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重与游戏 【作者】若花燃燃

以庄重的姿态游戏人间

以游戏的心态庄重生活

【正文】

喜剧人生我最爱(上)

假如哲林知道,我开着他送的鹅黄现代车去给别人送几百元的内衣,他必定会捧腹大笑。

他一早就指出我是个眼高手低的家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对此的唯一回答,是对着他的屁股给了一脚。脚指头还记忆着他屁股的弹性,却已是事隔三年…我微微感慨,将车子缓缓开进金碧苑,沿着繁花压枝的小区道路,来到紫荆道上的一幢别墅前,别墅门口已经泊着几辆名车。下车按门铃,保姆出来开了院门。她就站在房门前,朝我热情地笑着,手指夹着一支烟,烟雾袅袅。她叫洁西丝,是英文名,至于中文名她从不说,有点街头女的作派,逢场作戏似的用着花名。然而她不是,货真价实的千金小姐,含金勺子出生的。我走上台阶,她迎了过来,挽住我的胳膊,亲着我的脸颊,说:“飞飞,看到你真好。”很西方的热情。我把手里的纸袋递给她,今天没人送货,我只好自己亲自送货上门。她看也不看地扔给身边的保姆,我微微侧目,假装没有看到这一幕,也掩饰着眼睛里的一丝难堪。我知道洁西丝是不会穿这些内裤的,她有千金小姐的作派,只用大牌。她之所以经常买我店里的内衣,不过是拢络我的手段,她有大把的钱,也有大把的孤单与寂寞,惟独缺少一个知心友人。当然她是不承认。她的生活充满酒红灯绿的喧华,她在醉生梦死后睡去,醒来后又继续醉生梦死,日复一日。洁西丝已经离婚了,不过身边没少过男人。她年轻,姿色秀丽,挥金如土,自然会招来一批又一批的爱慕者。于是我就经常听到她的烦恼,关于无病呻吟的爱与被爱。对于这位富家女来说,情事是天下最大的事情。但对我来说,并不是。可是我又不能将这份厌恶表露分明,说到底她不过是个头脑简单的女人,我对她更多是同情。16岁时,洁西丝被父母送到英国伦敦,在那里呆了八年,只学会了一件事——调情。

在伦敦的最后两年,她倒是真真切切地爱上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叫潘中华。他招架不住她的死缠烂打,和她回国结婚了,这段婚姻持续了六年。在洁西丝父母因车祸丧生后半年,他们离婚,洁西丝继承的近亿遗产也少了一半。失去亲人,失去爱人,她孤单如游魂,夜夜流连于声色场合,享受男人真心假意的爱慕。

她每日烦恼于这个男人送来了花,那个男人日日电话纠缠…她的身边走马换灯般更迭着男人,但是爱与温暖却离她越来越远。一个深夜,她从一个男人身边爬起,打开电脑,无意中打开一个叫红粉伊人的网站。首页上有一篇短文:…我喜欢挨着他坐着,看他深深地抽一口烟,然后吐出一个烟圈。那是他的嘴巴样子,圆嘟嘟的。我看着它不停变大,变大…我站起身来,钻进去,说:“瞧,你的嘴巴真大。”…

洁西丝痛哭流涕,潘中华也喜欢吐烟圈。当哲林离开我后,关于他的记忆都份外的珍贵起来。点点滴滴都化为我笔下的文字,我将这些发在红粉伊人的网站上。这个网站是属于我自己的,很不知名,很少有人来。那一天深夜,我想念哲林不能入睡,点了一支烟。每当我非常想念他时,我就会点一支烟看着它缓缓燃烧。我喜欢他抽烟的样子,他总是故意将烟喷到我身上,我就快活地狂嗅猛吸。

在升腾的烟雾中,我写下了他的烟圈。结果有一个叫洁西丝的新注册会员,要和我交谈。我看不到她的样子,但从她传来的字语,我也能想象到流泪满面的模样。这个自称32岁的女人,非但没有这个年纪应有的世故,反而天真的可怕。我陪着洁西丝聊到黎明,不停地劝慰着她。洁西丝很唠叨,我有点恼火,但因为她,那夜对哲林的相思之苦减少了很多。到了黎明,洁西丝慢慢地止了眼泪。回到主卧,看着那个躺在自己床上的男人,不知为何恼怒起来,一脚踢醒他,将衣服从窗口扔下去,赶走了他。从那以后,不记得有多少次,在深夜,洁西丝从男人身边爬起来,流泪吵醒我,喃喃地诉说着她的痛苦、而我则痛苦地捧着脑袋,忍受着嗑睡虫对我的召唤。她自认我是她的闺中好友,分担她的痛苦,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有一阵子,我觉得我的耳朵里全是她的哭泣声,低徘迂回、幽幽切切。我痛苦极了,这痛苦由于她的慷慨舒缓了不少。她一次购买了我网站红粉伊人10张贵宾卡,每张2000元的贵宾卡,是我一时心血来潮创建的,用来在我网站购买一些小玩意儿,比如说内衣、香熏、宠物、星相…

自我创建网站以来,总共也不过卖出10张。我觉得自己变了,变得市侩。我本不是个见钱眼开的人,富裕的少年生活养成我对钱财的淡漠,也养成了我对金钱的挥霍。

“有一天,你会穷困潦倒的。”哲林曾痛心地说。我白了他一眼,我太年轻,年轻的以为生活中天天有太阳,而我也会一直的富裕。

我没想到这一天,来得那么快。在哲林离开我三年后,我荷包瘪瘪,将一个折磨我神经,但给予我金钱的人,当成闺中好友。

洁西丝倒真是将我当成闺中密友,正式介绍我给她的其他密友认识,逼着她们去我网站买东西。

我的网站因为她,成了一个贵妇们的聚集地,带来小小的繁荣,缓解我的经济压力。

现在,这帮密友大部分就坐在洁西丝巨大客厅里,品着洁西丝珍藏的红酒了。她们大部分都认得我,因为洁西丝的缘故。她们远没有洁西丝可爱,假如洁西丝不是头脑简单,一定不难发现,其实她们不过是想和她的钱做密友。她们以为我的目的也和她们一样,且极得洁西丝的欢心,所以很是排斥。当然这只是表现在心里,表面上她们绝对是不显山露水的。我也懒得和她们周旋。我有点清高,凡事都持无所谓的观点。哲林是不喜欢我这种态度的,说我是假清高。

哲林说是就是吧,他不喜欢我反驳他,然而在和他一起的日子,我总是反驳他。现在他离开了,我又觉得自己真是不应该。同时,我又是个惫懒的人,对人际方面犹其如此,懒得去经营去开拓。只有当对方的热情感染我后,我才会起点反应。一度,我也将洁西丝当成了好友,并为自己将要成本十几块钱的内裤翻十几倍地卖给她而感到羞愧。但最近一个星期,我的耳朵备受她的折磨。我就觉得自己真是太仁慈了,应该翻一百倍卖给她,才对得起那对可怜的耳朵。可恶的洁西丝!通宵达旦、喋喋不休,说了千万句话,只是要告诉我潘中华要结婚了,她问我怎么办怎么办?我要是知道怎么办,那我就可以去当巫婆,每天坐在家中,看着水晶球就可以收钱了。也不用天天愁眉苦脸,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让自己网站更有名气,让自己的专卖店销量更好。

“这个混蛋要结婚了!飞飞,快帮我想办法呀!”我听到我的耳朵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上帝呀,为什么没有人发明一种技术给耳朵装上拉链呢?她叫潘中华混蛋,并且她对此拥有完全版权。我曾说洁西丝你真贱。她回答是呀,跟这么多男人鬼混,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贱。我说潘中华是个大混蛋。她嘣的扔下电话,半个月没理我。我可以骂她,但不能骂她所爱的人。

“洁西丝,不用担心,我每天都在帮你想呢。”我无可奈何地说。她是如此好哄,马上开心地拥抱我,说:“飞飞,你对我真好。”我勉强微笑,为了我可怜的耳朵,找了个借口,飞快冲出她家门,留那帮密友去听这个祥林嫂的唠叨。离开金碧苑别墅,我将车子转入八卦岭,这里聚集着一大批服装加工厂。我想另找一家工厂谈谈我提供图样它们加工的合作事宜。1999年IT行业的空前繁荣,催生2000年初的一大批网站,我的网站就是其中一个。然而创办没多久,即遇到IT行业大衰退,大部分投资都随泡沫化掉了。其实我可以关闭网站,减少损失。但是我没有。一半是因为我觉得网络购物会成大趋势,另一半是因为我实在没事可干。也许我不算能干,但我还是有点眼光,更何况我是网络购物与游戏的骨灰级支持者。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有这么一帮人,跟我一样懒,喜欢坐在家里收着邮寄过来的商品。

事实上没有错,特别是网上银行的开通以及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渐成气候。

我现在唯一的收入是商场里的内衣店,这得感谢我的大学同学,她去了法国,在一家品牌内衣公司工作,常偷偷发一些最新设计的内衣款式给我。我又让她在法国注册了一个品牌,然后进驻商场,称之为法国名牌。法国与名牌,这两词对女人都有莫名的吸引力。商场里的生意不是太好,也不是太坏,正好维持我的生计与网站的运作。

