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男神这点小事儿/随身润着小金鱼上一章:第 26 章
  • 追男神这点小事儿/随身润着小金鱼下一章:第 28 章

余眉听着怎么那么不顺耳啊,特别有种憋气想揍人的冲动,好像自己继续暗恋他,喜欢他,就不配跟他做朋友似的。

要真是这样,那刚才又是谁吻她来着?亲起来的时候热情似火,亲完马上撇的干干净净,六亲不认,要早知道这样,她就不管什么打人不打脸的问题,直接给他一声“啪”直接连朋友都做不成好了。

余眉表情不太好看,杏眼瞪着他,一时气得俏脸发红,又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恨不得时间能倒回去几分钟,在他说交朋友的时候,她毫不犹豫,连婉转都不必跟他道,滚蛋,谁要跟你做朋友啊,爱找谁找谁。

不过说这话最好的时机已经过去了,此时他轻轻的笑着,手心的热度很高,让她想抽都抽不出来。

“现在我们是朋友了,以后晚自习放学要等我一起走,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不要客气,我会来照顾你……”平日高冷的男生突然说起温柔的话,足以让女生震惊的找不到北,尤其说话间,气息还拂过女生的脸颊。

可是,余眉此时心里有气,正觉得喘不匀,氧气不够,顿时推开他,“做朋友可以,但阁下也要先管好自己,朋友间最好互相尊重,不要动手动脚,尤其是动嘴,让人误会可就不好了!”说完就冷着脸起身,去拿扫帚扫厨房的玻璃渣。

男生看着她突然冷下来的脸蛋,不仅没生气,反而还心情愉快的勾了勾唇角。

玻璃渣肯定要扫的,毕竟室内的鞋余眉为了舒服都是薄软的底,扎了那东西可不好,不过还没走到厨房,男生便拦住她,抬手就把她抱一边:“别过去,离远一点。”然后取过扫帚,再没让她靠近半点。

余眉在后面看着看着,心里一时间憋的气也慢慢散了。

想到那碗没煮熟的红豆粥,那句:“别怕,睡吧,我在这里。”就觉得心口暖暖的。

她真的是个太容易满足的人,甚至觉得是她两辈子吃的最温馨的粥与听到最温暖的话,她觉得那一晚,她睡的特别的满足,那种踏实又宁静的感觉,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忘。

以前的自己离家太远,没有真正得到过多少家庭的温暖,也尝遍了人情冷暖,别人给一点关心她都用自己更多更多的真心去换,就算有时会伤痕累累,会心灰意冷。

可是,当这一点点是眼前这个人给与时,欣喜又珍惜的心情又控制不住的涌上来。

余眉知道,自己虽然重生了,也尽量的努力改变自己很多,但有些事,真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全部抛弃,有些深藏在骨子里的,想要去除,想要放弃的,在稍稍的风吹草动后,又会反复出现。

她自己不想的。

也许,在意的人面前,人都会变的低微不堪没有尊严吧。

她也不止一次挣扎过,也曾惧怕的逃走。

而这一次,她可不可以认为是上天怜悯她,又给的一次的机会,她不想再放弃,不想再后悔,不管是结果是好还是坏,总好过像上辈子一样,当个胆小鬼,连试的勇气都没有。

其实,抛开余眉内心的很多因素,及对方偶而的毒舌,大家平心静气好好坐下做朋友,其实能发现她跟谭慕铭真的很能聊的上来。

可能性格上的互补,一个聪明的人与一个不聪明的人,一个说话很有气势和一个比较温驯无害的人,一个擅长发号施令和一个习惯接受命令的人,根本就没有合不来的。

扫完了厨房,洗了手,两人很自然就坐在书桌前,当然机会不会错过,余眉作业时有些题不太明朗,做的不顺手的题会单独划出来,学校好问老师,不过,眼前有一个全校第一的天才,自然要请教一番。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真的挺大的,以前光听着说谁谁谁,脑子聪明,谁谁谁智商高,但没有接触,也没有什么感觉,如今却是真心体会了,这种来自智商上的鸿沟和差距,有时候真是让人沮丧的不行。

一道题,余眉是那种十分严谨踏实,认认真真一步一步的计算得出结果。

而对方,却只是思考一下,直接用最快的方法一步两步写出来。

简单明了的让余眉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来这样也可以,就像是要到达一个终点,她绕了一大圈,而对方不过三两步的从捷径直接穿过来,还没有违反任何规则,只用了她五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

