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算是余露交际能力再强,也不可能获得所有人的喜欢,比如爱慕她的男生的女朋友…最悲剧的是余露还有一个猪队友,她的弟弟余冠在九中。

就算余露不想认也不行,余冠哪里知道姐姐心中的弯弯绕绕,余露才到不久,什么大小姐出身,什么貌美如花,传的正好,猪队友余冠那边就出事了。

“我爸是儒商?不对啊,儒商是什么?我爸就摆地摊卖书啊。我姐?跟我长的不像,这很正常啊,她去整容了,为毛整容?跟别人打架打的毁容了。”

余冠很纯洁的解释,他在家地位向来不高,盖是因为他头脑实在太简单,蠢的父母不忍直视,考个九中就是勉强走关系,不像姐姐余露,从小成绩名列前茅,各样都出色。当然当着孩子的面,家长不好太偏心,也不能说为了你姐变漂亮卖了铺位去给她整容,只好对孩子解释说是毁容了不得不整。

结果余露还没有享受多久校花的称号就被笑话了。

她知道缘由后真的想弄死自己那蠢货弟弟,她本来就瞧不起九中的学生,认为是失败者才会在这里上学,结果现在自己居然还被这些失败者嘲笑,她都不想待学校里。

余露一放学就走,到校门口却被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拦了下来,女孩有些小胖,却硬要穿的很紧身,都露出小肚子,颜色搭配的也实在太糟,余露压根不想搭理这样的人,不过听到她说的话,余露停下了脚步。

“我叫秦凤,我堂姐就在泰西上学,听说你是泰西转来的,你认识我堂姐吗?她叫秦心。”女孩显然对泰西很是向往,对余露这个从泰西出来的人也很是好奇,在普通中学生眼中,泰西显然是个很特别的存在。

余露对秦凤露出了很温和的笑容,虽然尖下巴让她的笑容还是有点高傲,可是对秦凤来说已经很不容易,她跟班上的男同学炫耀说她可以认识余学姐,果然很容易。

头脑简单的秦凤在余露面前,完全不够看,很快连自己父母经常打架,哥哥秦坤在复读班复读,什么李大头看上秦心的母亲,结果被送到监狱里去了,自家也想开板栗店,但是怕亏本不敢开,统统都抖了出来,一点保密意识都没有。

余露很不耐烦听秦凤讲她家的破事,她又不是知心姐姐,只是想了解更多秦心家的事情,只能耐下性子听,偶尔说一两句话,这让秦凤高兴的不得了,她像她妈,嘴碎的很,又贪吃,平日在班上人缘不好,余露对她只是稍微好些,她就掏心掏肺的,没相处两天就开始说秦心的坏话了,也是妒忌心理,可能她老妈李秋凤天天在她耳边唠叨,她也就学来了,同样的乡下妹,凭什么她去泰西自己不能去,薄情寡义,凶狠,各种都来了。

秦心不知道余露居然会和自己的堂妹勾搭上,她对堂伯一家很是厌倦,平素根本不来往,母亲也因为上次李大头的事情寒了心,只是碍于面子面上交际一两句。

她这两天忙的很,跟仓鼠一样,到处存钱。

她之前买的大钢机械的股票涨了,原本一股六毛多的居然生生的涨到了六十多,秦心简直不敢相信,难怪后世有一些人什么都不做,整天就想着炒股,如果能这样投机,真会让人啥都不相干,简直是一夜暴富。

秦心果断的把手中的股票出手,虽然跟那些大鳄比起来,她真是九牛一毛,可是这却是秦心真正自己过手的钱,不是干爹投资人送的,秦心那不到二十万的成本翻了近百倍,变成了一千多万,除去各种交易费用,也还是有一千万出头,秦心走路的脚步都有点虚了。

她不敢跟妈妈说,怕妈妈一激动,抄家伙把自己打死了,妈妈的情绪的确有问题,上次红毛也跟自己说过,一次他帮忙卖板栗,一个顾客有争执,差一点就把那顾客打出事情,进派出所了。

只是妈妈这毛病一定要尽早治疗,不过怎么治疗也有些麻烦,盐城到处都是莫家的人,要是贸然带妈妈去看心理医生,莫家人如果心里有鬼,肯定会惊动的。

倒是可以跟哥哥透露一些,秦心上辈子花钱只会买包包买饰品买衣服,完全没有投资眼光,这一次只是瞎猫碰到死耗子的赌了一把,也算是重生的福利,不过这种福利可不是天天有,她自己是从来没有留心那些信息的,要是真留心了,早就自己成富婆,不用别人养着,最后替人顶罪了。

