾都知道,你给老爷子讲一讲。”

夏晓兰硬着头皮把茶水放下,“好的,那就我来讲。”

周国斌兄弟情深,夏晓兰是小辈,老爷子不会对她发火,把周怡最开始找她的事从头捋了一遍,周老爷子一边听一边点头:

“这件事你处理的很好,你还没嫁进周家,要是自己替周怡出头,以后她过得好不好,你都麻烦的很!但你没有坐视不管,转头就把事情告诉了周诚,我都要替周怡感激你,谢你做事大气,没有因为她从前做的蠢事就不管她生死。周诚也做得对,马上把周怡给关了起来…没做对的人是你大伯父,周文邦,你连一个丫头都关不住,有什么国家大事还能指望你吗?”

这把火,还是烧到了周文邦身上。

“爷爷,这也不能怪大伯父吧,伯母住院,伯父要单位和医院两头跑,周怡姐是去医院看望大伯母的路上跑的,大伯也没想到…”

既然都帮了,还是帮到底吧。

夏晓兰说情,换来周老爷子的冷哼:

“你别担心我会骂他,事已至此,追究谁的对错都没用。晓兰,你来说说,这件事是换了你会怎么办?”

老爷子怎么把压力都交给晓兰了?

周怡的事,晓兰能代为做主么!

周国斌疑惑,周文邦张了张嘴到底是没反对。周文邦有点了解老爷子的心思,周怡笨成这样,以后还真的要靠周诚照看,周诚要是顾不上的时候,不还是夏晓兰处理吗?

老爷子这是借着周怡的事,在给夏晓兰出考题,看看她的想法和处理方法,有没有周家长孙媳的格局!

夏晓兰也想到了。

她没考虑太久,也没想着要故意说点好话来哄周老爷子开心,反正她是怎样的人,周家长辈也了解的差不多。现在不了解,她还能演一辈子?

贤惠的长孙媳她估计是不符合标准的,要换了夏晓兰,干得比周文邦更过分。

“爷爷您既然问了,那我就随便说一说吧,周诚把人给关起来我认为没错,不过抓到周怡姐后,我可能会先和她谈心,告诉她我对男方非常不满意,但也尊重她的选择。一边安抚她,一边派人去查男方的底细,一个人做了什么事肯定有痕迹,不能只凭男方一张嘴巴说了算,总要多找些证人吧?比如男方的前妻,和男方老家单位的同事,把这些情况都了解的差不多了,把实情摆在周怡姐面前,她要是还不改变心意…”

夏晓兰一顿,周老爷子示意她继续说:

“她要还不改口,你要怎么办?”

“…那我就随她去!让她去吃苦,让她摔的头破血流,让她自己后悔。”

这样的法子,不是周文邦和蒋红想不到。

但蒋红爱面子,要把消息死死瞒下,怕别人笑话,是不可能选择夏晓兰这个办法的。

夏晓兰也能理解,她自己说的斩钉截铁,因为周怡不是她女儿,夏晓兰自然能理智。

周老爷子点头,“你说的对,你大伯最疏忽的一件事,就是让周怡跑掉。现在人落在袁家手里,我们就很被动,你说的软硬兼施的手段,已经不适合现在的情况。”

周家真正要找人,会找不到吗?

先前是怕丢脸,怕别人笑话,周文邦总不可能把地皮掀过来找。

夏晓兰想了想,“软硬兼施不行了,那就只有两种途径,是手硬心软,把周怡姐人找到,对袁家下狠手,让周怡姐和袁翰一辈子都见不了面,她可能会吵会闹,会哭会自杀,一定要把她看牢了绝不心软,这种方法有个弊端,过几年她可能自己想明白,也可能一直想不明白,会怨恨长辈们破坏她的幸福,哪怕再给她找了其他对象,她自己钻了牛角尖也不会幸福。”

这种办法,就是周文邦之前的做法,只可惜让周怡给跑掉,现在得把人先找到才能继续。

周老爷子不置可否,也不知是满意还是不满意:

“还有呢?”

夏晓兰一咬牙,“还有一种办法自然是手软心硬,不要去考虑姓袁的靠不靠谱,家里干脆成全他俩,等她自己撞了南墙回头,这可能要花好几年的功夫,对周怡姐的身心伤害也比较大,等她想回头的时候,说不定已经和袁翰生儿育女了,有了儿女的牵扯,和袁翰更难斩断。”

一个是干净利落的拆散,情愿让周怡怨上家里人,好歹不叫她被男人伤害。

另一个是放手成全,让周怡自己去和袁翰在一起,周家同意他们在一起,却绝对不会帮助袁翰往上爬,说不得还要刻意打压袁翰,让袁翰一直不如意,周怡也能早点看清袁翰的真面目。

第二种方法为什么是手软心硬?

