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是大夫,分析任何东西讲究科学和辩证,婆婆这种咎由自取,说到底,恐怕根源还在那个尤将军身上,尤氏的父亲,太爱那个面子,最终把自己和女儿都给害死了。

有些人,认为自己不成功,便是白活一世。正因为如此,能真正自由地活在这个世上享受生命的人,其实有多少呢?

尤氏父女就是典型的例子。

对于自己丈夫,李敏还是比较放心的。毕竟,朱隶经历过的风雨多,自小和尤氏的感情也不算是很亲,因此,恐怕不会遭受到太大的打击。

事实果然如此。

朱隶低声吩咐了其他人准备暗自给尤氏办丧事,只怕,尤氏这个尸体,都暂时没有办法弄回到北燕来安葬了。

以万历爷那个恶毒的性子,只会把尤氏碎尸万段,然后把尤氏的尸骨都送狗咬了。

真正最难过的人,肯定是朱理了。

朱理和朱隶不同,在京师里被迫人质的时候,是和尤氏朝夕相处的时间长,远比朱隶长得多。

看兄长在叮嘱人安排尤氏的后事,朱理静悄悄地走了出去。

对于兄长,他肯定没有话说的。朱隶在这件事上一样是受害者。如果外面的人知道尤氏死了,八成铺天盖地的指责会对着他们兄弟俩来,首当其冲就是朱隶。朱隶不可能做这种有意把自己母亲害死,然后让历史学家在史册上记下杀母罪恶的一个人。

那到底是亲娘。哪怕这个亲娘,也不算很亲。

朱理此时此刻的心情,犹如倒翻的老坛子,酸甜苦辣什么味儿都有。

对于尤氏给他们兄弟酿的家酒里下毒的事情,朱理只觉得很悲哀:尤氏这样做,何苦呢?!

难道他和他兄长,都不是她的亲生儿子?

被亲生母亲好像抛弃的心,一时间,折磨着朱理。

夜深人静,春天到来的北燕,夜凉如水,早春霜雪融化的那种冷,在夜里恐怕是能与冬天霜冻的时候相比。

大概是接受了朱隶的命令,胡二哥,静悄悄地一直跟在朱理的身后,生怕他出什么事儿。手里拎着件厚重的裘袍。

朱理只是身着普通的棉衣常服,在王府里的青石板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心思,早就乱到,迷了方向,看不清周围。

一路这样,不知道是走到哪儿去了。

直到胡二哥在他后面突然提了一声:“二少爷,前头,是郡主和十一爷住的地儿了。”

大家闺秀住的地方,男子三更半夜的,当然不能过去。路过门前都不可以,会遭嫌的。

朱理猛地刹住脚,却也来不及。

只见前头屋门一开,福子提着盏灯笼在门前照着,看到他,咧开了一串拍马屁的白牙儿,道:“小理王爷,是不是来找十一爷的?”

话说,这王府里,是朱理的家,哪有真正迷路的道理。哪怕黑灯瞎火的,闭着眼睛,都不应该走到与自己院子这么南辕北辙的地儿来。完全方向不对嘛。

朱理有点儿恼,拳头在袖管里握了握,没做声。

福子肯定是因为趴在墙头看见他来了的痕迹,才出门来打探的。现在见是他真人了,马上冲院子里喊了一声:“十一爷,小理王爷来找你了。”

