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金世陵,他大踏步的走进了卧房,顺手半掩了房门,随即便开始脱起衣服来。这套院落虽然是中式的,可里面的布置却很西方化。卧室之内,也是铜床沙发,墙上还附庸风雅的挂了几副风景油画。他正脱到半裸,曼丽跟着进了来,见状就笑道:“我说今天来的这样早,原来是在外面闹了一夜,跑到我这里睡觉来了!”说着便走到床边,弯腰给他拉了被子铺开。

金世陵三下五除二的把自己扒了个精光,然后跳上床钻进被窝,又蜷成一团,头脸都被蒙进被里,只伸出一只手挥了挥:“你出去。”

曼丽并不听话,而且还一歪身倒在了床上,伸手去摸他的头顶:“小宝贝儿,你这是怎么了?”

金世陵闭着眼睛,向被窝里又缩了缩,很不耐烦的咕哝了一句:“滚出去!”

曼丽当即变了脸,哼了一声站起来:“看你这臭脾气!我也不理你了!”说着转身便向外走去。

在门外,她逮住了杜文仲,嘁嘁喳喳的又询问了好半天。杜文仲终日伺候这位表弟三爷,兢兢业业之余,也有些小抱怨,此刻便趁机泄愤,将金世陵昨晚花一万余元捧小玉仙,以及夜里去温公馆赌梭哈等事,倾其所知,全数倒出。曼丽听了,不怪他豪赌,只恨他这样舍得在小玉仙身上下本钱,当场便嫉妒眼红的低声骂了起来:“什么戏班子里出来的臭婊子,让他捡着了当宝贝,那种烂货一辈子也没见过一万块钱吧!骚女人,就会哄着他那个糊涂虫……”嘟嘟囔囔的,言语也是粗野到一定程度了。听得杜文仲瞠目结舌,啼笑皆非。

如此,曼丽同杜文仲在外间屋子里坐着吃瓜子喝茶水谈闲天,而金世陵躲在被窝里,时睡时醒的,长久保持了沉默。

“怎么办啊……”他昏昏沉沉的想:“三十万的一个大窟窿,我是无论如何也填补不上的。二哥是不管事儿的,指望不上了;去同大哥讲?也不行,大哥急了更厉害。去找妈妈——安知她不会告诉爸爸去呢?”

他翻了个身,依旧是全身躲在被窝里,心中又想:“家里又不是没有钱,我花两个其实也算不得什么……说起来,我的名下还有一家银行呢,银行里有那么多的钱,少了三十万又有什么关系?要是不肯让我动钱的话,那就不要冒着我的名字去开银行嘛!对,我去找银行刘经理要钱去!”

他想到这里,“唿”的一声掀了被子坐起来,仿佛是信心百倍的有主意了,然而愣了一分多钟,他又躺了回去。

“唉,他们都听大哥的话,我去了,也不过敷衍我一顿罢了,还会马上去向大哥学舌……不行,我不能去,去了也白去!”

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大声的叹气,悔恨的简直要窒息,仿佛身上已经压了一座金公馆。脑子却还在运转着,慌张的思索着如何去弄钱。然而思来想去了不知多久,他依旧没能理出个头绪。

捱到中午,那曼丽推门走了进来,见他还在被窝里孵蛋,又想他给小玉仙花了一万多块钱,就恨的没有好声气:“喂!吃午饭了!”

金世陵愤然一蹬腿,脑袋还被罩在被子里,闷声闷气的大喊道:“不吃!”

曼丽白了他一眼,回身便走掉了。

及至到了傍晚之时,桂如雪忽然来了。

他换了身藏青色的薄哔叽长袍,大概是觉着自己瘦而高,所以微微弯着点腰,走起路来快而无声。曼丽是从交际圈里走出来的,自然认得他这色狼。却不晓得他与金世陵有什么深交,所以只得莫名其妙的迎接了,笑道:“我们三爷昨晚上大概是累着了,从早上一直睡到现在。桂二先生,您先稍坐坐,我去叫他一声。”然后又支使老妈子倒茶端果盘子。

桂如雪只要是穿上裤子下了床,就是一贯的表情严肃。听了曼丽的话,他很淡漠的点了点头:“好的。”

三分钟之后,金世陵胡乱套了一身白绸裤褂,赤脚踩了双拖鞋,一面系上衣扣子一面踢踢踏踏的奔了出来。然而站在桂如雪面前了,却又没什么话说,就只睁着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睛呆望——并不是要哭,他那眼睛天生就是带着点水色的。

桂如雪飞快的扫了他一眼,漠然而有礼的微微欠身点头:“世陵贤弟,我来的突兀了。”

金世陵心跳加快,他觉着桂如雪总不会是平白无故的就跑来的。便弯了腰,探头望着桂如雪的脸,仿佛是在同小孩子逗趣似的,试探着问:“你来……干什么啊?”

