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之前我在学校的时候他就来找过我,也不知道怎么进去的,那时候余露也在,我就跟余露说过我们家的事情,结果他马上找来了。”秦心害怕妈妈被忽悠了,江术仁那宽宽大大的国字脸,看起来比楚侯生靠谱多了,可是眼见都未必为实,日久才知人心。

柳爱平被女儿握着手,方安抚了暴怒的情绪,可是女儿一提到余露,就跟给她按了开关键一样,她上次回去,越想越觉得余露跟莫家有关,她已经不想再争了,连丈夫的死她也不想知道为什么了,她只想好好的和儿女一起生活,看着儿女安稳的长大,可是为什么还不放过她?她挣开了女儿的手,一脸阴霾的抄起铁勺就朝洋洋得意的江术仁砸了过去。

“你个泼皮,在路上遇到我说要帮我拎东西我就觉得你不是好人,哪有大男人留个长头发,流里流气的,原来你就是那个什么经纪人,我女儿还未成年你居然让她退学,你那什么公司,我要去公安局告你们。”柳爱平拿着铁勺朝躲不及的江术仁的肩膀上敲了一下,江术仁疼的吸了一口气,柳爱平大力的把柜台都推开了,直接追上去。

左右都是商铺,午后没有什么生意,懒洋洋的,一有动静都出来看热闹,听到这人居然是来诱拐未成年女孩的,家里有儿女的都跟着起哄:“打的好!”

柳爱平拿着铁勺穷追不舍,一直从这条街头追到了街尾。

江术仁被吓坏了,跑的气喘吁吁,连说报警的话都说不出来,他一个大男人被女人追着打,柳爱平一边追着一边骂,句句不重复,骂的江术仁如同过街老鼠。

秦心站在店铺那,只觉得手空空的,妈妈挣脱自己冲出去的模样,像极了自己在监狱里跟别人打架的样子,那时候世界上就自己一个人了,妈妈走了,哥哥也走了,所以她只能自己反抗。

现在,却是妈妈挺身而出,她很高兴有人为自己出头,可是她更伤心,她比谁都能明白那种疯狂暴怒的情绪是怎么样形成的,她曾经觉得自己是神经病,被关到监狱里已经疯了,可是妈妈呢?妈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妈妈以前不是这样的,她说话都不会大声,她更不会打人,连杀鸡都是爸爸杀好了她才敢动,闭着眼睛不敢看,她是那样温柔的一个女人,此刻却随时都会暴怒,打人,跟疯子一样在街边骂街。

江术仁毕竟是一个大男人,力气比柳爱平还是大许多的,开始没有防备被她追着打,看到周围的人都指指点点,他十分生气,自己不还手你就当我真的好欺负,看到柳爱平跑的也有点喘,他一把把柳爱平推到了地上,害怕还有什么争端,急忙忙的拦了一辆车扬长而去。

“妈。”秦心追了上去。

见妈妈被推倒在地上,仍旧挣扎着要起来,去追那车。

“妈,他已经走了,你不要再追了。”

秦心伸手去扶妈妈,却被柳爱平大力的推开了,这一刻她跟不认识女儿一样,谁挡她她打谁,她拿着铁勺用力的朝女儿的头上砸了过去,秦心的身手是可以躲过的,可是她太惊讶了,她想不到妈妈居然会打自己,还是被刮了一下。

铁勺的边很锋利,秦心的额头被刮出了血,刺目耀眼。

柳爱平看到那血,手中的铁勺哐当一声掉到了地上,她才回过神来,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打女儿,刚刚她打的明明是那个男的。

“囡囡,对不起,对不起,妈妈不是故意的。”柳爱平慌了,她手足无措的,想抱她女儿,可是她不敢,她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朝女儿头上砸过去,她害怕,她觉得自己疯了,一定是疯了,刚刚连是谁她都看不清,连女儿都不认识了。

如果自己疯了,囡囡和华子怎么办,他们还这么小,他们还在上学,怎么办?怎么办?柳爱平睁眼看着女儿额头上的血,好像看到了死去的丈夫,一个脑袋都是血,一张脸只剩下一半,连眼睛都找不着了,看都看不到。

