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尔又想了一阵子,道,“人类其实是比较神奇的一种动物,我们的身体能根据生存环境的变化而做出适当的改变关于这种白色大头人我还看过一则报道。”

奥斯趴在后座啧啧了两声,道,“安格尔,你看的都是什么报道啊,每天脑袋里存着这么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晚上不会做噩梦的么?”

莫飞见安格尔眯了眯眼睛,像是又要数落奥斯几句,便赶紧问,“正常的人还能变成那个样子?”

“嗯。”安格尔点了点头,瞪了奥斯一眼,像是说,这次记住,下次再讨回来。随后,他坐好了,道,“听说过英伦小镇杀手的事情么。”

莫飞摇摇头,耐心地听安格尔往下讲,其实奥斯说得一点都不错,安格尔脑袋里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在大概五十年前,英格兰北部有一座小镇,那里人口不足一千人,镇上的人大多经营农场,整个镇子,唯独一家小小的旅馆。”安格尔架起腿,在座椅上选择一个比较舒服的角度,缓缓道,“那家旅馆的老板是一个医生名叫鲍勃,四十来岁,单身,因为身体不好而来到小镇上养病,这旅馆本是一所有百年历史的老宅,他把老宅盘了下来,改建成了旅馆。一次偶然的机会,鲍勃给一个路过住店的妓女接生下了一个女孩儿,那妓女不想要孩子,第二天把孩子偷偷留在了旅馆,自己就跑了。鲍勃只好收养了那个女婴,取名叫温丝莱特。”

奥斯和莫飞专注地听着,安格尔平淡而没有丝毫感情的语调,深深地吸引了他们。

“温丝莱特的成长很不幸,因为鲍勃将她像地鼠一样关在墙壁之间的缝隙里。”安格尔道。

“墙壁的缝隙?”莫飞和奥斯吃惊,“那么窄,能住人么?”

“不是我们这种房子的缝隙。”安格尔道,“英国北部总体还是很冷的,很多老房子用的都是中空的设计,为的是防寒这是鲍勃偶然发现的,因为是老宅,据说是以前的一个公爵留下来的,鲍勃还在房间的夹层里,找到了很多公爵留下来的日记,里头详细地记述了一些鲜为人知的秘密。”

“秘密?”奥斯微微皱眉,“我觉得那些欧洲贵族的古宅里似乎都有些秘密。”

“嗯。”安格尔点了点他,道,“这位公爵还沉迷于吸血可以永驻清纯的传说之中,因此他的仆人给他抓来了很多的孩子,关在墙壁的特殊夹缝之中,然后不给他们食物,为的是让他们的血液干净供他食用。”

“果然变态!”奥斯嘴角抽了抽。

“后来却发生了一些意外,大概是因为饥饿,孩子们互相厮杀了起来,他们将最弱小的杀死,然后分食他的尸体。而且孩子们的身体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异,因为长年不见阳光,因此皮肤变得很白,人也变得很衰弱,而长年生存在湿冷狭窄的夹缝之中,因此身材变得特别瘦长和光滑。”安格尔道,“营养不良还导致了他们的头变得越来越大。”

“恶心的变态。”奥斯问,“那后来呢?”

“后来公爵的日记就停了,日记本上都是血迹,而鲍勃在墙壁的夹缝之中,找到了一具成年人的骸骨,周围有公爵的衣物和怀表。”安格尔道,“骨头上都是齿痕。”

“他让他自己养的那些孩子给吃了?”莫飞吃惊。

“嗯,极有可能。”安格尔点了点头,接着道,“那个鲍勃研究了这些公爵留下的文字资料后,突发奇想,从小就将温丝莱特养在了墙壁的缝隙里,给她吃生肉肉果然,温丝莱特长大之后,一身白色的皮肤,巨大的脑袋,还有嗜血的性格,都具备了。”

“他干嘛这么做?”奥斯皱眉,“把孩子弄成这样,有什么目的?”