这很不光明正大,在以前,我是无法想象发生在我身上的。当时我说要建个网站,正喝水的哲林将一口水全喷在我脸上。他说:“就你那小样,又不聪明,又不懂手段,不如将钱直接拿去烧了,还有点火光。”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他和我的父亲一样?明明不喜欢我的一无是处,还总纵容我的一无是处,我若要做点什么,便极力打压。我这样问他,他迟疑了一下,有点怅然地说:“是,如果不是你有这样的父亲,如果你不是遇到我,也许你也能成为一个能干的女人。”不知道为何,最近我总想起关于哲林的事情。我叹了口气,专心致致寻找车位。兜了几圈,终于看到一个空车位,喜孜孜地开了过去。

有人拦在车前,一个保安。我按下车窗,探出脑袋,不客气地问:“你干吗?”“这是我们公司老板的专用车位。”他的嗓门很大,隔着一段距离还震得我耳朵发麻。

“你老板现在不用,我只停五分钟。”我同他商量,语气却是不容置疑的。

他很坚决地摇摇头,说:“不行,半分钟都不行,老板知道了,我会被炒鱿鱼的。”

“要是你被炒鱿鱼了,我可以请你了。”我信口开河,世界上如果有这么巧的事,明天我就去买彩票。他退后半步,猫下身子,看了我一眼。这会儿,我也看清了他的全貌,居然是个英俊的小伙子,高大威猛的样子,眉宇间生气勃勃,略带着一丝土气。我心中一动,眯起眼又仔细看着他。漂漂说过,只要我一眯起眼,肯定就有坏主意。当年,我眯起眼打量着她,结果后来巧言令色说服她辞掉一份前途可观的工作,来跟我合伙搞了这个红粉伊人网站。从此,她跌了万劫不复的噩运之中。漂漂现在快变成一个小老太婆了,成天在我面前唠叨当日怎么鬼迷心窍,为我这种货色的花言巧语所诱惑,搞的她现在全面套牢,并且看当前形式,是永远没有解套的可能。

有一次,她异常坚决地说要弄一瓶502胶水将我眼睛贴上,免得我再度眯眼害人。

但迟迟不见她有此举措,我忍不住主动问她为何黄了?她不屑地说买502胶水要花钱,而她是绝对不会花钱在我身上的。漂漂的孤寒让我大开眼界。但因为她的孤寒,现在我又眯起眼睛了。他走到我旁边,口气软了下来,说:“不行的,你就别为难我了。”我说:“没问题的。”说话间,我趁他不注意,将车子泊到车位上,然后利落地跳下车。

他站在车边,很着急地说:“你会害了我的。”“放心,我很善良。”我丢了一个微笑给他,扭头进入工业楼。原先合作的工厂,暗中盗用我的设计,大量生产内衣裤给东门的批发商。

这种事情加工厂经常干,我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最近我常常收到客户的抱怨,说我的法国名牌内裤怎么跟地摊货一个样。我无法解释是他们盗用的设计呀,只好换一个合作厂家,所有的厂家都是这个德性,刚开始合作时会老实一些,然后就变得肆无忌惮。合作事宜其实是电话里已谈的七七八八,我今天来专门是为了看加工厂的情况和机器设备,比预期的好,双方又深入谈论结算问题,基本上达成协议了。我有点高兴,脚步轻松地下楼。刚走到门口,听有人说:“就是她。”我抬头,看到英俊保安指着我,他的旁边站着保安队长。“怎么了?”我走了过去。保安队长指着我的车:“小姐,这车是你的吗?”我点点头。他很严厉地说:“你不知道这是专用车位吗?你占用我们董事长的车位,你知不知道?”

我很响亮地回答:“不知道。”英俊保安瞪大眼睛看着我。我视若无睹。“请你马上把车开走。”“知道了,不用这么大声说话吧,我不是聋子听得到。”我厌恶地横了保安队长一眼,打开车门坐上去,还没来得及上锁,英俊保安拉开车门坐到副驾驶位置上。“你干嘛?”“都是因为你,我被炒鱿鱼了,你说过要给我一份工作的。”他沮丧地说。

“你先下车,等我把车子开出来。”他摇摇头:“我怕你逃走。”靠,我在心里低骂了一句,这小子不蠢,居然猜中我心中想法。“快点,小姐,快把车开走。”保安队长粗暴地敲打着车窗。我瞪他一眼,又瞪了身边的英俊保安一眼,他象个膏药一样贴在副驾驶座上。

真是无可奈何,我发动车子。开到停车场外的辅道上,我停下,看着英俊保安,一声不吭。

“你干吗这么看着我?”他有点不安。“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我阴恻恻地说。“你做什么的?”“我在富丽华俱乐部工作。”“富丽华是干吗的?”他小心翼翼地问,目光里掠过一丝警惕。“一个俱乐部,常常有很多富婆来玩,你想不想去工作?”“做什么?”我上下打量他,说:“瞧你的模样,送茶倒水做小弟太浪费了,不如…”

“鸭!”他几乎要跳了起来,我点点头,按捺着内心的得意。他犹豫了一会儿,不停地打量我,然后说:“你说谎,我不相信。”功败垂成!我看着他,佯作痛心地说:“你太天真了,看我从头到脚,有好人的样子吗?”

他又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说:“虽然不象好人,但也不象那种地方的人,她们怎么会白天跑到工业区来呢?”他顿了顿,肯定地说,“你想反悔是不是?刚才是你自己说要给我一份工作。”

这小子比我想象中要聪明,我有点无计可施,撂了一句狠话:“好,你别后悔。”

我发动车子,车如箭飞,开到富丽华门口停下。“下车。”英俊保安连迭摇头:“我不下车。”“你不要工作了?”“要,但不要这种工作。”“对不起,我只能提供这种工作,如果不行,请你下车。”“我没地方可去,是你害我没工作的,你必须要负责。”“我已经对你负责了。”…我们在街头进行了一场RAP式的对话,最终以我的惨败告终,以我之力气实在无法将一个身高180公分体重75公斤的男人踹下车。在夜幕薄来时分,我不得不带着他回到住处,并在提醒自己,明天要去买彩票,让五百万砸我成猪头。

喜剧人生我最爱(下)

我的住房是父亲买给我的,这是他唯一给我的东西,此外就是我的生命。

提起我的父亲,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不过,广大的女性朋友们喜欢这样的混蛋,他是如此英俊风趣,而且小有产业。自我成年有记忆以来,这个混蛋一直在换女人,今天玫瑰,明天安妮,后天苹果,胃口罕见的好。不过六年前,他遇到了一个很厉害的女人,于是手指上再度套上了一个戒指。他结婚后,我们每年定期在春节见面,象久违的朋友一般寒喧着:哦,你胖了。哦,你瘦了。

胖的是他,瘦的是我。他精心保养的身材抗不住衰老的本能,开始持续地发福,节食,减肥,运动,收腹…成天忙乎不停,但成效了了。他抱怨,我笑笑。他嫌恶的孕妇肚子,在我看来是广大妇女性朋友们的福音,有个情场浪子终于不得不退出江湖了。我的住处隐在一个安静的住宅区里,是个三房二厅,漂漂与我同居。打开房门时,她正坐在沙发上啃苹果,看到我身后的男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尖叫一声,冲回自己的房间里。站在房门口,她把苹果砸向我,怒吼一句:“飞飞,你咋不去死,带个男人回来不先说一声。”我扭头避开,苹果砸中身后的男人,他捂着眼睛哼了一声。我拍拍他的肩膀,说:“要小心,这个女人有暴力倾向。”“没错。”漂漂冲到厅里怒气冲冲地说,“我要剥了你的皮。”她已经换好衣服,半透明睡衣换成了T恤短裤。漂漂的动作一向出奇的快,工作起来也是如此,这是我欣赏她的地方。当然她打人的动作也特别快,所以我不得不哼了一声,将她拧着我胳膊的手打掉。“他是谁?”漂漂问。我张开嘴巴想了想,然后看着身后的男人,问:“你是谁?”“什么?”漂漂惊讶地瞪着我,“你不知道他是谁?”“是的。我从停车场捡回来的。”“靠,你又捡东西,不是告诉你不要乱捡东西吗?”漂漂摆着脸开始训我,“你忘记上次捡回来的安安是怎么死的吗?还有文文,死的真惨。最可怕是的奔奔…”我当然记得,安安跑进洗衣筒里,结果我没有发现而开了洗衣机,这头可怜的猫就活活淹死了。我也记得文文一如其名,十分斯文的小仓鼠,只是有个不良爱好,喜欢在漂漂的鞋子里睡觉,结果…而漂漂心中也留下了永远的阴影。但我坚决不同意漂漂对奔奔的定性,尽管它每天要吃掉三公斤肉,吃饭的时候,只要我们筷子上挟块肉,它就会挟着一股劲风扑过来。漂漂的话将英俊保安吓着了,他看着我们两个,露出警惕的神色。“你们究竟是干什么?”

