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一共召集了几位大臣,这个奴才确实不知。不过,奴才却知道,皇上特意召见了京兆尹李大人。而且,皇上还专门吩咐李大人,去调查顾家贪污受贿,以及买官卖官的证据!”

王喜恭敬的回答着,嘴角却拉起一个细微的弧度。

顾家,如今正处在危难关头,根本就不像当初顾太傅在朝的时候,整个顾府家根深叶茂,家大业大,就连皇上也不敢轻易动撼动。

如今的顾家,风雨飘摇,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大厦倾塌!

锦上添花,永远也比不上雪中送炭!他在这种时候对太后表了衷心,他在这种时候还愿意投靠太后,投靠日薄西山的顾家,等太后一派重新得势之后,他的好处一定少不了!

或许他真能成为新的大内总管,甚至超越他的义父——刘忠!

“喜公公,你在如此危难的关头,竟然还能对顾府加以援手,日后,等局势稳定下来,哀家定会大力的提拔你的!”太后给王喜画了一张大饼,并给了他一个飘渺的承诺。

王喜又岂是好糊弄的?!他若有所思的一笑,缓缓的抬起头来,道:“皇上吩咐了京兆尹的李大人,一定要尽快找到顾家的账本,还有调查所有与顾家有关的官员名单,以及找到这些人的罪证!”

“什么?!皇上他竟然如此”太后又惊又怒,她气的全身发抖,几乎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皇上这是什么意思?!他是要找对顾家斩尽杀绝吗?

要知道,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不犯错误的官员!

任何一位官员,都是经不起调查的!

而且,就算是真正的清官,也可以通过制作伪证来诬陷。就算证据是假的,可是,只要能够环环相扣,让人看不出伪造的痕迹,就一样可以给无辜的官员治罪。

皇上如此大张旗鼓的调查顾家一脉的官员,必然会让一些依附于顾家的官员们惶惶不可终日。在这等不安的气氛之下,顾家一脉的官员必然离心!

太后的心中一阵寒意:皇上,这是要将顾家连根拔起了!

第二百零六章 毒性发作!

景阳宫。

曹侧妃的屋子里,气氛很是压抑。

曹侧妃坐在椅子上,阴沉着脸看着躲在娴云怀里的猫儿,越看,心中的怒气就越磅礴,越看,她的牙根就咬的越紧。

都是这只蠢猫,坏了她的计划!

她其实一直都很清楚,她会被太子爷看重,允许她直呼他的姓名,甚至允许她自由的进入他的书房,无非是因为她能够给太子带来丰厚的利益。哪天她无法带来让他满足的利益,就是她被舍弃之时。

而今天,她不仅坏了太子爷的计划,让云婵卿与太子彻底的翻脸,更是在钦天监的众位大臣面前,丢了太子的颜面…

“来人!把这只蠢猫给我带下去,把它扔进鱼池里面,活活淹死!”曹千梦终于忍不住满腔的怒火,用力的一拍桌子,猛的一下站了起来。

“啊——”她突然抱着手掌痛呼了起来。手掌上传来强烈的刺痛感,让她痛的面目扭曲,抱着胳膊又跌在坐回了椅子上。

“主子!您没事吧?”曹千梦身边的几位宫女,立马紧张的上前。

“我没事”曹千梦强忍着疼痛挥了挥手,制止了她们的靠近,“还不快把这只蠢猫给我带下去!看见它我就倒霉!”

曹千梦一边轻抚着自己的手掌,一边喘着粗气平复情绪。都是这只蠢猫,让她事事不顺,连拍个桌子都能弄伤自己!她刚才虽然暴怒,但也没用太大的力气,根本就不该这么痛!

