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关上了窗户,板着脸把自己身上披着的衣服当头丢到卓乐身上,还塞来一个手炉,自己再去找了件衣服披上。卓乐被他骂了一通,心里却没办法生气,摸着犹带体温的外褂鼻子有点发酸。他是知道自己在外面蹲了半天全身冰凉,怕不赶快把身体弄暖会生病吧。即使心里恼怒她晚上乱跑钻别人院子听墙角,还是没有大发雷霆的叫人来将自己押送回院子——这样一来卓乐估计就没脸见人了。

“我只是听说叔叔病了,想来看看叔叔罢了……”

低着头,卓乐觉得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免得李寻欢以为她那么小就充满八卦之心,大冷天不睡跑来偷听。

李寻欢拉拉衣服,回到床边坐下。他一向把卓乐当成自己的子侄,倒也没觉得衣冠不整和一个小女孩单独呆一间屋子有何不对,咳嗽了几声,淡淡地说:“嗯,要看人多少时间看不得,一定要晚上偷偷摸摸,我竟然不知道何时教过你扒人窗户。”

见他似乎不像是很生气,卓乐胆子也大了,她本来就不是很畏惧李寻欢,反正他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嘿嘿谄笑厚着脸皮凑上去:“叔叔要喝水吗?我去帮你倒茶来。”

“不敢当,你还是安分些。我这里晚上虽没人守夜,声音太大也是会被听到。你自己凑合着在那边暖炕上过一夜,等天亮些李忠过来,叫他悄悄送你回院子去。”

卓乐看他脸色不好,眉宇间更是充斥着一股疲倦之色,不时的咳嗽,很是担心,也不和他嬉皮笑脸了:“叔叔,你还好吧,下午我听说你伤口开裂又高烧不醒,害怕担心得连饭都吃不下,想要来看你又被屋子里的人拉住不让,说是不要来添乱。上了床翻来覆去的也睡不着,所以,所以才……”

说着说着眼圈也红了,声音也哽咽了,咬着嘴唇一脸要哭不哭拼命忍耐的表情——只不过这副样子却是半真半假。卓乐知道李叔叔这人自尊心比天还高,被一个小屁孩撞到自己和表妹吵架,心里肯定不舒服。不赶快利用一下上天赐予的先天优势装一下可怜儿童,指不定以后叔叔下意识的就不喜欢她了呢。

一想到会被眼前的人讨厌,卓乐胸口中就充满了一股说不清楚的苦闷。看他还在捂嘴闷闷的咳嗽,又怕他从此就落下病根,后半生病痛不断。由此想到自己上辈子也是病死,结果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真心对自己好敬爱如父的吴大人远在千里之外生死未卜,世界上没有什么亲人朋友,千方百计的想要让半师半友的李寻欢逃离命运的捉弄,结果不管怎样他似乎还是快要不幸了。越想越伤心,最后真的哭了起来。才哭了一声又觉得很丢脸,用衣袖把脸遮住,转头看着墙角不吭声。

李寻欢的性子最是吃软不吃硬,尤其怕了女人在面前哭哭啼啼,刚才和林诗音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争执了一番,心里已经不太对味儿了,现在看到卓乐一张小脸哭得惨兮兮的,先是吃惊,因为记忆中卓乐从来都是笑眯眯整天快快活活,没有她哭泣的印象,然后又是内疚。他答应了吴大人好好照顾卓乐,结果回到李园之后忙于各种事务,有空都和表妹在一起,虽不是故意,无形中也冷落了她很多——好好照顾却不是只管着吃饱穿暖便算数的啊。

哄表妹有点拉不下脸,不过哄小朋友毫无压力,李寻欢板着的脸一下子松了很多,声音也变得温和起来:“都是大姑娘了,也不怕被人笑话。”

“反正又没有其他人。”卓乐用衣袖擦擦鼻子,在李寻欢面前她没必要装什么矜持。刚才心情紧张不觉得,现在一放松下来顿时觉得手脚都冻得快没知觉了。屋子里烧着地龙,暖气一冲,立刻连着打了无数喷嚏,鼻涕拖得老长。

“真搞不懂谁是病人。”李寻欢摇了摇头,招手叫卓乐坐到床边来,先是拿手帕帮她把脸擦干净,又拖过被子把卓乐包好,叫她脱了鞋子,自己捏住了她的脚。卓乐只觉得一度暖流从他的手心直透过皮肤,身体不一会儿就开始暖和起来。

