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飘尘知道,像这样的人,从医院出来,那就是个死,没别的路可走。现在,这具身子成了自己的归宿,明明自己现在没事,却也要从头把这具身子好好地养好。

女子叫程欣怡,今年25岁,与弟弟20岁的程亦辰相依为命。

只是不巧的是,遇上了这件事。

程欣怡不过是个高中毕业的女生,在一家酒店里打工,养活姐弟两个都已经很困难了,想不到弟弟放学回来,竟然遇上了这件事。

“来,喝汤了。”程欣怡端着一大碗香气扑鼻的肉骨头汤进来,放在了小客厅的茶几上,“来,过来坐下,快趁热喝。”

程飘尘走过来,虽然身子还有些酸痛,却并没有因为一年的卧床而哪里不对劲。这位姐姐每天对他的照顾,已经让人性凉薄的程飘尘感激不已了。

程飘尘感激地看着程欣怡:“姐,你也喝。”坐下来,拿了碗,给程欣怡勺出一碗递给了程欣怡,“很香的。”

程欣怡地坐下来,看着弟弟小辰虽然动作有些僵硬,却已经会动了。眼里热热的只想哭一通。

一年多的时间,她容易吗?

程飘尘不用看都知道,现在是程欣怡高兴的不能自己的时候。

“姐,快喝啊,不然凉了就不好喝了。”程飘尘醒了大概有快半年了吧,一直在努力恢复着,没想到,重生后的感觉,比重生前的,竟然好许多。

也许是身边有了这么一个姐姐在守护着他的缘故吧。

程欣怡乐呵呵地喝着汤,眼睛却不离程飘尘。怎么看都觉得,程飘尘的好,简直就是奇迹。

连她从医院里把弟弟带出来的时候,医生都告诉过她了,如果病人离开,那么生死就和医院再无关系。

程欣怡不想弟弟死,可没钱,医院还是一样的不让住。

现在好了,看着弟弟又活灵活现地在她的面前,和她说话了。真好。

“老是看我做什么?我脸上很脏吗?”程飘尘好笑地看着程欣怡,“今天姐是不是偷懒了,没有给我好好地擦脸?”

“臭小子,刚好就气我,哪天没有好好地给你擦脸,臭美!”程欣怡嘴里骂着,眼里闪着却是高兴的神采。

“看着姐你现在的样子,我高兴的。”程飘尘《这半年来和这个女子到是相处得和亲姐弟一样了。心里对女子的感情是真心的。有这样一个姐姐在身边是真的不错啊,比起重生前,他一个人,还是有人疼的感觉好啊。

“好了,别耍你的嘴皮子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明天我们去医院再查一下吧。”程欣怡有些不放心地看着程飘尘。

“花那钱干什么,我现在很好,再多走二天就和原来一样了。”程飘尘说着,站了起来,走了二步,手脚虽然还不是太自由在,可走动还是不成问题的。时间长一点儿,多动动就好了。

“那怎么行呢?”程欣怡放下碗,瞪着程飘尘。

“姐,我学校那边怎么样了?”程飘尘赶紧转过话题,他这个身子还在念大学二年级呀,再重新回去上学的话,是不是学校还收呢?

“我给你办的是休学,知道你喜欢读书,你还是再休养一段时间再上学吧。”程欣怡有些担心。

“在哪里都是呆着,不如直接上学,还可以早点完成学业,好早些赚钱养家。”程飘尘是念的博士,在M国念的,学的是经济学。现在,这个身子却是念的商贸。他还要从头学起,不过,以他的IQ,这些东西都难不倒他。

“可是――”

“没有可是,钱都是一样花的,我坐在那里只是读书,又不是出苦力,哪里还不是一样的呆。”程飘尘执着不妥协。

“好吧,明天我给你问问去。”程欣怡拗不过弟弟,只好答应。

程飘尘嘿嘿地笑了笑:明天他就可以重见天日了,他到要看看,一年了,世界有什么变化。他――有什么变化。

恨过了,不等于事情就过去了。

那个害自己的人,他总是要找到的,让那个该死的自大狂,后悔下半生。

程飘尘望着窗外的阳光,心底向自己发出了誓言。

作者有话要说:程飘尘想不到自己会重生,重生之后的程飘尘没有忘记萧易勋带给他的痛苦,要怎么样做呢?以他的前生之力去报仇,还是珍惜今生的生命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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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养家(虫) ...

