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翊的声音空灵却清晰,他就像知道黎承睿需要他一样,在恰到好处的时候打来恰到好处的电话。

尽管他本人一无所觉。

可奇迹般的,黎承睿心里的悲伤真真正正地消失了,他听着电话那端男孩用呆板而认真的语调向他宣告,他已经好了,医生说他能出院了。

只是这么简单一句话,可黎承睿却听出男孩细微不可察的情绪,他很满意,他想跟人分享可以回家的讯息,他选择了自己。

黎承睿高兴得嘴角压抑不住笑意,柔声问:“恭喜恭喜,妈咪等下来接你吗?”

“不用啊,我自己回去,东西不多,”林翊一本正经地提醒他,“坐地铁只要几站路。”

“我去接你。你等我。”黎承睿不由分说地替他做了决定。

“哦。”林翊乖乖地答应了,又问,“开车来吗?”

“是啊。”

“我喜欢那架车。”

“呵呵,今天你坐个够。”黎承睿问,“等下接了你去吃饭,想吃什么?”

“嗯,云吞面。”

“好。”

黎承睿挂了电话,他忽然很想将男孩紧紧抱住,人生如此充满不确定性,爱一个人如此难以为继,若不在能伸手够着对方的时候坚决把他抱在怀里,怎么知道下一秒钟怀里会不会落空?

第20章

黎承睿走进病房的时候,正看到林翊在收拾东西。

他站在逆光中,光影直接在他脸部形成明暗分明的剪影。他低垂着头,从睫毛到鼻梁嘴角的形状均堪称完美,确乎以某种合乎精准的比例组成。再往前一点,可以看清他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格外认真严肃的状态,全神贯注,将所有的注意力只集中在手上。黎承睿观察着少年:他将每件东西都排列整齐地放在床上,然后再独立包装,最后再放入旅行袋中。他处理的东西包括每一样洗漱用品,他将它们先用干净的保鲜袋装好;其次是衣物,内衣外套,裤子上衣全部分门别类,叠得整齐有序,就连领口袖口的皱褶也被仔细抹平;然后轮到餐盒食具,它们受到的优待是每一样都用那双漂亮的手拿保鲜膜仔细缠绕包好,再整整齐齐装进手提袋中。就连拖鞋毛毯,也被干干净净地拿塑料袋装好,再慎重装进包里。这个少年把他身边每一处可能杂乱的细节都一一处理,他皱着眉头,严肃正经的模样几乎令人以为他正在处理的,是极其重要不能怠慢的大事,大到关乎国家安危,大到系着个人存亡。

可是林翊一点也不知道,他这个样子有多动人,他就像某只念头单纯却行为执着的小生物,瞪大漂亮的黑眼睛,心无旁骛地只知道盯着手中的事,仿佛摺叠一只衣袖,装好一条毛巾就是他能建构的全部的意义。

黎承睿抱着手臂,在病房门口静静地注视他的男孩。也许对别人来说,林翊正在做的事毫无意义,可他在这一刻却懂得,这是少年单向的思维观中此时此刻必须去做好的事情。少年如此投入而专注,哪怕下一刻是世界末日,这一刻大概他也要先叠好自己的衬衫内裤再说。

这是他所爱的少年。

黎承睿看着看着,情不自禁地就微笑了,他觉得心里充盈一种温暖的幸福感,像稀薄的空气渐次拥有了质感,像不可触摸的光忽然能穿透手臂。在此之前黎警官从未想过这样的可能性,只是看着一个人,就能心生满足,就能觉得此生无憾,这种奇异的感觉统领一切,霸道而无法被证明,可它就是这么存在,在黎警官目睹了那么多人性的丑陋和罪恶后,在他理解生命朝夕更替,无常又毫无逻辑后,却有这么个少年存在。

像透过厚重云层的微光一样存在。

黎承睿在脑子还能进行清醒运作之前就已经走了过去,他伸出手臂,带着笑,不顾少年的困惑将他一把抱入怀中。紧紧地,不带迟疑,不许犹豫,只是抱住他,让他贴近心脏跳动的位置,让他整个身躯,体温,味道,呼吸都与自己尽可能紧密地偎贴在一起。这是他的男孩,黎承睿心想,让他活了三十年,头一回感受到如此强烈的幸福,幸福到头发丝和脚趾头都忍不住要颤栗的男孩。

