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顿单于两只眼珠一瞪,瞪圆了,吼道:“你知道什么!你这个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大夫!”

“大夫不是神,能治的病,大夫会治。不能治的病,大夫只能暂表遗憾。或许,哪日,医学发展了,原先不能治的病大夫能治了,大夫肯定会给病人治。更何况,大夫也会和其他病人一样,得不治之症而死,大夫是人,一样会死。本妃不怕死,只是因为,早知道生命就是如此,殊途同归。可汗只是不能接受,会和被自己杀戮的婴儿一样踏上黄泉路,那是,最终,死后都会被清算的。”

冒顿单于身形一抖,俨然被震,死后被清算,一切清算。他杀了多少人,那些人,到了阎王地府里找他算账的话——

李敏冷丁丁地藐视眼前这张脸。科学家当然不相信什么阎王地府。这只是,这个人,出于天性的本能,在生命的临终一刻起作用了。

畏惧死亡,更畏惧死亡之后无止境的痛苦,因为死亡本身的痛苦已经给他太多的折磨,让他更感畏惧。

说到底,这些人之所以得了这种病,还是,吃肉杀生太多了。

“不不不!”冒顿单于面朝天,大声地痛苦地嚷了三声。李敏瞅准机会,刚闪到岩壁后面。前面这个疯子举着的尖刀,一刀刺过来,即深深地扎入了岩壁。

刀子被石壁的缝隙夹住了,由于刺进去时用力过猛反而拔不出来。冒顿单于眼珠暴突,怒吼一声,放弃了刀,两只手,长长的指甲都是锐利的武器一样,抓住了李敏躲在岩壁后面的一只手。

那爪子真如刀子一样,一抓,即把手臂上厚厚的衣服抓烂了,抓进了她皮肤里。李敏拿起随处可看到的石块,狠狠地朝眼前的脸砸下去。

血顿如泉涌,从冒顿单于的右眼球里喷了出来。冒顿单于瞬间由于剧痛缩回了手,摸到自己脸上的血,一时间不敢相信对方这样狠。

李敏同样喘息着。

“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冒顿单于歇斯底里地怒吼,身体上下抽搐着,仿佛在蓄积身体内最后一股力量,势必要和她同归于尽。

砰,身形佝偻的王者,忽然变成一个弹球发了出来,直接撞击向岩壁后面的人。

突然间,一道慌然大乱的声音,打断了这一切。

只见一个东胡人,忽然从高处出现,向下面所有的东胡人跪下,高举着双手,道:“夜叉来了——”

话没完,那本该脑袋在脖子上的人,瞬间,那颗脑袋好像安在脖子上是假的,突然滚落到了地上。

东胡的部队里,霎时大乱。

兵荒马乱四个字,还不如以形容此刻东胡人心中的惊慌。因为知道自己可汗快病死了,这些东胡人等于心头没有了主心骨。再加上,他们的宿敌,那个和他们主子一样心狠手辣的护国公一来,感觉就是天空突然变成了黑色,黑色的修罗场。

马蹄声,犹如排山倒海的攻势,骤然涌入了这块狭窄的地方。那一个个尖兵,身穿黑色的仿佛死神一样的铠甲,骑着黑色的仿佛死神使者的黑马,从高处冲了下来。或许为数还不多,可气势已经是以一敌百敌千。

李敏只觉眼前一黑,满目已经都是黑色。

冲进东胡人里面的黑兵,手举的尖矛,好比在杀鸡一样,见到动的生物就砍。鲜血不断地刷新人的视野,满屏满目都是血和被撕烂的肢体身体。

之前那些帮着东胡人胡作非为的鬓狗,一样逃不过黑兵的杀虐。不会儿,连惨叫一声都没有,直接变成了一堆头肢分离的横尸。

李敏怔住了。这是她老公的部队。但是,这是她第一次,看见她老公的部队在战场上怎么作战的。

为什么她老公被人叫做夜叉,因为,眼前这一幕,俨然是变成了确真无疑的修罗场。

那山洞里躲藏着的高卑人,见着都傻眼了:“这——”

这群疯子,简直比东胡人更可怕,拿东胡人像沙袋一样戳的。

恐惧不会儿,也弥漫在了高卑人心头上:这就是传说中的夜叉和夜叉的人吗?

