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有不对的地方,可爸爸也不该那么撇下她不管啊!

  父女俩较劲了一路,叶蓁蓁本来都打定主意这两天不理爸爸了的,谁知点菜的时候,叶壮志却把菜单递给她说:“今天你生日,你点吧。”

  叶蓁蓁接过菜单,翻了个小白眼说:“连我爱吃什么菜都不知道,一点都不了解我…”

  “你爸他就这样。”赵秋月在旁边说:“根本不关心咱们娘儿俩喜欢什么。”

  “怎么又变成我的批斗大会了?”叶壮志脸红脖子粗地叫起了冤,“这饭还吃不吃了?”

  叶蓁蓁:“爸,我妈说的是事实好吧。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是能答得上来我俩给你道歉。”

  叶壮志不服气地说:“你说!”

  叶蓁蓁想了想,问他:“我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叶壮志愣了愣,想了好一会儿才用不确定的语气说:“金色?”

  叶蓁蓁母女俩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出了“不出所料”这四个字来。

  “蓁蓁最喜欢白色啊,不行你猜粉色也行。”赵秋月真是想不明白,叶蓁蓁买过那么多白色和粉色的东西,难道叶壮志都没注意过么?

  难道男人都瞎?

  叶蓁蓁摇摇头,继续提问:“我最喜欢的水果是?”

  “樱桃?”

  这回赵秋月最快,抢先公布了答案,“错,是荔枝。”

  叶壮志不服气了:“可蓁蓁每到夏天都要吃一大盆樱桃的!”

  “那是因为荔枝不好扒,她喜欢吃我给她剥好皮的,对不对蓁蓁?”

  叶蓁蓁点点头:“还是妈妈了解我!”

  叶壮志好像打了场败仗一样,无话可说了。

  下午吃过饭,赵秋月正要送叶蓁蓁回公寓,却见女儿笑嘻嘻地对他们说:“妈妈,你把爸爸带回家就行了,小阮哥哥在外面等我呢。”

  赵秋月听了忙说:“你这孩子,怎么让人家在外面等着呢?早知道叫他来一起吃饭多好。”

  叶蓁蓁喊冤:“这可不是我的主意,是他说的,让我好好陪陪妈妈,省得他在这儿咱们一家人不自在。”

  赵秋月听了,心里不由一暖。她没想到阮林江这孩子这么懂事,知道她许久不见女儿,心里也甚是想念,还特意为她们母女留出相处的时间。

  “行了,你去吧,注意安全。”赵秋月问她:“东西都带好了么?”

  叶蓁蓁拍拍自己的背包:“给老师同学的礼物都在这里面呢,箱子里的衣服让爸爸带回家就行了,我最近不穿。”

  赵秋月点点头,这才放女儿离开。

  叶蓁蓁出门的时候,正好看到阮林江在结账。她扑了过去,拦住他说:“干嘛呀,你又没吃饭,瞎结什么帐。”

  阮林江从服务员手中收回卡,笑容中难得透露着一丝狡黠,“这不是抓紧一切机会,在叔叔阿姨面前表现么?”

  叶蓁蓁笑着指了指阮林江,好像在无声地说他变奸诈了。

  从饭店出来后,阮林江开车带叶蓁蓁回公寓。

  路上,他趁着等红灯的间隙侧过头来看她,有些哭笑不得地说:“蓁蓁,你怎么一直盯着我看。”

  “因为你好看啊。”叶蓁蓁说:“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觉得你开车的样子特别帅,仅次于你弹琴的时候。”

  见她撑着下巴,用一种欣赏的眼神看着自己,阮林江有点害羞之余,又不免感到欣喜。他特别享受这种被她爱着的感觉。

  回到公寓之后,叶蓁蓁洗了个澡,先去睡了。长途的飞行让她很是疲倦,一觉睡到天黑才恍恍惚惚地醒来。

  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阮林江半躺半坐在她身边,温柔地凝视着她。

  叶蓁蓁咽了口口水,迷迷糊糊地问:“怎么不开灯呀?几点了?”

