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地看着努力安慰我的卡布奈特,我在想着,要不要对这个小姑娘下手呢?如果利用了她,就再没有女孩儿与我谈少女情怀的故事;可是,不下手,岂不是要承那位大叔级别白痴的情?

喳喳,本王饿了,猪头!听到没有,本王饿了!喳喳!

麻雀鸟见我和卡布奈特仍有继续聊天的势头,为了它的肚子,它从床尾奔奔跳跳地飞上我放在被子外面的手臂上,用那张小嘴起劲地啄我的手,叽叽喳喳呱噪不停。

“琴瑟宠物兽?”卡布奈特惊喜地叫道,伸出晶莹的小手极小心地把小麻雀引到自己的手上,她的脸上是感动是赞美是羡慕:“庄庄一定很喜欢那个人吧,竟把这只小东西养得这么机伶这么活泼,好可爱啊,小东西,你叫什么名字啊?”

卡布奈特很喜欢这只宠物鸟,就像大多数的小姑娘一样,不停地逗弄着那只拽拽的小麻雀,一边逗一边问我小鸟的名字。我说还没来得及取呢,卡布奈特很兴奋,美丽的双眼晶晶发亮:“庄庄,那我们叫它小珍珠好不好?

你看它多么有灵气,不喜欢这个名字么?那叫小露露、小米儿、小灰灰好不好?啊,你看它的眼睛多么清澄多么漂亮,就像最美的金葡萄一样,要不就叫它金色葡萄好么?小金金,你好可爱哦

不要!好难听!臭女人,笨猪头,你要敢给本王取这么恶心的名字,本王跟你没完!

呃,这只臭屁到极点的麻雀鸟好像是雄的吧?嘎嘎,我不怀好意地盯着那只有些惊恐有些愤怒的小麻雀,叫那些酸酸的女生气名字,一定是最能打击它的哦,敢叫自己的主人猪头白痴,它的日子过得太滋润了。

“卡布奈特,你知道琴瑟兽怎么分雌雄的?”

喳喳!不要说!喳喳!不要啊人,我可爱的主人,聪明无敌的女主人啊,我知道错了。。。呜呜。。。“呀。庄庄,你不知道么?未取名的琴瑟兽是无性别地呀,嗯。传闻它们本是雌雄同体的呢,后来分开了。。。是的。只有取了名字后地琴瑟兽才能确定呢,我听其他人说,女孩子们都喜欢把自己的这一只取成心上人地名字,叫它的名字时就好像在叫情人的姓名一样呢呀,小东西。看来你得取得男名了,好可惜哦,极难见这么机灵乖巧的琴瑟兽呢

卡布奈特对它的喜爱有些夸张,还不许我说它丑,本就是天下第一丑地傻鸟,她极宝贝地合拢双手,把小麻雀护在手心,软声软语地安慰:“小东西,不要难过啊。你可爱的女主人最喜欢的就是你。”那只装死的小麻雀很机灵地应了几声,把卡布奈特哄得极为开心,于是。为小麻雀抱不平的卡布奈特上场了。

“庄庄,小东西才不丑呢。它是大陆上最最可爱的宠物了。”我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睁眼说瞎话。一只没毛的麻雀,最最可爱?可怜没人爱吧。

卡布奈物有点讪然。淡淡的粉红轻轻爬上娇嫩的脸颊,虽然不好意思,还是很坚持:“它真地不丑,每一对琴瑟宠物兽破壳认主后,都会承随主人的情感与心理,它们的外表、性格就是一对情人感情最真实地展现。

小东西、它的外表虽然不怎么好看,但它地眼睛是我见过地琴瑟兽中最美丽动人的,真地,我、我知道你从小吃了很多苦,心、心思难免有些、有些那个,可是,你看,小东西的眼睛,足可以证明庄庄是个好女孩!放心,我一定会帮助你的!绝不让你嫁给你不喜欢的人!那个卡姆王子,心眼真是坏透了!”

