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却明白了那种感受是什么。

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没有拥有过,而是拥有过再失去。就像沈淑,她曾经得到的是父母全心全意毫无保留的疼爱,正是因为此,如今的她才无法接受父母的改变。

要说沈淑错,那也不对,为了曾经那份疼爱,她也付出过很多努力,她并非不知道付出。

但要说她对,从沈老三的角度看,在快要成年的女儿和嗷嗷待哺的幺儿之间他顾念幺儿并不算错。

欢喜不知道今后沈淑和父母之间会怎样,但可以想见,她和那个弟弟的关系不会好。

就像当初,杨哲修还只是个懵懂可爱的孩子的时候,欢喜就从来不曾真正喜欢过他。

“宋欢喜你怎么跟沈淑说的?她有听进去吗?”回去的路上,王老师有些期待地问道。

欢喜有些无奈,“老师,她连你的话都听不进去,更何况是我的?”

“但是你们是同龄人。”王老师反驳道。

欢喜欲言又止地看了她一眼。

王老师疑惑道:“怎么了?”

欢喜开口道:“王老师你是不是忘了我家里的情况?”

王老师一愣,想起宋欢喜家里的情况,不由便有些讪讪。

对比像宋欢喜这样明明不是亲女儿,结果却得到父亲全新疼爱的情况,再看看自己,如果她是沈淑,怕也是要不自在的。

和王老师分道扬镳,回到宋家庄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欢喜顺路去山上抓了一只野鸡。她如今打猎是越来越得心应手了,上个山十几分钟的功夫就能有所获。

到家的时候,明辉已经按着他的吩咐在烧火了,欢喜夸了他两句,随后便赶忙去另一个锅前炒菜了。

欢喜在之前就跟家里说了要陪老师去沈家口家访,吃饭的时候,大人难免问起这事。

“你那个同学能继续上学吗?”宋二柱问道。

欢喜摇了摇头,“我看她爹爹那意思,是要把钱都留着给儿子,估计是不会再供她念书了。”

“你说的那个孩子是沈老三的闺女吧?”却是宋林远开口问道。

欢喜点了点头,她们在沈家口问路的时候,村里人确实是这么叫沈淑她爹的,她好奇地问道:“小阿公你认识沈淑她爹?”

“怎么不认识?”宋林远有些得意道:“整个云华公社,我不敢说全部,最少有一半人是我叫得出名儿的。不过这个沈老三…”

他摇了摇头道:“如果是他的话,得了儿子,确实不会再花钱供闺女上学了。”

“为什么啊?”欢喜不解道:“便是得了儿子,沈淑到底也是他疼了十多年的女儿。”

“那不一样。”宋林远喝了一口欢喜给他酿的米酒,美滋滋地眯起了眼睛道:“沈老三别看他叫老三,他其实是父母的独子,他上面两个姐姐下面三个妹妹,当时他爹娘什么都紧着他来,要说他不是重男轻女的人,我都不信。而且沈老三的性子像足了他爹,如出一辙的固执。要是不让闺女上学这事他只是心里想想,还没说出来,那可能还有转圜余地,他既然已经说出口了,那么哪怕是为了他的面子,为了他当爹的权威,便是知道错了,他也一定会坚持执行的。”

“不会吧?”欢喜皱眉道:“如果沈淑说软话呢?”她能看出来,对于那个嫁妆,沈淑其实并不在意,但她却很想念完高中。

“不成的。”宋林远摇头道:“当初他大姐谈了个同村的对象,也是两家看好的。少年少女的,一不小心便弄大了肚子。其实这也不是大事,反正男方家里巴不得早点抱上孙子,顺势让他们赶紧结婚就成了。但沈老三他爹就是不同意,说要留大女儿在家干一年活。当时那大女婿都跪下来求老丈人了,说结婚后媳妇赚的工分都算给娘家。按说这样沈老三他爹该同意了,结果他还是不同意。最后没办法,沈老三的大姐只能把孩子给打掉了,当时事后…她男人都掉了眼泪。”

“要换个人家,闺女都怀上孩子了,也就只能认了,巴不得男方提结婚呢。结果送老三他爹就因为觉得说出去的话再改口没面子,愣是不肯松口。也幸好男方厚道,要是换个气性大的直接不要你家闺女,那不是害了闺女一辈子吗?沈老三他大姐自打打掉那孩子之后身体就不太好,要不是后来生孩子的时候坐月子给养好了,怕是连上工都不成。”

这事连宋二柱也是第一次听到,惊讶道:“你说真的?”