休学重上,并没有费多大的劲,能考上C大的,也不是一般的人物。除了家里有权的,就是学习都是超好的,IQ怎么也是180以上的。

程亦辰就属于后面的这种人,对于学习还是手拿把掐的。

程飘尘在能走的第三天就到学校去报到了,因为现在正是夏末秋初的季节,正是刚刚上课不到二个月呢。

程亦辰原来念的就是二年级,因为刚上学就发生这件事,所以,休学在家里养病。现在,还是要念二年。

大学的课程对程飘尘来,并没有什么难度,只要是按时上课,点名到就好了。

程欣怡有些担心弟弟的体力是否可以支撑到他上课,除了加班加点的工作之外,就是在饭食上为程飘尘下大功夫。

一切都上了正轨的时候,程家出了点儿事。

放学回来的程飘尘,拿了课本放到房间里,进到了厨房。

以前他在家里的时候,和萧易勋两个人也是你恩我爱的,大多数的时候,他都会亲自下厨房烧些好吃的菜来,让两个人重温居家的日子。

程飘尘不知道程亦辰会不会做饭,不过,现在才刚刚五点的时候,程欣怡是不会这么早就回来的。

每天回来,都是要在午夜十二点之后的。

烧了个菜,看看厨房里已经没有什么菜了,决定吃完后去超市买些菜回来。

翻了下口袋,这才发现,他的口袋还真是比脸干净的多了。

回到房间,翻了抽屉,里面除了书本日记,什么都没有,钱是一毛都找不到。

想想自己生前从未因为钱而苦恼过,虽然不是过得大富大贵的生活,但是自己也是可以赚钱的。可是现在,好像可以用穷字来形容他们家的现状吧。

程飘尘端着饭菜坐在了那个小小的,不足十平米的小客厅里,一边吃着饭一边想着。怎么样才能让日子过得好一点儿呢?

最少也不能让姐姐程欣怡每天都工作到那么晚回家啊。毕竟那么晚了,女孩子还是有些担心的。

程欣怡长得不错,虽然算不上美女,可是到底是个清秀的女孩子,才25岁,皮肤又白,自然就不差到哪里去了。

程飘尘现在也是随了程欣怡,皮肤白晰,五官端正,不说特别漂亮,只能用清秀来形容了。一眼看上去,程飘尘就是个文弱的书生模样。

家里有一台十四寸的小黑白电视,估计是从旧物市场淘来的。为了让他在床上不至于无聊吧。

打开电话,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着新闻。

一条条的,说着本市的新闻,不怪乎就是那些从人物到记啊,哪里开业啦,什么地方又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以及又要办什么实事啦。

“所本台记者报道,本市的幸福福利院明天将得一笔出自于萧易勋先生的无尝捐助。捐助金额萧先生没有透露,不过,这已经是先生为本市的福利机构捐的第二笔巨额款项了。从去开始,每年的十月十七日这天,萧先生都会捐一笔巨款给C市的福利机构。像萧先生这样的成功人士,能够帮助残疾人员,我们非常感谢――”

程飘尘呆呆地盯着电视的事面,那个人的名字,他已经打算深藏在心底,再不提起,想不到,自己刚刚能够起来与外面的世界相融,那个人就蹦了出来。

程飘尘想了想,唇边突然出现了一丝的冷笑:“明天?十月十七日?记得好清楚啊,原来,是用钱在买心安啊。”