是这样啊,麻雀鸟长得这么丑原来是因为我的情感这么阴暗的啊,本还想怪它品种不良呢。

“庄庄,你不要难过啊,这个,其实我说得也不一定是准的。。。那个,有时候它们的外表,跟你喜欢的那个人对你的感情也有很大关系的,啊、不对、不对,我的意思是,你们两个感情会越来越好,小东西也会长得越来越漂亮的!”

靠他们两个变漂亮?切,猪都会飞上天!麻雀叽叽喳喳叫个没完,很皮地对着美丽大方的卡布奈特大献殷勤。

瞄眼那只没胆的小麻雀,我对卡布奈特说我才不介意它丑不丑,反正才养了一个多点月,往后日子还长着呢。

我这句话没啥语病,可是逗着小麻雀的嘴巴玩得正起劲的卡布奈特,哧溜一声,从我的床边一下子滑到了地上,这简直就是涵养出众的她做过的最出格的事了吧。

“一个、多、多点月?”跌坐在地上,她惊讶得连话都不清,小麻雀在她手上叽叽叫个不停,听断断续续的鸟叫内容,好像是翅膀被捏痛了哦,哈哈,活该!

我虽然奇怪卡布奈特这样大失风度的举止,但还是很好心地告诉她:“准确的说,一个月零四天,啊,不对,它昨天晚上出来的,嗯,一个月零三天。”

虽然美女偶尔张大嘴巴可以用可爱形容,但卡布奈特惊讶过度的表情实在令人不能恭维,这有啥米好奇怪的,它刚出来的时候,只剩一口气呢。

当我这么说给卡布奈特听的时候,她刚刚站直的身子,扑通一声,带着小麻雀仰面朝天地摔倒在我的床上,口中喃喃自语:“原来你们感情这么深。。。情深似海。。。情。。。”中间四个字,差点没让我鸡皮疙瘩起一身。

猪头,你认识的女人都跟你一样白的?嗯,放着好好的众神之主不做,看来你想做众神之后喽?好啊,我是个很好心的主人,会成全你!我笑眯眯地用意念把信息传达过去,极满意于小麻雀把脑袋埋进骨翅下面,闷声不吭。

“卡布奈特,你觉得阿顿梅露斯这个名字好听么?”阿顿梅露斯,众神之后的名字,与阿顿赫里斯是一位同体的。缓过神的卡布奈特,一听来劲,猛点头:“是个好名字呢。我在不少典籍上都看到过很多成名的英雄人物,他们养了琴瑟兽蛋后,都取这个伟大地名字呢主神赐福于你。小东西。。

又学到一课,众神之主的化身。真是一对雌雄同体的麻雀鸟!

“卡布奈特,琴瑟宠物兽很难养么?”她那样吃惊,我再怎么木达也明白她地意思了。

“唔,还说呢,说这么劲爆的事时。你一脸坦然,害我都摔了两跤呢。”卡布奈特从满是蕾丝流苏地床尾爬起来,端正地坐直,保持着良好的优雅气质,语意依然吃惊,却不动声色地解释:“简单点说,小东西不是难养,而且是很难成活,情侣间猜忌、怀疑、背叛都会让它们丢掉性命的。因为它是最贴近人类情感的小生命了。

我曾见过一篇记录,琴瑟宠物兽站起来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平均在二十年之上。嗯,最长地记录是三百二十一年九个月零十天。最好的记录也要三年零三天。那可是历史上最深情的一对情侣呢。如果要像小东西一样叫得这么欢快、会飞会跳,眼神这么灵活。所需要的时间还要更长。

庄庄很幸福呢,喜欢你的人不仅真心真意,而且实力一定很强,才能让小东西长得这么健康。别瞪眼嘛,我往下说就是了。

后来,人们发现它们可以像其他宠物一样,吃谷物和清水长大,而用魔晶石可以改变它们的体质,让它们快速变强,所以,一等琴瑟宠物兽睁开眼睛,大家就用最珍贵的晶石喂养,这样小东西会变得很漂亮,但眼睛就像是被蒙了尘一样浑浊,缺少那么点灵气,嗯,它们的眼睛都没有庄庄这只小东西这么灵活呢。

庄庄,你千万不能喂它吃魔晶石哦

就说养宠物麻烦吧,长得丑也就罢了,还娇贵得要命,看着那只得意洋洋的小麻雀,我有些恶意地想着,就这样子饿死地话,是不是可以少掉很多麻烦呢?

