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贴心的给纪修朗搬了个凳子过来,让纪修朗也可以坐着看。

傅咏菡对这些人视若无睹。

她照着自己的习惯先把米饭给蒸上了,还不时的交待着章海什么。

章海听得不住的点头,照着傅咏菡的吩咐就搬来了各种食材,放在了灶台背后的案板上。

还真别说,这雅皇酒店不愧是纪氏的招牌产业,厨房里的各种食材全都是些好东西,看得摆了许久路边摊的傅咏菡眼神都有些发亮了。

就连这蒸饭用的米,都有好几种。

章海给傅咏菡拿来的米,是粳米中的精品。虽然比不得碧粳米这种贡米,却也不是随便什么地方就能找到的大众货。

来到现代社会之后,傅咏菡还是第一次用这种上等好米蒸饭。

好米蒸出来的饭,自然也会更加香郁。

她今天虽然是出了力,但总的来说,似乎还是占了纪修朗的便宜。

洪功看着傅咏菡蒸饭的手法若有所思。

他是从厨师学校走出来的特级厨师,一身本事自然都是从学校学出来的。厨师学校教的自然都是些真本事,但大多都已经制式化了,很多比较古老的手法已经被遗忘,也削减了厨师们的想象性,一切都是有律可循的。

做菜还好说,花样百出各有章法。可是这蒸饭,大家似乎都已经默认了选择最简单的方法,而不会再特地去教些什么复杂的手法。

傅咏菡这种蒸饭的方法,洪功还是第一次见到。

他觉得有些太麻烦了,可同时又觉得一位真正的大厨,似乎的确不该忽视了最基本的米饭。

就看这小丫头还有些什么花样了。

因为只有两个人吃饭,所以傅咏菡并没有打算弄些太复杂的东西。她打算做上两三个菜,也就够他们两个吃的了。

见过纪修朗吃酸辣粉,知道他是个能吃辣的,傅咏菡很快就决定了今天的第一道菜。

麻辣酒香兔。

麻辣酒香兔不是御膳房里会出现的菜色,因为这道菜的口味比较重,而宫里上菜都是有规矩的,根本就不可能让这种重口味的菜色上桌。

不过傅咏菡自己私底下却是比较喜欢这些简单的东西。

难得今天想了起来,刚好这酒店厨房里又是各种食材都齐全得很,傅咏菡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章海已经将活野兔给拎了过来。

