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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话音刚落,她便意有所指地把目光移向了他锁骨处的吻痕。

兰戎的眼神暗了暗。

——她说着话忽然生硬地转开了眼,是在逃避他的视线吗?

——不妥当?的确。

十年前,他和她表白说长大后要娶她。那时候她就已经表明了,她只把他当成弟弟。对于姐弟,那种行为确实是不太妥当的。

没关系,既然她已经回来了……那么,他们来日方长。

她知道他在说什么,知道“奖励”的内容。说明,她当时的确对他说话了,那不是幻觉。她是怎么做到的呢?

如果她是真的,那为什么,整整十年,她的容貌没有一丁点的改变?抛下他的这十年,她去了哪里?当初离开的理由又是什么?

逐渐冷静的大脑将疑问点一个个清晰地罗列。

没关系,既然她已经回来了……那么,她就没有机会再离开了。

他的问题,总有一天会得到答案的。

“是啊,我也觉得不妥当。”

脸上仍挂着未拭尽的泪痕,兰戎换上略带羞怯的表情,从她怀里退出来。

他细心地帮她理了理被他弄乱的衣襟,其间,眼神和指尖没有半分暧昧僭越。

——她喜欢妥当的关系,他必定倾尽全力,给她一份妥当的关系,不让她感到一丝一毫的不适。

“呵呵呵……好啦,你不哭了,我们快点吃面吧,再不吃都凉了。”

花知婉皮笑肉不笑转移了话题。

又来了又来了!!

见兰戎间接承认了自己有伴侣的事实,她心头那股莫名的气闷又来了!!

相安无事地吃了一会儿,花知婉忽然想起一件十万火急的要事。

“对了!!兰戎,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法器?”

“法器?”他用了一个十足疑问的语调,像是完全没有理解她在说的是什么。

“嗯!我记得我昏倒前,明明有印象,你有把它带上了啊!”

她有点急了,用手比划着,认认真真地补充说明:“你是不是忘记法器长什么样了?就是,我以前老用的那个,黑色的、四四方方的东西!”

“哦,你说那个……”

兰戎云淡风轻地回答:“是啊,我把它带回来了呢。”

“好好!太好了!那我就放心了!我找了一个上午了,到处找都没找到,还以为丢在树林了。”

花知婉安下心来,吃面都有滋味了许多。

夹起一块猪肝,兰戎将它放到口中,慢条斯理地嚼。

或许是重逢带来的喜悦,他的嘴角始终含着浅浅的笑。

十四岁的兰戎有着花知婉最喜欢的率真善良,对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二十四岁的大魔头学会埋藏起深沉的心思,伪装出一个率真善良的外壳,逐步朝她靠近、越靠越近。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大,谢谢地雷:鸵鸟小姐扔了2个地雷,biu扔了1个地雷

※、第60章

面吃得干干净净,连汤汁都不剩后,伤重的兰戎突然捂住腹部,把脸靠上了餐桌。

“伤口痛?”花知婉踢了椅子站起来,赶忙扶住他下倾的身体。

隐在头发后的眼睛默默注视她搀扶的方向,十分有技巧性地跟着倒了过去。

理所应当的,花知婉将他带到了就近的笼子中。

“大夫给你看过伤口了,还开了药。我早上给你换过一遍药,现在不然再换一遍?”

她不确定地揪着他的衣扣,只等他允一声便立刻解开。

冰凉的手碰上她温暖的手背,魔头用他那双灰扑扑的眼睛盯着她。

花知婉及时没能抽回手,被他冻得浑身一颤。

——十年后的兰戎似乎总是喜欢这么不眨眼睛地看人,看得过于认真,到了有点瘆人的程度。

“不用,陪着我就好。”

他微敛了眼底的神色,呐呐地说。

“兰戎啊,告诉我法器在哪,我得去拿一下!”

花知婉不是医生,她擅长的事情只有写文,这会儿她问他电脑的事,是想着拿到电脑她就能给他治伤了。

魔头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用一种非常严肃的语气对她陈述道:“我受重伤了。”

“我知道啊。”花知婉咽了口口水,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伤得很严重、很严重!”他的表情歪七扭八、咬牙切齿,将“很”字的音念得特别使劲。

“噗……是是是。”

——按作者的基本情商,对话到这句她也差不多懂了,他的意思是:我生病了,你却不关心我,只顾着找法器。

“我找法器,是找它帮你啊!”并未隐瞒,花知婉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意图:“所以你赶紧告诉我,你把它放哪儿了?”