真是胡编乱造,喳喳,她说的都不对!猪头,你可千万别相信!本王一定要吃魔晶石,给我吃晶石,我要晶石!我要金色的晶石!快给我,我要饿死了。。。

用珍贵无比地魔晶石养一只没多大用处的宠物?它以为我是普列那败家地,我自己连一枚金币都没赚过,想我喂它,美地!从一开始就没喂东西吃过,就这么饿着吧,反正也饿不死。

哇呜。。。喳喳,你这个恶主,居然这么狠心欺负小宠物。。。喳喳。。。我是没人疼没人爱的小可怜。。。我要吃饭!我要吃东西,喳喳小麻雀装成有气无力地样子,软软的脑袋贴着卡布奈特的手心,那可怜样马上让卡布奈特紧张起来。

“庄庄,你看,小东西怎么了?它突然间不动了。。。”

听那柔美的声音,像是快要哭出来一样担忧而碎裂,这么可爱的小女生,看在她告诉我那么多事的份上,放她一马好了。

“别担心,它跟你玩呢,它可贼了。”我转过头,轻声地安慰卡布奈特的不安,一边恶狠狠地发信息给那只装死的臭屁鸟:她可是唯一会喂你东西吃的人类,你不想饿死吧?

它自然是不愿饿死的,很快就生龙活虎地跳上卡布奈特的肩头,叽叽喳喳怪叫,哄得卡布奈特心花怒放,之后,小嘴儿一啄一啄的,它在告诉对方,它饿了。

卡布奈特挺善解鸟意的,迈着优雅的小步子带着这只怪鸟下楼给她找吃的东西去,不一会儿,随着噔噔地脚步声,卡布奈特异常欢喜的声音响起来:“庄庄,你有朋友来看你了。”

我的惊讶还来不及表露在面上,穿着蓝色礼裙的卡布奈特已经牵着一位身着灰色布衣的矮人先生进来了,强烈的对比与视觉冲击,显得卡布奈特颇为高挑,而且,让我想起某篇童话:蓝雪公主与一个小矮人。

矮人是我熟悉的铁匠,安比塔斯。

对于年轻的姑娘的亲近,他依然是那样的羞涩,卡布奈特的大方让小安颇为不知所措,所幸卡布奈特的恶劣因子未被激发,看破可怜的小矮人是那样的不安,马上放开了手:“我去带小东西上来,你们慢慢聊。”

小安摘下微湿的帽子,极为腼腆地笑了笑,他仍有些局促不安:“听、听说你病了。。

“一点小毛病,谢谢你来看我。爱莲娜好么?你怎么会来风之的?天气很差呢。”

他捏着手里的帽子,裤脚全湿,站在门口一动不动,潮湿的水珠滴滴落在地毯上,渗入麻线中,只余圈圈的水痕。我觉得自己比卡布奈特恶劣多了,就是不开口招呼他坐下,谁让他那么生份的呢?

他的语气有些惊疑,但还是很快地点明他今天来拜访的目的:“母亲很好,就是时常念叨着、你什么时候去看看她。。。那个,上次你托我打、打的弓做好了,你要看一下吗?”

弓?好像很久以前的事了呢,那个时候,我想把它送给心里一直记着的人,现在,好像用不到了。。。为了他的妹妹,他躲起来不见人了。

“你没事吧?”小安的声音低低的,他的情绪也很坏么?那么,实在不适合在这个时候来探望病人呢。

我笑眯眯地回答他:“我只是在想象小安的手艺会如何出色而已,我都有些迫不及待地想看看了。”

卡布奈特在这个时候回到二楼,看到小安仍像她离去时那样僵硬,终于忍不住地笑了出来,递给他一块毛巾,随意地招呼小安坐下,回头问我:“你们在聊什么?”