听到这话儿,朱理恨不得马上割了福子的舌头。

福子萎缩了下脑袋,也做好了被朱理拿办的下场。可是,等了会儿,见朱理却是没有动,好像真的是来见朱琪的。

听到自己那个聪明不足办事有余的小奴才喊的声音,朱琪当时只是站在院子里不敢动。

怎么,自己走出去,再次走出去拿热脸去倒贴他的屁股吗?朱琪想的是,只怕自己刚走出去,他人转身就走了,自己真的是看着他的屁股一直远去。

当真恼人,到时候只怕自己一晚上都睡不着了。

不过,对于他为什么突然鬼迷心窍走到她这儿来,她似乎可以想象到一些的。

毕竟,他的亲娘,可是被她的亲爹给杀了。

见福子在门缝里冲她比比手势,说是朱理压根儿没有走。朱琪的心定了下来,看来自己想的事没有错的。

他这会儿来,可不是因为突然想通了,想念她了想和她谈情说爱,是,恨不得把她这个仇人家的女儿碎尸万段。

朱琪拍打下裙子,走出了院门。

大家如今继续喊她十一爷,却也知道她其实是女儿身的。朱永乐一不做二不休,让她穿起了女子的衣服,还嘟囔着说:“你不穿裙子,不是个女子,你叫你喜欢的公子怎么喜欢你呢?”

小胖妞,如今似乎是个恋爱高手了。眼看,是和徐状元的爱情一路终于走向了正轨。

朱琪本是不依的,主要是穿男子衣服习以为常了,穿裙子她感觉行动不方便,碍事儿。只是这个小胖妞太过执拗,执拗到了,把她的男子衣服,全部给没收了。

于是,在夜色下,这样一个充满诡异命运的夜晚里,朱理第一次看到了她穿女装的样子。

透了几分妖艳的桃红,在很多人印象里,属于性情豪放的艳情女子才会选择的颜色。要说朱琪性子豪放,倒也有几分,毕竟,朱琪一直都是像男儿一样生活的。

朱永乐恐怕是因为这点,给朱琪选了这个颜色的衣服。

此等鲜艳的颜色,是把朱琪那天生的美丽白皙的肌肤,衬得白里透红,在春夜里,一如那朵黑暗中突然绽放的桃花儿,能把男儿的心都勾得心花怒放。

朱理的眸色顿然是划过一抹沉幽。

她是很美的一个人儿,早从她穿男儿装都能勾得京师里的女子的心像小鹿般蹦跳,都可以知道一二。

如今穿回女儿装,不倾城倾城的颜色才怪了,更何况,这人本来就是大明皇帝的公主。

万历爷的女儿。

朱理的嘴角冷冷地勾起一个弧度,袖管挥了下。

胡二哥知意,退了下去。

与此同时,会做人的福子,早就想给主子安排幽会了,不当这个电灯泡,没有等朱琪做声,一溜烟先跑了。

朱琪回过头时,喊福子,都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喊,又怕把朱永乐吵醒了。这个小胖妞如果见到这一幕,恐怕一辈子都会在她朱琪面前笑她朱琪。

说起来,她朱琪这是害羞。

总觉得,在他面前穿女装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全身都不自在。

朱理向着她的方向走了过来。

为此,朱琪居然不受控制地退了半步,全然都是由于羞意所致。

他的脚步加快,一瞬间,闪到了她面前。

朱琪的双瞳蓦然睁大了起来,映着他那张在月光下仿佛戴了张银面具,却依然英俊得宛若天神的脸,让她的心速可以骤然间继续失效。

“理,理儿——”这个声音,吐出如兰的芳唇之间,充满了诱人的黑夜香气。

“哼。”朱理轻轻的一声笑,“其实,我早该和你把话都说清楚的了。只是没有想到你是那样蠢的一个人,肥猪不怕开水烫。”

朱琪的脸顿然一红,知道他说的是她倒贴他追的样子,虎了眼睛说:“你恐怕误会了,小理王爷。本王,不过是陪着郡主来一趟北燕罢了。生怕郡主一个女子不安全。”

“你这话,本王信。”朱理眼不斜视,口气淡薄,“你这次没有选择回京,应该是准备随那人一块走的了。本王会答应你,照顾好郡主,你可以走的了。”

只听完他这话的刹那,朱琪的心头仿佛被什么一个重击。

他让她走?