啊,莫非又是内功?竟然要人家一代高人用内功当热水袋,卓乐不禁有点哭笑不得。而且李寻欢的手指老在脚心上摸来摸去,痒得很,她忍不住在被子里扭来扭去,咯咯直笑。

“别动,我在帮你活络血脉祛除寒气。”李寻欢在她脑门儿上轻轻敲了一下。

“可是,很痒啊。”被人用内劲在脚心上按大概是世界上最难受也最舒服的刑罚了,又麻又痒,全身像有无数小蚂蚁在啃食。卓乐拼命的想甩掉他的手把脚缩进被子里,不过他的手像铁钳一样抓得很紧,最后卓乐已经笑得全身发抖连眼泪都流出来,气喘吁吁的倒在乱七八糟的被子里翻滚。

笑了半天身上也暖和了,卓乐喘了半天气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李叔叔正生病呢,她不但没有带来慰问,还滚在别人身上闹了半天,实在是愧对自己的真实年纪。她好像在李叔叔面前总是会忘记自己是个心理上的成年人,撒娇耍泼什么都来。归根到底,一定是李叔叔太宠爱她,比吴大人还溺爱,完全把她惯坏了。

见他似乎也累了,闭着眼睛斜靠在枕头上养神,长长的睫毛在雪白的脸上投下两道长长的阴影,卓乐忽然觉得,生病中的李叔叔,一点都没有大侠风范,看起来好让人心生怜惜。一瞬间她忽然有点想去摸摸他的脸或者是抱着头安慰一下什么的……

啊呸呸呸,卓乐拼命摇头把这种诡异的想法甩出脑海,那是小李飞刀,即使有点圣母倾向又总是心太软,可人家是真汉子纯爷们儿,不要因为他的脸长得俊秀就开始产生奇怪的念头。母爱泛滥还是怎么的?人家即便是要安慰也要表妹,你算个什么东西啊。

闹了一阵再加上夜已经深了,卓乐打个哈欠,本能地往李寻欢身边缩了缩。他好像还有点发烧,身上很热,所以很舒服。鼻子里闻到一股淡淡的草药混合梅花的味道,不香,但是很好闻。卓乐抱住了他的一只手臂,见他没有反应,大着胆子把脸埋在他的胸口。古时候的大户人家都不讲究肢体接触,平时换衣服也好梳头也好,都生怕碰触到卓乐一样。卓乐极度怀念和人的身体贴在一起的感觉,也许,她是患上了皮肤饥渴症吧。寒冷的夜里,身边有一个温暖身体依偎着,总会让人心里很舒服,很安心。

“卓乐,想睡觉去那边睡,这成何体统。”

李寻欢推推她,见她不动,两只手更紧的缠上来,觉得大概卓乐是在对自己撒娇。想到最近都没有好好陪她,她一定很寂寞,心里也软了。反正卓乐还是个孩子,他是她的长辈,只要没人看见,应该没关系吧。所以他只是叹了口气,帮她拉好被子,自己半躺着调整一下姿势,好让卓乐睡得更舒服。以前看书中写到父母溺爱孩子还觉得难以想象,现在他大概明白了几分。他看着卓乐一天天长大,虽谈不上朝夕相处,却在她身上花费了难以想象的关怀还有心血,仔细教导。看着卓乐红扑扑的小脸,就算有一天卓乐做出了什么错事,他也一定舍不得狠心惩罚。

呵,难道这就是做爹才会有的心态?李寻欢默默摇了摇头,自己也觉得好笑。从小他便骄傲异常,身边除了一个表妹,再没有同年龄的人。每天只是拼命读书习武,只为了不让父亲失望,不辜负“保定李家”这个名字。表妹虽然惹人爱怜,但那种感情却和对待卓乐不一样。只要看见表妹微笑,他心中就充满了幸福。可是看见卓乐这么小小的缩在怀里,一副完全信赖的样子,手指还紧紧抓住他的衣襟舍不得放开,他就想竭尽所能的将一切可以给的东西全部给她。

“要是我能有一个这样可爱的女儿就好了。”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卓乐柔软的头发,李寻欢想到之前和表妹的争执,心中一阵大痛,胸口酸痛难忍,最后还是没有忍住,咳嗽得喘不过气。因为林诗音先留了纸条说晚上想和他单独说话,他叫退了身边服侍的小厮。所以虽然咳嗽不停,一时竟然无人听见。

卓乐迷迷糊糊的被吵醒,见他咳得厉害,苍白的脸上涌起两片嫣红,急忙坐起来帮他拍背顺气:“我去叫人来——”

“不用,只是一时岔了气,喝点水就好。”

卓乐连忙光着脚跳下床,从茶壶里到了杯水,幸好还是热的,又取了桌上散热顺气的药丸,小心翼翼的交给他,见他吃了药喝了水,喘息一阵,脸上的红晕慢慢褪下,才松了口气。

“傻孩子,怎么也不穿鞋子,快点上来。”

重新跳上床,卓乐沉默一阵,还是忍不住问:“叔叔,你和林姐姐吵架了吗?”

