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信和谢鼎在政见上不合已有多年,沈府和临安候府也是各自看对方不顺眼。并且兵权相互制衡,实在是牵扯到不少利益。

而临安候府和苏家亦是好友,沈家提醒苏家,或许就是提醒谢家。可本是对立的人,突然来提醒,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呢?再说沈妙一个小姑娘,又懂什么,当是沈家人故意让她来提醒,沈信如今远在西北,莫非是二房三房?沈贵和沈万也是极有野心之人,如今朝堂风云再起,只怕是想要再浑水摸鱼。

“沈谢两家泾渭分明,沈家丫头突然示好,分明不怀好意。”他挑了挑眉,语气冷漠如寒铁:“继续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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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总有一个父母不全╮(╯▽╰)╭

第二十一章 裁衣

无论定京城中兴起什么样的风波,亦或是暗流汹涌,外表看着总是歌舞升平的。一年一度的菊花宴也快来临了,因着广文堂的校验恰好与菊花宴隔着不久,今年便也干脆放在一起。

与往年不同,这样一来,校验变成了大庭广众之下,勋贵之家的大宴罢了。

一大早,沈老夫人便差身边的大丫头喜儿来到西院,说是请了裁缝才来菊花宴上的衣裳,也请沈妙去挑一挑。

沈妙点头称是。

以往校验,沈妙都是随意穿着便去,因她只是落尾巴的,穿的显眼反而会招人嗤笑。而今校验和菊花宴一起,不做衣服却也说不过去。

菊花宴上各家臣子夫人都在,大多便是来相看儿媳妇儿的。是以但凡有女儿家的,都会盛装出席,只盼着打扮的越来越美丽才好。沈老夫人虽然看不惯大房,面子上却还是要做的。何况沈老夫人此人,凡是都只顾着自己的利益,若是能用沈妙换一门有助力的亲事,把她卖了也未尝不可。

白露显得有些高兴,一边陪着沈妙往荣景堂那边走,一边道:“没想到这样快就到了菊花宴呢,姑娘不是最喜欢菊花宴嘛,届时有可以赏花儿了。”

沈妙喜欢菊花宴,却并不是为了赏花。但凡这样的宴会,她总是被若有若无的孤立的一个,其中固然有沈玥沈清的推波助澜,她自己的性子也蠢笨沉闷,每每打扮的又不甚得体,只背人背地里嘲笑还不自知。

她喜爱菊花宴,不过是因为傅修宜。

一年前的菊花宴,傅修宜也在场。当日她便又被嘲笑孤立,菊花园子里姹紫嫣红,大家都找那最红最艳的,她自己走到角落,却远远的瞧见一盆白菊。

白菊这样的东西,大约都是用来做丧事时候用的,便天生不讨喜,况且这菊花开的也委实凄惨了些。花瓣儿有些凋零,也不知是被雨打的还是风吹的,孤零零一枝盛放在角落,没有一人注意。

大约是起了同病相怜的心思,沈妙只觉得自己和那菊花也是如出一辙。孤零零的一人,无人看到的小可怜。心中正是感叹唏嘘的时候,就瞧见一华服男子走到那菊花面前。

他伸手执起花枝,以手轻抚花瓣。身边人问他:“九弟,这花凄凄惨惨,有何好看的?”

华服男子一笑:“怜惜它娇弱无依,可怜。”

便是这一句“怜惜它娇弱无依”,让沈妙对男子有了好感。待那男子转过身,更为他丰神俊朗的外表所着迷。

后来沈妙便从诸位女眷嘴里得知,那边是当今陛下的九皇子定王傅修宜。

也许年少时恋慕一个人总是没有道理的,傅修宜那句话分明是在说菊花,她却觉得自己感同身受。她想,这样一个温柔的人,嫁给了他,他也定会如怜惜孤花一般的怜惜她吧。

可惜她终究还是想岔了。傅修宜怜惜娇花,怜惜天下,怜惜楣夫人,可惜从未怜惜过她。对于她所付出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基于妻子应尽的“责任”。那些相敬如宾的日子,也无非是傅修宜强忍厌恶陪她演的一场戏罢了。