“主子——”娴云抱着猫儿跪了下来,想给猫儿求个情。

这猫儿在景阳宫养了这么长时间,她都已经养出感情了,哪里舍得让猫儿这般被淹死?今日的事情她也听说了,可猫儿毕竟是畜生。哪里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这般淹死委实有些可怜…

“求情的话就不要说了!”曹千梦一挥手,打断了娴云的话,“你应该知道,这猫儿坏了太子爷的计划。就算我不把它淹死,等太子爷回来,它也没有好下场!扒皮抽筋,或许死的更惨!”

曹千梦抱着自己的手掌,心中一阵烦躁和怒意。她的手怎么还这么痛?莫非是伤到了骨骼?可是,她用那么点力气。根本就不至于弄伤自己啊!而且,她刚才坐下来的时候,这椅子也硌的慌。像是青石板似的!

“主子,您没事吧?您的手本来就受了伤,此刻更是用不得力的。您且忍一会儿,奴婢这就去给您拿伤药。”娴雅看到了曹千梦的动作,立马行了个礼退下。去给主子拿伤药去了。

娴雅是曹千梦身边的四位贴身大宫女之一。另外的三位,分别是刚才为猫儿求情的娴云,之前被猫儿挠伤了脸的娴静,以及最为少言寡语的娴淑。

原本,以太子侧妃的级别,只能够配备两名贴身宫女。不过。因为太子对曹千梦的宠爱,再加上东宫太子妃的位置空缺,所以她才能在这些小事上逾矩。

当然。即便是这样,娴雅和娴淑也是挂在太子名下的,不过是跟在她的身边伺候着罢了。

不一会儿的功夫,娴雅就拿了伤药过来,亲自给曹千梦涂上。

“行了。我的伤不碍事。这盒玉容膏,你亲自去给娴静送去。她脸上的伤比较严重。用了玉容膏,应该就不会留下疤痕了。”曹千梦无力的挥了挥手,让娴雅带着伤药退了下去。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今天就是觉得浑身上下都不得劲儿。不仅刚才伤到的手掌一直在疼,就连腰上也在隐隐作痛,还有她的牙根似乎也疼的厉害,另外她竟然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都像是长了倒刺儿一样。

“娴淑,你去吩咐厨房备水,我要马上沐浴。”曹千梦一忍再忍,终于忍不住撕扯起自己的衣服。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全身仿佛扎满了小刺,只要轻微的动弹一下,就一百个难受。而且,这种刺痛的感觉越来越重,若不是刺痛的面积太大,她甚至怀疑是不是云婵卿在自己身上扎了针。

娴淑闻言恭敬的退下,只剩下娴云还抱着猫儿跪在地上。

“行了,你也起来吧!这猫儿是定然留不得了。你去找小谨子,让他给这猫儿一个痛快,也算是全了你维护它的一片心意。”曹千梦烦躁的挥了挥手,把娴云也给赶了下去。

只剩下她一个人之后,她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全部都褪了下来,上上下下的翻看了好久,这才确定了衣服上并没有什么针刺,也没有被人下药的痕迹。

可是,若真的什么都没有,她为何会这般难受?

过了不一会儿,热水便准备好了。曹千梦在沐浴之后,特意换了一身更柔软的锦缎,以求不会再有那种针刺般的感觉。可是,沐浴之后的肌肤,似乎变得更加敏感,稍有一丝凉风吹过,她都会觉得像刀子割的一般疼。

不得已,她吩咐娴淑将所有的窗户都关了,让整个屋子透不进一丝的微风。就连她坐的椅子上,也被加了个厚厚的软垫,像以往到了深冬似的。

可是,即便如此,她还是觉得浑身上下都难受。

“侧妃,太子爷来了。”娴云轻声的提醒,打断了曹千梦的坐卧不安。

“婢妾给殿下请安。”曹千梦飞快的起身,恭谨的给太子行礼。

她刚行完礼,太子就大步流星的来到了她的面前。

“曹千梦,都这种时候了,你还不忘沐浴更衣勾引爷!爷该夸你知情识趣好呢,还是骂你猪脑子呢?”宇文煊刚走到曹千梦的面前,就居高临下地捏住了她的下巴,冷漠地俯视着她。

宇文煊回来的太快,曹千梦根本就没做好面对他的准备。更何况,她这次惹出的麻烦确实不小,求饶和辩解也没什么用,还不如什么也不说,任由他捏着,以不变应万变。

可是,下巴上传来的剧痛,让她实在是忍不住,终于痛呼出声。

“怎么,这就疼了?”宇文煊深吸了两口气,这才压制住了体内的邪火,看着沉默不做争辩的曹千梦,冷冷的说道,“你最好祈祷这次的祈雨能够成功,否则,爷不介意赐死一个侧妃。”