“只是几句口角罢了,小孩子少问这些。”李寻欢重新闭上眼睛,一副不想多说话的样子。

“可是我看见她哭着跑出去了,好像很伤心。”

“……表妹她……唉,你不懂的。”李寻欢摇摇头。

“你不说怎么知道我不会懂。心里有什么不痛快的,说出来会好点吧。你就悄悄说给我听,我绝对不会对任何人讲。”卓乐认真的说。

“人小鬼大。”李寻欢按住她不让她乱动,“有时候我都奇怪,你是不是真的只有八岁。”

“说嘛说嘛,也许我还能帮你分解分解呢。”被他吓得心脏漏跳一拍,卓乐急忙转移话题。

“怕了你。”李寻欢睁开眼睛,“还能有什么,表妹不喜欢我涉足江湖,更不喜欢我去和人争斗比试。呵,可江湖这地方,除非一开始就不要踏入,只要稍微被沾上了边,便永远摘不干净。除非我不管这李园,带着表妹远走高飞隐居起来。否则,只要李寻欢这个名字还存在一天,总会有大大小小的麻烦争先恐后找上门。”

他幽幽的叹了口气:“若是那个时候我没有练武就好了……小李飞刀,好大一个荣耀,也好大一个麻烦。”

“李叔叔,话不能这么说。我还记得去年中秋,你和爹爹一起赏月喝酒,说着行走江湖,行侠仗义,我听着都觉得好生痛快。习武之人空有一身好本领,却不去锄强扶弱打抱不平,那还练武来干嘛。爹爹说江湖上好多人都尊重你敬佩你,并不是因为你武功好。大家都佩服你行侠仗义救人于水火之中,最讲朋友义气,这才是大侠所为!这才是人人敬仰的小李飞刀!要是练武的人都生怕麻烦,遇到事情就装缩头乌龟,想着反正不关自己的事,那大家还出来混干什么,全部回家带孩子算了!”

卓乐激动起来,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完全是一副演讲的姿态,李寻欢微微睁大了眼睛看着她那正义凛然的小脸,最后忍不住哈的一声笑了出来。

“是是,吴女侠所言极是,在下受教了。”

“我认真的!”卓乐鼓着腮帮子怒目而视。

“带孩子……噗,这话听起来,怎么和吴大哥一个调调。卓乐,别学你爹爹说话,小心以后嫁不掉。”李寻欢还在笑。

“哼!”本来很生气的,可见他一扫愁容笑得极是欢畅,卓乐心想这就算是我牺牲一回让你暂时不要那么消沉好了。

李寻欢笑了好一阵,捏捏卓乐的脸,想到林诗音的话,眉头又皱了起来。

要是表妹也这么想,那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从今天开始坚持日更,没更新的话可以诅咒我过年没红包拿。

啊,不过除夕之夜因为要团年,估计那天不行,那天不算,不算。

萝莉吃豆腐真是太方便了……这种福利即使是表妹也不好意思做啊~~哦呵呵呵

36

36、第三十五章

最后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更不知道究竟是谁,采用什么手段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自己送回了院子。反正卓乐睁开眼睛时看到已经睡在自家那张看惯了的床上,不禁觉得很囧。她的警觉性已经到了被人提来提去也可以呼呼大睡的地步了吗?哦,真悲剧。好像和李叔叔在一起,最后就会变得非常依赖他相信他。尽管李叔叔是一个很值得相信依靠的人,但他毕竟不能依靠一辈子啊。她现在只是借住在人家里罢了,等到吴大人打完仗回来,她还是得离开的。

也许现在李叔叔出于一种莫名的疼爱女儿心态对她很好吧,他要是和林诗音成亲有了自己的孩子,还会像眼下一样对自己这么好吗?卓乐幻想了一下那种场景,郁闷的发现自己竟然开始有点犯起酸来。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和她最亲近的除了吴家的人,剩下的也只有李叔叔。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他都是一个很好很温柔非常容易让人喜欢的男人。尤其是此刻身边没有了任何亲人,李园里卓乐唯一可以全心相信的人就剩下他一个。所以,产生了一些类似于独占欲或者是嫉妒的心情,应该很正常吧。

很正常吧?

很正常……

“才不正常呢!你在想什么啊吴卓乐!”

晚上洗澡的时候卓乐习惯性的叫退了所有服侍的人,自己洗澡。泡在大大的木桶里,想到昨天晚上她无耻的爬到人家身上,还抱着胳膊不松手,就觉得好生羞耻。上辈子忙着治病住院,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有机会去体验恋爱的滋味,所以也无从得知动心具体是什么感受。但那一瞬间,看到他难得的无意露出不会轻现于人前的疲倦,心中涌上的那种酸酸甜甜的味道又是因为什么原因?