我奸笑,指着敞开的大门,说:“你现在还来得及后悔。”他思索了一会儿,看着我们两个体重不超过50公斤的女人,意识到即使是打架我们也绝对赢不过他,终于定下心来,说:“你说过要给我一份工作。”说完,他去沙发上坐下,一副赖在此地绝不离开的神色。聪明的漂漂领悟到了,望着我说:“你惹了什么麻烦?”我压低声音,说:“快帮我把这个人弄走。”看到我陷入困境,她十分高兴,说:“自己的屁股自己擦。”说完,她撇下我,冲沙发上的男人打招呼:“嘿,你叫什么名字?”“裴永俊。”“不会吧。”漂漂尖叫,“跟我的偶象同名。”看韩剧是漂漂唯一的爱好,什么蓝色生死恋,什么洛城生死恋,她看的兴致勃勃,哭得稀里哗啦。我曾想着把所有喜欢韩剧的女人们送到沙漠,也许撒哈拉从此成绿洲。这个男人居然也知道裴勇俊,说:“不是,我的永是永远的永,不是勇敢的勇。”

我冷冷地插了一句话:“当然,一个勇敢的男人不会想着赖着一个女人。”

他不笨,反驳我:“是你说给我一份工作的,别言而无信。”漂漂听出了门道,看着我笑,说:“哦,你又骗人了。当年你就是这么骗了我的,看我今天混得这么惨…”她转头对裴永俊说:“这个女人呀,你别看她表面斯斯文文象个好人,其实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东西,当年她可是跟我许诺一年就住别墅开大奔,你看看现在我,不仅寄人篱下,身上的钱不超过三十三元,每天还得被她当成丫环使唤来使唤去,相信她不如去上吊…”

可爱的漂漂终究是绕着弯子在帮我。裴永俊若有所动,想了想说:“我会小心的。”真是咬定青山不放松呀,工作工作,我去哪里找份工作给这个男人呀?在我苦恼的一瞬间,脑海里灵光一闪,有个绝妙的主意诞生了。“好,我会给你工作的。”我说完,往自己的房间走去,客厅里漂漂与裴永俊大眼瞪小眼,对我刚才的话都十分惊讶。

打开卧室门,奔奔挟着一股劲风扑了过来,我连忙抱住它浑圆的身子,它伸出舌头舔了我一脸口水。奔奔是我在街头捡回的,但它不是流浪狗。它有着良好的血统,纯正的松狮犬。站在街角,虽然看起来有些无所适从,但依然保持着高贵的姿态。当我走向它时,它既没有逃走,也没有冲我吠叫,只是哀伤地看着我。显然它从小在人群中长大的,并且习惯人类的宠爱与赞美。难以想象这样的一条狗会孤伶伶地站在街角,眸子有着深深的哀伤。不过,看到它膝盖上硕大的肿瘤,我明白它为何会在街头。

我将它送到了宠物医院,手术的费用不低,它半生不死地躺了个把月,活了下来,并且恢复良好,每天忙着跟我与漂漂抢肉吃。我不知道它从前叫什么,只好另取了一个名字,奔奔。它喜欢这个名字,每次我与漂漂叫它,它总是欢快地奔了过来,将我扑倒一阵乱舔。我抱着奔奔倒在床上,疲倦地吐了口气。最近我常常觉得疲倦,有种心力憔悴的感觉,莫非是老了?漂漂推门进来,问:“你真的要给他一份工作。”我点了点头。“你疯了,我们根本不需要人。”漂漂大学本科毕业,学的专业是计算机,网站的事务全是她在打理。我们另有一名文员叫何兰、一名网络工程师、两名兼职的网络工程师和一名兼职的财会。公司租用最便宜的小区裙楼办公,35元/平方米。离我当初的创建口号——女人的心灵家园,隔着一个银河系的距离。“不用担心。”我懒洋洋地说。“靠,我能不担心,次次都是我帮你擦屁股。”“漂漂,帮我一件事。”她连连后退:“饶了我吧。”我跳下床一把扯住她,说:“不帮就扣你工资。”漂漂冷哼一声说:“你已差我三个月工资了。”我一时无语,转动着眼珠子,说:“亲爱的,相信我,这家伙是我们的一张王牌。”

漂漂在我面前转了个圈子,说:“看看,这就是我相信你的下场。”“反正你都这个样子了,再相信我一次又何妨?”“说的很有道理。”漂漂转头就走,“但我不想帮你。”我再次拉住她,说:“你不好奇我想让这个男人干什么吗?”漂漂最大的弱点就是好奇心十足,果然我这话一说出口,她眨巴着眼睛顿住了脚步。

“帮我。”我盯住她的眼睛,把自己的大概设想说了一下。她瞪大眼睛:“你果然是个诡计多端的人。”我笑:“帮我。”漂漂白了我一眼,我清楚那意思就是同意。她问我从哪里入手。我想起洁西丝说过,潘中华在英国辅助英国文学,开口闭口总是莎士比亚,说:“莎士比亚吧。”漂漂痛苦地哼了一声:“我最恨莎士比亚。”她出身于书香世家,家中藏书过万。她的父亲研究戏剧,对莎士比亚十分着迷。看到日出,他说:太阳啊,把你广大的天宇燃烧起来吧○1。给漂漂打电话,他开口就是:我亲爱的女儿,你在他乡还好吗?在这么一个文艺细胞泛滥的父亲熏陶下,漂漂对莎士比亚的几大悲剧几大喜剧了如指掌,但嗤之以鼻。不过,她显然对我的计划开始好奇,居然接着问我从哪一剧入手。我说:“喜剧,十二夜。”漂漂说:“有位哲人说过,悲剧令人深刻,喜剧令人轻浮。”我问她那位哲人说的,她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不屑一顾地说:“去,我不喜欢悲剧,就从喜剧开始。”漂漂静静地看着我的眼睛说:“通常自身是悲剧的人,都喜欢喜剧。”说完,在我给她一拳之前飞快地离开了。○1:出自莎士比亚戏剧《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克莉奥佩特拉即埃及艳后。

又是春来花开时(上)

合上房门,我静静倚着木门站着,奔奔在床上咬着一个枕头撒欢,我对着它笑了笑。

它很高兴,更加来劲地卖弄着。它渴望引起我的注意,倘若我有十来分钟没有注意它,它就会在我脚边摇头晃脑,非要将我的目光重新吸引到它身上不可。倘若我继续忽略它,那么它会生气,跑到床底下没精打采地趴着,非我三请五请才肯出来。奔奔是个坏脾气的孩子,但爱我,忠贞不渝的那种。忠贞不渝的爱是我一直的向往,从我少年读那首《上邪》开始。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唯一可悲的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这种忠贞不渝的爱来自一条狗。现代科学告诉我们,爱情最长能够持续十八个月。十八个月,相对于漫长的一生来说,实在不足以提。这就是爱情,人人渴望的爱情,如此的短命易折。我与哲林相识到分手,也正好是十八月。他离开,而我依然在原地徘徊。

我深深地叹了口气,衣柜镜子里的我也跟着叹气。镜子里的我依然是旧日模样,纤眉秀目,红唇如画,和三年前相比,只是少了那股快活劲儿。我抚摸着眼眉,想要拭去笼罩眉宇的浅浅忧郁。我知道它是青春的杀手,会不知不觉给我添点皱纹,加点沧桑,直到将我变得面目全非。

我希望在韶光流转中,依然保持自己的华年盛貌。不至于,他日与哲林街角相逢时,擦肩而过且漠然地不再相认。对着镜子,我努力地展露了一个笑颜,记忆中21岁的叶静飞的笑颜。

21岁时,我全身都笼罩在一种光芒里,吸引着人人目光在我身上打转,这种光芒有个大众化的名字叫青春。虽然名字土了点,但实实在在是个好东西,那是钻石也无法比拟的光芒。

那时,我大学刚毕业,无法一下子从放任自流的大学生活状态中摆脱出来,于是放弃做个朝九晚五的白领丽人的打算。在一个不起眼里的酒吧里,我做了一名不起眼的调酒师。

这个酒吧不起眼的是它的地段,偏安一隅,连名字都叫“隐”。我的工作很悠闲,听到心动的曲子,会一边摇着SHAKE一边快活地扭动着身子。大多数时候,我睁大眼睛,瞅着夜色里沉沦的红女绿男。薄薄的酒精味道在空气里弥漫着,欲望在他/她隆重其事的正色背后张牙舞爪。

试探、暗示、眉来眼去、无伤大雅的调情、声色的诱惑…有条不絮地进行着,酒吧里幽暗的灯光,遮掩不了旷男怨女们入骨的寂寞。夜如水逝去,她与他或者勾眉搭眼地相携离去,或是脚步飘浮地归入自己无边的寂寞之中。我看着这情色场里的你来我往,不易乐乎,不料却成了他人的风景。“你是躲在角落里的快乐精灵。”这是安澜的原话。有一次,我正张望时,他迎上我的视线,毫不吝啬地送我一个漂亮的微笑。

