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萧儿已哭的魂魄崩溃,我将她送回本体安养,问那柳半夏:“你去何处?”

“重生。”

我蹙着眉,紧紧跟着她。沐音也是寸步不离,却也没像刚才那样吵闹我。人还未进城,就见花花从城墙上飘了下来,一把抱住我:“姐姐,你们总算回来了,刚才人太多,我们被挤走了。你看,我买了好多东西…”

花花像只叽叽喳喳的喜鹊闹腾在耳边,我求救般看向清渊,被他一脸寒霜的打蔫了。我只好转向沐音:“让清渊带花花去玩吧。”

沐音憋着笑,眼神示意了下他,便见清渊开口说道:“城西更热闹。”

花花圆眸更亮了,点头道:“姐姐也去吗?”

“我还有任务,你们去吧。”

“那花儿先去,姐姐做完任务也快点来。”

我笑着点头,看着他们两人背影越行越远,欢喜之余又有些担忧,像花花那样天真无邪的人,清渊一直这么护着她还好,如果哪天腻了,恐怕花花会受到莫大的伤害吧。我摇摇头,真是越来越悲观了,难道被王小二折腾出后遗症来了。

离任务结束的时间还有三天多,柳半夏仍如往常般不苟言笑,只是眉目间,多了几分淡然。

接连两天的随行,除了去茶肆酒楼,便是去看戏听曲,哪里人多,便往哪里去,让人猜不出她到底是要做什么。而最后一天,又见她进了绸缎店,再出来时,已经光彩夺人,妆容艳美的让人不能直视。

红裙薄纱,腕上扣铃,脚上金莲一动,铃音相伴,如神女临世。一对美眸水光潋滟,全然没有了那股寒意,顾盼流连,简直让人无法认出这就是柳半夏。

我惊叹着,不知她这么打扮是做什么。

马车一路行到这城内的醉仙楼,此时已是傍晚,青楼的客人已多如流水。柳半夏从车上款款下来,虽是蒙着面纱,但姣好看似柔弱的身段仍是引得众人相看。

寻了老鸨,说了来意,便见老鸨褶皱的脸上荡了荡,点头应允:“好好,每月初一本是我醉仙楼花魁献舞之时,姑娘若有意卖身于醉仙楼,今夜你便去吧。若让哪位王孙富人看上,好处自然是少不了你的。”

柳半夏欠了欠身,不卑不亢,也不会显得难以亲近。

夜幕已至,莺歌燕舞不绝于耳,门外的宾客来的更多了。

见沐音进了这房内,我忙拦住他:“女人的房间,你进来干嘛?”

沐音不答,伸手在我手腕上系了一抹红光,抬眼道:“不许逃。”

我又气又好笑的看他:“我像那种不讲信用的人吗?”

沐音默了片刻,点头:“像。”

“…”

我被他堵的语塞,本来也是想任务结束就逃走,但被他这么一说,我倒觉得心里堵得慌,什么时候习惯性撒谎了,连我自己也忘记了。

等我从这屋内出来,才知道为什么沐音会突然警惕起来,因为我看到了江湖,见到他,我忙转身说道:“沐音,你陪着柳半夏,我去去就回来。”

“宿宿…”

“乖,不乖不给你糖吃。”

沐音脸上虽在抽着,但还是点了点头。

江湖平日里都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如今一脸肃色,果真有种身在江湖的感觉了。我啧啧称叹这样的他更有男儿气概,正想着,江湖似乎也注意到了我,脸上肃色全无,咧嘴招手喊道:“重生~~~”

…好吧,刚才都是我的错觉。

我扶额,飘飞了过去,看了看他旁边坐着的那人,银色面具,除了一对黑眸和薄唇,看不见脸,只是从那露出的手背来看,是个年纪较轻的人。这里是醉仙楼最上乘的位置,与那献舞的台子正好对面,角度绝佳,想必不是普通人。

我努了努下巴:“他是谁?”

江湖笑了笑道:“墨邪门的门主。”

我心头咯噔一下,多看了他几眼,又想到柳半夏。

要在江湖上打听小道消息又不会被人怀疑,那茶棚酒肆就是最好的地方。柳半夏难道是在打听墨邪门门主的事?知道他会来醉仙楼,所以才来献舞,是要杀他么?