“哼。”

听了她的话,兰戎不但没有表示理解,反而赌气似地,背对着她,把头埋进了床铺里。

——法器法器,满口都是法器。法器那么厉害,怪不得她能离了他十年,依旧潇洒快活;怪不得她和法器形影不离,却可以头也不回地丢下他。

花知婉一头雾水地兰戎的背影。

她当然不知道他在吃电脑的醋,还以为他是伤着伤着,脑子也跟着坏了。

——哼?哼算什么回答?

“兰戎,你别那么躺,伤口要被压了。”

抱着不和病人一般见识的宽容心,花知婉老妈子似的唠叨着:“这额头上还发着虚汗呢,转过来,我给你擦一擦好不好?”

“来啦,吃个果脯吧?”

她的小孩她最了解,就算他长成了个大块头,她也不相信他会对自己的好意不搭不理。

果然,才刚掏出个话梅,她的手腕就被握住了。

花知婉笑嘻嘻地看着挺身坐起的兰戎,准备将话梅塞到他嘴里。

手还未动,一张阴沉的脸便倏然靠近。

“嘶……”

她下意识认为自己要被吻了,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我在……生气……”

压迫感十足的气息从头顶覆下,大魔头以凉凉的口吻说着不符合年纪的任性话语。

“啊?……哦、哦。”

花知婉怔怔地消化着他的话,暗自心伤地理清他要表达的信息。

“生气了,所以现在不愿意吃我的果脯了,对吧?”

话音未落,拈着话梅的指尖一麻,突地被含进了某个柔软湿润的地方。

灵巧的舌往指腹重重一舔,过电一般的酥麻。

她睁大了眼,蜷起脚趾、身体后倾,深深地陷入了沼泽般的绒被陷阱。

——话梅,被吃掉了。

“咔嚓。”

——脚踝,被猝不及防地落了锁。

与笼子配套的链子,是一种浓郁的金色。

他非常非常用力地抱住她。

用力得,她似乎能听见他胸腔中有力的心跳。

“我在生气,所以做出不正常的举动。”

“我在生气,所以……所以……”

他急喘着气,宽大的手掌缓缓抚摸她的脊背,隔着布料传来的刺骨严寒,冻得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

他自说自话着,用手“撕拉”一声扯破她的衣裳,把自己冰块一样发凉的手,直直地探进了她温软的后背。

两种截然不同的体温毫无遮挡地交融。

与背部接触食指仿佛冒出了一缕轻烟,因着这种热度,作怪的那个人像是被狠狠地烫了一下。

他尾巴着火般跳了起来,用掌风猛地掀开房门,冲了出去。

“兰……喂!!”

被锁在原地的花知婉,满脑子都是搅得稀巴烂的豆腐。

她瞅了瞅房门的方向,又低下头,瞅了瞅自己指头上晶莹的唾液。

——什么嘛,为什么忽然,有一些想笑的情绪。

——心跳变快了。难道心跳,也是会传染的吗?

现下,咬着唇平缓思绪的她,完全没有思考兰戎出门后的去向。

她以为他是出去散散心,一会儿就回来,却不想……他匆匆出门,竟是去干了一件大事。

兰戎,劫亲去了。

※、61

热闹的鞭炮声中,浩大的迎亲队列一路欢欢喜喜地奏着鼓乐。

价值不菲的大红色绸条被奢侈地铺在地上,漫天飞舞的花瓣带起一阵幸福的甜香,一排排高大的骏马载着护送喜轿的男人们。

看热闹的百姓们往前挤着,幻想能有好运气看一眼喜轿里的新娘。

——富人的婚礼就是不一样,这得花多少钱啊!

——听说这对新人早就定亲了,新娘一直不肯嫁。

——富家小姐就是好啊,也不知道长什么样。

人们小小声地好奇议论着。

南海珍珠串成的大帘子严严实实地阻挡了外界的视线,花轿四角挂着的金铃铛随着轿夫稳健的步伐,晃得清脆又好听。

庄重神秘的喜庆气氛迈向□□,眼见着花轿就要过门了。

忽大风起,铃声大作。

纷纷扬扬的花瓣被乱风拂起一片,妖异的风声中,喜乐骤停。

与婚礼格格不入的灰色从头而降,来人一拂袖,眼都不眨地震碎了一寸千金的楠木轿。

围观人群被轿子的爆裂声震慑,逃难般四散开来。

“走!”

那人言简意赅地对轿中人发出指令。

新娘一把揪下盖头,撸起袖子,准备开骂。

“走你个大头鬼啊!你谁……”

在看到那双波澜不兴的眼睛后,她霎时息鼓堰旗,换上了一副低落的神情。

“呃,你今天来?我今天结婚啊……学拼音,改天再学行吗?”

怪风呼啸,人群中有几个离得近的百姓仓皇地尖叫出声。

——“啊啊!是魔尊!!”