他也并不怜惜那菊花,不过是随口一提,便被她当了真。

“姑娘?”不知不觉想得出神,竟没发现自己已经到了荣景堂门口。白露忙出声提醒,沈妙这才跟着喜儿抬脚走了进去。

沈元柏今日未曾在,沈老夫人一身青白色锦绣长扣衣,她本是这样的古稀之年,偏还穿这样鲜嫩的青色,直衬得那张脸如同女鬼一般。偏偏她自己还浑然未觉。

沈玥和沈清都站在各自母亲身边,二房本还有两个庶女,无奈任婉云自己太过强势霸道,这样的宴会,自来都是不许庶女出门去抢风头的。至于三房,沈万除了陈若秋这个正妻,只有一门通房,更勿用提什么庶子庶女了。

于是这么一来,便只有各房的嫡女得到了参加花宴的帖子。

沈妙冲沈老夫人请过安,任婉云看着沈妙,笑着道:“小五来了,快来挑布料吧。等会便让丽娘给你们量身。”

沈清笑嘻嘻道:“我与二妹妹已经选过,就等着你来挑了。”

分明是喜儿来的晚,却显得像是她的不是了,晾着一众人在荣景堂呆着。沈妙懒得与她计较,只自个儿走到了那摊着布料的软榻前。

丽娘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妇人,沈府上上下下每年的新衣都是从她家的铺子里裁买的。她年轻的时候跟过宫中的女官学过一些刺绣手艺,做衣裳也做的十分好看。

面前摊着五六匹布,一匹海棠色和一匹烟粉色的已经被选到一边挑了出来,便是被人挑走了的。勿用提,定是沈清和沈玥二人的。

前世的情景历历在目。当日菊花宴,沈清穿着海棠色的撒花烟云裙,显得热情大方,更衬得人比花娇。而沈玥一身艳粉绣白梨花缎面百合薄袄裙,更是娇柔纯美。而她穿着一件嫩黄色衣裳,带着沈老夫人给的金灿灿的项圈和首饰,显得像是个笑话自己还不自知。

而那嫩黄色的布料正是在机位婶婶和姐姐的怂恿下挑的。

沈玥笑着出声道:“五妹妹肤白,不若挑那嫩黄色的衣裳如何,况且还能显得活泼可爱,实在是很衬。”

沈清也连连点头:“不错,横竖看剩下的料子,似乎就嫩黄色更衬五妹妹一些。”

陈若秋嘴角含笑,并不言语。任婉云目光中流露出一丝讥讽。

沈妙并不会挑衣服。

沈夫人常年不在府上,母亲不在,小孩子难免少了许多优势。这沈府其他的人又都是各怀鬼胎,哪里就会真心的教小姑娘搭配?于是长此以往,沈妙只会跟在沈清和沈玥身边,她们俩说什么,沈妙就挑什么。

譬如说那嫩黄色的料子,衬她的肤色是不假,却显得太过稚气有些廉价。加之那些金灿灿的首饰,活脱脱一个地主家的女儿。

谷雨几个想劝她丢掉那些首饰,偏她还执拗不觉,上赶着去丢脸。

真是可笑。

第二十二章 金银

她指了指其中一片天丝锦缎,道:“就这个好了。”

那是一匹莲青色的料子,一般来说,闺中女儿,大多不会选这个料子。因着莲青色挑人,寻常女儿家穿这个颜色,容易显得太过老气。若是没有通身贵气的,穿这个颜色更会显得压不住,十分难看。

陈若秋目光微微一闪,笑道:“小五怎么挑了这么一件深色,姑娘家都要穿的鲜鲜亮亮的,如你两个姐姐。这样的深色怕是老气了些。”

“不错。”任婉云也跟着道。她虽然也喜闻乐见大房的人出丑,可是这莲青色,未免也太过出格。若是被外人看了,还以为他们沈家的姑娘都老气横秋的,清儿还要在菊宴上大展身手,怎能被沈妙拖了后腿?

