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朱抱着头,木然地说:“他们手里有刀。”

宋翊一挑眉毛,不屑地冷哼:“大不了刀口舔血!”

大家呆呆地看着他,宋翊冷着脸,一个个看过去:“有什么好怕的,我们人多还是他们人多?平常喝酒的时候,说的什么为哥们儿两肋插刀都不算数了?还有你,大朱,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了,你还混个什么?有抱着脑袋哭的力气,还不敢豁出去干一架?”

都是热血少年,被宋翊的话一激,大家都急了,七嘴八舌地嚷:“谁怕了?”

大朱跳起来:“我们走!”

大朱带头领路,一群人如冲向前线的战士,慷慨激昂地向学校外拥去。

白桦林里的我,弯身捡起了滚到我脚边的篮球,却失落了一颗少女的心。也许每个女孩子都向往着一个英雄,都渴望着有一双保护自己的臂弯,都希冀着有一个男子能冲冠一怒、拔剑为红颜。宋翊那一刻的样子,让我感受到了大丈夫的情怀,他在我眼中,不再只是一个品学兼优的男孩子,而是一个有担当、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丈夫。

我捧着篮球,伫立在白桦林中,天地之间如此安静,如停止了转动,只有我的心,跳得那么急,我已经隐隐明白,从今日起,我的世界不会再和以前一样,有隐秘的欣喜和酸楚。

他们返回时,不少人挂了彩,可个个都神情兴奋,搭着彼此的肩膀,高唱着嘹亮的军歌,歌声响彻操场。他们就如一群得胜归来的战士,宋翊被他们簇拥在最中间,他的一个眼睛乌青,半边脸红肿,嘴唇边有血痕,形象实在不算好,但是却成了我记忆中他最英俊的一瞬间。

他们一边四处乱寻着球,一边高声笑嚷,讨论着刚才谁比较英雄,谁比较狗熊,谁平时最耍酷,刚才却最孬种,最后一致同意宋翊是“不会叫的狗才最会咬人”。

我走到宋翊身边,对弯着身子在草丛里找球的他说:“这是你们的篮球吗?”

他抬起头:“是呀!多谢,多谢!”

他抬头的瞬间,太阳恰从乌云中彻底挣脱,光线蓦地明亮,他的笑容却比阳光更灿烂。

我把球默默地递给他,他拿着球问:“你在这里读书?”

我点头:“九月份开学就高二了,”

“小学妹,多谢你!”他微笑着转身离去。

我心里胀鼓鼓的,也说不清楚是甜,还是苦,带着少女特有的敏感和自卑,貌似很理智平和地说:“我的成绩不好,进不了清华,担不起小学妹的称呼。”

他停住脚步,回身看我,眉目间有不以为然:“你还有两年的时间,现在就给自己定下输局,未免太早!只要你想,就一定可以!好好学习,我在清华等你。”

他对着我笑,飞扬自信的笑如同星星点点的阳光,洒落在我的身上。

他朝我挥挥手,大步跑向球场:“篮球找到了!”大家看见他手中的篮球,扯着嗓子嗷嗷地欢呼,从四面八方迅速汇集向篮球场。

他们又开始打篮球,在他们肆意地跳跃奔跑中,青春在阳光下轰轰烈烈地飞扬燃烧,第一次,我觉得自己也是可以这样自信的、飞扬的,那才是青春的本色啊!

我的手紧紧地握着拳头,凝视着他的身影,耳边一遍遍轰鸣着他的声音:“我在清华等你。”

多少个夜晚,宿舍的人都已经熟睡时,我在卫生间门口的灯光下温书;多少个清晨,大家还在梦中时,我捧着英文课本,一个个单词记诵。也曾努力一个学期后,数学成绩仍然不好,也曾做了无数套化学习题后,化学不进反退。不是没有疲惫懈怠、沮丧想放弃的时刻,可是每次觉得自己就是比别人笨,想认命放弃的时刻,总是会想起他眉目间的不以为然,想起他的笑容,想起那些星星点点、洒落到心中的阳光,所以,总是在抱着考试试卷,躲在被窝里大哭一场后,握一握拳头,又再次出发。

我可以放弃他吗?我在键盘上敲字:“放弃他,如同放弃我所有的梦想和勇气,永不!”

屏幕上很快就出现了一行字:“沧海可以变桑田,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远,包括你的爱情。”

不喜欢这么凝重的谈话气氛,和他开玩笑地说:“三步之内必有兰芝,如果你愿意充当这个兰芝,我就考虑放弃他,怎么样?”话发出去后,开始后悔自己鲁莽,但是后悔也晚了。

“?,我是个内里已经腐烂的木头,不过,我知道很多兰芝,可以随时介绍给你。”

我轻嘘了口气:“多谢,多谢!把你的兰芝替我留着点儿,等我老妈拿着刀逼我嫁的时候,我来找你。”

和以前的日子一样,两个人漫无边际,却快乐淋漓地聊着,然后互道晚安、睡觉。

在梦里,我梦到了清华的校园,他在打篮球,十九岁的我,紧张羞涩地站在篮球场边,当众人高呼“宋翊、宋翊”时,我胆怯地咬着唇,终于,我也喊了出来:“宋翊、宋翊…”

他粲然回头,那一眼中,有我!