只要是看到他,想到他,就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感受,又兴奋,又紧张,还有点害怕。卓乐越想越觉得焦躁,干脆把整张脸全部埋在水里,咕噜咕噜吐出好大一串泡泡。这也未免太奇怪了吧。

她的身体是一个孩子,可她的心智全不折不扣的是成年人,按照古代标准来看,还是那种熟得都要烂掉的类型。之前在吴家相处了那么久,也曾见识过他绝才惊艳,风流潇洒。但那时满心都只有赞美和欣赏,丝毫没有半点动心的征兆。怎么几年之后,就看了看人病中的憔悴样子,顿时就春心萌动难以自己了呢?

“清醒一点吧,人家是有主的人了,又不是不知道这一辈子他都只爱林诗音。”卓乐用力拍打着自己的脸,好像这样一来就可以把那种还没来得及生根发芽的朦胧好感打掉一样,“你要是去表白,那就是变态,是无耻的第三者。你要是去暗恋人家,那下场注定就只有一个——失恋!”

新月格格之类的事情,她可干不出来,就算是她无耻到去公开要求林诗音把未来相公分一半出来,大家娥皇女英一下吧,首先,她只是个八岁的小朋友,其次,李叔叔显然也不是努达海。他虽然自号“寻欢”,从都到脚都没半点寻欢的意思,正直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此刻没有一个龙啸云冒出来要他退出,他当然就没有必要去寻花问柳好让林诗音伤心另嫁他人了。

卓乐懒洋洋地从大木桶里爬出来,用布巾擦掉身上的水珠,觉得无比郁闷。身边有李寻欢这样的男人,又没有其他可以比较的对象,作为一个心理成熟的女性,不被他吸引进而喜欢上才奇怪呢。在她的心里,李寻欢=已婚男人,打死也不要去喜欢已婚男人。

“是不是接触得太多导致产生错觉了呢?”卓乐默默地想,“也许以后还是稍微疏远一点,不要再整天缠着人家了。这样下去,越陷越深,岂不是在分开的时候更加难过?”

于是卓乐打定主意,一定要尽量的保持距离,不可以再这么全心全意的依赖下去了。她就没考虑过让这段奇怪的朦胧好感开花结果过。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那都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明知不可能,就不要放任自己,这是她的一贯准则。上辈子因为身体不好,不可以吃任何带有刺激性的食物,卓乐愣是长到二十多岁一口冰水都没喝过,这充分证明了她有钢铁一般的自制力。

“所以,就这样吧。”

穿上衣服出去,卓乐已经把心底那一丝脆弱的好感完全的扼杀,坚决不会再给半点发芽长大的机会了。

之后的几天,卓乐开始正式执行“好感度扼杀计划”,除了必要的接触之外,绝对不会再多和他说一句话,也不再有事没事的跑去缠着说话什么的。本来,她的态度忽然冷淡,李寻欢应该察觉出不对劲。然而接下来几天开始正式的过春节,上门拜访的客人络绎不绝,作为保定的名门世家唯一继承人,总不可能不出去走动回访蹲在家里发霉吧。所以和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有空和几个丫鬟在屋子讲鬼故事的卓乐完全不同,李叔叔每天都忙着赴宴走亲戚,不到晚上绝对不回家。卓乐就在团年的宴席上见过他一次。看起来似乎身体还没大好,脸色也很苍白,李家的族人还有亲戚们乱七八糟坐了好几十桌,每个人都想来和他搭话敬酒。唉,李叔叔也真是辛苦啊。

男人们都在外面喝酒,女人们则是在里面的内堂里看戏吃饭。卓乐下意识的去看林诗音,想知道她是不是还在为之前的事情生气。结果她只稍微的坐了一坐,就推说身上不好提前告退了。卓乐默默地在心里叹气,难道凡是姓林的千金小姐,脾气都这样?

后面卓乐还去探过几回她的口风,当然,是很含蓄的暗示为什么不去找李叔叔带她出去玩玩之类的。林诗音一概不予理睬也不正面回答。最后卓乐急了,难道就这么让误会一直继续下去吗?冷战这种事情要不得的,本来没什么的事情,拖来拖去,没问题都变成有问题了。于是她大着胆子劝了一句,也不顾林诗音会觉得自己很奇怪或者是多管闲事了。

结果林诗音的回答让她呕血三升:“你还小,不懂这些。”

一个两个的都说自己小不懂事,可是林姑娘你也是快二十的人了,心里不舒服放了狠话,明明很后悔又舍不得担心表哥的身体,为什么不去直接找他把话说清楚呢?这样憋着忍着搞得大家都不痛快难道就很成熟了?