——“魔教又来抓人了!!!”

站在轿前的大魔头身形未动,歪着头,沉静的目光透过新娘,不知望向了何方。

骚乱迅速扩散开。

受惊的马抬起前蹄,发狂地将背上的人甩了下来。

“她,回来了。”

魔头尽力平复了心绪,用一种相当温柔的声音喃喃道。

他似乎在笑,虎牙浅浅地露出,使得那个类似笑容的表情有些稚气。

放轻的声音并没有减缓这句话带来的震惊效果。

“回、回来了?回来了!!丸、丸大大?!!”

宁柔兴奋到结巴,果断丢下盖头,自己跨出了轿子。

魔头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大概是不喜欢她这样称呼那个人。

“天呐!走吧走吧!我们走吧!!”

新娘激动地将堪堪稳住马匹的新郎赶下,自个儿跨上马匹。

——逃婚的架势十足。

倒地的曲暮酒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柔儿!你怎么可以……”

宁柔投给他一个安抚的眼神,也没有确认他有没有接收到。

她转头,冲着应付攻势的魔王多问了一句:“电脑你拿到了?”

兰戎一脚踹上马屁股,向她点了点头。

见状,宁柔安心地长吁了一口气,策马狂奔。

算好马已奔出足够的距离,魔头也无心恋战,使出轻功就往马前行的方向追去。

来去匆匆的不速之客,彻底毁掉了一场备受瞩目的婚礼。

大风灭,满地残花。

花轿毁,娇娘被掳。

“魔头!你灭我满门,今日更夺我妻子!此仇不报,我曲暮酒誓不为人!!”

被留在原地的男人狼狈地握紧拳头,满眼烧着恐怖的怒火。

※、62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宁柔是感谢兰戎的。

十年前,中了药的曲暮酒把她亲得意乱情迷,是兰戎劈烂床榻、打伤曲暮酒,停止了这场差点酿成的大祸。

小少年浑身的鲜血,用天辰剑指着她的脖颈,歇斯底里地问她:你把我的婉婉姐姐藏在哪里?

那个瞬间,宁柔忽然想起了花知婉在田野里竭力奔跑的身影。

人总得有点指望,才会拼命地想去完成一件事……他们是彼此的指望。

疯癫的兰戎以一敌众,将宁府别院翻了个底朝天。

府内守卫、天辰派赶来的支援,前仆后继的人都没能将他打倒。

宁柔丝毫不怀疑,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小孩会一剑捅死她。

“婉婉姐姐……?”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所以,她撒谎了。

厕所的门被从里抵着,砍坏门闩便能进去。可是,花知婉不在里面。

就连放出之前成功追踪过她的狗,都无法寻到她的去向。

因为这戏剧性的转折,宁柔洗脱了藏人的嫌疑。

但是,在“花知婉究竟去哪里了”这个问题上,她也确实失去了答案。

对宁柔来说,把花知婉绑走原因有三:

1.她是她喜欢的作者,如果在异世能看她的书作为消遣,生活不会过得那么无聊;

2.她创造了这个世界,所以逼她说出剧情走向的话,就相当于可以预知未来;

3.她们来自相同的时代,在一起说不定可以找到穿越回去的方法。

于是,在遍寻不获,又细细地分析了花知婉的单独逃脱的可能性后,宁柔不禁想到一种可能:花知婉会不会是在厕所里,穿越回了原先的世界呢?

要真是这样,她是怎么做到的?

与花知婉接触的时间不够久,宁柔并不是很了解她。现下被独自剩在异世界,她只能通过兰戎来知晓花知婉身上的古怪之处。

所以,她需要和兰戎交换资讯。

在正道与魔教关系愈发紧张的十年里,身为天辰教掌门未婚妻的人和魔教之尊却是一直在私下有联系的。

刚开始,她还藏着掖着,仅仅跟兰戎透露了“花知婉和他来自不同的世界”。

后来时间久了,花知婉回来的机会越来越渺茫,看兰戎始终一副不肯放弃寻找的样子,宁柔不自觉地说得越来越多。

她跟他描述:异世界是什么样的、电脑是什么样的、电脑是怎么使用的……在他的要求下,她甚至开始教他学认字、学拼音。

其实,宁柔是有点理解的,为什么穿来异世的作者放着原书男主不管,要去宠这个本该是反派角色的少年。

平日里,他是人见人怕的大魔王,江湖上关于他的恐怖传闻数不胜数。

而他们见面时,他却认认真真地念着“啊(a),波(b),吃(c),德(d)”,做好笔记。

关于花知婉的事,不论多么的微小,他都会花费心思、亲力亲为;关于花知婉的事,不论多么的天马行空,他都会老老实实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