不说高卑人,一部分大明的士兵,不是黑镖旗的,很显然,一样很少亲眼看见黑镖旗在战场上的身影。他们对黑镖旗的印象,只停留在平常可见到的行军时,别具一格的威武和霸气。原来,这并不是护国公号称最亲最与护国公相似的黑镖旗的全部。

魏子裘的掌心里全都是汗,全身在战栗。他从山洞口跃了出来。

扑到岩壁上的冒顿单于,在听见有人喊夜叉来了的一刻,似乎改变了主意,他退了一步,冲着李敏露出了嘴唇里一口寒森的黑牙:“隶王妃,你不怕死,那你,怕不怕护国公死呢?”

“你想做什么?!”李敏猛然眯紧了危险的眼缝儿。

“没错,你老公那只腿上的伤,是本汗的杰作之一。听说,你都治不好你老公的腿伤。你老公的腿伤折磨得你老公和本汗一样痛不欲生。要不要,本汗送你老公一程?”

“你敢!”

眼前的女子,瞬间全身迸发出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戾气。

冒顿单于小生怕怕地缩了下脖子:“原来,隶王妃也有怕的时候。那是,听说你都怀孕了,如果孩子一出生发现自己没了爹的话,你这个娘也不好对孩子交代吧。”

“谁说的?”

伴随突如天降的声音,一把巨刀插在了地上发出地府里宛如万鬼倾巢而出的响声,恐怖的刀鸣,是天下名刀之一离魂的名字。

离魂,顾名思义,就是直接送人去地府的。

男子低沉的声音,和着离魂的刀鸣声,在狂烈的北风中,独树一帜:“本王,答应过王妃,允诺过,一生一世,要陪王妃过的。本王答应过人的事,从来是一言九鼎,驷马难追。冒顿单于,你终于是气数尽了,所以,像落水狗一样吓唬一个女子,不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草原上的兀鹰,只是一个可笑的快要死了的老妖怪吗?”

冒顿单于转过身来,看着眼前这个魁梧的年轻有力的,已然是超越了老态龙钟的他的男子,双眼露出前所未见的凶光:“隶王,你总算来了。知道吗?当十年前,你杀了本汗一千个士兵的时候,本汗就恨不得像今日一样,一口把你生吞活剥了。”

“那也得你有这个本事。不是你吞了我,而是我剥了你的皮。”

“朱隶!”冒顿单于大声的咆哮,宛如贯穿了天宇,引来了云层里雷声阵阵。

很快的,一场王者之间的厮杀,在暴风雪中展开。那是犹如病老体弱了的一只老虎和一只刚刚雄起的雄狮,进行霸主的争夺。

不言而喻,年老的力量,哪怕是以前多么光辉璀璨,已经难以抵御年轻力量的突起。

扑到护国公身上的冒顿单于,一瞬间被护国公扳倒在地。离魂刀哗一下,即刺进了冒顿单于的腹部。流出来的脓水,发着一阵阵恶臭在地上流淌着。冒顿单于的身体在地上犹如蜈蚣抽搐,口吐鲜血,眼球爆裂,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朱隶手里抓着离魂的刀柄,却是一刻都不敢放松这躺在地上的老妖怪。冷汗,一阵阵,像大雨一样从他的脸两颊边上流落下来。

四周全都是他的部下的厮杀声,沙罗场上屠杀的声音,此起彼伏,恐怖弥漫在了这片空地里,谁也逃不过。

可以的话,他并不想让她见到这些。她是个救人的大夫,从第一次在他眼前出现的时候,就是那样的清美婉约,罩着神仙的气息,像出淤泥而不染的仙荷,不是能接触沙罗场的女子。可是,她和他这个被叫做夜叉的男人绑在了一起的命运。

他的头一转,像是向她的方向望了过去,眼前充斥的血腥画面是不是吓坏了她。

“王爷!”突然而至的,却是她骤然的一声锐喊。

只见她疾步向他跑来,捡起了地上冒顿单于掉落的那把匕首,紧接着,擦过了他身旁。

噗!

