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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老师突然说:“你,边红玉,这个动作又没到位,要跳起来,跳高一点。”

边红玉脸色有些苍白,苦笑了一下:“对不起老师,我肚子疼,跳不起来。”

舞蹈老师说:“从一开始排舞,你就生病,都过这么久了,肚子疼还没好,有没有去看医生?”

边红玉苦笑了一下:“去看了,吃着药呢。”

赵明月看着边红玉的脸,感觉有点不对劲,像是个大病初愈的人一样。

第60章 变故

到了十月中旬,香山的红叶红了,沈旭跃和赵明月约好了周末去爬香山,一同去的还有他们两个宿舍的同学,都是本着自愿的原则,愿意去就去,大家对香山红叶慕名已久,来北京,至少是要看一回的,所以倒是没有人说不去。于有清也没有别的安排,正好可以跟着他们一起去。

周末一早,大家就出发了,到了集合地点,却见沈旭跃满脸歉意地跟赵明月说:“明月,我家里出了点事,我得回去一趟,不能跟大家去玩了,你和大家一起去玩吧。”

赵明月吓了一跳:“出什么事了?”

沈旭跃说:“我外甥病了,我姐夫带着外甥从老家过来了,我得去看看。”

“那我跟你一起去吧。”赵明月说。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又看了一眼于有清:“那让有清跟着大家一起去?”

赵明月点头:“嗯,我跟他说一声。”

于有清听说赵明月不能去,失望之情溢于言表:“那我也不去了吧。”

赵明月叫来毛剑兰:“剑兰,旭跃家里出了点事,我们要去他家看看,有清跟着你们去香山,你帮我照顾一下他啊。”

毛剑兰非常爽快:“行,没问题。”

于有清虽然有点不愿意,但还是跟着大家一起去了。

上了车,赵明月听沈旭跃说他外甥的事:“我昨晚上不是回去了吗,准备早上过来和你一起去爬山的,我才知道京京出事了。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我姐夫打了长途电话回来,说是被孩子被拖拉机轧到腿了,已经送到哈尔滨去治疗了。我姐心疼孩子,非让我姐夫带孩子来北京治疗。今天就能到了。”

“啊,被拖拉机轧了,那岂不是很严重?”赵明月想着就觉得可怕。

沈旭跃呼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希望不严重吧,还在才五岁,要是落下什么残疾,那就是一辈子的事了。也难怪我姐要求要送到北京来。”

赵明月担忧地说:“这么远,不会耽误孩子病情吧?”那么大老远送到北京来,不会耽误治疗吗?

沈旭跃说:“我也觉得我姐这一点欠考虑。不过好像听说伤情还在观察期,没到手术期,医生说可以转院。”

两人心情沉重地到了家里,沈父沈母都在等着,一个个唉声叹气的。沈大姐则在一旁哭泣,赵明月安慰了几句,也无济于事,沈旭跃过去,拍着大姐的肩:“别担心,会好起来的。走吧,我们现在去接人。明月,我和我大姐去车站接人,你在我家等消息,等我们接到人安顿好就回来了。”

沈父的司机送他们过去,沈旭跃还没考到驾照,自然不能开车。沈旭跃陪他大姐去车站,车上位置不够,赵明月再去的话,等接到人了就没地方坐了,所以只能在他家等着。

这是赵明月第二次来沈家,上次中秋节的时候,赵明月以和于有清一起过节为由,拒绝了去沈旭跃家过节,毕竟她只是沈旭跃女朋友,还算不上沈家的人,没有她的存在,沈家人在一起显然更自在一些,至少不会给沈母添堵。

这一次要不是听说沈馥郁的儿子出事了,她也不会过来。而且要是知道自己需要独自面对着沈父沈母,她估计也不会过来。但是现在,她必须得独自面对沈父沈母。

沈母没有了前两次见到的那么干练和趾高气扬,她像个平常的老妇人,脸上有些忧戚,唉声叹气地说:“你说这真是作孽啊。那么小的孩子,就要受这个苦。这要万一以后落下什么病根,那这辈子不就毁了吗?”

