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睁开眼睛,是保姆。

  保姆不由分说地牵着她的手就将她拖进屋里去,和和在门口迟疑了一下脚步,终于还是进去了。

  郑谐穿戴整齐地坐在餐桌旁,正在看一份报纸,脸色有点白,精神不太好。

  当和和进去时,他抬起头来,神色平静地看了和和一会儿,似在观察什么。

  和和的心脏又如擂鼓般跳起来,她握住拳,将指甲深深地陷进肉里,微微低下头,心中默念着已经准备得很充分的台词,暗暗祈祷自己千万不要怯场。

  可是郑谐却说了一句她万万都没想到的话。郑谐淡淡地说:“坐下吃饭吧。下次如果晚上不回家,记得给家里打个电话。”

  和和没有想到,今天是她的幸运日。

  郑谐真的不记得凌晨时发生的任何事了,比她所希望他忘记得更多。

  她押下的赌注不但全部收回,甚至还大赚了一笔。

  筱和和就这样匪夷所思地躲过了她预想之中的灭顶之灾。

  一切都在意料之外。郑谐不但忘记昨晚的事情,甚至都没有追究关于她一夜未归的罪责。她胡乱编了个理由,他点点头,示意她先吃饭,就什么话都不说了。

  后来和和也不免想,或许郑谐记得些什么,只是他与她一样,都无法面对这种乱lun般的尴尬,索性装傻。

  不管怎样,她都乐意配合。

  那时候,无神论者筱和和开始相信有神灵的存在。她想,一定是她做了半个暑假的志愿者为了积了德,所以上苍才如此善待于她。

  那天吃完早餐,郑谐就上楼休息了。她也睡了一会儿,身体和大脑都极度疲累,但就是睡不成,心下惴惴不安。她又爬起来,上网查了半天资料,找了一副大墨镜带在身上,拿了一顶太阳帽,对保姆说她要出去买东西。

  好心的保姆说她一晚上没休息好,一定要帮她去买,和和推辞了半天才得以脱身。她鬼鬼祟祟地走了很远才叫了出租车,让司机开到跨了两个区之外的一家药店,戴上太阳帽与大墨镜,遮遮掩掩吞吞吐吐地要买药。年长的售货员见怪不怪地扔给她一个小药盒,待她走时还好心提醒:“这药可不能多吃。”后来筱和和尽量避免到这条街来,生怕有人会认出她来。

  总之那天她吃了药后,终于可以安心地睡去,醒来时天都黑了。

  郑谐明天就要走了,晚上却没出去,而是留在家里吃饭。他好像也睡了一整天,眼睛都有点肿,眼神不复以前的锐利,胃口也不好。

  保姆几乎算是半个家人,边给他盛饭便念叨:“知道醉酒的滋味难受了吧?怪怪,都喝成这样了,昨儿我硬是没看出来你喝多了,这样面子是保住了,但是自个儿多遭罪啊。”

  郑谐沉默,和和也使劲低着头,恨不能把自己埋进盘子里去。

  后来郑谐终于开口,却是对和和说话。他说:“明天你跟我一起走,我把你送到B市去。”

  和和小声说:“我还有两堂课没上完,而且我妈不在家,她带学生去南方考察了。”

  郑谐说:“那种课多一节少一节都无所谓,你自己留在这里不行。我妈在那边,我把你送到她那儿去。”

  和和没有辩驳,默认了他的安排。

  郑谐是从B市出发去国外念书的,走那天家里一大群人来给他送行,每个人都千叮咛万嘱咐,把他当无自理能力的小孩子。郑谐烦不胜烦,待要去机场时坚持只让司机跟着他,不许任何人去送机。他的理由简单至极:“我讨厌分别的场面,我最怕有人哭。”

  那天大家吵吵嚷嚷七嘴八舌,只有和和在角落里,一直沉默。有长辈笑着说:“和和最舍不得阿谐走,阿谐一走她少了个大靠山。看小和和都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了。”

  和和尴尬抬头,不知该如何作答,傻傻地呆在那里。

  郑谐笑一笑:“前两天跟我闹了点别扭,现在还赌气呢。”

  郑谐的妈妈倩柔嗔怪道:“阿谐你这么个大人,怎么好意思去欺负和和?”

  和和越发尴尬地笑,觉得很受煎熬。

  倩柔阿姨温柔地看一眼和和,对郑谐说:“我也挺怕那种离别场面的,我不去了。不过让和和送送你吧,总要有个人给你送行不是?”