唯一知道会涨的就是房价,华夏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早年买房的人几乎都赚了。

秦心决定把这些钱,三分之一留着以备不时之需,三分之一给哥哥,本来这是从那包古物里出来的,就是分也要兄妹一人一半,哥哥上辈子是高级会计师,对钱很敏感,虽然没有上大学,却把自己的日子经营的不错,这些钱给他,肯定比给自己有用处。还有三分之一秦心准备买房,买的地点也选好了,就哥哥学校附近,那里是老城区边缘,旁边还有化工厂,一两年后很快就要拆迁,变成盐城的新的商业中心,现在那边的多层的老房子卖的很便宜,虽然是学区房,但是因为化工厂的缘故一平米三四千的卖,可是等新商业中心建好,一平米飙涨到三四万了。

只是秦心买房的时候,发现居然有人跟自己一样,不论房子好坏,只要肯卖就买,因为秦心特别小心,所以发现了对方,居然是莫兴婧的老妈,莫今通的二儿媳妇,张素丽。

莫家房产很多,赚钱的行业也多的是,根本不需要张素丽这样偷偷摸摸买房,除非莫家也看到了未来的规划,不过真的看到规划,也不会像张素丽这样偷偷摸摸的买,他们买叫做拆迁。

秦心想到莫老爷子,到现在了一把年纪还亲自掌舵,对那一堆的子女管的还挺严,实在是其他方面没有办法管,教育也来不及了,只能管钱,要子女们听话,钱是莫今通唯一的手段了,可笑他对别人手段诸多,却奈何不了自己的几个子女。

而张素丽身为莫家儿媳妇,实在是拿不出手的,这性子更像是自己的大伯母李秋凤,就盯着眼前一亩三分地,想着多弄点钱,会跑来这里偷偷摸摸的买房,大概是为她娘家人置办的。

秦心默默的避开张素丽,既然张素丽都能跑这里来买,说明现在莫家还看不上这一块。

秦心偷偷摸摸的把这些钱花出去,默默的圈了一千多平方房子。好在这时候还没有限购,房产税之类的,很松散,办的效率也快。

再次把哥哥约到了老化工厂的荒墙上,天气冷了许多,已经要穿厚外套了。

穿上外套的哥哥,看不出脊背凸出的骨头,没有那么瘦。

墙上风大的很,秦心冷的缩脖子,不过还是决定要把哥哥约这里来,再以后,想看这荒芜也没有了。

秦心絮絮叨叨的把自己这段时间做的事情都说了一遍,去拍戏,去学习,炒股,基本没有隐瞒。

秦华静静的听着妹妹所说的,18岁的他面容沉静的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少年,十分老成,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张跟秦心很像的脸,渐渐就不那么像,多了很多风霜棱角。

秦华接过妹妹递给自己的存折,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用力的抱着她,他以前比妹妹高很多,这一段时间没见,妹妹似乎又长高了。

感觉到哥哥的沉默,秦心埋在他的怀里,有些鼻音浓重的道:“哥哥会好的,我们会越来越好的。”

“嗯。”回答秦心的只有一个沉重的答应,而秦华的脸上泪流满面,他很心疼,看着妹妹一点点的改变,被迫长大成熟,他却无能为力,秦华对着整个黑夜发誓,他要变强,哪怕变成万劫不复的恶人,也比现在好,他要照顾家人,不会让悲剧延续。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有事,估计只有一更)小剧场: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怀疑老爸是儒商,我直接告诉他们不是,只是摆地摊卖书的。

余露:…T_T。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怀疑我们不是亲姐弟,我直接告诉他们你是整容的。

余露…T_T。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

余露:你去死去死去死…

余冠:有笨蛋说喜欢你,我直接告诉他你压根不会喜欢她,你喜欢有钱的。(一边跑一边喊。)

