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的女人,懒得理你,本王睡觉去了。

荒野之旅就在两个比主人还要拽的仆从的漠视下,走完了。之后的路,我变得沉默不语。小麻雀开始还不能接受,后来,达菲斯也奇怪起来,把打得奄奄一息的魔兽扔给我,让我只能用右手打,直到打死魔兽才能停下来。

其实,这是件很恶心的活,常常达菲斯都是把一团血肉模糊不成形的东西扔到我面前,要不是偶尔的血面上会冒起几个泡泡,谁也想不到这样的东西是魔物。当然,即使只剩一气,我要拿拳头揍死它,还是要花上很大一番力气的。

通常,我一天只能干掉三只这样的魔兽血团,就这样,我都要头昏眼花很久才能恢复正常。

喳喳,猪头,你不说话很不习惯诶,你要是不喜欢,干嘛不说?

说什么。说我其实很想哭,说我其实很害怕?我怕我还没说出口,就被隐藏在暗处的黑色影子给干掉。再说,又不是第一次一个人孤伶伶地进入陌生之地探险。只是这一次境遇惨一些。

你、你不要哭啊,没什么好怕的,本王一定会保护你的啦,这个,真的。迷失空间其实就是一个空间牢狱,没有你想象中地恐怖,你看那些惩罚之火根本烧不到你身上不是吗?你只要把龙魂印的力量吸收一半就可以出去了。。。喂,达菲斯,还快过来安慰你的主人!没见她哭得厉害吗?

拧了两把鼻水,给臭麻雀重击两拳:“你说谁哭?本穿越女主才不会那么没用!哼,迷失空间算什么,总有一天会打破地!”

你就嘴硬吧,以你的资质。都不知道有没有出头地那一天。。。你别光流眼泪不出声,这么默哭让我都很难受。好吧,听我说。哭也没什么好丢脸的,哭出来心里就痛快了。你不哭我还要担心嘞!说起来。你其实蛮倒霉的,这活本来是你那有神赐天赋的堂妹要干的。要不是那家伙自作主张,你怎么会这么可怜呢?

“你还说!你还说!”追着臭鸟狠揍一通,我才克制住地泪水,这下完全不听话地冒出来了。哭得稀里哗啦,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难以自抑。

我早知道他那性子什么都做得出来,偏谁的话也听不进去,就是艾尔塔龙阿莫他们随便哪一个都好,才不会那么待我,为什么他要这么过分?

要是我能预见到自己有这么一天,我怎么会靠近那个狠心的混蛋!

要是我知道我会这么落得这么可怜无助,死都要死在马他托,也不要去见他们!

要是他能够提醒我不听话的下场会是这样悲惨,我才不要去救他,他倒霉总好过我倒霉,我那时候为什么要冲动!明知道他不会死的,他一个审判之剑的主人就是变成魔族,谁能欺负得他去?

命运之神惩罚的是他,我这么巴急凑上去,不是找倒霉是什么,笨死了!

“哭有什么用?只怪你自己太弱,才会被人骗得团团转!快点,杀掉这一只!”

呃,这个名闻遐迩的邪法师达菲斯大人,算不算是在安慰我?我眨巴着眼睛怀疑地看着他,想要看透那黑色面罩里面他的神情。很久以前,他说再也找不出比我更傻地人,他这么说,是因为他曾经也犯过傻么?

“看什么看,再不动手,今天的晚饭没得吃!”