她既然都决定要重生了,何必要做这种事…

鼓声传入耳内,楼下的宾客已经喝彩起来,我从楼上往台上看去,如天女般的柳半夏已经赤足舞在台上,红衣飘袂,行云水墨般轻盈浮灵,双足点下,又轻盈离开。

美目和片刻停留的动作都有意无意向着这边,赤丨裸丨裸的在引诱门主。

众宾客看的痴迷,叫好声不断,我却看的越发紧张。虽然她的武功不低,但能控制住与她齐名的白千裳的人,又怎么会那么轻易被刺杀。

一曲舞毕,虽然不见柳半夏有所动作,但是她的确是引起了门主的注意,只见他微微偏头,对旁人说了一声,便见那人往楼下跑去,对老鸨附耳几句,便回来了。

江湖说道:“是柳半夏么?”

“嗯。”我心头一顿,看向他,“你在这里,武林是不是有大事要发生了?”

江湖笑了笑:“江湖何处不染血。”

“快去洗把脸。”

“…重生你太不可爱了,不要歪解我的意思。”

我嘿嘿笑着,那男子已经进了房内,片刻,便见柳半夏也站在了房门前。我忙拉住她,正色道:“如果你在今晚子时前死了,我也没有办法帮你重生,所以,小心。”

柳半夏偏转过头,点头道:“谢谢。”

声音如冰,却多了一丝人情味。

“宿宿。”沐音扑了过来,声调如三年未见,“你去哪了,刚柳半夏跳舞你看到没有?以后你也跳给我看好不好?”

我还没来得及解释,江湖的脸色已经变了:“鬼域的人…”

沐音这才发现有旁人般,蓦地抬头,一把把我扯到背后,阴狠的盯着他:“仙人?你是要抢宿宿的吗?”他冷声道,“即便是再来十人,也抢不走她。”

我忙说道:“沐音,别误会,只是在这里做任务的神君。”我又对江湖说道,“沐音不是坏人。”

江湖狐疑的看了他会,才将仙气收起。

房内传来一声兵器相撞的声响时,我和江湖同时钻进房内,那柳半夏手持短匕,与赤手的墨邪门门主相拼,招招狠毒,却被灵活闪开。

手中利刃掷出,柳半夏已经退到衣柜旁,从腰上取出玉箫,奏了曲子。

箫声悠扬,听起来就像是正常的曲调,忽然声色斗转星移,化作银色刀锋,刺向那男子。

虽看不见他的脸,但是那眼眸的神色,却没有变化,镇定淡然,又透着阴戾,双掌聚力,卷起一阵急转狂风,将刀锋化去。柳半夏微惊,萧还未收,胸前已经挨了一掌。

一战过后,柳半夏也不再挣扎,握着玉箫,一双美目印着这男子的身影,说道:“曲一默,你出手果然狠毒。”

我一愣,男子也一愣,片刻便抬手将那银色面具取下,露出一张过于冰冷的脸,看的清楚了,那瞳孔中便多了几分戏谑:“你何时知道是我?”

柳半夏抹去唇角的血,说道:“玉箫自小就陪伴我,它的厉害之处,我最清楚,但是自你来了后,它就越发没了灵气,是你动的手脚吧。直到那天玉笛告诉我,千裳并未来找过我求武林正派征讨墨邪门,我才确定,当日让人假冒千裳来找我的,是你吧,因为除了你,没有人知道我和她之间的情谊。可惜千裳错信了你,至死她都不知道害她的人,是你。”

曲一默略有疑惑:“玉笛告知你?果真是神物么?”蓦地他又笑了,“我将玉箫浸泡在血水中,损坏了它的灵气。又以同样方法伤了玉笛,两件神器都毁了,以你们的武功,根本不足为惧。”他拢着眉头道,“既然你知道玉箫已毁,为什么还要来?”

柳半夏缓缓站起身,眼里又是往日的淡泊:“如果要回到过去,至少要知道有哪些人在作祟,害我们如此的人是你,我自会想法子除去你。我知我的出行会与千裳相见,会成为害她灭门的导火索,我不再出柳家便是。我将武林这十年所发生的大事一一谨记,这个武林,由我来守护。”

最后一句话说完,江湖也在旁边叹声:“奇女子。”

我默然,确认了曾爱过的男子就是那害她的人,对她来说,恐怕只是个负担。现在知道这些真相,无法忘记,带回重生后,也会痛苦一世吧。

可为了彻底改变武林,改变她和白千裳的命途,她必须要这么做。

我终于知道她这几日所打探的事,不仅仅是为了验证心中疑惑,更是为了重生后做打算。

虽然痛苦,却是避免再走上这条路的最佳办法。

曲一默眼中闪过狠毒之态,掌中已聚起了内力:“你已经疯魔了。”