安澜的出现,让我对这个“隐”酒吧的新奇达到了极点,因为他实在是个漂亮人物。当他款款地穿过人群,周围的一切迅速地黯淡成为背景。他走到吧台前坐下,冲我微笑着,说出了上面那句话。对于奉承的话,我一向爱听,所以我也回了他一个笑容。半个小时不到,我就知道他曾是这里的常客。一个颇受欢迎的常客,一个颇受男人欢迎的常客,一个更受女人欢迎的常客。男人们拍着他肩膀说哥们好久没见了,女人们纤细的手指轻敲他背,走过后才回眸,递着秋波,幽暗灯光照着半脸媚笑。这是情理中事,他生得俊俏,性情温和,待人谦恭有礼,天生就有一种媚惑女人的魔力。从他嘴巴里不见得会听到十分有见识的言词,但这并不妨碍他受欢迎,平淡如水的语言,伴随着他眼波一转,便添了几分漂亮味道。有一阵子,我对他挺好奇的,央求他说他自己的故事。他淡笑说他没故事。有一种人从出生到死去,都在柴米油盐中打滚,他是真的没有故事。有一种人从出生到死去,经历太多人生起伏,一个微笑里可能也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也认定自己没故事。我不知道安澜是属于哪一种。而我是介于中间的那种人,哲林就是我生命中的最美的故事,我沉溺于其中,久久无法自拔。安澜每天坐在吧台前,看我调酒,见缝插针地跟我说着话。他让我给他调一些特别的酒。我玩兴大发,胡来一气,有一次在金酒、白兰地里加入大量的红石榴汁,他眉儿不皱一口一口地喝了,匝巴着嘴巴笑嘻嘻地说:“这是飞飞的心。”

我跟他熟稔后,也常常开玩笑。偶尔还会调调情,顶文雅的一种,最多是羞答答地红一下脸。我不知道他跟别的女人如何,对我,他是爱护的。安澜对我的亲近,多少惹来一些蜚短流长。那些常来酒吧的女人看我的眼色都有点不同,甚至有女子当着我的面对他撒娇:“你可真是喜新厌旧啊…”半嗔半笑的口气,长长的尾音,即使是责怪也是媚到极点。而且她说这话时,描着长长眼线的眼角斜睨着我,似是示威又似是轻蔑。

安澜只是微笑,不解释,不申辩,也不恼怒。我对他越发地好奇,从他人的嘴里打听到他的背景,并不全面,仅是一爪半鳞。知道他有些来历不明的钱,知道他有数不清的女人。他是一只醉生梦死的蜉蝣,一无所长,除了在床上冲锋陷阵。

我厌恶轻浮,但不厌恶他。除了不务正业,他心底善良,待人温和,尤其对待女人,总是那样温柔而且面面俱到。他不掩饰对女色的贪恋,但从不谎言欺人。他开诚布公地表明只对露水姻缘感兴趣。曾有女子一夜销魂后眷恋上他,天天来酒吧缠着他,他与她对面坐着,也不责怪,只是无奈地微笑着。如果别人缠的太紧,他就会自动消失一段时间。我来到酒吧上班这段时间,正好是他消失的那阵子。与我认识后的好长一段时间,他每天准时出现在吧台前,静静地看我调酒,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直坐到酒吧打佯,然后开车送我回家,微笑着跟我说明天见。酒吧里其他侍者跟我开玩笑,说他动了真心。我只是笑笑,我有个花花公子的父亲,所以非常清楚,浪子就是浪子。我每天早上2点钟下班,睡到中午12点,起床后吃完中饭,换上简单的衣服就出门。

那时我不缺钱花,但向来不在衣服上花太多的钱。我年轻,一件简单的T恤也能穿出别样的风情,慑人的活力。我喜欢在一些特色小店里逛,兴高彩烈地从成堆的衣服里淘出自己喜欢的,有时候很便宜,有时候很贵。我常常会穿着近千元的裤子,配着五元的T恤,脚踩一双自己做的麻线编成的鞋子。

“穿衣服是要展示自己,而不是弄个商标做活广告。”这是我对方屏说的原话,她对我的衣着总是有着成箩的意见。方屏是我的大学同班同学,一度比较要好。我们的性格南辕北辙,之所以要好,我想是因为出于对各自异世界的好奇。

她是狂热的品牌爱好者,勤于研究时尚杂志,并对每年每季的流行趋势了如指掌,脚步准确地踩住流行的节拍。我俩曾尝试着改变对方,但谁也没有成功。她依然如数家珍地跟我说着宝姿、范圣思等品牌的新款;我依然按照自己稀奇古怪的想法打扮着自己。有一阵子听到蔡琴的《渡口》,深受震憾,于是我天天弄了朵花别在胸襟上。

方屏捧腹大笑,说:“干脆,你结两根麻花辫,拎一小篮花儿,在这个城市天天叫卖吧。”

通常我会在下午两点钟出门,从自己住处慢慢地朝酒吧走去。途中经过一所小学,我会趴在铁栅栏前,安详地凝视着他们红扑扑的小脸。经过一丛开满白花的绿树,我会静静地站在下面,细嗅花的芬芳,直到白色的花瓣落满我的肩头。经过照相馆时,我会特意停下脚,伫立在橱窗前,分享每一张笑脸后的快乐。最后我会推开咖啡馆的木门,要一杯现磨的蓝山咖啡,坐在靠窗的台子边,漫不经心地翻看着摄影杂志。我只爱看摄影杂志,那里面有远方的景色,而我向往远方。这个咖啡馆离我工作的酒吧很近,有个很平凡的名字“木棉花下”。名字虽然平凡,却极为应景,在它门口,就是一株挺拔的木棉树。蓝色天宇下,但见它昂首直立,铮铮然,风骨独特,不禁令人心驰神往。深圳的春天很短,象个猝不及防的屁。而木棉花总是能及时地抓住,把短暂的春光缚在光秃秃的枝头,以饱满的红色放大。我翻看的摄影杂志正好有一张木棉花的图片:冷清的浅灰色天宇,横亘着炫红的花朵,诡异至极而且美丽至极。我的心受到震动,不能自己,翻出随身携带的笔,在图片下写了一句话:天宇拒绝了大地的爱,木棉花是大地流泪的心。几天后,我信手翻开这本杂志时,发现在我的留言下,另外有一排刚劲的字:大地与天宇是相爱的,而木棉花是它们燃烧的爱火。我一笑而过,继续翻看着。翻到稻城亚丁红色的草地时,心又被震撼,拿出笔写下一句话:希望有一天,在红色的草地上美美地睡足24小时,既不错过日出也不错过月落。几天后,我在此留言下面发现同样刚劲的一排字:你唯一不会错过是多若繁星的牛屎,它将粘满你的背。

我有点恼怒,知道他说的是实情,草原上没有公德心的牛羊们总是随地大便,但如此不留情面地破坏我的美好向往,实在是扫兴的人。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回了一句:我将用它堵住你的嘴。

第二天,我如往常一般,准时准点走进咖啡馆,坐在窗边,要了一杯蓝山咖啡,并翻开那本摄影杂志,没有在我的留言下发现新的留言。我得意地一笑,偏头凝望着窗外燃烧的木棉花。

有一个人在我对面坐下,不经邀请的,也未经我许可。我盯着他,用眼睛责备他的不礼貌。他意味深长地微笑着,说:“我只是想看一下,是谁要用牛屎堵住我的嘴。”

目所能及的范围内都没有牛屎,我只好请他喝了一杯咖啡。他看起来很年轻,但我知道他肯定超过30岁了。20来岁的男人和30来岁的男人是不同,区别不在容颜上,在眼神里。20来岁的男人急于想证明自己,30来岁的男人已想着要包容别人,包容一切。他的眼神很温暖,无论别人说的话语多么可笑,也许在他心底不屑一顾,但面上风清云淡,一律是宽厚的笑容。这就是于哲林。在一个春天,一个叫木棉花下的咖啡馆里,他一脸浅笑走进我的生命。窗外的木棉花开得灿烂无比,燃烧了天宇,燃烧了我的心。

又是春来花开时(下)

时至今日,当初他的笑颜,依然时时在我眼前闪过,不经邀请的,不分场合,令我一刹那怔忡失神。就象现在,我倚着门背,目光空空地落在一个叫回忆的角落里。很短,也可能很久。厅里隐隐传来欢畅的笑语,那是漂漂的笑声。她的格言是:“笑就要笑的大声,要让全世界人都听到。笑就要笑得响亮,要让全世界都明白你快乐。”毫无疑问,她遗传了那位文艺细胞丰富的父亲的神经质,而不是才华。看来,她与这位裴永俊相处很愉快,这令我欣慰。我需要漂漂的帮忙,她是个干活的能手,什么麻烦事,到她手里都漂漂亮亮的没话说。如果不是被我巧言令色挖来,现在说不定是原先公司总监一级的人物。不责怪她总是对着我唠叨。我截断了她的前途,并拖欠了她的工资,即使她杀了我也是理所当然。然而她在我困难的时候从未言离开。其实她离开,我一点都不会怪罪她的。这一点,她十分清楚,但她从来没有说过。

我轻轻叹口气,随即想到日益递减的财产。这幢房子是我父亲送我的,并做了公证——如果我出售房子,他将收回这房子的所有权。他说:“你不至于连口饭都挣不来吧。”车子是哲林送我的,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一无所有,至少可以睡在车里。”

这就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对我的期望。相比之下,漂漂对我的期望就高很多。在哲林离开的最初一段日子里,我每天只想躺在床上流泪。是她将我从被窝里攥出来,拉我去爬山去游泳去泡吧,介绍英俊的男人给我。只是我一点兴致也没有,我的心也追随哲林离开了。我成天成夜地思念着他,无法拟制。漂漂同我说:“叶静飞,忘了他吧,我相信你可以办到。”和她认识这么久,只有这么一次她正式地叫我名字,平时她总叫我阿飞、飞飞、飞妹、小飞…总之,她怎么高兴就怎么叫。她建议我,每当我想念他时就去跑步,如果一直想就一直跑下去。我听从了她的话,沿着整个小区来来回回跑了一天一夜,小区保安以为我疯了,暗中关注我一天一夜。当我累的躺在草地上,喘息艰难,初升的太阳照花我的眼睛,才明白原来想念可以用折腾来损耗。我跑了半个月的步,终于可以象个正常人一样地生活,哲林被我放在记忆里,郑重地加以标识:深爱过的男人,并且依然深爱。我如何能够忘记他?他如同我的呼吸一般重要。尽管我没有做到漂漂所期盼的,但我毕竟恢复过来,开始上班,每天投入工作中。