沈父不知道是第几次听见老伴说这话了,心情本来就不轻松,这下更是雪上加霜了。“你少说两句行不行?肯定没你说的那么严重。”

赵明月赶紧去给二老倒开水:“伯父伯母,喝茶吧,别担心,孩子还小呢,恢复能力非常强。而且北京的医疗水平全国最高,肯定能把伤治好的。”

不管情况怎样,人总希望听到一些自己想要听的话来宽慰自己,赵明月这话真是说到沈母的心坎上去了,所以她看了一眼赵明月,没有说反驳的话:“对啊,就是这样,孩子还小呢,生长力多旺盛啊,一定会没事的。”

沈父也说:“就是,你担那个心做什么,别胡思乱想。”

然后接下来,赵明月就不知道说什么了,跟两个全然陌生的长辈在一起,尤其有一个还对自己没有好感的陌生人,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沈父大概也知道赵明月的尴尬,他很善解人意地和赵明月聊起了她老家的事。赵明月的老家沈父又不熟悉,他们之间唯一可以聊的,就只有沈旭跃了。有了话题可聊,赵明月也就渐渐放松起来,赵明月跟沈父说一些自己所知道的沈旭跃,听沈父说一些她不知道的沈旭跃,两个人互补着拼凑出一个完整清晰的沈旭跃来。

沈母也渐渐被两人的话题吸引住了,确切地说,她是被赵明月说的事给吸引住了,因为儿子那十年的成长,做母亲的是完全缺席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时光在双方的回忆中慢慢流逝,赵明月对沈旭跃的了解越来越清晰,原来沈旭跃小时候是个那么调皮捣蛋的孩子。沈父听见家里的挂钟突然响起来,猛地惊醒过来:“十一点了,老婆子,去做午饭了。”

沈母终于换了个姿势,她不想承认,刚才她听得入了迷:“也不知道他们接到孩子了没有?”

沈父说:“应该早就接到了,不是十点钟的火车吗,现在应该已经在医院了。去做饭,一会儿说不定还要去送饭给孩子吃。”

沈母站起来:“好。”

赵明月赶紧说:“我来帮忙吧。”

沈母看了一眼赵明月,没有出声反对。

他们刚做好饭,车子就回来了,回来的只有沈旭跃和司机,沈馥郁两口子都没回,沈母站在院子里:“接到人了吗?情况怎么样?你姐没回来?”

沈旭跃说:“接到了,孩子被拖拉机轧过左腿,还好拖拉机车轮是履带,造成了粉碎性骨折,不是特别严重的那种,要动手术接骨。医生说要是恢复好了,应该没多少后遗症。我姐在医院里陪孩子呢。”

大家都松了口气,沈父说:“那我们先吃饭,吃了饭去医院看看,顺便给他们送饭过去。”

“好。”沈旭跃看着赵明月,略有些歉意地冲她笑了笑。

赵明月看见沈旭跃,也觉得松了口气,以后可不这么单独陪他父母了,太难熬了。赵明月低声问:“情况不是很严重吧?”

沈旭跃小声说:“暂时不清楚,医生说要看手术情况,还要看孩子的康复情况。”

吃过饭,赵明月跟着沈家人去医院送饭,并看望孩子。孩子躺在病床上,等待手术,看他的神情倒是很高兴的,大概许久没见到妈妈,现在有爸爸妈妈一起陪伴,疼痛也显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沈馥郁的丈夫站起来给自己的岳父岳母鞠躬,这是这个女婿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岳父母,虽然他们已经结婚六七年了。

赵明月看着沈馥郁的丈夫,果然是个典型的东北汉子,身高接近一米九,国字脸,脸膛黝黑,模样周正,用这个年头的审美眼光来看,那是很标准的帅,怪不得沈馥郁愿意嫁给一个农村小伙子。对她好,长得也好,就算是城乡有别,那也不是什么难以忍受的事。

孩子长得像沈馥郁,看起来非常乖巧可爱,也很懂礼貌,可见沈馥郁两口子没少在孩子身上花功夫。

沈旭跃在赵明月耳边悄声说:“我说我姐怎么嫁农村了,肯定是我姐夫长得好看,果不其然吧。女人就是爱俊俏。我妈肯定也会很快被说服的,你瞧着吧。”

赵明月转过脸抿嘴偷笑。果然,沈父看见女婿,态度倒还很正常,沈母看见女婿,那是看了又看,赵明月觉得她本来是努力板着脸的,但是此刻却一点严肃的样子也没有了,对着自己的小外孙,那叫一个和蔼。赵明月小声地跟沈旭跃比拇指:“你说得太对了。”女人看女婿和儿媳的态度真是截然不同啊。

几人在病房里陪着孩子,一边聊天,就说到将来的打算。沈母说:“既然都来了,以后就别回去了,都在北京吧。你们农场那么不安全,你一个人看管不过来,迟早还要出事。京京也大了,以后就在北京上学了。茂林你也在北京找个事做。”沈馥郁的丈夫叫杨茂林。

杨茂林迟疑了一下,沈馥郁板着脸说:“你想回去你就回去,把京京留在北京,他跟着你我怎么放心?”