甚至有的答案简便得不能再简便,连过程都省了大半,直接标了结果,就跟抄别人的作业似的。

到这个时候,余眉看向旁边在纸上写字的男生,真的是从心里羡慕了,别人拼了命的考Q大,在他这里,不过轻轻松松,随随便便而已。

完全的智商造就的Q大

而此时的余老太,和朋友聚在一起,讲的什么话题,除了话当年,就是儿子孙子,老太太正好跟人说到自己孙子,那口气真是恨铁不成钢,又带着无可奈何的骄傲语气。

直道:“哎呀,我那个孙子啊,从小就让我和他爷爷操心,倒不是学习上的,他啊,从上小学就一直是班里第一,这第一到高一,还是这样……”

“那老太太还操什么心?我孙子要是有你孙子聪明的一半,我就满足了,不过啊,我那孙子脑子虽然不是顶好使,但用功啊,他爸常跟他说,勤能补拙,这小子真就一门心思的学习,虽然没你孙成绩好啦,但也全校进前三十名,前几天他爸还夸他……”

“哎呀,老姐,你不知道,我家那个就是因为太聪明了,人家孩子一放学,回家做作业,你猜他呢?跟人一起回家,我就没见过他把书从书包里拿出来过,明早怎么拿回来的就怎么拿回去。

问他吧,就说,奶奶,我在学校已经写完了,初中那时候的学习很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竟然没有一天看见他做过作业,你说这孩子让不让人担心,为我我和他爷爷天天提心吊胆,就怕学校老师来找。”

“这算什么呀,总比孩子天天学到十点多,考试还不理想省心多了。”

“可关健是,作业没被老师找过,他顶撞老师,一年被找了不下二十几次,他爷爷的脸皮都绿了,如果不是看我们老两口年纪大了,来回学校折腾不起,这孩子可怜我们,消停了,否则,哎哟,你都不知道,那可真把老师气跳脚大骂。”

“啊?把老师气成这样?因为点什么事啊?”

“事多了,我记得有一次,他初中的时候,听说班里前二十名的学生周末的时候单独开补习班,给辅导一下,他不想去,老师当时勒令一个都不能少,他走的时候就不乐意,我这孙子别人要勉强他,那可不行,你也别想舒坦了,老师也一样,我老头子当时回来跟我说,那一到周末,老师在上边讲题,他连本子都不带,就在下边给老师找错。

一堂课讲错了三处,他挑完错处,还坐着来句:“老师,你让我来补习呢,还是来做改错题啊?”当时老师的脸都绿了,回去就把他爷爷找去了……”

“那后来呢?”

“后来?那几个老师都怕了他了,哪有被学生当面挑错的还能撂下脸的,简直是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马上消失,全班二十个同学,其它十九个都得去,就把他给放了羊,别人的孩子周末在学习,他玩了半年,回头还跟他爷爷说,那老师水平也太差了,听多了误人子弟,白给他听,他都不听,你说气人不气人?”

说的屋里的几个老太太顿时都乐了。

余眉脑子不聪明,他讲完她还要再消化一会,等到觉得差不多了,才收起课本,可是这时,天也快黑了。

男生也不急,坐在那里看她咬着唇专注的的写写停停,耐心的等到写完才道:“买菜了吗?”

余眉顿时抬头,“啊,没有。”不过她想说,中午还剩了一些菜,晚上热热吃,但是不过对于眼前这个人,大概吃剩菜是件挺上不得台面的事儿,而且夏天了,菜变质的快,就算吃着没味儿,但也怕滋生细菌,拉肚子就不好了。

之前他说家里没什么人,余眉也是打算晚上带他的晚饭的,当初老太太收留她吃了两顿饭,人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她也要回报人家的,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

