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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黑框的护目镜,手中的焊接头爆闪出刺目的青紫色火花。

仿佛听到他说:“站在我身后,不要看。”

是怕她伤到眼睛。她依言站在他的背后,看着他瘦削的背,最近他又清减了不少,穿着黑色的薄毛衣,仍看得到那两处高高突起的骨头。

她怜惜地抱紧他的腰,也是极纤细的,要不是他的面孔俊美,这样的身材肯定会吓到人吧?

“别干了吧,”她仍不死心地劝说,“即使不接受治疗,也要好好调养身体。”

他的手突然停住,刺耳的声音消失了,贴着他的背,她听到他的心跳如雷鼓。

只一会儿,那刺耳的声音又重新响起。

她叹气地松开手,无论是谁也说服不了。转身到旁边的小板凳上坐下,手托着下巴,盯着那些四处飞溅的火花烦恼。

实在是不知道他这么拼命干什么?饭不好好吃,觉也不睡,甚至甚至——没有陪她的时间,从早到晚只顾着摆弄这些冰冷的器械。

原因她当晚就知道了,晚饭他只吃了两口就扔开碗筷,去了庭院。她和自辉也无心再吃,面面相觑,都担心着外面那个走火入魔的人。

那刺耳的声音又响起了,她伏在餐桌上,烦躁地将一根手指伸进耳朵里,不想听,越听越烦躁。

不知过了多久,坐在对面的自辉拔身而起,脸色凝重而焦急,不待她反应,他的身影已闪出门外。她的心脏没来由地剧烈跳动,来不及细想,也随之奔出去。

昏暗的灯光下,瘦长的身体倒在泥地上,那双执着的眸子已经阖上,耳边一片死寂。

拖着沉重的步子,她紧盯着躺在地上的人,自辉蹲在旁边,脸色煞白如纸。他抬起颤抖的手,始终不敢伸到他的鼻下。

心中执念又起——他不可能死,不可能就到这里结束。

她果断地伸出手去,指尖被一阵温热的气息包裹,心才落到实处。

“去拿车钥匙,送去医院,”自辉说。

她跌跌撞撞地跑进屋里,再出来,自辉已背起他,往车库去。

车上,医院里,等候他醒来的时间里,她一言不发,心一阵一阵的抽紧。这是她第一次正视事实——他快死了。如同父亲离世的前一天,她犹不相信他会离开,仍笃定地相信,到了明天,病房里的那些笨重的医疗器械都会撤走,而他会醒过来,会跟她道歉,这些年来没有好好陪她。

正是那样的信心满满,她安心地回家了,由得她那个讨厌的、没有任何血缘的弟弟守在病床前。

第二天,却是那个没有任何血缘的弟弟转告了父亲的最后一句话,只有六个字:等不到你来了!

今天也会是这样么?

她打定主意,除非是自辉打晕她,否则绝不离开医院一步。

狠狠地咬住下唇,冰冷的手指被一双温暖的手掌包住,她抬起头,对上自辉温柔的眼神。

“没这么快的,你别太紧张。”

是说准扬没这么快离开,自辉也是这样的想法啊?

她的嘴唇略有松动,眼神也不若之前的那样狂乱,静静地任他握着,任由掌心的温度由她的指尖渡到四肢百骸。

天亮前,他醒过来了,神智清醒地看着因狂喜反而神智不清的她和自辉。

眼泪这才滴落,落到他白皙的手背上。

“别再固执了,放下那些模型,静养身体。”

可能是极少看到她掉泪的原因,他有些激动,嘴唇张了好几次,才艰难地说出话。

“我曾经想,”他看着她,“我每设计一台车,便要送你一辆,所以我们要建一个很大的车库,专门停放你的车。”

她的眼泪若泉水涌出,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嘴里溢出细微的呜咽。

“江紫末,让我尽我所能。”

她哽咽着点头。

“好!”

chapter 29

冷风拍打着冰冷的脸颊,江紫末摸摸脸,却没有摸到眼泪。一度她以为自己落泪了,然而心一次次地牵痛,却更像是听了一个伤心的故事。记起的片断很明晰,但前因后果却模模糊糊,如同另一个人的人生,只目睹他的现在,而无法循出它的前传后续。

她甚至怀念那些事真是亲身经历过的吗?为什么对那段回忆如此陌生?假如她就是那个江紫末,为什么她没有感受到一种切肤之痛?

又假如,她当初没有找出那个长方形盒子,没有触摸到那些真实的模型,她真的会怀疑,那是别人的故事。

她用手支着额头,全然不理会自己已经快被冻成冰块了,一迳坐着,仿若一尊雕塑。

冻死以前,手机铃声终于打断她的追忆与苦思。

屏幕上来电姓名让她嘴角扬起,心也温暖起来,接通,听到那边温柔的声音:“买好了吗?”