因为一旦中途看不得周怡吃苦,帮了周怡,那袁翰就赢了。

一定要让袁翰自己先熬不住。

周老爷子扭头,“文邦,你就没有什么好说的?”

周文邦站起来,“其实还有第三种办法,同意周怡和姓袁的在一起,我把周怡风风光光嫁出去,让姓袁的高高兴兴当周家女婿,然后我叫他成算落空,一辈子都出不了头!只要我们周家够强,他心有不甘,还要一辈子小心讨好周怡!”

1094:兑现承诺(1更)

周文邦的话掷地有声,一时间大家都没说话。

夏晓兰其实也想过这样办,但她没有周文邦有立场。

别的不说,她靠什么压袁翰一辈子?

周老爷子闭上眼睛,再睁开眼睛时已经有了决断:

“你是周怡的父亲,周怡也是个20多岁的成年人了,周诚十几岁去参军,我看周怡就是日子过得太安逸!既然你有了决断,就按你的想法办,周怡也该尝尝苦头…先找到她的人确定安全,其他就不用管了,她现在还年轻,选错人还输得起,周家也能替她兜底。”

年轻时不跌个大跤,上了年纪再摔跟头,哪怕后悔了想重来,韶华已不在,蹉跎了半生岁月,后悔了也是晚。

老爷子说起来豁达,夏晓兰猜他也十分难受。

只是周老爷子一生风雨,不会轻易在小辈面前露出软弱。

若真的毫不在意,为何连夜而来?

若真的毫不在意,离去时背影因何蹒跚!

周文邦已经有了做了决定,老爷子也赞成,夏晓兰没有立场再劝,也离开了周家。

周国斌送她到门口:

“你今天说的很好,周怡小时候机灵可爱,管教不当,如今竟如此愚笨…晓兰,周叔叔知道你现在还不用管这些事,这都是你和周诚感情好,周叔叔谢谢你跟着忧心。”

“周叔叔,您和关阿姨,还有爷爷奶奶都对我好,这是我该做的。”

周国斌也不和夏晓兰争辩。

这世上哪有什么是该做的?若说该做,蒋红疼爱周怡像眼珠子一样,如今在医院病的起不了身,身为女儿的周怡,是不是应该在病床前伺候?

这才是该做的!

周怡没做好该做的事,周国斌这个当二叔的都十分失望。

以前还说夏晓兰太要强,现在一看,要强不要强的是次要,年轻人还得脑子不糊涂,能分清轻重,能辨认好坏才行啊!

夏晓兰在周家跑了几天,总算能抽空回家陪她妈。

周怡的事瞒不下去,刘芬听了都吃惊:“周诚大伯母一定要伤心死了。”

周家男人决定要让周怡吃苦,蒋红恐怕还不知道这个决定呢!孩子是当妈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怀胎十月辛苦生下,最不能接受的肯定是蒋红。

于奶奶嗤笑:“有啥好伤心的,孩子生下来是一张白纸,教成啥样都是父母的功劳,也就是周怡生在周家,全家人替她操心,走错路也有人替她兜底,要换了普通老百姓家的闺女,一朝瞎眼,可能一辈子都爬不起来。”

两个曾经‘瞎眼’的母女就杵在于奶奶面前,刘芬是迟钝没往自己身上想,夏晓兰眼神幽怨,于奶奶现在说话是完全放飞自我了。

于奶奶一点都没在意,嘀咕了两句:

“幸好你在国内待不了太久,等你当交换生回来,周怡没准儿孩子都满地跑了,她日子过得再水深火热,也赖不到你身上。”

“于奶奶…她毕竟是周诚的堂姐。”

夏晓兰知道是大实话,可有些大实话心里想想就行了,说出来就不太中听。

“是是是,谁叫她是周诚堂姐,当女人就是不容易,既怕嫁个窝囊废,也怕嫁个太有出息的,两种情况都心累!”

