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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启明皱眉,“你准备这样出去?”
江妙妙困惑,“是啊,你不是说外面丧尸已经少了很多吗?”
看他进出挺自由的,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吧。
陆启明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
“少是少了,但仍然有。我没被它们咬,是因为我跑得快。你这种速度的人出去,一咬一个准。”
“我……我短跑很快的。”
她不服气地反驳了一句,迎着对方的目光,气势弱下来。
“那怎么办?你一个人去那边住吗?我不想待在这里,这里太臭太闷了。”
她表情可怜兮兮的,像条即将被人遗弃的小狗。
陆启明叹了口气,站起身道:“我出去看看金半臀还在不在。”
江妙妙明白他的意思,是想让她涂金半臀的血。
这种事着实恶心,经历过一次就不想经历第二次。
不过要是真能搬去有电的新房子,别说涂,哪怕让她喝两口,她估计都能硬着头皮答应。
陆启明出去了,她紧张地守在门边。
没过多久他回来,对她摇了摇头。
“它不见了。”
估计是跟丧尸大潮一起走了。
江妙妙啊了一声,顺着墙壁滑下来,无比沮丧。
陆启明没管她,在地下室转来转去找东西。
他肯定准备走了吧,有好房子住,谁愿意窝在脏兮兮的地下室呢?江妙妙心里很难受,抱着膝盖小声说:
“你拿别的可以,把口香糖给我留下好不好?我想临死前再尝一尝橘子的味道。”
陆启明撇嘴,“胡说八道什么?没事就过来帮忙一起找东西。”
她不解,“你要找什么?”
“塑料袋、床单,都可以。”陆启明手里已经有一根绳子,“既然金半臀走了,那我们就再抓一个金半臀。”
这年头,丧尸可是取之不尽的资源。
江妙妙闻言立刻开心了,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帮忙一起找。
塑料袋没找到,床单也没有,两人把被子上的被套拆下来,准备用来套丧尸的头。
只要把它嘴挡住,就不担心它咬人了。
但捕捉丧尸依然是件难事。
外面的丧尸大多是三两成群的,密集度大,不像之前落单的金半臀一样好解决。一旦对其中一个动手,旁边的丧尸肯定会围攻,到时自身难保。
最好让它们分开,只对付一个。
陆启明看着浴缸,想出一个办法,拿来锤子和小铲,在浴缸后面开始挖坑。
江妙妙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做事,因此非常殷勤,一会儿给他递杯水,一会儿给他送吃的,时不时问一句:“要不要帮忙?”
陆启明看着她的细胳膊细腿,感觉她走路快一点都会折断骨头,更别说帮忙挖坑了。
在地下室挖坑不是件容易的事,光刨开防潮层就用了一天的时间。
第二天他挖出一个半人高的坑,跳下去试了试,估摸着丧尸掉进来后没那么容易挣脱,就把浴缸挪开一条缝,站在黑暗里守株待兔。
待会儿只要进来一个,他就把门关上。
那丧尸掉进坑里,一时半会儿爬不上来,正好有时间套住它。
只是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两人腿都站麻了,也没有丧尸进来。
“这年头的丧尸真不敬业!”江妙妙出主意,“我们喊两声怎么样?”
陆启明看了她一眼,张嘴便喊:“喂!”
江妙妙也喊:“过来啊!这里有人!”
“人肉吃不吃?不新鲜不要钱!”
两人比赛似的喊了半天,外面依然静悄悄。
江妙妙泄气,都想直接走出去了。
陆启明突然拿起刀,往他胳膊上划拉。
她大惊失色,连忙拦住,“你干嘛呀?我都没自杀。”
“谁说我要自杀了?”
他翻个白眼,割了浅浅一刀,用纸巾吸满血,丢进坑里,然后找出之前江妙妙受伤时,他从药店拿回来的止血喷雾与绷带,把伤口包扎好。
江妙妙看着坑里鲜红的纸巾,恍然大悟。
“原来你是想要血,为什么不跟我说?我过两天就……”
她脸一红,不好意思说下去。
陆启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
门外响起“嗬嗬”声,如同老头在吹一个破喇叭,沙哑又刺耳。
丧尸们闻着味儿来了。
两人屏气凝神,集中注意力看着门。
几秒后,一只手伸进来。
陆启明等它完全走进来,立刻推浴缸,关上门。
江妙妙拿起被套要套,找半天却找不到目标。
“头呢???”