  最后筱和和到底作为除了司机外唯一的送机人去给郑谐送行了。她如郑谐所愿一滴眼泪都没流,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低着头,沉默寡言。

  郑谐上机前对她说:“还记恨我哪,连我要走都不笑一下。”

  和和摇摇头,然后挤出一个她自以为很灿烂其实很勉强的笑容给他看。

  恰一阵风吹来,将她的头发盖住了眼睛。郑谐伸手想替她拨开,却中途收了手,只淡淡对她说:“每周给我写封信吧。我每个周都会上线一次,有什么事给我留言,急事打我手机。我安顿好之后就把联系方式告诉你。”

  和和又乖乖点头。

  回学校后的筱和和,继续做着安分守己的好学生,不算特别起眼,但很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极偶尔的,她也会创作出一两副特别惊艳的作品。每当大家满怀期待地等着她继续焕发艺术生命时,她却又由白天鹅退化成丑小鸭。

  和和按郑谐的吩咐,每周给他写一封信,字不太多,只简单汇报学习情况,比如“我得了二等奖学金,我有一门课差点不及格,宿舍楼下的那棵铁树开花了”,有时也包括“我今天逛街买了六件衣服,有三件是同样的款式不同颜色的,可是都很便宜”,即使在自己生病住进校医院打了一个星期的点滴时,她的信也没迟到过。当然这种事她没写进邮件里。

  郑谐回信也很短,很像批示,要她不要学别的女同学减肥,不要在外面玩通宵。偶尔也跟她说他那边的事情,通常只一句话,由着她努力地发挥想像力。

  隔着遥远的距离,他们处得平静而友好,有一点陌生感,但又仿佛很亲近。

  又一个假期,和和回家过年,却没见到郑谐,因为参与一个课题,他没有回家。后来他回家了,和和却在学校。

  倩柔阿姨给和和打电话说起她与郑谐时间一前一后擦肩错过时,语气惋惜又遗憾。

  和和却暗暗松口气。

  之前她神色异常,郑谐只当她还在跟他闹别扭。可是如今若是再跟郑谐见面,和和不能保证自己已经恢复成正常状态,面对面当然比不得网络。

  又一个新学期,与和和同宿舍的女生,有一人出去租屋与男友同居,有一人每到周末便有名车来接,周日晚上或周一早晨再将她送回,有一人换男友如换衣服一样频繁,有一人因为失恋而精神恍惚,还有一人与中学同学谈着远距离恋爱,甜蜜,争吵,无论喜或者忧,都爱拖着和和一起分享。

  只有和和,每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念书,画画,作手工,偶尔参加社团活动,日子过得很悠闲。

  比较起来,最没什么特色的筱和和竟成了大学校园里的异类。

  诱惑当然有很多,校内的,校外的,但她都没兴趣。看着室友们的悲悲喜喜,她对于自己曾经经历过的某一件事也渐渐淡忘,只是有点找不准状态。

  还好郑谐总是行色匆匆,放假时也只回来几天,多半与她见不到面,见面时也有一堆人在旁边。

  只要背景得体,入戏是很容易的。

  又一个学期之后,她终于还是见到郑谐了,而且是在国外。

  她所在的大学与某所欧洲大学建立友好关系,互派了两支交流团。和和按说本不该有份,可是两校前期搞活动时,她的一组作品令对方学校的某位重要人物十分感兴趣,甚至邀请她作交换学生。

  和和对外语十分头疼,甚至没跟家里商量便婉言谢绝,她从来都不是有远大志向的女子。但是她却因此被学校列入交流团名单了。

  那所学校与郑谐念书的地方从地图上看似乎很近。这样的事情她不敢瞒着郑谐,于是告知他。

  行程安排得极满,只最后一天是自由支配时间。

  没想到郑谐竟开了几个小时的车过来了,费了不少功夫到团长那边签字画押写保证书,将和和与另一个跟她很好的女同学带了出去,陪着她们游览了当地风光,在最好的饭店吃饭,还看了演出,又在规定时间内将她们送回饭店。

  有个女同学跟着,和和的表现十分自然,就象以前郑谐带着她去见他的朋友们一样。郑谐更是文质彬彬,有礼有节,风度翩然。

  只是害那个女同学足足得了两个月的相思病,一提起郑谐来便眼睛冒着粉红泡泡:“你们不知道,和和的哥哥太帅了,太有型了,又有风度又有内涵,站在街头上,连那些人高马大金发碧眼的欧式帅哥们都愣是被比了下去。我现在知道和和为什么总也看不上我们学校的那些中等帅哥了。有那样一个哥哥,这标准线得定到多高啊。”

  和和在一堆好奇的探询中只微微笑,从来不开口。

  她觉得这是个好开始。等郑谐回来后,如果他们还可以常常见面,一定会将关系恢复到像以前那样,完全没有破绽。

  苍天再次满足了和和的要求,却并不是以她所希望的方式。

  那是又一个小假期,和和到妈妈那里住了几天后,又回来陪着倩柔阿姨。其实她也与倩柔阿姨一样不喜欢B城的空气与天气,那里温度湿度与气压都反常,她在那里总是流鼻血,还常常喘不过气来。