第九章 飘雪

她走在美的光彩中,温和,平静,又脉脉含情,她的心充溢着真纯的爱情。

已经夜深,万籁俱静,我仍在电脑前赶写一份小组报告,明天要交给宋翊过目,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突然,MSN滴滴地响起来,我立即打开。

“关掉灯,去窗口。”

我对宋翊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很是不解,不过,只要是他说的话,我都愿意照做,所以,我立即关了台灯,合上笔记本电脑,走到窗口。

拉开窗帘,漫天飘飘洒洒的白一下子就跃进眼中。北京的第一场雪竟然在无声无息中降临。

纷纷片片的雪花,连绵不绝,舞姿轻盈。虚空中的它们,如一场黑白默片时代的爱情舞剧,情意绵绵,却又总是欲诉还休,而路灯光芒笼罩下的它们,则如一群晶莹的自然精灵在纵舞,虽无人观赏,却独自美丽,从黑暗的墟茫深处透出奢华的绚烂。

北京城竟是这么安静、这么空旷、这么干净!

我的心被大自然的神奇震慑,总觉得那安宁的雪花中洋溢着不羁,白色的纯洁中透着诱惑,如拉丁舞者翻飞的红裙角,舞动下流淌着邀请。如果可以,我多么希望此时此地,我们是并肩而立,而不是网络的两端,我想看到他的眉眼,感受到他的温度,听到他的声音。

我冲到桌前,打开电脑,试探地问:“你愿意把网络延伸到现实中吗?”

那边长时间地沉默着,我却很肯定他看到了,双掌合起,放在额头前,默默地祈求着,很久很久之后,久得我已经觉得他似乎又一次消失在我生命中时,一句话跳到了屏幕上:“网络有网络的美丽,因为距离,所以一切完美。”

“我相信现实中的你和网络上一样,你怕我和现实中不一样?”

我似乎感受到他在那头无奈的叹气,和无法拒绝:“你什么时间有空见面?”

我几乎喜极而泣,对着电脑,喃喃说了声“谢谢你!”然后才开始敲字:“这个周末好吗?”

“周六晚上,清华南门的雕塑时光。”

“好的。”

“我们怎么认出彼此?”

“只要你去了,我肯定就能找到你。”

他没有质疑我的话,只发了个“晚安”就下线了,留下我对着电脑长久地发呆。以他的性格,既然肯答应和我这个网友见面,那么他应该对我有好感的,可他的表现为什么那么迟疑,似乎我再走近一步,他就会转身逃掉,这和他的性格不符。

走到窗户前,脸贴着玻璃,感受着那沁骨的冰凉,这一刻他是否也站在窗前,任心灵在暗夜中沉醉?

雪无声地落着,飘扬的舞蹈中没有给我任何暗示,我只能向它们发出我的祈祷,希望它们能成全我的心愿。

第二天,起得有些晚了,顶着两个大熊猫眼去上班,电梯里碰到Young,也是两个熊猫眼,两人相对苦笑,她上下打量着我说:“Armanda,你和刚进公司时,判若两人。”

“啊?有吗?”我紧张地看向电梯里的镜子,我有苍老得这么快吗?

Young笑:“我不是那个意思了…”

电梯门一开一合间,陆励成端着杯咖啡走进来。虽然做我们这行,上班时间并不严格,可是迟到被老板撞个正着,毕竟不是什么好事,Young说了声“早”,就低着头不再吭声,我仰着头看电梯门上的数字变动:5、6、7…电梯停住,Young用眼神跟我打了个招呼后,就匆匆溜出电梯。

电梯变得分外缓慢,我偷瞄了一下按钮,只有27层的键亮着,看来我和陆励成的目的地一样。我只能继续屏息静气,恨不得彻底消失在空气中。电梯门开的瞬间,他伸手挡住门,示意女士先行,我低着脑袋含糊不清地说了声“谢谢”后,就以最快的速度奔向自己的办公桌。

宋翊正好从自己的办公室出来,看到我踩着高跟鞋、跑得跌跌撞撞,他笑着说:“Easy,easy!There is no big bad wolf.”

我看到他,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许多:“Sure,because I am not Little Red Riding Hood.”

Peter高竖着食指,一边摆手,一边大声说:“No!No!We are all wolves hunting for the food in this cement woods.”

大家都笑起来。

随在我身后的陆励成出现在门口,大家看到他,一个个立即收敛了嬉皮笑脸的样子,都正襟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