桂如雪伸手从衣袋里掏出一张纸票子:“我来是要……”

金世陵早已看清了他手中的那张支票,当即打断了他的话:“我们去房里谈。”

桂如雪捏着那张二十万的支票,不置可否的随他进了卧室。

金世陵经过了一天的自我煎熬,好像已经快要精神错乱了。他把桂如雪让进房内后,便专心致志的把房门锁好,然后又合身向门上撞了撞,以确定房门是否锁好。桂如雪坐在沙发上,抽抽鼻子,发现满室都是金世陵的味道。

这时金世陵揉着肩膀走过来了,一屁股坐到了他的旁边,低声道:“你来干什么?”

桂如雪把那张支票递到他的眼前,然后望着他微笑。

金世陵垂下眼帘瞟着支票,恨不能劈手将其夺过来!

桂如雪用支票在他的鼻尖上刮了一下,依旧微笑:“拿着吧!”

金世陵抬眼看了他,以上升的调子,很疑惑的“嗯”了一声。

桂如雪对他一扬下巴:“拿着吧。”

金世陵这回听懂了,他很迟疑的抬手接过了支票:“你不要了?”

桂如雪向后仰靠在沙发上:“你的钱既然是输给了我,我当然不会不要。这一笔算是我另开给你的,让你拿去填亏空。”

金世陵疑惑的盯着他:“真的?这不是空头支票?你不是骗我玩儿的吧?”

若是旁人听了这话,势必就要翻脸了。然而桂如雪大人大量,并不同金世陵一般见识,只微笑着一点头:“以我桂如雪的面子,就算真开了空头支票,哪家银行又能不给你兑现?”

金世陵睁大眼睛望着桂如雪,脸上渐渐的露出了笑模样。

那个笑来的是很缓慢的,可见他在烦恼了一天之后,大脑的运转有点要出问题了。不过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他笑着笑着,忽然一甩手打了个响指,很响亮的反驳道:“吹牛!中央银行就一定不会理睬你的空头支票!你真不骗我?”说着不等桂如雪回答,他便把支票放到唇边“叭”的亲了一口,然后窜起来开始满地的蹦高:“还差十万了,那就难不倒我啦!太好了,太好了……我可以回家了!”

他显然是得意忘形了,一时就忘记了自己已然躺了一天,水米未进,忽然这样剧烈的运动起来,不免就要闹低血糖。只见他蹦了三蹦,猛然脚下一软,咕咚一声便坐在了地上,脑袋结结实实的磕到了墙壁,发出“咣”的一声大响。他这回乐极生悲,抬手捂了后脑勺,脸上的表情由喜悦慢慢变成纠结,眼中的那抹水色也终于由抽象幻化为现实——两滴大泪珠子顺着面颊滑了下来。

桂如雪忍住笑意,摇头叹气:“唉,世陵贤弟,你还好吧?”

金世陵扁着嘴站起来,强自咽下抽噎,走腔变调的答道:“多谢,我还好!”

桂如雪又问道:“恕我多嘴,我很想知道,你另外那十万的亏空,是打算如何找补呢?”

金世陵毫无保留的打开心扉,将自己的那点打算和盘托出:“我要去趟同创银行,十万元不是大数目,老刘总得给我掂对出来。”

桂如雪面无表情的竖起耳朵:“哦,原来同创也是贵府的产业?”

金世陵很坦白的点头:“是啊!不过很少有人知道。说起来真是的——我家里有点钱,不知就碍了谁的眼,天天在报章上说些闲言碎语来讨人厌!全中国的有钱人多的很,怎么就盯上我家了?就算我家里有钱吧,那也是本分!那些人凭什么眼红?哪,你也有钱啊,怎么就没有人对你说三道四呢?”