柳爱平忽然就捂着眼睛尖叫起来。

“妈,妈我没事,我好好的,你怎么了。”秦心看到妈妈看着自己,忽然非常惊恐的后退,她连忙上前抱住她。

却听到妈妈喃喃的开口道:“阿天,你的脑袋怎么碎了…”

作者有话要说:入V了。喜欢的话,请继续支持,我会努力的写好这个故事,谢谢。

第三十二章 :打开

莫家有钱,可以说是盐城首富之列。

所以生为莫家长子莫怀义从出生开始就特别风光。

莫老爷子也特别重视自己这个儿子,出门会客都经常会带上他。

可是却在几年前一件事,莫怀义彻底的淡出了莫家的圈子,好好的莫家大少爷不当,居然一心向佛,开始常年去寺庙里呆着,就差没有出家了。

虽然疯狂,但是大家说起莫怀义的时候,还是会赞一声痴情种。

据说就是因为妻子去世之后,莫怀义因为伤心过度而看破红尘,不再续弦,也不管儿子,虽然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可是说起来还是不少人觉得当莫怀义的妻子是很幸福的,尤其是上流社会的女人。

其实当面莫怀义娶妻的时候就已经有一段风波,莫老爷子是想让儿子取个门当户对的,好有助力,可是莫怀义生为长子,却喜欢上一个家境普通的女孩,据说是大学同学,更是顶着压力硬是把人娶进门,之后更是琴瑟和鸣,也没有听过有什么风流史,羡煞许多人。

直到莫怀义妻子忽然死亡,让大家惊讶万分,这对模范好夫妻终究阴阳两隔,据说是因为车祸,不仅仅妻子去世了,还有莫老爷子当年故交的孩子也死了。

莫怀义至此淡出人所有人的视线,年节有出现,也是手里握着佛珠,眉目慈祥的念着经文,因为那次车祸他的手也断了一指,每次那断指拨拉佛珠的时候,特别明显。

柳爱平不知道真相是什么,老公出事那天,因为莫怀义的妻子也出事了,乱得很,莫怀义也吓坏了一般,话语不清,说话颠三倒四。

莫家人拦着她不让她看老公的模样,怕她哀伤过度,她还是乘着混乱,偷偷的去看了一眼,那是她丈夫,即使死了也要见最后一面。

然后柳爱平就看到了那一幕,还从丈夫的手里拿到了一枚戒指,丈夫素爱洁,两人结婚的婚戒都不愿意戴,手上多了一枚戒指,戒指沾着血,别人没有注意,她听到响动,来不及多看,偷偷的拿走了戒指。

在外头碰上了喝醉酒的莫家老四莫怀天,也不知道他发现没有,柳爱平吓坏了。

此刻秦心抱着妈妈,见她眼神空洞,不停的胡言乱语,一会说脑袋碎了,一会说眼珠找不着了,一会说自己错了,秦心觉得妈妈真的魔症了,她拿着随着带着的小眉刀把妈妈的手指头扎破,用力的挤出血,柳爱平才慢慢回过神来,虽然不再胡言乱语,却也还是呆呆的,任由女儿扶着到了店铺。

发生这样的事情,楚侯生自然不能再纠结角色的事情,而顾明夕也不会再这时候谈音乐。

“同学,我看着你母亲的精神有问题,是不是应该去一趟医院?”楚侯生向来是实诚的,虽是好意,可是这么直白的说出来,总是很不中听。

秦心愣了愣,却见柳爱平忽然清醒过来,面容镇定的道:“不去医院,我没有问题,我不去医院,囡囡妈妈刚刚是不小心,你不要怪妈妈,年纪大了就眼花了。”

像是完全没有事一样把楚侯生和顾明夕打发走了,把勺子捡回来,一路上还跟两边店铺的人打招呼。

给女儿的额头包扎了一下,小时候儿女调皮,常常磕磕碰碰的,都是柳爱平包扎的,那些医药都常备,不过还是让女儿之后要去打一针破伤风。

现在的柳爱平跟刚刚判若两人,一边帮女儿包扎一边默默垂泪,十分可怜懦弱。

秦心看着妈妈,很难受,楚侯生那句精神有问题,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以前没有注意,妈妈都待在乡下,正常也不会和人起冲突,所以没有什么事,可是自从自己重生回来,想要改变生活,每次和妈妈在一块都会出事。