他爱这个人,真实地,没有回转余地地爱着他。

爱到无法将这个字说出口,爱到令自己心生恐惧,幸福到害怕的地步,可还是忍不住爱他,爱到这样一个地步,仿佛手臂是为了拥抱他才存在,身体是为了贴近他才存在。

“睿哥……”林翊不适应也不理解,困惑地在他怀里挣了挣。

黎承睿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只得信口胡诌:“这只是男人间的拥抱,你今天出院,睿哥很开心,因为太开心了,所以要大大地抱一个表示下庆祝。”

林翊认真地思索了这种可能性,呆呆地应了声:“哦。”

但是随后,他主动地伸出手臂环住黎承睿的腰背,笨拙地拍了拍,问:“嗯,庆祝啊,是不是这么做?我看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

黎承睿霎时心跳如擂鼓,他更加用力地把少年揉进怀里,凑近他的鬓发,深吸了一口气后,情不自禁在他额角贴上嘴唇。少年的皮肤柔软,头发也柔软,这种种因素令他瞬间心神大乱,黎承睿近乎狼狈地在少年后背象征性地拍了两下,然后一把收回手,掩饰地咳嗽两声,语无伦次地说:“嗯,先,先这样了,那个,欢迎出院,我,我们走吧。”

林翊看着他,目光似乎懵懂,却又似乎洞悉,他的瞳孔清亮到可以倒映黎承睿的身影,被这样绝对澄澈的眼睛看着,黎承睿有种自惭形秽的错觉,像有只手将他适才肮脏心思一下揪出来丢到阳光中现了形。他猛地倒退了一步,随后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强笑问:“东西都收好了?出院手续办了没?”

“办好了。”林翊乖乖地点头,“东西也收好了。”

“那,那走吧。”黎承睿过去提起他的行李包。

“哦。”

林翊乖乖地跟在他身后,黎承睿差不多走出住院区才觉得心跳恢复正常。他慢下脚步,转头发现少年追在他身后几乎是一路小跑,此刻已经脸颊飞红,有些气喘了。黎承睿心里一疼,暗骂自己一句,忙转身扶住他的胳膊,带着歉意说:“对不住啊,睿哥习惯了走路快,你怎么也不说?”

林翊抬起湿漉漉的黑眼睛看他,动了动嘴唇,缺乏语调起伏地说:“我能赶上。”

“不是,是我不好……”

“我能赶上。”少年执拗地重复了一遍。

黎承睿忽然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是他会努力,即便是走路这种事,他走得不快,他没法像别的男孩那样朝气蓬勃,但他会赶上。

黎承睿点点头,摸了摸他的肩膀,微笑着柔声说:“好的,我知道,等你好了我们可以试试锻炼体能,但现在你身体刚刚好转,睿哥陪你慢慢走,好吗?”

林翊困惑地看着他,然后诚实地说:“会影响速度,没必要。”

“有必要。”黎承睿说,“两个人一块走,你适应我,我适应你,就是这样。不是每件事都要赶时间,来,把手给我。”

林翊愣愣地把手伸出去,黎承睿微微一笑,伸手握住,拉着他慢慢走,说:“以后都要才行。”

“很怪,”林翊有些不适应,“我不是小朋友,不会走丢。”

“我知道啊,但你不觉得这样的话我们就能步调一致?”黎承睿回头笑着说,“放心吧,我以后不会丢你一个在后面自己走快了。”

林翊尽管还是皱着眉头表示有些不明白,但却很听话,顺从地被他拉着往前走。

黎承睿此生从未如此盼望过医院的长廊再长一点,他能以接病人出院为由堂皇冠冕地拉着少年走得更久一点。这是一个天气晴朗的下午,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因为是在医院,有的是需要扶持行走的病患,所以他贴着林翊,拉着他的手慢慢走并不显得异类。当两人走到医院门诊大厅,即将步出大门的时候,突然有个女人叫住了他们。

“阿翊,你是不是阿翊?”

黎承睿明显感到身边的少年脚步一顿,他奇怪地转过头,看见一个打扮得体,妆容精致的中年妇女,带着一个小女孩,正充满惊喜地看着他们。

待看清林翊的脸,那名妇女高兴地满脸堆笑,她拉着小女孩走了过来,提高嗓音却不乏优雅地说:“真的是你,啊,你长这么高了,我都不敢认了,你还记得我吗?我是Miss张啊,以前在元朗那边教钢琴的?”