达菲斯的数十个空间戒指里,最不缺地是魔法卷轴和魔法炸弹,还有魔法晶石,当然,包括食物和清水,据说够我们吃上几百年都不用发愁。最缺的自然是衣物,他那件黑色法袍,冬暖夏冷,整一自动调温机,他根本用不着准备这类东西。

而我地戒指里,最多地就是死麻雀的宠物粮食,偏它还不要吃,其他就是几袋子地金币,一盒鸡肋般的希望之羽,少少几瓶药粉,民生问题最需要的我一样也没有准备。

所以,我和小麻雀最怕听达菲斯说没饭吃。们眼前出现了间隔的红红火海,连接着一片片被烧焦的残垣断壁,再后面就是城墙的黑影,在滚滚火焰之中,烈焰翻腾,可怕地倒溯而上,与天上的火云连成一片,到处是红通通的火,烈火之后,只有黑色的留下,河川完全干涸,空气里只有火焰的味道,没有一点水滴的潮湿。

十天后,我们进入迷失空间里的第一个“魔族人”居住地,用黑色焦土垒叠而成,眼睛能看到的,不是黑的就是红的一片。

那些“魔族”的皮肤都是黑色的,块头巨大,有些人头上长着弯月形的尖角,有的只有一只特别大的眼睛,还有的长着两个头,却只有一张嘴巴的。当中也有几个长得比较正常,就跟外面的五族人一样,并没有想象中的缺胳膊断腿的奇怪样。

他们大多裹着黑色的兽皮,不是为了遮羞,而是为了保住要害部位不被外面的兽类抓伤或者被烈火烧伤。所以,看起来有点衣不覆体,破烂不堪。而且结着很结实发亮地暗黑色硬块,应是被火烤成那样子的。

我刚抬起头,就见众人瞪着鼓鼓的黑色眼珠。全城都像被暂时定身一样,毫无声息地看着我们两人一鸟这仨个陌生地来客。不过。看他们的样子,颇像看到可口地食物,想要把我们吞下肚去。

达菲斯裹着他的招牌黑色法袍,所以,没啥子奇怪的。我想他们不能接受的是我这个皮肤雪白头发长长的小家伙能无伤无损地穿过外面地火焰吧。

刷刷刷数声,这群黑丫丫般的人群把我们团团围住,黄黄的牙齿能恶心死人。

叽哩咕噜,他们在喊什么,我和小麻雀两个都听懂了,唯一没听懂的是达菲斯,但是,那些威胁的屁话,他即使听到也不会当成一回事。

黑人们问我们打哪里来的。到这个镇里来做什么,如果是其他某某区的使者,留下东西。马上离开这儿,不准逗留。否则就把我们给喀嚓。

我们这边有人听得懂黑人们的话。但是,他们那边就没人听得懂我们的回答。

这可不是一言不合就开打。而是严重地语言不通,勾通不良,达菲斯似乎很兴奋于能拿这群黑人开刀:“闪一边去,白痴!”

他叫的是我,为了自家小命,我很乖巧地躲到他后面去,然后,看达菲斯大逞雄威,一个个魔法弹扔过去,那群黑人出奇地脆弱,很快就一命乌呼,他们明明块头那么大,在我看来,应该比外面打的黑影魔兽更经摧残才对。

小麻雀则在一旁给我解释,这些是黑山兽人族,天生禁魔,一个初级地魔法弹都能重创他们。

听了这个消息,我万般狐疑地看着它,问出心中的疑团:“这就众神之主地才干?把形似魔族地黑山兽人送进迷失深渊,曾经的神族冲锋陷阵地马前卒,他们的下场就是这样?”

小麻雀哑口无言,看达菲斯大杀四方一会子后,才承认错误:黑山兽人族本性过于凶残,也不适合在大陆上生存,我本意把他们看管起来,慢慢驯化,却让人用这样的借口,挑起了五族混战,让他们内部分化争斗不息。

我倒挺有兴趣知道这个人是谁,有这样的心机这样的手段,让众神之主都吃瘪,沦落至此。

审判之剑的真正主人,执法神。小麻雀继续说有关于某个神犯大错的故事,这是一个自我要求完美神眼神心都很纯粹的大神,他执掌审判之剑期间,没有任何一丝的私心,处事公正一丝不苟,全心全意地捍卫神之律法。