如果一次两次可能是意外,可是每一次都这样,还有妈妈刚刚喃喃说的话,更是让秦心觉得不对劲。

阿天是妈妈叫爸爸的称呼,当时妈妈看自己,突然间就变的恐惧无比,整个人眼珠都翻白仁,自己用刀扎了妈妈的手指,她也还不太清醒,可是当楚侯生说要去医院的时候,她就立刻镇静了下来,这中间的情绪转换简直跟双重人格变化一样,都不需要过度。

秦心很想问一句爸爸到底怎么了?可是看着妈妈现在的状态,秦心不敢开口,爸爸去世的时候,秦心还小的很,根本不懂事,哥哥稍微大一点。

她其实对这时候的事情已经不太记得了,就觉得妈妈身体不太好,哥哥性格越来也沉默,所以秦心上辈子即使知道哥哥是真心对自己好的,可是和哥哥也没有什么话说,觉得哥哥性格很别扭,一点不开朗。

现在回想起来,爸爸出事后,只有自己不懂事,还如以往一样,可是妈妈和哥哥都变了。

如果真的是精神有问题,是不能刺激的,妈妈上辈子也是好好的,突然就进医院,然后就传来了死讯,秦心再回想,只觉得一切都怪异起来。

看着妈妈很快恢复了正常,已经开始清洗板栗,准备明天的,炒板栗要好吃,清洗挑选也很重要,坏掉的是不能混进去的,否则会影响口感。

干活的柳爱平整个人很正常,秦心下午是请假出来的,还不到周末,柳爱平让女儿先回学校。

秦心答应了去学校,却先去找了哥哥。

恰好在校门口碰到了红毛那几个混混,秦心居然觉得亲切,红毛也看到了秦心,转头就想跑,不过想了想又上前打招呼。

秦心对这些混混其实没有恶感,说凶他们凶不过监狱里的人,说坏他们坏不过那些道貌岸然的人,也好好的打了个招呼。

倒是让红毛受宠若惊,秦心漂亮的过分,尤其那双眼睛,盯着你像是有妖气一般,此刻看到她额头又中彩了,包了一块纱布,却觉得更加好看,红毛以为秦心又打架了,什么人居然把她弄伤,真是不要命。

秦华放学出来看到妹妹额头包着纱布,还有红毛他们一下子误会了,一副要拼命的架势,把红毛吓一跳,这两兄妹都是疯子。

秦心连忙拉住哥哥。

“不是他们,哥我有事问你。”秦心拉着哥哥的手,兄妹俩走在古老英华中学的围墙外头的小路上。

英华后面本来是一个化工厂,后来工厂搬迁了,就空了,巨大的厂房中间立着一根粗大的黑烟囱,当年鼎盛的时候,这烟囱不知道每天要奔出多少黑雾,日夜不停,吞噬着整个城市的干净空气。

据说这化工厂莫家也有份,在盐城,踏足的地方,总是很轻易的跟莫家有关。

现在整个厂房空着,显得很破败,里面还住着一些下岗的工人,还有退休的老职工,都是矮矮的平房。虽然没有了当初的繁华,可是有人住,还是有些人气,今后这块地会被推了,这里建立了一个巨大的广场,昔日的化工厂就彻底在历史消逝。

秦心牵着哥哥的手,一步步的走上了化工厂边缘的围墙,已经塌了一半,厂里的人想抄近路出来,小孩上学也想从这边走,所以原本的化工厂高墙,生生被踩出了一条路。

兄妹俩缓缓的走上了墙顶,墙很宽,都够两人并排走,可想化工厂鼎盛的时候,多么辉煌。

走了有一会,基本没有人声,兄妹俩面前就一座高高的大烟囱,黑黑的,插入云霄。

秦心坐了下来,秦华自然在一边陪着,只是不知道妹妹要说什么,觉得她今天情绪不太好。

“哥哥,你太瘦了,应该多吃点。”秦心扭头看着哥哥,他坐下之后,后背的脊骨就明显的凸出来,正常人都是凹进去的,哥哥很瘦,似乎怎么吃都吃不胖,他成绩很好,很安静,跟自己长着相似的脸,却最多只是清秀,他的存在感似乎很低,总是习惯的把自己藏在角落。