第五十一章 :包养

秦华回到学校,如平日一般,走路不自觉的很快,他的口袋多了一张存折,里面有很多钱,他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有些激动,可是想到是妹妹给自己的,他又有些伤心,不是因为大男子主义之类的,只是看妹妹的举动,秦华忽然发现,自己其实一直知道父亲的死是有问题的,却一直龟缩在自己的世界,不愿意面对,给自己找各种借口,对方太强大,莫老爷子人还挺好,妹妹她喜欢莫兴宁,妈妈怕惹事,终究都是借口。

妹妹的改变让秦华惊讶,也给秦华重新打开了一扇大门,让他看到了更宽广的世界。

他以前每天上学努力勤奋,放学去打工,十分辛苦,然而这么辛苦也只是勉强赚个生活费,他只是在用体力赚钱,每天想着省一顿饭钱,赚二十元钱,可以交材料费了,他不怕同学的鄙视,也不怕某些老师的轻视,他活的憋屈艰难,憋着一股劲,始终发不出来,他努力读书,却看不到出路。

“秦华,你给我站住。”黑夜中一个女孩伸手拦住的秦华,似乎专门在这里等他一般。

秦华抬头看到了女孩,她气鼓鼓的嘟着嘴,眼睛瞪的大大的,很是生气的模样,他有些无奈,许是因为长相的原因,虽然他自己觉得自己很糟糕,却仍旧有不少女孩,给他写信,就是借书还书中间夹着一封信,秦华根本不想这个,不过这也是高中,女孩还会喜欢成绩好的,长相好的,等到了社会,估计就大约更喜欢有钱的了。

“哦,你有东西不小心落我书上了,忘记给你了。”秦华郑重的把一封粉红色信封的信还给了女孩,不顾她在后面跺脚,迅速的走了。

崔真真拿着信手都在抖,“秦华你个大混蛋。”

她朝着秦华的方向喊了一句,见他身体顿了顿了,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了。

所有给秦华写信的女孩当中,崔真真是最执着的,秦华不是没有感觉,可是他不愿意,不敢想。

秦心回到学校,还是如之前一样,每天学习安排的很紧凑,唯一有不同的就是她给自己添了一些日常的衣服,也给哥哥和妈妈买了一些。

妈妈平日买的太可爱了,秦心不喜欢那种风格的,毕竟是女孩,有钱了总是会忍不住先置办这些。

她喜欢帅气舒服一些的,如今她的眼光,经历了一世,又被顾明夕影响了很多,比之前好,不会再买那种暴露的乱七八糟的衣服,看着以前买的衣服几乎就是亮点,暴露,闪烁,走出来别人不注意她都不行,太闪了。秦心都佩服自己之前的勇气。

当然也不会像上一世一样只买名牌,只选潮流,只选贵的,在那些奢侈品店里,店员当面极尽讨好,等走了一转身大约就开始嘲笑她没眼光了。

店员是最会看人的,自动把顾客分成三六九等。

秦心觉得自己肯定是被分到土鳖暴发户一类,跟顾师兄逛了一次街秦心就发现了,虽然师兄最后只买了一只袖口,服务员的服务却真诚万分,压箱的东西都给他看,不像曾经自己来,自己摸到什么,服务员就赞什么,赞完劝自己全买下。

完全不同的待遇,不是你花钱花多少就能改变的。

眼光这东西,真不是与生俱来的,秦心觉得自己要学的东西太多,她拿着钱,认真的给自己挑了一些低调而华丽的服饰,至于宴会的装束,师兄直接把他公寓的钥匙给了秦心,让秦心需要的时候可以直接去穿,穿完打理干净放回去就行。

这些东西,对顾明夕来说,原本他是真心喜欢的,他自己很擅长打扮,也擅长给别人打扮,只是长辈们源源不断的给他买最新款的服饰,却没有只言片语,他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这种感情,连收货都是让人固定负责,放到收发室,他害怕自己忍不住会问,除了东西还有其他的吗?空空的一室华丽,有人需要,对顾明夕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

有时候人缘真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你拼命作,拼命表现自己,大家视而不见,你低调沉默,却忽然发现人缘忽然慢慢变好了。

对于秦心服饰的改变,祝军这单细胞是没有感觉的,最多只是觉得自己自制力又弱了,对方只是高中生,高中生,自己怎么能老想一些奇怪的事情,好想剁手,但是哪怕剁手也好想拉拉小手。