  “大概六点半。”

  “那我得起来了,再睡晚上就睡不着了…明天还得上学呢。”

  他摸摸她因为熟睡热乎乎的小脸,心疼地说:“你看起来很累。”

  都打小呼噜了。

  阮林江从来都不知道,一个人打呼噜竟然也能这么可爱,跟只粉红色的小猪似的。

  不过他知道叶蓁蓁要面子,所以没有说出来。

  “能不累么,天天早上七点钟就要出发,晚上九点多能回酒店就算好的了…跟团走太累了,旅游都跟打仗似的。”

  叶蓁蓁爬起来,挂到他身上说:“小阮哥哥,以后我们出去玩还是自由行吧,起码不用那么赶…”

  温热的呼吸喷洒在他的脖子上,阮林江几乎是立刻便起了生理反应。

  他僵直了身子,有些不自然地说:“蓁蓁,你…”

  “嗯?”

  他刚刚想说“你别靠我那么近”,可话到嘴边又怕伤到叶蓁蓁,只好说:“你先换衣服,我去冲个凉。”

  叶蓁蓁“哦”了一声,靠着床头缓了一会儿才起来换衣服。

  虽说酒店顶楼的旋转餐厅很浪漫,可是他们已经去过很多次了。如果过生日也来这种地方,未免显得不诚心。

  所以提前一个月,阮林江就在纠结,要带叶蓁蓁去哪里过生日。

  最后,他选择了眼前这一家名叫“桃夭”的古风餐厅。

  这家餐厅虽然建在市中心,却闹中取静,选了一个较为僻静的位置营业。餐厅整体装修得古色古香,服务生皆穿汉服,就连说话都充满着“古韵”:“公子小姐这边请。”

  叶蓁蓁好奇地看着四周,要不是有一些现代化的东西会让她出戏,她还以为自己不小心穿越了呢。

  “我好喜欢这里啊。”叶蓁蓁的眼睛里仿佛闪着星星,“我怎么不知道这儿有这么一家店?”

  “这家店是月初才开始营业的。”

  “月初?那你怎么知道?”月初的时候,阮林江已经在北京了啊。

  “因为这家餐厅是我妈妈设计的。”阮林江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蓁蓁,不是我不想花钱请你吃饭,只是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地方了。”

  “哈哈哈…”叶蓁蓁笑了,“你不用解释的,我不怀疑你的诚心。”

  她又往四周看了看,真是越看越喜欢,“真好啊…我要是有钱有精力,也想开一些类似的店铺,宣扬中华文化。阿姨真是活出了我想要的样子。”

  他目光坚定地看着她说:“你也可以的,我支持你。”

  吃饭之前,阮林江拿出一个陌生又熟悉的盒子递给她说:“蓁蓁,生日快乐。”

  叶蓁蓁一看见那个白色的盒子就忍不住摇摇头笑了,眼中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复杂。

第290章 判决

  判决

  “送给我的?”叶蓁蓁问。

  阮林江点点头, 他有点不明白,叶蓁蓁的表情怎么看起来怪怪的, 好像既高兴又无语的样子。

  “小阮哥哥, 你看这是什么。”叶蓁蓁打开随身的背包,掏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盒子来。

  阮林江看着盒子上那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意外地说:“你已经买了?”

  “是啊, 国内还没发行不是嘛。难得出国一趟,我就带了两个回来,你一个我一个。这还买多了呢。”

  阮林江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刚才叶蓁蓁的表情怪怪的了,“我们竟然给彼此买了一模一样的礼物。”

  “也不能说是一模一样吧,我给你买的是黑色的, 你呢?”

  “我给你买的白色。”

  “喏,这不是不一样嘛。”叶蓁蓁把桌子上的两个盒子一换, 开心地说:“大功告成!”