柳半夏不语,望向窗外,一轮明月高挂空中,显得皎洁无暇,她淡然笑了笑,呢喃道:“那年我们三人,在屋顶之上,立下誓言,不弃不离。可你却亲手将我和千裳葬送,所以,我回去后,你也别怪我心狠。”

子时已到,曲一默一掌击出,我一挥衣袖,将柳半夏送进光圈中。

看着满目幻境,我长长松了口气,额上微凉,探手去摸,竟然渗出了细汗。再看柳半夏,仍是平静安宁的模样。我心里默默吐着血,醍醐灌顶般明白了什么叫皇帝不急太监急。

“柳半夏,你要回到何时?”

“从头开始吧,刚出世之时。”

我点点头,又问道:“你不会后悔吗?你现世和往生所承受的苦,还会记在心中,耗费心血替白千裳做的,她也未必会知道。”

柳半夏浅淡一笑:“千裳愿为我毁了一生,我也愿为她而毁这一世。”她蓦地又笑了笑,“况且,若真能改变千裳的命途,我并不难过。”

我叹了一气,忍不住伸手轻抱住她,嘱咐般说道:“要幸福。”

手心已翻,将她送了回去。

我没有跟她去,若是见了她结局仍不好,我恐怕也会难过许久,只是像她这样坚韧的女子,一定会改变自己的命途。

“宿宿。”沐音握住我的手,说道,“别难过。”

我默默看着他,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重生预告【鬼域重生】

【我轻步走到他近处,等看到他的脸时,心头猛地咯噔一下。

这人,长的未免太好看了些。

男子剑眉飞斜入鬓,虽是闭着眼,但从狭长的眼角来看,微显邪气。鼻梁俊挺,双唇淡薄,面上带着一抹病色的苍白,却更将他俊美的五官衬的更甚。骄阳穿过层层交叠的花瓣,倾泻在他身上,摇曳着迷蒙的光点。整个人在这梨花树下,显得安静美好,与天地相融。

我挠了挠头,想着该不该上前去问个路,耳边忽闻泉水般的清冽之声。

“谁?”】

【<( ̄︶ ̄)>是的,麻油错,沐川出场了】

【众:皿好坑爹的出场!正面呢正面呢!】

37鬼域重生一

看着那消失的光圈,我回过神来,才发现沐音的动作亲昵无比,一手握着我的右手,一手揽在我腰上,而我就像是小鸟依人般偎在他身上。

我扯了扯嘴角,抽身出来,说道:“我得回去复命了。”

“不许!”沐音蓦地放声,“你又逃!”

我吼道:“不许就不许,这么大声做什么!耳聋了!!!”

沐音瞪大了眼,一脸无辜的看着我。我干咳两声,挤出笑意:“乖,任务是必须要交的,我答应你,三天内一定去找你,好不好?”

他狐疑了许久,才收回了炯炯视线,点头道:“嗯,你腕上的红线我不收走,不然你隐了气息,我又找不到你了。”

我感慨果然不能骗一个人两次以上,在他眼里,我真是一点信誉也没有了。我点点头:“记得和花花说一声,我先回去了。”

“嗯,我等你,宿宿。”

看着他俊美又乖巧的模样,我笑了笑,下意识想探手去摸他的头,然后又发现不垫脚就够不着。沐音又笑开了:“你当我还是千年前那个小孩子呢。”

我顿了顿,心头掠过奇怪的感觉,刹那间有种我真的是那宿宿。我摇摇头,要是上神知道我跟那鬼王有什么宿缘,他又怎么会留我在神界,想多了,想多了。

回到神坛,刚交了任务,就见江湖也刚好回来,我忙上前说道:“你怎么也回来了?难道柳半夏回去后,武林真的平静了么?”

江湖的任务有连带性,若是我送人回去了,武林不安静,他也会回去,现在他归来,那是不是说,柳半夏成功了?

江湖以手拂掌,拿了那里的百年武林之事,点点头:“她在江湖上有个美誉,女诸葛。化解了许多武林恩怨,在她的七十年命途中,武林一派祥和,没有太多的争斗。”

“白千裳呢?曲一默呢?”

“柳半夏在十岁的时候,买通了杀手,把曲一默做掉了。白千裳十四岁继承了墨邪门门主之位,与柳半夏定下契约,用了怀柔政策,收敛了门人的暴行,虽然算不上是正道,但是也没有入了歧途,一世安好。”

我感慨了一番:“柳半夏和白千裳在那一世,见过几次面?”