沈玥和沈清却是暗笑。沈清道:“我看这莲青色也挺好的,五妹不是不曾穿过这样的深色么?试一试也好,听说这样的颜色也很是贵气呢。”

“若非我已经挑了料子,定也是要尝试一下那莲青色的。”沈玥笑盈盈道。

丽娘看了看沈家的两位口蜜腹剑的嫡女,又看了看神色平静的沈妙,心中叹了口气。沈家大房沈信嫡女沈妙头脑愚蠢无知,定京城无人不知。可谁知道,那外表良善温柔的两名堂姐竟也有这样的恶毒心肠?竟也是变着法儿的让沈妙出丑。

她有些同情沈妙,沈将军在外保家卫国,可自己的嫡女在府里被亲人算计,实在是有些可怜。思及此,她婉言道:“这莲青色确实有些太过庄重,若是赏菊宴,不妨选些轻松的色彩,小姐不若选这一匹玉白色的?”

沈妙瞥了一眼丽娘,她倒是个难得的实诚人。上辈子也曾这般提醒自己,只是那时候的沈妙一心相信两位堂姐和婶婶,压根儿就没听她的话。闻言却也是婉言谢道:“不必了,我就喜欢这匹莲青色的料子。”

她这般回答,倒教刚刚眉心皱起的沈清和沈玥两人松了口气。沈玥笑道:“五妹妹眼光果然是好,如此,就劳烦丽娘子为我们量体裁衣了。”

丽娘心中微微叹息,却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便又依言为几位小姐量身子来。

自始至终,沈老夫人都斜倚在榻上闭着眼睛假寐,对眼前的一切恍若未闻。只要是有关银子的事情,她从来都乐得装不知道。今日裁衣和布料都是从公中出的,而公中的银子都是交由任婉云打点。

待量完了衣裳,丽娘走了后。任婉云才笑道:“几个孩子都是大姑娘了,咱们沈府的姑娘出去,也不能被人小瞧了。我便为几位姑娘打了些首饰,待到赏菊宴那日便可用了。”说着,她吩咐身后的香兰把几个匣子端了出来,一个给了沈清,一个给了沈妙。

沈妙的匣子沉甸甸的,任婉云看着她,语气分外慈爱:“二婶瞧你这些日子忙着广文堂的校验准备,自己逛首饰铺子的时候给你打的,都是依照最好的款式,只希望你喜欢。”

高座上,沈老夫人的眉头皱了皱,似乎想睁眼,然而顿了顿,终究还是继续假寐。

“多谢二婶婶,”沈妙也回礼。沈清和沈玥都能自己挑选款式打了送回来,偏偏逛铺子的时候没带上她,还美其名曰不愿打扰,最后囫囵的给了一个成礼,现在想换也来不及了。

“那咱们就先回去瞧瞧吧,”沈玥拉着陈若秋冲沈妙眨了眨眼:“五妹妹的首饰定是最重头的那个。”

沈妙微微一笑,并不言语。

回到了西院,沈妙将那匣子扔到一边,并未细看。惊蛰见状,奇道:“姑娘也不打开瞧瞧?”

“有什么可瞧的?横竖有什么不一样?”沈妙头也不回地答。

惊蛰欲言又止,每次从二房三房那边得来的首饰,自家姑娘都爱不释手,可惜就算从他们做下人的都看的出来,那首饰实在是有些暴发户了。沈妙自来就被二房三房带成了一个浮夸的性子,最爱的便是这些颇为俗气的金银。