陆启明低头一看,十分意外。
“哟,是个小丧尸。”
约莫五六岁的样子,只有成年人一半高,掉进坑里蹦都蹦不出来,却张牙舞爪地冲他们嘶吼。
他从江妙妙手里接过被套,敲了敲小丧尸的头。
“别吵了,老实点。”
对方气得要死,恨不得一口咬断他脖子。
陆启明无情地套住它脑袋,用绳子捆住手脚,在后脖颈那里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提溜出坑,扔在地上。
江妙妙还从来没近距离看过这么小的丧尸,好奇地蹲在它旁边。
小丧尸脖子被咬断了,因此脑袋是歪着的。五官保存得还算完好,如果肤色正常,必定是个唇红齿白的小正太。
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黄金的长命锁,上面刻着祥云纹路,和“岁岁平安”四个字。
江妙妙有些心疼,因为想到它家人送它长命锁时,肯定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
陆启明是个没有感情的屠夫,擦了擦刀刃,要割它的动脉。
江妙妙道:“真的要用它的血吗?它还这么小。”
“它咬你的时候力气一点都不小。”
她想想也是,毕竟自己吃烤鸡的时候都知道挑嫩的吃,犯不着在这种时候圣母。
小丧尸成为砧板上的猪肉,任由他们宰割。
陆启明熟练地割开它的大腿,放出一小盆血。
江妙妙捏着鼻子涂抹全身,陆启明也涂了。
二人用碎布挡住口鼻,走出地下室。
这是小一个月来,江妙妙第一次走出那个潮湿黑暗的地方。
当阳光落在自己身上的那一刻,她激动得都快哭出来。
如陆启明所说,别墅损坏得很严重,墙壁上到处都是大洞,窗户和门更是无一幸免,看起来随时都会倒塌。
别墅外面,丧尸的数量明显比之前少了许多。
上次去别墅时,走几公里的路至少能看到上千丧尸,成群结队的。现在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在游荡。
她走起了丧尸步,摇摇晃晃地跟在陆启明身后。
路过那片桃树时,不禁停下脚步。
桃花已经谢了,树枝上挂满了青色的小毛桃。
她粗略一扫,就发现了好几十个。
江妙妙咽了口唾沫,暗自下决定:如果夏天时她还活着,一定要来摘桃子吃。
“跟上。”
陆启明回头发现她落后好远,小声提醒。
她连忙追过去,与他穿街过巷,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他说得太阳能房子。
那是一栋位于市中心的湖畔别墅,面积比她之前租的别墅大得多,外观也豪华得多。
楼顶铺满了黑色的太阳能板,花园里甚至有私家泳池。
小区外面,前面是超市,后面是中学。左边是商业区,右边是政府大楼。
后院连接一条小石子路,走一百多米就是人工湖,湖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简直是天堂啊!