这些都是以前的秦心不喜欢哥哥的原因。

“没事,我吃的很多,身体好的很。你不是说有事要问我吗?”秦华觉得妹妹怪怪的。

“哥,今天有人来找妈妈,让她同意让我去当明星,妈妈发火,把那人给打了,我的额头是妈妈不小心打的,妈妈当时看到我头上流血,忽然就露出很惊恐的表情,一直喊着,阿天你的头怎么碎了。”秦心说到这里抬头看到哥哥,只见他脸色迅速的变白,一点血色都没有。

“哥,我想问问爸爸怎么死的?”秦心觉得这句话问哥哥也很残忍,哥哥只比自己大一岁,可是她还是问出来了。

秦心双眼含泪的看着哥哥。

就见哥哥愣愣的看着远方,盐城黑的快,太阳到了这里像是掉下山一般,晚霞也只有一瞬间,很快就消失,人类的灯已经预备好早早的亮了。

远方那处有盐城最高的楼,灯亮的最早,四面都是玻璃,华美的像是展览品,那是一座正四方的楼,中间是中空,楼顶四个角有四个尖塔,夜幕降临,那楼跟整个城市的灯塔一般,闪烁着华丽的光芒,看到那楼,你就大概知道自己的位置,那是莫今通莫老爷子最得意的作品。

那么闪烁的楼,虽然远远就能看到,可是只是衬托着这化工厂更加破败,秦心看到哥哥落泪了,因为那灯光的反光,泪水闪烁的滴了下来。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秦华声音冷静,却比妹妹声音更加沙哑,像是低吼出来一般。

“十二岁那年,有一次我跟别人打架,磕破了头回家,妈妈突然就跟疯了一样,抱着我的脑袋哭着喊着,说爸爸的脑袋碎了,眼珠找不着了,我吓坏了,妹妹,我很害怕,我那时候才十二岁,什么都不懂。”哥哥双手抱着脑袋靠在自己腿上,他后背的脊骨凸出的更明显了,整个人浑身都在颤抖。

秦心的手落在哥哥的后背上,轻轻的拍着,摸到那凸出的脊骨,只觉得自己的手也再颤抖。

兄妹俩坐在破旧的厂房围墙上,秦华继续说,他说他看到一枚奇怪的戒指,说妈妈的情绪反常,像是聊家常一样,把这个沉重的话题打开了。

秋风有些凉,坐的高了,风也大了,吹着兄妹俩的衣服哗哗的响,整个天都黑了下来的时候,老旧的化工厂终于也舍得开路灯了,稀稀拉拉的路灯,勉强能照亮一点。

黑暗中,这对兄妹肩膀靠着肩膀的相互依靠着,他们面前是一座巨大的高耸的烟囱,对比之下,他们如同蚂蚁一般渺小。

第三十三章 :脚踏实地

天气预报说今天阴有小雨。

秦心还是准备去跑步,又是天没亮就醒了。

没有噩梦,许是太累了,累的梦都没有做就醒了。

昨天回学校,她跟往常一样,还去教室晚自习,晚自习的时候没有看到余露,听说又去医务室了。

陈玉去了图书馆,秦心一个人坐位置上,她不知道做什么作业,也没有心思做,翻开语文课本,秦心拿着本子,对照着抄写。

她没有写的很快,也没有乱,一个字一个字的写,虽然她的字没有很好看,更谈不上什么风骨,她写的很认真,听不到周围的脚步声,也听不懂周围是说话声,好像整个世界就只有她自己。

一笔一划把一个字写完,开始写另外一个字,她的手腕的力量控制的很好,每个字写的时间都差不多,很快,一页的字就满了,又翻开了第二页。

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室的人都走光了。

整个教室就剩下秦心一个人。

沈从文的《边城》也到了尾声,她像是古人抄佛经静心一般,想让自己静下来。都说字如其人,秦心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的人,她的字规规矩矩,她也不喜好连笔,一笔一划都是分开的,不会顺手就连上去。只是有个毛病,《边城》的“城”字到秦心的笔下,那倒数第三笔斜勾总是直接被写成了一捺,那勾就消失了。

秦心记得妈妈说过,她小时候,村里来了个算命的,大家都说灵,妈妈也去给秦心算了一命。

算命的说秦心的命太轻,终身行乞孤苦之命。

短命非业谓大空,平生灾难事重重,凶祸频临陷逆境,终世困苦事不成。

女儿容貌那么出挑,好看的不像是村里的小孩,算命的这么说,柳爱平是完全不相信的,可是这种话听了还是又惊又怕,后来有一家小孩发烧,这人给了一张符让烧符水给小孩吃,结果小孩发烧加痢疾,当天就送医院了。这算命的当天也就跑的不了了之了。大家又说这算命的是骗子。秦心知道这事,也是被当作笑话说的。