而莫兴远最近让班上同学很好奇,这货居然来上课了,基本每天都来,这货还会去图书馆,真是瞎。

莫兴远只敢远远的看秦心,还拍照,他告诉自己只是想拍照发给莫兴宁,气气那虚伪的堂哥,不过大多数时候照片并没有发出去,而是存在莫兴远的手机里。

大多数男生对女孩的服饰变化是没有直观的感受,只有漂亮不漂亮的判断,而对女生来说感觉却是非常明显的,哪怕你今天换了一个挂饰,身边的女孩都能感觉出来,况且秦心现在穿的服装比之前她麻麻买的那些好太多,风格也变了,一眼就能看出来。

余露收到莫兴婧说的这些消息的时候,面上挂着浅笑,还有秦凤说秦心家似乎开板栗店赚了不少钱,秦心给她老妈和哥哥都买了不少新衣服。

“你让你爸妈别犹豫了,在城里开店很赚钱的,躲在农村里永远出不来,我爸爸也是做生意的,绝对没有问题,等有钱了,你也可以买很多漂亮衣服。”余露开口劝道。

秦凤内心想着谁不知道你爸是摆地摊的,换成做生意的说法,一下子就高大上起来了,真能装,不过买漂亮衣服这个打动了秦凤,她一脸兴奋的点头:“成,学姐,我这周末就跟妈妈说,妈妈最听我的话。”

余露要是知道秦凤这样的脑残都在内心吐槽她,不知道会不会气死,不过眼下她很高兴,只要能给秦心添堵的事情她就觉得好。

果然秦凤周末回家说自己做生意的同学都说可以,李秋凤最近老往城里跑,也见到了柳爱平身上的新衣服,因为是女儿买的,她高兴的不得了,很大方的穿上了,她本来人就好看,穿上新衣根本不像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寡妇,说是年纪大些的老姑娘都有人信。

李秋凤也想到了要是自己赚钱买了新衣服,一定也是非常好看,不得不说李秋凤和秦凤真正是亲生母女,思想都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晚上秦有才回来,母女俩一同发力,吵着一定要到城里开店,秦有才平日很省,自己东抠西凑存了一笔钱,但是他这笔钱存着是想给娃上大学用的,现在就拿来做生意还是不保险,他下不了决心,要是就老婆一个人唠叨,他大不了给这婆娘一拳头,但是女儿也凑合,他心里还是很疼爱女儿的,只是坐在一边抽烟不说话。

“老爸你就同意了吧,大不了我们把店开在婶婶家旁边,那里学生多,肯定好卖,人家去婶婶那里买还要排队,我们给分担一下好了。”秦凤想到余露说的开在熟悉客源的地方,灵机一动,想到了这里。

李秋凤也眼神发亮,肥厚的手掌用力一拍:“老头子,这主意好,弟妹卖的赚了那么多,我们不求赚多少,至少不亏。”

“就你们娘俩注意大,我不管了!”秦有才站了起来,去外面溜达了,却是默认了。

那边李秋凤一家偷偷摸摸的在英华附近找铺面,余露继续联系上了莫兴宁。

许是两人都经历了一些事,都有些隔膜了,联系起来反而更客气。

余露也不敢像以前那样小瞧秦心,她还想着莫兴宁,对他的需求是尽心尽力。

余露从上次看到的场景,秦心被一个老男人拥抱着的画面,还有秦心每周消失一两天,然后被小车送回来,秦心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好,不仅如此,她居然还有钱给家里买衣服了,柳爱平是知道那袋古物的,听子女说拿去当掉了,她觉得也好,放着也伤心,跟过去分的清楚更好,她很欣慰的接受女儿买的衣服,但是余露不知道这些,秦心没有了莫家的赞助,她老爹死亡赔偿金也花的差不多,凭什么就突然有钱了?

不可能是祝军的钱,祝军天天自己穿运动服,开个破车,最多有个有钱的小叔,跟祝军关系不大,更不可能给秦心花,而且祝军就在学校,秦心为什么每周还要神神秘秘的请假出去。

余露记住了上次的车牌号,一查,查出了林天水,林嘉大伯,再听到莫兴婧说秦心跟宿舍人关系挺好的,她简直要仰天长笑了,以前那些不雅照,虽然让莫兴宁退婚了,可是对秦心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连带莫兴宁都被削了一顿,太假了,也是余露心急,做的不周全,她应该完全心狠一些,下药来真的,自己心太软,可是这一次,她要让秦心丢脸丢到所有人面前,永远抬不起头。