这可比,拿剑杀她,不知怎的,来得让她绝望的多。要知道,他杀了她的话,她终究可以死在他眼前,他怀里,让他永远没有办法眼不见为尽,让他一辈子记住她。让她远走高飞,岂不是,他一点都不在意,不在意她走了。

朱琪一瞬间真想脱口而出:你还不如把我杀了。反正,你已经把我的心用刀子割的体无完肤了。

“理儿,你之前不是很想杀我吗?”朱琪嘴角微弯,到底是忍不住吐了这话。

朱理的脸色猛地一降,几乎降到了乌点。他忽然举起的那只手,是快要举高到她脖子的地方,掐住她脖子。可是,最终,他只是把手缓慢地放下。

看着他那只举高又放下的手,朱琪只觉得心惊胆寒的:“理儿,你——”

“我没有办法杀了你。”朱理的声音显得那样的平静。

朱琪的心跳了两下,对着他迈出一步:“理儿,我——”

“十一爷,你再踏前一步,我杀不了你,只能杀了自己。”

朱琪停住了步,感觉心头一霎那寒冷到了冰点。

“你知道的,十一爷,你亲生父亲,是护国公的仇家。本王亲爹,亲娘,都死在你父亲手里。”

她知道,她都明白他说的话。他们如果在一起的话,肯定会被天下人说他们两个都大逆不道,说他们没有孝心。但是,只要他愿意,她愿意跟着他吃任何苦头,背负这世界上任何罪名他都不怕。

“理儿——”朱琪再走前一步时,却只见他双眼好像隐没在夜里了一样,更让她看不清楚了。

“本王的兄长有大业要完成。本王不可能,丢下家人,和一个女子双宿双飞,这不是,一个男儿该做的事情。”说完这话的朱理,仿佛把一辈子的话都说完了,转身,即消失在了夜里。

朱琪简直是不敢相信地看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切。看着他,残忍地抛下一句“不可能”,随之消失在她眼前,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她了。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

男人心里,永远先惦记的,不会是女人。

夜里,几丈远的地方,隐没在黑暗里的男子,还有一个。虞世南抓住垂下的树枝,握在掌心里,在咔吱一声要折成半截时,终究是怕惊动到不远处的女子,收了起来。

月下如花似玉的女子,桃红的衣服衬着春夜的气息,是那样的美颜动人。而落寞的清影,则撩动着人的心扉。

可是,没有这个缘分。

或许,他可以此时此刻出去,去安慰她,看能不能趁人之危,夺人之美。可终究,怕是不能给她一个名分。

没错,高贞曾经说过,可以给她一个合适的高卑国身份,让她顺利地嫁给朱理。但是,如果换作是他虞世南想娶朱琪,高贞肯定不同意。

原因很简单,朱琪是万历爷的女儿,而且,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死活不认自己高卑国子民的身份。高贞可是个很记仇的人。这点,不知道高贞的人,是不清楚的。

像朱理说的那样,最合适她的人,大概在远方。

位于京师的东城门口,一辆普通的青色帷幄马车,驶出了城门,一直是往很远的地方走去。

九爷戴着斗笠,甩着马鞭,急追那辆马车。

追到了约有几十丈遥远的地方,马车终于停了下来。

九爷追到马车尾巴,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却是一丝不敢停,从马背上纵身跃下,到了马车边上低声喊:“八哥,你怎不说一声就走了呢?”

听到这话,马车的车帘被一只白皙的玉指掀开一角,八爷那张如玉的侧颜露出给了九爷看,低声说:“九弟,我之前和你说过了,我这走是情非得已,不走的话,只怕是命不久矣。原谅你八哥懦弱的,自求自保的一面吧。”

这些九爷都知道,因为朱济之前都和他说过的了。只是,朱济这是不是,走的太快了一些,有些出人意料。这京师里,近来不是很平静吗?没见得什么事儿要发生一样。

“暴风雨之前,总是很平静的。”朱济看了看追着自己脸膛通红的九爷,到底心头有些不忍,要知道,这少有的几个兄弟是真心跟着他朱济的,但是,九爷肯定不会跟他走的。这点,他之前那样明着暗着提示过老九,老九却始终不松口。