杨茂林叹了口气:“我不知道在北京能干什么。而且我父母都在农场,我也不放心。”

“总能找得到事做,有手有脚的。”沈父说,“父母现在年纪也没七老八十不能动,你们现在北京待下来,等着以后安顿好了,就将老人都接过来。这问题都是很好解决的嘛,有什么比一家人在一起更重要的呢?”

杨茂林低着头:“爸您说得对,我先等京京的腿治好了再说吧。”

沈父说:“你做好思想准备就行,我们尽早帮你安排好工作。”

“谢谢爸。”

赵明月心说,杨茂林还真是个直性子,多少人想留北京留不了,他倒好,有机会还想推掉。

孩子是手术是在两天后,做完手术之后的那个周末,赵明月又跟着沈旭跃去医院探视孩子。这一次沈父沈母不在,杨茂林也出去了,只有沈馥郁在医院陪儿子。手术很成功,孩子恢复得也很不错,京京是个小人精,看见赵明月给他拿糖果点心,就高兴地叫:“小舅妈!”

把赵明月叫得心花怒放,沈旭跃更是眉开眼笑:“京京真聪明,想要什么,小舅给你买。”

京京说:“想要糖豆儿。”

“什么糖豆儿。”沈旭跃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赵明月却知道了,因为她看见临床的一个小病友在吃五彩糖豆,便捅了捅沈旭跃说:“是那个吧。”

沈旭跃明白过来:“哦,那个呀,晚点给你买。来,小舅给你买小人书,哪吒闹海,你喜欢吗?”

“喜欢,谢谢小舅。”京京伸出手来接沈旭跃手里的小人书。

赵明月从书包里拿出一套衣服给沈馥郁:“大姐,我想京京回北京来了,可能换洗衣服都没准备充足,我给他做了一身衣裳。”

沈馥郁接过衣服:“太谢谢你了,明月。”她举着衣服跟儿子说,“京京,小舅妈给做了一套海军服,你喜不喜欢?”

京京欣喜地叫起来:“我喜欢,谢谢小舅妈。我穿上这个衣服,是不是就和大舅一样神气了?”

沈旭跃的大哥沈启学在海军南海舰队,这个年代,人们对军人的崇拜简直可以用狂热来形容,估计小京京没少跟人夸耀过自己当海军的大舅。

沈馥郁摸摸儿子的小脑袋:“对啊。京京你要快快好起来,以后也能跟大舅一样,当一个光荣的人民解放军。”

“我不要当解放军,我要当海军。”京京说着孩子话。

京京兀自看小人书去了,赵明月挺沈旭跃姐弟俩聊天。

沈旭跃说:“姐,我爸是不是安排我姐夫在街道工厂上班了?”

沈馥郁叹了口气,说:“是啊。以后就跟着一群大爷大妈们在厂子里糊纸盒,你姐夫嘴里不说,但是我知道他心里肯定不太乐意。”

“为什么呀?”沈旭跃问。

沈馥郁说:“他好不容易才成为我们农场的拖拉机手,现在跑到北京来,不能开拖拉机了,做那些活计,你说他心里能高兴吗?他最爱开拖拉机了。”

沈旭跃叹了口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不然你们还得分开。”

沈馥郁看了一眼兀自玩耍的京京,吸了一下鼻子:“我也觉得挺对不起他的。要是我们没在一起就好了,没有京京,什么烦心事都没有。”

赵明月安慰沈馥郁:“大姐,别那么想啊。你看京京多可爱,为了孩子,也觉得值啊。姐夫现在的情况只是暂时的,他不可能糊一辈子纸盒。这只是暂时的过渡工作,你不是说他是个拖拉机手吗,那学别的车肯定也容易,可以去学开小车或者卡车,以后做个司机也是可以的。”

沈旭跃也说:“对啊,我最近也在跟爸的司机学开车呢,姐夫以后可以做司机啊。”