桂如雪低下头笑答:“我只是一介商人,元璧老可是政治家,不能打比的。听说令长兄还有意入股美华百货公司……”

金世陵一摆手:“那是扯淡!我大哥早另看好一块地皮了。”

桂如雪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巴,随口敷衍道:“令长兄的眼光,那一定是没的说了。”

二人又聊了半个小时,桂如雪起身告辞。金世陵因为恢复了生命力,所以把一身西装重新穿好,脸也洗的雪白,吃饱喝足之后,当着杜文仲的面,便搂着曼丽亲了一口,曼丽虽是对此早就习以为常的,但也要硬装出点羞涩之意来,斜着眼睛瞥了他:“冤家!今天你发的是什么疯?”

金世陵拍拍装着支票的衣袋:“我不告诉你!现在我要回家了,明天来看你!”

曼丽听他要走,便有些失望。刚要出言挽留,却见他兔子一般,连蹦带跳的跑向汽车去了。

不想他刚到门口,便听到旁边墙角响起了一阵孩子的欢笑之声,夹杂着唧唧的惨叫。觅声望去,却是一群小孩子围了个半圆,正用石块掷打一只野狗崽子。那狗崽子躲无可躲,四个小爪子也站不大住,只能可着嗓子大叫。金世陵见状,怒气顿时就直冲脑门,上前一步找到一个打的最凶的小孩子,当胸就是一脚,直把那孩子踢出去有三四米远,口中又大声骂道:“小王八蛋!从小就这么不善良!狗又没有招惹到你,你打它做什么?”

那小孩子凭空挨了这样重的一记窝心脚,躺在地上当即大哭。这时杜文仲赶过来了,见表弟主子又在胡乱的见义勇为,一时也无计可施,只得一把扯了他往汽车处走,还要且走且劝:“我的三爷啊,你怎么还打起小孩子了?”

金世陵非常有理:“他欺负弱小嘛!”

第4章

金世陵一路载歌载舞的回了家,格外的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快感。进了门后,他先去楼上佛堂见了母亲。金太太的生活自然是尊荣富贵的,年纪也并不算很老,然而已经是心如死灰,终日只是打坐念佛,也念不出什么成绩来,就只是坐在佛堂里嘟嘟囔囔。金世陵同这母亲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跑去陪着谈了几句闲话,见他母亲的言语依旧是几十年不变的老调,便很快失了兴趣,转而下楼去找金世流。

两天不见,金世流依旧是守着一盏台灯奋笔疾书的工作。见三弟进来了,也就只抬头扫了一眼,口中淡淡的问候了一句:“回来了?”

金世陵感觉阖家之中,就只和这个二哥还能谈上几句,所以虽然受到冷遇,可也满不在乎,自顾自的拖了一把椅子坐在他二哥身边,百无聊赖的换了几个姿势后,他开始唱歌。

他唱的这首歌,就是脍炙人口的《天涯歌女》。平心而论,唱的还算不错,尤其是调子准确。不过金世流是在搞创作的人,需要的是安静和灵感,而非一个男声在一边哼哼啊啊的唱什么情郎小妹妹。他这人脾气好,所以先还忍着,后来等到金世陵要和郎一条心了,他终于忍无可忍,扭头便是一个凌厉的白眼,并且还配合着跺脚的动作:“你给我闭嘴!”

金世陵笑模笑样的翘起二郎腿:“哎呀,你总算是肯理睬我了!二哥,你编的那话剧本子,什么时候公演啊?”

听到有人关注他的事业了,金世流立刻来了精神:“下月初,在南京大戏院。女主角是周丽娜,你来看吧!我还可以介绍你同她认识呢!”

金世陵摇摇头,随即又点点头:“我可没有兴趣认识周丽娜,不过去是一定去的。”

金世流饶有兴味的望着他:“周丽娜怎么了?人家可是新近最红的话剧明星,的确是非常的漂亮!”

金世陵不以为然的低头摆弄手上的钻石戒指:“交际花而已,没有兴趣!”

金世流笑着伸手在他头上摸了一把:“交际花——总比你那个什么曼丽高级多了吧?”

金世陵摘下戒指放进衣袋里,然后搓了搓手:“曼丽这人是不高级,她自己也并不否认这一点,我倒是喜欢她这种坦白的性情。至于那个周丽娜……不是装什么身世飘零的女学生,就是装清高孤傲的女艺术家,其实呢?高级妓女罢了!讲老实话,对于这种矫揉造作的货色,我真是一分钱都不愿意花。”

金世流对于周丽娜小姐,印象倒是一直很好的,至于周小姐的博爱和滥情,那似乎在这艺术圈子里,也算不得什么奇闻。所以听了自家弟弟的这一番言论,就觉得很不入耳,忍不住要为其分辩两句:“你这完全是误会!周小姐的确是真性情的女子,身世也的确是凄苦,很值得同情和尊重的。”

金世陵一挑眉毛:“你不是爱上她了吧?”