  阮林江有点苦恼地说:“可这样一来, 我就有两个手机了…”

  “没关系,你可以送给家里人啊。”叶蓁蓁想了想说:“我多买的那个,就送给我妈妈好了。”

  他还是觉得有点不是滋味。用对方买给自己的手机,听起来固然甜蜜, 但阮林江总觉得自己还欠她一份生日礼物似的。

  “不行,我还得送你点东西, 毕竟是你的十六岁生日。”阮林江知道, 十六岁对于叶蓁蓁来说是一个很特别的年龄。叶蓁蓁说过,她一生中最喜欢的年龄就是十六岁。

  处于这个年龄时,她可以知世故而不世故。明白事理, 却仍旧可以在师长的庇护下保持天真。

  真真正正花儿一样的年纪。

  叶蓁蓁听他这么说,却是摇了摇头,笑得一脸满足,“不用了哥哥。其实我呢,什么都不缺。只要你好好的,我就很开心了。”

  “蓁蓁…”他拉住她的手,深深地望着她的眼睛。他明明想把全世界最好的一切都送给她,可是她却告诉他,她什么都不要,只要他好好的。

  阮林江心里既酸涩又感动,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他的脑海里只有四个字在盘旋——上天眷顾。

  感谢老天,让他在最好的年纪里,遇见了她。

  …

  过完生日第二天,叶蓁蓁便回去上学了,阮林江也又飞回了北京。

  虽说长青高中的同学们大多学习不错,不过这里毕竟不是贵族学校,家境好的同学有,但并不是特别多。除了叶蓁蓁,班里还没有几个同学出过国。大家听说她刚从欧洲回来,都特别好奇地问起她在欧洲的见闻。

  下课的时候,班主任车凤芝从外班上完课走进教室,就看见一群同学把叶蓁蓁围了起来,好奇地问东问西。

  车凤芝并没有生气,觉得他们在不务正业。恰恰相反,下午上自习课的时候她把叶蓁蓁叫了出来,问她能不能在班会的时候给大家介绍一下她去欧洲旅行的经历。

  叶蓁蓁有点紧张地问:“要准备PPT么?”

  “不用,你放几张照片到U盘里,到时候用我的电脑投影出来就行。”

  叶蓁蓁想了想,看图说话还是没问题的,就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傍晚的班会上,班主任给叶蓁蓁留了二十分钟的时间,让她做一个简单的演讲。

  叶蓁蓁事先都没想过要怎么说。不过因为她刚刚从欧洲回来,一看到照片就能想到当时的情景,所以演讲非常顺利。就算没有准备稿子,也讲得非常流利。

  大家都用一脸羡慕地表情看着叶蓁蓁。许多女同学还用手掌托着下巴,一脸向往地看着叶蓁蓁照片里的阿尔卑斯山和埃菲尔铁塔。

  抽出U盘回到座位上时,叶蓁蓁才后知后觉地感到脸热。不过能给同学们分享她旅行的经历,叶蓁蓁还是挺开心的。主要是他们班的氛围好,同学们各有各的长处,谁都不会过度自卑,也不会过分嫉妒别人,使得分享变成了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

  要是在她以前实验中学的班级里…叶蓁蓁估计得被女同学们骂死,说她不要脸地装逼、炫富什么的吧。

  除了去欧洲旅行之外,同学们更羡慕叶蓁蓁的,是她手里的苹果手机。

  虽说储思甜家也很有钱,但她父母不同意给她买,就使得叶蓁蓁成了班里目前唯一使用智能手机的一个。

  除了家里特别贫困,或者管得特别严的同学,这些高中生们基本都是人手一个手机。不过他们中的大多数,用的都是很便宜的山寨机。

  不过人穷不代表信息贫乏。叶蓁蓁他们学校有一个很大的图书馆,规模丝毫不亚于大学。每逢周二,他们都会有一节课的课外阅读时间,大家都会去图书馆里的阅览室借阅杂志。

  很多同学都通过杂志上的信息,了解到美国推出了一款具有跨时代意义的智能手机,也就是叶蓁蓁手里的这一款。目前Iphone 4还没有在国内发行,预售机的价格就被炒到了5、6千元。这个价格是令大多数学生可望而不可即的。