这次的祈雨一事,就是曹侧妃提出来的。

曹侧妃穿越之后,曾经遇到一位奇人,并跟着这位奇人学会了毒术和命数推演。前几天她推演大元的运势,却推算到了不日之后将有大雨。于是,才有了太子去钦天监,商讨祈雨一事。

这一次,若是祈雨能够成功,那么太子的威望必定大涨。

毕竟,天降大旱乃是对皇上的惩罚,而他这个太子一旦祈雨成功,就说明他是被上天所认可的,很可能会是下一任的真命天子。

当然,在太子看来,就算祈雨不成功,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大旱已经持续了这么长时间,一直都没有办法缓解,就算他祈雨失败,也不能把责任算到他的头上。若真要追究责任,只怕还是当今圣上首当其冲,说不得就要真的降下罪己诏了。

“南方的买卖还顺利吗?”太子强忍着怒气,冷声问道。

“一开始还算顺利,特别是那些已经发霉了的陈年积粮,卖得非常好。第一批盈利的银子大约有九十多万两,已经开始往回运了。只是后来”曹千梦没敢再说下去,而是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的下巴。

被宇文煊捏过的地方,到现在还疼的厉害,不知道是不是已经青了。原本好好的生意,如今遭到了破坏,几乎没有多少进账了,宇文煊听到这样的消息,还不知道会怎样暴怒呢!

看到曹千梦抚着下巴的手,宇文煊的心里又腾起了一阵怒火。他根本就没有用多大的力气,曹千梦的脸上连点伤痕都没有,又何必做出这种姿态,来博取他的同情?!

看到她那做作的样子,他恨不得甩她两个大耳光。只不过,一想到她又为自己赚了近百万两银子,宇文煊便只好压下了自己的怒气,咬牙追问道:“只是什么?别含含混混的,给我说清楚了!”

“只是——”曹千梦迟疑了一下。

“只是,原本各地的粮食供应都很紧张,所以我们的陈年积粮也很有销路。可是现在,秀妆阁已经买到了足够的粮食,可以保证各地的供给,而且还允许百姓们用房契和地契抵押粮食。”

“再者,原本就算被秀妆阁抢下不少生意,我们也能继续做下去。可是,因为云致远的劫富济贫,几家囤积居奇的粮贩子,都遭了他的毒手,其他的粮商也不敢再哄抬粮价。这样一来,咱们的利润就降低了许多。”

“又是云家!”宇文煊愤恨的踢翻了一把椅子。

“算了,这次能赚多少算多少吧!反正马上就要下雨了。等这一季的补种上去,卖粮生意自然就更做不下去。灾难财本来就做不了太久,能有九十万两已经很不错了。”宇文煊点了点头,他对这次的收益,其实还算满意。

第二百零七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

“殿下,就算马上能补种,可是至少也要四个月才能出新粮。在这期间,百姓对粮食的需求还是很大的。更何况,秋种的产量不高,百姓们还有一个冬天要过。我们是不是也允许用地契来换粮?”

曹千梦微蹙着娥眉,贝齿也轻咬着红唇:“云家通过这次的买卖,掌握了大量的田地。整个南方的田地和房产,估计有一大半落入了他们手里。灾年的土地是不值钱,可等过了灾年,这些可都是银子!”