可是回想上一世,竟是一语成谶。

她不是个好命的人,一生郁郁不甘,亲人早逝,无依无靠,最终自己也短命而亡。

继续抄写:

“天保佑你,死了的到西方去,活下的永保平安…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一九三三年冬至一九三四年春完成。”

最后一个“成”字,秦心又忘了那一个勾,落笔,也落泪。

那个冬天,沈从文写了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想必一整个冬天,许都不太快活。

上辈子于秦心来说,也是一个悲伤的不能自已的故事,重新来过,她以为只要褪去浮华外衣,脚踏实地就能改变过去,就像书中的翠翠,如果她重新来过,是不是哥哥不会死,弟弟也不会外出,再也没回来,爷爷也不用早早的躺土里。

可是看书的人都知道不是的,那不是她的错,那是那个年代的错,她无法改变那个年代。书里总是透着一股命运已定的气息,注定是个悲剧。

秦心能改变吗?

天阴的厉害,跑步也让人跑的压抑,可是听着自己喘气,秦心觉得比躺着好,至少感觉到活着的生动气息。

祝军也按时来了。

他本来就是在部队长大的,习惯了晨跑。

他从小就没有什么烦恼,有一点小烦恼也在跑步中跟着汗水挥洒出去了。

“早上好。”祝军看到秦心,觉得阴天一点都没有关系,她就是太阳一般,靠近她就觉得阳光明媚。

“早。”秦心看到祝军一脸笑容,很是羡慕,也很是喜欢,能看到这样干净阳光的笑容,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秦心没有什么朋友,上辈子把余露当作最好的朋友,让她对朋友这两字很是紧张。

现在虽然跟陈玉同桌,关系也好了不少,可是陈玉跟自己哥哥很像,平时都不太说话,她会做一些事让你感动,可是她总是不善于表达,比你还闷。

而有些话,是不愿意对家人说的。

秦心和祝军跑了一圈,秦心提议到舞池边坐坐。

祝军很开心的答应了。

小叔昨天给他打电话,得知他还停留在每天一幸福晨跑的阶段,就觉得这侄子没救了,孤独终生的节奏,尼玛晨跑能跑出女朋友?晨跑能跑步小朋友?

被二哥欺负的祝英熊很想在他儿子身上报复回来,各种蛊惑,奈何,二哥那面憨心奸的家伙生出的儿子却是真的憨,一点欺负的成就感都没有,跟他说话说到后头,倒是祝英熊自己一肚子气,恨不得立马到盐城帮这侄子泡妞。

祝军挂了电话,觉得老爸真是智慧,他说跟小叔打电话只要说话慢吞吞的,小叔就会急的自己在那跳脚。逗小叔果然很好玩。

祝军是真觉得现在每天晨跑很开心,小叔说那就是喜欢上那女孩了,既然喜欢了就要去追,不然哪天被别人追走了,就后悔莫及了。

可是祝军真的没经验,不管小叔说多少方法,可是祝军都觉得不适合,他觉得他看到的秦心,跟小叔口中的女孩子不一样,小叔说秦心刚刚被退婚,正好是空虚的时候,这时候追求她是最有效果的,可是祝军不愿意这样。

喜欢一个女孩,他愿意慢慢和她一块成长,小叔说恋爱要多谈几次,就会有经验,而祝军接受的教育却是,要么不要,要的话要最好的,一次搞定,绝不返工。

一个目标都攻克不了,何必再找其他目标,如果这个目标已经攻克下了,那又何必再要其他目标。

祝军的想法非常朴实,他愿意慢慢了解秦心,慢慢走入她的生活,也让她慢慢了解自己,走进自己的生活。

此刻祝军自以为自己的想法是很正确的,当然后来他就为自己的想法有些后悔,有时候真的内心把持不住。

比如此刻,祝军和秦心并排坐在舞池边,看着面前的泰西湖。

天有些凉,秦心穿了运动长袖,中间拉链那种,因为跑的有些热,拉链就往下拉了点,祝军个子高,一侧脸一低头,就不小心瞄到了秦心运动服里面的粉红色的小内衣,瞬间脸色的刷的变红了,不过他的皮肤是小麦色的,没太看出来。