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朱济一样,赢得起也输得起。九爷说起来,更是像随风逐流的人,只要能吃得饱活得好。如果跟了他朱济走,注定是要放弃皇子的身份,是要在外面流浪,甚至过起没有钱的困苦生活。对于酒肉为生的九爷来说,根本没有办法忍受。

按句九爷的人生哲理来说,要是哪天,不能吃喝玩乐,不如死了算了。

不跟老八走,可老八一直是他的主心骨,没有老八坐镇,在后面出谋划策,九爷心里很慌,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而京师里的局势,向来是前变化玩的。因此,在一听说八爷府里今日突然一辆大马车离开时,九爷眼皮一眨,心里暗叫声不好,直追了上来。

老九如今,在旷野的冷风里伫立着,好像一条可怜的孤独的狼狗。

朱济看着是有些心疼,于是,又说了一句:“九弟,之前,我和你说过的话,你还记得吗?”

九爷点了点头,朱济说的话,他都记得,说:“八哥指的是龙潜吗?”

龙潜一个词,让马车里坐着的另一名女子,有了些动静。但是,女子没有开声。

朱济回答九爷:“是。你必须牢牢记住我的话。九弟,这个京师,这个天下,终有一天,都是属于那个男子的。你找时候,是看到机会赶紧逃。哪个上位者,新登基为王的人,都必然要大开杀戒。我们这些带有皇族血脉的,是绝对不可能被放过的。”

九爷听他的话,听得似懂非懂,但是,朱济很显然,不想说明白。九爷就此不由着急地舔了下嘴巴,说:“八哥,那个人的那些事儿,还得好多年之后吧。你先说下,如今我老九该怎么办?”

“没有怎么办。”朱济道,“皇上年纪大了,终有一日,太子要登基。太子的品行,你老九很清楚。说众兄弟哪个还可靠一些,你看看太子依靠谁,就知道了。”

九爷眼睛一亮:“三哥——”

朱璃固然老铁着一张脸,人缘不怎么好,不怎么给人亲近,但是,到了大事上,无论皇帝和太子,都知道还是老三最可靠。

点拨完老九,朱济放下了车帘,让车夫继续赶车。

老九自此站在荒野里,目送他和常嫔一路远去。

常嫔愿意跟朱济走,其实也多少出乎了老九的意料。本来,他们都想着,常嫔或许死不愿意。毕竟,皇宫里很多女子都是这样的,无论皇帝怎么虐待她们,她们都是那样的死心塌地。

朱济拿了件袍子,给常嫔盖了下身子。夜里,哪怕春天来到了,都是比较冷的。

常嫔好像在睡梦中睁开眼角,在他脸上瞧了一下,那眼神,分明有不少疑问。

刚好,朱济也有话和她说,说道:“母亲这回愿意跟孩儿走,孩儿知道,都是因为母亲担心孩儿的安危。”

是,常嫔如果不是想着儿子可能真的会死,不一定真的马上出宫随朱济走。因此朱济让人捎给她的口信,是真正促使她走的原因。

“你给我写的信里面,说皇上势必想保你都难?”

“皇上如今都自身难保,母亲。”朱济轻声说。

常嫔脸色暗自沉晦,对皇帝的感情,毕竟这么多年的夫妻还是有的。在她一直的观念里,万历爷,像是一个,谁都打不倒的男人。

“龙潜是吗?”常嫔的口气里有些不可思议,“是真的龙潜吗?是真的如众人传说中的人吗?”

朱济到这个时候,和她说起了真话:“实不相瞒,皇上这会儿一定是知道了,派人去追隶王妃的镯子。”

“镯子?”

