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蓁就忍不住悄悄问爸爸,有没有想养一只宠物狗的打算。

  叶壮志听了一怔,“你怎么知道我想养狗的?”

  叶蓁蓁眨眨眼睛,打着马虎眼说:“咱俩心有灵犀呗!”

  “少来这一套!”叶壮志笑骂了一句,说:“是不是听你妈说的?那天我不过就跟她提了一嘴,她就不乐意了,说养狗麻烦,家里会变得脏乎乎的。”

  “我们可以训练狗狗呀!爸爸妈妈忙的时候,我还可以帮狗狗洗澡!”

  叶蓁蓁非常喜欢养宠物。

  前世叶蓁蓁家里先后养过两只小狗,不过时间都不长。

  第一只小狗名叫朵朵,是个非常活泼的小瘦狗。喜欢撕纸,爱好闯祸,没少挨叶壮志的打。结果有一次叶蓁蓁和爸爸出去吃饭,没在朵朵脖子上拴链子,朵朵就“离家出走”了。

  也不知道它是自己跑的,还是被人抱走了。

  叶蓁蓁伤心地哭了好久,爸爸妈妈没办法,就又买了一只白白胖胖的吉娃娃送给她。

  和一燥起来就跟神经病一样的朵朵截然不同的是,这只两个月大的吉娃娃性格安静至极,跟个呆子一样。叶蓁蓁就给它起名叫“呆呆”。

  叶蓁蓁非常喜欢呆呆,一回家就带着它玩儿,经常给它洗澡,偶尔还会和它一起睡觉。

  可惜好景不长,季节变化的时候,呆呆开始掉毛。

  赵秋月就非常嫌弃呆呆,一回家就不停地数落它。

  呆呆是叶蓁蓁用奶喂大的小奶狗,是她的心尖子。见妈妈这么针对自己的狗狗,叶蓁蓁十分生气。

  她努力地维持着家里的卫生,可呆呆的毛实在是掉得太多了,还会黏在人的衣服上,洗都洗不掉。

  赵秋月这个时候就存了把它送走的心思。

  后来有一次,叶蓁蓁感冒生病,赵秋月就坚称是呆呆让叶蓁蓁生病的,托安老师把狗带走了,说是送到农村的亲戚家去养。

  叶蓁蓁当时病还没好利索呢,哭的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对着楼道伸出她不舍的尔康手。

  结果呆呆这个小没良心的,看都没看她一眼,欢天喜地地跟着人家走了。

  叶蓁蓁当时就不哭了。

  算了,一只养不熟的小白眼狗!不值得她这么伤心!

  以后的日子里她偶尔想起呆呆,还是会感到怅然若失。不过一想到呆呆在乡下有更大的空间可以自由活动,一定会生活得更加自在开心,叶蓁蓁就不那么难受了。

  谁知长大之后,叶蓁蓁发现了一个非常可怕的可能。

  当时她为了学英语去看美剧《老友记》。里面有一个剧情是说Ross父母告诉他他的狗送去了农场,Ross一直以为他的狗在农场过得有多好。

  结果事实上,父母只是骗他们的而已。狗狗送去农场狗狗被安乐死。

  叶蓁蓁当时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还觉得好笑,结果笑着笑着,她就笑不出来了…

  当年呆呆到底是狗带了,还是真的去了乡下,至今仍旧是个谜。

  总之叶蓁蓁有这个决心,如果这辈子她再养宠物,她一定会善始善终,好好对待它们。

  叶壮志听说女儿可以帮忙照顾,先是一喜,再是不相信——他觉得叶蓁蓁就是一时兴起,恐怕喜欢不了几天就不会再管了。

  不过他本来要养狗,也没想着让女儿帮忙。他想养狗,是因为现在关心班不需要他操心了,突然闲下来了有些难受,想找点事情做而已。

  以前他还经常去工会跳舞,现在断了一年多,舞步都生疏了,渐渐的就没兴趣了。

  “得了吧,我也没指望你能帮什么忙,别捣乱就行。我本来想这周末就去宠物市场看看的,可你妈一直没松口,不大乐意的样子。要不你劝劝她?她比较听你的话。”