“好像是公爵日记中那些对于吸血鬼的描述太过诱人了,鲍勃深信不疑,他在每个房间里头,都安装了一扇只有温丝莱特可以进出的小门,每当有客人住进来,他就会精心地挑选,一旦选中,就把那客人的房间号给温丝莱特,让她晚上去袭击客人,将尸体拖进墙壁的缝隙里带走,然后父女俩一起,将尸体分食。”安格尔道,“因为小镇太偏僻了,过往的又大多是远途旅行的游客,因此一直没有被人发现,直到二十年后,温丝莱特杀死了鲍勃,吃他血肉的时候,才被人发现,报了警,最后警察在墙壁的缝隙之中,找到了近百具的骸骨。”

“实在太恶心了。”奥斯苦恼地摸摸头,“我最近又要食欲不振一两个月了。”

“温丝莱特为什么要杀死鲍勃?”莫飞不解地问安格尔。

“嗯据说是因为畸恋。”安格尔回答,“鲍勃也有记日记的习惯,后来有一个著名的小说家根据那本日记改编了一部小说就叫做《畸恋》,雄踞当年图书销售榜的榜首长达十三周之久。”

“畸恋?”奥斯皱眉,“什么意思?”

“因为对于温丝莱特来说,这个世界除了鲍勃之外,其她的人类对她来说都是食物,她爱上了鲍勃。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分歧,鲍勃逐渐衰老,他终于明白吸血其实并不能让他永远年轻,而温丝莱特越长越大,青年时期对食物的需求旺盛,因此温丝莱特想吃更多的人,一个人想收手,一个人想更进一步就在这矛盾最盛的时候,鲍勃突然爱上了一位女士,想跟她结婚,烧掉旅店,离开温丝莱特这个恶魔,跟心爱的女人一起搬到温暖的英格兰南部去,度过自己的余生所以,才招来了杀身之祸。”安格尔摇摇头,“一个轻易的决定造就的往往是一个终身的不幸。”

“你怀疑,那个在下水道里的人,和温丝莱特一样,是常年被关在阴暗狭窄的角落里养大的?”莫飞问,“不过现在还有那种地方么?”

安格尔耸了耸肩,道,“干净的地方是有极致的,最干净也就一尘不染而已,而肮脏的地方是没有极致的,最肮脏的地方,岂止满是尘土?“奥斯和莫飞对视了一眼,都说不上话来,这时候,车子终于驶到了郊区,停在了一处偏僻的电话亭旁边。

众人下车,就见电话亭外停着几辆警车,四周都有警务人员在搜寻线索,而电话亭也被一圈黄线围住。

“这里真是挺偏僻的。”莫飞不解地四周张望,“为什么死者一个女人要半夜三更一个人跑到这里来呢?”

“这点我们也弄不清楚。”奥斯道,“这附近最近的住宅也离开挺远的,而且我们都去问过了,没有人认得死者,她是被路过的货车司机发现的。”

这时候,一个收集证物的警员拿了一个证物袋来交给奥斯,道,“探长,我们在女死者身上找到的,只有些饰品,没有证明其身份的其他东西。”

奥斯点了点头,接过证物袋,就见那是一条项链和两个耳环,像是一套,都是十字架形状的。

安格尔突然伸手拿过那个证物袋仔细看了看,良久才道,“莫飞,那晚上打电话来的人,应该就是她了。”

奥斯和莫飞同时转脸看安格尔,安格尔将饰品还给奥斯,淡淡道,“这个女人,我认识。”

第29章食人者4,轮回之门

“这人你认识?”奥斯大吃了一惊。

安格尔缓步走到电话亭的旁边,里头的尸体已经被收走了,只有满电话亭的血迹,和用白线画出来的,残缺的肢体。

“她是不是缺少了心脏、肝脏,左眼以及一片肩胛和一根锁骨?脑袋上也被开了一个洞?”安格尔问。

奥斯睁大了眼睛看着安格尔,“别告诉我,凶手你也认识啊!”

安格尔转脸,看了看身后的山区,抬手指了指,道,“知道那座山是什么地方么?”

“嗯,银鼎山么。”奥斯道,“好像是个公园之类的吧?”