卓乐无语问苍天。不过林诗音一边慢慢的理着手里的丝线,一边好像是在是对她说话,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语:“有时候,我觉得表哥变了……他好像和最开始我知道的那个人不一样了。至少,两年前的他……”

说到这里,她摇了摇头,闭口不言。卓乐无计可施也不可能押着她去见李寻欢,更不可能跑出李园去找不知正在哪里赴宴应酬的李寻欢回来,只好自己摸摸鼻子回房去了。

回到房里也闲着没事,想起上次王怜花给的戒指,找了个理由把翠翠打发出去,自己一个人呆屋子里翻找了半天,从家里带来的行李里找出了一根金链子,把戒指给穿好戴上。虽然脖子上又是金项圈又是金项链的有暴发户嫌疑,不过心里总觉得踏实了些。她不觉得以后自己还会遇到什么危险,可有个防身的东西带着总比没有好嘛。

摸着戒指把玩了一阵,她忽然想起那天王怜花上门多半是要把《怜花宝鉴》交给李寻欢,嘱咐林诗音转交。不知道林诗音有没有转交?按照书里的情节,她没有交。而分析一下现实,她就没有机会和李寻欢私下见面,多半还捏在自己手里呢。

唉,算了,这种事情她就不要去多嘴多舌,反正那本书李寻欢也不会自己练,林诗音讨厌武功江湖,自己练了变成一代女侠的可能性为零。卓乐看着外面的院子里跑来一只猫,心里一动,就想把猫抓来实验实验效果。

“小猫。来来,这里有鱼吃!”

小心翼翼的蹲下,卓乐啧啧的逗引那只猫过来,谁知那猫警惕性很高,瞪大眼睛看着她既不过来也不逃跑。卓乐也是穷极无聊,默默地蹲了一会儿,小步小步的接近,见那猫没有注意,忽然跳起,一把抓住它的尾巴,哈哈大笑。结果反而被猫狠狠抓了一把,呼痛甩手的时候猫又跳到头上,这一下子差点摔倒。踉跄了几步,被一双手从后面接住了。

“几天不见,你就又开始调皮。”

原来是回家的李叔叔,看他还穿着外出的衣服,卓乐奇怪的问:“叔叔,有什么事情吗?”

“上次不是说想在过年的时候去城里的寺院给你爹祈福吗?正好下午我要去那里拜访方丈,顺便带你一起去。”

“哦,好的,我去换件衣服。”卓乐一听就急匆匆的往里面跑,自从吴大人上战场之后她就变得很迷信,整天求神拜佛的。早就听说那家寺院很灵验,趁着过年去求一道符,找人给吴大人捎去,也算是她此刻能做的事情了。

刚跑了几步,李寻欢抓住她的肩膀,语气凝重:“等一下,这个东西你打哪儿来的?”

低头一看,刚才抓猫动作太大,挂着戒指的项链飞出来了,卓乐反射性的遮住,想含含糊糊的蒙混过去。可是李寻欢年纪不大,江湖经历却很丰富,一眼就看出那是个厉害的暗器,心下大惊,卓乐整天没出门,哪里得来这种东西的?

“之前在路上没见你身上有这个,是谁给你的!”

卓乐被他异常严厉的表情吓到了,吞吞吐吐的说:“那个,这个,是一位上门来的客人给的。”

“上门的客人?谁会把这种东西给小孩子做见面礼,我怎么不知道还有上门的客人。”

“是叔叔你出门的几天里来的,李忠知道,你去问他好了。”卓乐急忙开始推卸责任,心里也奇怪,难道竟没有人告诉他这件事情吗?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新,双手奉上~~~

37

37、第三十六章

李寻欢还真的不知道怜花公子上门这件事。一来是因为他很少过问这些事情,二来,王怜花上门拜访并没有大张旗鼓,只有几个人知道,而且除了林诗音和李忠,其余的人也就是模糊的得知“有人上门找少爷有事”。这种情况在李园每天没有十件也有八件,王怜花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大官或者皇亲国戚,李寻欢没有主动问起,当然不会有人跑去多嘴多舌。

小李飞刀在江湖上赫赫有名。可李家的仆人却没几个对武林感兴趣。做武林高手家的下人每天担惊受怕生怕有人上门寻仇好,还是做朝廷命官家的下人脸上有光走路带风搞不好也能沾光混个小官来坐坐,这样的对比显然不用多说。对于自家少爷好好的官不做自毁前程,底下有怨言的家人也不是一个两个。所以,像这种找上门来一看就是在江湖上混的人,能不见最好。

——这是李忠还有李家几个管事的想法,很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心声。所以林诗音面色凝重的叫来几个知情人,说那位王公子不是善男信女,最好不要让李寻欢知道他曾经来过的时候,除了李忠反对了一下,几个管事都觉得理所当然。而李忠反对的理由不过是怕李寻欢日后得知他们隐瞒此事生气,不过林诗音说王公子就要出海,估计十几年之内是不会再回中原,李忠想了想,默认了此事。

这里面的内情卓乐不知道,她只是模糊的记得原著里林诗音没有把书交出去而已。刚才不慎被李寻欢看到了项链上的戒指,见他表情严厉,从来都没有在他面前撒谎的习惯,一不小心就说了出来。

“是什么样的客人?”