金世流一摇头:“那倒不至于,我只是自认为比较懂得她而已。”

金世陵听了这话,暗叫不好,心想这位多情二哥怕是又要坠入情网不能自拔了。刚想再劝说两句,却见金世流转向书桌,一手提起钢笔,一手托着腮,又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金世陵皱了皱眉头,他觉得在自己目前的生活中,一切都是令人满意的,只是有些无聊——无所事事,无聊透顶。

当晚,他坐在客厅里,旁听父亲与大哥的谈话。

金世泽摸着唇上的那抹新蓄的风流小胡子,总觉着凭空多了这么一横短毛,仿佛是有些奇怪:“爸爸,听说桂如冰甫到上海,便去见了陆院长。”

金元璧前方的茶几上放了一方福建乌漆托盘,里面放一套西洋瓷的杯碟。只见他拿起牛奶杯子向咖啡杯中斟入,然后用小勺子缓缓搅动:“陆选仁是个过了时的人物,如今就剩个大名在外了。拜访他,有什么用处呢?”

金世泽把双臂抱在胸前,颤抖着笑了一声:“桂如冰这个人……好的就是个名声么!”

金元璧拿起雪白毛巾擦了擦手,然后不赞成的摇了摇头:“年纪轻轻,沽名钓誉。”

金世陵听到这里,忽然想起了一条新近听到的小道消息,不假思索的就插了嘴:“听说桂如冰的太太不是在河北病死的,是让他开枪打死的。因为被怀疑和副官通奸!”

他这话显然是很不上档次,所以金元璧听后立刻就皱了眉头,金世泽倒是一贯的宽容,笑眯眯的看了眼三弟:“从哪儿听来的?”

“黄鼠狼说的。”

这回金元璧也端着咖啡杯子笑了起来:“不要乱讲。又不是小孩子了,还要给别人起绰号吗?”

金世陵发觉自己已然暂时成了谈话的中心,便很得意。至于那黄鼠狼,本名叫做黄书朗,乃是黄安琪的一位堂兄,在他那群朋友之中,也是个顶豪奢的纨绔子弟,并且长耳朵长舌头,很有些传闲话的爱好。

父子三人其乐融融的谈了许久,待金元璧喝完那杯咖啡之后,便表示要回书房继续办公。两个儿子则各自回房休息。

翌日清晨,金世陵异乎平常的起了个大早,同杜文仲避人耳目的出了门,直奔同创银行去找刘经理。

在这银行界中,刘宝钦经理也是个有办法的人,然而一见这位挂名东家金三少,不禁立刻就要闹头痛。金世陵是既不讲礼貌,也不讲道理,一味的威逼利诱,总之是一定要从这里榨出十万元。刘经理同他周旋了小半天,终于还是败下阵来,答应帮忙。金世陵大功告成,扬眉吐气,喜洋洋的出了同创,身心轻松的前去拜访女伶小玉仙。

杜文仲非常了解这位三爷,晓得他现在又要发情,便一面开车一面提醒道:“三爷,到了小玉仙那里,顶好别太造次了。小玉仙算是个名角儿,你得给人家面子。”

金世陵闭上眼睛向后靠过去:“她不会还是个雏儿吧?”

杜文仲从后视镜内看了看他:“那有可能!”

金世陵懒散的笑了一声:“雏儿就没意思了!上了床就哭哭啼啼别别扭扭,好像吃了多大的亏似的。我可懒得伺候她们!”

讨厌处女的男子可是不多见。杜文仲立时就想起了金世陵的那个诨号——妇女之友。

这诨号是黄书朗给他取的,当时在座众人听了,都是哄堂大笑。而妇女之友本人也跟着抿嘴微笑,显然是毫不介意的。

金世陵沉默了几分钟,忽然伸手在杜文仲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文仲,到了小玉仙那里,你得有点眼色!我瞧着她要是行,你就马上去把条件谈妥了,别吊我的胃口。”

杜文仲答应了一声,心中却有些黯然,心想若早知道自己如今的工作就是给阔少爷做跟班和拉皮条,当初又何必还要辛辛苦苦的读完大学呢!