而格拉曼提切大神与他正好相反,这是一个随兴的神祗,喜好自由不受任何拘束,他属上古神族之一,他的种种不恰当行为自然被认为是目无神律与神法。

偏偏这样两个神格神性天差地远的两位重要神祗,是莫逆之交。

你应该知道格拉曼提切曾经放过一位魔龙公主,这对神来说是不能饶恕的错误。后来,这位魔族公主还常找格拉曼提切聊天谈话,格拉曼提切见她天真烂漫,对她更加不设防。

这事后来被魔龙公主告发,即使执法神与他相交甚好,也不得不拘禁他。后面的悲据你知道了,那位圣金龙族少女是格拉曼提切心爱之人,出事前一天,两人还欢天喜地地跑到本王面前,恳求本王为他们主持祝福礼。

她死后,格拉曼提切一怒之下,先是重创神族大军,后杀进魔族,他是去找那个魔龙公主算账,毕竟要不是她,这场悲剧也不会发生。但神族中不满他的势力则纷纷传言,尤以圣金龙王族为最,很肯定他已投靠魔族,连魔族也放出这样的消息。

执法神不愿自己手刃好友,便委托精灵王阿尼塔多代为执法。

这就是执法神痛恨魔族的最直接原因,连带的痛恨跟黑色有关的任何东西,既然他认为黑色是魔族的标志,他的信奉者就开始排斥五族中混血儿。迷失深渊里的神火,就是审判之剑的惩罚之火。

起先是用于焚烧沾染了魔性的五族人,这是一种净化仪式,可以由某些女神重新复活,他们还可以回到人群中去正常地生活。后来,渐渐地用于焚烧所有的黑色族人,他们被称为被神所抛弃的罪民,自然得不到女神的宽恕。再后面,出现了所谓的禁忌之血统,统统都被列入神惩的范围之列。

执法神的本意自然不是如此的,卡洛为首的代表女神们歪曲了他的法意,等到执法神知道这件事始末,他既同情被惩罚的神血后裔,又自责自己铸下大错,于是自毁元神,在此开辟出一块不受众神打扰的空间,意为迷失空间。

所以,这就是迷失空间存在的始末,我就这么倒霉地被关了进来,去改正被一群疯子神犯下的错误。

神,真的是种很不要脸的生物。

“想本姑娘怎么做?”

我看到那只臭麻雀的黑线一大片:猪都比你聪明,当然是找到封锁亚克罗斯神殿的五件神器,打开众神之门,归还众神之冠,让大神们各就其位,各司其责,打败魔族,恢复大陆的秩序与和平。

我完全看不起这只破鸟,占着众神之后的位置,尽干些比我还要白痴的事:“得了吧,就你们那点脑容量,不要魔族还没打过来,你们就先自相残杀得差不多。为什么在这里不能用审判之剑宽恕这些人?”

白痴!这里是连接魔族的通道之一,你宽恕了他们,谁来救你!

它皮在痒,轮骂人的功夫本姑娘会差么?非把这只臭麻雀教训得连头都抬不起来!我对它冷哼:“身为众神之主非担不保护你的族人,抛弃他们在这儿受神火之苦,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还把他们当作是拦截魔族进攻的第一道炮灰,现在还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你可真够不要脸的!

不过,话说回来,你们这些神祗本来就没脸没皮的,骂你也没有用,喂,卡洛真言在哪?”死鸟确实被我骂得不敢嚣张,老老实实地回答:魔龙公主手上。

狂晕,我连打只外围游魂似的魔兽都打不动,对上高高在上的魔龙公主,我嫌命太长!