傅咏菡随手在旁边的刀架上取了把擀面杖,试着手感还算不错,她一手拎着野兔的脖子,一手拿着擀面杖,就到了水槽边儿上。

先给野兔为了几两黄酒,过了几分钟,见兔子已经晕晕乎乎的了,傅咏菡这才把野兔倒吊了起来,扯着它的耳朵,拿擀面杖在兔子耳朵后面轻轻一敲,兔子似乎就晕了过去。

其实这一敲,兔子也就死了。

那麻溜的手法,看得许铭这个外行人浑身一颤。

第五十章 肉菜

用剪刀从野兔颈部刺开一个小口,沿着小口把它的皮毛割开,傅咏菡将完整的兔皮剥了下来放到一边,将整兔放血清洗干净。

这么完整的野兔皮,还能拿来做一些小东西。

不过那就是酒店的事情,傅咏菡总不会将其带走。

将野兔处理干净之后,她才将兔肉放在了案板上,将兔肉和大兔骨分离,斩成了大小一致的小块儿,一起倒进了旁边灶台上煮着的滚水中,然后焯去血水,这才将灶火转成了小火。

傅咏菡将章海早已准备好的黄酒、八角、姜片等材料也倒进了锅中,又随手抓了撮盐放进去,盖上锅盖,让锅里的东西慢慢的煮着。

锅里煮着兔肉,傅咏菡自己也没闲着,又把章海拿过来的上等肋排洗干净切条,放进了另一口锅里蒸着。

煮着兔肉蒸着肋排,傅咏菡就开始调制糯米糕。

糯米糕的做法并不复杂,主要就是用糯米粉、白面,以及用大米磨成的米粉搅拌均匀揉劲道之后,再全都切成手指长的条状,然后下锅炸至金黄香酥。

亏得旁边有个章海打下手,一些小小的准备工作都可以交给章海来做,省了傅咏菡不少事。

糯米糕炸好的时候,兔肉也煮得差不多了。

傅咏菡将兔肉捞出来沥干水。

此时章海也已经将新鲜的食茱萸剁成了泥,照着傅咏菡的要求,将茱萸泥和豆豉酱混合搅拌在了一起。

将灶火开大,往锅里倒油将热油熬成糖色,傅咏菡随手就丢了一把花椒和干辣椒下去,爆出的香味儿让周围的人精神一振!

傅咏菡利落的将兔肉倒了进去一起翻炒,见兔肉的肉质表面已经慢慢染上了薄薄的一层金红,她就将茱萸豆豉酱和蒜片等配料一起加到了锅里。

再往兔肉上浇上小半碗黄酒,锅沿边儿立马“哄”的一下腾起了一团火焰,刺啦直响,浓烈的酒香扑面而来!

纪修朗被这团火吓了一跳!

倒是厨房里的人见惯不惯,只是多少还是有几分惊讶,看向傅咏菡的目光也多了几分凝重。

主要还是傅咏菡表现得太淡定了。

那么大团的火焰,对一般人来说还是挺吓人的。不过傅咏菡拿着锅把儿却是面不改色,还轻松的惦着炒锅,仿佛眼前这样的画面,她早已见识了千百次一样。

洪功默默的在心里点了点头。

他之前的确是小瞧这丫头了。

没想到这还真是个有真本事的!

麻辣酒香兔这道菜,并不是什么大菜,就是在厨师学校里,也是比较常见的。

不过,越是常见的菜色,想要做出不一样的味道来,往往也越难。

傅咏菡做的这一道菜,显然已是到了极致。

哪怕不必亲自尝试,洪功也知道,就这一道菜,自己就不可能做得比傅咏菡更好。

就是不知道这丫头其他的功夫如何了。

将兔肉装盘,傅咏菡又将章海拿过来的油炸花生米和葱花往上撒了撒,让本来就麻辣鲜香扑鼻的兔肉,看起来更加的油汪汪红亮亮,也让人顿时胃口大开,肚子隐隐在咕噜作响。

傅咏菡看了一眼旁边默默咽口水的纪修朗,道:“你要是没事儿干的话,不如先去坐着吃着?我再做两个菜,很快就能好。”

纪修朗眼睛一亮,连连点头,主动端着装有麻辣酒香兔的盘子就颠颠儿的走了。

许铭忙追了过去。

傅咏菡没有搭理他们,看着旁边的肋排还没有蒸好,她干脆将章海拿来的嫩牛腩清洗干净,又切块加姜蒜煸炒,很快就将牛腩炒至微干。再倒入白酒和酱油和其他配料,直接放入砂锅里慢慢的炖着。

章海在一旁看得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他才到厨房上班还不到一个月,根本就没机会从厨房的大师傅们手里学些什么真本事,只能给人打打下手,基本上就是一打杂的。

平时大师傅们做菜,他别说能有一个旁观的机会了,就连在灶台边儿多站一会儿都是不行的。

难得今天能有这样的观摩机会,他哪里会愿意错过?!

这边牛腩炖着,那边的肋排也终于蒸得差不多了。

将肋排从锅中取出,傅咏菡精准的将肋排中的一块块骨头给抽了出来,丝毫不影响肉质的外观。

直到此时,傅咏菡才将这些抽了骨头的肋条一一填入了之前做好的糯米糕中。

洪功已经认了出来。

原来傅咏菡这做的第二道菜,是糯米排骨啊!