“那咱们出去吃吧,我知道有家的家做的不错。”男生早就想好了,说完就要拉她起身。

出去吃,余眉迟疑了下,不过刚麻烦过人家,请吃顿饭也应该的吧,“那等等,我去拿钱。”说完她就去翻床上的包。

“拿什么钱,我还用你请?”谭慕铭看了看他那个浅蓝色的钱包,露出一丝不悦和嫌弃,伸手拉着她的手往外走。

直到余眉被拉出门,才纳闷的想,究竟什么时候两人这么熟,进出都要拉着手,虽然她不反感。

可能是地方很远,出门谭慕铭就拦了车,若是换了别的人,小心冀冀的余眉是绝对不可能上的,单身女生有多危险,她独居多年比谁都清楚,而且还是晚上。

不过这个人如果换成眼前这个,真是的是连一丝犹豫都没有,她不知道为什么那么信任他,就是觉得他肯定不会把她卖了替他数钱的,因为他家不缺钱,至于什么玩感情玩那些乱七八糟的。

这一点余眉真是比谁都清楚,这个人还真不是多情滥情的人,更不会进那些乌烟瘴气的场所,相比之下,他宁可进茶厅喝个茶,或者进健身室,也不会把生命浪费在这些上面。

否则,这个站过金字塔顶端的人物,不会连个私生活的隐私都没有,生活规律到了狗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蹲守别墅,都扒不出什么的地步。

唯一的两个绯闻也是镜花水月,女主角的一厢情愿。

一个不会对女人滥情的人,是她信任他,毫不怀疑的根本。

出租车了半个小时,才到了邻近郊区的一处建筑停下。

那应该是个民国时期的旧楼吧,可能是重新补修固基,又翻新了一番,竟是带着历史的陈旧,又带了些古风的美感,门口都挂着灯笼,里里外外停了不少豪车,宝马,奔驰,奥迪,还有一辆保时捷跑车,大众牌子几乎没有。

“这是哪儿?”余眉下了车,看到这排场,有些吃惊的问,这种明显有钱人的地方,竟然只是在郊区边上,谭慕铭伸手拉着她往里走。

“我爸的老友开的私家菜馆,一会儿进去吃。”

在外面看着还好,一进去,院子非常大,但既然这样,车位仍然排在外面,而且走青石板路的时候,她有看到馆子周围还有鱼塘和菜地。

“知道菜馆为什么建到了这边?这家老板最好天然的美食,搬到这里,自己可以亲自种,还可以从附近农家买食材,都是新鲜无污染的食物,那边的地,都是老板自己沤粪整地种的,农药化肥都不用,生了虫,只洗洗干净了吃。”

一般女生听到沤粪肯定要呕,还怎么吃饭呢?想起那白菜是粪浇出来的,哪还有半点食欲。

不过,这对余眉来说是小意思了,小时候爸妈去镇上,她自己还要收拾鸡鸭鹅粪便呢,这点算什么,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其实这些在农村不算什么,但对城里人,尤其是有钱人,就会觉得天然的,好东西啊,野味儿啊,连山里的野菜都比世面的菜贵几倍,有的有钱的贵妇还让佣人到远的地方农村去收土鸡蛋回来给亲朋好友带。

当然,野生天然的肯定是比养殖的和大棚里的好,不止是营养,口感也是。

三层小楼,那么多车,居然不显得吵,还很安静,屋里布置的极为古香古色,一时间跟穿越时空似的,有点返璞归真,连帘子都是竹制的。

谭慕铭不是第一次来,那个服务台前台见到他,立即微笑的站了起来,“先生,您好。”

“静字间,谢谢。”他将卡递了过去,然后取过菜单将点的菜说了。

确认后,便熟门熟路的带着余眉上了三楼,三楼很安楼,地上踩的都是带着花草图的地毯,墙上有很多竹制的风景,往右一拐,有间竹拼的静字,谭慕铭打开门就进去了。

“这家菜馆的老板性子古怪,开菜馆不为赚钱,只招揽好友,三楼要有卡才能进来。”当然也没说十个房间只对应招待十张卡的事。

说完他坐在席子上,余眉有点不习惯的席地而坐,根本没有椅子,只有四只蒲团,一盘腿就跟练功似的,此时包间里一片宁静,快成了名符其实的静室了。

余眉看了看周围的装置,她多少还是有眼力的,虽然打眼看挺朴实无华的,但恐怕都不是那么简单,光是餐桌上那颜色花纹,都像是大师手笔,格外有一种静谧的味道,墙上是装裱得很华贵的山水图。

正对面悬着四个龙飞凤舞的毛笔字——宁静致远。

看的久了,好像真能平静下来似的,不过旁边居然还有矮榻和枕头凉被,余眉不由问道。

谭慕铭洗了洗杯子,见了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当然是睡觉用的,难道坐在上面喝茶?”