黎承睿低头看林翊,发现他脸上仍然是那副呆滞而困惑的表情,然后,林翊似乎有些意识到自己呆滞是不对的,于是羞涩地笑了笑,小小声说:“Miss张,嗯,你,你好啊。”

“哈哈,你这孩子,跟我说你好,这么客套做什么?你们以前不是经常趁我不在溜进琴房玩吗?大个仔了反而学会礼貌了,呵呵,”中年女人毫不掩饰对他的喜爱之情,笑呵呵地问,“好巧啊,刚好我今天带女儿来看医生,一转眼都好几年不见了,你现在读哪座学校,还有学琴吗?对了,你来医院是?”

“我早先住院了,现在好了。”林翊呆板地回答,“功课紧,没学琴了。”

“哦,那,那是功课要紧点,”Miss张无比惋惜地看着他,眼神中爱怜横溢,“身体怎么了?还是那个,那个哮喘?”

“是,不过不严重,”黎承睿适时插嘴,微笑说,“你好,张女士,我是林翊的大哥,鄙姓黎,幸会。”

Miss张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你好你好,黎先生对不起啊,我一看到阿翊高兴得都失礼了,我以前教过他们几个钢琴的,额,黎先生看起来好像挺面善……”

她身边的小女孩奶声奶气地说:“妈咪,他不就是有爱就要明天那个黎sir啊。”

她这么一说,两个大人都笑了,黎承睿是满头黑线的笑,Miss张像遇见明星一样欢喜地说:“我就说怎么那么面善,原来是黎sir啊,哎你不知道,我女儿自从看了你的那期节目,就成为你的粉丝,整天在家说以后长大了要做警察。”

黎承睿笑了,蹲下来对小女孩说:“小妹妹,长大要做警察?”

“嗯。”小女孩重重点头。

“那要有好身体才行哦,生病要乖乖吃药,平时要听妈咪的话,功课要拿A知道吗?”

小女孩坚定地再度点头。

“乖。”黎承睿摸摸她的头,对Miss张说,“今天就不阻碍你们看病的时间,或者留个联络方式,改天再让翊仔好好表达一下谢师恩。”

“啊哪里用得着那么客气,”Miss张笑着从皮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林翊,说,“阿翊,这上头有我的电话,你,你什么时候想学回琴,就记得给我电话好吗?不想学也没关系,保持联络好不好?”

“哦。”林翊接过名片。

“跟我保持联络啊。”Miss张又叮嘱了他一句,然后对黎承睿笑了笑,“黎sir,那我们先去看医生,先失陪了。”

“再见。”黎承睿点点头,又对小女孩挥手笑说,“拜拜。”

“拜拜。”小女孩冲他们露齿一笑。

黎承睿和林翊目睹她们转身走了才离开医院,坐进车里的时候,黎承睿瞥了一眼身边的林翊,带着笑问:“学过钢琴啊?我还不知道,你弹得好吗?”

“不好。”林翊摇摇头,“学琴要钱的,贵。”

“你别管这些,喜欢吗?”

林翊迷茫地看着前方,呆呆地说:“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黎承睿一边开车,一边笑着说,“要是喜欢,睿哥可以送你重新去学的。”

“阿凌才喜欢的,”林翊有些不好意思地小声说,“我都是被他拉去,一首曲他学一天,我要学一个礼拜的,还是不要了吧。”

黎承睿想起他那个自杀的朋友,伸手摸摸他的肩膀,柔声说:“没关系,想学就跟我说,不愿意跟别的人一起,我们也可以把老师请家里。”

“我学不会的。”林翊认真地说,“钢琴好复杂,要两只手,我的手在一起按琴键不会听话。”

他为了增加说服力,还举起两只手晃了晃,两只手都洁白润泽,手指修长精致,比例堪称完美,黎承睿看得心跳加速,他想如果这个少年不是迟钝和自闭,有这样的手,没准他真的能成就一个音乐天才的传说。

这也许是那位Miss张对他念念不忘的原因吧。

“没事。”黎承睿伸手握住他其中的一只,攥紧了,柔声说,“总有适合这双手做的事,信我啦,没错的。”

“嗯。”林翊应了一声,想了想,又微微笑了。

“笑什么?”

“我也有能做好的事的。”林翊孩子气地说,“妈咪说我煲的汤很靓很正。”

“哦?真厉害啊。”黎承睿夸张地说,“那哪天得让睿哥试试了。”

“好。”林翊重重地点头。

他们俩正聊着,黎承睿的电话又响了,黎承睿戴上耳机接通,简要地说:“是我。”

“阿头,陈子南案的凶器可能找到了。”周敏筠又快又急的声音传来。

“那条狗?为什么说可能?”