“小安带来了他杰出的作品给我看,嗯,这位是思图尔嘉的安;比塔斯铁匠,这位是卡布奈特洛兰德,你们认识一下。”我柱着脑袋,轻扬着声音回答。

“矮人制器大师比塔斯?庄庄,你认识的朋友没有一个是简单的。”卡布奈特惊奇地拉长下巴,探下身子伸手行礼,这是对大陆上手工艺者尊敬的礼节。这可把小安闹得个手忙脚乱,面红耳赤,我靠在墙上,想笑又不好意思大声笑,便回了一句:“那卡布奈特你是承认你也不简单喽?”

喳喳,她不简单?空长一副漂亮脸孔,比猪还笨!本王要晶石!不要没滋没味的杂粮!

野麻雀在小食盘里跳来跳去,引起了小安的注意:“它可真活泼。”

我可不想再听一番关于琴瑟兽与情人之间感情紧密相连的概论,示意小安快把做好的弓拿出来欣赏一下。

暗色的龙骨弓身弧长而优美,线条非常流畅,弓体中间两个凹槽,那是安放晶石用的,除此以外,整把弓朴实得过于平凡,但凡有眼睛的人见到它,都知道这是件精品。

双神器?猪头,原来你还懂得浪漫啊,打算送谁?那个阴险的家伙好像不用弓哦

随手一拍,打得小麻雀在空中直打转:麻雀就该像只麻雀,好奇心不要太重!

都说了本王不是麻雀!本王是、本王要叫阿顿;赫里斯,喳喳,你快点给我取名字呀,要是被那家伙抢先。。。

你就只能叫众神之后的名字了是不是?我眯上眼睛,看着那只小奸计被看破后就躲到卡布奈特身后去的小麻雀,暗道跟本姑娘斗,还差得远呢。

“好漂亮,就是颜色暗了些呢,这、这是男弓吗?”卡布奈特掩饰不住赞美,对小安的手艺赞不绝口,小安很害羞,面对不绝于耳的美女欣赏,他唯一的反应低着头是捏紧帽子,耳朵红得可以滴出血来。

那是因为还没有开光见血,小安能打造出不亚于圣器级别的类神器来,足见手艺不凡。

“是的,我请小安做来送人的。卡布奈特,你要试试么?”这章有6000多字

8-6 横生枝节(中)

8-6 横生枝节(中) 整个风之王国在狂风暴雨的肆虐下,已无奈地度过一天一夜,黑色的云层依然又厚又重,压得人有些郁闷,忽而响起的震天响巨雷,却炸得人心惊肉跳,生怕头上这片天真的被雷电霹出个口子来,腥臭的黑雨像是预示着前人逞凶后的恶果一样,古怪得让人不敢抬头看。

这样暗无天日的时节,真像当初横渡幽灵海。狂风在咆哮,暴雨在倾盆,闪电在迸发,我躺在床上,怎么也不肯闭眼。因为一闭眼,就会回到归来去山下,站在阳光灿烂的白果树下,看那扣人心弦的微笑离我渐行渐远,我问他会否原谅我,他微笑着点头;我请他不要走,他却为难地摇头,轻轻地笑着向我告别。

真是讨厌的预知梦!

院子里有人在守着,那是西西老大安排在洛法府上接应的人手。父亲决意冒雨把我送出风之王都,西西老大出入王都不受限制,他跟矮人部族的战士们背着斧头和锤子先行一步到王都外围做准备。

矮人部族是五族混战后,受灾最严重的种族,近乎精锐尽失,付出颇多,得到的回报却是背叛与离弃,这还不算,最糟糕的是它是受卡洛复仇这类秘药影响最深的种族,也就是,它受威顿龙族和司月精灵族制约最重,换言之,它们也是最恨龙族与精灵族的。

想起那年阿豫、普列和米芳三个人去过燕不归深处的矮人族地后,只有一个评价,矮人生来阴险卑鄙,手段狠毒。再后来,从老师口中得知。矮人们在神祗前面犯了错,以至于要受神的惩罚,唯一的救赎线索就是亚克罗斯奇迹。