于奶奶嘀咕,夏晓兰哭笑不得。

华国人的亲戚关系就这样,完全不顾亲戚情面的才真是少见。

像夏长征和张翠那样的极品亲戚也不是遍地都是,她也得有时间才会关心下周怡的事,就像于奶奶说的,等她出国当交换生,周怡那边的事没准儿都尘埃落定了。

“明年初我就会出国,系里问我意见,我只提了一个要求就是去美国,于奶奶,答应您的事儿我没忘,您放宽心。”

于奶奶到了京城保养的还不错,有夏晓兰和刘芬盯着,她也没碰那些糖尿病病人不适合吃的食物了。

按照她老人家现在的身体,心情乐观,谨遵医嘱,再活10年都没问题。

夏晓兰旧事重提,是让给于奶奶吃颗定心丸。

只要不是证实于奶奶的儿子死了,不管人在美国哪里,都有希望找到。

于奶奶刚才还嘲笑周怡父母不会教育孩子,这时候自己心里却不舒服了。她倒是挺会教育孩子的,她儿子孝顺的很,当初不愿意丢下她和丈夫出国,还是于奶奶骗他,让他先把老婆孩子带上,说分两批走没那么扎眼。

她刚才的嘲笑,何尝不是嫉妒。

周怡再怎么混账,也是有父母疼爱的,她却要和自己儿子隔海分离,至今音信全无!

“我要是连你都不信,也不晓得能信谁了。”

于奶奶回到房间里,把自己兑换的美元数了一遍又一遍。

她一个老太婆,要那么多钱也没啥用,花在寻亲上比她带进棺材里强。

前两年返还祖产,她在商都住的平房院子返还给了她,二七广场上的小楼却产权存疑,她当时心灰意冷,也没有真正去费心争取。争回来也没用,一个孤老婆子手里捏着这样的房产,不是聚宝盆,可能是催命符。

现在不同了。

夏晓兰很快要去美国,她也该兑现自己的承诺,把二七广场的那块小楼…呵呵,小楼值几个钱,全部拆掉了还给国棉三厂都行,真正有用的是土地。

那块地,夏晓兰肯定会喜欢,这丫头拼命往怀里搂地,商都虽然比不上特区,二七广场好歹是城市的中间地带。

“不管找没找到人…”

不管找没找到人,于奶奶都决定要把二七广场的那块地给夏晓兰。

她年轻时候帮助过不少人,看对了一些人,也看错了一些白眼狼。

此后很多年,于奶奶都没再任性过谁。

夏晓兰是满身心眼,人也钻到了钱眼里,于奶奶瞧着,倒比那些满口仁义道德崇高理想的人可信。

她得找宁彦凡商量一番,在夏晓兰出国前把二七广场的那块地产权拿回来,让夏晓兰收了这份大礼,也能更尽心。

第二天,于奶奶去找宁彦凡。

宁彦凡听了她的来意,“你不怕自己看错人?”

于奶奶刚硬的面容上露出些许悲容,很快又挺直了腰背:

“那就是我的命,命里没有不强求,看不看错人都没啥关系,我这年纪还有几年光景可活!”

1095:你是夏晓兰的假想敌(2更)

于奶奶这个当事人已经做了决定,宁彦凡就不好说什么。

“这件事我会找人帮忙办的,那丫头倒不像是个没良心的,听说她把茅康山哄得高高兴兴,一把年纪还重新出山,为了她的事到处奔走!”

这也真是本事。

这种讨人喜欢的本事,宁雪就没有。

于奶奶翻个白眼:“我是看在相识多年的份上,才想给你介绍个徒弟,没想到你们宁家门槛太高,硬生生把人推出去,现在就别怪茅康山捡个便宜…晓兰的性格就那样,拜茅康山当老师肯定有功利心,但茅康山对她好,她肯定会十倍偿还。茅康山现在拉拔徒弟,将来就等着徒弟孝顺,等着徒弟替他扬名了!”

宁彦凡也叹气:“想要事事兼顾,自然处处受到掣肘,康山同志是喜怒随心,我却有身有所累。”

家大业大了,宁彦凡也没办法控制住每个家庭成员的想法。

儿媳妇甄文秀受季雅影响,对夏晓兰冷嘲热讽,引起夏晓兰的反感。

都不用宁彦凡开口说收徒,夏晓兰径自拉开了和宁家的距离,强扭的瓜不甜,夏晓兰心里已经有了嫌隙,宁彦凡也不能再强求。

他认为甄文秀做的不对,以公公的身份训斥对方又有何用,甄文秀只会更厌恶夏晓兰。

甄文秀还是宁雪的母亲,和宁彦凡大儿子结婚20多年,孩子都这么大了,更不可能因为甄文秀讨厌夏晓兰,就强迫让儿子和甄文秀离婚吧?

人都有亲疏远近,宁彦凡是挺看好夏晓兰,但甄文秀嫁进宁家20多年,她不姓宁,却是真正的宁家人。

“都是借口!不过我也不勉强你,你不珍惜的苗子,茅康山倒是挺宝贝,这说明茅康山倒了多年的霉,也该到了转运的时候。好了好了,已经发生的事我不和你倔,你帮了这么多忙,老婆子记你的情!”