“银鼎山是史前遗址。”安格尔双手插兜,对莫飞和奥斯道,“上山去看看就知道了,这可不是什么食人魔事件,我看,是另有原因的。”

奥斯和莫飞对视了一眼,跟安格尔一起往山上走去,保险起见,奥斯还叫了几个警员跟随着。

“安格尔,你怎么认识受害者的?”莫飞好奇地问。

“她叫杨乐,是个历史系的学生,好像还修了考古系,对史前文明非常的痴迷。”安格尔道,“我曾经走访过一些史前遗址,画过一些的图腾,符咒和原始民,她为此特地来找过我,还请我参观过她的研究室。”

“她研究什么?”奥斯好奇地问,“这荒山野岭的,一个大姑娘住这儿干什么?”

“奥斯。”安格尔对他轻轻地摆了摆手指,道,“你要知道,史前文明对于人类,有着很强大的吸引力。”

“有什么好吸引的?”奥斯撇撇嘴,“吃生肉啃树皮,还围了块围裙”

安格尔有些嫌恶地看他,“你的生活标准永远只有吃穿!”

奥斯挑挑眉,“能顾着吃穿就不错了,我是工薪阶层!”

安格尔不理他,转脸问莫飞,“你想不想知道?”

莫飞点了点头,道,“她那天晚上打电话的时候,还有说‘我错了’。”

“错了?”奥斯皱眉,“这么说,并不是偶发事件?而是有人找她寻仇或者别的什么?”

莫飞耸耸肩,“我只听到了野兽的叫声,其他就什么都没听到了。”

“杨乐所调查的史前文明,据说是一个古老的食人部落。”安格尔道。

“食人部落?”奥斯皱了皱眉头,“这些不是丛林里面那些外国人干的么?咱们国家也有啊?”

安格尔对奥斯笑了笑,道,“人类历史上同类相残相食的情况太多了,有的是因为饥荒、有的是因为喜好,当然,还有是因为某种崇拜。”

“我看过一些关于非洲和东亚雨林一带食人族的报道。”莫飞道,“他们倒并不是因为饿而吃人,只是因为某种心灵上面的原因。”

“嗯。”安格尔很赞赏地看了看莫飞,道,“你的课余知识量是奥斯这个笨蛋的十多倍!你的智商也比它高至少五十个百分点,另外,莫飞,你还比奥斯小好几岁,长得也比他帅,身体一定也比他健康,以后一定会比他强很多很多倍。”

奥斯有些无力地看着他,道,“安格尔,我就在你们后面,你给我留点面子行么?”

安格尔并不理睬他,只是接着道,“同类相残,在动物界都是比较少见的,会存在,大多也不是因为饥饿,而是有某种原因的。就好比狮群的雄狮被其他的年轻雄狮打败了,那么年轻的狮子就占领了狮群,也因为如此,他要咬死所有属于之前雄狮后代的小狮子,这样才能促使母狮再一次发情,来更好地延续他的后代。”

“直接咬死?”奥斯似乎有些不满,“那母狮子还跟着他?”

安格尔看着他摇摇头,问,“奥斯,你平时闲的时候,都看什么电视节目?从来不看动物世界的么?”

奥斯尴尬,良久才道,“我忙么再说了,我就喜欢看三流言情剧怎么了?”

身后的警员都笑,奥斯回头瞪他们,“你们自己不看啊?当警察不过瘾,还每天回去看恐怖片啊?!”

“食人部落食人,大多吃的是敌人,而且多为男人,据说这对自己的后代,是一种很好的肯定。”安格尔不再戏弄奥斯,接着道,“而我国历朝历代,信仰上面都比较统一,一直认为食人是不对的,吃人,大多是因为生活所迫不过,唐朝如此繁盛,却出现过这样的情况,狗肉五百钱一斤,人肉一百钱一斤。”

奥斯叹气,“我的胃口算是彻底让你毁了安格尔,我干脆以后吃素好了。”

安格尔笑了笑,道,“植物也是有生命的,你每呼吸一次,就有连带着上万的细胞微生物死去,奥斯,想做善人,就别吃别喝,别呼吸。”

奥斯尴尬地挑了挑嘴角。

很快,众人走到了山下,安格尔皱了皱鼻子,抬头看看山顶,觉得挺高,就站住了。

奥斯问他,“不上去么?”