8-12 魔龙王子 1

8-12 魔龙王子 1 我们应该相信达菲斯的杀伤力,即使我们的敌人是所谓的黑山兽人族,曾经被喻为拥有皮最厚血最多命够硬繁殖能力超强的炮灰种族,在达菲斯绚丽而又可怕的电光球下,死不瞑目。

确切地说,应该是还剩下一口气,等着本姑娘去打最后一拳好结束魔法的伤害折磨。

这些黑乎乎的生命体被神抛弃已经足够可怜,他们在这儿为自己的生死问题向魔族不息地搏斗,也不知道承受过多少次巨大威胁,慢慢进化得比大陆上五族都要强悍,生存已如此不易,他们一直坚持没有灭绝,我在精神上是十二万分地钦佩他们。

虽然我用磨豆腐似的那点力气把他们慢慢磨死,是在折磨、凌迟、侮辱他们,但是,达菲斯要他们的命结束在我手上,我能怎么着?

“可敬的兽人们,不要那样不甘地看着我,我已经很卖力,我知道这是一种难以容忍的慢性谋杀,我也很想放你们一条生路。可是,如果我不把你们打死,我就没有晚饭吃,所以,远处那几个快挂的,闭上眼睛耐心等几天,明天我就来结束你们的痛苦。

安息吧。”

达菲斯背过身去,当作没有看到我的白痴举动。那只臭麻雀,干脆翻白眼装死没听见我的傻话。

我对他们默哀,右手挥拳的动作倒是一分钟也不敢耽搁地挥去,重击那堆奄奄一息的敌人们,尽快缩短他们受苦是我唯一能做的,尽管,他们很希望能一脚踩死他们。也好过被我一点一点地磨死。

我们继续前进,迷失空间非常大,敌人异常凶猛。永远不缺试炼对象给我练习。

最初,达菲斯会把猎物打得只剩进气的濒死样扔到我面前。让我砸,当然只有砸死猎物才有食物和水,这儿的气候之恶,曾经地燕不归丘陵都已算是天堂。在这种时候,根本不用考虑什么道德良知问题。不是别人死就是自己死。

我们只进过一次城,就是黑山兽人族聚居过的那个黑土围墙,当时达菲斯用了十来分钟,把那里的黑山兽人一网打尽,接下来我地收尾工作,却足足持续了半月有余。当然,因为本人的神经不够坚韧,看到那些濒死状地人受那样地折磨与痛苦,我是非常不能习惯的。

我晕过去后身体滚烫发热。脑子烧得迷迷糊糊,休养时噩梦频频,龙之力在我的体内横冲直撞。整个人都没了意识,照顾我的人自然是达菲斯。据小麻雀的说法是。我发病地时候。把一脸阴沉的达菲斯当成阿豫同志,狂掐对方的脖子。边掐边咒骂,用尽我能想象得出来的最恶恶的语言。

一有力气就狠揍对方,尤其是他的鼻子,因为挺尖得漂亮,犯了我的忌讳,没少挨我的拳头。

以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达菲斯都没把我扔进过混血人的聚集地干屠杀地活计,我们一直在黑土墙外围狩猎最低级的魔物。

小麻雀对我狂喳喳,一个劲在我面前夸达菲斯同志是多么地有耐心,多么地有爱心照顾我这个有暴力倾向的病人,时不时暗示两句,要我懂得报答。这只无良地破鸟,我才懒得理这种没逻辑的思维。

病迷糊地人哪里会记着自己干过地事,再说,他曾经令我那样痛苦,被我打那么两下能吃什么亏,我只奇怪,病好以后,这个人怎么没找我麻烦。

迷失空间里没有昼夜之分,到处都是红通通的一片,区别只在于红地程度有淡有浓。

有一天,在一片绯红色的红土地上,我们干掉了一头犀牛般魔兽,主力自然是达菲斯的电系魔法,我依照惯常的作战方案,正要举起拳头蛮干一通,小麻雀不依了。

喳喳,笨瓜,用封魔法杖!用封魔法杖!

我翻白眼,连问为什么都懒得开

呜呜,本王要吃魔兽的灵核!我也要提升力量,快用你的封魔法杖!