二七广场的产权之争,还要靠宁彦凡出力,于奶奶勉强压下心中的不快,敷衍了宁彦凡几句才离开。

宁彦凡瞧着她的背影摇头,这人要做的事也拦不住,时至今日,她早就不是于家大小姐了,还是那样会使唤人呀。

宁雪走进书房:“爷爷,于奶奶找你帮忙,要把商都的房产赠送给夏晓兰,其实您这些年也在帮于奶奶打听徐叔叔一家的下落,您也没找到的人,夏晓兰能找到?”

宁彦凡摇头:“夏晓兰不一定能找到,但是你于奶奶信任她,这是你于奶奶的希望,我们为什么要戳破?夏晓兰就算一时找不到,也会让你于奶奶满怀希望的等,起码她还活着的时候,肯定能过得舒舒服服。就看在这份上,她把商都的房产给夏晓兰也没什么不妥。”

找不到亲人,于师妹就是个孤老婆子,谁养于师妹的老,谁得于师妹的家产,这完全符合华国多年的传统。

于师妹的性格倔强,不肯白吃白喝赖上夏晓兰,哪怕夏晓兰不帮忙找儿子,她一直跟夏晓兰母女住在一起,最后还是会把名下的房产给夏晓兰继承。

只是身前和死后的差别,于师妹愿意早点给,宁彦凡自然会尊重她的意见。

“可是——”

宁雪可是了半天也没说出个什么。

宁彦凡笑了笑:“可是什么?你很关心夏晓兰的动向吧,你们做不了同门也是同学,想知道什么自己去问不就行了么。”

话虽如此,宁彦凡却知道孙女的性格,宁雪从来不会私下打听别人的八卦。

“夏晓兰在鹏城买了一块地皮,要自己开发住宅售卖,你不要瞪圆了眼睛看我,我也不知道她哪里来这么多钱。不过她能搞住宅开发,绝对离不开汤宏恩的支持,难怪季雅恨那丫头恨得眼珠子红。我知道你的想法,你觉得她又不务正业了,这次却有点不同。”

爷爷的话让宁雪很好奇,“有什么不同?难怪我听寝室里的同学说,这学期开学,夏晓兰每个周末都不在学校,我还以为她是回家住了。”

“不同就在,她现在拜了茅康山当老师,茅康山原本是不问世事的,为了夏晓兰把杭城省建院那边的工作都辞了,一心要替夏晓兰打算。茅康山的脾气多年如一日,难道你没有感受过吗?他是不会眼睁睁看着夏晓兰浪费天赋,也不会只图开发住宅售卖能获利,他肯付出这么多精力,应该是要让夏晓兰从实践中快速成长,茅康山在用这种方式,让夏晓兰追赶你。”

茅大炮的脾气谁不知道。

宁彦凡自认是个俗人,茅康山绝对是个脾气火爆的仙官——宁彦凡要替家人考虑,茅康山我行我素,才不会替儿女操劳,为了所谓的五斗米折腰。

夏晓兰别想用钱打动茅康山,能叫茅康山辛苦奔波的原因只有一个,要把夏晓兰操练成才!

茅康山不服天不服地,不受管束,也不服气任何建筑官方或民间组织的约束,就那怼天怼地的脾气,肯定要给夏晓兰树立一个假想敌。

想来想去,有资格当这个假想敌的,不正是他的孙女宁雪么?

一大把年龄了,康山同志还是那么争强好胜,宁彦凡无语归无语,也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和夏晓兰做不成挚友,让阿雪拥有一个竞争者也不错。

高山之巅巍峨壮丽,却也孤单寒冷。

有人一同攀那高峰,想必过程不会寂寞!

人与人的关系,也不必局限在某种固定的关系中。相互警惕,相互追赶,有时是不服气,有时又是欣赏…这样的关系,不也同样很有趣吗?

宁雪皱眉:

“所以夏晓兰圈地盖房,她自己能做主的地盘,自然想怎么设计都行?”

这倒是一个优势。

宁雪再有天赋,毕竟还是一个建筑系的本科生。

她能**文,能参加研讨会,能用自己的设计去角逐国内的一些建筑设计比赛。

但她的设计,能不能变成真实的建筑物?

宁雪还是第一次感觉到压力,她对夏晓兰在鹏城的住宅开发充满兴趣,离开爷爷书房后,就瞧见她妈满脸是笑的走来:

“阿雪,你下个月陪妈妈去一趟鹏城好吧,你季阿姨的婚礼要在鹏城举行!”

