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所以认识那链坠,是因为这链坠出自本市一位手工大师之手,一共做了三只,绿红蓝三种,是大师私藏的杰作。因为造型幼稚,价格离谱,只在大师去逝后展出过。

  和和一度钟爱那只绿宝石的,发誓要以此为人生的奋斗目标。后来郑谐就将那只买回。和和拒收,说他损毁了自己的人生志向。

  郑谐也不逼着她接受,只说等她攒够了钱,这坠子早不知流落到世界的哪个角落里,所以他提前买了,到时候等着和和用双倍的价钱购回。

  和和那阵子常因为这事损他是奸商。但她记性一向差,时间一久就忘了。其实若不是杨蔚琪也戴了一只,郑谐自己也忘记还有这码事了。

  杨蔚琪说:“我知道一共有三个,但我只买到了其中两个。我曾经努力打听另一位买家,希望她能割爱,但卖方拒绝透露客户资料。这样也好,总不成事事都能如愿,只是不晓得谁的癖好跟我样像,倒可以做个朋友。我花高价买了这两只,被朋友笑了好几年。”

  郑谐低头笑笑,没有说话。

  他终于明白为何会觉得杨蔚琪令他有熟悉感。

  她的很多爱好与和和很像,包括他们相亲宴时她点的那些菜,包括他们第二次吃饭时她穿了一条用碎布拼成的裙子,包括她站在一堆衣服前面会眼花不知道该选哪一件,或许还包括蔷薇表姐给的那份详尽资料里写着她“儿时爱好绘画,XX年曾得过全市少儿XX杯绘画邀请赛第二名。”他对那次比赛印象很深,因为和和得了那次比赛的第一名,是她得到的第一个很大的奖。

  两人一起出席,在宴会上难免遇上熟人。熟人也认识杨薇琪,见他俩在一起很惊讶:“哟,几天不见,乾坤都改了。”

  那人向来嘴油,所以郑谐索性不说话,反而杨蔚琪落落大方:“我们是朋友。”

  “原来只是朋友呀。”熟人拍拍郑谐的肩,“加快速度,发喜贴时别忘了哥们儿我。”郑谐推了他一把。

  杨蔚琪赧然:“不好意思,平时开玩笑开惯了。”

  “你不介意就好。”郑谐很有绅士风度地笑了笑。

  时霖一直相信在某方面有天赋的人在其他不为人知的地方必定有缺陷,比如他自己。

  他从小到大都是顶级的好学生,品学兼优,师生共赞。他是数理化天才,作文居然也获大奖;他文化课顶尖,体育成绩居然也优异;他功课优秀,爱好特长居然也多,琴棋书画无一不通。他甚至不会像同是优等生的郑谐那样永远神色冷然,越表现得礼貌热情,却越显得淡漠疏离。恰恰与他相反,他温和友好,笑容和煦。更令别人可气的是,他还有副好看的皮相。

  总之,学校中的时霖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完美学生,社会上的时霖是德才兼备的优质栋梁。

  时霖怀着世上万物皆平衡,有得必有失,以及月盈则亏的法则,一直小心翼翼地找寻着自己的弱点。

  以前他并没找到过自己真正的弱点,因为他总能用最短的时间克服。但如今他知道了,他最最弱势的才能,就是追女孩。

  虽然他家世不如郑谐,但因为他的温暖笑容与随和个性,追着他跑的女孩子反而数量更多。这么多年过去,从国内到国外,他在研究学问之余便全心全意地躲闪着他消受不了的春天的桃花和秋天的菠菜,在这样的忙碌中,他自己的追女本能却是完全退化了。

  时霖一边盯着电脑屏幕,一边用余光看着正埋头用心工作的筱和和,内心深处替自己浅浅地哀悼着。

  他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而筱和和似乎也并有什么让自己难以忘怀的特质。上次遇见她是七年前,若不是郑谐提醒,他根本就不记得自己曾经见过这个女孩,这就是最好的说明。