是刀子刺入皮肤和人体的声音。

巫医瞪大的眼球,仿佛不可置信眼前发生的一幕。

他躲藏在最隐蔽的地方,一直等待最佳的时机动手。因为知道他们现在是逃不掉了,那还不如,把朱隶杀了,让对方群龙无首才能有机会逃跑。

结果,千等万等,终于等到了,朱隶像是看自己老婆和孩子,注意力离开的那一个瞬间,动手的最好时机。可是,这个女人,却比兀鹰的嗅觉更为敏锐。在他刚要扑出来的时候,拿起了匕首正好捅进了他的身体内。

血,像河一样涌流出自己的身体。巫医满口吐血,两只带血的手,一把抓住眼前这个抓匕首刺杀他的女子:“奉我巫王之灵,天灵灵地灵灵,巫王最可怕的诅咒,万劫不可复生的诅咒,要降临到你身上!”

噗,那口巫医的巫血犹如黑色绽开的花朵,在李敏抓着匕首的手背上烙下了印似的。

朱隶已经放开了离魂刀和那死掉的冒顿单于,急急地转身,一脚踹开了那个巫医。巫医和胸口处正中插着的匕首一块倒地,两眼圆睁仿佛望着天空。

天空里,一声声的闷雷,好像听到了巫医诅咒的声音,发出了可怕的好像要撕裂开整个世界的力量。

李敏听到这个雷声时,禁不住一个哆嗦。

朱隶两只手把她抱着,用力地抱着:“冷吗?”

她不该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更不该拿匕首来为了他杀人。不知道为什么,他心头突然一样涌起了一股强烈的不安。

“王爷,没事。”李敏轻轻地这样说着,脸色却益发苍白和透明。

朱隶把她怀抱着先放到了地上,说:“我这就先骑马送你回去,我们这就回北燕好不好?”

她这个样子怎么看都像是被吓的不轻。

是自卫!李敏想。自卫是不算杀戮的。她是个大夫,是个现代人,有道德和法律约束,知道再怎么恨一个人,都不该随意杀人。可刚才那是战场,你不杀他,他就会杀你,杀你最亲近的人。老天爷能懂的,能理解的。

天空里猛然啪的一声,宛如什么被引爆了一样,一道雷击从空中落下,直接击落到了巫医胸口的那只匕首,匕首和巫医的身体瞬间被雷击到粉碎。雪地里只余下了一道黑色的灰烬。

朱隶看着那道灰烬,瞳仁里缩紧了,紧接更用力地把怀里的人抱着。

他身体上那阵战栗的恐惧,清楚地传到了她身上。

不要走!

她能听见这三个字,从他心口里发出来的,也是她心口里发出来的。

天谴了。

老天爷送她来是因为她是大夫,是来救人的,不是来杀人的。

现在,她爱上了一个古代的男子,为了救他的命杀了人。所以,老天爷不高兴了。

“王爷,你听我说。我这里有一包药,是人参片。我刚来的时候,是这个东西,救活了我一口气,把我从阴间拉回到了阳间。王爷拿着这个参片,帮我去救人。”

“我会去救人的,去救人的,你不要走!”

“你听我说王爷。你看着我,王爷。”

她的声音轻轻落在他耳畔上,好像羽毛似的,那么的轻盈,像是仙女的翅膀,他那刻焦躁的心瞬间得到了抚慰。他抬起头,目光平视着她的脸。

她的表情祥和,还是那样仙气,没有一点被血腥沾过的痕迹。他就此更想不明白了,为什么,是为什么。要说杀的人,他杀的人不是比她更多吗?她救人无数,老天爷怎么只认她一桩罪,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王爷,不要这样。”她的手抚摸他的脸,被北风连夜刮着的脸,都变得粗糙起来,让她心疼,

“王爷不是说,曾经很想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吗?我现在可以告诉王爷了。王爷,我是来自很久以后的世界的人。所以,没有关系。回到那里以后,我会想办法,回来找王爷的,和孩子一起。其实这样也好,本来,我在这里还挺担心的,到时候我怎么生孩子的问题,怕王爷看着我和孩子一块死的话我会更欲哭无泪的。”

“你会回来?”