1096:为啥在鹏城举行婚礼?(3更)

“季阿姨要在鹏城举行婚礼?”

甄文秀喜气洋洋,宁雪却一下抓住了重点。

难道季雅换了一个结婚对象,要是和乔治的话,应该在京城举行婚礼才对,季家可是在京城定居几十年了!

甄文秀不甚在意,“在鹏城有什么奇怪,现在乔治主要在鹏城发展事业,他们的婚礼或许会请一些乔治的生意上的朋友。”

这样一说倒也有点道理,宁雪在这些人际关系上花的心思不多,也没过多纠结。

甄文秀兴致很高,要让宁雪一起去鹏城参加季雅的婚礼。

宁雪刚刚好对夏晓兰在鹏城的动作很好奇,也就答应了她妈。甄文秀将女儿从头打量到脚:“你平时穿衣服太素净了,去参加你季阿姨的婚礼,还是喜庆漂亮点好。”

“好的,我会抽空上街去买两件新衣服的。”

吃什么穿什么很重要吗?对宁雪来说都不太在意,有这空闲时间,还不如多学一会儿,世上哪有什么生而知之的天才,知识都是一点一滴积累的,非要说有不同,那就是像宁雪这样智商高的,同样的时间能记住更多的知识,理解的也更快。

宁雪的衣服大多是深色系,不用费心搭配,也更耐穿。

不过她妈说的也有道理,那毕竟是季阿姨的婚礼,宁雪对季雅的观感不如从前,到底宁、季两家是世交,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的。

甄文秀眉头一挑,“你自己去选衣服?别又选些素净的衣服回来,还是妈带你去买吧,也别挑时间了,现在就去。”

让宁雪自己去买,宁雪连街都懒得逛的人,主动去过的服装店大概只有‘蓝凤凰’。

想到宁雪要去照顾夏晓兰家的生意,甄文秀堵心的很。

她直接把宁雪带到了季雅在王府井的工作室。

季雅这个工作室投入了重金,虽然最近两三个月人季雅人都在外面,工作室还是在稳稳当当的发展。

季雅把握大方向,具体的活都交给别人去做,她也觉得有何不对,她付了薪水,请来的人自然要干活。除了国外请回来的设计师和助手,季雅在国内又招了三个服装设计师,这三人都是从羊城和沪市挖角过来的,季雅认为他们的水平不够,也只能依赖他们干点基础工作。

甄文秀带着宁雪来,工作室是热情招待,都知道甄文秀是季雅的好朋友,季雅不在京城,甄文秀经常替工作室带客户来。

“宁小姐的身形很好,什么衣服穿在她身上都会很好看。”

这倒不是全在拍马屁。

宁雪的长相一点都不甜美,她留着齐耳短发,个子非常高,这点是最难得的。

宁雪和夏晓兰这一批女生,其实是60年代出生的人,那个年代就算能吃饱肚子,也不可能像后世那样营养充沛,所以像宁雪和晓兰这样身高逼近170cm的年轻女孩儿本来也不多见,北方还要多些,南方就真的普遍很娇小了。

个子高,不虎背熊腰,不弯腰驼背伸脖子,有这样的先天条件,穿什么衣服都不会太难看。

设计师的话算是夸在甄文秀心上,她还谦虚了两句:

“要不是这丫头经常往外面跑,皮肤白点,也不用费心挑衣服颜色了。”

甄文秀一下子想起了夏晓兰,那身皮子就白的很,水灵灵的很勾人,难怪勾的那些男人神魂颠倒。呸呸呸,夏晓兰算个什么东西,哪能和她家阿雪比。

阿雪根本不用靠外表,她女儿是这样优秀。

甄文秀笑眯眯的,宁雪耐着性子等设计师记录了尺寸:

“妈,我下午还有课,我就先回学校了。”

甄文秀也拿宁雪没办法,“回去吧,让你穿衣打扮,对你来说就是各种别扭。”

宁雪一走,甄文秀还是拉着设计师讨论,“得选个适合她的颜色。”