  可是那一天,他本也是只是出于无聊没事做,和这个很令人舒服的女孩子一直搭讪着,又出于礼貌送她回家。然后他就很想见她第二回。

  想见她第二回也没那么容易,他约了几次才约到,然后发现这女孩子比上一回的相处更令他感到舒服。于是他又很想见她第三回,这第三回却是更难约到了。

  时霖反思了一下,自己似乎也犯了男人们通常都会犯的毛病,那就是越得不到越想得到,越是不招待见就越想见。

  他一度鄙视自己。结果就当他要将自己铁树开花般偶而迸发的春心压制下去的时候,机会却自己来到他的面前。

  时霖这次回国是进行一项针对小孩子的行为模式研究,需要有绘画专长的人来配合。

  朋友给他推荐了一家据说行事风格与设计风格都适合他口味的公司,而那公司老板给他推荐的几个人选中正好有筱和和。

  这下时霖想不相信缘份都不成了。

  他终于有许多的机会观察筱和和。凭借他擅长钻研学问的头脑,他很快便得出结论:筱和和这个小女子的确有吸引他的特质,而绝不是他一时的兴起。

  她看起来明明很普通,小鼻子小脸,单薄的身骨,丢进人堆里便找不到,但就是与他认识的其他女子都不同。

  她清新甜美,待人和气,如邻家小妹般令人想亲近,可是一旦走入她的安全距离,她就如一只猫一般周身戒备。

  她看起来永远快乐明朗,简单纯粹,不说话的时候也微微带着笑意,但是细看她的眼睛,却有读不懂的内容,似乎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她迷迷糊糊,邋邋遢遢,可是做出来的东西却干净漂亮,充满了灵气与创造力。

  她不争不吵,一旦与人有了不同意见便立即闭嘴,而不是像他这个行业的女人一样任何事都要与人争出是非曲直任何时候都不肯输给男人,她很有小女儿情态,柔软,但却并不顺从,自有主张。

  总之,这是个看起来清澈透明,反而令人迷惑的小女子。

  时霖从正面,反面,侧面,各个角度论证自己与和和在一起的可行性,越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开发的项目。可怜他这个专家人士,每每想巧妙地起个开头时,却在和和突然向他投射过来的清亮目光中无所遁形。那样清澈的不染杂尘的目光,竟然令他觉得,自己想染指和和的想法很龌龊。

  这一日晚上他与组员开完会后,发现和和竟然是在他们的研究室里加班,便顺理成章地进来陪她。结束时才七点,他送和和回家时问:“你应该还没吃饭吧,想去哪儿吃?”

  “我吃过了。”见时霖不信地看她,又补充,“吃了一碗泡面,现在还很撑呢。”

  时霖苦笑:“你这是存心令我愧疚吗?”

  和和微微笑:“不然,请我吃冰淇淋吧。以前的欠帐都一笔勾销啦。”

  “这么善良的小姑娘,我欠你好几顿饭了,就这么便宜了我?”

  “我可不是善良人,我要带你去的是最宰人没商量的地方。”

  那家冰淇淋店以价格贵和风格诡异著称,奇怪的格子地板,格子墙纸,到处是格子立体装饰,走进去就像迷宫,头晕眼花。

  和和说:“你吃冰淇淋吗?”

  “不吃,哪有男人吃冰淇淋的?”

  “多可惜,那我又不能点香蕉船啦。”

  “为什么?点就可以了。”

  “那怎么行?我一个人根本吃不下。”

  “吃多少算多少。”

  “明明知道会浪费还要故意浪费,这种行为很可耻呀。”和和皱眉。

  “你不是刚刚才讲,来这里本来就是浪费,所以也不差太浪费一次了。”

  “不一样啊。卖得贵是店家的人品问题,可是我吃不完扔就是我的人品问题了。”

  时霖被她认真的模样逗得乐不可支,替她点上香蕉船:“我替你吃。你吃不完的全给我。”

  和和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像某种小动物,带着满足的神情。时霖静静地喝着水,时时地把眼光转向别处,以免显得过于无礼,然后他在这令人眼花的格子笼子里的另一个角落里见到了郑谐与杨蔚琪。

  郑谐靠在椅子上,优雅地研究着手里盛着水的水晶玻璃杯,一会儿用叉子敲一下观察它发出的声音,一会儿将手指放到杯后隔着玻璃当放大镜观察自己的指纹。

  杨蔚琪看得很好笑。明明就像乱搞小动作的小孩子,但郑谐那端庄的坐姿,与安静的神情,令他孩子气的小动作有了科学实验的庄严感。

  她一不留神就将想法说出来了:“我很少见男人玩个杯子都可以玩得这么专心。”

  郑谐轻轻扬了一下唇角:“我也很少见女人在晚上吃这么一大盘冰淇淋还吃得这么起劲的。”事实上他以前认识的女人里只有一人这样堕落。女人?他脑子里将这个字眼重新闪了一遍。

  “其实我也不是总这么堕落。”杨薇琪正在和一盆巨大的香蕉船奋战,她又用力地挖了一大勺,塞进嘴里之前说,“今天在所里遇上令我极度郁闷的一件事,我需要降温去火。”