  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没有因此而怨怼自己没有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他们反而更加喜欢读课外书、借阅杂志,以了解更多这个世界正在发生的变化。

  在叶蓁蓁现在的班级中,最流行的一本杂志叫做《课堂内外》。这本杂志被誉为“青少年的良师益友”、“家长的教育顾问”、“老师的教学助手”,讲述了很多和高中生有关的故事。长青高中的同学们,都特别喜欢通过这本杂志了解高考政策、自主招生情况等等。

  更重要的是,了解外面的世界。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也有可能很无奈。平庸者常常自我安慰平凡可贵,便留在井底坐井观天。

  可长青中学的学生们不一样。他们的教训便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外面的世界,对他们来说充满着诱惑。而他们现在就是在丰富自己的羽翼,等待着将来一飞冲天的那一天。

  叶蓁蓁这回毫不犹豫地买下智能机,倒是没有想很多。肾4的价格虽然贵,但是对于她这个已经用了好多年智能机、又不得不用回老式手机的人来说,只要能用回智能机,花多少钱她都不介意!

  她实在是太、太、太想念智能机了!

  用回肾4之后,叶蓁蓁感觉自己的生活质量瞬间上升了好几个level,幸福指数蹭蹭蹭地往上涨。

  从欧洲回来后不久,叶蓁蓁一家人得知,张泉水的案子判下来了。

  和张律师估计的差不多,张泉水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且立即执行。

  因为这个案子的案情简单、直接,张泉水无力再提起诉讼,只能乖乖地接受了这个判决结果。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叶蓁蓁和阮林江都很高兴,赵秋月却不免有几分担忧。

  “咱们把一个大学生送进了监狱,他不得恨死咱们啊?这以后他要是被放出来了…”

  叶蓁蓁其实也有类似的担忧,而且她知道妈妈这一次并不是杞人忧天,这种事情的确很有可能发生。

  “这该怎么办好呢?两年后我就上大学了,倒是不用怕他会对我做什么。可是爸爸妈妈,你们都在这儿,咱家辅导学校也搬不走…”

  “要不,咱们再买个房子?”赵秋月说:“反正当初住这儿,也是为了蓁蓁上实验方便,现在蓁蓁都上高中了…咱们可以买个更好的小区。”

  叶壮志提出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钱够么?你不是说要攒钱给蓁蓁出国用?”

  “钱重要,还是命重要啊?”赵秋月白了丈夫一眼说:“张泉水这个人,我算是看走眼了,现在我可不敢保证他出来之后会不会做出什么更过分的事情。咱们先紧两年,买个新房子。等两年后蓁蓁毕业,咱们就搬家,到时候再把现在这个房子卖了。”

  “不如就在小阮哥哥家的那个小区买吧?”叶蓁蓁提议说:“那里安保可好了,就是物业费贵点,不过贵的值得啊!”

  叶壮志张了张口,想要反对。他听说过那个小区的物业费,差不多是他们现在小区的两倍呢!

  可是一想到妻子说的钱重要,还是命重要,他又有点怂了…

  还是安全为上吧。

  就这样,叶家人决定在阮林江所在的小区买一套房。叶蓁蓁没空亲自去看房,但她给爸爸妈妈提了要求,不要买离小阮的房子太近的,稍微留点空间给彼此。

  爸爸妈妈都同意了。

  然后买了个和他前后楼的 。

  叶蓁蓁明白他们安的是什么心:“你们是想把小阮哥哥当成保镖用啊?很可惜,他一般也不住在这边啊。”

  赵秋月不承认:“我可没这个意思啊,你这孩子,别胡说。”