宋林远点头,“千真万确。”

宋二柱感叹道:“也难怪延庆跟老丈人一家一直淡淡的。”延庆是沈老三大姐夫的名字。

“要是你遇上这事能热络得起来?”宋林远撇了撇嘴道:“那沈老三跟他爹一样,外人说起来都说他们老实,其实都是迂脑子,尽逮着自家人祸害了。”

欢喜心下叹了口气,这样的话沈淑就可惜了。

第125章 家信

一九七四年五月,前往W市部队参军的宋为民终于寄了一封家信回来。

“上面怎么说?”如今家里读信的人自然成了欢喜,这不,宋二柱便有些急切地问道。

便是宋林远也将脑袋凑了过来,要不是眼睛花了看不清字,他指不准就要抢过信了。

欢喜快速把信读了一遍,随即有些囧道:“那个…小哥哥进了后勤部队,如今每个月只有五块钱生活费,他说他自己有用,等过两年工资涨了再寄回来,让爹爹你不要生气。”

她觉得自家小哥哥的风格实在是有些…清奇。

宋二柱却没有生气,不止没有生气,他还松了口气。后勤部队好啊,至少有安全保障。

随即他又问道:“他在后勤部队是干什么的?”

欢喜闻言眼神不由有些漂移,半晌才道:“小哥哥说他是…养猪的。”

“养猪!?”宋林远眼睛都瞪大了,“部队里还养猪?”

倒是宋二柱闻言并不意外,一脸见怪不怪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部队里的人也要吃喝拉撒。”

对于家里人而言,甭管宋为民在部队是否风光,总之只要人平安就好了。

第二天是礼拜六,欢喜难得睡了一个懒觉,刚起床就听到隔壁小婶娘的骂声。

她愣了下,顾不上刷牙洗脸就走了过去。

“你自己说说,你是怎么学的?我也不指望你跟你欢喜姐姐一样考第一名,但至少也该跟美贞一样,考个七八十分也好啊!结果你呢,17分!你便是考个71分也好啊!”冯淑华虽然算不上性子特别温柔,但像这样发火却也是头一回,她话中的内容却让欢喜呆住了。

正好明辉正在门口刷牙,她转头便问:“凤贞的成绩不好吗?”

因为年龄差距大的关系,爱国和敬业的成绩她还盯着,往下美贞和凤贞的成绩她就没那心思去关注了。她倒是知道美贞凤贞的成绩都不怎么样,但也不觉得奇怪,毕竟爱国和敬业即便有她盯着,当初成绩也只能说是普通偏下。

但即便如此,她也没想到,凤贞居然有能耐考17分。

闻言,奚明辉撇了撇嘴道:“凤贞一直是班里的倒数第一名。”

顿了顿,他嫌弃道:“她可笨了,我教过她很多次,但她总学不会。”

欢喜也没想到凤贞的成绩能差到这种程度,不过也没特别放在心上,她从来不觉得念书是唯一的出路。

“那你呢?”欢喜转头好奇地看向明辉,“你是第几名?”

“我一直是第一名!”明辉一脸骄傲,抬头看了眼她道:“我以后也会跟欢喜阿姨一样,一直考第一名。”

“我们明辉真棒!”欢喜毫不吝啬地夸奖他,随后又道:“也不用每次都考第一名,偶尔考个第二名第三名也没有关系,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

奚明辉腼腆地笑了笑。

欢喜去到隔壁的时候,已经是吃过早饭之后了,冯淑华已经不在家了,凤贞蔫巴巴地坐在凳子上,一双眼睛哭得通红,对着一旁的美贞抱怨道:“阿娘最讨厌了,一天到晚只知道成绩成绩,当我不想考好一点吗?学不进去有什么办法?”