  “上一次你说因为遇上高兴的事了,所以要吃冰淇淋庆祝。”

  “你不明白女人。”杨蔚琪嘴里含着东西,说话有点含糊,她用餐巾半挡着吞了半天才吞下去,丝丝地抽着冷气说,“开心和郁闷都需要发泄,而且方式通常是一样的,比如花钱,还有自虐。”她观察了一下战果,对郑谐说,“你真的一口都不吃?味道真的很好,吃它时会想起小时候。那边我没动过。”

  “自从我小时候因为吃这个闹过一回肠胃炎后,我就再也没碰过这东西了。”

  “你闹病那回也未必就是因为它,或许是巧合而已。”杨蔚琪叹服,“你抵制诱惑的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

  时霖一直等到他们要离开时,才去跟郑谐打了招呼,那时恰好郑谐他们也要离开。

  因为其中很多人都是初识,所以开头总是客客气气地介绍。介绍到和和时,郑谐说:“这是筱和和。”一直低着头的和和抬起头来朝杨蔚琪腼腆地笑一笑。郑谐稍稍顿了半秒钟,补充说,“我妹妹。”

  杨蔚琪眼中闪过一点点的诧异,似在回忆里搜索什么。然后她微微笑,轻轻地握一握和和的手:“很高兴认识你,和和。多特别的名字。”她又将脸转向郑谐,打量了两眼,“其实你们俩看起来还真的有一点点像。”在场剩下的人都笑了。

  时霖仍是按计划将和和送回家。临走时郑谐似有话要对和和讲,但又忍住了。和和回头看他,他停了停,说了一句:“别熬夜,早点睡。你眼圈又黑了。”

  时霖开车时想起那句话又笑了:“真是一物降一物。阿谐那家伙素来一副什么都与他无关的样子,没想到当起老妈子来也这么称职。”

  和和低着头笑了一下:“他从小就喜欢在我面前冒充家长。”晚上车窗玻璃犹如镜面,和和斜脸看着自己,“我真的跟他长得有点像?”

  时霖扭过脸看了她几眼:“耳朵最像,你俩的耳垂形状几乎一模一样。”

  和和噗一下真的笑了出来。

  时霖补充说:“你相信不?很多夫妻生活了一辈子后,容貌就会越来越像。你和阿谐大概也处得太久了,站在一起,那感觉倒真的像亲兄妹一样,协调得很。”

  “哦。”和和不知道该接什么话,想了半天说了一句,“今天那位杨小姐,气质非常好,又很亲切,像电影里真正的贵族小姐。你不觉得吗?”

  “没太注意。”时霖又发现和和的一个优点,她对同性充满了善意和欣赏,而不是如他常见的排斥,“我只是没想到郑谐这小子竟然肯陪女人到这种地方来,他一向不喜欢顺从别人的,只有别人顺从他的份儿。”

  “他喜欢这里的杯子。”和和无厘头地答了一句。

  时霖突然很想去向郑谐请教关于女人的问题,不过他很快意识到,郑谐的三个月女友经验,绝不会适合他,于是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三个月。他回想了一下,他印象里郑谐交往的女朋友,中学的,还有在国外认识的,果真没有一个超过了三个月。郑谐是那种原则性极强的人,他自己当初还是学生时代随口说的一句莫名其妙的玩笑话“保鲜期三个月”,都可以成为他日后岁月中颠扑不灭的真理以及强硬的行动指南。他简直要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概他不小心把心中的想法说出来了,和和想了一想,摇摇头:“我觉得这位杨小姐会是个例外。”

  “郑谐这回难道认真了?”

  “嗯,直觉。这位杨小姐,恰好是他从小到大都很欣赏和喜欢的那种类型,不管外貌身材还是个性。”和和以专家的口吻郑重地说。

  时霖想昏倒。他意识到一件事,和和话很少,通常一个话题说上几句,她就会失了兴致。但是与与郑谐有关的例外,比如现在,她对于郑谐的未来问题研究得似比郑谐自己更专注。

  “那你知道你自己喜欢什么型的?”时霖尽量以一种轻松的口吻状似不经意地问。

  “我?”和和愣了一下,没预料到话题会转到这个方向,“只要不像郑谐那样就好。”她也轻松地将问题含混过去。

  “呃?”