“呃……”卓乐开始犹豫,不知道林诗音是怎么打算的,要是她存心不告诉李寻欢,那她这算不算是添了乱?原著里李寻欢最后知不知道怜花宝鉴的存在她已经不记得了,要是这一对质,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变故?

“嗯?”

高手就是高手,即使他平时很温和很儒雅,一旦板着脸还是很可怕的,卓乐潜意识里对他存在着一份畏惧之心,见他眉毛一皱,立刻招了:“我不知道,他只是说自己姓王,是爹爹的好友。这个戒指也是他顺手给说可以防身用……我就只和他说了几句话而已。”

紧紧捂着脖子,卓乐很怕李叔叔没收这得来不易的东西。幸好李寻欢只是捂唇想着事情没功夫理睬她:“王?又给这种东西,难道……”

见他连话都顾不上和自己多说一句就匆匆离开,卓乐松了口气,擦擦额头上的冷汗。她怎么知道李叔叔的眼神如此犀利,只是随便看了一眼就发现这戒指不对。看来还得把链子改短一点,否则不小心飞出来被人看光,那可就没有秘密武器的效果了。

在她心里,并没有把这个意外很当做一回事,怜花宝鉴在原著里充其量也就一个支线任务,做不做都无所谓,反正龙啸云已经彻底出局,龙小云已经完全浮云。怜花宝鉴在林诗音手里和在李寻欢手里都没差别嘛。也许,李寻欢还会在得知林诗音为何要隐瞒这件事中体会到表妹对自己的一番心意,两个人言归于好也说不定呢。

这样一想,卓乐就直接回院子找翠翠去修改链子了。

然而,事实证明,她想错了。

——————————————————————————————————————

李寻欢大致猜到了来人的身份,严格的说,他和王怜花并没有见过面,倒是和沈浪见过好几次,很早之前就知道沈浪有心离开中原去往海上隐居。王怜花上门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一声?

找来李忠询问究竟,李忠练了武功不错,可还是个老实人,又世世代代都是李家的忠仆,两下就抵抗不能,老老实实的交代是林姑娘的嘱咐。李寻欢听了之后虽然疑惑,却也没多想,大概猜到表妹一定是不愿意自己再和江湖上的危险有牵扯。可是又不能不问清楚,所以直接去了林诗音的院子。

林诗音不知道李寻欢是为这事情上门,见他来了,心中一喜,但随即想起现在还在怄气中,又若无其事的坐回去,冷淡的问了一声好。芍药见状,估摸着少爷是来和姑娘陪不是,讪讪的找个借口退出去了。

李寻欢也不好意思上来就直接问,扯了几句闲话,见林诗音的脸色有所缓和,才慢慢的说:“这几天家中的事情都有劳表妹操持,辛苦你了。”

“也不算什么。”林诗音淡淡的回答,自从上次夜晚探病又因为老话题起了争执,她有心向表哥求和,但又拉不下面子,现在李寻欢主动给了台阶下,她就想着顺着把话题带过。虽然心里对李寻欢的江湖情结兄弟义气还是不赞同,但女人一旦爱着一个男人的时候,很多事情都可以忍。再说时间还多,以后慢慢的规劝,他总会明白自己苦心的。

“据说,我走的第二天有一位故人上门拜访,是表妹……”李寻欢犹豫着不知怎么问才会显得比较委婉,林诗音外柔内刚,这样好像是明摆着不信任她,不知她会不会生气。

本来脸色已经缓和了很多,林诗音还想着把前些日子为他新做的荷包拿出来,一听到李寻欢是为了这件事才上门,顿时之前受的委屈还有憋了很久的怨气全部发作,不冷不热的反问一句:“表哥就是为了这事?既然已经从其他人口中得知此事,又何必多此一举的来问我。”

“诗音,说这话何必呢,我只是想问问罢了,王前辈和李园颇有渊源,万一真有什么要事又疏漏了,日后若是相见,这叫人如何是好。”李寻欢耐心的解释。

他不说还好,越说林诗音心里就越不是滋味,但她暂时不想再为这件事和他起争执,扭过头去:“也没说什么,只是要离开中原,想来见见你,道别罢了。”

“诗音。”李寻欢的语气很温和,“我们自小一起长大,我最是了解你不过。每一次你企图骗我的时候,都不敢看我的眼睛。若来人是沈浪沈前辈,临走道别想见见故人之子,那还说得过去。但怜花公子向来喜怒无常视礼法为无物,和我也并无交集,怎会为了这样的事特地绕道来保定一趟。他一定是有什么交代或者委托……你为什么不肯说,甚至说谎也要隐瞒?”