其实也没有什么重要事情,那时正适IT行业大衰退,我每天的工作就是计算又损失了多少钱,长吁短叹一番。然后再喊一番口号:坚持就是胜利;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跟我一起喊口号的是漂漂,我们坚持了半年,不得不搬离租金150元/平方米的商务区高档写字楼,搬进了现在这个小区的裙楼里,不得不裁掉了70%的人,只剩下四个人。然后我们又坚持了三年,每天算计损失多少钱变成每月算计损失多少钱。直到两年前我弄了个内衣品牌,又在商场里开了家专卖店,才保持住收支平衡。可是我的钱财已经严重透支了。

乐观地想,情况正在好转,网上银行的开通以及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逐年递增。悲观地想,目前的中国正处于资源整合时期,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网站亦是一样。如何在优胜劣汰里保住自己的网站活下去而且成长,是一个艰巨的任务。父亲曾劝过我放弃这个网站,他说:你会连骨头带皮被它吞没的。也许他是对的,不过吞没就吞没吧,我可以住在哲林送我的车里,名正言顺。

但是漂漂坚信我们的网站会万古长青,而且还会花开硕红。为此,她每天拼命地工作,与各个网站建立链接,去各大网站发文宣传自己的网站,定期举办资深会员联谊会。她的努力没有白费,虽然我们的网站并没有壮大,却留住一批老会员,而她们也为我们源源不断地带来新会员。这就是网站的财富。身高163厘米体重98斤的漂漂,是我二十六岁人生里唯一佩服的人,她身上蕴藏着一个原子弹的能量。居里夫人发现了铀,才有原子弹的诞生。我一直好奇,漂漂的能量来自于哪里?

直到她搬来跟我一起住,才恍然大悟,这能量来自于她的好吃。尽量她身材玲珑,细胳膊细腿,却食量惊人。每餐两碗米饭,还有餐后甜点、睡前夜宵,这个漂漂简单就是一头猪。所以同样好吃的奔奔就变成了漂漂的天敌。在我生活里,时常出现漂漂偷藏排骨而被奔奔发现的排骨保卫战。

平时晚上,我们轮流做饭,轮流洗碗。不过今后,一切都改变了。因为裴永俊要跟我们住在一起。我收拾出书房,放了一张沙发床,改成他的卧室。并且明确地告诉他,可以不做饭,但必须天天洗碗,而且不可以打碎我的碗。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裴永俊不仅没有打碎我们的碗,而且洗得锃亮,比我和漂漂洗得干净多了。他一边洗一边将旁边没用过的碗筷也扔进水槽里,皱着眉说:“怎么这么脏?”

我与漂漂赶紧一声不吭,溜到我的房间里了。我问漂漂:“怎么样?”她说:“不错,挺聪明的,只是半个月时间,要把他训练成令人瞩目的人,还是很难的。”

我对她说:“他的外表已经够瞩目了。你只要告诉他一些常识性的东西就行了。”

漂漂点了点头,拍拍自己的胸脯。我将一张卡递给她,说:“你三个月的工资。”漂漂并没有接,而是疑虑地看着我说:“你哪来的钱?商场还没有结算。”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继续说:“多出的钱是给裴永俊用的,带他去高档场所逛逛,给他买些象样的衣服,教他学会吃西餐。他不乏机灵劲,缺少的只是见识而已。如何能让他扩大眼界,你就如何做。”“卡里有多少钱?”我说了个数,漂漂盯着我的眼睛,再次问我:“你哪里来的钱?商场还要到下月初才结账。”商场是三个月结算一次的,临近结算之前通常都是我最穷的时候。我不答,她一直盯着我的眼睛。片刻,忽然站起身,拉开我的梳妆台抽屉,她对我的物品了如指掌,自然发现正中间的珠宝盒子不见了。她回过头,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你把他送的项链卖了?”

“没有,只是典当了。”项链是哲林送我的生日礼物,我跟他一起只过了一个生日,唯一的一次生日,唯一的生日礼物。钻石项链,价值不菲,最重要的是哲林送的。漂漂叹了口气说:“为了这个网站,你真要将自己变成一无所有吗?”我淡笑:“一无所有,对我来说并非坏事。我最大的问题是一直都是拥有太多,而且不懂珍惜。”我想漂漂也是认同我的话的,她垂下眼睑,说:“你确信投资在裴永俊身上是值得吗?”

我说:“冒险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漂漂默然不语半天,然后静静地离开我的房间,我抱住奔奔,将脸埋进它毛茸茸的脖颈处,泪如雨下。我典当了哲林送我的首饰,哲林送的。到了晚上,我辗转反侧,不能入眠。终于忍不住爬起来,打开电脑,写了一段话:“在他离开我的一段时间里,我不敢洗澡,不敢开窗,我怕留在我身上的、留在房子里的他的味道,会淡去,会消散…无论我如何不愿意,时光蛮横地带走了他,味道淡却、记忆模糊。曾经的阳光灿烂的下午,他走近我时,究竟穿得是米白色的长裤,还是浅灰色的呢?…”意外地发现洁西丝也在线,她给我发来问好消息。我惊讶地回了一条:“没有出去寻找快乐?”她回:“一想到他结婚,我痛苦死了,没有心情。”明知道没有希望了,却不懂放弃,这个愚蠢的女人。然而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我边摇头边宽慰她:“我已为你想到了办法,在他的婚礼上,你将会独占风头。”

她不敢置信地连问了我几次,我向她打包票,一定会让潘中华大吃一惊的。她相信了我,于是快乐起来,同我道别,因为她的心情变好了,所以要出去庆祝一下。我关了电脑,在黑暗中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寻思我的想法,是否会带来我想要的效果呢?

哲林时常笑话我,他说我总是一脑袋稀奇古怪的想法,从来没有循规蹈矩、正儿八经去做过一件事。我问他:“生命如此短暂,是否我一定要踩着别人的脚印前进?”他默想半刻,说:“大多数人走的路是最安全的路,我不想看到你有一天跌得头破血流。”

终究是辜负了他的心意,我执意地按照自己的心思去生活,在别人眼中,最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却总是我时常在做的事。倘若他还在我身边,一定会心痛而无奈吧,这时,我倒感谢起他的离开。

窗外开始飘春雨,沙沙地,春天又来了。裴永俊很快地适应了我们的同居生活,换下保安制服的他看起来更加英俊,带着他出门的时候,一路都招人眼光。我开始得意,为自己的好眼光。漂漂对此当然是不屑的,她不是不承认裴永俊的英俊,只是喜欢跟我唱反调。反正我要说太阳是圆的,她一定会说太阳是方的,而且如果有必要的话,她可以写上几十字来证明太阳是方的。

当然偶而也有达成一致的时候,比如说我们都认为裴永俊的发型很丑,有必要换一个。

裴永俊很不乐意,说他现在这个头发是桃子帮他剪的。他向我们夸耀桃子的心灵手巧,当发型师在他头顶双手翻飞时,他的嘴巴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桃子。桃子是他的女朋友,昨晚吃饭时,裴永俊就不停地提到她,说桃子做的菜如何好吃,而我跟漂漂做的是猪食。不过昨晚他还是吃光了猪食。跟着他说我们没有女人味,桃子身上洋溢着无数无数的女人味。我与漂漂问他什么叫无数无数的女人味?他的目光在我与漂漂的胸前扫过,仿佛看到一个惨不忍赌的车祸场面,露出同情之色。

我与漂漂相视大笑,明白那个叫桃子的女人,胸前有两颗大桃子。在裴永俊嘴里,桃子一会儿是厨师,一会儿是理发师,一会儿是缝纫师傅…无所不能,无所不精。我跟漂漂对这位素未谋面的桃子膜拜的不得了,但还是剪掉了他的头发。

漂漂绕有兴趣地站在旁边看着发型师理发。她是个兴趣广泛的人,从每个人身上都会发现值得学习的东西,然后归为己用。我相信不久后,她又可以滔滔不绝地讲出一番剪发的技巧了。

我则坐在沙发上,一脸淡漠地扭头遥望着天宇。不知不觉,木棉花又开了。裴永俊在看到镜中自己的新形象后,终于闭上了他的嘴。漂漂促狭地问他:“不提桃子了?”他瞪了漂漂一眼,转身看着窗外。他看起来并不开心,虽然新修的发型令他整个人焕然一新。

我将两人送到商场后,然后一个人开车走了。我知道漂漂有很好的着装眼光,虽然她自己平时也很少打扮。在红粉伊人网上,所在关于穿着方面的文章全是她撰写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心中有一个强烈的想法。我将车子开到以前住的地方,就是当时我在酒吧做调酒师时租住的房子。泊好车,我下车沿着原来路线走着。经过学校时,我停下脚步,攀着铁栏聆听着他们朗朗的读书声;经过开满白花的绿树时,我停下脚步,倾听花开的声音,并偷偷地采撷一朵花别在胸襟;经过照相馆时,橱窗前的照片早已换新的了,不过依然是盈盈笑脸。最后,我推开了木棉花下咖啡馆的门。坐在窗边,要了一杯蓝山咖啡,双手握住温润的咖啡杯时,眼睛忽然迷濛了。不知道是咖啡升腾的热气,还是记忆湿润了眼?我习惯性地拿过一本摄影杂志,翻了几页,觉得索然无味。于是招手叫来服务员,轻声问:“请问,你们以前的老杂志到哪里去了呀?”这个尖脸圆眼的小姑娘偏头想了想说:“大部分都卖给收垃圾的了。还有一部分在储藏室里放着呢。”我大喜,问:“我可不可以去储藏室里看一下呢?”小姑娘摇摇脑袋说:“有点乱,不太好吧。”我想了想,拿出桌上的便笺词,写下杂志名和期刊号递给她,说:“麻烦你帮我找一下有没有这一本,好吗?”在等待时,我抬头眺望着窗外怒放的木棉花,烧的如此美丽,是否倾尽木棉树全部的爱?