江妙妙激动得憋不住,抱住陆启明开心地亲了口。
后者愣住,脸颊浮起淡淡的红晕。
陆启明咳嗽两声,想说话,江妙妙却已经松开手,迫不及待地朝新“家”走去。
他只好跟上,进门时想到她嘴唇的触感和温度,忍不住摸了摸脸颊。
别墅院门是锁着的,江妙妙试了一下,打不开,后退两步,望着高耸的院墙发愁。
“我们要不要……”
话未说完,身边刮过一阵轻风。陆启明已经爬到院墙上,蹲在那里,转身对她伸出手。
她目瞪口呆,对他比了个大拇指,然后抓住他的手努力往上攀爬。
陆启明像拖麻布袋一样,把她拖了上去。
“谢谢。”
她好不容易站稳,抬头道谢,对方已经一跃而下,稳稳地落在地上。
江妙妙:……腿长了不起。
她抓着墙壁,笨手笨脚地往下爬。陆启明托住她腋下,把她抱到身边。
他收回手,得意地抬了抬下巴。
“要是我没回来,你连这堵墙都翻不过来。”
江妙妙心中的感激顿时烟消云散,竖了个中指,抬脚往大门处走。
走到一半时她看着紧闭的大门,怀疑那扇门也是锁着的,于是调转方向,绕到后面的窗户外,从窗户爬了进去。
陆启明跟在她身后,轻笑。
“总算长点脑子了,孺子可教也。”
江妙妙实在受不了了,蹲在窗台上回头道:
“你要么闭嘴,要么找你朋友去,自己选。”
她希望留下来的是一个得力伙伴,而不是啰啰嗦嗦的苍蝇精。
陆启明嗤笑:“你是心虚,才不准别人说。”
她瞪圆了眼睛,一副要啃人的模样。
他只好做了个OK的手势,一把将她抱进去,自己单手撑着窗台,轻松地翻进屋子里。
江妙妙已经在幻想住进新房子后的美好生活,谁知进去后四处看了看,宛如被人当头泼了盆冰水,激动的心脏被浇了个透心凉。
“这里……怎么什么都没有?”
转来转去都是四面白墙,别说啥豪华装修了,连张小板凳都看不见!
陆启明道:“应该是刚建好没多久,所以没来得及装修。”
她沮丧地坐在地上,十分失望。
这里电是有了,可是没家电啊,有电又有什么用?
陆启明垂眸看着她,“你不喜欢吗?”
江妙妙恹恹地说:“倒也没有。”
“那我们要不要搬过来?”
“搬过来怎么住?没床,没桌椅,没炉灶,怎么生活啊?”
陆启明早有打算,“我们先将就两天,期间在周围转转。旁边都是房子,超市也离得近,有什么需要的就带回来。用不了多久,就能满足正常生活需求了。”
她啊了一声。
“直接去别人家拿?那不是偷吗?”
超市里的食物不吃也会坏掉,所以心里好接受些。直接像这样去别人家搬东西,总感觉怪怪的,违背她这么多年接受的教育。
陆启明说:“这就得看你怎么选了。可以回地下室跟老鼠抢吃的,可以在这里睡地板。也可以按照我说得做,要什么拿什么。”
她在心里挣扎,一方面难以突破道德底线,一方面实在向往有电的生活。
几分钟过去,后者战胜前者,江妙妙起身道:
“听你的吧,现在去拿?”
“不急,咱们现在先回去,把有用的东西都带回来。”
尤其是那只小丧尸,体力差,攻击性较低,最适合留在身边当血包了。
两人又回去,翻墙时江妙妙坦然自若地冲他伸出手。
陆启明帮助她翻墙,言语中掩盖不住的得意。
“是不是离开我不行?”
她轻哼一声,掸掸衣服上的灰尘。
“当个梯子,瞧把你开心的。”
陆启明顿时像吃了屎一样糟心,话都不愿说了。
江妙妙成功怼了他,回去的路上心情大好,步伐比来时轻松许多。
二人回到地下室,小丧尸躺在地上扭成一条泥鳅,看见有人来更加躁动不安。
他们没有管它,推出从超市带回来的推车,把需要的东西都放进去。
食物自然得带上,末日后没人生产,吃一点少一点,哪怕是一片薯片也非常珍贵。
水太重,搬不动,好在新家旁边有湖,应该不会缺水用。
被子衣服都几个月没洗了,脏得要命,她宁愿冻死也不想穿在身上。
收收捡捡半个小时,食物装了半辆推车。
陆启明看着他们的全部家当,难以置信。
“就这些?”
“是啊,手电筒、充电宝、纸笔……还有吃的,能派上用场的都在这里了。”
好吧,幸亏他们马上就搬家,否则生活质量连末世前的乞丐都比不上。
江妙妙推着车,目光落在小丧尸身上。
“它怎么带去?绑在推车上吗?”