“是这样,”周敏筠报告说,“阿良翻之前的调查记录,发现想买程伯那艘旧船的黄姓一家其实生有两个儿子,黄伯想买船给的是大儿子,但没他小儿子的记录。今日我们一查,才发现原来他小儿子自己开了家动物医院,不愁生计,阿良刚刚请了文姐跟他一起去那家医院。文姐顺手给狗笼做了测试,发现里面有不少人血痕迹。”

“为什么你之前没查这条线?”黎承睿严厉地责问,“你居然让一个新人挖出这么猛的料!”

“对不起黎sir,”周敏筠不安地回答,“之前阿Sam查过一遍,我以为,我错了,对不起。”

“这事算你失职,明早我到办公室时希望看到你的报告,现在该做什么你知道吧?”

“是,我已经把现场监控起来,同时扣押了动物医院的兽医和员工。”

黎承睿的脸色总算缓和了些,简单地说:“地址发到我电话上,我等会到,阿敏,我不怪你,再有经验的警察也有疏忽的时候,但次数不能多,不然就是渎职。”

“是。”周敏筠低下声音,再度说,“对不起啊头。”

“没事,做好手上的工作才重要。”黎承睿和缓了语气,问,“为什么阿良一个新丁能请动文姐跟他一块出勤?”

“哦,文姐是阿良的表姐。”周敏筠说,“听说从小一块长大的,跟亲姐弟一样。”

“这样好,”黎承睿笑着说,“我们以后麻烦鉴证科的事就由阿良出马。”

第21章

黎承睿把林翊送回家后,飞车赶往那所动物医院,尽管分秒必争,但毕竟不顺路,兜了很大一圈,到达地点的时候还是有些迟。他一下车就发现现场已经有同事拉起黄色警戒条,现场巡警、探员和法医都来了不少。令他意外的是,居然在那里看到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黎承睿只愣了三秒钟,立即小跑上前,冲人群中一个即便穿着便服也气势逼人面目英俊的中年男子走了过去,两个脚后跟并拢,迅速行了个标准的礼,大声说:“总督察好!”

中年男子似笑非笑地打量了他一下,随后伸出拳头,狠狠照他肩膀来了一下,笑骂道:“臭小子,几年不见,倒跟我客气上了?你再叫一声总督察听下?”

黎承睿笑了,揉揉被打的地方叫了声:“桦哥。”

这个神采飞扬的中年男子正是刑事侦缉部副指挥官席一桦总督察,他是整个香港警队中年轻有为的风云人物,纪录斐然,能力卓著,办案风格雷厉风行。但除此之外,黎承睿跟他却有不同寻常的关系,因为这位席一桦总督察也是出身警察世家,与黎家私交甚笃。席一桦与黎家小辈之间几乎从小一道玩闹长大,黎承睿的姐姐黎承思年轻时更是与席一桦有过一段恋情,众人一度以为他们定会结成伉俪,岂知世事变迁,最终他二人却因种种原因分开,各自男婚女嫁不再相干。

面对这位差点成为自己姐夫的总督察,黎承睿心里有些感慨。他自己的亲大哥秉性文弱,自幼爱读书写字,半点没有黎家男儿的气概,为人处世有时尚及不上姐姐黎承思一半的爽利。所以黎承睿自小是将席一桦当成自己兄长和偶像看待,当年为了姐姐与他取消婚约,少年的黎承睿还气不过跑去责问过自己大姐:为何桦哥那么好,你还不要他?

随着年岁渐长,席一桦淡出黎承睿的生活,他也慢慢明白世上最不可勉强或最说不通的,便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当年他只看到姐姐断然踹了席一桦,可谁知道背地里,他们又有多少无法示人的原因呢?

黎承睿看着这位刚过四十却越发风度翩翩的兄长,不觉轻轻一笑,问:“桦哥,你怎样,还挺好的吧?”

“很好,不过没你好。我听说了你这几年的表现,干得不错啊臭小子。”席一桦呵呵低笑,拍拍他的肩膀说:“我今天就是代表上头来视察而已,你不用理我,该怎么做照旧,不过不要怪我不提醒你,要有哪个程序处理得不好,我可不会袒护你哦。”

黎承睿笑着说:“是。”

“走吧,进去了。”席一桦随和地说。

他们走进去,不断有探员停下手里的工作朝席一桦行礼问好。席一桦皱了皱眉,挥手说:“大家当我没来,做事先,阿睿,你来主持。”

“好。”黎承睿走过去,发现这家宠物医院放置狗笼的位置已经被圈起,鉴证科的法医文姐正低头干活,黎承睿蹲下去问:“是陈子南的血么?”