“会。我不后悔,绝对不后悔为王爷去杀了这样一个恶徒,不会后悔!”

他一双手骤然把她搂紧了:“我会等你,一直等你,知道吗?你不要让本王等太久,本王不想死了都见不到你和孩子。”

“不会——”

这是她最终留下来的声音。

天空降下的花白的雷电,直接降到了他怀里的人。紧接,他的两只手,全部空了。

历史后来记载,高卑国高氏王朝六百三十二年,东胡以可汗冒顿单于为首,勾结高卑国叛贼余孽闻家,攻占高卑紫阳城。

高卑国结盟大明北燕护国公军队,反攻紫阳城,抓获东胡及叛贼俘虏数千,紫阳城随之回到高氏皇室手中。

余孽闻家人悉数被斩。

东胡可汗战死。

北燕驻守余部,奉护国公命令,以魏家亲率,护国公胞弟朱理亲自督军,前往东胡围剿东胡军余孽。战果颇丰。

东胡大败,一溃千里。从此,北燕度过了有史以来最平和的冬季。

【239】亲人

外面的风声呼呼地响,和高卑、北燕一样冰寒彻骨的感觉。她这是回到原来车祸时穿越的地方吗?摔下悬崖吊在树梢上。不,不是,不像是。她感觉是躺在一个平地上的。手指摸下去,好像是块冰冷的冻土。

光线不是太强,也不是太弱,像是温暖地照着眼皮和身上的皮肤。但是,北风很冷,冷到人全身都要不停地打颤了。

睁开眼后,见的是晚霞犹如仙女的裙摆一样,婀娜多姿地延续到了天边,几乎占满了整天天空。这样的美景,岂是大城市里能看到的美景?有一瞬间,李敏都以为,自己莫非在古代,没有回到现代。

直到目光从天空挪回到了地面上时,见那一片片丘陵连绵起伏,覆盖上了冰雪的白色,其中,隐露出的那些黄色的沙子,证明了此处是一片沙漠。再有那远处孤独地伫立在天地之间的胡杨,犹如诗人作家行文中那样的神秘和悲怆,貌似,这里是她在现代时曾经到过的边疆?

不得不说,那个东胡的巫医,一番恶毒的诅咒对着她,原本是想把她这个妖女丢回到东胡领地里让东胡人把她杀了的。哪里知道,她原本都不是古代人,是个穿越过去的人。

瞧沙漠里露出的轮胎,怎么看都是现代才有的物品,为现代必定无疑了。

只是,荒漠地带,她孤身一人,能存活下来吗?没有干粮,没有水,冬天的沙漠,夜晚更冷,是冻死人的前奏。

李敏试图让自己的四肢动了动,以确定自己现在是一条游魂呢?还是连身体都一块穿回来了?

貌似是,连身体都一块穿回来了。因为她感到了饥饿,而并不是她饥饿,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催着她吃东西了。

这宝贝儿,生出来八成是个混世魔王。李敏心里对此早有一种预感,想这孩子的爹,为古代著名的枭雄,传奇人物,儿子的基因怕也不会在这方面太差。

宝贝饿了,怎么办?

李敏拧着眉头想了想,可不准备轻易动作,为的是怕避免耗费自己这个本来已经体力不足的身体。

不知道等了多久,只看那天边的晚霞,越飘越远,像是要被吞灭在黑夜中的时候,呼呼的北风声中,突然出现了另一种声音。

一开始,李敏还以为是错觉,毕竟自己感觉好像不是要冻死就是要被饿死了。最糟糕的是,刚穿回来的身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遭受时空扭转的缘故,动弹一下,都仿佛要用平常更多的力气。也不知道何时才能恢复。