用力地把碗里的食物塞进嘴里,程飘尘啪的一声把电视关掉,拣起碗放到了厨房的水池里。站在那里呆呆地想着心事。

当当的敲门声,把程飘尘敲醒了。

“来了。”程飘尘回过神来,擦了擦手,走到了门口,打开门。

“噢,小辰啊,你好了。”来人十五多岁的一个妇女,看了一眼开门的是程飘尘心里有些惊讶。

“您是――”程飘尘不认得眼前的这个女人,不过也没有站在门口,而是退开了一步,“您先请进,姐姐不在家。”

“噢,也难怪,你们搬来的时候,你就住院了,一直都是你姐姐在照顾你呢。”女人一边说一边走进来。四下打量了一下,咂了二下子嘴,这才坐下来,“我是房东,今天来是想看看,你姐姐在不在家。”

房东?

程飘尘的脑子里一下子反应出来二个字,房租!

“是不是我们家现在还欠着房租呢?”程飘尘不用看也知道,以程欣怡的经济能力,不可能让他每天吃那些骨头汤和滋补的东西而不背债的,而且,要不是因为没钱,程欣怡也不可能天天那么晚才回来。

“是啊,也不是我这么急着要的,只是――”女人有些不好意思,“孩子去外市念大学了,走的时候拿了些钱,现在又来电话说钱不够了,我和他爸的工资都拿出来了,可还是不够。咳,说起来,我家的孩子要是有你们姐弟一半懂事就好了。”

程飘尘听明白了,这不过是个以读书为理由,吃爸妈的主儿。

理解地一笑,程飘尘泡杯茶放到了女人的面前:“阿姨,差多少,虽然我们现在没有,不过,我想这几天就能多少拿出来些的。”

程飘尘也想好了,他英文好,先接些翻译来做也好,或者,到高校一些的酒店里,去做门童收入也是不错的。

他重生前,和萧易勋去一些俱乐部什么的地方,那些侍候人的小弟,不是样子好就是英文好,每天工钱是不多,不过小费不少。

尤其是那些有外国人出入多的地方,小费更是好赚的。

“也没多少,算起来,欠也就是半年的,六千块。”女人又叹息了一声,“要不是我儿子催得紧,我也不会来开这个口的,我知道,你姐姐她不容易的。”

程飘尘听得心头很是感激,欠半年的房租,已经是很好心的人了。

于是笑道:“阿姨,您先别急,这事也先别和姐姐说,给我十天的功夫好吗?”

“好,好,不急,看着你姐姐天天那么晚回来,我这口开的――都不好意思啊。”女人看了一眼程飘尘,“你都好了?”

“是,没事了。”程飘尘笑着。

“那就好,那就好,要不然的话,欣怡那孩子可就太苦了。”女人说着站了起来,“我走了,你也别太着急了,我再想想别的办法。”

程飘尘送女人出去,回头把门一锁,转身出去了。

不管怎么样,这个家,他现在也要出一分力了。

一个大男人,总不能让一个弱小的女子养吧。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小辰辰被一个女人养了一年,要是心里没感激的话,就太扯了。

只是,小辰辰,你确定你现在的身子能够负担起这个家的重担吗?

喵--不要太精进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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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伤有多重,爱有多痛(抓虫) ...

已经五点多了,程飘尘走在熟悉的马路上,那些街道,以前他走过多次,只是,每一次都是身边有着那个人的时候。

现在,他已经是另一个人,再次走上这熟悉的街道的时候,。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异样。

站在那名品一条街上,看着那稀疏的行人,能进这里的,应该也没有多少吧。

他以前却是这里的常客。好么?

赚钱啊,要怎么赚啊,怎么会那么容易呢?

他以前可是从来都没有为钱发过愁呢。

茫然的,思绪在晚风中不知道飘向了哪里,眼前的人影有些熟悉,怎么看着,都觉得,那个人他认识的。

收回了飘远的思绪,程飘尘睁大了眼睛,看着离自己不到二十步远的三个人:萧伯伯和骆叔叔,还有一个自己?

程飘尘腾地站了起来,下意识地向前走了几步,堪堪要和三个人并行的时候,身边却突然出现了几个身着黑色西装的男人。

程飘尘这才猛地醒悟过来,萧成则的身分和地位,身边怎么会没有保镖呢。

只是,那个自己?