“嗯。”

“那现在是在家?”

哎,溜号这么久,是实话实说呢?还是撒谎迷路了?

略微沉吟,她说:“我在咖啡馆,就是租凭我们房子的这家。”

听筒里沉寂了几秒钟,她清楚地听到自己急促的心跳声。他应该很不高兴吧,只是来买牙刷的,却在这里耗了这么久,难保他不多心。

正要解释,听见他说:“会开完了,现在去接你。”

“好啊,我在路口等你。”

她并不想他再来到这里,这个地方,也许有过很多珍贵的回忆,却是他们后来几年痛苦的源头。

仍然如从前一样,假装什么也想不起来,假装自己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22岁小姑娘,与儿子斗嘴,被老公欺压,安然而甜蜜的日子,仿佛可以就此绵延至遥远的人生尽头。

只在街口喝了二十分钟冷风,自辉的黑色轿车便停在了她身前。从缓缓放下的车窗里,全窥到他英俊的脸,出门前是她替他打理的头发,经过几小时的冗长会议仍纹丝不乱,熨贴的西服襟口处平整,领带是她选的,一面闻着他呼出的气息,一面替他打了一个适合出席商务会议的领带结。

到底还有没有人跟他一样,可以时时维持一个干净体面风度翩翩的形象?

唉,还有那张脸,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不想了,再想下去她又要开始疑惑,到底他是怎么沦落成她老公的?

上车,还未系安全带,她就迫不及待地扑过去,抱住他的脸狠狠亲了一口。

童自辉一路过来,一直担着心,见她这么热情,倒是放了心。猜到她也许是不想回家跟父亲相处,才故意在外逗留的,正好老街到咖啡馆也不远,去那里坐坐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握着她的手,他皱一皱眉,开了暖气,“怎么冻成这样?”

“等你等的呗!”江紫末无赖地咧开嘴一笑,趁他还没发动汽车,又扑过去亲了一口,“快说你内疚吧,说你心疼我吧,这样才不辜负我故意在冷风中站了二十分钟。”

自辉不理会她发疯,撇了撇唇,发动汽车,却不是开往回家的方向。

“咦?不回家吗?”

“今天陪你溜号,先去吃中饭,再到公园散步,五点钟直接去学校接童童回家。”

确实有很久都没有两个人的独处时间了,江紫末想,除了老妈把童童和小惠接走那次,两个人的独处时间只在大家都睡了以后的深夜,那点时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

她虽然很向往两个人独处的时光,但也明白养育孩子的责任,心里并无抱怨。何况,童童带给她的快乐实在太多,相信自辉也如是想,所以即使没有独处的时间,他们的生活依然快乐。

当下,自辉既然主动提出,而她则是想起家里那个公公嫌弃的表情就浑身发冷,何不顺从心意贪图这短暂的快活?

她才想清楚,车却停在了老街路边。见自辉已拔下车钥匙,她不解地问:“怎么啦?”

自辉指着街对面那块乌黑的“和记炒面”招牌,“好久没吃过那里的面了。”

说完打开车门,紫末也只好跟着下车。

自辉待她走到面前,自然地牵住她的手过马路。

这家面店紫末自小时候就经常光顾,老妈在附近的一家酒楼担任大厨,周末忙不过来,又不忍心让紫末在一旁干等着,常常是给她几块钱,让她自己去老街玩耍。紫末吃惯了酒楼里的大鱼大肉,街头巷尾那些新奇有趣的小吃也照样引她垂涎,那几年里,她从街头吃到巷尾,又从巷尾吃回来,烤地瓜、棉花糖、冰糖葫芦那些小摊贩几乎都认识那个背着书包、扎两条辫子的小姑娘。

和记面铺的老板年事已高,早就不再出现在铺子里,儿子接手生意后,一再地扩张门面,如今再要吃一碗特色炒面,走出家门,就有一家干净卫生的炒面店,

大可不必再老远跑来老街。

紫末不同,对这里有着特殊的感情,因为吃着面,就总会想到身在油烟中的老妈,是她一铲一勺地养活自己,她不能不体恤母亲的辛苦,因此总显得比同龄的小孩子更加听话。

对她而言,只有这间年月已久的店铺才是真正的“和记炒面。”

走进店铺里,伙计都是年轻人,也是些生面孔。他们在靠墙的位置坐下来,年轻伙计带着热情的笑容过来招呼。

自辉看着贴在墙上的菜谱,嘴上极快地念着:“大骨汤,卤鸭头,红煨牛肉,两份炒面,一份不加香菜。对了——再上一瓶二锅头。”