“你少说两句,被阿娘听到又要骂你了。”美贞小声道。

凤贞哼了一声道:“阿娘对你们都好,就只会骂我一个人。”

美贞正要回答,余光却发现了欢喜的到来,连忙站起身喊道:“欢喜姐姐。”

凤贞一愣,也跟着看过来,呐呐喊道:“欢喜姐姐。”

欢喜有些无奈地看着凤贞,“吃过早饭没?”

“吃过了。”凤贞吸了吸鼻子道。

欢喜叹了口气,上前摸了摸她的脑袋,柔声道:“我会找小婶娘谈一谈,让她以后别这样骂你。你自己也争气点,努力点学,至少要及格。”

顿了顿,她道:“好歹要念到初中毕业,要不然厂里招工都没有资格,你总不会想要以后一辈子在地里干农活吧?”

凤贞连忙摇头,抽噎着道:“我会认真学的。”

认真说起来,凤贞是一个很实务的人,从这一点劝说她才是最有效的,如冯淑华那般却只会激起她的不甘愿。

回头欢喜就去找小婶娘谈了话,冯淑华本来并不觉得自己的言行有什么不对,直到欢喜说她这样会引起凤贞的逆反心理,从而厌学,越发念不进去,这才答应以后不那样骂她了。

因为快要中考了,所以这段时间宋小福来欢喜家比以往都要勤快了许多,尤其是礼拜天,几乎是一整天都会待在他们家。当然,她每次过来都不会忘了带上自己的口粮。

而在中考之前,却是传来了沈淑即将嫁进宋家庄的消息。

——连欢喜也没想到,沈淑她爹为她寻摸的对象居然是他们宋家庄的人。

这事儿宋小福却是知道得很清楚,见欢喜关心,便跟她说了起来。

“周启越以前和我们不是一个班的吗?他从初中那会就喜欢沈淑了,之前沈淑她爹刚放出风声要嫁女儿,他听到消息就连忙让他阿娘找了媒婆。因为愿意出三十块钱的彩礼,沈淑她爹打听了一下他的为人,见他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名声,很快就松口答应了婚事。”

又听沈小福道:“听人说沈淑他爹不但不打算给她陪嫁妆,彩礼钱也不打算让她带去婆家。要是换个婆家,对这样的儿媳妇准要有意见了,婚后指不准怎么看不起儿媳妇,甚至磋磨儿媳妇呢。但周启越不一样,他是真心实意喜欢沈淑,所以并不在意这些。他又是小儿子,上头有两个哥哥,父母以后会跟他大哥住,听说结了婚就要分出去的,他父母连房子都准备好了。而且周启越如今在镇上剃头店里做学徒,等出师后工资低不了。嫁给别人还不好说,沈淑嫁给周启越,没有公婆管他,男人不但有出息心里还有着她,她以后的日子差不了。”

闻言,欢喜心里不由便松了口气,或许是因为有过类似经历的关系,她并不希望沈淑以后过得太差。

第126章 周梅香

欢喜不知道的是,沈淑的婚姻注定了要有一番波折。

周梅香已经起来半天了,但却依旧是一副魂不附体的模样。

“梅香,你今儿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看到闺女呆呆愣愣地半天不说话也不干活,蒋月兰有些生气又有些担忧地问道。

这年头要说老百姓最怕的事,除了地里庄稼歉收,就是家里有人生病了。吃饱穿暖都是问题,又哪来的钱去看病。

过了许久,周梅香才缓缓转头,迟疑道:“…阿娘?”

她记得她阿娘已经死了啊,死了二十几年了,她也五十好几的人了,明明…自己原本正抱着个热水袋边看电视边打瞌睡,怎么再醒过来就…回来了?

真的回来了吗?

不是梦?

见闺女一脸迷茫,蒋月兰皱了皱眉,伸手摸了下她的额头,见没有发烧,先是松了口气,随后气得拍了下她的额头骂道:“你个懒货,为了不干活连装病都学会了!”