林诗音心中苦涩,她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些事情上表哥就变得聪慧无比什么都明白,可自己对他的那份心意怎么说也说不通呢?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所求的不过也只是一世一双人,恩恩爱爱平平静静过完这一生罢了。表哥不愿做官,不能给她诰命霞披,她都不在乎。甚至他整天和那些江湖中人厮混外出游历,陪伴在自己身边的时日不多,她也能忍受。但那王公子丢下一个烫手山芋,自己倒拍拍衣袖走了。她没有踏足江湖却也挺人时常说起江湖险恶,为了一把宝剑一本秘籍,杀人抢夺坑蒙拐骗什么都干得出。她一心一意为了李寻欢着想,隐瞒不说,他倒还质疑起自己的用心来了。

“诗音?”李寻欢见她呼吸急促,肩膀起伏不定,有些担心,正想说若是有什么为难之处,那日后有空再说也罢,不料林诗音冷笑一声,将手中的针线一丢,硬邦邦的顶了回去。

“我知道表哥什么意思,无非就是怕我又坏了你的江湖义气,传出去被人耻笑。在你眼里,李家的荣耀,伯父的期望,还有自己的前途都比不上一个义字对吧!既然这样,我也不怕告诉你,王公子留给我一本书,叫我任意处置。他都这样说,我也就却之不恭,随便处置了。”

“书?什么书?”

林诗音昂起头:“一本写满了下毒害人邪门武功的东西,这样的东西传出去也只是害人,所以我直接一把火烧了。”

“什么!”李寻欢又惊又怒,稍微一想就能明白,那多半是记录了怜花公子毕生所学的一本秘籍,也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心血,“你、你怎么能将书给烧了?”

林诗音见他脸色大变,心中既是快意又是酸楚,其实她并没有烧掉那本书,也没有想过要隐瞒不给,只是想等无人提起大家都遗忘了此事之后再悄悄地私下给他。他们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她虽然不喜

37、第三十六章

欢李寻欢这种脾气,可何时又真的阻拦过他?再怎么生气不能谅解,她也永远做不出伤害他名誉让他在外抬不起头来的事情。

可是,他竟然就真的信了,原来在他眼中,自己是一个无理取闹分不清事情轻重缓急的女人。想到他离开的日子,自己心心念念都是他,整日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生怕做出不符合身份的事情招人耻笑。好不容易等到他回来,以为可以从此双宿双飞白头到老,为什么两个人总是没有办法说到一起,一谈话就气氛僵硬呢?

“烧了便是烧了,你待怎地。那书王公子既然交由我,我爱怎么处置那都是我的事。”

李寻欢也不是很信林诗音烧了那书,猜想可能是故意说来气他。但见她一脸倔强,知道表妹的执拗又犯了,这时说什么都白费,只会越说越崩。他不想再为这些事情和她吵闹,勉强让声音不那么僵硬:“诗音,我暂且不想再和你说这个,等你冷静一点,我们再好好说清楚。”

但这话听在林诗音耳里,就变成了李寻欢信以为真心灰意冷,连话都不想和她说了。见他拂袖而去,强忍了许久了泪水终于一滴一滴的掉下来,打湿了桌上那张绣着蝴蝶双飞的锦帕。

……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更别说李园中人多嘴杂,哪有不透风的墙。于是晚上卓乐听到的版本就是林姑娘激怒了少爷,估计距离失宠不远。更有甚者说少爷已经移情别恋,在外面有外宅如何如何,有鼻子有眼,活灵活现。

卓乐囧了,这是怎么回事,支线剧情还变成矛盾激化的导火索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回头看看,那惨不忍睹的错别字,我我我还是回头全部修改一下吧。

顺:去你的无限好文,我自己看了都暴躁!就不能做成和底色一样的颜色吗!

看V的读者君们都辛苦了,摸摸~

38

38、第三十七章

卓乐没有上帝视角,当时李寻欢和林诗音说话时现场没有其他人,所以就连翠翠这样八卦消息灵通的强人,最后打听到的也只有“少爷和林姑娘因为一本什么书不欢而散”这种消息。

咦,难道林姑娘不仅没有交出那本书,还做了点什么李叔叔无法容忍的事情?卓乐默默地想。她还不知道林诗音说把那书烧了,否则还不捶胸顿脚到死。多可惜多浪费啊!林姐姐你嫌弃,我不介意帮你保管一下的!就算练不成里面的武功,看看那些奇门八卦下毒算命什么的也好啊,王公子博才多学无所不精,哪怕是学了点皮毛,也觉得底气比较足一点嘛。

扯远了,反正要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人去体会爱情中女人患得患失的心情未免太强人所难了一点。而且卓乐绝对是亲李派的死忠份子。林姑娘生气固然有道理,可老是让叔叔忧郁难过,她就有点不爽了。又不是今天才认识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话说你们还是从小一起长大,应该知道他的脾气吧。明知他最重视情谊还老拿这事出来说,累不累。聪明的女人就不该硬逼着男人在朋友和爱人之间做出一个选择,那只会让对方觉得你好烦,潜移默化才是王道。嗯,林姑娘没看过那些都市情感节目,不知道这个道理,她能理解。要是她的话,估计不会就原则问题和叔叔死磕,叔叔乃是吃软不吃硬的人,你越是显得很可怜,他就越是觉得对不起你,然后嘛,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再去攻下他的防线。企图一下子就让他放弃原则,没用的。

要不,去找林姑娘私下谈谈?传授一下她从电视里得到的经验?