陆启明摇头,从被套上撕下来一根布条,将一头拴在绑着小丧尸的绳子上,另一头握在手里。
“走。”
他拽了拽布条,小丧尸踉踉跄跄地往前走了两步。
它嘶吼着,显然不满意这种待遇。偏偏脑袋被套得严实,什么都咬不到,什么都看不见,只能跟着布条的节奏,无头苍蝇一样往前走。
江妙妙推着车,陆启明牵着小丧尸,拖家带口地离开地下室,于天黑前赶到新家。
晚上是城市里最危险的时候,丧尸们不必忍受灼热的阳光,感知度最强,很容易察觉到他们的存在。
因此一进门,陆启明就把所有窗户都反锁,将小丧尸单独放在一个房间里,自己则和江妙妙,到二楼没有窗户的小房间里睡觉。
屋子里没有炉灶和燃料,晚饭是一人两块干脆面。
天气变热了,不盖被子倒是不冷。但地板太硬,江妙妙身上的伤口又结痂了,怎么睡都是硌着的,翻来覆去很不舒服。
陆启明在黑暗中听了半天,突然起身,将衣服裤子都脱下,只留一条小裤衩,铺在地上说:
“你睡这里。”
她摸了摸,惊讶。
“你不穿衣服吗?”
“我热。”
气温有那么高吗?
她摸摸肩膀,心想有东西垫总比没东西好,躺了过去。
陆启明裸着身体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没一会儿便响起轻微的鼾声。
江妙妙以前觉得吵,现在却越听越安心,很快也涌出困意。
她的上下眼皮逐渐合拢,还差一点点就能沉入梦乡时,身上突然压过来一个沉重的躯体。
男人结实的手臂搭在她胸口,呼吸声那么近,贴着耳畔,温热的气息吹得她耳朵也变烫了。
江妙妙吓得一个激灵,瞬间清醒,警惕地问:
“你想做什么?耍流氓吗?”
回答她的是一连串轻微的鼾声。
他的皮肤冰冰凉凉的,像夏天被井水浸泡过的西红柿,靠上去非常舒服。
由于抹了丧尸血,没条件洗澡,他闻起来很臭。不过江妙妙也臭,两人是五十步比百步,谁也不能嫌弃谁。
没枕头怪难受的,她摸摸他胳膊,发现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替代品,便蹑手蹑脚地换了姿势,枕着他的胳膊睡觉,顺便把他另一条胳膊也拉过来,搭在腰上盖住肚脐眼,这才放心地睡了。
翌日清晨,陆启明醒来。
透过门缝外照进来的微光,他看见女孩躺在自己的臂弯里,睡得香甜,嫣红的嘴唇随着呼吸微微张合。
他屏住呼吸,轻轻靠过去。
江妙妙忽然睁开眼,看着天花板愣了好久,仿佛才想起自己身材何处,小猫似的伸懒腰。
陆启明赶紧闭上眼睛,装作仍在睡觉。
她坐起身,拍拍他的脸,“醒了醒了,你是猪吗?睡得早醒得晚。”
他这才慢悠悠地睁开眼睛,看着她说:
“你是不是半夜里偷偷把我的手剁了?”
“啊?”
“不然我为什么感受不到它的存在?”
江妙妙老脸一红,支支吾吾。
“可能是你睡姿不好吧,我也老这样,我帮你揉一揉。”
她殷勤地凑过去,抱着他的长胳膊用力揉搓。
血液逐渐流通,陆启明握了握拳,肌肉硬邦邦的。
两人打开门走出去,特地在拐角处暂停了一下,探听外面的动静。
还好,窗户和门完好无损,夜里丧尸没进来。
陆启明去查看小丧尸的情况,江妙妙趴在推车上翻食物当早餐。
好吃的都已经吃完了,剩下的不是饼干就是方便面。
说真的,平时当零食打牙祭还行,一连吃几个月,她现在看了就想吐。
翻出两包红烧牛肉面,和两袋香葱味的苏打饼干,勉勉强强算是有荤有素。
二人盘腿坐在空无一物的客厅里,吃完这干巴巴的早餐
江妙妙痛苦地捂着脖子,“我喉咙都要割破了……”
昨天应该搬半桶水来的,太傻了。
陆启明也吃得很费劲,剩下半包饼干实在咽不下去,丢在一旁起身说:
“走吧,干活了。”
“去哪儿?”