我的眼睛差点瞪出来,不敢置信地盯住那只死鸟,想把它从里到外都看透,它到底有多少东西是瞒着我没有说的?KO,简直就跟它那个可恶的主人一样让人抓狂!

我抓着它一只小翅膀,猛地摇来摇去:“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你这只该死的死麻雀,不是你说把龙之力提升上去,用如意金手把迷失空间打破一个洞,我就可以出去了?还有,你以前不是说,法杖只能封印五族的光明魔法!你要是再敢不老实,我真把你烤了吃!”

“白痴就是白痴,这种骗小孩的话也就你这只猪会相信!”达菲斯除了是个优秀的保镖,他还有一个很好的优点,那就是他从不说假话,亦即不会骗人。只要不被他的话气到,总能发现我没有注意到的事,比如死鸟的鬼心眼!

臭麻雀痛得哇哇大叫,小小的金色眼珠带上汪汪的水汽:痛!轻点,主人,我亲亲最可爱最能干最聪明的主人,不是我不肯说,而是你一用封魔法杖就会引来魔族大军,他们觊觎这根封魔法杖已经很多年了。

好好好,我老实交待,它、它也能封印神族啦,你、你可得千万当心着点呐,万万不能被魔族抢走。否则的话,神族和五大种族就完了。。。

哦?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我的脑子差点当机,继续发问:“上古神晶,不是神族流的眼泪或者流的血,而是神之魂魄?”

这下,不怕小麻雀不点头,因为连达菲斯也颇感兴趣。

是,主人,我最最聪明的主人。你可千万不能把它对准我,呜呜。。。本王这么小根本结不出来神晶。。。

切,它不说我还想不到它也是神祗之一。要是我吸收了它的神晶。我和达菲斯是不是就此能离开这个鬼地方,我还在犹豫之中。那位手段了得心理足够邪恶阴暗的邪法师大人,他很有把这个点子付诸行动的魄力。

吓得我这只麻雀哇哇乱叫,扑闪着小翅膀拼命躲到我地背后:不要吃我,不要吃我!吃了我,你们就永远都别想出去!本王不是在说空话。这是真的!

达菲斯摆明了不信:“咭咭,想用那套假话唬弄本法师?”

喳喳,不是!你们可知道那个混蛋,也就是审判之剑的执有者,他为何要养着我这只没用地宠物兽,还把审判右剑、惊世之锤、秘境钥匙统统扔下迷失深渊?

我和达菲斯都认为那是阿豫折磨对手的一种手段,而且看起来效果不错,N多人前仆后继无视迷失深渊地可怕也要跳崖找到它们。至于这只垃圾宠,必定是不想我把另一只给别人呗!

喳喳。他根本不需要把东西扔下深渊,他只要继续保持沉默,丢失冠冕的女神们自然会无条件地向他妥协。从根本上说,有没有卡洛真言。对他来说。不存在任何问题。

其实,只要那些人了解到主人您的重要性。女神们也断然不会拿你的生死去威胁他的。嗯,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

我要说地就是,因为五件神谕神器与指引使之间有种神秘的联系,这种联系是强烈而牢固的。不受空间时间的阻隔,哪怕中间相隔两个毫无关联的空间,比如迷失空间与魔法大陆之间。

你的阿豫为了让主人您找到正确的回家之路,这才把两件神器扔下来,加上卡洛真言一共三件关键神器,这是确定两个已知空间方位的最好标志,而本王的存在,就是给主人您带路,好让您不用掌握空间魔法就能回到主人地爱人身边,呵呵,也包括达菲斯大人,您也能够毫发无损地回到魔法大陆。

死鸟谄媚的样子真够无耻的,尤其是它对达菲斯地讨好,根本看不出来它曾经是个众神之主,欺软怕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达菲斯点头,算是信了麻雀的话。而我是没这么容易放过它地,笑嘻嘻地从腰间抽出封魔法杖,一手逮着它地翅膀不放,一手比划着法杖威胁它:“少来,你这小骗子!也不怕告诉你,魔法大陆还是迷失空间,对于本姑娘来说,都是全然陌生的地方,呆在哪儿都一样!