人人都以为秦心变好了,实际上只是更不堪而已,就说秦心拿来的钱买那么漂亮的礼服,原来只是被包养了,还是被林嘉的大伯,余露想起来,就觉得秦心真够贱的,只是这样想的同时,余露心底却还是有一点羡慕的,就像曾经嘲笑着秦心死皮烂脸追莫兴宁,她心底羡慕,如今嘲笑秦心被自甘堕落被包养,余露心底还是有点羡慕。

因为眼下余露的父亲转让了铺位,以前还有固定的小书摊,现在真的变成摆地摊的了,而且经常还要被城管赶,如今她住家里,每天回到家看到母亲那晚娘脸,父亲那消沉的模样,她就不舒服,也不好意思再提买衣服之类的话,钱都被她整容花个空了。

莫兴宁偶尔会收到堂弟发来的照片,照片里秦心越来越好,越来越美,整个人身上自信无比,神采飞扬,每一次看照片,莫兴宁都觉得是自己那脑残的堂弟在嘲笑自己没有眼光。

然后他收到余露的信息,简直是又羞又怒,秦心真是狗改不了吃屎,还以为她真的变仙女了,居然真相是这样的,她居然自甘堕落被包养了,被一个可以当她父亲的男人包养了。

莫兴宁更加厌恶秦心,同时更加厌恶自己,自己居然会对包装好看的秦心产生心动的感觉,他都开始怀疑自己的眼光了,身边有马复香这样家世容貌都好的女孩,居然还纠结,简直是脑袋进水了,不可原谅。

可是莫兴宁天生又是个多疑的人,他对余露有了隔阂,他也不相信自己的堂弟,觉得一切都是阴谋,最近这个问题困扰他很久,他学习都不安宁,是时候是解决了,他想乘着爷爷六十大寿回国,同时把马复香介绍给家人。

马复香听到莫兴宁邀请她一起回国给爷爷祝寿,很是高兴,觉得平日莫兴宁对自己的若有若无的疏离只是这个男人的含蓄绅士,他心底果然还是喜欢自己,只是不善于表达,都要带自己见家长了,妈妈说父亲的生意做的更好了,她也正好回一趟家。

莫今通得知自己最得意的孙子莫兴宁要回国给自己祝寿,还带上了马天奇的千金马复香回来,高兴的不得了,觉得自己眼光果然很好。

马天奇是虎威汽车的老总,前段时间非常漂亮的玩了一招借壳上市,一下子赚的盆满钵盈,跻身盐城首富行列。

据说马天奇只有一个独女,在国外上学,没有想到居然被莫兴宁捷足先登。

秦心不知道一大波流言正朝自己靠近,她在老师家学习学的很认真,秦心上次很认真的跟严老说,明白老师的苦心,想到如果拍那些大片在马上射箭开枪,真的很帅。

老师的表情很怪,不过最近老师的腿疼,果然给她找了一张好弓和箭,还许诺等秦心弓箭练好了,带她去练枪,说附近有个军营,他有点关系可以带秦心进去。

秦心自然是更努力了,脚踏实地,发奋图强!射到树上去了,再来,射中靶了,再来,靠近一点圈圈了…

严老的腿上盖着毛毯,靠在院子的躺椅,看着秦心拉弓射箭骑马,昏昏欲睡,为毛这丫头在的时候,自己这么想睡觉,严老昏睡过去之前想着,等身体好了,就好好教她,不能这样再糊弄下去了,呼噜…呼噜…

秦心一箭射中靶心,大黑嘶叫了一声,严老被惊醒,迷糊的睁开眼,拍了一下手,“好!”

看到秦心朝自己看过来,严老有些心虚的低下头,左顾而言道:“老师过两天有个宴会,带你出去玩。”

此刻莫兴远和马复香站在机场门口,初冬的盐城已经有些凉,莫兴远认真的给马复香整了整脖子上的围巾,马复香脸色绯红。

不远处开来一辆加长豪车,一个有些微胖的男人下了车,马复香激动的挥手:“爹地,我们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应该还是只有一更,明天恢复。