  叶蓁蓁听了点点头,跑去求妈妈。

  赵秋月不喜欢宠物,尤其不喜欢猫狗。

  叶蓁蓁听大姨说起过,说赵秋月小的时候比叶蓁蓁还野,天天和家附近的男孩子翻墙、爬树,是他们家那块儿的“大姐大”。

  有一回,他们那里不知从哪里来了一只流浪猫,天天晚上叫得让人睡不着不说,还抓伤过几个孩子。

  赵秋月知道这件事后,就组织了一群小伙伴儿,把那只野猫逼到一个土坑里面,活活打死了。

  赵秋月小的时候曾经为此很是自得,觉得自己这是“为民除害”。

  可是后来,她做了好几次噩梦,落下了心理阴影,总觉得那只野猫会回来找她报仇。

  巧合的是,叶壮志的网名就叫做“花猫”。所以赵秋月还曾经冒出过一个可怕的念头——叶壮志就是那只花猫的转世,或者附在叶壮志身上,跑回来报复她来了。

  赵秋月对猫的抵触心理,可见一斑。

  养猫叶蓁蓁是绝对不敢奢望的,只能求妈妈松松金口,同意他们养狗。

  赵秋月原本是什么都不想养的,可她一面对女儿就心软了。

  她只能装模作样地和叶蓁蓁谈了个条件,说如果她期中考试还能考满分,就答应养狗的事。

  数学和英语还好说,五年级的考试,作文的题目逐渐变难了,想考满分可没那么容易。

  去年期末,王可萱的作文就扣了两分,只有叶蓁蓁和江宇昂还是得了全满。

  不过叶蓁蓁答应得很爽快。小学生作文嘛,她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得满分虽然难了点,但还是有的。

  只要有,叶蓁蓁就相信自己会是其中一个。

  现在叶蓁蓁除了学跳舞和学钢琴,就很认真地上课、准备考试,期待着迎接新家庭成员的到来。

  说到学跳舞,叶蓁蓁在暑假的尾巴报了舞蹈班后,就开始在少年宫上课了。

  她这个年纪其实挺尴尬的,放在成人舞蹈班里太小,放在小孩子的起步班里又显得太大只。

  别的像她这么大的小孩儿,都已经学了三四年、甚至五六年的舞蹈了,叶蓁蓁没法儿和他们一起学。

  好在叶蓁蓁能调整过来心态,愿意跟着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们一起学。

  尽管她是她们班“年纪最老”、进度最慢的,不过老师见她努力,悟性又高,很快就喜欢上了叶蓁蓁。就连班里几个一开始瞧不起她、自以为了不起的小屁孩,在见到叶蓁蓁一个月以来的进步后,也不敢轻视她了,反而都喜欢这个比他们大几岁的姐姐。

  小孩子们都是喜欢和大姐姐玩儿的。

  前提是有本事的、还长得不丑的大姐姐。

  别说他们了,叶蓁蓁也喜欢和陆兰琪那样的小姐姐玩儿。

  只是陆兰琪上了初中后,课业就繁重了起来,她们两个也就只有每周末能在英语辅导班里见到。

  好像升学之后,她们就突然变成两个世界的人了。

  好在陆兰琪上的是实验中学,叶蓁蓁将来也是,再过一年多她们还能在一个学校上学。

  只是不知道那个时候两人都有了新的圈子,新的朋友,还能不能玩到一块儿去了。

  小时候的叶蓁蓁觉得,和好朋友分开上学是会难受死的。

  结果她和田文香她们上了不同的学校之后也活得好好的。

  越长大她越意识到,人生是注定孤独的旅途。有些人能陪你一辈子,但有些人只能陪你一阵子,走过最美好的那一段风景。

  留恋可以,但别死抓着不放手。

  死不放手的样子太难看了,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是一样。

  叶蓁蓁的十一周岁生日即将到来之际,在她身上发生了一件大事。

  她来月经了。

  这辈子的第一次。

  那天她下午就觉得身体怪怪的,一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缠绕着她,让叶蓁蓁有种不好的预感。

  上厕所的时候,她还特别注意了一下,结果什么都没有。叶蓁蓁就以为是自己想多了,没当回事。

  结果晚上一回家,叶蓁蓁就发现内裤上有一丝血迹。

  她立马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顺手从妈妈装卫生巾的塑料袋子里拿出一片日用的垫上。

  她记得自己初潮来的很少的,用不着垫那么多。

  她从卫生间出来后,就回房间做作业去了。

  身为女人,大姨妈迟早都要来。她在前世的日记里记录过这件事,有过心理准备,所以当大姨妈她老人家真的到来时,叶蓁蓁就没多大反应了。

  谁知没过多久,赵秋月突然冲进房间,一脸激动地问叶蓁蓁是不是来了月经!

