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莫冬海最终还是没给他100万元,一分钱也没给。
张静风暴怒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杀死了莫冬海。可是他万万料不到,莫冬海趁他不注意时,将其中一片指甲塞进嘴里。
他懊悔不已,本来已猜到莫冬海必耍花样,只怪自己太大意了。
之后,张静风如实交代了前几宗命案均是他一手策划的。
因为他恨甄佑宏等人,他要报复。
十年来,他将这份仇恨深埋在心底。
十年来,他时刻关注他们的一举一动,甚至跟他们成为朋友,目的就是等待时机。
直到今年3月底,当他获知丁伟回国,即准备实施他的杀人计划。
4月1日下午4点15分,他守在丁伟楼下的巷子口,趁周围没人便启动摩托车迎面撞向丁伟,随后逃逸。丁伟没有当场死亡,而是在走到足球场外围时倒地身亡,这在张静风的意料之外。不过死在哪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丁伟死了。
接下来是陈永明,张静风故意报给陈永明一个冷门股,甚至当着陈永明的面投入10万元,让其深信那只股会猛涨。
交代甄佑宏的案子时,张静风显得非常平静。他以交易脏车为由将甄佑宏约到一个地下室,凶器是一只锤子。至于为什么将尸体搬到银河国际大厦会议厅,并涂满红色油漆穿进将军石像的剑里,为什么绑上假炸弹,又为什么偷尸体,张静风声称无特殊原因,权因自己是个将死之人,想临死前玩点刺激。偷尸体的方法跟罗天推测的一样,他事先潜藏江中。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做给莫冬海看的,因为校园暴力团伙的成员陆续遭遇不测,莫冬海必定心慌,他想看莫冬海的恐惧。而甄佑宏是暴力团伙的老大,他最恨的就是甄佑宏,所以最后将他大卸八块。甄佑宏的左肾,张静风承认是在杀死甄佑宏以后取下的,但是跟邹玉清移植肾脏毫无干系,他并不认识邹玉清,肾脏卖给黑市,也许是黑市转手卖给邹玉清。既然卖给黑市,为什么不取走两个肾,张静风不置可否地耸着肩:“没有为什么,我随手取走一个肾,你们不说的话我还不知道是左肾还是右肾。”
对于路小曼的案子,张静风的交代如下。
经过多年的观察与交往,他对路小曼的生活情况了如指掌,知道路小曼夫妻感情不好。当他获知方原向路小曼提出离婚,便将那本《如何谋杀你的丈夫》送给路小曼,他已经想好了,如果方原不杀路小曼,他就自己动手。至于借方原之手杀死路小曼的原因,张静风毫不掩饰地说了,因为4月1日他开车撞向丁伟的那一幕被方原拍到了,并将照片登在《潮流》的“城市焦点”。照片上的身影些许模糊,但张静风害怕迟早被警方查出来,于是全城收购《潮流》杂志。他不晓得方原是否认出肇事者就是他,以防万一,他设计出一个将方原和路小曼同时除掉的完美计划。
听罗天说到这里,我恍然大悟道:“难怪那本杂志S市买不到,原来是张静风收购的。可惜他算错了,因为就算收购S市所有的《潮流》杂志,其他省份的呢?纸是包不住火的,他的罪行终有一天会暴露。”紧接着,我又皱起眉头,张静风说跟他们是朋友?不对呀,他跟路小曼绝非朋友。在华斯比的诊室门口,路小曼与其擦肩而过,就像不曾相识似的。据我所知,《如何谋杀你的丈夫》是朋友送给路小曼的,假如是张静风送的,路小曼不可能认不出他。
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的心脏剧烈抽搐着,一个大胆的念头自脑海中扑闪而过。
也不对,如果张静风的认罪有隐情,他不可能对整个犯罪过程了如指掌。
“案子终于破了,张静风会怎么判?他的癌症已经到了末期。”
很意外地,罗天说道:“尽管张静风交代得合情合理,我们也确认了甄佑宏案件的第一凶案现场,但是……我总觉得还有什么东西被忽略了,甚至强烈感觉到,我们正在朝着案情相反的方向走。”
“你的意思是……”
“我只是怀疑矛盾所在。”
话音未落,罗天的眼睛陡然一亮,站起身箭步奔了出去。
我木讷地愣在原地。
罗天想到了什么?还是发现了什么?
半晌,我从包里拿出《潮流》杂志,翻到“城市焦点”,一行醒目的标题霎时间映入我的眼帘——70码飙车族何时休?