安格尔看了看停在上面的那唯一一辆缆车,道,“我上次是坐车上去的。”说完,对奥斯说,“你上去,把缆车弄下来,然后我上去。”

奥斯眼皮都抽起来了,“安格尔,你比猪还懒!”

安格尔看别处,道,“我比猪聪明,自然能比他懒。”

奥斯睁大了眼,“你的意思是,比猪勤快的都比猪笨?”

安格尔转脸看了看奥斯,有些恶意地一笑,“有些是因为天生勤快。”边说,边拍了拍莫飞,又瞅了奥斯一眼,“剩下的就是先天不足,后天弥补了。”

奥斯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气急败坏地带着几个警员上了山,嘴里嘟囔,“娘的,这小子都无法无天了,有一天老天有眼收了他就好了,真想看有人好好教训他的样子!”

安格尔得意,看一旁的莫飞,莫飞站在路边,盯着地上细瞧。

“莫飞?”安格尔走了过去,“看什么?”

莫飞蹲在地上,仰脸往上看,道,“安格尔,这里好像有血迹。”

安格尔低头随着莫飞的指引看过去,就见在通往山上的缆车道上,有斑斑点点的血迹。

安格尔皱了皱眉头,道,“大概缆车开下来也没办法坐了。”边说,边四处看了看,对莫飞道,“这周围,都没有血迹了。”

莫飞看他,问,“你是说,那个凶手有可能还在上面?”

“嗯说不准”安格尔又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

这时候,奥斯他们已经上了山,往缆车里看了一眼,对山下的安格尔和莫飞招了招手,让两人上来。

安格尔皱了皱鼻子,似乎不情愿,莫飞问他,“要不然我背你?”

安格尔脸上立刻现出了笑容来,点头。

莫飞弯下腰,将安格尔背起来,快步往山上跑,安格尔靠在他肩膀上,就感觉颠颠簸簸的,莫飞跑得极快奥斯和几个警员都掏出枪,分头站在了通往研究室的道路两侧。奥斯转脸,就看到莫飞快步背着安格尔跑上山来,无奈地朝天翻了个白眼。

安格尔拍了拍莫飞,道,“莫飞,去缆车那里看看。”

莫飞还以为安格尔要自己放他下来呢,回头看他,“你要一直在上面?”

安格尔用胳膊肘支着莫飞的肩膀,道,“反正一会儿还要下去的,你背着我比较方便。”

莫飞彻底无语了,背着安格尔走到了缆车的旁边。

安格尔朝里面看了一眼,就见缆车里头有很多的血微微皱眉,似乎有些疑惑。

“喂!”奥斯回头压低了声音叫安格尔,“在不在里头啊?”

安格尔回头看了看他,道,“也许吧还有另外一个受害者。”

众人都睁大了眼睛——另外一个受害者?

安格尔轻轻叹了口气,对莫飞道,“莫飞,放我下来好了。”

莫飞小心地将安格尔放到了地上,安格尔脸色并不好看,站在原地琢磨了一会儿,随后便双手插兜,走向研究室。

奥斯用对讲机将所有的部下都招集了过来,见安格尔径直就想往里走,赶紧伸手拦住,“喂,你别乱来啊,那凶手要是真在里头,可是个变态狂。”

安格尔轻轻地笑了笑,道,“不要紧。”说完,就带着众人往里走了,莫飞跟上,奥斯也无奈地对身后的众人招了招手,一起向研究室包抄过去。

所谓的研究室,只不过是一所简陋的白色房子,是一些师生和考古爱好者自费建造的,这城市太繁华,大多地方都已经被城市森林所覆盖,只有这一个有些萧条的遗址,供那些学生们过一把考古的瘾头。该带走的早就被人带走了,他们只能凭借一些极细微的发现,臆测那段难以复原的历史,一旦有任何重大的突破,到头来,也都未必是属于他们的。

安格尔带着人缓缓地上了研究室的楼梯,打开那扇虚掩的白色房门,就见里头是一间空荡荡的房间。房间的地板都被挖开了,似乎是人长年挖凿的地下的土层翻开,四周摆满了白色的蜡烛,但是已经燃尽,只剩下蜡油的残留红色的血浆在棕黑的泥土上,画出了一副诡异的圆盘形花纹。正中间,有一具完整的枯骨,那骷髅虽然似人,但是却又有所不同,头特别大,骷髅的下颌成方形,身材明显短小,双手极长。

而且更诡异的是,那枯骨几乎石化的骨骼清理得非常干净,他的眼窝里,放了两颗眼球,胸腔里头放了完整的人类内脏身上几乎都让血液浇了一遍。

“这些内脏是完整的!”奥斯道,“凶手只从杨乐身上拿走了一部分,那么说,其他那些就是另一个受害者身上的?”