到过思图尔嘉的荣耀神殿。我才明白这片大陆上,矮人地势力有多庞大。那次要人命的神官廷议。矮人族异常坚定地站在保护我的角度,与龙族、精灵族地祭司们相抗衡,代表就是那位希望森林佣兵工会的会长大人西西老大。

而希望森林佣兵工会里面,百分之七十以上地信息收集源自矮人佣兵。矮人不仅是大陆上最出色的工人匠师,而且。因为心性坚忍,耐性绝佳,他们挖出的通道能深入龙穴之下三百米,是最优秀的情报人员。

正回想着跟矮人有关的信息,狂风暴雨肆虐地窗外传来一丝动静,心下一动:阿豫么?不对,他才没这么好心来帮我呢,那就是。。。“普列!”

我冲下床,快步冲过地板。地推开窗户,充满水气与腥味的冷风猛地灌进来,溅了我一脸的雨丝。有点冷。黑压压的院子里确实站在一个男子的身影,很模糊。偶尔的闪电打过时。那青青白白的肤色暗示这位长途跋涉者的艰辛。

“普列!”我朝他招手,他仰着头正对着我这边的窗子。嘿嘿傻笑之后,猛冲两步,借势长脚在墙上飞快地蹬了两步,整个人有如神助般在墙上快步行走,我退开数步,方便他进屋。一个探身,他就冲进了屋子,顺势在地上打了半滚,一个挺身后站定,脸上挂着痞痞地诡笑默默地看着我不动,任由头上的雨水顺着发尖滑落。.奇∨書∨網.

他全身湿透,整个人像在水缸里泡过一样,黑色的雨水如小细流般流淌不断,很快就浸湿了半块地毯,曾经美丽地水蓝色长发如今缕络纠结,散发着淡淡的腥味,面色发青,嘴唇发白,海蓝色地眼睛却异常明亮,莫名地光波在眼底打转。

冰冷的水从刘海上流下,顺着冷硬地线条,聚在略尖的下巴上,盘旋一圈后才轻轻落下,跟这张俊美的脸的主人一样,颇懂得用何种手段才能最吸引一个女人的注意力。

我们两个傻傻地对视良久,冷冷的夜风与水气驱散了房间里原有的热气,直到下一阵夜风冻醒我,我才舍得眨眨眼,才想到这从水缸里出来的人一定比我更冷。左右扫视一下,我的房间里并没有什么大块的毛巾毯可以给他吸水,唯有床上的被单了。

“别动。”

普列的眼神有些火辣辣,声线压得极低,气势有点吓人,唬得我都不敢乱动,我讪讪地笑道:“我给你拿东西擦一擦。

黑暗中,见到他微不可察地颔首之后,我倒退着靠近床沿,两只手向后摸索拉扯,大约是普列的眼神太过专注,我有些心慌意乱,手脚不灵活,手指甚至使不上力,拉了很久,也没把被子拉动分毫。

“你在害怕会半夜闯少女房间的男人,都有变身的可能。所以,我绝不能刺激他。那张看不出真实心意的面皮,眉宇间依然高傲,神情却有说不出的压迫与暧昧,我只能嘿嘿傻笑,想要蒙混过关。

他的手指动了一动,我吓得两手一撑,整个屁股坐上床板,又因为只是坐在床沿,连人带被滑到地底上,凉嗖嗖的冻得我直打哆嗦。抬头时,才知道,却原来普列只是要伸手拨开遮住视线的刘海而已。心底不禁把自己狠狠鄙视一番,他可是普列诶,有什么好怕的,又不是变身狼人或者吸血鬼之流。

听到我的动静,普列低垂着头微微抬起,眉头上扬,说不出好看,痞味十足,要是再来支烟,眼前这人就是一号标准的叼着烟的英俊恶魔了。不对不对,我摇头甩去这种吓人的想法,普列可是个好小伙呢。