讲述的是4月1日下午4点15分,S市惊现70码飙车族,撞倒路人逃之夭夭。本文作者方原无意间目睹整个过程,义愤填膺地质问这种飙车族何时才能杜绝。专题附带一张黑白照片,拍摄的是案发现场,背景像是某个巷子,四周无人,一名白衣男子侧卧在地欲起身,巷子的尽头是一个模糊的摩托车背影。
方原在最后写道:幸好被撞的男子没有受伤,很快地站了起来,否则天网恢恢,肇事者必定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
我认认真真地看着那张照片,尚可依稀辨认出白衣男子是丁伟,但摩托车背影太模糊了。
是张静风吗?
我忍不住把杂志凑近眼前。
就在这时,我的电话响了。
——尤美自杀了。

 

 


第十三章 最完美的谋局
更新时间:2012-5-24 14:16:25 本章字数:11452

四周漆黑,他感觉自己在黑暗中待了整整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对他而言,是个致命的打击。
他弯着身子,躺在冰冷的地板上,眼眶干涸得流不出一滴眼泪。
好像瞎了,但他分明看见那片淡蓝的天空,她用刀子般锋利的目光冷冷地注视他。
他想抓住她的手,更想捧住她的脸,但她的目光不容他靠近半分,而是决绝离开了。
还能回头吗?
不,再也回不了头。
一切都晚了。
即使回头,也唤不回她的灵魂。
那么,就这样吧。他咬咬牙,作出人生最后一个决定。
§§§2
张静风的认罪,直接导致尤美的自杀。
遗书里,尤美写满了对张静风的失望与心痛,她无法接受自己深爱的男子竟然是一个恶贯满盈的杀人犯。她恨透自己,恨透这个世界,甚至恨透老天爷,为什么在她生命尽头开了一个如此大的玩笑。于是她带着那份恨从医院的楼顶毅然跳了下去,四楼虽然不算太高,但是脑袋着地,她想死的决心显而易见。
据现场的人说:“脖子断了,头贴在背上,太惨了,那么好的一个姑娘……”
尤美的遗书里最后一句写道:“我们曾经发誓,不管谁先死,我们都要在同一秒钟死去,紧紧牵住对方的手。但现在我决定用这种方式惩罚你,也惩罚我自己,让你永远追不上我的脚步,而我也永远见不到你。”
她做鬼也不愿意再见到他。
爱之深,恨之切。
尤希整个人哭疯了,揪住我,她想前往看守所,更想亲手杀了张静风这个浑蛋。
最终,尤希激动得晕厥过去。
她的身体还未完全康复,十天前被江美蓉不慎刺伤,幸好未伤及要害。
在高烨与尤希的几次约会中,江美蓉均以“疯子”形象出现在不远处,似有意又似无意,这让尤希非常困惑,遂对江美蓉生起提防之心。为了保护高烨,尤希几乎寸步不离地跟高烨待在一起,就连高烨上班,她也守在诊室门口,对每个戴口罩进去看病的女患者细心留意,生怕对方是江美蓉。
江美蓉行动的当天晚上,高烨和尤希刚看完10点半的电影。夜色斑斓,漆黑的天空还在飘着小雨,像是即将上演一场莎翁笔下的悲剧,窸窸窣窣的雨声无处不在,一会儿在耳朵里,一会儿在四面八方。高烨、尤希撑着伞沿着江边漫步,走着走着,江美蓉忽然从黑暗中冲出来,举刀刺向高烨,结果那一刀被尤希挡住了,刺中后背。
事后,江美蓉不曾为刺伤尤希而感到后悔,只恨为什么没杀死高烨。
进入看守所之后,江美蓉疯了,这一次是真真正正地疯了。
病房外,高烨失神盯着尤希的病房,他消瘦些许,也憔悴些许,尤希住院的这段时间,他几乎没合过眼。
我的心情一样沉重、一样不愿说话,而是默默盯着墙壁发呆。
身上的伤未痊愈,又经受姐姐自杀这个重大打击,估计尤希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有爽朗的笑声了。
只此一想,我的心里便越发难受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高烨突然开口说道:“那阵子小希一直黏着我,跟口香糖似的,甩也甩不掉,我上个洗手间,她都要守在门口。同事们纷纷笑话我,没见过谁这么谈恋爱,让我干脆辞职回家陪女朋友吧。说真的,那时候我特别烦,也让小希不要黏着我,感情再好也应该给对方留点私人空间吧,小希却笑着回答,说她要向姐姐学习,死也要跟我在一起。”
说到这里,他抬头望向天花板:“我一直误会她,以为她是那种占有欲特别强、非把男朋友拴在裤腰带的女人,我甚至考虑分手。可是,没想到她黏着我是为了不让江美蓉有机可乘。”
“多次见到疯疯癫癫的江美蓉,你不起疑吗?”我轻声问。
“没有。”高烨摇摇头,强调了一句,“真的没有。我知道她恨我,可是玲玲的手术失败真的不是我的原因,算了,不说这些了,小烟,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你说,能帮的我一定帮。”
“你有空的时候陪陪小希,好吗?我担心她无法从尤美自杀的悲痛中走出来。你们都是女孩子,你又是她最好的朋友,你开导她是最合适不过的。”
“放心吧,这事儿交给我。”
“对了,听说张静风认罪了?”高烨换了话题。
“嗯,他认了所有的罪。”
“是吗?”高烨皱了皱眉头,突然问了一句,“罗天一开始是不是也在怀疑我?”