季江源就算和季雅有矛盾,亲妈要结婚,难道他还能不出席?甄文秀还是想把宁雪和季江源撮合在一起,以前是觉得宁雪出国方便,现在甄文秀的想法也没变。

都说年轻女孩儿会情窦初开,到了年纪自然会对身边的异性产生好感,甄文秀观察了这么久,宁雪一心放在学业上,对身边任何人都不太关注。

唯一不同的,应该只有个季江源。

宁家对季江源知根知底,季江源不仅有当市长的亲生父亲,还有事业蒸蒸日上的继父,宁雪要是和季江源在一起,是两头都能靠上。

与其让宁雪被学校里那些不知道哪年才会发达的穷小子骗走,甄文秀还真就看准季江源了。

设计师拍着马屁,“宁小姐的肤色一点问题都没有,其实白种人还不喜欢自己太白,故意要把自己晒成小麦肤色,小麦肤色代表着一个人喜欢户外运动,必须要经常度假,有钱有闲才能办到。”

这人是从工作室里的外国设计师嘴里现学现卖的,马屁却拍的甄文秀甚是满意。

宁雪符合外国人的审美正好,季江源从小在国外长大,审美自然也和外国人一样。

宁雪很奇怪,季雅结婚为什么在鹏城举行。

季家同样有那个疑虑。

季家认识的人,多半都在京城。

季雅和汤宏恩的事,在圈子里很是闹了笑话,私下里不少人说季雅没眼光,当年要是肯跟着汤宏恩吃几年苦,季雅现在就是市长夫人。

就算季老离世,季家有汤市长这样的女婿,也不至于陡然下滑啊。

世事难料,不离婚也离了,季雅又没有复婚的意思,上回季林还亲眼看见汤宏恩带着刘芬在全聚德吃饭,这瞧着也是真没有复合的可能性。

既然这样,季雅和乔治结婚,季林也觉得不错。

特别是乔治所在的威尔逊家族,一口气在鹏城投资上亿美元后,季家人总算见识到了威尔逊家族的财力。

要不有权,要不有财。

女人找到这样的结婚对象总不会太差。

不找汤宏恩复合,季林也想叫人看看,他妹妹再嫁之人不差!

这场婚礼,理应在京城举办,让季家广邀宾客,也让季林吐出一口郁气。

偏偏,季雅质疑要在鹏城举办,乔治是完全听季雅意见的,让季林头痛万分。

季林老婆更是直言不讳:

“你妹妹到底想干什么,好好再婚不行,非要往鹏城凑,这么短的时间内,她已经忘了之前季家遇到的麻烦…一想到季雅,我就提心吊胆,晚上睡不好觉,你看看这一年里,我被季雅折腾成什么样?”

1097:谁说老汤孤家寡人(4更)

要不说女人最了解女人呢。

季林思考的问题,和他妻子考虑的就完全不同。

他看着自己妻子的样子,心里涌上几分愧意,先是老爷子去世,再是季雅一口气惹得汤宏恩和周家发怒,双重压力下,他妻子夜不能寐,这一年里真是憔悴好多。

就是季林,气得最狠的时候,也恨不得将季雅赶出家门,给整个季家留一条生路!

过了那段压力重重的时间,兄妹亲情慢慢又占了上风。

季林的愧疚一闪而过,听到妻子这样评价他亲妹子,季林十分不快:

“老爷子走之前都放不下她,她都独身十几年了,现在愿意结婚就很不错,不在京城举办婚礼是有点意外,但南边的环境更开放点,乔治若是把婚礼场面搞得盛大,在京城也的确太扎眼了!”

季林很快就说服了自己。

在鹏城也不错,别人看不见,汤宏恩就不好装眼瞎了。

之前他在全聚德和汤宏恩主动打招呼,汤宏恩没搭理他,让季林在外宾和单位同事面前大大丢脸,这回也算扳回一局。

季林妻子捂着胸口:

“你别替她说话,她要在鹏城办婚礼,肯定是不服气…不管季雅嫁给谁,我也不指望沾这个小姑子的光,只求她别带累季家。季林,她是你妹妹,家里其他人难道全是大马路上捡回来的?你自己想想!”

季雅让她太闹心,季大太太根本不想去参加季雅的婚礼。

老爷子就是偏心,临走前还放心不下季雅。

独身十几年很了不起吗?

只是十几年没再婚,又不是单身十几年没找过对象,乔治都不知道是季雅在国外交的第几个男朋友了,幸好这回修成正果——好好过日子不行吗?嫁给乔治,生活定然十分优渥,她想不通季雅到底还能有什么不平的。

以前季大太太也很维护小姑子,自从看季雅不顺眼后,那真是各种恶感都翻上来了,不管季雅干什么都讨厌。

她觉得闹心的很,捂着胸口回房间去了,还把房门摔的响。

季家明明是要办喜事,他老婆反而找茬吵架,季林也不爽的很。季雅一直就很有主意,老爷子活着都管不住,他这个当大哥的自然更没办法。季雅在京城举办婚礼最好,现在要在鹏城举办婚礼,难道他还能让季雅改变主意不成!