  叶蓁蓁装傻,问她:“妈妈,月经是什么呀?”

  赵秋月在某些方面是个特别传统的女性,比如对于性教育这件事吧,叶蓁蓁从小到大就没听妈妈教过她什么,都是她自己摸索的。

  大概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叶蓁蓁和妈妈还有他们学校的宋书记一起在大转盘散步。

  妈妈和宋书记不知道怎么谈到了月经,还一脸讳莫如深的样子。

  叶蓁蓁当时好奇,就大声问妈妈“月经是什么呀”?

  吓得赵秋月一把捂住了女儿的嘴。

  当时赵秋月告诉叶蓁蓁,等她长大后就知道了。

  叶蓁蓁还奇怪呢,为什么长大后才能知道?

  现在她算明白过来了,妈妈是害羞,不好意思跟她说。

  等到不得不说的时候,就会告诉她了。

第100章 网恋

  网恋

  “月经就是女孩子长大以后每个月都会来的, 也叫例假。”赵秋月说到这里,有点不好意思:“你没在网上了解过么?妈妈看你卫生巾都换上了。”

  见妈妈害羞, 叶蓁蓁就不再故意逗她了, “妈妈,您放心吧,我确实都已经在网上了解过了。”

  “真的?”赵秋月有些不放心地说:“你从来没有用过卫生巾, 要不要妈妈帮你看看用得对不对?”

  “不用了…”叶蓁蓁一脸黑线,就算她只是个十一岁的小女孩儿,让妈妈看也很羞耻的好么。“我真的会用,您不用操心了。”

  “那好吧!妈妈去给你冲一杯红糖水,喝了你就不会难受了。一般例假会来三四天左右, 你要记得带几片备用卫生巾去学校,知道么?”

  叶蓁蓁点点头, 略微有点不耐烦, 想打发妈妈出去。

  “这两天你就不用压腿了,来例假的时候要注意休息,不能做剧烈运动,也不能吃凉的。”赵秋月念叨上了瘾, 说了好半天才走出叶蓁蓁的房门,临走前还复杂地说了一句:“真快, 蓁蓁都长大成人了…”

  唉, 可不是么!

  大姨妈来得总是那么突然来得那么快…

  严格来说,女孩子的童年就是来大姨妈之前的那十几年。等经历了初潮,开始进入青春期, 算是少女了。

  很快就到了少女叶蓁蓁的生日。

  10月7日这天,叶蓁蓁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吃了顿火锅。

  初冬的天气里,热气腾腾的火锅配上饭后的冰淇淋蛋糕,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不过让叶蓁蓁有些失望的是,爸爸妈妈竟然谁都没有送她生日礼物。说是太忙了,回头再给她补。

  爸爸也就算了,妈妈竟然也没准备礼物,让叶蓁蓁不由觉得有几分奇怪。

  不过她已经是“大孩子”了,就算生日没有礼物,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回到家后,叶蓁蓁把房间门锁上之后,打开了自己那个有锁的抽屉。

  抽屉里果然多出了一本日记。

  第二本日记的封面上是一个酷酷的红发boy,旁边用圆珠笔写着“新自我,新感受,不一样的世界”。

  打开第一页,叶蓁蓁发现这本日记的主题叫做“梦幻世界”。

  标题旁边,照样写着几行酸酸的句子:“我不想刻意地去改变什么,保持着这份随和,也不是什么坏事。起码我不会错过——一种叫命运的东西。”

  除此之外,还有“保持平静的心态,创造美好的未来”这种老干部式的心灵鸡汤。

  叶蓁蓁笑了一下,翻开第二页看了看,发现这本日记的画风和第一本有些不一样了。

  如果说第一本日记的实际主题是“贴吧”的话,那么第二本的主题就是“网恋”。

  2005年10月7日:

  “爱真的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我的爱就有意义…”

  “第一次在日记里提起N是2005年6月4日。和N认识好长时间了,今天我终于和N说清楚了。

  我喜欢N!是真的喜欢!我虽然还小,但我感受到了爱的美妙!