为了掩饰自己的胡思乱想,我拉着被子一脚跨上床,一边傻笑一边摇头,告诉他我没事,把手中的被子扔给他之后,只怕绸子不吸水,转身半跪在床上被单,只是身后那道视线太过热切,让我手脚直发抖。

忽然,那具男性的躯体,散发着狂烈的热气包住我。如熨斗一般,带着高热的温度,暖和我冰凉的后背。我地双肩,我的后颈。他温热的双臂紧紧箍住我地胳膊,环抱住我的身体,火热地喷息掠过我冰得没有知觉的耳垂与耳窝、我的脸颊与脖颈。

这个寒冷的寂寞的夜晚,他地温度与他的出现,彻底地温暖了我孤单的心。我不敢回头。身体僵硬得像块冰块,唉,如果我还能不懂他真正的心意,那我适才莫名的不安与隐隐期待又是从何而来?

深吸一口气,等心口怦怦跳得厉害的心肝儿冷静少许,我才有勇气让冰冻得发抖的手指抚上前胸滚烫的手臂:“放手吧,普列,我们不可能的。”

“你这个口是心非地混蛋!它可不是这么说的。。。”他的手掌一按,火热地感应。我的心不受控制地跳得更加慌乱,我忙伸手握住他不安分地手,冰冷与火热地交融。从指尖一直热到心底,这是让人不能抗拒的温度。

他紧紧地握着我地手不放。拉又不拉动。我的脸蛋儿有些发烫,只能寄希望这情场老手不要太敏锐:“纯粹的生理反应啦。我都快冻僵了。”如此不着风情的回话,让普列大为恼火,他猛地抱着我转了个,他在我的脸上细细寻找着什么,深蓝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坚定地望着我,锐利的视线突突地直射我的眼底:“如果来的人是优,你也这么拒绝?”

他的声音很粗嘎,他的眼神英武中带着一丝男人的傲慢,我知道他希望我回答什么,可是,我不能够。“你知道的。”

“他不会来的!”他的眼睛瞪得能冒出火来,可是,我的回答是不会变的。

“我知道,我也没奢望过他会来。”

他两只手很用力地抓着我的肩膀,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听到我的答案后,他脸上不禁露出一抹真实的苦笑:“你们两个倒真是心意相通。”

他慢慢松开了我的肩膀,默默地守在我的前面慢慢平复激动的情绪。他长得高大俊美,靠近后才知道身形还不够足量,是一种少年特有的单薄身材,傲骨中带着些许的柔软,是难得一见的英俊少年。

我双膝跪站在床上,有些不适,紧紧地瞅着距离自己仅一拳远的少年男子,微微移动,很好,没有反应,正想腿下用力起身,却不想是哪一个动作又让普列激动,仅用一根食指点住我的下巴,就骇得我再不敢动弹,也不敢开口,看着就在鼻尖上方的两只眼睛,紧紧地锁住我这只可怜的猎物,闪着越来越危险的光芒,我一见不妙,使着劲把脖子往后挪。可是他上身就伏在我的上方,普列见我退,他就微微前倾,我只能折磨自己往下压,也就是向后弯腰。

尽管我的身体柔韧度上乘,但这后背变腰还是有一个极限的,而且,这个色情男的调情功夫要比阿豫那家伙高明多了。他的指腹极为细致柔软,只用一根指头在我的下巴上划来划去,就勾得人心里直痒痒;他的鼻间喷出的男性气息散发着惑人的魅力,感受过极致男人气味一次后,就只敢屏息收气,再不敢嗅第二次;浅薄的双唇上有着淡淡的光泽,诱得人狠不得扑上去咬个够,还好本人有点点“自制力”,不然今晚真的难过关。

色情而不露骨,修炼到某种境界的典型花花公子!

“痛死了!走开啦我皱着眉头,腾出一只手把那张脸推开,侧头悄悄地张大嘴巴吸气。这么厉害的美男诱惑,我怎么抵挡得了,实在是两只脚跪折的角度,太过夸张,让人不得不从美男子的网中痛醒过来,

“真是没用!”普列很大度地放开我,重新倚在床边,恢复成冷酷高傲的模样,只是那股见惯的傲慢之中,带着隐隐约约的哀伤。

“嗳,笨女人,你倒说说,本少爷生得如此风流倜傥,英俊聪明,潇洒又多金的,你怎么就不喜欢呢?”