伙计忙着去厨房传话了。

“开车还喝酒?”紫末语带关切地责备道。

自辉不以为意,“公园就在附近,一会儿走过去,酒气就散了。”停了一停,又说,“何况,只二两,还不够你喝的,醉不倒我。”

江紫末哀怨地盯着他,连她嗜酒的德性也清楚,真不知道这人娶了她以后到底有没有后悔过。

自辉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微笑着说:“认识你之前,我从不喝白酒。你经常拉我来这里吃饭,喝多了就开始强灌我,也不管四周有多少双眼睛在看,就摇摇晃晃地扑过来,抱住我的脖子往我嘴里倒酒。后来为了不让你出丑,不等你来灌,我自己就主动喝下了。”

紫末的额头滑落一滴虚无的汗,虽然自知酒品不好,但有他说得那么失态么?栽赃!这一定是栽赃!

半晌,又听到他的低笑声,“想不到如此一来,我的酒量变好了。但我习惯了红酒的柔和,始终不喜欢烈酒。也只有跟你一起时才会喝,与其说喝,不如说是灌,自己灌自己。”

这时,伙计端了菜和面来,自辉接过那盘没有放香菜的炒面放到紫末面前。

紫末为自己挑食感到很不好意思,只好辩解,“香菜的味道很怪异,你怎么能习惯的?”

自辉推一推面前那盘鸭头,对着正用筷子挑出鸭脑髓的紫末笑道:“我也搞不懂一些人为什么抱着动物的头颅还啃得津津有味,先不说残不残忍,单是看着那双被挖掉眼珠子的眼睛就挺渗人的。”

“噗——”,半边鸭头从紫末的嘴边滚落,再看向桌上的那些被剖成两半的鸭头,一只只空洞的眼睛仿佛都极为扭曲而痛苦地盯着她,她只觉得脖子忽起一阵奇痒,伏在桌边干呕不止。

太狠了!自己不爱吃的东西就不准别人吃。

chapter 30

缓过神来,她眼神哀怨地盯着自辉,却吃惊地看到他拿起半个鸭头送到嘴边,极之“优雅”地啃了起来。那么体面的人,实在是不适合吃这种粗鲁的食物,可正是这种怪异让她默默地低下头,一声不响地吃着没有香菜的炒面。

或许是她吃得太急太猛,自辉不住地叮嘱她:“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他当然不晓得,她边吃着,喉咙深处便发出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细细哽咽,她需要不停往嘴里塞食物,怕自己太受感动,眼泪不知在什么时候就突然掉落下来。

也许她的神经真的很大条,也许她的智商还不如自己那五岁的儿子,可是自辉那么聪明的人,却只晓得笨笨地对她好。

别以为她不知道,是他在背地里不断地嘱咐童童,要与她亲近,儿子才会对她这个母亲改变态度;别以为她不知道,他在背地里对婆婆说了多少好话,才让婆婆轻易原谅一个连自己声音都听不出的儿媳;也别以为她不知道,抽屉里永远花不远的现金是他放的,就怕没有工作的她拉不脸皮来向他伸手要钱。

更不用说,车祸过后,没有一个人来找过她麻烦,想起刚醒过来时,他几夜未睡的憔悴的面孔,而她这个肇事者却安安心心地养病,全然不用去烦恼那些被车轧坏的草皮,撞断的树和护拦。

不管她以前做过多少错事,伤害过他多少次,更是如他所说的,她一直让他活在失望中,但是他却一直坚持,坚持爱她,坚持对她好。

他说她永远是他最重要的家人,是他平凡的人生中必须要守住的东西。

再多的食物也堵塞不住泪腺,她觉得自己快撑不住了,一只柔软的手掌却覆上她的脸,她顿了顿,余光瞥到坐在对面的人已移到了她的旁边。

抬起头,布满泪花的眼睛朦朦胧胧地看到那张温柔的脸,带着温暖的笑容。而她,双颊被炒面塞得鼓鼓的,嘴里不时漏出一丝抽噎。

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样子傻得要死!

“我——”她说出一个字,赶紧地嚼了几口,把嘴里的炒面吞咽了一半,才又费力地说,“好饿!”