  这不叫初恋,因为网上的感情是虚假的!网恋的好处就是不用负(付)出现实的代价。

  我决定了好久,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我先问他讨不讨厌我,他说他过去到现在都没有讨厌过我。他应该已经猜到我要说什么了,但是他还问,有什么意义吗?我不想先告诉他。我感觉到自己脸红了。我便问你不讨厌我那你喜欢我吗?他好像也想了一会儿,说:喜欢。我很高兴,这是我所期待的两个字!我马上发:副(附)带5个字,我也喜欢你。

  接着他说要停网一段时间,过年之后才能再上。我感觉自己像米娅似的。

  再见,N,我会想你的,我的‘迈克尔’。”

  叶蓁蓁愣了一下,才想起米娅和迈克尔是《公主日记》的男女主人公。

  没想到自己这么小就情窦初开了。

  通过日记,叶蓁蓁渐渐回忆起来,在05年的生日这天,她曾经向一个男网友表白了。

  对方是南方某一线城市人,那一年17岁,上高二。是那种不爱学习,每天沉迷网络,混吃等死的后进生。

  叶蓁蓁曾经看过一个网恋帖子,里面有句话说的很好:“如果不是通过网络,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喜欢这么low的人”。

  她此时深有同感。

  翻开过去的日记,叶蓁蓁就像看别人的故事一样,看着过去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

  10月28日:

  “今天我看见N了!他比平时更温柔!~他传给我一首歌,叫做《爱情抗体》。他说这是让我在想他的时候听的。

  我爱他!爱情真的是一种美妙的东西!我们在不同的地方却相爱着,我们这就叫‘柏拉图’的爱恋吧!

  其实我昨晚还怕过,怕他知道我的地址来找我呢!汗!”

  11月5日:

  “N变了,我们回不到从前了。

  我知道他很受女生欢迎。可如果他是真心喜欢我,就不会做伤害我的事。我想过了,我们之间是没结果的,我有原因:

  1、我们是在网恋。

  2、我们离得很远。

  3、年龄。我们没到可以自由的恋爱那个年龄。

  4、我们都没见过对方,不相互了解。

  5、我们根本就没想过要“结婚”。

  其实,保持‘柏拉图’的恋爱关系也没什么不好。”

  11月6日:

  “今天电脑坏了,一整天没办法看到N!

  真不敢想象如果我上了初一,我们无法相见,我会不会被逼去网吧。

  我想我不会。

  因为我有理智。

  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看完了《恋爱的女孩》。我觉得不管是《恋爱中的公主》里的米娅,还是《我是青少年,我好烦…》的主人公和《恋爱的女孩》里的埃莉,她们都比我差很多。比如说:她们头发很乱,不是特胖就是特瘦;学习成绩一般;没有太多的零花钱…

  不过,她们毕竟是外国的,和我不同。她们十三至十六岁交男朋友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在我们中国,像我们这么大想都是不敢想的。

  我呢?发质虽然不算太好,但也不乱;五官长得还可以,就是很黑,比一般的男孩子还要黑的多,过胖了一些;还有,我不纯洁了。关于这个,我很后悔,小时候为什么会去‘关’家,被迫和他睡觉,有时他还会摸我的…我不知道我们这叫不叫性,那时我才八、九岁左右。他吻我,我很不喜欢。那时我没来例假,月经初潮也没,我性经验缺乏,不知道我还是不是‘处女’了。反正,来了月经之后,我不会让别人对我做那种事了。

  喔,说这个干嘛?明天还要上学,想死N了。

  我这个白痴,8点就该睡觉了的,现在都九点半多了。

  如果这本日记被爸妈或别人看到了,我就死定了,不过上本没事。”

  叶蓁蓁看到这里的时候,感觉心惊肉跳的。她只记得关子毅亲过她,完全不记得他还摸过她!

  摸的哪里?!

  我擦,真是越想越膈应!

  好在她已经搬家了!

  接着往下看。

  11月8日:

  “N到底长得什么样?

  我们认识快一年了,谈恋爱也没什么。呵呵,我的想法荒唐吧?”

  11月10日:

  “我竟然还活着!电脑已经坏了五天了!

  N!想你!”

  11月11日:

  “电脑修好了,十点多还碰见N,不过和他小吵了一架,我们就是这样的。

  N今天总说‘我要当你的…你的…’我还以为是当我BF呢!结果他说是我的助手。好失望啊!

  我问他为什么要当我的助手,他说喜欢我。也许我一开始就误会了他的意思,误会了35天!他是喜欢我,不是爱我!只是把我当妹妹、朋友。

  明天就要上学了,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