沈妙想了想,又伸手过来将那匣子打开。

甫一打开,便是金灿灿的光芒扑面而来。里头摆放的都是金子和银子打造的手镯项圈,甚至还有钗子,上头镶着的红宝石个头倒是大,只是成色却劣质的很。

惊蛰忍不住露出一丝愤怒的神情。

沈妙险些失笑。这些东西,在出嫁之前,她的首饰都是这样的。这样的金钗子银项圈,便是乡下的姑娘都不会穿。每每她穿着颜色艳丽的衣裳再戴着那些金晃晃的首饰,活像个移动的匣子。在温柔婉约的沈玥和大方明朗的沈清面前,实在像个洗脚婢。

如今这些东西在落到沈妙面前,只觉得实在是可笑了。惊蛰观察着自家姑娘,惊讶的发现她并未如同以前一样露出兴奋的神情。正在诧异,便见沈妙将匣子一合,推给惊蛰:“找个当铺给当了吧,顺便去买根银钗子回来,也不用太好,刻花的就行。”

“姑娘…”惊蛰惊讶道:“就这么当了,若是被东院的人发现,难免会用来做筏子。”她虽然也很高兴沈妙终于不像以前一样喜爱这些金银了,可是这般行事,还是太过大胆了些。

“这些首饰既然已经不能戴,留着有什么用,倒不如当了真金白银,平日里做事总归是方便些。”沈妙淡淡答。凡事都要讲究实用,这是她在当皇后悟出的道理。沈府每月都是按份例给月银,每个姑娘都是一月二两银子。然而沈玥和沈清究竟又有被自家补贴多少呢?沈妙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总归她是没那份补贴的。

分明是将军府上的姑娘,出手却没有两位姐姐大方。她以前觉得那是因为二婶和三婶自个儿愿意贴补女儿,可如今呢?

那公中的钱财都是由任婉云掌握的,可是沈贵和沈万平日里在朝中办事上下打点,自己的俸禄尚且不够,哪里有多余的闲钱。

倒是沈信,因为是用自己的生命和血汗在战场驰骋,陛下赏赐的多,而这些赏赐,沈信从来没有私吞过,全是奉给了公中。

拿着他们家的银子却如此对待自己,这般无耻之人,也只有老夫人那家人做得出来。

她总要想办法分家的。

第二十三章 宴前准备

明齐六十八年的菊花宴,终究还是来了。

广文堂也与以往不同,校验变成了斗才。但凡有才之士,便可随意上台展示挑战同窗,既能显示出少年人的勃勃生机,又能让人看到广文堂的学子各有千秋。

是以男学生和女学生都要同台,也就是说,不像以往一般分成男子组与女组。若是喜欢,女子可以挑战男子擅长的策论和骑射,男子也可以挑战女子们擅长的琴棋书画,不过想来发生此种情景也是很少见了。

一大早,沈府里便忙开了花。西院里,霜降仔细的为沈妙簪上了银簪,笑道:“姑娘,好了。”

霜降梳头梳的最好,之前沈玥还想将她要过去给自己梳头,可霜降是沈夫人亲自点的留给沈妙的丫头,霜降不愿,沈玥也无可奈何。

“姑娘这身可真是好看极了。”白露看着就笑,随即又有些迟疑:“就是头上看着太素了些。”

沈妙的头发又黑又多,被霜降梳了个精巧的垂云髻,看上去典雅又别致。即便及笄后,沈妙都是如丫头一般梳着双环髻,换了个样式,看起来静似乎长成了不少。那圆润可爱的脸蛋似乎也清秀婉约了起来,终于有些少女的味道。

只是一枝银簪子孤零零的插在头上,看上去颇为可怜。

谷雨脸上忍不住流露出愤怒。这沈府家大业大,可沈妙今日却没有一枝能拿的出手的首饰。沈府一大家子人都是靠沈信养着,却做出如此狼心狗肺的事情。偏偏沈妙还无法说什么,为什么,因为她们都是给沈妙打了首饰的,不过是俗艳的金饰罢了,戴出去铁定遭人笑话。

沈妙只看了谷雨一眼,便猜到了谷雨心中在想什么,不由得摇头失笑。事实上,从小到大,沈家二房三房便为了培养自己蹩脚的爱好而绞尽脑汁,千方百计的要她相信,那些金灿灿的才是最好的。这样便能对外头说,并不是二房三房故意给大房的女儿难堪,是因为人家本来就最爱这样闪闪的金饰啊!