吃饭的地方居然还放睡觉用的矮榻,余眉真是细思恐寒,这到底是来吃饭,还是寓意别的。

结果对面的人就慢悠悠的开口道:“这卡都是家里人用,有时聚会难免会带小孩子来,放张塌方便孩子玩累了睡一会儿,就说你的思想不纯洁,也不想想,那么个塌能睡得开两个人?”

余眉耳朵顿时烧红起来,她确实是这么想的,但是,只是心里想想,一个字还都还没说呢,就被他扣了这么一大顶不纯洁的大帽子,余眉觉得自己窘之余,也立即气急败坏的撇清。

“都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有那个意思。”随即扭头去研究桌上那个插筷子的竹筒,没看到男生唇角露出的笑意和淡淡的酒窝。

竹筒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天生一个仙人洞,无数风光在险峰……

还配着画。

当然画是画的不错,诗也不错,但在这个时候读起来,怎么突然就觉得不对味儿了呢,难道她真的是不是一个纯结的人?

余眉顿时觉得整个人一暖间被带掉坑里,开始怀疑自己的整个思想的问题。

很快菜就被服务生端了过来。

菜色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大上,但却特别的舒服舒心,先上了一道甜品,野山核桃仁挂浆,特意给余眉点的,她吃了一个,真是香脆可口,而是这个真是山上的野核桃,这家老板居然也弄了个,真是有本事了,这东西农村都弄不到多少。

然后是鱼片粥,新鲜的草鱼,肉厚味鱼,整个米粥都是鲜香可口,还有一小碟用农家养的鸡,酱出来的凤爪,上面还刷了层酱,光看着就吞口水。

还有一道这家农家菜馆做的特色菜,八宝菜,去油又好好吃,余眉特别喜欢这道,里面有黄花菜、冬笋、木耳、茶干、干胡萝卜丝、干菜梗丝、豆腐皮、白芝麻,里面还放了鱼酱,也不知是加了什么调料,滋味鲜香奇美。

鱼片粥一片金鱼的玉米饼,就着几道菜,吃起来意外的好吃。

余眉真的饿了,所以没有客气,不过,她不是小龙女,吃了个素就能过,她其实是个俗人,爱吃肉,有肉不吃干吃素,也馋的很,所以一边吃着粥眼晴一边瞄着中间盘子里的五根酱凤爪。

特别想啃,她就有这个喜好,喜欢吃鸡脚,家里人都知道她的最爱的就啃鸡爪,鸡爪都给她留着,她本来以为对方也是爱吃的,但他显然从上来就没有挟一下,好像也没有吃的打算。

所以,爪子就放在那放着,馋的余眉是抓心挠肝,吃吧,这东西美味但吃着不雅观,你想一个鸡爪子插嘴里,那能是个好看的景吗?

但是不吃,就觉得嘴里淡,吞再多的鱼片粥也直咽口水。

不由也是心下嘀咕,你不吃点这个干什么?你点了不吃,我怎么吃啊?也不知道这道菜是不是对面的人故意的。

思来想去,挣扎来挣扎去,本着不能浪费的原则,她犹豫了下,还是豁出去伸出手,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丢脸了。

鸡爪真很肥,余眉小心戴了一次性手套,把爪子尖放嘴里轻轻的吮,咬着,尽量不发出声音来。

结果才吃了一口,对面那个人就看过来,“鸡是活着剁的,小心鸡爪挠你喉咙。”

余眉正觉得安心,把爪子放进嘴里吸着,肉烂筋香,一肚子食欲的时候,他突然一说,顿时一个手抖,差点没真把它插进喉咙里,顿时憋“咳”了起来。

第59章

余眉手一歪,酱鸡爪上的酱顿时涂在了嘴角,真的是跟如花涂歪口红有的一拼,对面的追魁祸首见着,眼晴里却是有着恶作剧般的笑意,伸手慢条斯理的移过来,拿起桌上的纸巾,给她擦着嘴角的酱汁。