又埋下头继续吃。

自辉笑了笑,不去揭穿她。

把自己的餐盘拉过来,仿佛也很专注地吃着炒面。

从面店出来,直行十分钟左右就是一个广场,穿过广场便是中心公园,公园就着四个大小不一的天然湖泊而建,湖边有一个小山坡,因山坡一面全种植着香雪兰而成为冬日人们散步的绝佳去处。

江紫末挽着童自辉在湖边的石板路上缓步而行,脚边一簇簇茂密的兰草幽香沁人,透过叶子落尽的柳条,瞥见湖上漂泊着三两只游船,不是周末的冬天,这里的游人少得屈指可数,因此,公园里不但空气清洌,视线也非常开阔,那满满一坡如明黄织锦的香雪兰已被览尽眼底。

“好香!”江紫末嗅了嗅说,“不用说,这地方也一定是我带你来的。”

童自辉点头承认,“不只这里,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好去处,都是你带我去的。会选择来这个城市,是因为这里有最好的汽车生产企业。初来人生地不熟,我和准扬被限定在那一方空间里,直到认识你,每一次出门你都能带给我们一个惊喜,在短短的时间,你毫不藏私,把你心里所有的宝地都托出来和我们分享。你知道,我们一直以来面对的都是冷冰冰的机械,那种枯燥的生活是认识你之后才有所改变的。”

呵呵,原来她也是有可取之处的。

江紫末微笑,抬眸即发觉已来到山坡之下,也恰在这时,那久不愿露脸的太阳终于在浓云散开的间隙中射出一抹金光,轻柔如纱缕一般缓缓飘落至山坡上,那灿烂的黄越发熠熠生辉。

风来,花动,幽香的兰花气息缭绕鼻尖。

他们怔怔地站在原处,没有与那片花海更接近。

因为第一次来,紫末劝阻他与准扬:“人若身在其中,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兀突的黑色污点。”

为此,他们要站得远远的,宁愿不要那繁花若锦的美景,也不要自身污秽不堪。

也是如此,江紫末内心的纯净,才成为童自辉一直以来无法摆脱的牵绊。

“走吧!”童自辉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她挽着自己的那只手上,“童童要放学了。”

江紫末点头,毫不留恋眼前的景色,跟着他原路返回。

一路到学校,他们都保持着沉默,仿佛各有所思,也仿佛是等待对方开口,然而在彼此都有话想说的情况之下,却都是不知从何说起。

在学校附近停车,他们下车往校门走去,江紫末忽然笑了笑说:“听说真正相爱的夫妻很少一本正经地谈话,大多时候都是东拉西扯,因为彼此了解信任,彼此心意相通。自辉,假如老天有心试炼我们,你猜我会怎么做?”

自辉想了想,笑道:“所谓的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其实是很理想化的。如果真的有事发生,我想我仍然是选择一个人先独自承担起来,其后分不分担在你,我不会对你有所要求,自然就不会心怀抱怨了。”

紫末明显有所动容,挽紧他的手,却故意玩笑道:“哎!这么伟大的男人——”

“怎么沦落成你老公了是吧?”自辉接过她的话,见她忿忿地瞪着自己,不由得笑出声来,“我之所以甘于平凡,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只有这么点能耐。”

不若准扬,他本身是一把所向披靡的利剑,在这个现实之中,他有三代皆用不之尽的祖产,亦有平凡人所不能望其项背的才华,他不需要分神去顾其左右,只须专注于自己所执着的。

而凡事须得用双手勤劳挣取的自己,惟有在其他事上削减精力,才能一心一意地守住重要的东西。

这时,一阵铃响仿佛由天空播撒,细细碎碎地落入耳中。紧接着,围墙内若喧嚷声起,学生下课了。

他们不再交谈,凝神盯着陆续走出校门的学生,搜寻童童的身影。十多分钟后,就见空着两手的童童拽拽地走出来,留神看,他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尾巴,就是上次当着江紫末骂童童的女生,此刻却抱着童童的书包,低眉顺眼,很——很小媳妇儿样。

江紫末把头凑近自辉,开始咬耳朵,“他能不能有一天不搞这些花样?”

自辉只是笑笑,小孩子么,今天吵,明天合,哪有永远的对恃立场?这种事都不用问,以童童的性格,恐怕又是仗着自己聪明,引着同学乖乖上当。只要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他通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童童终于走到父母面前,傲慢地接过小跟班恭敬递来的书包,“行了,你走吧。”

小女生乖乖走了。待她走远,江紫末忍了忍才没去拧童童的耳朵,身为男生居然去欺负小女生,丢脸不丢?

“你又搞什么?”她指着小女生的背影问童童。

“前天的测验她输了我,说好要给我拎一个月书包。”童童不以为然地说,“笨呢,我都放水了,还考不过。”

江紫末瞪圆眼睛,“你跟谁学的‘放水’这种话?”

“跟你呀,”童童说,“上次我们玩填字游戏,你知道要输了,就偷偷叫爸爸放水,别以为我没听见,哼!”

江紫末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她就是所谓的上梁不正么?

童自辉极力忍着才没笑出声来,接过童童的书包,三人往停车的地方去。边走,自辉边问儿子:“只是让她拿书包,没要人家给你钱,或者其他什么东西?”

童童不屑地说:“我才不稀罕。多赢妈妈几次,我的零用钱就花不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