小姑娘很快就回来了,告诉我没有这本,她说四年多以前的杂志,不太可能还保留着的。尽管这个答案早在我预料之中,我还是觉得心为之一空。我再度请求她,让我自己进储藏室去找一下。她脸露难色。我告诉她我曾是这里的常客,叫飞飞,老板都认识我的,不信可以打个电话给他确认一下。

她说:“我们换老板了。”但她还是答应了我的请求,打了个电话询问老板的意见。半分钟了,她笑盈盈地告诉我,老板同意了。她为我开了储藏室的锁,储藏室里井然有序,堆放着原料和器具,所有的杂志都放在一个角落里,附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我蹲着,一本一本地拿起来,又放下去,灰尘飞起,呛得我想流泪。

终究没有那一本,我心里充满酸酸的惆怅之感。站起身来,挪动着发麻的双腿走出了储藏室。

“飞飞。”一个熟悉的声音!

旧时旧事旧情人(上)

我诧异地扬头,迎上安澜的一脸浅笑。依然是旧时的潇洒模样,真怀疑他是否向时光老人行贿了。我有点缓不过劲来,怔在原地。他伸手擦拭着我的脸,嘴里说:“瞧你,一脸的灰尘。”他的举动不象是为我擦去灰尘,倒带着三分抚摸的意味。久违的亲昵,我的心微微一缩。尖脸圆眼小姑娘走了过来,大概是为了锁好储藏室的门吧。一看门口站着两人,气氛如此暧昧,进退失据,轻轻叫了声:“老板。”安澜嗯了一声,也不回头,放下在我脸上的手,推我进洗手间,说:“全是灰,去洗洗吧。”

我在洗手间里呆了很久,洗脸并不需要太长时间,我需要时间来整理纷乱的心绪。安澜的意外出现,将我关紧的往昔之门推开一缝,那些记忆碎片倾泄出来,洒了我一头一脸。我坐在洗脸台上怔然失神,安澜,我该如何面对你呢?先是有人咚咚敲门,然后是有人澎澎踢门,我才无可奈何地走出洗手间。

那个急于上厕所的人,不客气地送了我一句:“操,差点以为你淹死了。”

我懒的搭理他,看着木门,寻思着是否该夺门而逃?安澜坐在我的台子边,正偏头望着窗外,但不是看木棉花。我估计是看大街上来往的姑娘们。女色,女色,他的至爱。此外我想不出他还对什么感兴趣。我最终走了过去,并在台子前坐下。安澜回过头来微笑,笑容灿烂的如同深圳正午的阳光。想起刚与他相识的那阵子,他经常这样子笑,笑的我心都咚咚跳。没想到事隔三年,我的抵抗力一点也没有增加。我赶紧假装喝咖啡,遮住自己的失态。“飞飞,你变了。”我放下杯子,半垂着眼睑不说话。如果说我前二十二年的人生是一条康庄大道,那么最近三年就是九曲十八弯的小胡同。我能不变吗?他静静地凝视着我,半晌,问:“你还在恨我吗?”恨吗?我出神,没有回答。若不是他,哲林也不会离我而去。但这也是他无心之失,他曾站在我原先住的房子下,苦苦哀求我的原谅。而我毫不犹豫地将一个花瓶扔了下去,砸的他头破血流。鲜血爬满他的脸,他依然不肯离开。我咆哮着:“滚,永远不会原谅你,永远别让我看到你。”料不到眨眼就是三年,对他我已没有当初烈火般的憎恨。事实上,看到他的那一刻,心里油然而起是一种亲近感。母亲在我年少时就离世了,父亲自结婚后与我疏离成远房亲戚都不如。而后哲林也离开后,消失的无影无踪。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就这样毫无留恋地放弃了我。那一刻,我如同奔奔一样站在人生的街头,茫然四顾。那人山人海全是与我不相干的人,那拥挤街头与我来说也是空旷如荒原。

没有人爱我,没有人关心我。我有青春,我有容颜,我有金钱,却没有人爱我,我对着天空无声大笑,决定自己放弃自己。我搬离了原来的住处,放弃了原有的生活方式,远离了方屏与安澜,不再渴望父亲有天会幡然醒悟,也不再想尽办法去打听哲林的行踪…除了生命与漂漂,凡是与旧时有关的一切我都放弃了。

他人羡慕我的自由自在,羡慕我可以恣意行事,却不知道只因为根本没有人在乎我的所作所为,没有人会为了取得的成绩骄傲,也没有会因为我跌倒而心疼。我变成了孤家寡人,亲情与爱情,离我如此的遥不可及。所以看到安澜如此温柔和温暖的眼神,心仿佛被一只温柔的手轻轻地抚摸着。安澜一直对我非常好,近乎溺爱的好。我说太阳是方的,他必定也会跟着我说:太阳是方的。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他说,没有原因,也许只是因为我是他的劫。我自然是不相信的,何况我很快就遇到了我的劫。安澜很不喜欢哲林,一厢情愿地认定:如果不是哲林的出现,我早晚是属于他的。

基于我当时对他的暧昧情愫,他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一方面,我被他的漂亮吸引着,另一方面,抗拒着他的浅薄。他关怀备至令我很受用,但一想到,他的温柔并不是对我一个人的,我就觉得一点不值钱。他吸引着我,局面范围内吸引着我。然而真正令我对他兴趣大打折扣的不是哲林,而是方屏。

我的大学同学多数无趣,他们的人生轨迹惊人的相似,就象砖厂烧制的砖,一个模子出来的。大学毕业、工作、谈恋爱、结婚、生孩子…做个好人,按部就班、绝不行差踏错。

只有方屏是个例外。她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而且毫不避讳地追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在她的认知里简化为:钱财决定着一切。这是方屏的特点,她总是能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

大学三年级期终考试,有门课程十分难,其他同学都捧着书抱怨着。她二话不说,去找教授谈人生谈理想谈困惑。那门课程有半数同学重修,我与她得了高分,因为当时同班女生只有我一个与她要好。大学毕业后,她飞快地投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怀抱。这位名字叫杰米的男人在香港有完整的家庭,每周二、周五过到深圳的工厂视察工作,其他时间则返回香港共享天伦之乐。

这段关系,让双方提前实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各取所需。男方得到娇美水灵的肉体,女方得到一叠钞票。爱情在这里没有空间,也不需要。我曾问方屏为什么?她轻描淡写地说:“我需要一个男朋友和钱,他需要一个情妇,就是这么简单。”

听起来确实就是这么一回事,如果撇弃道德准则,世界上很多事情都非常简单。比如杀人:我正巧想杀个人,而他正巧路过,就是这么简单。不过方屏是可爱的,她的可爱在于她的坦白,至少她没有跟我说,因为我父亲下岗母亲生病,所以我不得不如此做。她的坦白得到了我的尊重,至于她的欲望那是另外一回事。这是她的人生,她有足够的智力明白选择可能导致的结果。当然,事情远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除了男朋友和钱,她还需要爱情,迅速的、短暂的、热烈的、不需要负责的爱情。它要象昙花一样在夜半绽放,夜半凋谢。杰米每周只呆在深圳两天,方屏有着太多的自由时间,闲的她不时想要整点是非出来。何况,这个杰米也只是满足了她的物欲,其他方面却没有办法给她更多,无论是情感还是肉体。于是杰米不在深圳的夜晚里,她衣着艳丽地出现高档酒吧里,那里聚集着很多与她同样想法的男人,她与他喝喝酒说说笑顺便上上床。我问她:“究竟你是想要刺激,还是为了补偿?”她想了想说:“我只是想要快乐,物质的,身体的,直接的,迂回的。”

我问她:“那么,精神呢?”她迟疑了一下,终于说:“我觉得暂时可以不用考虑这一点。”她拒绝接受庄重、忠贞、约束之类的观念,觉得这些是妨碍人生快乐的累赘。至少现在是如此。在心里,我对方屏的生活方式颇不以为然,但是从来不讨厌她。相反,我与她一直相当地要好。她身上有一种蓬勃而粗俗的活力,如同春播前新耕的土地,透着股甜滋滋的腥味。