是不是都要就此死了?她心里甚至浮现出了一丝绝望的念头。想到孩子那爹还在古代等着自己,又只能屏住一口气给撑着。

这会儿出现什么声音都好,对她来说,都可以说是像上帝像天使来拯救她了。

来的,真的是人。一辆吉普车,迷彩外装,帅气得好像奔驰在沙漠里的一头雄狮,全身发出最强金属一样强烈的光芒。

坐在吉普车上的,一共两个男人。开车的看来年纪大些,可能四十岁以上了,蓄着北方男人粗旷的大胡子。

坐在副驾座上的男子,穿着白色的羽绒服,比较大胡子司机而言,不仅年轻,而且漂亮而斯文,尤其一头墨黑的头发,在晚霞下仿佛镀上了金色似的,染上一层富有贵族气息的色彩。

这样的人,怎么看,无论气质容貌,都该是世族子弟。

吉普车,原先是往东开的,后来,看见了沙漠里露出来的残墙。大胡子司机和年轻男子之间开始有了分歧。

大胡子司机说:“下次有机会再来看吧,白董,反正,这里离我们驻地并不远。而且,现在天色晚了,沙漠里天气多变,怕要出意外。”

年轻贵气的男子,拉了拉围在脖子上的蓝色毛巾,好像伤风似的,咳嗽一声说:“这条路我们来来去去多少回了,我和你单独走,也走过好几回了,从没有看见什么残墙。这回撞见,肯定有问题,下次再来,不一定又是不见了。沙漠里的东西,你胡大哥比我清楚多了。风沙能移动,好像神鬼一样,今儿不抓住,明儿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在你心里只留一个念想。”

“古迹吗?”大胡子司机胡大哥琢磨声,“没想到白董对古迹,会感到兴趣?”

“谁会没有兴趣?虽然我是来这里做生意的。但是,如果在我开发的这块区域里,能发现有价值的古迹的话,我这块地的升值空间也会暴涨。”

“不愧是生意人。”胡大哥大笑两声,动手转过方向盘,“都听白董的,咱们可不能让金子跑了。”

吉普车朝新发现的,在沙漠里露出的一块残墙开了过去。开到断壁前面距离大概三四米远的地方,吉普车才停了下来。两名男子接连下车,各自操着只强光手电筒。

胡大哥腰间配了把边疆的刀,以及棍子,揪了揪腰带,小心翼翼瞅着四周,防止有野兽或是其它袭击者出现。

穿白色羽绒服的贵公子白董,是一路奔到了断墙前,脱下了戴皮手套的手,在墙上摸着,摸了一阵。后面跟来的胡大哥听到他说话:“好像有图画。”

“什么,图画?”真的是古迹,胡大哥吓了一跳,飞奔到前面,拿手电筒往断墙上一打。强烈的白光,在被风沙腐蚀过的墙表上照到了前面男子的手指摸着的地方。

见的是,一幅画,而且是彩色的画,依稀可辨的是人的衣裙,鞋子,是一幅人画,只是画里的人脸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了。可以想见的是,这样一幅画里,光是这画师描绘出来的服饰之华丽,都可以判断出画里的人,该有多么的高贵,是个诸如皇族之类的人物。

只有一幅画肯定是不对的,按照经验,八成这幅断墙上,会连续出现几幅画,好像连环画一样,因此,两名男子,一边一头,摸着墙往下摸索。生怕照相会对墙上的古迹造成影响,这两人倒是不敢拿出手机来拍照。

像是摸了良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大部分断墙依旧埋没在沙漠底下的缘故,两个人硬是没有摸出其它什么。只能是先在当地做一个标志,以防风沙夜晚移动的时候,把这地方淹没了明天找不见了,然后,明天可以带人带工具再来挖掘。

商量过后,胡大哥跑回吉普车上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东西。留下的年轻男子绕起了断墙进行最后的一次检查。

等他走到断墙后面,手里握的手电筒随意往地上一照,地上躺着的一个人,直接可以把人吓死。

扑通!

胡大哥听见身后一声巨响,魂儿也被惊飞了,迟疑地喊:“谁?”