知道他恢复了他天性的傲气,我才敢做大动作,不过,也不愿再去撩拨这个突然变得无情又孤傲的男人,只好用开玩笑似地口气说:“这喜不喜欢还不就是那么回事,我也不知道诶。”

“女人真是奇怪啊,明明我们几个相处的时间差不多,明明你小时候宁愿和我亲近也不愿靠近豫,为何现在喜欢的却是他?你不是一直都怕着他么?你是真的喜欢他,我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

对着普列,这个刚刚还把那颗柔软真实的心放在我手心的男子,我实在说不出假话骗他,他也不是阿豫,今夜此时此刻,我也不用跟他玩什么心机:“呃,普列,你知道的,对我们六个人之间的感情变化,我承认我有些迟钝,而且,我从来都没去想过什么变化。。。对于阿豫,我只能说,我对他的喜欢也许只比你们的多那么一些,嗯,我选择他,应该是他是最适合我的人了吧。”

“啧,是害怕我们六个人会改变所以才不敢去想吧,标准的庄庄想法!”普列回得吊儿朗当,嘴角忽地向一边翘起,极度不怀好意:“因为适合而不是因为喜欢才选他,呵呵,那个自命不凡的家伙要是知道了,庄庄,你说,会不会有好戏看?”

普列双手环在胸前,靠着一条椅背,笑得狡狯且无辜,悠然自若的姿态摆明了他一定会传达我的意思,同时要袖手旁观看好戏。满面黑线,这个恶劣的家伙!

“你要说就说好了,怕你?”我故作高姿态地仰起下巴,把牛皮吹得老大,实际,谁都看得出来,我是色厉内荏,那个笑得一脸温柔的男人,陷害起我来绝对伤神伤心又伤身,出手根本不留情面,只不过是一句他在那场过气的祝福礼上说的狠话,就让我落入如今的可怜境地,要真知道我的心思,我一定会被剥掉三层皮!

想想都不寒而栗,怎么样才可以让普列改变主意呢?

“傻瓜!”普列松开手走过来,磁性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情意:“你这个样子,怎么斗得过那个无情的家伙?他的心肠是完全用冰块做的呢,可怜的家伙!竟然被他相中,你做好死的觉悟吧!”

8-6 横生枝节 3

8-6 横生枝节 3 话锋一转,点明他冒着被阿豫K的危险,跑回风之的目的:“卡姆的婚事退了没?”

看到我皱成一张苦瓜脸,普列先是惊讶,一脸你死定了的同情样:“不是把秘境钥匙给你了,拿它去换都不会吗?你个笨蛋!”

“不是。。。秘境宝典在通神塔上,水悦那个女人还有司月那帮人就等着钥匙现世了。”我为难良久,才草草说了两句自己被艾尔塔、司葛儿、达菲斯等人赶鸭子上架要做矮人族神使王星的倒霉事,如果那个时候,把紫钻宝珠的事说白了,我这辈子可就完了。

“卡姆摆明把你当成人质扣在风之了!你这白痴!这么重要的事怎么不早说!”普列给我气得直跳脚,我只能低着头不吭气,捏着手指由他骂。那个精灵神使降临的夜晚,发生了那么多事,我一时心乱就忘了嘛,后来一直就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说,我又不是故意的。

“我现在倒觉得你这个麻烦还是扔给那个神算去操心吧,你这家伙不是一般般的人能消受得起的!”普列急了一回子后,停下打转的圈子,笑道:“但愿那个时候啊,他没被你惹出来的事给累死!”

我连半句话都不敢回,默默地快要发呆,却听见普列大喝一声:“还坐着干嘛?快穿衣服,我带你出去!你要真敢去参加封妃大典,你就仔细着你的皮!”

说着拉开柜子,挑了几件厚衣服扔过来:“西西老大的人在哪里接应?”