再看沈妙乐此不疲的戴着那些夸张的首饰,于是众人便有了这样一个认知,沈府大房嫡女贪婪爱财,俗不可耐。

金子虽好,却不是用来戴在身上的。

谷雨怕沈妙伤心,连忙换了个话头,道:“不过那丽娘真是好手艺,姑娘这身真漂亮。”

也不知是不是心底怜惜沈妙,丽娘送来的这件衣裳,竟是绣工出奇的精致。似乎是照顾她容貌偏小,莲青色难免老沉,便在裙子下摆处绣了大朵大朵的海棠花,栩栩如生,绽放的又艳丽,实在美丽极了。

而沈妙竟也穿的合身,没有一点儿看上去不自在的地方。

霜降和白露对视一眼,彼此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惊讶。如今沈妙竟连这样的重色都能压住了,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走吧。”沈妙站起身来:“不能等得太久。”

方出院子,便又见花园中的海棠生的大多大多,她停下脚步,掐了小小的一朵,挽进乌鸦鸦的发髻中,一下便似锦上添花。

“姑娘可真好看。”谷雨赞叹道。

桂嬷嬷刚从小厨房出来,为沈妙准备了些马车上的零嘴儿,提着篮子出来的时候见了沈妙,忍不住惊了一惊。

她伺候了沈妙这么多年,沈妙也是她奶大的,可以说是看着沈妙长大的,可今日却觉得沈妙陌生的紧。气质沉静而稳重,配着那高贵的莲青色,说是公主怕也不为过。她差一点就没拿紧手中的篮子,只是傻傻的站在原地。

直到白露笑盈盈的开口:“桂嬷嬷这是在瞧什么呢?”

桂嬷嬷一愣,习惯性的正要说几句漂亮话,突然想到今日是菊花宴,沈妙这般出众,岂不是将沈玥和沈清都压下去了。她将已经到了嘴边的夸奖话儿咽了下去,转头一副忧心的模样:“姑娘,这身衣裳的颜色实在是太重了,姑娘这样年轻,何必穿这样的颜色,平白遮了自己的好气色。还是回去拿从前那件绣花枝喜鹊的桃色夹袄如何?显得粉嫩哩。还有这簪子,老奴记得二夫人不是赐了不少,这样下去,没得人说将军府中的姑娘还这般朴素的。”

谷雨撇了撇嘴,那花枝绣喜鹊的桃色夹袄是任婉云送的,颜色俗气,加之戴上满头满脸的金银首饰,活像乡下土财主家的小姐,若今日去了菊花宴,沈妙定会被众人嗤笑。桂嬷嬷分明就是不安好心,她正要替沈妙斥责几句,便听见沈妙轻声开口:“明齐如今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可陛下主张节俭。天下之道,铺张浪费乃下乘,朴素一点又如何不好?被人瞧见了,只会说我将军府清正廉明,门风端正,是好事还不错。至于衣裳就更不必在意,”沈妙扬了扬嘴角:“今日物在赏花,人在斗才,可跟衣裳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她一番话说下来,温温柔柔,亲亲切切,却又含着不可置疑的威严。桂嬷嬷脑子混沌一片,她不怕沈妙发火,可沈妙何时能这样跟她讲出一大堆道理来?沈妙平日里便不喜爱功课,是以没脑子。如今大段大段的道理,文绉绉的,让桂嬷嬷这个没念过书的粗人竟不知如何反驳。

白露忍不住“噗”的笑出声来,忙又噤了声肃了脸色,只是眉目中的畅快还是掩饰不了。

桂嬷嬷反驳又反驳不得,还被几个丫头看了笑话,心中懊恼,却也想不通为何这一次回府,每次和沈妙对话,自己都是落了下风。说牙尖嘴利,沈妙语气都温和的很,说她温和,字字句句都是说的人无言以对。