小玉仙因为算是个名伶,收入与声望正是节节攀高的时候,所以可以租赁下一套整洁院落,供她同母亲居住,又使了两名女佣做活。吃戏饭的人家,走南闯北见多识广,都精的琉璃灯一样,什么不懂得?见金世陵来了,小玉仙碍于身份,总要保有一点矜持;那老妈妈却是毫无顾忌,热情之极,招待敷衍的密不透风。后来客套话也说尽了,茶水点心也上齐了,她便识相退下,留女儿和这金三爷在房内谈话。

金世陵望着小玉仙,觉得面前这女孩子卸了装下了台,就好像年轻了好几岁,仿佛是个女中学生一般,很有一种少女美。小玉仙觉出了他的目光,便对他一笑:“金先生,你看我做什么?莫非我脸上有墨不成?”

金世陵见她一旦开口,倒也是个活泼的,便很满意:“我想浓妆淡抹总相宜这句诗,说的大概就是你了!”

小玉仙用团扇掩口一笑,眯细了一双幽黑凤目,做戏似的向他飞了个眼风:“金先生谬赞了!我不过是个最普通的女孩子罢了。”

金世陵顿时身子发软,骨头发酥,几乎瘫在椅子上起不来:“好,好,你可真不错。”

这话来的突兀,小玉仙尚未领会,就见金世陵凝视着自己,白玉似的面颊中透出了浅淡的红晕,两只眼睛放出水盈盈的光来,竟然有了几分欲火攻心的模样。

在此之前,小玉仙对这金三爷的印象,一直是好的不得了,总觉着戏里说的那些美男也比不上他之一二。不过见了此情此景,她不禁要对自己先前的见解产生怀疑。

而几乎是与此同时的,杜文仲已经开门见山的同她那老娘谈起条件了。

当晚,杜文仲独自回了家。

翌日清晨,他开了汽车,前来接金世陵。

金世陵潦草的同小玉仙告了别,然后便很愉快的跳上汽车。

杜文仲发动汽车,随口问道:“三爷,昨夜在这里睡的还好?”

金世陵神采奕奕的合身扑到前方的座位靠背上,一只手就摸索着拍了拍杜文仲的脸:“嘿嘿,我哪里还有时间睡觉!”

杜文仲的脸上覆了一只温热而柔嫩的手掌,平白的让他觉着有点汗毛直竖:“看来三爷是很满意了?”

金世陵摸着这位表兄的面颊:“文仲,这小玉仙哪里是雏儿?她简直就是个妖精啊……”他说到这里压低了声音:“你知道吗?她在床上是什么都肯做的。人不可貌相吧?”

杜文仲总觉着这表弟就仿佛是性欲的化身,如今被他这样轻轻抚摸着脸,其中似乎也带着一丝情色的意味。

不想他正是不自在的时候,金世陵忽然把手滑到了他的嘴部,且用中指在他嘴唇上打着旋儿的揉按着。杜文仲不知道他这又是搞什么鬼,便要出言询问。不想刚一张口,那根手指便老实不客气的探了进来,直接就触到了他的舌头。

杜文仲两只眼睛望着前路,又不敢咬他,只好勉强的扬头躲闪,同时含糊道:“别闹!”

金世陵微笑着说道:“文仲,你吸一下嘛!”

杜文仲蹙起眉头,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像小孩吃奶似的,飞快的吮吸了他那根手指。然后幅度很大的歪了脑袋:“好了没有?我可是在开汽车呢!”

金世陵收回手,掏出手帕擦了擦中指上的口水:“我们昨晚上就玩了这个,不过她吸的可不是我的手指头。文仲,你知道那个意思吧?”

杜文仲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当即气的恨不能一打方向盘去撞墙,强自按捺了怒火,他冷冷说道:“玩的这么开心,难道现在不疲劳吗?”

金世陵摇摇头:“不,你知道我在床上,是宁可躺在下面的——我最怕累了。”

“哦?那亏得小玉仙还有力量送你出门。”

“她们唱戏的人,身体结实着呢!”

金世陵一面说着话,一面又把手伸向了杜文仲的脸,修长的手指探到对方那双唇之间,他喃喃道:“文仲,张嘴!舔一下!”

杜文仲觉着他今天是有点骚的异常,便把汽车停到了路边,回转身子望了他:“三爷,你这是怎么了?”