曹千梦毕竟来自现代,现在的房产有多贵,她可是深有体会的。

在现代社会,做什么买卖都不如房地产赚钱!简单的一个房地产行业,轻易的就可以把老百姓辛苦一辈子赚的钱,全都搜刮到了地产商的口袋里。这种敛财的速度,可以说是抢钱都不为过!

所以,在现代社会,除了煤老板之流,最富裕的就是地产商!

在曹千梦想来,云婵卿一定也是抱着同样的想法,所以才会让灾民们拿土地来抵押。现在是以极低的价格抵押换了粮食,将来再想要把土地拿回去,只怕就要付出几倍的代价了!

以这种做法,只要资金能够撑过一年,云家必将成为大元的首富!

掌握了大元近八成的兵力,再掌握了富甲天下之财,同时,还有着极高的民间威望…云致远甚至都不需要起兵谋反,他只要振臂一呼,这大元的江山就是他的囊中之物!

同样的,太子若是能在这时候分一杯羹,不仅能够换来无尽的财富,还能在百姓的心中博得一个好名声。而且,太子毕竟是皇室的正统。占着一个皇储的名分,那么他将来即位也就更名正言顺了。

而且,如今的太子,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好的名声!

可惜,曹千梦的打算确实很好,但人家当事人却不这么认为,妖孽养成系统。太子只是淡漠的扫了她一眼,根本就不应声。

太子想要的,是以最快的速度赚银子。让百姓抵押房契和地契,至少要到一年才能回笼资金,而且。还不一定所有人都能把地契换回去。万一有人熬不过灾年死了,那些无主的地契就成了废纸。

更何况,在太子爷看来。整个大元的江山都是皇上的,所以,不论地契在谁手里,土地的真正归属都是皇上。就算云致远掌握了再多的地契,只要皇上的一句话就能收回!

所以。只要等他登上了皇位,云致远拿着再多的地契也没有用!

再说了,他现在最需要的,是用真金白银来扩展自己的势利,是培养更多的暗卫和杀手,以便顺利的逼宫谋反。

一旦他同意让百姓用地契换粮。虽然能够赚到更多的银子,但是回钱的速度就会变慢。他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等百姓赚钱,万一等百姓把房契赎回去。只怕皇位也落到二皇子的手里了。

再加上,曹侧妃最近提出的一些建议,都被证明是错误的。所以,如今只要是曹侧妃的提议,他都会下意识的产生抗拒心理。因此。不论用地契来换粮是不是好主意,他都不会同意。

“行了。此事不必再说了!云家毕竟是臣子之家,他看中那些地契也就罢了。你可是本王的侧妃,把眼界放高一点!整个大元都是本王的,几张地契又算得了什么!”宇文煊揉了揉眉心,不满的斥责。

他当时怎么会为了这么一个无知的女人,将太子妃送进了寺庙里面?!若是太子妃还在,就算顾太傅出了意外,还有太子太傅能帮他镇住场面,也不至于忙得焦头烂额!

可惜,因为有了顾太傅,他根本没重视太子妃,更没重视太子太傅!

如今到了这种地步,再要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说起来,他当初之所以那么看重曹侧妃,不过是因为曹侧妃擅长敛财,而他当时最缺的,就是黄金白银等俗物!

曹侧妃其实真应该托生在商贾之家。她这等钻营赚钱的本事,估计整个大元都无人能及!挪用粮仓里的陈年存粮来发国难财,这么阴损的买卖,也亏她一介女子能想的出来!

而且,挪用发霉的陈年积粮还在其次,她竟然敢把用来赈灾的粮食盘剥了下来,然后再重新卖给受灾的老百姓,在大旱之年赚取百姓赖以生存的活命钱。

这种敛财的手段,就连太子都为之震撼啊!

更别提,那些琉璃、香胰等新奇玩意,简直是一座座金矿!

当然,有了曹侧妃源源不断的提供金银,宇文煊确实笼络住了不少大臣,也暗中培养了数量可观的暗卫。但是,真要算起来,选择曹侧妃而舍弃了太子妃,其实还是得不偿失的!