桂嬷嬷有些狼狈的把手中的篮子交给谷雨:“这是给姑娘路上的零嘴儿,到菊花宴还有些路程,莫要饿着姑娘。”她冲沈妙道:“老奴先就回院做事了。”

“去吧。”沈妙轻飘飘答。

待桂嬷嬷走后,谷雨和白露俱是开心不已。沈妙越是强势,就越有了个主子的模样,这样沈府里那些没眼色的才不敢欺负了她。

方走到门口,便见门口停着两辆马车。第一辆已经准备出发了,第二辆却是空空的。

沈清的丫头春桃就立在第一辆马车前。

第二十四章 添堵

春桃见了沈妙,忙凑近马车对马车里的人说了什么,紧接着,便瞧见马车的帘子被人掀开了。

里头正是沈玥和沈清,还有任婉云和陈若秋。这四人瞧见沈妙的模样,都是忍不住一怔。陈若秋目光闪了闪,任婉云却是皱起了眉头:“小五,你怎么穿的这样素淡?”

“没错,”沈清也迫不及待的开口:“看上去实在难看,还是穿些鲜艳的好。我屋里还有一件艳黄色的新衣,春桃,你带着五妹妹去换下那身衣裳,还有首饰,怎么什么都未戴?不知道的,还以为将军府亏待了你呢。”

她暗自压抑住心中的妒忌。

其实沈清生的也算是清秀佳人一个,加之平日里在外头爽朗大方的日子,看上去便是一个很有规矩的大家贵女。可有一点却是她最在意的,便是她肤色不甚白皙,有些偏向麦色。女儿家谁不希望自己肌肤赛雪,沈玥的肤白,她不敢说什么,可沈妙肤白,今日又穿着莲青色的衣裳,更显得肌肤赛雪。这样一来,沈府三个女儿中,她便是肤色最黯淡的,自然不高兴了。

沈玥仔仔细细的打量着沈妙,见她梳着的垂云髻也煞是小巧精致,配着那一身的莲青色衣裳竟然显得十分端庄。今日她没有佩戴那些金银首饰,有一种虽然朴素,气质却自然高贵的感觉。她微笑道:“五妹妹,衣裳暂且不说,首饰却是一定要戴的,毕竟是咱们府上的脸面,祖母见你如此打扮也会不悦的。再者,你怎么梳了这样一个头?你如今年纪还不大,以前的双环髻就很好了。”

谷雨气的脸色有些发白,可是她身为下人,却没法去顶撞主子。只恨得咬牙切齿,这沈府的二房三房都是心怀鬼胎,竟是毫不犹豫的坑害自家侄女。巴不得沈妙打扮的越是土气越好。

沈妙心中冷笑,沈玥竟然连沈老夫人都搬出来了,也是知晓自己从前最惧怕的便是老夫人的威严。至于梳头,沈玥也不过只比自己大一岁多,又哪里有年轻之说。她自己梳的飞仙髻,粉色纱衣轻薄似仙,想做绝色才女,凭什么就要自己来衬?

她们说完后,却见沈妙一言不发,只是微笑着看着她们,不知道在想什么。终于,沈清被那目光看的有些不自在,呵斥站在马车边的丫鬟:“春桃,还愣着干什么?不赶紧带着五妹妹换衣裳?”