第五十二章 :选择

马天奇个子不高,脖子短,鼻翼有肉,一个很有福相的男人,好在她女儿马复香长的更像她母亲,否则长的像马天奇,估计莫兴宁不会优雅的这么真诚。

马复香比莫兴宁还早就去国外念书了,学的国外的作风,大大的拥抱了一下父亲,还和父亲来了贴面吻礼。

莫兴宁很绅士的站在一边,嘴角含笑,倒是比国内的一干年轻人看起来大方绅士有前途,去了森佛半年左右的时间,莫兴宁比以前眼界更开阔,不过这辈子他急急忙忙就回来,不像上辈子学业有成,号称华尔街新宠,回来的时候意气风发,很是美,现在最多是长得好看,颜美。

马天奇是男人,又不喜欢男人,对于长得好看的小白脸,而且是在女儿身边的小白脸就只有一个想法,这货想偷我女儿,不是好人。

当然若要是之前,马天奇会对莫兴宁高看一眼,不过如今他自己刚刚富得流油,钱都不知道花哪里,一下子成为盐城首富之列,架子也不免摆出来了,没有之前的小心翼翼谋划。

其实马天奇是个比较粗糙命好的人,说他粗糙,一个情妇都能从他这里得知那么重要的消息,命好,那情妇也只是闷声发财,想上市居然就上成了,一夜暴富,总体来说他家庭比较和谐,至少目前虽然有情妇却没有在外头弄出个小的,马复香还是他唯一的宝贝女儿。

“马叔叔好。”莫兴宁感觉到马天奇的傲慢,还是非常礼貌的打招呼,面上看不出一点不情愿。

“我们家复香比较娇气,这一路没有给你添麻烦吧。”马天奇看到女儿那样子,自己要是说一句不好就要跟自己生气了,真是女大不中留,即使不太喜欢莫兴宁,也保持了面上的礼貌。

他乍一富起来,看谁亲近都觉得是来骗钱,这位不仅仅是骗钱还想骗自己女儿。马天奇问莫兴宁要不要顺便接他一起走。

莫兴宁自然是拒绝了,接他的人也有的,只是迟了一会。

莫兴宁一拒绝,马天奇就拉着女儿上车走了,不顾女儿依依不舍的挥手。

“爸,你怎么这样!“马复香嘟着嘴不高兴的看着马天奇,一般她不开心就不喊爹地。

“复香,你年纪小,不懂人心险恶。”马天奇对着唯一的女儿自然是和颜悦色。

“爹地你帮我买房的时候别人也不知道啊,况且我和他也不在一个大学,居然成了邻居,这不是很有缘吗?”马复香毕竟还没有对莫兴宁死心塌地之类的,只是对老爸的态度感觉不太好,有点不高兴,但是老爸还是最亲的,刚刚板一下脸就忍不住开始撒娇,摇晃着老爹的胳膊。

马天奇却不怎么想,莫兴宁如果是一去米国就在那边租房,或许是巧合,可是都过了一段时间才过去租房的,那时候正是他的借壳上市计划启动的时候,有这么巧的事情吗,况且莫家莫今通可是绝对的老狐狸,手段又黑又滑,跟他打交道都会难免吃亏,而且莫家一大家子,最后家产给谁?分一分也就没有多说了,虽然莫家家业现在比自己大,但是到莫兴宁身上就不一定了。

莫兴宁坐上了爷爷派来接他的车,问了几句爷爷的身体如何了,就不再说话,面容沉静的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上辈子他是学业有成回来的,莫今通大张旗鼓的迎接,来之前舆论造势,那时候马天奇已经冷静下来了,开始对自己一大家子家业有点力不从心,莫兴宁带着女儿回来,他是乐见其成的,不像现在,他正春风得意,感觉居然有人撬墙角,第一印象就不好。

余露知道莫兴宁回国了,激动不已,她觉得莫兴宁是自己唯一的机会,自己在泰西熟识真正有钱有背景的人就只有莫大少了,本来还有一个贾青青的,不过现在贾青青恨死她了。

余露恨秦心,也恨班长徐建,平时表现的对自己十分爱慕的样子,一旦出事就立马消失,连自己走了也没有多说一句话。

她想要和莫兴宁见面,这时候的她还不知道莫兴宁带了一个女孩回来,天气转凉,她要准备初冬的衣服,找衣柜都是旧的,或者是以前莫兴宁见过她穿的,虽然莫兴宁可能没有记忆,可是余露不愿意穿第二次给他看,她一定要展现最美的一面给莫兴宁。