“对。隶王妃不是这个世上的人。这点,皇上心里很清楚,所以,要找到那只镯子,把隶王妃送走。”

“你说隶王妃不是这个世上的人,莫非是鬼?”常嫔吃惊地问,满脸写着不可思议。

朱济知道,一般人听到这话,肯定是不相信的。虽然很多人,都怀疑过李敏是神仙。可朱济是绝对相信的,因为,他可是第一时间找到李敏穿越到这个世上时带来的背包的人。这全都是因为:“母亲,孩儿小时候,不是和母亲说过,孩儿做过一些不可思议的梦吗?说是梦见仿佛进入了一个神仙的地方,那里的人,穿的衣服,都是孩儿前所未见的,和西洋人穿的,也不是很相同,那里的物品,更是五花八门,离奇古怪,尽是些法器一样的东西,有着奇妙的法力。”

常嫔想起这回事儿,由于朱济这些梦很诡异,在皇宫里,尤其朱济还身为皇子,如果说出这些话,被人利用了,他们母子俩,可就命都没有了。所以,朱济被她喝令,必须把这些事都埋在心里面,绝对不能说。

这个事儿时间上过了久远,朱济又真的藏在心里了,和她都不说了,自然而然,常嫔彻底忘了这回事儿。

现在,朱济这样一提,岂不是说?

朱济告诉她:“孩儿以为,隶王妃正是从孩儿梦里的那个地方来的人。可能隶王都知道了。”

常嫔猛打了下哆嗦。

如果这事做实了的话,李敏是神仙似的人物,生下来的儿子,是龙潜,也就不足奇怪了。

万历爷的运势,恐怕是要断了。

常嫔咬住嘴唇,好不容易忍了下来。

朱济轻轻抚着她肩头说:“不要担心,他终究是皇上,是能得善终的。反而是你我,如果这会儿不走,怕是要来不及了。”

“为何?”常嫔抬头看他。

朱济说:“皇上要是追不到那个镯子,知道这个运势是他抵抗不了的,皇上他——”

那是一个多么骄傲的男子!常嫔很明白,一脸即悲伤地垂落下去,但是,儿子的话都没有错,她必须为儿子想,于是问:“我们这是要去哪?”

“按照孩儿梦里的指引,是要到西洋去。我们到了那里以后,不再姓朱,改姓白。”

皇帝的人,得知帝王绿和李敏来历有重大关系的消息以后,直奔去找帝王绿了。而实际上,皇帝已经提前,让人去找帝王绿了。因为据一些走漏的蛛丝马迹,似乎有人说,帝王绿,本该戴在李敏手上的,可是,李敏在高卑被东胡人围困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把帝王绿交给了一个人。

眼下,这个人,好像并没有在北燕。因此在北燕不见帝王绿的踪影。

皇帝认为这是个契机,一个反转的契机,势在必得。

护国公府这边,一样在知道皇帝派人去寻找帝王绿以后,由朱理率了一队高手组成的队伍,急匆匆出发。可见,是担心皇帝找到了帝王绿的所在地。

帝王绿,按照李敏知道的,最后自己是交给了春梅那个丫头了。后来,她离开古代回到了现代。回到古代,又听说春梅死了。那东西固然重要,是护国公王府的宝物,可是,那丫头为了她都死了,李敏肯定不愿意追责春梅死了还得担负起来的责任。

直到现在,帝王绿被重新提起,好像,丈夫知道它在哪里。

奇怪了。李敏都不禁眼皮子跳了几下,莫非春梅化成鬼魂了,指引着人去找帝王绿?