他环视一圈,锁定不远处的一栋别墅,抬了抬下巴。
“先从那里开始。”
江妙妙抹抹嘴,先往身上补充了一点丧尸血,然后随他前往目的地。
和他们的新家不同,那栋房子是有人住的,而且走得时候应该很匆忙,门都没锁,大咧咧敞开着,车库里停着一辆白色的宝马X5。
陆启明先去看车,转了一圈没找到钥匙,颇为惋惜地叹了口气。
他回头,发现江妙妙已经进屋了,也跟进去,看见她期待地站在一台双开门冰箱前,眼睛亮的像装满星星。
下一秒,她打开冰箱,怔了两秒,弯腰狂呕。
冰箱断电一两个月,里面的鸡蛋、面包、肉、鱼虾、水果等等,在堪比温室的冰箱里储存着,早就开始腐烂。
臭味一直散不出去,憋在里面,越憋越臭,打开来的一瞬间狂涌而出……
那味道,绝了!
江妙妙简直后悔自己长了鼻子。
第18章
陆启明离冰箱得有四五米, 但臭味来势汹汹, 他也受到波及,差点没熏晕过去。
他捂住口鼻, 一个箭步冲过去, 踹上冰箱门, 拉着她回到院外。
两人大口呼吸新鲜空气,等了半天, 感觉味道应该散的差不多了, 才重新走进屋子里。
江妙妙留下后遗症,离冰箱远远的。
陆启明从茶几抽屉里翻出一包好烟, 抽出一根放在鼻尖嗅了嗅, 满意地塞进口袋里。
她见状撇嘴, “你确定不戒烟吗?这年头没医生,要是得了肺癌, 可没人救得了你。”
他耸肩, “不是你说的么?早死晚死都是死,不如好好享受再死。你吃垃圾食品是享受,我抽烟就不是?”
“切, 当谁爱管你似的。”
江妙妙转过身不再理他, 在客厅里翻找起来。
屋子里有很多东西她都用得上。
U字形的真皮大沙发,实木茶几, 100寸的大电视, 还有空调、洗衣机、双人大床……她恨不得全搬回去。
只是体力有限, 拿不了太大的东西, 她尝试搬一张桌子无果,便把注意力放在日用品上。
卫生间里有洗发水、沐浴露、护肤霜,卧室里有被子、枕头、床单。
衣柜里有干净衣服,鞋柜里有鞋,她收拾了几个大袋子,吭哧吭哧地拎回去。
把袋子放在新家客厅,江妙妙马不停蹄地又来了。
正想着陆启明力气大,该由他担任主力时,她看见他拿着扳手和螺丝刀,对着墙壁上的开关敲敲打打。
江妙妙困惑地看着。
“你在做什么?”
陆启明点了根烟,悠悠地吐出一口白雾。
“我试了,太阳能发电系统能用,只是房子里的基础设施没弄好。把这些东西移过去装上,以后晚上就有灯了。”
她听得两眼放光。
“真的吗?那其他电器能不能也搬过去用?”