没有人回声,只有西北沙漠里呼呼的风声,像是刀子,刮着胡杨,像是从地府里跑出来的鬼。

胡大哥冷汗都落在了脑门上,转过身去看,看了半天,没有见半个影子,倒是四周那些黑暗降临,貌似能在人的脑海里滋生出无数的妖魔鬼怪来。要不是他是这个地方的人,胆子大。不,即便他是这地方上的人,本土的人,可是,今晚上,这种诡异的气氛,前所未有的感觉,直接也是让他呼吸如牛一样喘着。

想着不对,自己的年轻老板刚才不是站在那里没回来吗?胡大哥边喊边朝断墙跑了过去:“白董!白董!”

连声疾呼,跑到断墙处,和之前的人走的一样的路,绕到了断墙后面,结果,先是看到了坐在地上的男子。

“白董,你把我吓死了,你没事吧?腿伤到哪了吗?”胡大哥说,边说边上前走了几步。

走到年轻男子身边,手指刚要搭住对方的肩膀时,胡大哥手里的手电筒一样照到了前面的地方,这回,扑通一下,胡大哥两个膝盖跪在了地上。手里的手电筒在沙漠里滚了滚,一路滚到了前面。

只见,前面那个躺着的人,慢慢的,缓慢的,坐了起来。

“鬼啊!”胡大哥妈呀爸呀全部老祖宗全部叫了一遍,尿裤子的心都有了,拔腿要跑。

刚要跑,衣服却被年轻男子的手指揪住了。

“好像是个活的。”

“你怎么知道?!”胡大哥不信邪。

能相信这是个活人吗?一个大活人的,躺在沙漠里干什么?而且是在快要天黑的沙漠里,断墙的旁边,要不是他们及时发现的话,这人可不是要在晚上被野兽分尸了?

胡大哥脑子里这样一想,却也不能否认,是有旅行者穿过沙漠的时候,遇到突发状况不得已滞留在了这里等待有人路过救援。这种事其实常有发生的。只是,今晚发生的事,今儿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这个人,都太诡异了,以至于他第一时间不是和以前一样展开救援,而是先喊着鬼来了。

只因,出现在他们眼前的这个女子,身穿的服饰,哪一样不是像古代穿越剧里的女主角?

拍电影的影员,因为和剧组走失了,迷路了,或是遭到同行暗算,结果,落到现在这个处境?

胡大哥心里逐渐地平静了下来,只听旁边的年轻男子说:“我刚才观察了许久,她是有呼吸的,不是什么僵尸。”

不是僵尸,不是诈尸。胡大哥踏实些了。可是,这个女子究竟是谁。

坐起来的李敏,是用一只手勉强地撑着那面断墙,其实在听见有人来的动静,判别出来的不是什么坏人之后,她一直都想着开口,想吸引人的注意力来救她。但是,喉咙里,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嗓子是干到了好像枪灭火一样,所以没有声音。

疲惫,让她脸上挂满了冷汗,呼吸也很急促,只能用手,努力给对方表示出自己并不是什么鬼。

真是好笑,在古代,她被人叫做妖,回到现代,则被人叫做鬼了。

胡大哥和年轻男子,看出了她确实是个普通的大活人以后,惊吓没了,接下来,一个人跑到吉普车那里拿毯子和水壶。另一个则走到她身边扶着她。

“撑着点。先别说话,不要动,保持体力。”

面对对方友好的声音,李敏抬头,想对其微笑一下表示感谢。

头顶上,那年轻男子的脸,是被天空里露出的那轮明月照出了英俊完美的轮廓。李敏看着这男子的脸,忽然脑子里好像闪过了什么,一丝怔。

同时,那男子却是揪出了口袋里的帕子,给她脸上擦了下汗,接着,再看清楚了她衣服罩着的隆起的肚皮时,眼睛一眯,对抱着毯子跑来的胡大哥说:“赶紧把她送回驻地,找大夫来,是个孕妇。”

“啊?!”胡大哥再次傻眼了。怎么是个孕妇?一个孕妇居然自己在沙漠里行走?究竟是怎么回事?反正不像是人能干出的事儿。

别看这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男人,斯斯文文的,瘦瘦的,力气却貌似不小。李敏没有回过神来时,对方在她腰间和腿间穿过两只手一抱,即把她抱了起来。

接下来的事情,当然是,他们飞快地开着吉普车,好像把断墙上无价的古迹都给忘记了。

当再次意识比较清醒的时候,李敏睁眼望到了帐篷里悬挂的白炽灯。

真的是现代了,她心里不由感叹。

有个人,走近她身边,是个比较年轻的女孩,问她:“醒了吗?感觉怎么样,好点没有?我叫方医生再来看一下你,好吗?”