用金钱笼络住的大臣,关系实在浅淡的可怜,只要没有了利益牵扯,随时都可能叛变。而短期培养起来的暗卫,对付一些普通的臣子还可以,对付云致远这种世家,却是远远不够的!

也就是说,太子忙忙碌碌了这么长时间,其实做在都是无用功!

可惜,他却是到了今天,才真正的看明白局势:皇上的每一个妃位,以及他的每一个侧妃之位,其实都是用来拉拢朝臣的利器。然而,他却亲手废掉了太子妃,又把侧妃的位置给了曹千梦,断了自己的一切助力!

曹侧妃的家世太差,她的父亲不过是个四品小官,就算现在升上了从三品,在夺嫡之争中也帮不上忙。而且,为了笼络曹侧妃,他没有再娶太子妃,也没有再纳侧妃,更是没几位大臣真心被绑在他这条船上。

如果他能多娶几位侧妃,特别是几大世家的女儿,如果都能娶上几个,再让这些女人都生下儿子,那么,肯真心帮助他即位的大臣,一定会多上许多!

一想到这里,太子的心头就一阵火起,恨不得掐死眼前的女人。

“这几天你就别出去了!老老实实的呆在宫里避避风头!京城的几处生意,就交给那几个掌柜的吧。”宇文煊凝视着曹千梦,见她没有任何不满之色,这才继续说道:“今天的事情,若是没人追究也就罢了,万一有人追查,你陷害太子妃一事,本王也保不住你!”

“还有”太子略微停顿了一下,突然伸手掐住了曹千梦的脖子,一脸阴冷的说道:“不要再去找云婵卿的麻烦!也不要再给本王惹是生非!否则,本王不介意把你当成弃子,承认你污蔑了太子妃,然后把太子妃换回来!”

太子说完这句话之后,并未松开曹千梦的脖子,反而用另一只手用力的拍了拍她的脸颊,眼中也浮现了一抹狰狞之色。等看他到曹千梦疼的面色惨白,这才松了手,一身冷意的转身离开。

看着转身离去的太子,曹千梦终于吐了一口气,她缓缓的抚上了剧痛无比的脸颊和脖子,垂下的眼眸闪过一丝厉芒,转而又变得幽深无比。

宇文煊,竟然敢动手打她!

她两辈子加起来,最痛恨的就是被男人打!

宇文煊只记得她能赚钱敛财,却忘记了,她最擅长的其实是毒术!

只要她愿意,随时都能取了宇文煊的狗命!

只不过,她暂时还没有玩够,所以才会允许这个男人再嚣张片刻。她要让宇文煊无限的接近皇位,然后才功败垂成,变得一无所有,在极度的愤怒和悔恨中,享受死亡的逼近!

当然,在此之前,她还必须把历史扭曲的更彻底,,让夺嫡之争更加激烈,让整个大元战乱四起,让大元陷入一片混乱,以保证她有足够的历史扭转度,才可以顺利的回去!

“嘶”

曹千梦抚上了被太子捏疼的下巴,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剧痛,就好像生生的被太子捏碎了下巴一样。可是,她又能清楚的感觉到,她的下巴其实并没有受伤,只是单纯的剧痛而已。

很奇怪,她对疼痛的感触似乎不断的在加剧!刚才太子掐住她脖子的时候,她几乎都要疼晕过去了。若不是她给自己用了少量麻药,说不定早就已经疼的在地上打滚了!

可是,即便现在麻药的效果还在,她还是觉得剧痛无比!

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似乎她的所有触感,全部都被疼痛所代替!只要有一丝磕磕碰碰,就会感受到超过常人几十倍的痛感!就算刚才被捏住下巴的感受,也足以让她疼晕过去!

此时,若是她不小心割伤了自己的皮肤,只怕堪比上刀山下油锅了!