幸好是在鹏城,要在美国举办,季林也得傻眼。

少不得还要花钱买机票,以娘家人的身份去给季雅撑场面。

“所以吵架有什么意思,到时候还是要去鹏城…”

季林只有一个期盼,这回炫耀完了,季雅出了那口气,以后就老老实实别折腾了!

不折腾?

有一种人生来就习惯了别人的关注,叫她不折腾,除非一切都尘埃落定,她自己停止呼吸躺在了棺材里。

只要还活着,必然是要折腾的。

彭秘书捏着手上的请柬。

这他妈是不是有毛病!

听说外国人的男女关系很开放,分分合合的都算是个事儿,但这里毕竟是华国,彭秘书跟在汤宏恩身边当秘书,什么样的妖魔鬼怪都见过,像季雅这样的,彭秘书依然会很苦手——好歹还是黄皮肤、黑眼睛的华国人,国外的做派能不能别往国内带?

彭秘书也是第一次听说,再婚时候,给前夫发请柬的。

这是啥操作啊!

双方还有个儿子呢,能不能顾及下影响,考虑下领导的身份。

彭秘书捏着请柬在门口迟疑,汤宏恩抬头看他一眼:“你今天在门口转了三次,到底要说什么?”

不管了,硬着头皮上吧,彭秘书把请柬递过去:

“领导,这是季女士让人送来的,您看——”

汤宏恩打开一看,是一张边框烫金的请柬。

结婚的请柬啊。

诚邀汤宏恩于10月2日上午10点,出席季雅女士和乔治威尔逊先生的婚礼,希望汤宏恩能携同家人到场。

“这有什么不能给的,你就是想太多,把事情想的太复杂。”

彭秘书吃惊,领导居然一点都不生气?

只要是个男人,听到前妻结婚的消息都不会太舒服吧。前妻还邀请去参加婚宴,这么办事的难道不是挑衅?领导的境界就是比他高,彭秘书打从心里佩服汤宏恩稳如泰山。

其实彭秘书还漏掉了一个可能,除了大度,能叫汤宏恩有此反应的重要原因是不在意。

他完全从前一段失败的婚姻里走出来了,不在意季雅的想法,有什么好生气的?

季雅的确是在挑衅,不仅是邀请他去参加婚礼,还注明了携带家人出席。

汤宏恩和亲戚关系很疏远,哪有陪同他参加婚宴的家人。季雅是在讽刺他孤家寡人,就算当了市长也不值得羡慕。

他真的是孤家寡人吗?

从前的确是这样。

现在却不算是了吧。

汤宏恩让彭秘书离开办公室,看着时间合适,往京城打了个电话。

“阿芬,我想请你帮个忙,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

接到电话的刘芬一头雾水。

一直以来只有汤宏恩帮助她们的,她哪有能力帮汤宏恩呀!

以前给汤宏恩做病号饭和汤宏恩咨询她父子关系的事儿,刘芬早就忘了,比起汤宏恩对刘家的帮助,那些事真是微不足道。

“你说…”

汤宏恩一点也没客气:“有一个场合,我需要携带家人出席,你知道我这些年都打着光棍,哪有什么家人!为了不让别人恶意看我笑话,我只能请你和晓兰帮个忙了,给我撑撑场面行不?”

给汤宏恩撑场面?

又有谁敢笑话汤宏恩是孤家寡人。

心里这样想的,也不敢说出来吧。

刘芬也不是那么好骗的,以前老实木讷,再傻的人要做起直面客户的生意来,也不可能一直傻下去的啊!

她这样想着,就听见汤宏恩的声音有点沉重:

“是季雅的婚礼,她要在鹏城举行婚礼,请柬现在就摆在我的办公桌上。”

一股热血瞬间往刘芬脑子里往上涌,怎么能这样欺负人啊?都是离婚的身份,刘芬特别能感同身受,要是夏大军再婚邀请她去,肯定是满满的恶意。

汤宏恩语气沉重,刘芬也不知道哪里生出的勇气,隔着电话掷地有声:

“好,我一定陪你去!”

1098:您瞧瞧镜子里的自己(加65)

汤宏恩点到即可,也没得寸进尺,刘芬答应了他就转移话题,没抓住这个问题不放,一定要让刘芬承认和他是一家人之类的…那不是废话么,成为一家人是早晚的事,这种事还得看行动,靠嘴巴叫嚣没用!

刘芬挂了电话都还在生气,像她这样的人很少说别人的坏话,但季雅真的是太嚣张了,就算刘芬和汤宏恩不在一起,也觉得季雅欺负人的行为毫无道理:

“您说她咋能这样?”