空调、电视、洗衣机、冰……额,冰箱就算了,太臭,她用起来都怕烂手。
陆启明拍拍她的脑袋。
“忙你的去,等着看成果吧。”
他一口气抽完烟,用鞋尖踩灭烟头,继续拧螺丝。
江妙妙想到晚上就要有电了,格外有干劲,上午在两栋房子间来来回回跑了起码十几趟,把用得上的日用品都搬过去。
陆启明拆了几十个开关和插座,装到新家。然后把那栋屋子里的灯泡都拧下来,从杂物间找到折叠人字梯,扛到新家里爬上梯子,将灯泡一一装好。
客厅里是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他装完累得满头大汗,跨坐在梯子上休息。
江妙妙用肩膀顶开门,两只手各提一个装衣服的袋子,脖子上还挂了一个,圣诞树似的走进来。
她准备上楼放东西,陆启明忽然喊住她。
“等等。”
她回头,只见他从梯子上轻巧跃下,几步走到墙边,按下开关。
随着“哒”的一声轻响,水晶灯亮了,灯座缓缓旋转,将璀璨的光芒洒向每个角落。
江妙妙张着嘴,呆呆地看着久违的灯光。
眼睛眨了眨,开心得差点哭出来。
又是一声轻响,陆启明关了灯,解释道:
“太阳能蓄电系统电量有限,晚上和下雨天都没办法发电,能省着点用还是省着点用。”
她点头,擦擦湿润的眼角。
“没事,有电用已经很开心了。”
手机和电脑终于能够重新启动,夏天也不用担心没空调太热。比起原文中那些在外逃亡的人们,她不知道幸运多少倍。
陆启明看她如此高兴,耷拉着嘴角,可怜兮兮地说:
“我干了一上午,好累啊,饿死了,有没有饭吃?”
提到“饭”这个字,江妙妙有些失望。
她把周围几栋房子都找了,冰箱里的新鲜事物无一幸免,全部腐烂。
能食用的只有米、面、咸鱼腊肉等干货。
而小区里用的都是管道天然气,管道无人维修,早就坏了,因此厨房成了摆设,用不了。
生米生面不能吃,咸鱼腊肉也没法干啃。
能直接当饭吃的,仍只有他们带来的那些饼干泡面。
陆启明听她说完,想到刚才看见的一个东西,叮嘱她等自己几分钟,说完就跑了出去。
江妙妙不明所以,放下东西后去拿泡面。
陆启明回来了,远远地看见他手里拿着块正方形的黑色板子。
她走过去,定睛一看,赫然是台电磁炉。
陆启明在客厅找到一个离地近的插座,将电磁炉放在旁边的地面上,插好插头,按下开关。
嗡嗡嗡——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
他扬着嘴角回头,“可以做饭了。”
江妙妙惊喜,去邻居家里拿了油盐酱醋锅碗瓢盆等一系列东西,还有饮水机里半桶没用完的纯净水,蹲在客厅的地板上,开始做饭。
明明是在家里,她却做出了一种野炊般的感觉。
饭菜很简单,只不过用水煮米饭,煮到半熟时丢几片腊肉干笋之类的东西下去。
那户人家挺有钱,江妙妙在厨房柜子里翻到干鲍鱼和干海参。
她以前吃都没吃过,更别说做,心想应该比较有营养,正好补补身体,便用水冲了冲,也丢进去一起煮。
陆启明躺在旁边枕着胳膊休息,目睹她豪迈的厨艺,不禁担心。
“这样真的能吃?”
她拿着锅铲信心十足。
“你没吃过煲仔饭吗?都是这样做的,可香呢。”
陆启明道:“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江妙妙集中注意力做饭,由于厨艺并不熟练,又是第一次用这个电磁炉,对火候没有把握,生怕烧糊了。看见饭冒烟就赶紧调小些,看见没动静又调大些,时不时用锅铲翻几下。
如此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将近下午两点,陆启明饿得头晕眼花时,饭终于出锅。
她用从邻居家拿来的漂亮陶瓷盘子装着,卖相黏糊糊的不太好看,于是倒了些番茄酱,撒了层黑胡椒,勉强装饰一番。
在客厅空地上铺开一块大浴巾,两人盘腿坐在浴巾旁。
陆启明拿着叉子,有点下不去手。
“要不我还是吃泡面吧……”
江妙妙抓住他的手,“回来,吃!”
陆启明:……好凶。
他委委屈屈地坐下,舀了一勺送进嘴里,慢慢咀嚼。
江妙妙眼神期待,“味道怎么样?”
陆启明不说话,继续嚼。
她足足等了几分钟,忍不住了。
“你是属牛的吗?还没嚼完?”
他从嘴里拽出一根黑乎乎的东西,皱眉。
“就算我牙口好,你也不能这样折磨我,往饭里塞橡胶做什么?”
江妙妙也蒙了,凑过去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那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