周梅香有些懵,蒋月兰骂骂咧咧半天,见她没个反应,也觉得没意思,留下一句“吃完饭赶紧去上工,别赖在在家里装病”就去厨房了。

忍不住掐了自己一把,周梅香后知后觉地想着,不是做梦啊。

虽然如此,直到在农田里干了半天活,晚上筋疲力尽地躺到床上,看着四周简陋落魄的环境,周梅香才算是有了真实感。

自己…真的回来了!

回到了这个最糟糕也最美好的时候。

这个时候,自己还没有嫁给王雪生,那些令自己抬不起头的生活还没有发生过。

这样想着,周梅香躲到被子里,呜呜地哭了起来。

下定决心要改变自己的人生,第二天一大早周梅香就起床了,有些磕磕绊绊地烧好了一大家子的早饭。

周启越起来的时候,正看到她端着早饭出来,顿时有些意外道:“姐你今天怎么这么勤快?”

看到这个弟弟,周梅香心里一个咯噔,突然想起一件事——这时候沈淑已经进门了吗?

今年是几几年!?

目光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台历,周梅香才反应过来这会家里根本没有这东西。

她试探着问道:“启越,你师傅有说什么时候让你出师吗?”

“之前不是说了吗,要明年才能出师。”周启越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周梅香闻言皱了皱眉,“那你的婚事…”

周启越顿时红了脸,小声道:“阿娘已经跟沈家说好了,再过一个月,沈淑就能嫁过来了。”

周梅香的脸顿时沉了下去,要说她最讨厌的人,除了王雪生,沈淑当仁不让。

这个弟妹一辈子都将自家弟弟捏在手掌心,一辈子她说东启越不敢说西,连工资也毫无保留地交给她。后来二哥没有儿子,想要从启越那儿过继一个儿子,结果她却死活不同意。

明明她有三个儿子,过继一个给二哥并不过分不是吗?

最过分的是,后来她过的困难回来借钱,这个弟妹却是一分钱也不肯掏出来。

不行,这辈子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沈淑嫁过来,要不然的话自家爹娘算是白生了弟弟了。

蒋月兰正从屋里出来,周梅香眼睛一转便开口问道:“说起来,沈淑家里真的一点都不给嫁妆吗?还有我们给的彩礼…”

周启越闻言便面露不悦,“你管这事干什么?”

“好了,你少说两句。”蒋月兰瞪了周梅香一眼,只是嘴上这样说,她心里其实是站在闺女那边的。

本来就是,三十块彩礼给了便也给了,沈家好歹陪嫁两床被子啊,结果一样都没有,她心里能舒服才怪了。

要不是自家儿子铁了心就看上人家那闺女,她又想着那沈淑个子高,周家从她丈夫到儿子都是矮个子,娶个高个儿的,以后孙子也能高一点,沈淑这样的真没人乐意娶回家。

周梅香对自家阿娘了解得很,看她的样子便知道并不是真的责怪她,心里顿时便一安。

家里基本都是阿娘做主的,爹爹很少管事,只要说动了阿娘,沈淑就做不成她弟妹。

周启越不知道自家姐姐的心思,吃过早饭就急匆匆跑去上班了。

家里三个儿子,周启龙和周启才一个是木工一个是泥瓦匠,一旦出去干活便不回来吃饭,因此中午陪周家老两口吃饭的只有周梅香这个闺女。

周家男人脾气都好,三个儿子如此,当爹的周金也一样,什么时候都乐呵呵的。想到最小的儿子也要结婚了,再等女儿出嫁了,他们夫妻俩肩上的重担就算是卸下了,周金的心情就越发好起来。

他闺女这模样,虽然比不上村里的宋欢喜,但也不差了,找个好小伙根本不是事儿。

“老头子,你什么时候有空去一趟蒋家村,跟蒋二说好了,酒席前一天过来杀猪,到时候一半猪肉卖了,一半猪肉用来办酒席。”一旁蒋月兰吩咐道。

“哎,我晓得了,等今天上完工我就先去找蒋二,回头再去自留地。”周金应道。

周梅香忍不住道:“启越一定要娶沈淑吗?我不喜欢她。”

蒋月兰根本没当回事,白了她一眼道:“要你喜欢干什么?只要启越喜欢就成了。”