安格尔耸耸肩,不置可否。

“这图案是什么?”莫飞问安格尔。

安格尔无所谓地回答,“某种符咒。”

奥斯和莫飞对视了一眼——说了等于没说。

安格尔看了看四周,转身对奥斯的手下说,“你们分散,带着警犬,去山里找找吧,再找不到,人可能就活不成了。”

众警员立刻转身就往外冲,奥斯暴跳,“你们是他手下还是我手下?!没我命令就行动,是不是他让你们开枪打我你们也照做啊?!”

但是奥斯喊奥斯的,手下们早就跑没影了。

莫飞在一旁摇头苦笑,安格尔缓缓走到了符咒的中间,低头,细细地盯着那具枯骨看了起来。

奥斯跟过去,低着头,小心地不踩到地上的血迹,问安格尔,“安格尔,究竟怎么回事?”

安格尔回头看了看奥斯,低笑,“小心哦,这个符咒,叫轮回之门。”

第30章食人者5,理由无理由

安格尔的话,成功地让奥斯钉在了原地,不再动了,睁大了眼睛问,“轮回之门?”

莫飞看着那幅鲜血画出来的图案,问,“一种传说中的符咒么?”

“都是骗人的。”安格尔耸了耸肩膀,道,“为何存在地狱又为何存在天堂,大多是因为人们不服气,但又无能为力。”

奥斯和莫飞对视了一眼,听安格尔继续往下讲。

但安格尔却不说话了,蹲下看那具骸骨,道,“如今发现古人类的遗骸,而且还是完整的,那应该被叫成银鼎山人吧?”

“好像都是这样的吧?”莫飞道,“根据发现的地方命名,跟山顶洞人、北京猿人似的。”

“奥斯,我问你。”安格尔转脸看奥斯,“若是今天出了一件举世震惊的大案,你破了案,会不会有人抢你的功劳?”

奥斯眨眨眼,干笑了两声,问,“你是说办公室政治啊?难免啊。”

“之前几起案件的报道我也看了一些,大多提到了警局之类,却没提到你,你不在意么?”安格尔又问。

奥斯耸耸肩,“有什么呀,工作么,下班了我才懒得管这些,更何况还有奖金。”

“那你为何做警察?”安格尔问。

奥斯想了想,道,“这是一份好工作,当然,正义感啊,成就高啊之类的多少也有那么点。”

安格尔笑了笑,“你很诚实。”

奥斯站在符咒里头一小块干净的地方,觉得有些累,就蹲下歇会儿,托着下巴问,“安格尔,问这跟案情有什么关系?”

安格尔想了想,道,“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对追求的执着程度也不一样,换句话说,有些人只把自己的追求和理想作为生活的一部分,而有些人则把追求和理想作为全部,甚至是活着的意义。”

奥斯摸摸头,道,“安格尔,主题呢主题?”

“简单的说,你吊儿郎当地做警察,做到探长就已经很满足了,在外人看来你也很走运。”安格尔笑了笑。

奥斯咧开嘴干笑。

“但反过来说,你若是神勇干探,努力了比现在多千倍万倍,依然还只是个探长,你就要怨念了,而且还觉得自己很不走运,对吧?”安格尔站了起来,顺着原路准确地走出了符咒,道,“事实证明,执着于过程远比执着于结局快乐得多。”说完,伸手拍了拍莫飞,道,“莫飞,我们出去看看,警员们说不定已经有收获了。”

莫飞点了点头,跟着安格尔一起出门。

“啊,等等我!”奥斯赶紧追了出去

出了白色的研究室,就看到有一个警员从山后急匆匆地跑回来,看到安格尔他们,赶紧就挥手示意他们过去。

众人走了过去,奥斯问,“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