虽然现在在九中她的名声不太好,可是耐不住气质好,会打扮,颜好,还是比大多数人都突出,傻笨笨的爱慕者不少,让余露信心大增。

可是莫兴宁不是那些蠢笨的爱慕者,他不一样,自己整容过后,一定要在他面前展示自己最美的一面,余露还是忍不住找父亲开口要钱。

余父偷偷私下塞给余露一千块钱,余露闷闷不乐的拿了,一千块钱够干嘛,一双像样的鞋子都买不了,不过看到父亲额头的风霜,她没有再说什么。

结果晚上就听到老妈和老爸吵架。

“余大成这日子我不过了,我为你生儿育女,跟你一起摆摊,做家务,身上没有一件新衣服不说,我就是回娘家看我母亲找你要五百块钱,你居然都没有,你什么意思?你就好意思让我这样空手回娘家?”张玉花是气狠了,女人在家受苦也就认了,自己选的人嫁了也没有什么好抱怨,可是这回娘家却不能没有体面,昨天大哥打电话说大嫂身体出问题住院了,她总要回去看一下,去医院看病人总要买点东西吧,找老公要钱老公居然说没有。

余大成只是默默抽烟,不说话,低着头。

余露在隔壁屋子听到摔东西的声音实在坐不住了,拿着父亲给自己的一千块钱,走到老妈房间,把一千块钱砸到了老妈的跟前,“给你。”

说完她有点哽咽的转身跑了。

倒是把张玉花给愣住了,余大成看到女儿跑了,很担心,也发火了:“你就作吧你,你大嫂比你女儿还重要?”

余大成骂了一句老婆,追到门口,没有看到人,在小区抽了一根烟,又回家了,他对女儿还是比较放心,女儿从小就聪明,不至于出什么大事。

余露其实就躲在角落,看到父亲抽完烟就回去了,心中愈发难过,种种窘迫好像一股脑儿的朝她堆来,她想要的生活不是这样的,这时候她有点埋怨父亲,如果当初不是父亲一力坚持要让自己去泰西,自己是不是就不会这样,凭自己的成绩去英华应该也能很不错,过着普通的学生生活,很单纯很美好,不像现在乱七八糟的。

她漫无目的的走出了小区,顺着热闹的商业街走去,不知不觉走到了盐城的皇朝大酒店门口,门口的泊车小弟都穿着西装,这一刻,余露好像曾经在医院门口看到莫老爷子的那一幕,她想上前跟莫兴宁打招呼,可是她不敢,因为她看到莫老爷子的保镖都比自己的父亲穿的体面,而眼下一个给人卑躬屈膝的泊车小弟都穿的比自己父亲像样,父亲身上的夹克的袖子都已经磨旧了,有一套体面的衣服,平日根本不穿,搭理的崭劲在衣橱挂着,外面用塑料膜和布包了两层。

一辆崭新的宝马X5停了下来,泊车小弟迅速的上前,开车门,余露看到下车的男人居然有点眼熟,要是平日她是不会贸然上前的,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何,鬼使神差的余露走上去打了声招呼:“江先生好。”

江术仁听到一声很温柔婉转的女孩的声音,忍不住抬头,看到了站在一边的余露,有些眼熟,却又不太记得,自己走的这条路子,没有道理见过的女孩子不记得的,终于还是想起来了,“你是余露?”

变化真大,江术仁最会看通女孩的心思,热情的邀请余露进去坐坐,两人就在皇朝大酒店的大厅一角落座,江术仁叫了两杯饮料和两份小点心。

余露扫了一眼那单子,一杯果汁要168,就这随便坐下来聊天说话,就花了不止五百,而自己老妈正在家里为五百块跟老爸大闹,砸东西。

阴暗的老房子,陈旧的家具,吵闹的声音,富丽堂皇的大厅,舒适松软的沙发,柔美的钢琴伴奏…强烈的对比,让余露的心越来越烦躁,只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痛苦。

江术仁之前接触过余露,觉得这姑娘是一个很有心机的女孩,不过他不怕有心机,手下的女孩有点心机好,要是一点心机都没有,被卖了还帮别人树前,他不就白费心思培养了。不过那时候看余露的容貌还是略微普通,小圆脸小家碧玉,也就小家子气,虽然笑容蛮甜的,但是不至于让江术仁心动,何况余露也没有一点表现出破绽,对于根本没有兴趣的人,江术仁是不会使劲的,天下美女那么多,总不能看到就拉人家去当明星吧,这挑人也是有讲究的。