金世陵嘻嘻一笑:“我好像是把药吃多了,现在还没过劲儿呢!你要是来抱抱我,我就能把你办了。信不信?”

杜文仲听他简直有点淫言浪语的意思,便很不赞成的劝道:“三爷,你年纪轻轻的,不要总吃那些春药。因为图一时的痛快而伤了身体,那多么不合算呢?”

金世陵根本听不进去,只梦游似的摇摇头:“你不懂……人生得意须尽欢嘛!送我去长乐路吧!这两天我几乎愁死,也该快活快活了!”

金世陵在曼丽那里又混了大半天,总算是泄尽了欲火,恢复了清明神智。那曼丽又派佣人准备了几样精致小菜,准备留他在这里消消停停的吃顿晚饭。哪知他刚拿起筷子,忽然自家公馆内派人过来寻他回去,说是家里大请客,二少爷都留下帮忙了,三少爷无论如何不能不在。

金公馆的一家之主因为有点交际花的性格,所以平时隔三差五就一定要举行大宴会,以此来拉拢人脉,建立战线。金世陵早已习惯了如此的家居生活,所以也不在意,随着来人就回了家。

第5章

金元璧站在公馆门口,摆好了迎宾的造型。

他那三个儿子站在后方,也是满面春风。金世陵换了一身翠蓝色的单绸长袍,笑微微的眼望前方,口中低声发问:“二哥,我们这是等谁呢?”

金世流扯了扯西装的后襟,不动声色的答道:“什么上海来的陆院长——我是不认识。”

“还有别人吗?”

“大概也有桂如冰。其余的陪客,我就不晓得了。”

“桂二来吗?”

金世流摇摇头:“不知道。”

他这兄弟二人正在嘁嘁喳喳之时,已有宾客络绎前来,庭院之内也渐渐的热闹起来。金元璧带着儿子们四处招呼敷衍,忽然又听得大门口有汽车响,扭头寻声一看,他“呵呀”了一声,赶忙就迎了上去。

这时那汽车已然停稳,只见前排车门一开,跳下来个整洁伶俐的西装青年。那青年大概是副官一类,轻手利脚的打开了后排车门,陆院长同他的长公子便先后弯腰下了汽车。

这父子两个站在车前抬头四顾,大概是想瞻仰一下金公馆的威仪,哪知金元璧并不给他们这欣赏的机会,伸着双手就冲了过来,口内大叫:“我的选仁老弟啊,我们可真是好久不见了啊!”

那陆选仁院长虽然是金元璧口中“过了时的人物”,其实年纪还不到五十岁,因为保养的好,所以更显年轻,而且相貌堂堂,风度翩翩,美中不足的就是个子不高。他这寒暄的功力,显然比金元璧略逊一筹,只能在金元璧换气的空隙间抢着插话。

金元璧同他仿佛是很亲热,挽着他的手,一路上都是连说带笑。后面跟着陆院长家的大少爷。父子相像是很正常的,但相像到陆家父子这种程度的就比较少见——该大少爷几乎就是陆院长的年轻版本了。

金世陵此刻便趁着人多,偷偷闪到一边,心想既然主客都已来到,那么剩下的戏份,大概也就无甚重要的了。

这个时候,他开始觉出疲惫来。捂着嘴打了个哈欠,他看见了黄书朗。

“书朗!”他叫了一声。

黄书朗站在公馆门口,双手插在裤兜之中,头发油淋淋的偏分梳开,又带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有种不怀好意的斯文相。他对面的乃是陈家小姐,穿了一身层层叠叠的西式衣裙,打扮的像棵圣诞树一样,正羞涩的低着头咬手绢子。

“老黄!”他又叫了一声。

可惜黄书朗浸浴在爱河之中,并未听到挚友的召唤。

金世陵无可奈何,只好提起嗓门:“黄鼠狼!”

黄书朗对这三个字,有一种异常的敏感。此刻猝不及防的听到了,便非常紧张的扭头向金世陵望去,而对面的陈小姐听了,“噗嗤”一声便笑了出来,然后一甩手绢子道:“你有朋友找你,我就不留在这里妨碍你了。再见吧,密斯特黄!”说着便抬脚走掉了。

黄书朗追逐不及,便愤而转向金世陵,且走且质问:“你这个……不晓得我已经改名字了么?”

金世陵摇摇头:“你总是给自己改名字,我哪记得这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