“可是那个沈淑没有嫁妆不说,听人说她性子还很要强,启越又那样稀罕她,婚后不得被她管得死死的?”周梅香皱眉道。

任何一个当妈的听到这话都高兴不起来,周梅香还以为自家阿娘听了肯定要生气,不想她生气是生气了,但很快就想通了,对着周梅香道:“老话说得好,有了媳妇忘了娘,这话虽然有些过激,但还是很有道理的。换个角度看,你嫁了人,结果男人更听婆婆的话,把你丢一边,你能高兴?所以我心里清楚得很,儿子的心以后肯定是跟媳妇贴着的。”

“至于沈淑会不会管着启越,这事就要看启越自己了。他要是乐意,我自然没有意见,只要他开心就成。他要是不乐意,沈淑便是再能耐也不可能用绳子绑着他。”

她对着女儿告诫道:“我跟你说,夫妻之间就讲求一个你情我愿,任何事情,旁人看着觉得不好都没用,他们自己乐意就成。”

第127章 难产

听了蒋月兰的一番话,周梅香心里并不愤怒,也不委屈,甚至也不是不赞同,而是…厌恶。

就是这个样子,上辈子阿娘也总是这样,不论沈淑做了什么,她心里再不舒坦,背地里再怎么抱怨,转头很快就又想开了,对着她这个女儿也总是这般的论调。

好似启越媳妇这个身份,能让沈淑无论做什么都得到赦免。

凭什么?

想到上辈子沈淑的一些过分行为,而阿娘没有一次站定立场帮她的,周梅香就止不住地厌恶,哪怕眼前这人是她的阿娘。

因着这般的心理,担心被父母看出来,之后周梅香倒是没再说话,几乎是煎熬着听父母谈论着对酒席的准备。

恰逢周六,欢喜带着一大堆东西去了县城,大嫂已经快要临盆了,她这次过来前已经和爹爹说好会在大哥那住一晚上。顺便,她还要去一趟供销社和医院。

去供销社自然是为了去送点心和剪纸,去医院则是因为罗芳菲前几天刚在县医院生了一个儿子。

除开花生酥和红豆糕,欢喜这两年给供销社送的东西还多了一样兰花豆,和涨价之后的花生酥一样,都是三毛。

村里种蚕豆的人家很多,因此欢喜也不用担心原料,只要问村里人买就成了。

这几年,村里家家户户都会种花生、红豆和蚕豆,为的就是卖给欢喜。

——自打发现用金手指变出来的食物效果极为奇异之后,欢喜就不再将这类食物卖出去了,而是都留着自用。

因着欢喜的关系,宋家庄各家倒是因此多了一些闲钱,甚至有几户人家还因此建了新房。

供销社的人看到欢喜来,笑得那叫一个热情,要知道如今花生酥、红豆糕和兰花豆在县城供销社可是相当于招牌一样的存在,常常是供不应求。

主任已经不止一次要求增加供货了,但人家小姑娘说了,精力有限,如今供货的量已经是极限了。

结清了账,欢喜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打算去买点布,明辉今年又长个了,眼见着去年的衣服上身后手脖子脚脖子都露了出来,她便打算给他做几身新的。

家里倒不是没有适合他穿的旧衣服,爱国敬业小时候的衣服留下不少呢,但一来是太破了,补满了补丁,二来总不能奚万里每个月把上百块的工资寄过来,自己却连件新衣服都不给他侄子穿吧?

——欢喜也不明白奚万里的工资为什么会这么高,不单是他,自家二哥的工资如今也有六七十了。只是看自家爹爹的表现,就知道这事真不单单是幸运能形容的。

欢喜运气不错,这边布柜刚好进了新货,而且和以往不同,这次有一款蓝白格子的棉布,欢喜看着喜欢,一口气扯了十几尺,打算回去给明辉做两件衬衫,再给凤贞美贞做两身裙子。除此之外,她又给自己挑了一块带着鹅黄碎花的月白色布料,给爹爹挑了块耐脏耐磨的麻布,付了钱正要离开,却是迎面看到了熟人。

“宋欢喜?”沈淑一脸意外,“你怎么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