“王都外城东大街七号门。”我应了一句,在床上继续与衣服奋头。

“不是去思图尔嘉的,看来。情况很糟!真不知道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东西,这么重要的事都可以忘记!检查一下戒指,带上足够地水。我们要过燕不归沙丘,要小心巨蟹强盗要注意。。。嗯。这把弓不错,带上可以用。。。噫,你的如意金手呢?”

我停下穿靴子的动作,慢慢地抬起脑袋,伸直腰板。动作缓慢得像在切换片子,伸出右手,告诉他另一只在墙角,那根暗金杖身地封魔法杖上。

普列无力地一拍大脑,怒骂:“你真是不要命!千嘱咐万嘱咐要你小心再小心,稳定心性清明的宝贝准备了一堆又一堆,你以为我们是无缘无故担心地?你、你这家伙,算你命大!再有下次,我非好好打你一顿!还愣着。走啊。普列一把推开窗子,忍不住怒气满面,看着我不灵巧的动作。两只眼睛瞪得老大,近乎咬牙切齿地骂人:“还有什么事。一并说了!省得我气死!”

吱吱唔唔地说了一通使用龙魂印的后遗症。普列满身黑气,一只手抬起。他是再也忍不下我这么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了吧,我也以为他会扇我那么一下下,岂料这个脾性有些冲动的家伙咬咬牙,硬是把举起地手掌握紧拳头收在身侧,哼哼直喘气,半晌后半蹲下身子,指指自己的背说:“上来吧,真是欠你的!”

“父亲母亲怎么办?”

“管好你自己吧!”大约觉得这句话硬有点伤人,顿了顿,普列改口解释:“没有他们的允许,你以为我能进得来?他们默许的,动作快点。我欢呼一声,扑过去两只胳膊紧紧扣住他的肩膀,嘿嘿,幸福的时刻。..

我们不能用马车,只能冒雨逃跑。

普列右手扶着腰间的长剑,左手背托着我,他说我很轻,不比一只鸟重。我们在黑兮兮地雨幕中飞速地穿行,他跑得很稳,两个人身体贴得很近,自己柔软的肌肤下面,是普列身上坚硬地肌肉,他全身的血脉都在激动,蒸发出浓浓的汗气与热气,熏得靠在他肩窝上地我脸色微红,隐隐发烫。

多像三流剧本中的私奔剧情啊。

既然要私奔,那么说明一定有强大地阻力,所以,我手抓着幽灵弓,背着一壶魔法定位箭,我体力法力尽失,但我还可以用箭术。

我们跑了很久,大路上地积水盖过了脚脖子,每跑一步,都会带起老大的水花,普列毕竟还年轻,还没到能用“凌波踏步”地级别,所以,未得到充分休息的他,跑得特别的累。他脸上的汗珠,混和着黑色雨水,沿着发丝和面颊,汩汩地不停流淌着,我看了很久,忍耐了很久,犹豫了很久:要不要给他擦一擦?

他前额的刘海很长,平时美得可以耍帅,此刻则显得过长。

我忍不住伸手给他拂去那缕碍事的刘海,我的手指很冰,他的额头很烫,碰到时,普列冷不丁地打了个寒颤,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我没有收回手,只是愣愣地感受着指尖的温暧,我在奇怪,气氛那么好时,为什么我要拒绝他呢?为什么我就接受了那个内心冰冷无情的人呢?

“再忍忍,出了城门就有马车了。”普列他以为那打在身上像是石头子砸中一样痛的雨水让我难受,在如雷的闪电与暴雨中,微侧过头轻喘着低声安慰我。

我告诉他没事,这肮脏的水打不到我身上。只可惜身上毫无法力,不然施放哪一种类别的防护盾都是好的。

他不知道我的迷惑。

猛地,普列停下,收住步子,抽出重剑,胸膛里心脏剧烈的跳动,动静大得像在擂鼓。他全身紧绷,肌肉膨胀,脑袋坚定地朝向街道的另一侧,剑尖直指某个地方,他在紧张,如临强敌。

还是出不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