“不必了,”沈妙打断她的话,面上适时的做出一副忧伤的神态:“今日这般打扮,也是有原因的。二婶赐我的首饰,我也极是喜欢,并非故意不佩戴。”

几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沈妙是什么意思。谷雨和惊蛰也互相对视一眼,有些困惑的看着沈妙。

“父亲如今远在西北,带领众将士浴血奋战。匈奴未退,将士寒光铁衣,我身在京城,却锦衣玉食,闲情逸致,赏花吟诗,实在惭愧。”沈妙微微低下头去,声音也放轻了:“昨夜里有菩萨入梦,要我虔诚祷告。我便下定决心,素衣淡彩,到父亲凯旋归来之前,都不会着艳衣,戴首饰了。”

谁都没料到沈妙会突然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平日里怯懦的话都说不清楚,更别说这么咬文嚼字。沈玥和沈清都吃惊的说不出话,陈若秋抚着自己的额角若有所思。倒是任婉云,面上有些尴尬,沈妙这番话说出来,她一人为自己的父亲虔诚祷告,那他们这些沈家人又算什么?可要让她的清儿也穿的这般素淡去菊花宴,她又是铁定不干的。任婉云咬了咬牙,慈爱的劝道:“虽如此,可你也是年轻姑娘家,何必心思那么重,菊花宴上便好好放松…”

沈妙却突然朝任婉云拜了个大礼:“求二婶成全沈妙一片孝心。”

本就站在沈府门口,来来往往也有不少路人,沈妙这么一拜,路过的百姓都忍不住投来好奇的目光。

任婉云可以让沈妙必须穿艳丽的衣裳维持沈府的脸面,可是任婉云敢不成全沈妙的一片孝心么?

自家大哥在西北打仗,自己不祷告便罢了,连人家女儿孝心也不成全,那是起的什么心?

任婉云的脸色顿时发青,她也没料到沈妙居然这么回答,更让人发堵的是她无法拒绝。任婉云连忙让春桃扶起沈妙,道:“你这孩子,二婶怎么会不成全你的孝心?难为你小小年纪就有这般心思,罢了,素淡就素淡点吧。”

沈清还有些不服气,却不好反驳自家母亲的意见。沈玥母女却似乎看出了点什么,再看向沈妙时目光已经有了不同。

“不过,”任婉云笑道:“咱们这辆马车已经坐不下了,让管家另备了一辆特意给小五。坐着也宽敞,小五就在第二辆马车后跟着咱们,等会子一起进去。”

每年的菊花宴,沈妙都是和这两母女乘坐一辆马车,不过是多一个人,怎么会挤不进去。今日这般作态,也不过是故意为之。

任婉云也有自己的思量,沈清也到了寻人家的年纪,可沈信的官位比沈贵大,是以若是有那高门的,说不定会先思量沈妙。沈妙性子蠢笨,只要无人带领她,怕是要闹出许多笑话,只有这样,才能衬托出沈清的大方得体。

是以她特意准备了两辆马车。陈若秋母女打得跟她一个主意,自然不会拒绝。

“好,但凭二婶吩咐。”沈妙微微一笑。

任婉云还有些诧异,没想到沈妙这么容易就答应了。沈妙一直胆小,之前总是粘着沈玥和沈清,还以为要她自己单独一辆马车会很难,没想到沈妙根本就没有提出拒绝。

这样一来,倒显得她准备的话多余了。

“没什么事的话,沈妙就先去马车上来。”她冲四人行了礼,径自上了自己的马车。

那马车也算宽敞,只是却不如任婉云那一辆精致。

谷雨气愤道:“单独让姑娘一人坐马车便罢了,竟还让人坐后面,这是安得什么心?”

惊蛰有些担忧的看了一眼沈妙,心中微叹。

沈妙目光沉沉的看着小几上的蜜饯,手渐渐握紧。

想扫了大房的面子,故意拉开和大房的距离,让她成为笑话,给沈信招骂名?