找帝王绿的人,是都找到了高卑去了。因为,谁都知道,李敏是在那儿被困的。帝王绿一开始丢失的地方,只能是在那里。

据说,有人在那块地方苦找了多日,都未得门路,一点成果都没有。

说到,高卑与北燕连接的地方,有一座山,在高卑叫做雁行山,在北燕,则被人习惯地叫做了北峰。因为,江湖里赫赫有名的北峰老怪,即常年都住在这个山头上。

要去雁行山或是北峰,路径有两条,一条从高卑走,一条从北燕内出发,但是,都不好走。北峰上,是每年都有路过一些翻山越岭试图逃避关税的商人。可就是这些商人,都难以遇到传说中的武功高手北峰老怪。

想在北峰上找到老怪,很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江湖里,都有这个说法,说是,北峰是老怪的魔居,老怪只要在北峰上,可以完全隐去自己的人影,变成鬼怪。真遇到了北峰老怪的人,可真的是遇到鬼了。

兰燕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听人说这个故事时,被吓得小心脏一炸一炸的。

多么可怕的形容,常年盘踞在山头上的一只鬼怪,怎么想,都应该是长得像青面獠牙的人,有张吓死人的五官。

所以,那个时候,许飞云把她收了当徒弟,带上北峰时,她还傻傻地问:师父,我们遇到老怪怎么办?会不会被他吃了?

当时,许飞云没有对她先说出自己是北峰老怪的身份。但是,小徒儿的这个问题,到如今许飞云自己想来,都觉得太神奇了。感觉这娃儿,真是上天送来被他“吃掉”的。

兰燕的手受了重伤以后,许飞云先带兰燕上山用草药养着,不先想着手术。因为李敏爷说了,手术的话,不一定会全好,相反,怕是会留下残疾的后遗症。

北峰上各种名贵的,稀奇的草药很多。像是那个在高卑炒到天价的雪莲,在常年呆在北峰上的许飞云眼里,不就是过路经常能看见的一朵花吗?

暴殄天物!

这世上,有比这人更愚蠢的猪吗!

李大夫对此痛心疾首。

许飞云拿根野草搔搔耳后根:他又不是专门研究医术的大夫,不懂这个很正常嘛。

现在,根据李大夫描述的,许飞云进入北峰里的深处,给心爱的女徒儿找最名贵的药草。与此同时,兰燕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留守在许飞云住的屋子了。

说是只有她一个人住,其实不准确,准确的说,是还有两条狼。

白毫、独爷,都是兰燕见过,所熟悉的。那个时候,白毫和独爷生死决战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本来大家还以为这两条狼是同归于尽了。为此,李敏甚至私底下叹了声:白死了。

因为这两条狼的主子,后来不是和好了吗?

肯定李敏都没有想到的,这两条狼,都是第一时间知道她从古代消失,接着,追踪她留下的帝王绿的气味,一直找到了北峰上来。

兰燕跟着许飞云回到北峰之后,立马见到了它们两只。这时候,兰燕才知道,孟浩明当初带了春梅离开后,是直奔北峰上来了。

这里,有曾经的数届北峰老怪留下的宝贵东西,叫做——冰棺。

孟浩明带春梅到北峰找冰棺,目的不言而喻,想延长春梅苟且残存的一口气,等到李敏回来救春梅的命。

那么,李敏已经回来了,为什么孟浩明不赶紧给李敏带消息呢?

其一,李敏身怀六甲,哪怕真心想救自己丫头,都没有这个能耐以这个身体条件上北峰救人。同样,李老没有这个本事。而春梅不能离开冰棺,冰棺又不能下北峰。因此,才有紫叶从其他人口里得到的消息,春梅和死差不多了。

真的是,那个时候,公孙良生亲自看的这个丫头的伤,太重了,五脏六腑都碎了,是神仙都救不回来的命。

孟浩明对此才伤心欲绝,带着春梅,带着李敏留给春梅的那袋人参,一直给春梅嘴巴里塞着续命,把人带到了北峰。

是人没有想到的是,春梅这样到了北峰以后,进入了冰棺,奇迹似乎慢慢出现了。

不知道是不是冰棺与春梅的身体起了奇妙的反应,春梅躺在冰棺里,本来快变成死人一样的体温逐渐恢复了起来,苍白的脸色,也变的有了些红润的颜色。最奇怪的是,春梅的皮肤,有时候,会泛出一些绿光的样子。

第一次看,还蛮吓人,以为是人的灵魂出窍了。

后来,公孙良生接到消息,亲自到了北峰一看,一查,大开眼界,说:“她吞了帝王绿!”