“呃,其实……”遇到这问题,我有些尴尬地挠挠脑袋。
“怀疑也很正常,毕竟我和张静风都是当年校园暴力的受害者。”高烨长叹一声,看了看我,“不过我觉得张静风不是凶手,他是一个好人。”
“好人不会犯罪吗?”我反问道。
“当然不是,只是以我对他的了解,感觉他不是凶手。如果要报复,早在他弟弟受伤的时候就会报复,又何必等到现在?”
“现在证据确凿,他自己也认罪了。高烨,能跟我说说当年的事吗?”
高烨久久凝视着我,那双忧伤的眸子似乎藏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3
当年被欺负的学生多数是家境不好、成绩差,而且胆小怕事,被欺负了也不敢声张的。
有一次张静全遭遇挨打,张静风怒气冲冲地告到校长处。次日,张静风被甄佑宏等人吊在树上,大热天的给他穿上棉衣、棉裤,脚下还燃起一堆火,直到他晕过去才放下来。
甄佑宏等人的所作所为令人脊背发寒,只要看谁不顺眼便收拾谁。例如张静全,第一次遭到毒打只因为白天多看了路小曼几眼。路小曼是江川大学的校花,但到了最后,几乎没有男生敢正眼瞧她。
说到校园暴力,最可恨的莫过于甄佑宏和马超,可是说到莫冬海,高烨表示他不是坏人。
莫冬海起初也是受害者,他家境不好,母亲在他年幼时跟人私奔了,父亲是个酒鬼,一喝醉就虐打他,后来因酗酒过度致使食道出血而死,莫冬海只好搬到叔叔婶婶的屋檐下,大学毕业时叔叔、婶婶出了一场意外,双双瘫痪。
大学时期的莫冬海十分孤僻,也许是家庭悲剧对他造成的伤害。他沉默寡言,与人甚少交谈,任何事均藏于心里。暴力团伙就是瞧他特懦弱、特没男子汉气概,所以常常欺负他,后来不知怎地,他竟成了暴力团伙的一员,随后搬出宿舍。
高烨猜想,莫冬海必定忍受不了甄佑宏等人的暴力才屈服的,他试图找莫冬海谈谈心,莫冬海却有意避开他。
“听说他成为九州传媒副总经理的时候,我是大吃一惊。他的变化实在太大了,现在变得特开朗,跟以前判若两人。只是对当年他为什么加入暴力团伙的事情,他不愿再提。看到他的事业蓬勃发展,我本来挺替他高兴的,没想到最后他……”高烨叹了一口气,感慨道,“当年的事,把这些人都毁了。”
是啊,我也忍不住感叹。
校园暴力,一个沉重而严肃的话题,它不仅仅发生在十年前的江川大学,只要稍作关注便不难发现几乎每一所学校都有着或多或少的暴力事件。年轻人容易冲动、容易犯错,但有些错一旦犯下了,真的无法弥补,实施者必定终其一生受到良心的谴责,而受害者呢?难保不会成为第二个张静风。这一刻,我衷心希望那些正在实施暴力的同学能够引以为戒,切勿因一时的冲动酿成悲剧。
这时候,一个医生走过来向高烨借车。
高烨说车子在修理厂“歇着”。
“怎么,刚买的车就坏了?”待医生走后,我向高烨打趣问道。
“哦,不是,张静风前几天找我借车,说尤美想吃乔乔记薰衣草酥饼,那间店搬到郊区了,所以开车过去,回来的时候不小心划花了。”说到这里,高烨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莫冬海是几号遇害的?”