她倒要看看,最后谁给谁添堵。

第二十五章 嗤笑

菊花宴设在离恭亲王府上不远的雁北堂,这是当初明齐开国帝后亲自设立的堂会,此处府邸原是前朝修剪的精致花园,占地几千亩,建筑宏大而精致,若非离城中太远,帝后甚至想要将它改造成宫中一隅。

然而此处依山傍水,虽远,却是欣赏风景的好去处。尤其是每年十月份,各色菊花竞相开放,因着有专人管着种植珍惜的菊花种子,一旦开放,好似身在仙境。而在此处校验,也算十分风雅。

沈府里雁北堂赶马车大约要一个时辰,是以车上会备些零嘴儿和吃食,免得腹中饥饿。

谷雨打开桂嬷嬷给的篮子,问沈妙:“姑娘不如吃点东西,路途遥远,吃了东西才有力气。”

沈妙看着那篮子中的东西。

冰羊奶酪,葱卷儿,辣油腿儿…乍一眼看上去也是让人食指大动,颜色鲜亮,闻着也是香喷喷的。

可惜这些东西味道都太大了,如冰奶酪、辣油腿儿这样的更容易弄花口脂,一个不小心还会弄脏自己的衣裳,桂嬷嬷也真是“精心”准备了这些食物。

后宅女人的争斗,大约便是明着暗着下些绊子,可沈妙当初在明齐后宫,面对的却是妃嫔之间的争宠,段数只会更高。这些小伎俩,是在上不得台面。她摇了摇头,让谷雨将盒子盖上,问惊蛰:“不必了,惊蛰这里有。”

惊蛰小心翼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小布包,那布包里都是小巧玲珑的糕点,沈妙信不过沈府的厨房,让惊蛰买通了采买东西的管事,托她带了些外头的糕点。那管事的只以为惊蛰嘴馋,倒没做什么手脚,只是有些诧异惊蛰一个丫鬟,竟也舍得买广福斋的点心。

广福斋是定京城中数一数二的点心铺子,便是宫中的妃嫔们都爱吃。沈妙前世对广福斋的点心并不甚感兴趣,婉瑜却喜欢的不得了,一天不吃便觉得不痛快。

此刻那糕点只有沈妙指头大小,做成花朵的模样,可怜又可爱,沈妙分了些让谷雨和惊蛰也吃,两个丫头先是不敢,后来见沈妙坚持,推辞不了,便小心翼翼的接过来,吃了一口后便惊喜道:“姑娘,这点心可真好吃。”

沈妙微微一笑,其实点心再美味又能美味到哪里去,不过是做的可爱精巧,女儿家又总是喜欢好看的东西。婉瑜当初和亲之时,她甚至花重金买了广福斋一名做点心的师傅,只希望在匈奴的苦寒之地,婉瑜还能吃到自己喜欢的糕点。

谁知道…谁知道便在半途中,婉瑜就香消玉殒,而她连尸体都未见到。

沈妙闭了闭眼。

婉瑜和亲,是楣夫人鼓动,陈若秋一家勾结,下令的却是傅修宜。今生这些人,一个都别想跑,这些害死了婉瑜的人,她要他们,千倍百倍奉还!

谷雨正津津有味的吃着点心,一抬头却见身边的沈妙目光冷冽,仿佛身在高位上杀伐果断的贵夫人,一瞬间,谷雨似乎看到了沈信的影子。沈信是在战场上杀过人见过血的人,发起火来的时候,骨子里都带着凶厉,沈妙此刻的眼神,和沈信一模一样。

她差点被点心一口噎住,努力咽了下去,小心问道:“姑娘可是哪里不舒服?”

“无,”沈妙垂眸:“想些事情而已。”

今日的菊花宴和校验,傅修宜也会在场。不仅是傅修宜,还有傅修宜的几个兄弟。如今九个皇子,各有千秋,自然各自也分阵营。而傅修宜表现的最是无害,和太子一派交好。

谁知道最后却废太子改立傅修宜为储君?她不打算帮太子,明齐皇家的这些人,最是无情,他们看这些替先祖打下江山的簪缨世家,不过是看一条老了的狗,明明当初是这些猎犬替他们打下了兔子,如今兔子收入囊中,却还要担心狗会咬死自己,于是榨干了狗的最后一滴血,然后将他们杀而烹之。

天下不仁,储君不义,凭什么就要求所有人忠心?

不如先看狗咬狗如何?沈妙的唇角微微一勾。

雁北堂此刻已经来了不少勋贵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