  叶蓁蓁吐吐舌头,鄙视妈妈的心口不一。

  不过她忽然就能理解,为什么妈妈当年想生个男孩儿了。

  据说当年妈妈怀孕的时候,别人都说看她肚子的形状,怀的一定是个男胎。妈妈每次听别人这么说,脸上都会露出欣喜的笑容。

  可是十月怀胎,瓜熟蒂落之后,生下的却是个女孩儿。

  赵秋月和叶奶奶都傻眼了。

  产房外面,叶壮志和赵春月却乐得直蹦高。他俩都喜欢女孩儿。

  听爸爸说,叶蓁蓁出生之后,赵秋月闷闷不乐了三天,就因为她生的是个女儿。

  不过赵秋月一直坚持说,自己不是因为重男轻女才想要男孩儿的。她是觉得做女人,尤其是在中国做女人,实在是太苦了。

  女人不仅要经历每个月的生理期、怀孕、生子,体力上还比男人柔弱,容易受到伤害。

  更可怕的是,现在的社会不仅要让女人上得厅堂,还得下得厨房。女人又得上班赚钱,又得做家务,赵秋月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活得那么辛苦。

  叶蓁蓁以前一直都不是很相信妈妈的说法。她觉得妈妈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多少会有一点重男轻女的思想。只不过她恰好赶上了计划生育,只能生一个罢了。要是叶蓁蓁还有一个弟弟,叶蓁蓁可不知道妈妈会不会还像现在这么疼爱她。

  不过经历了这次的事情之后,叶蓁蓁有些相信妈妈了。

  做一个女孩子,真的非常不容易。至今她想起自己受侵犯的时候,叶蓁蓁都会害怕得心跳加速,脸色发白。

  但是,她绝不能因此而消沉,而软弱。她必须站出来,把犯人关进监狱,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也是在用身体力行,让这个社会的风气一点点地改变,变成它应有的样子。

第291章 救人

  救人

  叶蓁蓁发现, 作家的可怕之处就在于,无论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样的人, 无论你是喜欢他还是讨厌他, 都会情不自禁地去观察他,思考他,以此获取经验, 用于自己的创作中。

  虽说这次险些被侵犯的经历是不愉快的,可叶蓁蓁情不自禁地脑洞大开,脑补出了一个背景宏大的古代故事。故事的开头,就是以一个年幼的女孩被侵犯开始的…

  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没有叶蓁蓁幸运,事发时她太年幼, 母亲又太过柔弱。女主没能通过正当的途径报仇,而是就此黑化, 变得利欲熏心, 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她不择手段,意欲飞上枝头,一手遮天。

  不知道为什么,叶蓁蓁每每脑补到这个女主黑化的故事, 都会觉得非常带感。

  不过她现在太忙了,又有另外一本现言在连载, 实在没有精力双开。叶蓁蓁只能拿小本把自己的灵感都记录下来, 留着以后慢慢写。

  反正一辈子,还有很长很长的时光。

  天气一日凉过一日,校园里, 同学们纷纷换上了冬装。

  入冬后第一次下雪的那一天,叶蓁蓁下了晚自习,从教室里出来,坐上爸爸的车。

  自从爸爸换了新车之后,不等周六早上,每周五叶蓁蓁放学的时候叶壮志就来接她。叶蓁蓁觉得爸爸的那点儿小心思,自己看得再清楚不过了——爸爸觉得自家的新车好,要让叶蓁蓁的同学们都看到,知道他们家有钱才行。这种心态,还真是典型的暴发户,叶蓁蓁想想就想笑。

  她不想鄙视爸爸,可是爸爸的那点小心眼,实在是太容易看透了。她只能看破不说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这个加热垫子暖和吧?”叶壮志得意地说:“爸爸提前给你开开,等你上车后坐下来就已经是暖的了。”

  “嗯,很暖和。”叶蓁蓁打了个哈欠,笑眯眯地说:“谢谢爸爸。”

  之后一路上,她要么就闭目养神,要么就玩手机。

  快到家的时候,叶壮志忍不住说:“蓁蓁,你跟爸爸说两句话呗?”

  叶蓁蓁撑起眼皮问:“说什么?”

  叶壮志露出为难的表情来:“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还说什么啊。”叶蓁蓁累了一周,实在太困,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

  “那你休息吧。”叶壮志讪讪地说着,默默调小了交通广播的声音。

  叶蓁蓁闭上眼睛,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感觉车身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叶蓁蓁被惯性晃得差点飞了出去,幸好她系了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