“是。”文姐点头说,“我刚刚让阿良把样本送过去实验室做鉴定,确定是被害人陈子南的血。但血液样本并不多,估计是有人清理过。我在边角缝隙中找到一根沾有血迹的毛发,初步估计,它属于大型棕色短毛犬。”

“这个笼子关的狗种类呢?”黎承睿站起来,问一旁的周敏筠。

周敏筠答:“这个笼子关的是大型犬,但通常都是萨摩耶和金毛这类性格温顺的狗,而且我翻了一下他们医院的记录,发现陈子南被害前后几天,这个狗笼的记录是空的。”

“也就是说有人私下收留了一只狗,但没有记录备案。”

“是的。”

“把负责人带过来,”黎承睿转头看了眼席一桦,笑着问:“桦哥,你还有什么补充?”

席一桦笑着说:“没,我看你办案已经很老练,照你的想法就好。”

负责人黄祖平年纪三十八岁,样子倒是斯斯文文,鼻梁上架着眼镜,外面穿着白大褂,里面穿着条纹衬衫和熨烫笔直的西裤,只是目光闪烁,一张嘴就是:“阿sir,我,我什么都不知道的,那位师姐说的日期我不在这的,我去澳门探我姑妈,你,你不信可以问我家人……”

黎承睿冷冷地从头到尾打量他半天,看到他额角冒出冷汗,才淡淡一笑,拖过一旁的椅子,先请席一桦坐下,自己再跳到办公桌上坐着,盘起二郎腿,点点头问:“黄先生是吧?”

“是,是。”

“未请教大名。”

“黄祖平,我的英文名是Joe。”

“哦,阿Joe,我是新界北重案组督察黎承睿,这位是警署刑事侦缉部长官席一桦总督察,你可能不知道,一般案件的话,我们警察不会出动一个总督察,一个督察,加上这里大队人马。可今日不巧我们都来你这了,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黄祖平脸上现出紧张,他小心翼翼地看了眼坐在那莫测高深的席一桦,又看了眼吊儿郎当的黎承睿,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不知道……”

“因为你这发生了重大杀人案。”黎承睿轻描淡写地说,“我们现在怀疑你就是凶手,等鉴证科的同事做完事,我们就可以有足够证据把你收监起诉了。”

“不,不可能,”黄祖平说,“我没杀人,我的医院连猫猫狗狗都未死过一只,怎么会死人,怎么会……”

“你现在说的,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你还要继续狡辩吗?”黎承睿盯着他问。

“我,我……”黄祖平有些失神,愣愣地看向席一桦,摇头说,“长官,我没杀人,真的,我没……”

“可是你这里有死者血迹,又有行凶犬类的毛发残留,我收到的料是指死者被人纵狗活活咬死,”席一桦微微一笑,温和地说,“黄先生,我的属下做事都是讲证据的,没违反规定,你确实是重大嫌疑人。而且我相信,依死者的惨状和案件的残忍度,开庭受审时法官一定会从重判处。”

黎承睿与席一桦自小玩到大,彼此默契十足,一听他这么慢条斯理地说,立即会心一笑,对黄祖平说:“黄先生,你刚刚说案发当晚,你去了澳门外婆家,能提供交通工具票据证明么?或者除了亲属以外的证人?”

“我,这么久了,我要想……”

“你说的这件事,我们警方很容易查出真假,但我有义务提醒你,作假证供,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第31条,罪成最高可获7年监禁。”黎承睿微笑着说,“你确定7年后出来这家医院还有得剩?”

黄祖平呆在当地,咬着嘴唇,似乎在做剧烈的思想斗争。

“阿敏,大型犬的医疗记录呢?”黎承睿扬声问。

“头,都在这了。”周敏筠忙跑来,递上一叠纸。

黎承睿低头翻了翻,随后说:“怎么不是萨摩耶就是边牧,再不然就是苏格拉牧羊犬,黄医生,请教下,这些狗能咬死人吗?”

“在,在极端饥饿或受威胁的条件下会,但,但一般城市里的,野性都已被驯化得七七八八。”黄祖平颤声回答。

“那么把一个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咬下来吃掉呢?”

“不,不会,这些狗,习惯了狗粮熟食,不,不喜欢生吃人肉的……”

“看来是特别凶的恶犬了?”黎承睿啪的一下丢下纸,加重语气问,“你给这样的狗看过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