更糟糕的是,祝军觉得自己的血液似乎从眼睛开始向下传导,一路飞奔,蠢蠢欲动,还好他穿的很宽松的运动服,坐着的姿势是能遮挡的,他面红耳赤,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说好的慢慢来的,怎么会这样,这一刻祝军甚至想自己会不会是那种传说中的色*情狂魔,只是看一下女孩的小内衣,连上面的草莓图案都没有看清楚,身体居然有这样奇怪的反应,他是那种一紧张,面容更加肃穆威严的人。

所以秦心没有觉察到祝军的奇怪之处,就觉得他此刻严肃的很。

秦心的心情很肃穆,正好适合谈话。

“祝军,你有没有遇到过很难对付的对手?”

“有。”祝军毫不犹豫的点头。

“你那怎么办?”秦心昨天听哥哥的话说完,实在太震惊了,前世一幕幕不合理的事情,似乎都找到了缘由。她以为是自己太作,才导致了所有的悲剧,可是突然间才发现,自己也只是落在局中。

哥哥那颤抖凸出的脊背,让秦心不忍心碰触,哥哥送秦心到校门口,反复交代她要好好读书,注意身体,秦心忽然明白,为何高考都没有考上的哥哥居然考了会计资格证,进的公司也是莫家的公司,最后在路上又死于车祸。

看着哥哥对自己露出安抚的笑容,秦心却看到那被哥哥的鲜血再次染红的结婚喜帖,喜帖上有哥哥和未来嫂子的大头照,哥哥那被鲜血弥漫的照片如同年轻的父亲一般,如同年轻的爷爷一般,都是面带笑容。

哥哥的手心不温暖,她的手也不温暖,两个人握在一起,也不会觉得有多温暖,可是当松开手,跟哥哥挥手告别,看着哥哥的背影渐渐消失,还是觉得手更凉了。

“第一,爱上他,要是没有办法爱上他,那就多爱自己,永远不要让他控制你的心情。第二,永远不要对他心存报复,那样对自己的伤害远大于对他的伤害。第三。忘记他,忘不了他,就让自己拥有比他更强大的力量,他就无足轻重了。”祝军如同秦心当初对余露说话一样,依次伸出了三根指头,一脸坚定。

把秦心说的愣住了,她也只是随口问的,她甚至不指望祝军给她答案,与其说是问祝军,不如说是问她自己,可是祝军却给了这样一个让秦心震惊的答案。

秦心甚至怎么回宿舍都没有注意。

上完一天的课,秦心下了一个决定,她给楚侯生打了个电话。

楚侯生鞋子都没有穿好,就急忙忙的从顾明夕的公寓里赶来泰西了,好在那是顾家专门给顾明夕在学校附近买的,不远。

声乐楼是顾明夕的主场,顾明夕自从知道那两首曲子是秦心弹的,就很想让她过来钢琴室。

顾明夕很有音乐天赋,但是他觉得自己并不擅长演奏,他更擅长编曲,倾听。

祝军说,要爱上他,如果不爱,也要爱自己,不要让他左右你的心情。而上辈子,秦心很爱很爱莫兴宁,为了他自甘堕落,他的一举一动,左右着秦心的所有情绪。

这辈子她不会再爱。原也没有想心存报复的,可是真相那么残忍,残忍的你不愿意去明白,可是能放下吗?像妈妈那样就真的是放下了吗?

可以忘却吗?她忘不了,如果没有前世的经历,她或许就算知道了,也是稀里糊涂的活下去,可是经历了那么多悲惨,午夜梦回都是噩梦,怎么会轻易忘却。

所有的都做不到,只有一点,要让自己足够强大,强大到已经不需要去在乎对方,强大到让对方仰望,害怕,这条路最难,可是死亡都不害怕,活着还有什么难。

娱乐圈是悬崖峭壁,是不能回头的路,可是也的确是捷径,只要你脚踏实地,一直向上走,就能走到顶峰。

“我答应你。”秦心站在钢琴室的窗前,缓缓的开口道,天气预报似乎不准,窗外,阴霾的天空居然透出了一缕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