这个忠心耿耿的丫头,当初接到李敏的任务,誓死要保护主子交代的东西,因此看着东胡人来袭的时候,她想来想去,把这玉藏到哪儿都不安全,干脆把它吞了。反正,东胡人把她杀了,或是她自杀了都好,这个尸体腐烂都需要时间。东胡人一时肯定没有想到她吃了这东西。

如此义勇的行为,不知道是不是招来了老天爷的怜悯。这块举世的护国公宝玉,据说,与北峰也有一定的因缘,因此,和冰棺起了奇妙的反应,顺便把这丫头的命给拉了回来。

至今,春梅的身体,在冰棺里缓慢地恢复着,只剩下等待她的意识复苏。至于到时候怎么把这块玉取出来,到时再说吧。反正,公孙良生认为这事儿也不难,李老和李敏不是都能给人开肠子吗?

兰燕拿了半头羊羔肉,打成了碎,放在一个大盘子里,给两条狼吃。只有这样做,两条狼才不会随便逮吃北峰里的动物。这山头上的一些动物,是许飞云的朋友,可舍不得给狼吃掉了。

白毫和独爷,站在大盆的两侧低着脑袋,各自为营地享受人类直接赐予的美味。

兰燕瞧着这两头狼,感觉其间有着让人说不出的奇妙关系。

好像和睦,又好像有点敌对的关系。是不是,天下的父子都是这样?

吃了一半的时候,白毫突然率先抬起了狼头,冲着某个方向,眯着绿色的幽瞳。很俨然,是发现了什么东西。

不会儿,兰燕跟着站起身来,看见一头梅花鹿从门口经过,这无疑是专门跑到北峰老怪家门口报信的朋友。

北峰上,有不明来历的来客,正一步步靠近北峰老怪的家。

兰燕转身往屋里走,要去取墙上悬挂的宝剑以防万一。

说时迟那时快,三道飞影瞬然之间,落在了院子的空地里。

兰燕一动也不敢动,身边四周的风几乎都静止了。这种几乎没有露出行动踪迹的高手,只能是与她师傅的绝世武功有的一比的高高手。

凭她一己之力,道不定很快是被对方撕了。

背后骤然一阵烈风吹过时,发出啪啦啪啦的布袂的嚓响。

缓慢转过头的兰燕,看着院子里伫立着的那三个人。

三名男子,都是披着像乞丐一样的破布当氅子挡风,一看,就知道都是有意用破旧掩盖其真实身份的人。所谓不知庐山真面目。越是极力掩饰的东西,肯定越是相反的。

兰燕的眼睛,从三个人的左边扫到右边,再到中间。

这三个人,倒是都没有用黑布遮盖自己的容貌。因此,裸露在白天里的五官并不难以辨认。

左边高高瘦瘦的男子,年纪可能都有五十多岁了,花白的头发之间,隐约见着一些金丝的存在。再有那显然与大明人不同的五官特征,鹰钩鼻,绿色的瞳仁,无非就是个西洋人。

有部分西洋人讨好大明皇帝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就不知道这群西洋人究竟是从大明皇帝那里得到什么好处,应该是好处多多吧。毕竟,西洋人一样是很重私利的人,背地里都不知道说了大明皇帝多少坏话。

与左边那瘦到宛如只剩一把老骨头的西洋人相反,右边的男子正值青壮年,壮实的身材,好比佛庙里的弥勒佛一样,墩在那儿像是一座小土炮,谁都挪不动的样子。

兰燕对其初步判断,应该是手拿锥子类重型武器的江湖人。

至于中间那位,兰燕绝对是认得出其面孔的。

大山,王大山。从燕都里最新发到北峰来的消息说了,这个家伙,是典型的间谍,叛徒,忘恩负义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