“这里是?”

“XX兵团的医务室。”

看来,这个年轻的女孩,是驻地兵团的医务人员了。

听见动静,在绿色帘布外面传进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醒了吗,小赵?”

“病人醒了,方医生。”护士小赵说。

掀开绿色帘布,露出了一个女人的脸。应说这个女人,长得也够特别了点,如果不听声音单看脸,还以为是个英俊非凡的俊俏小生。

手插着白大褂口袋的方医生走到床前,审视床上病人的脸色,表情等,接着笑了下:“醒了?”

“是的。”李敏终于发现自己可以开口找回声音了,于是维持着冷静说。

“你脱水了,要不是被发现的及时,恐怕再过两个钟头,你就得名归西天了。”方医生说着她惊险的病情,“现在给你打了补液,你慢慢地这个情况会好起来的。不过,我看你还有孩子,应该有六七个月的身孕了,恐怕再过一两个月要临盆了。”

李敏听对方这样一说,好像很熟悉产科,问:“你是产科医生吗?”

“你怎么知道的?”方医生被她这句反问也是吓了一跳,忽然狐疑地端详起她,“你该不会是同行?”

眼看在旁边站的小护士,瞪圆了两只惊讶的眼珠子。

“是。”李敏主动招供,“我是学医的,不过,我不是专修产科的。”

方医生听着她这话,再看她脸上那幅严肃的表情,好像深有体会似的,说:“好吧,都是同行的话,我想,沟通,对于你我会更方便一些。”

护士接着把李敏扶了起来。

方医生交代:“给她吃点东西,慢慢吃,不要急。先休息,把身体修养好了,我们再来讨论其它问题,不要心急。”

接连两句不要心急,明显是针对她说的。

李敏点了头,能感觉到这个医生,这个同行,是很负责任的一个。遇到好医生,对于现在突然身为了病人的她,是件再好不过的事了。

方医生走出去以后,护士给她端来热好的粥。李敏开始问起:“你们怎么住帐篷里?”

驻地兵团的话,都有自己的基地,应该有建有营房,最少不是这样简陋的帐篷。

“看你好像对我们挺熟悉的,你以前到过我们这儿吗?”小护士问。

“没有。”李敏摇头,只是自己父亲的职业关系,她对这方面有所了解。

小护士深感她身上谜团挺多的,不由地在她脸上又瞟了两眼。

李敏则是,看着眼前这张年轻的脸,很容易联想到自己在古代那几个小丫鬟了。不知道,春梅那条命,有没有救回来?

想想那丫头的命,也真的太坎坷了。

方医生走出病人住的帐篷以后,到了隔壁自己的办公室。

其实,他们这是医疗队出来例行巡诊,刚好路过这里时接到求助电话就跑过来了。

对她发出求助的人,正好是她熟悉的,是她以前两个上司的亲人。

方医生掀开办公室帐篷帷幕后,看见那年轻的男子坐在帐篷里的简易板凳上,于是握着拳头放在嘴边轻咳一声。

听见声音以后,年轻男子站了起来,叫她:“方阿姨。”

“白小璐。你说我怎么说你好呢。我原先接到你电话的时候,还想着,你这是不是无意中搞大了哪个女人的肚子。当然,总比你一直单身好。你放心,我不会向你爸打小报告。”

白小璐一听,脸上挂上了一抹无奈,直言:“这个玩笑不好玩。我是真的救人,想来问问,她的情况怎么样了?”

“什么怎么样了?你都不知道她来龙去脉,不是吗?”方医生一语双关地说着,坐到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