赵明月还想说,以后自己跑个体运输也行啊,不过现在还没到那个时候,先就不提了。

沈馥郁被他们俩劝得心情轻松了些:“你们说的也对啊,我去劝劝他。要是能开车,他心里肯定会高兴。”她现在真的觉得赵明月是个很不错的姑娘,心胸宽广,见识真不一般。

两人出了医院,沈旭跃叹息说:“明月,我真要感谢你。”

“感谢我什么呀?”赵明月抬眉看他。

“感谢你这么努力上进,跟我一起并肩,让我少了这么多烦恼。”

赵明月笑道:“我要是不能和你并肩在一起,我就不会和你谈朋友,所以你也不会有烦恼。”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为什么,难道你不爱我?”

赵明月答:“爱是一回事,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并不是所有在一起的人,都是因为相爱。也并不是所有相爱的人,都能在一起。这大概,就是人生的无奈。”她陈述的是一个事实,爱情也许是没有条件的,但是婚姻绝对是有条件的。假如她是一个不知自己前程的普通村姑,那么对沈旭跃的爱慕就只能悄悄埋在心底,不会付诸行动。如果她没考上大学,她和沈旭跃最后恐怕也是以分手收场。

沈旭跃许久都没说出话来,赵明月远比他想象的要成熟,过了好一阵子,他才说:“你说的对。所以我们应该是幸运的,相爱,又能在一起。”

赵明月冲沈旭跃露齿一笑:“对,我们是很幸运。”

他俩因为京京受伤的事,连续两周都没有去爬香山,第三个周末的时候,沈旭跃坚持无论如何都要去香山看看了,再不去,红叶就要凋谢了,要看,就要等到明年了。

赵明月想了想,还是去吧,再等一年,未免也太久了。于是两人下一个周末,相约去了香山。已经是十一月了,经霜之后,黄栌树最深的热情都被激发了出来,整个山林似乎都在燃烧,色彩虽然都红,却并不是一个颜色,红叶层层叠叠,粉红、鲜红、橘红、深红、绛红各种红色斑斓绚丽,如丝绢上泼染的国画,也像一位喝醉了酒的美女,妖娆动人,令人流连忘返。

沈旭跃笑道:“现在的香山正是最美的时节,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而且我们还有了单独出来的机会,没有别人来打搅,所以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不是没有道理的。”

赵明月也笑:“确实如此。”

沈旭跃感叹:“可惜胶卷都是黑白的,要是彩色的就好了,把你和红叶全都照下来,那就太漂亮了。”

“以后会有机会的。”赵明月安慰沈旭跃,现在彩色胶卷还没普及,比较少见。

“明月,等下次有彩色胶卷了,我们还过来拍照,好不好?”沈旭跃说。

“好。”赵明月满口答应。

沈旭跃问:“下周是不是有你们的社团文艺晚会?”

赵明月点头:“对啊。”

“那我一定要过去看看,一直都很期待你的表现。我去给你拍照。”赵明月排练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一直都没让沈旭跃去看排练,担心自己演的不好,叫他笑话,也担心他现在就看了,等正式演出的时候就没了新鲜感。

赵明月说:“嗯,肯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对了,这周晚上你就别过来找我了,我还得去做衣服,我们剧组的服装都还没有做出来呢。”赵明月不仅是女主角,也是剧组的服装设计师,所有的衣服都是她做的。这一次学校舍得花成本,拨了一笔款子,大家就可以订做一些比较像样的服装了,就是辛苦了赵明月。

两人在香山玩了一整天,享受着优美的风景,佳人(良人)相伴,在没人的树林里,沈旭跃还能牵着赵明月的手一起散步。这种事,在之前根本是想都不敢想的。赵明月发现,时隔半年多而已,以前那种男女大防的状态已经松懈了许多,像他们这样大胆在外约会的青年男女是越来越多了,可见被禁锢的人性都在被解放出来。

回到学校,赵明月嘴角还是上扬的,甜蜜陶醉的感觉一直挥散不去。沈旭跃的状况也差不多,眉梢都带着笑意,他吃过晚饭,又陪着一起上了会晚自习,这才回自己学校。赵明月送他走后,也不回图书馆,干脆回了宿舍。

舍友们都还没回来,都在图书馆学习呢,屋子里亮着灯,桌边没人,只有李春梅一个人趴在床上,不知道在干啥。赵明月心情好,便开玩笑:“三姐,又在偷偷地回味你对象的信呢。”

李春梅破天荒地没有回话,只是吸了一下鼻子,然后坐了起来:“他娘的姓王的,个王八蛋,居然敢甩老娘,等老娘回去非抽死他不可。”

赵明月吓了一跳:“怎么了,三姐?”和对象闹别扭了?