刘芬把季雅邀请汤宏恩出席婚礼的事说了,于奶奶翻个白眼:“因为季家太惯着她了,小时候挨打挨的太少,只顾自己高兴还不行,一定要给别人找不痛快,这就是季家没把闺女教好,自私自利!”

季淮辛连自己女儿都教不好,好意思当什么教育家。

于奶奶又把季淮辛暗暗鄙视一番。

不过汤市长也真是,逮着机会就要给阿芬下套子。

刘芬说汤宏恩语气低落,似乎别人笃定他是孤家寡人这事儿让他很伤感…这些话,于奶奶是一个字都不信的。

这就是男人骗取女人同情心的招数。

不仅是男人会怜惜女人,反过来也有女人怜惜男人的,汤宏恩这臭不要脸的,居然把这样的招数用在阿芬身上,可怜阿芬老实至此,怎么招架的住?

算了,不要戳穿了,要能被骗一辈子,也是阿芬的福气。

刘芬义愤填膺,就没注意到于奶奶面色古怪。

等夏晓兰从学校回家吃饭,刘芬把事情一说,夏晓兰和于奶奶是一个想法——居然扮可怜,把这些心理战术用到她妈身上,汤市长真是太不要脸了!

亲妈被哄骗,哪怕不是出于恶意,夏晓兰也特别想提醒。

可话到了嘴边,看着刘芬眉头不展,她又把那些话咽了下去。

如果她妈对汤市长毫无感觉,不管汤市长把自己说的再可怜,她妈都不会在意动容,甚至还会觉得卖惨的男人非常滑稽可笑。

夏晓兰也想到了汤宏恩家里的冷清。

她当时不也是脑袋一抽,有些同情汤宏恩孑然一身,才开口邀约汤宏恩去商都过年么?

夏晓兰能理解汤宏恩的意思,季雅咄咄逼人,故意要在鹏城举办婚礼是炫耀,汤宏恩大概忍无可忍,想真正公开和刘芬的关系。

那也就公布呗,指不定还有什么牛鬼蛇神的人物跳出来反对呢,早点看清汤宏恩身边有哪些反对力量,夏晓兰也能早点替亲妈打算。

谁伤害她妈都不行。

哪怕是那位宋老的家人。

季雅连结婚都要给人添堵,夏晓兰只能如她所愿,以汤市长“家人”的身份出席婚礼,想必季雅女士会很高兴咯!

谁给谁添堵还不一定呢。

夏晓兰想法变化,冲着刘芬笑:“汤叔叔是挺可怜,按理说都离婚十多年了,两人桥归桥路归路彼此过自己的日子就行,季女士就是不放过他,屡次挑衅。她再婚的对象是外国人,可以不在乎国内的舆论环境,汤叔叔却是要在鹏城继续任职的,季雅的邀请,他若是不去,季雅肯定会得意洋洋,他要是去了,说他大度的人肯定也有…更多的恐怕会在背后看他笑话,形单影只去参加前妻的婚礼,岂不是真的很可怜么。”

刘芬点头,“是啊,他还要在鹏城上班——”

季雅和乔治无官无职,办了婚礼拍拍屁股就能走。

汤宏恩走不了。

在哪里上班要听从组织安排,想到婚礼过后汤宏恩要一直被别人议论,不管是嘲笑还是可怜同情,刘芬都很不舒服。

她不知道自己的做法对不对。

汤宏恩要带她出席,两人关系也瞒不住了。

但她能不能替汤宏恩撑起面子?

刘芬唯一迟疑的就是这个,她可能需要一点支持,抬起头看女儿,夏晓兰仰着下巴一脸自信:

“妈,汤叔叔这么可怜,我们可不能让别人有机会嘲笑他,这个忙我们必须帮!您做的很对,等10月2号那天,我俩陪着汤叔叔一起出席。”

做的很对吗?

刘芬莫名就笑了。

“我就怕给他丢人。”

一想到这个,刘芬忽然紧张起来。

抛开季雅神经病的偏执来看,她和季雅的确差太多了。

季雅会的,她都不会。

她一个离异的农村妇女,跟在汤宏恩身边,真的是撑场面而不是丢人?

刘芬之前脑子一热鼓气的勇气,好像潮水一般退去。

自己太冲动了,不该答应汤宏恩,不自量力陪着汤宏恩出息那种场合,真的是…刘芬情绪低落,夏晓兰双手搭在她肩膀上:

“妈,您跟我来。”

刘芬被她推着,走到镜子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