顺手又给她手指擦了擦,男生的手很好看,但是手掌很粗粝,大概是握哑铃和单杠,磨出的一层茧子,揉着女生柔嫩的手指,几下就搓的余眉直往回抽。

“打个巴掌给个甜枣,你就是故意不让我吃吧?”余眉把鸡爪放下,拉下脸,也不想吃了。

她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娇滴滴女生,什么活剁爪子,鸡要不死,活剁爪是想淋一脸血吗?杀鸡都是先剁头再褪毛挖脏的……

先剁爪那是神经有毛病啊。

看着余眉放下筷子,连鱼片粥都不想吃了,不过嘴巴还是动了动,显然刚才那酱鸡爪特别对口味,不舍得呢,谭慕铭看着不由眉梢上扬。

“逗你玩呢,吃吧,保证不闹你了,来,别浪费食物。”谭慕铭拿起一次性手套给她。

“不了,我回去了。”吃个东西差点把喉咙捅穿,再来两次她可不敢再吃了,就没见过吃饭有吃的这么憋屈的,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人怎么就蔫坏蔫坏的,欺负人真是不遗余力,实在跟他那道貌岸然,明朗星辉的外表大相径庭,半点不符。

男生急忙拉住她,半抱了下,像哄孩子似的拍了拍:“别生气了,刚才是我不对,看在鸡爪的面子上……嗯,这一盘我不吃,都给你,好不好。”说完他一伸手将中间那盘子浇了酱的鸡爪端起来放到她面前,一只只肉多色美,泛着油光,似乎在说,快啃我,快啃我。

余眉咽了一下,不会跟爱吃的东西过不去,上辈子没吃够,这辈子怎么能亏待自己呢,鸡蛋有丰富的胶原蛋白,虽然她现在脸上满满的都是胶原,饱满润亮的很,但是还是忍不住馋,看了两眼,犹豫了下又坐下来。

表面是不高兴,不乐意,但内里也是不反抗,顺从的任男生重新给她戴上手套,把啃过的鸡爪又塞到她手上,然后看了他一眼,又放到自己嘴里。

而男生自己也戴上,将鸡爪的爪尖掰成一段段,方便她挟咬,看她吃的津津有味,专注不断用舌尖去甜嘴角的酱汁,男生戴着手套瞥了两眼,就支着下巴看着她,看着看着目光就像是十五的光亮,微微发着亮。

余眉也不是真傻,虽然的感情经历空白一片,但这不代表她是真的什么也不懂了。

一个原本高冷的男生,突然有一天对她毒舌起来,花展帮她推开色狼,摔倒亲自帮她涂药,自习放学跟在她后面走,到现在已经接了两个吻。

还跟她说做朋友……

有普通朋友会接吻吗?会搂搂抱抱吗?真当她是十七八岁的清纯女生啊?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这么做吧?尤其还是眼前这个高中也没和谁好过的男生,余眉觉得他应该是对自己意思,否则也没别的理由做这些事。

想想那天的一碗崩掉牙的红豆粥,目光不由的温柔多了,鸡爪啃的也自然顺畅的很。

对她来说,世上最幸福的事是什么?有钱?有貌?有才?然后就是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对女人来讲这就是很幸福的吧。

其实应该早早有预感,但余眉实在出过太多的丑,有苗头也不敢想,总觉得对方一个微笑都带着嘲讽,直到刚才哄她时软言细语,才终于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

也许人在出了丑之后,格外能让人接受?

余眉边吃边拿眼剽着他,见他正看着自己,看到自己也看他,他露齿一笑,“好吃吗?”然后像看到了什么一样,指了指她嘴角惊讶道:“你这里有东西……”

“哪儿?”余眉以为嘴角沾了肉屑,忙伸手摸。

结果对方带着丝捉弄的恶意俯下身,对着她微微张开的鲜红嘴唇亲了一口。

余眉反应过来,不由的颊带红霞,不过很快正经起来,放下鸡爪道:“谭慕铭,跟你说点事儿。”

“嗯?”他脸皮够厚,亲完面不改色,依然笑容可掬的道:“你说。”

“我们现在算是朋友吧?”

“当然。”

“可是我们不仅仅是朋友,还是高中生,有时候做事得注意分寸和影响,不能让人误会。”余眉一本正经的道。

“像搂,抱,还有刚才的举动,以后不要做了,不适合我们的年纪,而且被人看到影响不好,。”

谭慕铭用公筷挟了一片自家做的猪肉香肠放到她粥上,左右看了看道:“屋里没人,谁能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