但是你就不一样了,变成神晶地话,即使只有米粒点大小,也足够把我的实力提升上一个全新的档次!”

好主人,你饶了我吧?魔族的魔法阵您是纯光明体质不能用的,您只能靠我呀。。。小麻雀可怜兮兮地假哭,你还想怎么样?我已经什么都说了。

吓唬得差不多,我对这只厚颜无耻的臭鸟说:“也没想怎么着,就是想威风一把,你看本姑娘吃了这么多苦,到头来还是被人欺负的命,你怎么地也得给我好处不是?”

我、我什么宝贝也没有,我、我自己还想吃神晶恢复神力。。。

我被它气得头发根根倒竖:“KO,你要不要脸?吃同类的魂魄,还振振有辞!神族真是TMD恶心变态!那些疯子竟还挤破头去要做神!”

达菲斯在我们前面听我的骂人之话后,冷哼不断,不过,谁知道他什么意思,我跟他不熟。

你们还是本后切开手臂、挤破血管、从大腿肉里面挖出来的!你怎么不嫌恶心!

当所谓神话故事真实发生的时候,我是绝不能接受的。神族怎么延续新的力量,五族人是怎么诞生的,我没有兴趣研究,我只要一点:“别岔开话题,说,封魔法杖上缺什么,是不是补全了我就能封神封魔横着竖着随我趴?”

被神魔人称为众神之主附身的小麻雀,一碰上这个关键问题,顿时哑口不说,那死硬派的样子,装得要有多像就有多像,还真以为它自己很有骨气么?

我嘿嘿一笑,不怀好意地把它提在空中,对前面的黑袍法师打招呼:“喂,达菲斯,你不想自个儿一人去外面转转,没有我这个没用的拖油瓶,你的邪恶因子就不用忍耐了哦

“重点,白痴!”

我怒,我恨,我不气,气就中计了。我努力对他挤出一个笑容:“亲爱的阿达同志,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有封魔法杖,就不必麻烦伟大的邪法师阿达大人照顾了,您该干嘛就干嘛去,您可以过从前的自在生活。”

“阿达?”

“是啊,您照顾我这么久,还直呼名字多生疏,阿达这名字多好,既亲切又好记,而且朗朗上口,我就这么叫阿豫的,不错吧。”

我脸不红气不喘地瞎掰道,反正他这辈子都别想知道这两个字是啥意思,叫你动不动就用白痴骂人,你这个阿达!

对于新称呼,人家心里咋想的,我可不知道,我只关心:“阿达同志啊,你看咱们分别的曙光就在面前,为了大家好,减少相看两相厌的痛苦,你就帮我教训一下这只不听话的臭东西,也不用太多,一次地狱之火就够了,你看怎么样?”

毒,你好毒!就一根封魔法杖,你这个混蛋主人也不用这么狠!地狱之火,你想要我的命?

好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命运之神总是你的手下吧。

我眼睛闪闪发亮地看着达菲斯在兜里掏来掏去,小麻雀在看到达菲斯扔过来的魔法卷轴,估计心都凉了:停!停!停!你的阿豫什么都帮你准备好了,用惊世之锤把紫钻金珠打进法杖底部,就是完整的神器。

所以说,这是一只很没骨气的臭鸟。

“东西掉在哪里?”

“在我这儿,可爱的庄庄。”

一听到这令人头皮发麻的腻味死人的男音,我全身僵硬成一团,谁会想得到在这介鬼地方能碰上熟人!还是个让人头痛心寒跟我有仇的怨家,不对,如果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应该定位成对本姑娘的身心颇具侵略意识的强敌。

咯吱咯吱,我都听到僵硬的骨头发出的巨大抗议声,我转过头,咧着傻傻的笑,就是不看那个华丽到无以复加的身影,到处寻找达菲斯。我能干的仆人啊,我再也不敢嫌弃你了。

“咯咯,庄庄还是这么可爱呢,这么久没见,庄庄有没有想我呢?”