  “不然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当家作主啦。”

  14-小时候

  筱和和认为,纠结的原因常常出于私心,与爱无关。

  ——*——*——*——

  筱和和回家后还很早,喂过了猫小宝,抱着它玩了一会儿,把电视频道转了一圈,没什么好看的节目,于是打开电脑继续工作。图是铅笔勾勒好的,然后扫描,上色。她一向喜欢将同一副图搭配出很好几种色调和风格,任君选择,为此而深受客户喜欢,赞她性子好,肯替人着想。其实不过是她喜欢而已,跟服务态度扯不上什么关系。

  同公司里如她一般艺术生出身的设计师,总爱标新立异,努力地说服客户接受自己的创意。但是和和不同,她向来很顺从客户的意愿,偶尔附加一点自己的小心思,所以筱和和总是最容易令客户满意的那一个。她很受欢迎,但也从没什么大成绩,她那个女强人老板苗总常常看着她的作品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和和啊,你聪明又灵巧,只是缺少抱负,胸无大志。”走出门口时又仿佛自言自语,“这样也好,这样多好。”

  和和没有太多的爱好,连女士们最热衷的美容与减肥,都没什么兴趣,难得她的爱好与工作恰好一致。别人以为她在废寝忘食地埋头工作,其实她不过是在玩,其原理与熬夜打游戏,熬夜聊天,并没什么两样。

  和和画的是卡通人物小像,填好了颜色后,随手又画上地平线,地平线上跨了一道七色彩虹,还有一棵小树。

  她忆起自己如何走上这样的一条职业路。大约是很久很久以前,久得她都记不清年份,郑谐带她去爬山,上山时遇上了小雨,但他们继续往上爬。

  那时她的年纪一定极小,因为她记得快爬到山顶时,她再也爬不动,耍赖要回家,后来是被郑谐背上去的。

  如果那时她已经是个大一点的姑娘,她肯定不敢跟郑谐这样撒娇,而且郑谐也一定会把她扔在路上不管她。

  总之,那天郑谐脱了外套包住她的头,把她背上山。到了山顶,雨已经停了,她见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幅景色,拱桥一般的彩虹,从天的一边跨过天的另一边,还有地平线上的小树。

  郑谐说:“真可惜,没有带相机。”

  和和说:“没关系,我可以画给你。”

  她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但隔了几天郑谐却送了她一大包画笔和颜料,墨水笔,彩色铅笔,蜡笔,油画棒,水彩颜料,各种规格的画笔,还有许多美丽的纸,应有尽有。

  为了对得起这些东西,她就这样开始了她的绘画生涯。

  和和记得她完全没有打算把画画当作人生目标,虽然她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瞎猫撞死耗子地拿了不少跟美术有关的奖。高考时她的志愿是法律系。

  其实她从来就没什么人生目标,每每别人一脸憧憬地提及未来,和和就在一旁一头雾水一脸茫然。

  突发奇想地要去学法律,是因为那时候她迷上早年的港剧,看着片中法庭论战便向往不已,幻想自己也可以那样神气。

  但是郑谐一句话就把她昙花般一现的理想火花给掐熄了。郑谐说:“和和同学,你从小到大吵架从来都没赢过,将来在法庭上就算占了全理,都会被对方律师逼得哑口无言。丢脸是小事,打不赢官司才害人。”

  和和被他气得脸涨得通红,又想不出反驳的话,转念一想他说的果然有道理。

  那时长辈们都希望她念美术,可是她自己不喜欢,觉得“艺术生”像一个骂人的词。只有郑谐支持她:“不要去念美术,美术系学生都神经兮兮的,不像正常人。何况,那个竞争太激烈,你根本就考不上。”

  就冲着他这句话,筱和和发了狠劲地直奔美术专业而去。本来她实在不用这么卖力,她拥有优厚资源,她的妈妈是高校人士,而倩柔阿姨早就替她找好了人脉。结果筱和和很争气地完全凭着自己的力气,把自己发射到了几千里之外的学府。

  当年她满载了自尊与自强的荣誉感背上行囊背井离乡,直到军训结束的时候才开始反省:“我怎么就走上了这样一条路呢。”

  和和并不是一个爱纠结往事的人,她最不喜欢回忆,连看电视看小说时都讨厌“讲述过去”的那些情节,每每跳过去,直接看当前发展。

  苏荏苒常常笑话她神经大条,说人们都是看着别人的故事哭哭笑笑自己陷入其中,而和和却常常是把置身于自己的故事之外作自己的看客。比如在学校那年和和摔到头,伤了一个大口子,昏迷了半分钟。她们几个慌了手脚,一边拨急救电话一边吓得哭,片刻后和和却自己醒了,皱着眉说:“别哭,真吵。给我一瓶水,我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