可是再见余露,鼻子挺了许多,下巴也尖了许多,人年轻,咋一看还是挺美的,尤其这小姑娘说话声音很温柔动听,刚刚她站在那,颇有一种楚楚可怜的动人味道,江术仁毫不犹豫的邀请她进来了,并且很大方的点了这贵死人的点心和果汁。

江术仁最近混的有点不自在,之前因为秦心莫名其妙的得罪了楚侯生和顾明夕,那个楚侯生也就算了,只是个没有什么名气的导演,可是顾明夕,事后江术仁用他的渠道一查,居然发现他就是蝴蝶兰,还是严老的学生,世人都知道严老在三年前隐退,公开对外说不要打扰他,那些功成名就的学生来了就被打发走,虽然他们还是乐此不疲的来。

而在严老隐退的期间,居然还收了学生,这时候还能打动严老的,前途不可限量,真是万万没有想到,顾明夕居然是蝴蝶兰,还有严老的背景,严老绝对是娱乐圈的泰斗,他就算是躲起来了,泰斗的地位也是不会变的,随便出来走一走,都能碾死自己。

好在余露那边传来消息说不要再缠着秦心了,让江术仁松了一口气,那天差点被打残,面对秦心老妈那种泼妇真是有理说不清,就算报警也不知道人家警察会站在哪一边,江术仁毕竟心虚,白挨了一顿打。

不过接下来不知道是不是他心理作用,总觉得不太顺,他手下最早带了一个女孩子叫詹梅的,给介绍给了虎威汽车的马总,居然赚了一大笔钱,詹梅赚钱了不继续跟马总,却跑来找自己,想跟着他干,他知道詹梅对自己有点意思,可是江术仁自己虽然是拉皮条的,却十分洁身自好,就想赚钱了找个圈外的结婚生子,虽然詹梅如今有钱长的也好,可是江术仁心理是瞧不上她的,不过公司又实在需要她,只好跟她虚以委蛇,这辆车还是詹梅的。

有种受制于人的感觉,很不好,最近也没有特别好的女孩子,有点显得詹梅一家独大,把自己当老板娘了,江术仁很不爽,这下子看到余露,江术仁脑子一下子活了,要说漂亮,现在的余露是拿得出手的,说心机,余露肯定不比詹梅差。

要说詹梅也是厉害的,可是厉害的詹梅居然喜欢江术仁,或许是江术仁在詹梅最窘迫的时候挽救了她,让她有点移情的作用,不过大多数男人就是有一种奇怪的心理,不管你多么出色,若是你喜欢他,在他眼里你就一钱不值。

江术仁看女人很准,余露现在的状态简直是和他一拍即合,哪怕心机深的余露,在这样窘迫的时候,江术仁出现了,大方又体贴,并且丝毫没有邪恶的眼神,让余露立刻就陷进去了。

对待聪明人要用聪明的办法,江术仁说的很清楚,自己的公司是挂靠,但是自己人脉不错,想要接拍一些广告,电视剧电影还是比较有希望的,避而不谈秦心,而且江术仁表示一定大力培养余露,也不会耽误她学习。

余露是有些怀疑的,可是江术仁说的很直白,没有用当初骗秦心的那一套来骗她,并且许诺只要签约立马可以培养她,给她教礼仪课,她还会小提琴,置装费什么的立马就有。

抿了一口一杯168的果汁,桌面上一份235的手指长的小蛋糕余露一口的没有尝,因为怕吃蛋糕太粘,会把东西粘在牙齿上,笑的不好看,只能浪费的就放在桌面。

果汁很甜,冰凉凉的,可是并不冷,大厅温度适宜,旁边一桌是一个年轻的女孩,桌面上放着一个爱马仕的手包,她低着头玩手机,喝了一口果汁,恣意的用小勺子挖了一点蛋糕,整个蛋糕才吃了三分之一,果汁也只喝了一半,她就挥手让服务员过来,并没有买单,只是在账单上签了个名,就拿着她的爱马仕手包走了,脚上踩着一双镶水晶的华伦天奴,最新款,身上穿的也是换伦天奴的定制,这才是余露想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