江湖思索片刻,微皱眉头:“三次,定契约时,白千裳成亲时,柳半夏去世前。”

“柳半夏没有成

亲么?”

江湖摇摇头:“那样卓然的女子,武林中,又有谁配得起,又有谁敢娶。不过柳半夏的话,恐怕即便有人要娶她,她也不会嫁,看似美好,实则心中已经是千疮百孔了吧,毕竟经历了那么多。”

我了然,和他一块从神坛出来,又见了其他神君,一一打了招呼,等看到真女时,我顿了片刻,平静的从她身边走过。

上次当着她的面和勾魂相吻,想气她,想报心里不痛快了一千年的仇,但是后来想想,何必为了她而将自己拖入那种累人的心境中。如果她真的能把勾魂抢走,那就说明他并非非我不可。况且自上次和勾魂闹翻后,我也看透了许多。

或许他当初真有苦衷,但是给我留下的伤口,却也是在的。

*****

我到底还是没有搬家,一是觉得躲得了和尚躲不了庙,二是觉得仙途漫漫,以后遇到的事或许比这更严重更难以承受,就当是修行吧。

交了任务,回家打扫干净,想到和沐音的约定,去任务君那告了年假,带上丫丫就往通天路口去了。

想我每年都是在春光三月时休,那时的神界最美,现在神界正是七月的天,火辣的太阳刺在伞上,仍觉得穿透到了身上。

“造孽啊。”我呜咽着,因不想被勾魂追踪到我的气息,便没有带浮云出来,不想依赖惯了浮云,才行了十几步,便觉得乏累。我想若我去弯个腰,开个劈叉,一定会骨折的。

此时正是正午,神界往鬼域有一段距离,我撑着伞一步一步走到往生门,掩了仙气往里面走。刹那从盛夏跌入寒冬,冷的我一阵哆嗦,几月不来,这鬼气还是这么阴冷。

到了清渊的府外,不见花花,也不见他,莫非我要去王宫找沐音?

虽然我和他有私交,但是如果让两界的人知晓,终究不好。我收了伞,坐在石阶上等着清渊和花花回来。

丫丫从我袖口一滚,在地上翻了两圈,起身嘎嘎叫着。那圆碌的小眼,愈发精亮起来。我看着欢喜,一把把它捞进怀中,替它拂去尘土:“丫丫呀,你果然比较适合待在鬼域,那下次我回去的时候,就别跟着我啦。”

“嘎嘎。”

“好好,我知道啦。”我笑了笑,抚着它的背,跟它处的久了,也约摸着知道它的习性,一声是开心同意,两声是抗议不满,三声以上,就是乱叫

加兴奋了。

本以为清渊他们会很快回来,不想一直等到晚上,仍不见人。我百无聊赖的逗着丫丫玩,见它睡了过去,便收回袖子里,更加无聊了。

“一阵风、两阵风…三百七十二阵风…一只鬼、两只龟…九百九十九只鬼…啊!疯了!”我站起身,准备杀进王宫,殴打沐音一顿!

正当我掸干净衣服上的灰尘要出发时,就看到清渊了。

冷面如佛,却是寒意逼人。我哆嗦了下,本想冲上去劈头盖脸的骂一顿,等跑到前面,却硬生生被他的眼刀给逼的话死腹中。我憋屈的问道:“沐音呢?”

“在王宫。”清渊沉声道,“小声些。”

我眨了眨眼,这才注意到花花正双手环在他脖颈前,在背上熟睡着,酣睡的模样甚是可爱。我抿嘴笑了笑,压低了声音说道:“喂,你要是喜欢我家花花,干嘛不娶了她?”

清渊看了我一眼,说道:“太小。”

“嘿嘿,太小吃起来没肉是吧。”

玩笑话一出口,又见无数眼刀刺来…

等他送花花回了房里,嘱咐下人在门外守着,便对我说道:“我带你去王宫。”

我犹豫了一下:“要是让其他贵族看到,恐怕不好吧,我身上的仙气可隐藏不了多久。”

“无妨。”

既然鬼域的大祭司都说没事了,我还担心做什么,便跟在他后头去了。

鬼域的王宫比起神界的来,有过之无不及,只是不像神界的金碧辉煌,连那装饰物,都是狰狞的兽类。瓦砾稍显晦暗,瓷砖也偏暗色,远远看去,幽游鬼气,好一个鬼地方。

越是靠近王宫,就越是冷,看着原本红润的指甲渐渐变成紫色,我就想待会见到沐音,一定要抱抱他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