  和和记得就在一天之前,她与倩柔阿姨,还有郑谐的某位姨妈一起动手做小点心,她弄了满脸满身的面粉,被她们取笑一通过之去洗脸换衣服。

  她换得快,回来时,听到厨房里姨妈说:“自从阿谐念大学开始,和和就更像你的女儿了。倒是阿谐偶尔才回来一趟,来了马上又走,跟旧式女婿似的。”

  倩柔阿姨说:“和和一会儿就回来了,你这样讲,她要害羞了。”

  姨妈说:“你这些年把和和当宝贝一样疼着,只怕心里早把她当成儿媳对待了吧。”

  倩柔阿姨轻轻地笑:“孩子们的事,我作不了主的。只怕她跟阿谐都没存着那份心,强扭在一起也没什么意思。我自己不就是个好例子?我是真的喜欢和和,恨不得她是我生出来的,可不是为了别的目的才对她好。”

  “哎,说的也是。阿谐若是真的对和和有那种打算,按他那种性子,现在就不该女朋友左一个右一个的。”

  “阿谐自小有主见,让他自己去看着折腾吧。只是和和这个宝贝孩子,这么乖,这么懂事,要交给什么样的男人我才能放心得下呢。”

  和和在门外立了很久,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进去。

  晚上倩柔阿姨很反常地要和和陪着她睡。她给和和讲一些郑谐小时候的事,还有和和自己也记不住的她小时候的事,讲到有些累了,才渐渐睡去。

  第二天她醒来后便觉得不太舒服,然后在家里人的劝说下去了医院。这一去,她再也没能够回来。

  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回来时,只见了妻子最后一面。而等郑谐飞回来,他见到的是母亲冰冷的遗体。

  家人按着逝者的遗愿,将她葬在她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这座城市。

  葬礼很低调,只有最亲近的人才得到消息。

  郑谐的妈妈素来待人和善,亲朋好友对她的死讯太过意外,痛哭失声。家中的保姆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最安静的是郑谐父子二人。郑谐的爸爸尚掉了几滴泪,郑谐则自始至终连表情都没有。

  到了下午,当一切混乱归于平静,有人发现郑谐没跟大家一起回家,手机也没带。等了几个小时没等到,亲戚们未免心焦,担心他想不开,姑姑阿姨们一副要报警的架势。

  因为郑谐这一年只与母亲相处了几天。他计划提前拿到学位,早日回家,所以连假期都没回家,用来做论文。然而他的计划却远没有变化来得快。

  和和站起来说:“我去找他,我能找到他。”和和出门后见家里的司机和郑伯伯的秘书一直跟着她,坚持地说:“我自己。他不喜欢人多。” 她的眼睛哭得有点肿,说话带着重重的鼻音。这几个对她熟识的人从未见她这样坚决过,一愣之下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自己招了出租车走了。

  和和去的那座小时候常常与郑谐一起爬的山,山的背面有形态奇异的巨石与极美的风景。那座山车开不上去,只能步行,石阶很陡,旁边拦着铁链,上山十分吃力。

  以前郑谐高兴与烦闷时,都喜欢到那里。和和小时候喜欢跟在他后面,所以他也常带上和和,如果和和爬到一半爬不动了,他就把她背上去。其实他高兴与烦闷时,从他的言行上很难看出来,不过每到这时候,他都很不喜欢有人打扰。于是和和一个人在一边摘大把的野花,吓唬蝴蝶,有时候也被别的虫子吓到,而郑谐则安静地坐在石头上发呆,看着夕阳西沉。当天色渐黑,玩累了的和和半睡半醒时,他就把她背下去。

  后来和和大了,他不肯再背她,而和和总是爬到一半就上气不接下气,被他像牵小猪一样地揪着上去,到了山顶就累瘫。和和于是再也不跟他上山了,有时也会猜想他兴许会带某位体力好的女朋友一起去爬那座山。

  如今和和费了极大的力气一级级地攀到山顶,到了山顶还要攀过两个小小的山头才能绕到后山。那些小山头光秃秃的,没有台阶,只有凿在巨石上的一些洞,爬过去就像攀岩。和和爬上第一个山头时想,如果郑谐不在这里,那么她也没有力气下山了,只能等着人上来救她。

  但郑谐没让她失望,他真的坐在以前他最喜欢坐的那块石头上,背对着她,看着西边的太阳。山风很大,将他的衣角掀起,他仿佛随时都能飞起来。

  和和在他身后的十几米处站住,不敢再上前,眼睛有一点酸,因为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