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改变彼此对于生活的态度,她乐陶陶地施展魅力,享受着朝露般的爱情。而我固执地坚信,生命中必定有一份天长地久的感情。她乐意与我呆在一起,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用道德来谴责她,那怕是一个责怪的眼神,都不曾使唤在她身上。这是她的人生,这是她选择的生活方式,这是她的自由。至于后果,我想她太年轻并且自信,不懂的害怕也不会害怕。谚语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一直好奇方屏的人生苗圃里将会开出什么样的奇葩。哲林说我总是喜欢一些乱七八糟的人。我想那是因为我的生活态度问题吧。我对生活抱着一种消闲、玩乐的打算,所以喜欢一些有趣的人。我不得不承认,那些正经的人令人佩服,但正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人令生活象个万花筒,随时会爆出一点点烟花般炫目的东西。也许浅薄也许鄙俗,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当然我并不认同哲林的指责,因为我爱他。而他生就坚定的意志,一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心灵沉着。无论在那里,哲林身上的那种优雅总是引人注目的,人人都可察觉到在他的出色的仪表下,更有颗出色的心,言行一致,坚贞美好。认识他是我一生最美丽的邂逅,唯一的,因为再也不可能遇到哲林第二。如果时光倒流,如果有来生,我依然要认识他,即使只同他相恋十八秒余生都以泪度日,也要。

我不理解方屏对情爱的需求,同样她也不理解我。她曾对我说,如你这般的死心塌地,只有一种下场,那就是被男人抛弃。

我想哲林离开我后,她一定在偷笑,为她的预见。方屏并不放荡,事实上,她对于猎物非常地挑剔,遵循着三高原则,高素质、高收入、高品位,比找终身伴侣都要挑剔。此外,猎物还要有一个明,就是心知肚明,绝不会一夜风流后粘着她不放。那种想要发展天长地久爱情的男人,方屏退避三舍。所以她虽然经常流连在酒吧里,但并不是时时有收获的。有时候,她还会碰到棘手的人,粘上后就象粘了奶糖,如何也甩不掉。有一阵子,方屏只好天天躲在家里不出门了。等事情顺利解决了,她兴高彩烈地给我打了个电话。恰巧我休息,跟安澜在一个清吧里坐着,听着流水淙淙的古筝声,便邀请她也来小坐。这真是个奇怪的邀约,活生生地更改了三人的人生轨迹。那时候我与安澜的感情正处于一种很微妙的关头。我不否认自己是个浅薄的女子,会被外表的俊美所迷惑。何况他还是如此地温柔,让你如沐春风。前一天晚上,他送我回家时,我们顺便在小区里散步。一起手挽着手儿,在花荫下散步,是花香令我醉了,还是他温柔的絮语令我醉了,我们亲吻了。先是轻轻一触,如电击般分开了。但马上闭合双眼,再度凑到一起,一个长长的吻。充满芬芳的花香、飘然欲仙的感觉,我觉得身体里有种东西在悄悄地绽放。当他的唇离开我的唇时,我还抑制不住地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这个吻将我们的暧昧带入了全新境界,我甚至开始幻想安澜会为我而改变,成为忠贞不二的人。愚蠢在此时发挥的淋漓尽致,而且我自己还意识不到这是愚蠢。女人总是如此,明知道对方是个浪子,对女人没有真心,却幻想着自己是特殊的一个,幻想着因为自己会上演一场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喜剧。这个幻想变得如此的逼真实在,甚至还给我带来一种朦胧的喜悦与自豪。那天晚上,我就在这种心情里载浮载沉。从安澜的举止不难发现他也在幻想,内容肯定跟我不一样,无从知道,但我想以他的性子,多半在幻想着床上的旖旎时刻。

清吧里,琴声如水绕来绕去,象无形的丝线将我跟安澜捆在一起。我们互相凝视着,不时地微笑,感觉美妙极了。这样的气氛、这样的心情里,发生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

这时,方屏来了。看到安澜,她眼睛一亮。安澜起身殷切地为她拉动椅子,嘴里不由自主地喃喃细语,用一种讨人喜欢的语调欢迎方屏的到来。这是他的性格,任何女人,从八岁到八十岁一律是可爱的。台面上的三人,浅笑细语,气氛融洽。然而我知道事情已经改变了。安澜的目光开始在方屏嘴唇流连,方屏则象个小姑娘一样不停地快活地眨着眼睛。有一瞬间,安澜忽然不说话。而方屏却看着我,吱吱喳喳说个不停,却是不知所云。我在台面上微笑,想象着台下的旖旎春色。是谁的腿摩擦着谁的腿?或是谁的手抚摸着谁的腿?

我借口要上洗手间,留下两人独处。其实我并不想方便,我只是想给他们方便。

我坐在洗手槽上,将水龙头微微拧开到正好滴一点水的程度,滴哒滴哒的每一声,代表时光的流逝。我数到一千后,才走出洗手间,相信这段时间足够他们来调整情绪了。事情不出我所料,当我再坐在台前时,他们正经得就象课堂上的小学生,轮流地和我说着话儿,溢美之词迎面扑来。我微笑着一一接纳,然后打了个呵欠。安澜不失时机地提出送我回家,我谢绝了:“你们继续玩吧,我可以打的。”

他有点惶恐不安地看着我,再次要求送我回家。我在心底叹了口气,想着偏有人愿意演戏?我没有办法,也只好舍命陪君子了。方屏住的地方离这个清吧要近点,所以先送她到家,然后才是送我。车上的安澜有一点点的焦急,而我则有一点的郁闷。车子到我住的楼下,安澜温柔地和我说再见,然后留下一股难闻的尾气,开得飞快。我没有马上回家,走到昨晚散步的花荫下,默立片刻,花香依然。第二天,我尚在睡梦中,电话就响个不停。我知道是方屏打来的,不想接,可是它一直响,直到让我彻底清醒。无可奈何,我接起了电话:“又想告诉我你的快乐呀?”方屏在电话另一端吃吃地笑着。我继续说:“安澜令你快乐了?”方屏哈哈大笑,说:“飞飞,服你了,孙猴子一样火眼金睛。”我问她:“安澜呢?”方屏说:“刚走呢,走之前,还问我飞飞会不会觉察出来了呢?我告诉他,飞飞没有那么聪明。他才放心地走了。”这会儿轮到我笑了。安澜被方屏勾搭上手,令我怅然,同时也令我松了口气。他是如此意志薄弱经不得诱惑的一个人呀。我开始同情他了。

旧时旧事旧情人(下)

三年后,再度遇到安澜,令我有点措手不及。而且他还一脸无辜地问我,你还在恨我吗?

恨早已淡去。而我自然不能告诉他,看到他心底油然升起的亲切,只好将话题扯开:“你怎么成了这里的老板?”他说,自从我更换住址、更改电话号码,有一段时间他都守在这家咖啡馆,期待能遇到我。后来店主转让咖啡馆,他就干脆接手了。“我想,肯定有一天,你会再来的。”他的脸上浮起了一丝嘲笑,说:“因为你曾在这里遇到了于哲林。”我不喜欢他的口气,更不喜欢他的潜台词,刚刚升起的亲切感立刻荡然无存。抓起手袋,我说:“我要走了。”不容置疑地站起身来。安澜一把攥住我,斩钉截铁地说:“你不能走。”我一愣,以前的他是不会有这样强烈的举动,也不会用这种坚决的口气。他总是温柔地尊重你的意愿。很快,我回过神来,淡淡地说:“放手吧,如果你想问我是否还恨你的话,我已经原谅你了。”他松开了手,直视我的眼睛,说:“并不是这个,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等了你三年。”他顿了顿,重复着:“三年。”我走出咖啡馆时,还在想,究竟安澜想告诉我什么?不过,无论他想告诉我什么,都没有用的。对我来说,安澜是属于过去的,没有的意义的,灰色的记忆,很少想起。我拦住一辆的士开到车子停放的地方,然后开车接了漂漂与裴永俊。看到裴永俊的第一眼,我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话真没有错。我冲漂漂竖起了大拇指,漂漂得意地微笑。只是裴永俊脸上的神色却淡淡的,比我想象中,他更适合这个新角色。我们一起去一家西餐厅共进晚餐。漂漂轻声细语地说着西餐的基本礼仪,葡萄酒的分类…全是最简单的,只是想裴永俊有所了解。他听得很专注,然后疑惑地看着随手抓着一个小圆面包咬着的我。漂漂生气地瞪我一眼,对裴永俊说:“不用理她,她是个怪胎,生来就是颠覆传统。”

这句话如此耳熟!一种莫名情绪攫取了我,忽然地十分想流泪。哲林也曾这样说过我,他说:“究竟什么时候,你才能学会尊重传统,尊重规矩?”