李春梅气呼呼地擦了一把眼睛:“哼,男人真没一个好东西,都他妈是陈世美!姓王的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考个大专吗,居然敢甩老娘,还说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说什么配不上我,不耽误我的前程,跟我和平分手。十成是在那边重新找了女人。我呸!要甩也该老娘甩他才是,真不要脸,当初怎么死皮赖脸追的我,生怕我甩了他,现在居然敢甩我,早知道我就先踹了他了。”

看样子李春梅是真气坏了,一口一个老娘的,以前从没听她这么自称过,赵明月安慰她说:“三姐,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你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不会说分就分吧。”

李春梅冷笑:“什么误会,我倒是想着他是因为患了绝症不久于人世,不想拖累我高风亮节地跟我分手呢。要说他得绝症假装跟我分手,这个软蛋绝对做不出来,他不拖着我给他守节就不错了。他明明就是和那个小贱人凑一起去了,暑假的时候我还见过那个贱女人,我同事告诉我说他们两个成天泡在一起学习,我还没把她放眼里。现在两个人在一个学校,你说那会儿是在学习还是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真是瞎了狗眼了,居然看上了这么个东西,真是浪费我的感情!他娘的王八蛋,我不找个比他强一百倍的我就不姓李!”

赵明月只能安慰李春梅:“三姐,你将来肯定会找得到比他强的,别生气了,气坏了身体客是自己受苦。”赵明月真不知道说什么好,感情这东西太脆弱了,尤其经不起时间和空间的消磨,书上说的那种坚若磐石的爱情,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的?

第61章 矛盾

李春梅的事,让整个宿舍的姐妹都义愤填膺,一个个都想捋着袖子去帮她教训那个陈世美。唯有大姐唐卫华非常冷静:“算了,这种事也强求不来,其实老三一开始说那个男的没考到北京的时候,我心里就觉得:他俩成不了。”

大家都看着唐卫华:“为什么?”

唐卫华说:“我们中国人的传统是讲究门当户对的,就算不是门当户对,一般来说,都是高男配低女,极少有低男配高女的。这个高低呢,不是指身高,也不是指地位的高低,就是指综合的条件,家庭条件、受教育条件以及个人条件。男方条件好一点的,女方条件差一点,这个没关系,很正常,但是女方条件比男方条件好,这个通常很难成。老三就是属于高女配低男,所以成不了。”

“是吗?我觉得也不一定啊。”钱斯盛不相信地说。

唐卫华说:“当然也是有的,不能说完全没有。通常来说,女人嫁人,都是想找条件比自己好的,如果碰到条件不如你的,首先你自己心里肯定就不会乐意,其次即便你同意了,父母那一关肯定也不好过。而且我们国家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很多,自尊心强,娶一个条件比自己好的老婆,以后在家里的地位相应就要降低,所以一般也不会娶条件比自己好的老婆。”

赵明月笑道:“其实我倒觉得,没有男人不想娶条件好的女人,肯定有不少男人巴不得自己攀个高枝,这样可以少奋斗二十年,关键是没几个能娶得到。”

赵明月这个少奋斗多少年是后来一种比较时髦的说法,这个年代还没人说,所以她这话一出口,大家都笑了起来。

毛剑兰劝李春梅:“三姐,你讲良心,不甩他已经够仁至义尽了,他现在主动跟你分手,正好省得你麻烦,以后擦亮眼睛,找一个比他强百倍的。”

高东方也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也不要为在这个王八蛋身上浪费的那些时间和感情觉得气愤,你应该感到庆幸,在结婚之前认清了这个人的真实面目,避免了错误的扩大和加深。”

李春梅说:“好吧,我就是觉得自己自尊心受到打击了,凭什么是他甩我,不是我甩他!”

赵明月叹道:“因为你做不出这种没良心的事来。”

李春梅低下头不做声了,学校里追求她的人也不是没有,但是她总觉得对不住她对象,所以全都一口拒绝了,她都想好了,毕业后就要求分配回重庆,两个人就能够继续在一起了,但是没想到这才多久,人家就劈腿了,说不气愤那绝对是假的。

钱斯盛说:“照大姐刚刚说的那个高低配对,你和姐夫不也是高女低男的模式?”