  郑谐却在此时敏锐地回头,见到是她,向旁边挪了一点,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她坐下。

  和和就那样安静地坐在他的身边,陪他一起等着太阳下山。夕阳已经快落山,天边布满红色的云霞。

  郑谐不作声,和和也不说话。当那火红的一轮圆球终于沉入天边,风突然变得很凉。

  和和瑟缩了一下,朝郑谐的方向靠了靠。她只穿了一件黑色的T恤衫和牛仔裤出来。

  当她靠上郑谐后,发觉不妥,又向外挪,郑谐伸手轻轻揽住她,给了她一点温暖的依靠。

  郑谐还是看着那一条已经暖昧不清的天际线,静静地说:“你还记得这里?你很久没来过了吧。我第一次来这里时,是我妈妈带我来的。每一步路都是我自己爬上来的,那时她非常的高兴。从那以后没多久她的心脏病就发作了,从此她再也没有力气爬上这座山,总是走到一半就要返程。她说这里的夕阳比任何地方的都更美。”

  和和心里一酸,眼泪又要掉下来。她使劲抬头望着天,试着将眼泪逼回眼眶,才发现天上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许多的星星。

  她有些害怕星星,下意识地又低头,眼角有光亮一闪,以为有流星滑过,扭头去看,却见到了郑谐的眼泪,亮晶晶的两行,顺着眼角无声地流下,在星光下看得分明。

  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和和几乎忘记了她与郑谐那荒唐的一夜,却清晰地记住了这一刻。郑谐将头靠在她的肩上,泪水一滴滴打在她的脖子上,滑过她的锁骨和胸线,一点点濡湿了她的衣服,凉冰冰的一片。而她将他像小孩子一样搂在怀里,她的眼泪滴到了他的头发和脸上,最终与他的泪融到一起,一起滑落。那一刻,是他们真正的最靠近的时刻,超过了他们曾经的错位的亲密。

  和和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以及怎样回家的。她醒来的时候,全身软软的毫无力气,手上挂着点滴,天色已经大亮。

  一堆人见她醒过来,惊喜地欢呼:“醒了醒了终于醒了,小和和你怎么能这么吓人呢?”

  母亲坐在她床边,见她醒来,露出一点喜色,眼睛湿了一下,又很快掩饰住,轻声地说:“怎么会这么不懂得照顾自己?发着高烧也不知道,最后晕倒在山上,害阿谐把你这么大一个人一步步地背下山来。那座山那么陡,又是黑天,多危险啊。你们若再有个闪失……”她止住话,将头扭向一边,过了一阵子才又转过头来。

  和和整整打了五天的吊针才退了烧。其实葬礼那天早晨她就有一点不舒服,一直撑着,后来便忘记了。

  妈妈不离左右地陪了她两天,一直有电话向她请教问题或者汇报实验结果,后来郑谐便劝她回学校去继续那个实验,以免几个月的努力功亏一匮。和和这里由他来照顾。

  剩下的三天里,郑谐一直如最尽心的保姆。和和吃水果,他会给她切成一片片的薄片,和和要看书,他说发高烧时看书会弄伤眼睛,于是耐心念给她听,和和最害怕被扎吊针和抽血,他小心地帮她捂着眼睛。

  第四天和和终于能说出话来。她说:“你闷坏了吧,让别人来陪我就好,你去忙。”

  郑谐说:“我没别的事可做。挺有趣的,就像你小时候抱着一堆洋娃娃玩过家家。”

  他见和和露出一个微微撅嘴的表情,伸手去捏她的嘴说:“你刚才那副表情就像你刚出生时的样子一样。你刚生下来时只有这么一丁点。”他伸手比了一个比猫还小的手势。

  和和说:“你课业一直很紧吧,为什么不回学校呢?”

  郑谐说:“学分都修够了,论文也通过了,用不着回去了,等到毕业时间,回去领证就是。你下学期是不是该实习了,过来给我的新公司打杂吧。”

  和和说:“我要考虑一下,我很抢手的。”

  后来和和常常想,她是以失去一个亲人的代价杀死了自己的心魔,换来了真正的心灵宁静,可以坦然地与郑谐再续兄妹情谊,或者重新开始。

  人说25岁是女人的一道坎,在这一年里,女子的心绪总会不够宁静。以前和和总是不信,如今她信了。

  她安然无恙地度过了好几年,她以为自己已经完全把那件事情放下了,对面郑谐时她可以心无芥蒂地像小时候一样,适可而止地撒娇与顶嘴,坦然地偎在他身边取暖。却因为当年那件事两位见证人在同一个下午出现在她的面前,而令她的一切掩饰都破了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