想是这么想,但李叔叔过来问她还想不想去庙里祈福,卓乐迫不及待的答应了,在心里对林姑娘道了个歉,爹爹比较重要,传授经验,呃,还是晚会儿再说吧。

做小孩子还是挺有好处的,至少在出门逛街这件事上比较自由。随随便便换件衣服就带出门了。据翠翠说林姑娘上一次出门还是在半年前,卓乐一想到等自己再稍微大一点也不能像现在这样抛头露面,心里无限悲哀。

算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吧。换好衣服,又在衣袖里装了几把铜钱,不顾翠翠“小心点”的嘱咐,卓乐兴冲冲的拉着李寻欢的手出门了。

从侧门来到外面的巷子,正好看见龙啸云坐在马车上等在那里,乖乖的跑过去打了招呼,卓乐有点奇怪。龙叔叔是不是也像李叔叔一样感染了风寒啊?怎么觉得几天不见,他瘦了好多,连眼睛下面都凹陷了进去。李寻欢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关切的问:“龙大哥,最近是怎么了?我听李忠说好像都没怎么吃饭,晚上也老是唉声叹气的睡不好,是不

38、第三十七章

是有什么心事?”

龙啸云勉强笑了笑:“无妨,兄弟就不用担心我了。”

见他缄口不言,李寻欢也不好再问,卓乐疑惑地盯着他看,这个情节怎么似曾相识。不是吧……明明那林诗音见面的时候挺正常的啊,后来也再也没有机会和她见面。总不会是龙啸云当时不觉得,回去睡了几觉忽然就发现自己喜欢林诗音了。

嗯,需要密切注意!

到了寺庙,李寻欢和那里的方丈本就是老相识,过去问了好送上礼物,又劳烦老和尚为自己的父亲念几卷经。卓乐要去给吴大人祈福烧香,老方丈给她开了个后门,没有叫她去前殿和人挤,而是引到后院一个安静的佛堂,据说是他自己清修的地方。卓乐谢过了他,规规矩矩的跪在蒲团上朝着佛像磕了头,见李寻欢一个人站在那里,奇怪的问:“龙叔叔呢?”

“龙大哥去前殿烧香了。”李寻欢有点担心龙啸云,来的路上他借着上车暗中探了下他的脉络,发现他脉象紊乱,完全是一副忧虑过重的征兆。有心想找他好好谈谈,因此嘱咐卓乐:“乖乖呆在这里不要乱跑,我去去就回。”

“哦。”卓乐也没有想太多,以为他没兴趣听人念经,要去找方丈聊聊,乖乖的答应了。

结果他一去就没回来,卓乐已经念完了经,看着香烧完,无聊得要命。而且现在所有的僧人几乎都去前殿,后面就没人。佛堂里阴森森怪吓人的。等了一阵,卓乐还是忍不住了,决心去找他,赶快求完平安符回家去。

后院并不是很大,几步路就走出了院子,卓乐看见拐角的地方李寻欢正站在那里,心中一喜,正想过去,却听见龙啸云的声音,充满了苦涩:“兄弟,是我无耻,不配做你大哥。你、你还是杀了我吧。”

下意识地往边上一闪,卓乐直觉现在不可以出去被人看到。李寻欢耳目灵敏她又没有刻意放轻脚步,一路咚咚咚的跑过去,可他竟然恍若未闻,可见此刻是如何的心乱如麻了。

“我可以对天发誓,一开始见到林姑娘时绝无他想,只是,只是最近几天,夜里闲来无事在前院闲逛,无意中听到后面传来琴声……我是个武夫,从来不懂这些,可、可也不知怎么地,竟然被那琴声吸引住了。林姑娘的那份哀怨还有寂寞,好像都付与了这琴声……唉,我知道自己禽兽不如,不该对好兄弟未过门的妻子起妄念,可偏像着了魔似的,每晚都跑去隔着墙听她弹琴……一闭上眼,好像就能看见她伤心的样子……”

“我对不住你,不配再和你做兄弟……就当没见过龙啸云这人……我本来已经打算今天就走……今生,今生再也不会出现在面前。不,我可以对天起誓,绝不踏进保定一步。若是兄弟不能信我,此刻杀了我,我也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