我理直气壮地说:“规矩是由人来创造的,当然也应该由人来破坏。”哲林不认同我的强词夺理,有一阵子特别热衷于改变我。他带我去商场里,买下一大批漂亮的裙子,它们一律光洁柔和,穿上身飘逸美丽。他攥我到镜子前,说:“你看,多么漂亮。”我也为镜中的自己吸引了,但穿成这样子,再也没有办法在青青的草地上随意打个滚,再也没有办法别朵花在胸襟上了。他带我去参加他朋友们的聚会。他们都是世俗口中的成功人士,有着高尚的职业、丰渥的收入,幸福的家庭,优雅的情趣。红酒、高尔夫、出国旅游、证券、投资那些是他们主要的话题。他们都喜欢我的率直、天真、明朗,但显然没有任何一个人认为我是属于他们这一圈的。他们宽慰地看着我,温和地微笑着,隔了一点点的距离,无法跨越的。他带我去高尔夫球场,教我这种绅士运动。我成功地挥出生命中的第一杆,并且成功地闪了腰。躺在床上,哼哼唧唧的我问他:“究竟你是否喜欢当初那个穿着五元T恤,脚趿麻绳拖鞋的我呀?”坐在床沿的哲林陷入了沉思,不停地抽着烟。我请求他将烟吐到我身上,他故意深深地吸了一口,喷到我脸上,我虽有防备,依然呛得直咳嗽。他哈哈大笑,轻轻地拍着我的背。我的问题他没有回答,直到他离开,都没有告诉我答案。

在他离后以后,我也时常怀疑,究竟他是否爱过我?那个趿着麻绳拖鞋、穿着简易T恤的我。漂漂用肘轻轻撞我。我回过神,她指指我的脸颊,然后递给我一张纸巾。原来,不知不觉中我流泪了。我起身去洗手间洗了一把脸,看着自己微红的眼睛,不由摇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那么喜欢落泪了。想起与哲林一起的那些小细节,常常无法控制地悲伤起来。人们都说时光是治疗失恋的良药,为何对我不起作用?所有的往事、所有的爱都在我体内沉淀发酵,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拧断我的脖子,会发现整个身驱里盛满琥珀色的液体。那是爱恋。走出洗手间去,居然发现有个人在等我。不待我表示惊讶,洁西丝一把挽住我的胳膊,朝我坐的台子努努嘴,说:“那个男的是谁?”我嘻嘻笑了一声,说:“你的未婚夫。”洁西丝惊讶地“啊”了一声:“这就是你替我想到的办法?”我神秘兮兮地笑着:“这是我们公司里的神秘武器,有大用处的,我们两个交情好,才借你做未婚夫的。”洁西丝乐了:“果然是飞飞最好。”说着,她又眯着眼打量着裴永俊,问我是否可以约他一起出来喝喝茶呀?我摇摇头,说:“他现在还是半成品。”洁西丝捶着我的胳膊说:“你可要好好教呀,帮我出一口气。”紧接着,她的声音忽然软了下来,叹着气说:“要是你能帮我把潘中华抢回来就好了?”我白了她一眼,心想,就是上帝也没有办法,让一个不爱你的人爱上你呀。再说要一个不爱你的人在身边干吗?折磨你?我是宁肯洁西丝花钱买色,也不愿意她跟潘中华那种混蛋搅到一起。

回到自己的台子坐着,漂漂还在细声地提点裴永俊。而我想了想,拿起刀、叉,规规矩矩地吃起饭来。“不错嘛。”漂漂说,却是对我说的,她用赞许的眼光看着我。我微笑,心想自己为何会跟漂漂成为好友呢?漂漂具备了成为哲林那一类型的人很多潜质,假以时日,她会成为那一种人的。吃完饭,漂漂和裴永俊先走了,我则走向洁西丝的台子。她刚才叫我吃完饭后找她,说晚上有活动,希望我能参加。她是跟两个男人一起吃晚餐的,我的来到,三人全站起身来,其中一位男士为我拉开了椅子。这个细节让我知道,这位先生肯定是在国外呆过几年,遵循了LADY FIRST的观点。

洁西丝跟我介绍,那个戴眼镜的男人叫米格,是她在伦敦时的好友。我对她在伦敦的荒唐生活有所耳闻,瞅着两人的神色,就明白他们的好友关系,是建立在肉体享受上的。

至于刚才帮我拉椅子的这位先生,是米格在伦敦时的朋友,叫温森。他三十出头,长得白净,一双好看的单眼皮,温文尔雅。洁西丝跟米格不时用英文交谈着,说得都是一些片言只语,只有他们两人明白。一个起了单词,另一个马上接了下一个,然后两人就相视笑着。估计属于他们的共同回忆不少。他们这种置我与温森于话题外的行为很不符合礼节。不过他们忙于眉来眼去,显然已不准备将礼节当回事了。

出于礼貌,温森和我交谈着。但我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他也不知道我是哪个山头,一时间大家都不知道谈些什么。他沉吟片刻,礼貌地问我:“叶小姐,有没有去过伦敦呢?”我如实告诉他,我听说过这样的地方,但从未踏足。他微微失望地哦了一声,对不能跟我分享伦敦阴霾的天空,和一板一眼的社交礼仪,表示甚为遗憾。然后他问我深圳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他到这里才一个星期,希望对这个城市有所了解。

我有点苦恼,发现在这个城市居住二十几年,居然没有发现有啥好玩的地方。

他再度失望地哦了一声,便不再找话题跟我交谈。我想他认定要不我是个无趣的人,要不就是没有兴趣和他交流。喝完最后一口甜酒,我以为聚会到此结束。洁西丝却兴致勃勃地告诉我,节目刚刚开始。大家坐上她的车,她径直往东开去。当车子开过莲塘后,我就知道她要去干吗了。我问:“现在去游泳?”洁西丝说:“是的。今天的天气不错。飞飞,你不是一直告诉我,你的游泳水平很棒嘛,今天我一定要看一下了。”我不想去,想说自己没带泳衣呢,随即想到大小梅沙都有通宵出售泳衣的商店,这都不成理由。

想想洁西丝一拖二,如何能玩得开心?难怪她在西餐厅里撞到我时,那么高兴,死活要我今晚一定要陪她。车子过了大梅沙,再过了小梅沙,还在继续开。我奇怪地问:“不是去游泳吗?”

洁西丝嘻嘻笑了一声,说:“前面有沙滩呢。”我忽然明白她要干吗,浑身开始不自在。车子转入蜿蜒的盘山道路。左手面是峻峭的山,长满浓郁青翠的各类植物,在明朗的月光下呈现出层层叠叠、深浅不一的黑色。右手面是峭壁,依附着青藤、爬山虎,峭壁下就是海,深蓝色的海,闪烁着细柔的碎碎波光。高速通后,这条路基本上已经废弃,很少有车辆经过,两旁也并无居民。总之,这是个人烟荒凉的地方。在有月光的晚上,开车经过这条路,是一个很惬意的事情。海面上拂来的轻风,不仅不带海腥味,而且还有股沁人的凉爽劲。月光下的海,宁静祥和,令人心神俱醉。车子停了下来。我说我累我不想下车,洁西丝用大眼睛哀求我,说:“不要扫我兴好吗?”她硬攥着我下车。我看到脚下一条逶迤小路,直通到下面的沙滩上。这条路是由一些人踩出来的,一些寻求刺激的人踩出来的。路很不好走,洁西丝不时咋咋呼呼地尖叫一声,米格便不时回身伸手扶着她。我走在温森的后面,差点滑倒,慌忙中一双手紧紧地扶住他的肩。尽管我一站稳就立刻松开了,他回过身后微笑着说:“小心。”月光清清楚楚地照出他的笑,意味深长的。我想他八成以为我是故意滑倒的,接下去的路,我走得非常小心,坚决不再让温森有此类想法。

沙滩很美,刚才我站在峭壁往下看时,它象缎子般闪烁着晶莹的光泽。踩在上面,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直电到心里。沙子又细又白,手感一流。我抓起一把,在自己的小臂上搓着,这种感觉美极了。洁西丝叮嘱温森照顾我,又拧着我的脸蛋说:“飞飞,快乐一点。”然后她就开始表现她的快乐了。她象个小孩子般跑到一边,拧着屁股脱光衣服。我在她脱光之前,别转了视线。听到水花泼溅声时,再回头,看到洁西丝和米格已在水里,象两个小孩子一样在打水仗。看得出,他们很快乐,无拘无束的快乐。这实在是一个漂亮的夜晚,风清月明,海面波澜不兴。月色令一切都变得迷离,如诗如画。如果是我一个人在这样的沙滩,我也会脱得光光,沐浴在大自然的和风柔光之中。

可惜这里还有三个人。温森隔我半米坐着,问我要不要游泳?我说我没有习惯在别人面前裸泳,黑暗中他吐了一口气,轻轻笑了一声。

我问他是否喜欢裸泳,他点了点头,说:“有,但只是两个人的时候。”看来我们在这点上达成了共识。沙滩边的月色实在是太美了,美的有点危险,所以我觉得必须要交谈,即使是无话找话。以我不太擅长的社交头脑,跟一个认识才三个小时的男人说什么好呢?想来想去,我找到一个笨拙的话题,问他是哪里人?他说他是江苏人,但很小就全家移民英国了,早对老家没有记忆了。这一次是被总公司派到这里来的,刚到一个星期。米格跟他在英国时就相识,告诉他深圳这个城市不错,很热情,很开放。

我问他:“你感受到这里的热情了吗?”温森轻笑,然后说:“是的。”他很坦率,这一点颇合我胃口。水里的那两个人渐渐游远了,月光如水倾泄下来,水波微微荡漾,非常清晰地看到两人的脑袋已胶在一块儿了。月色撩人的晚上,坐在一个美丽的幼白沙滩上,和一个看起来斯文有教养的男人,一起聊关于深圳的热情的话题,不远处有一个裸男一祼女正在狂热的亲吻中。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