难道没有死吗?

“叔叔,以后还是不要来这种地方了,穿在身上也是别扭。”男子的声音带着清脆,却大方,没有丝毫的扭捏。

“你现在在公司做事了,要有一身好衣服穿才成,这也不是什么太好的,不过是一般的,你叔叔啊,还是买得起的。”骆英书的声音带着意外的宠溺,就像以前他对自己说话的时候一样的感觉。

程飘尘的步子随着三个人,一齐向前慢慢地走着,眼睛却不错眼珠儿地看着骆英书。

骆英书没有变,样子还是那样的,优雅的,带着笑意的脸,看着那个自己,幸福写满了一脸。

“你叔叔给你买的,你只管穿就是了,难道还要让你叔叔伤心不成?”萧成则的声音是一惯的霸道,却也是带着爱屋及乌的语气。

“怎么会呢,我才不会让叔叔伤心呢。”男子的声音欢快着,不过回过头来的面孔还是让程飘尘再次吃惊。

那绝对是自己,只是年青了一些。

“明天,我要和叔叔伯伯一起去看飘尘哥,好不好?”男子的声音带着一丝的撒娇。

骆英书不出声了,神色也不像方才的那般高兴了。沉默着,向前走。

萧成则的唇边挂着淡淡的苦笑:“不必了,明天我会陪着你叔叔去的,你就去公司吧。”

“噢。”男子大概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安排,没有什么异样。

“小安,你先走吧,我陪你叔叔一会儿回去。”萧成则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可抗拒的威严。

男子转身走了,上了路边的一辆黑色的车子。

萧成则摆了摆手,手后的保镖都走到了一边。只是眼神都看着一边始终不远不近地跟着的程飘尘。

程飘尘也奇怪,他为什么现在还跟着,还想着要上前相认吗?

很奇怪的事情啊,打从一年前他清醒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定和那个姓氏不再有任何的瓜葛了。

正要转身快步离开的时候,就听到萧成则的声音:“英书,明天我陪你去,我都安排好了。”

“我不想看到他。”骆英书的表情有些冷,清冷冷的,甚至可以看到一丝隐藏的怒意。

萧成则叹息的声音传进了程飘尘的耳朵里:“英书,易勋他会晚上去的。你们这是何苦?都一年了,易勋现在的样子,也已经够了。”

“如果他可以再相信飘尘一点儿,他是真的是爱飘尘的话,飘尘就不会那么冤死的。我不会原谅他的,永远也不,除非,飘尘可以再站在我的面前。”骆英书的口气有些急促,喘息着,手握成了拳头。

程飘尘的眼有些湿,自己死去,没想到,受伤最深的却是骆英书。他原本以为,自己死了,那个男人会伤心,会为自己做下的错事有个悔悟的,却原来,自己竟然做了这么一件愚蠢的事。

早知道--

早知道还是会一样的吧?

程飘尘低了头,抹去了眼角儿的泪,扬头长出了口气:除非自己活着?对不起,英叔,我不会再活在萧易勋的面前了。虽然,我活着。

转身,程飘尘黯然离开。

明天,是他的一周年祭日的,要不要去看看?

慈善会?那个人会去,要不要去看看?

刚想到这里,程飘尘就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巴掌,‘啪’的一声:程飘尘,你上一辈子已经因为那个男人死掉了,这一辈子还要忘不掉那个男人,你才是真的贱!程飘尘的脸热热的,带着一种自残的心理,这个的自己,更让自己鄙视。

几个相邻的人都奇怪地看了一眼程飘尘,摇着头微笑着离开。

程飘尘的脸有些红,恨恨地跺了下了脚,转身往姐姐程欣怡做工的酒店走去。

现在还不是算酒店最忙的时候,要是到了七八点钟的时候,那就真的忙上了。

走了一路,程飘尘的心都没能平静下来。

电话里看到的只是播音员而已,可是明天,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