这道菜也不算什么大菜,不过却很精细,也很有名气,对下厨的人手艺要求很高。没有一定的经验,是不可能做得好这道菜的,勉强做出来的东西也只会不伦不类。

肋条很快就填充完了,傅咏菡将它们整整齐齐的平铺在一口平底锅里,用中火慢慢的炙烤,让肋条中的油脂慢慢的渗入到糯米糕中,两者彻底融二为一。

将做好的糯米排骨装盘,傅咏菡让章海找人给纪修朗送去。

这个时候,一边的牛腩也已经收好汁了。

一道简单的红烧牛腩,也已经做成。

除了这三道肉菜,傅咏菡又随手炒了个时蔬,烧了份野菌汤,就脱下厨师服,拿盘子装上她仅蒸的两碗米饭,径自找纪修朗去了。

终于闲下来的章海立马就被人给叫了过去,追问他傅咏菡烹饪的细节。

毕竟大家都不是傻的,就算一开始有些看不起傅咏菡这个小姑娘,但是看她之后的架势,就知道她绝对是个内行,而且还是手艺很高的那种!

刚刚傅咏菡做菜的时候,除了洪功之外,大家都不好意思凑拢了过去看,而且也各自有任务在身。如今傅咏菡好不容易走了,大家登时就忍不住了。

洪功倒是坐在一边儿悠哉游哉。

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是不得了啊!

她还是跟着大少爷一起过来的,也不知道将来会不会成为他们厨房的一部分…

另一头,纪修朗已经和傅咏菡在吃着了。

虽然他们只有两个人,却开了一个大大的包间。照理来说这样看的话房间里会显得有些空荡,可似乎是因为两个人的气场缘故,他们愣是镇住了这么大个场子,让人一眼望过去,一点儿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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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默契

纪修朗看着还是一副斯文的样子,可是手里头的筷子却是一下一个准,飞快的将桌子上的美食往自个儿的嘴里塞。

也亏得这在场的没别人,不然的话,他那大少爷的威严形象,只怕是真的就保不住了!

纪修朗是真觉得自己今天带傅咏菡出来而没有去见傅飞鹏的决定,简直是太正确不过了!

能吃到这样的美味,哪怕是让他直接和傅飞鹏翻脸,那也是绝对没有问题啊!

兔肉麻辣鲜香,吃得人脸都红了,却又忍耐不住的想要下筷子。这道重口味的肉菜,和甘州本地菜色截然不同,却非常对纪修朗的胃口!

糯米排骨就更不用说了,原本肋条贴在骨头上的那层膜是很难嚼的,不过傅咏菡之前将肋条蒸了很长一段时间,所以肋条放入口中一咬就能很轻易的咬下一块!

浓郁的肉汁和着刷在排骨上的酱汁一同流入口中,肉很软烂,韧带部分又很有嚼劲,两者融合在一起,简直完美得无以复加。而香酥的糯米糕也融入了肉汁,纪修朗慢慢的在口中反复的咀嚼,好一会儿都舍不得吞下肚去。

酒店里的兔肉通常都是用来煮汤的,少有这样爆炒的。所以这麻辣酒香兔吃着新鲜,纪修朗还能够想得开。

但糯米排骨却是雅皇酒店菜单上也有的一道菜,仍能让纪修朗吃成这个样子,就让他对酒店师傅们的厨艺有些不满了。

不过一转念,纪修朗就想开了。

因为事实上,不止是雅皇酒店,很多大酒楼都有这道菜,侯阳楼也是其中之一。

纪修朗就曾经在侯阳楼点过这道菜。

可侯阳楼的手艺虽然不错,但和傅咏菡比起来,仍然是差了一大截。

要知道,侯阳楼可是打着御厨的名声扬名的!

也不知道这傅咏菡到底是从哪里钻出来的,竟然连侯阳楼也能给压了下去!

亏得这消息还没有传出去,不然还得了?!

糯米排骨吃着软嫩,红烧牛腩也有几分相似。

牛腩本就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吃在嘴里肥而不腻,非常适合下饭。牛腩表面还带着些焦香,一口咬下去,又糯又软。再配上咸香可口的汤汁,那滋味儿简直绝了!