唐卫华笑道:“我们这就不一样了,这是婚后才出现的这个差距。我们结婚之前,两家的条件差不多,他长得比我高,也算是高男低女吧,哈哈。”

高东方说:“小赵这个就是典型的高男低女了吧。”

毛剑兰说:“什么高男低女,我们小赵的条件哪点比沈旭跃差呀。”毛剑兰自从暑假被赵明月救过之后,别提多维护她了。

大家都笑了起来,唐卫华说:“论个人条件,小赵当然不比沈旭跃差,但是论家庭条件,也算得上是高男低女了。”

毛剑兰不以为然:“当初小赵和沈旭跃谈的时候,沈旭跃父母还不知道在哪个牛棚里改造呢,谁条件更好说不上。我反正觉得,小赵他们起码也算得上是高女配高男。”

大家都笑了起来,唐卫华说:“对对,就是高女配高男的嘛。”

赵明月笑道:“什么高女高男,我们是互相瞅着看对眼了,没考虑到那么多问题。”

“所以说,还是你最幸福。”大家都羡慕地说。

赵明月笑了一下,没再说什么,什么是幸福,大概就是自己喜欢的人正好也喜欢自己,只考虑两个人的感觉,不用去想延伸到现实生活中的问题,那种状态才是真正的幸福。越单纯越幸福,索求得越少越幸福。

大家为李春梅的事唏嘘感叹了一番,为她鼓了一番劲,李春梅消沉了一段时间,然而生活每天都在继续,时间是一剂包医百病的良药,一切创伤都能被时间抹平,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灵上的。

周六晚上,师大筹备了将近两个月的社团文艺晚会终于拉开帷幕了。学校大礼堂里人满为患,全校师生几乎都到场了,还有不少兄弟学校的人也慕名前来观看,将师大的礼堂挤得满满堂堂。到最后人都进不来了,不少人都爬上了礼堂的窗台,隔着窗户往里瞅。

当天下午就已经彩排过了,赵明月表演的节目安排在中间靠后的位置,所以前半场节目估计都得在后台看了,甚至都没法看。

沈旭跃和于有清跟赵明月宿舍的姐妹一起,因为去得早,倒是占了个好位置。先出来的肯定是歌舞类的节目,因为先要热场嘛,由于准备的时间比较充裕,节目排得还挺像模像样的,只是表演服装受时代的限制,不怎么理想。

像乐器独奏与合奏这样的,那就没法统一着装了,大家都尽量穿得光线一些,反正也不是看外表,主要是听声音的。不得不说,观看这场表演的感觉,就像是见证一场火山的爆发,人们长久压抑在心底的感情猛地喷发出来,将整个会场的热情都点燃起来了。

沈旭跃带了相机,也没怎么拍照,因为都是不认识的人,拍了也浪费。等到主持人终于出来报幕,下一个节目是戏剧社选送的话剧《雷雨》,沈旭跃才拿出相机,调好焦距,准备拍照。

幕布拉上,过了许久,才缓缓拉开,场上已经摆上了桌椅、屏风等简单的道具,这些东西看似简单,估计找起来也是费了心思的。

《雷雨》虽然是个经典话剧,但也并非人人都读过,毕竟这个年头,书籍极度匮乏,就算是想看也未必有机会看得到。沈旭跃听说赵明月要表演这个,跑到图书馆去借剧本,但是没有,提前预约了也轮不上,便跑了几个书店,终于买到了这本书,抓紧时间看完了,了解了是个怎样的故事,着重了解繁漪这个角色,因为是赵明月演的嘛。

因为表演时间有限,表演的只是《雷雨》第四幕最为突出的一部分。旁白解说故事背景,介绍场景:鲁侍萍发现儿女的私情,准备让他们私奔,三人在饭厅里遇上繁漪。然后故事开始了。

赵明月演的繁漪穿着一件长袖深色旗袍,裁剪非常合身,将她的玲珑曲线展现得一览无余,头发往后挽成一个发髻,脸上还涂了粉底,抹了口红,比之前跳舞的那些人涂得红通通的脸蛋看起来清爽多了,也显得特别成熟有韵味。

沈旭跃坐直了身体,眼睛盯着赵明月,几乎都忘记她在演戏了。

于有清也咦了一声:“她以前排练的时候没穿过这衣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