不过,即便有了这等夸张的痛感,曹千梦也没有往醉生梦死这种剧毒上想。一是醉生梦死会让人昏迷不醒,二是她对自己的毒术也有着绝对的自信,她认为不会有人能毫无所觉的给她下毒!

至于她现在的感受,或许就是时空排斥力的作用!

也许,她现在已经遭到了时空的排斥,所以才会如此痛苦。

不过,这或许就意味着,她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回到自己的时空,就可以再一次拥抱自己的女儿,就可以永远陪在女儿的身边,就可以把这个时空的一切都当作一场梦境!

第二百零八章 下雨了!

转眼,七日的时间就过去了。

七日之后,正是钦天监推算出的祈雨吉日。

早在祈雨开始之前,钦天监的大臣就不断在为祈雨仪式进行准备。根本就不需要他们过多的宣传,因为之前连续几个月的大旱,百姓们早就叫苦连天,如今得知太子要代替皇上开坛祈雨,自然有大批的百姓主动的前来观礼。

祈雨仪式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一部分是在帝都的天坛里进行的。由太子亲**香沐浴,进行祷告仪式,祈求上苍降下甘露,抚慰受灾的百姓。当然,在太子进行祷告仪式的时侯,文武百官也要在祭坛的附近跪拜,以挚诚之心感动上苍。

另一部分则是在街市上的,百姓们也可以参与的普通仪式。由钦天监挑选出来吉时出生的女子,穿着专门定制的祈雨服,带着祈雨童子一起,沿街扫土,用柳条播撒清水。还有一群青年紧随其后,抬龙王,打旱魃等等。

因为祭天时间比较急切,所以祈雨的道场并不是专门搭建的,而是借用皇上祭天的祈谷坛。祈谷坛是以往举行祈祷谷大典的场所。通常,皇上会在此处祭祀皇天后土,祈祷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不过,如今大元已经连续大旱数月,祈谷反倒不如祈雨更适合一些。

祈祷谷坛为三层,占地面积也颇广。三重的蓝琉璃瓦,圆形屋檐,攒尖顶,宝顶鎏金,显得庄重而华丽。

开坛祈雨的这天,太子爷一身衮衣和冕,郑重的写好祭天的祝文。然后。宫女和太监便纷纷上前,摆好各种三牲祭品——整牛,整羊,整猪;还有酒、果、菜肴等大量食物,以及玉、帛等贡品。

等到吉时一到,礼部的专职官员便开始鸣起了太和钟,等太子庄重的走上了祭坛之后,钟声才止了下来。

钟声刚止,鼓乐声起,太子焚香。对诸神进行三叩九拜。

在太子开始祭天的同时,街道上的百姓们也开始了“行雨”之礼。一群人敲锣打鼓的在前方开路,随后便是吉时出生的女子沿街扫土。还有那些青年男子抬龙王、打旱魃。

太子行过了叩拜之礼,便站在法坛前面,朗声的诵读祝文:“大元久旱无雨,河道干涸,田地开裂。水井无水,庄稼枯黄,百姓民不聊生,六畜饮水无源…宇文煊特此参拜祭奠,以求苍天降雨。”

太子诵读的声情并茂,说道百姓的痛苦之时。简直恨不得痛哭流涕。然而就在这时,天上却突然传来了一声惊雷,让所有人都变了颜色。

烈日当空。晴天惊雷,这…这…这是何故?

而且,这惊雷不早不晚,正是太子祷告结束的时侯!

“天哪!天神怒了!”有位大臣惊呼了一声。

随即,文武百官们全都沸腾了起来。这一声惊雷。就仿佛往热油之中浇了一瓢水,霎时间就炸开了锅。这些文武百官虽然没有乱喊乱叫。但是这么多人窃窃私语,也让场面变得失控起来。

太子的双手紧紧的攒起,他用力的握紧了手心,整个指节都因为用力过度而变得发白。他的脸色一片铁青,双眼圆瞪,死死的盯着这失控混乱的场面,嘴唇都已经哆嗦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