时蔬炒得恰到好处,野菌汤也是满嘴的鲜香,配上那一碗蒸出来的粳米,纪修朗和傅咏菡两个人,愣是把桌子上这一大堆的食物给通通吃光了!

当然了,这主要还是纪修朗的功劳,傅咏菡可从来没有这么大的胃口。

就算有,她的生活习惯也是不允许她这么暴饮暴食的。

吃好喝足之后,纪修朗满足的摸了摸自己的肚皮,道:“小傅老板,就冲着今天中午这顿饭,傅飞鹏那里,有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尽管直说!”

傅咏菡微微一笑。

她费了这么大力气亲手做了顿饭给纪修郎,要的不就是这一句话吗?

这纪修朗还挺有眼色的嘛!

一开口就说到了点子上!

“那我就先在这里向纪先生道声谢了!”傅咏菡颔首道,“其实傅飞鹏那里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我不喜欢他的为人,也不想和他有太多接触。将来若是有不得已的时候,只怕还得请纪先生出面,替我遮挡一二。”

说白了,就是在傅飞鹏面前拿纪修郎当挡箭牌使使!

纪修朗一下子就听明白了。

他心里顿时涌起了几分兴趣。

活了二十几年,还真没几个人敢如此堂而皇之的说要把他当挡箭牌用的!

他堂堂纪氏的大少爷,什么时候沦落到这种地步过?!

不过,这个胆大包天的人要是换成是傅咏菡的话,似乎也不是不行。

正好他今后还能多几个去借口蹭饭!

这么一想,纪修郎当即就拍板答应了下来。

“小傅老板不必客气,能用上我就尽管用,需要我配合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就行了!”纪修朗十分的豪气。

傅咏菡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就凭纪修朗这气度,果真不愧是大家族出身的天之骄子!

没错,虽然纪修朗和林予昂都不曾在傅咏菡面前提起纪修朗的家世,但凭傅咏菡的眼光,只要看到纪修朗的穿着打扮和处事风度,再看看这座雅皇大酒店,她就能对纪修朗的背景猜测出几分!

这一顿饭,吃得可谓是宾主尽欢。

不但傅咏菡对纪修朗好感大增,纪修朗对傅咏菡也是越来越认可。

饭后,纪修朗主动要送傅咏菡回去。

傅咏菡看了看自己身上这身装扮,决定还是先回学校去换衣服。

纪修朗把她送到了甘州大学北大门门口,并没有把车再开进去。

傅咏菡知道纪修朗这是怕给她惹来闲话,心中颇为感叹,嘴上却是什么也没说,只笑着和纪修朗道谢。

纪修朗笑着挥挥手,调转车头离开。

傅咏菡的嘴角弯了起来,唇角蔓延着浅浅的笑意,却让人见之难忘,和那些敷衍式的公式化笑容完全不同。

“傅、傅同学?”有个犹犹豫豫的声音在傅咏菡身后响了起来。

傅咏菡回过头去,果然看见了满脸纠结的薛喻。

“班长。”傅咏菡对薛喻的印象一直都不错,笑着和对方打招呼。

见眼前的人真的是傅咏菡,薛喻的眼神中难掩震惊:“你、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

不是说傅咏菡身上这身打扮不好,主要是这打扮实在是太精致了,从头到脚一看就知道不是便宜货。而且以他们当前的学生身份来说,这样的打扮离他们着实还有些远。

刚刚从培训班回来学校的时候,薛喻差点以为这是哪家大公司的负责人来学校招人来了!

送傅咏菡过来的那辆豪车,他也是看在眼里的。

当时他就激动得不行。

结果走近了一看,却发现这人是越看越眼熟,也越看越让他心中震惊。

傅咏菡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耸耸肩道:“说来话长,还是不说了。不过是碰巧而已,班长不必放在心上。”

薛喻茫然的点点头。

见薛喻只是路过,傅咏菡也没有多说什么,和他打了声招呼就走了。

留下薛喻站在原地,欲言又止的看着傅咏菡的背影,却是始终也没能开得了口。

他想起了好兄弟姜白在傅咏菡家的摊子上兼职回来后跟他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