恶寒一阵先,这个时候,连小麻雀也停止了喳呼的怪叫,站在我的肩头,歪着鸟脑袋无声地打量对方。

8-12 魔龙王子 2

8-12 魔龙王子 2 咯吱咯吱,我都听到僵硬的骨头发出的巨大抗议声,我转过头,咧着傻傻的笑,就是不看那个华丽到无以复加的身影,到处寻找达菲斯。我能干的仆人啊,我再也不敢嫌弃你了。

“咯咯,庄庄还是这么可爱呢,这么久没见,庄庄有没有想我呢?”

恶寒一阵先,这个时候,连小麻雀也停止了喳呼的怪叫,站在我的肩头,歪着鸟脑袋无声地打量对方。

“还以为我的新形象能得挑剔的庄庄一声赞美,还是不行啊。在找达菲斯?咯咯,他跟我的人交流魔法心得去了,迷糊的庄庄一样让人舍不得放手,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么荣幸请聪明可爱的庄庄去本殿下的城堡做客呢?”

我能说不么?这位品味格调行事向来独特的华丽王子,如瀑布般顺滑银紫色头发,在烈火中闪着奇异的光彩,耳垂上依然是紫色的美丽花饰,带着紫钻金珠的坠子,腰上吊审判之剑,一套深紫色的软龙甲,柔软而挺阔,银色的绣花领巾从领口拉出,显得邪魅而不羁。

我的发愣,让他低低地得意地笑起来,他的手一如从前地戴满美丽的魔戒,优美修长的雪白指尖,在我眼前轻弹,身后黑压压的魔族大军,分开两边,露出后面的黑金色九头龙车,风格夸张,车架精美繁复,镶满璀璨的宝石与珍珠,是我所曾见过的马车中最富丽堂皇的。

两边的魔族大军,黑甲锃亮,气势俨然,杀气腾腾,在这群魔性军威十足的迎宾队里。三头龙都是最低等地士兵,黑压压一片,远不到头。

如此华丽震慑地出场。果真符合他一贯嚣张霸气的作风。

他伸出手,神度从容而坚定。示意我把手放进他的手掌:“来吧,我可爱地庄庄,本殿下等你很久了。”

“为什么你会在这儿?”我就不明白,按阿豫的安排,这个迷失空间里应该没有足以威胁到他存在地人或事。只要我能够提升足够的实力,就可以冲出去。曾经的风之二殿下玛多看着我但笑不语,他的笑充满邪佞而魔魅的气息,他是要我自己猜么?可我对魔族地认知只有一点,把神族和五族搅得天翻地覆的魔龙公主。虽然玛多娇媚亮丽堪比女人,但哪个神也不会把一头雄的龙与一头雌的龙弄混吧?

况且,如果玛多真的是魔族成员,会让我觉得既滑稽又可笑,我咽咽口水。小心翼翼地退开一小步,满怀期望地问:“玛多殿下,呵呵。你来此观光旅游?”

BS一下自己,他都说在这儿有他的城堡。面前又有这样一排高级魔种大军。我问这样的话纯粹在耍白痴。

“千万不要告诉我,你是高级魔族中的魔龙一族成员。受魔族统治者命令潜伏到大陆上二十年,直到被人干掉后,再次返回魔族做回魔族王子。”我喃喃自语地说着最恶俗的剧情,如果真是这样子,所谓地神真的是烂透顶!

玛多的回答打破了我唯一地幻想:“庄庄还是那么聪明,尼玛.珀格修斯,魔皇第三子,御封王储之位,不过,本王子还是喜欢庄庄叫我玛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