“死亡时间是5月10日凌晨3点至5点。”
高烨皱着眉思索片刻:“5月9日晚上11点半,张静风向我借车。当时我还问他,这时候能买到酥饼吗?乔乔记晚上12点打烊,从我家过去,开车需要1个半钟头,肯定赶不及的。张静风的回答是,他想在早上6点乔乔记开店时买酥饼,所以夜里3、4点就得出发,但不好意思三更半夜向我借车,所以早点儿借了。小烟,你不妨让罗天顺着这条线索调查,也许有发现。”
向高烨致谢后,我当即打电话把这件事告诉罗天。
如果张静风案发当日确实去买酥饼,那么……
§§§4
G市新港区人民医院近日被曝光,非法为患者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所用器官多数源自地下黑市。
经调查,情况属实,相关部门对该医院及违规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医务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假如没有甄佑宏的案子,岂知这家医院何时曝光。
与此同时,邹玉清的女儿柳风铃有了消息。2002年初柳风铃来到S市打工,在一间快餐店做服务员,那间快餐店于2007年关闭,几经周折终于找到那间快餐店原先的老板。
老板说:“风铃啊,那丫头长得贼漂亮,做事勤快,可惜是个聋哑人。当时我店里有的顾客是冲着她来的,还有的顾客订外卖,每次点名让她送……哦,她跟谁交往吗?男朋友?这个我不太清楚,因为我很少待在店里,你们不妨问我老婆。”
老板娘则回忆道:“风铃是个好姑娘,大家都喜欢她。她喜欢戴一副耳塞,让人以为她在听音乐,其实她是怕别人知道她是聋哑人。那孩子怪可怜的……哦,她好像有个男朋友,那段时间天天接她下班,我曾经问过她那是不是男朋友,她笑着直摇头,脸红得跟苹果似的。”
对于那名男子,老板娘早已毫无印象,毕竟事隔八年,而且那名男子从未去过快餐店,每次都在马路对面等着柳风铃。问到柳风铃何时离开快餐店,老板娘说:“她只是上班三个月便突然消失了。我记得那天下着小雨,她男朋友没来接她,下班后她急匆匆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了。她一走,店里的生意也冷清下来……警察同志,风铃出事了么,怎么现在打听她的情况?”
除了那名神秘男子,警方没查到其他线索。
黄昏时分。
当我赶到雾江时,着实被罗天的样子吓了一跳,他落汤鸡似的坐在台阶上,出神盯着江面,烟头即将烧到手指。
我赶忙拿掉他的烟头,焦急地问:“你怎么了?刚才掉到水里了?走,赶紧回去换衣服,别感冒了。”
罗天自台阶上拿起烟,又点燃一根,目视前方。
“你到底怎么了?”我有些急了。
“没事。”罗天转头对我露出一个凄凉的微笑,“我只是在证实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还记得陈玲玲隔壁病房的小胖说看见‘奥特曼’跳江吗?”
“记得,怎么呢?”我有些困惑地看着他,难不成警方也在调查“奥特曼”的案件?
“我在想一件事情,张静风把甄佑宏的案子弄得如此复杂,真的只是在临死前玩点刺激吗?”罗天答非所问,“现在我才知道,其实不是的。”
“为什么?你发现了什么?”
“‘奥特曼’跳江是真的。”罗天的表情在月光下淡定得出奇,他吐出一口浓浓的烟雾,轻声道,“如果我没猜错,‘奥特曼’跳江是为了偷甄佑宏的尸体。”
“奥特曼”偷尸体?“奥特曼”的主要职责不是打怪兽吗?我惊愕地张大嘴巴:“你的意思是有人穿着‘奥特曼’的衣服偷走甄佑宏的尸体?张静风在撒谎?他为什么撒谎?”
“乔乔记的老板说,5月10日的确见到张静风买酥饼,他对张静风的印象极为深刻。那天店门一开就看见张静风,而且看样子张静风似乎在门口等了一段时间,开着一辆漂亮的新车特地从S市赶去,买完酥饼随即匆匆走了。从S市到乔乔记,开车需1个半小时,乔乔记早上6点开门,如果张静风还在店门口等了一段时间的话,他只能是凌晨4点左右出发,才能在乔乔记开门之前赶到那里。”
“这么算,张静风仍然有作案时间啊,也许他是在凌晨4点以前杀死莫冬海了?”
“是啊,莫冬海的死亡时间是凌晨3点至5点,张静风完全有作案时间,可是……他根本没有放火的时间。案发当日凌晨5点45分凶案现场被发现起火,如果张静风4点前放火,不可能烧了近两个小时才被发现,而且从现场被烧毁的程度分析,最多只烧了半个小时,也就是说,扣除报警以及消防人员救火的时间,凶手最晚是在5点半左右放火,而那个时候张静风应该在前往乔乔记的路上。”
“张静风不是凶手?”罗天的话犹如一根闷棍敲在我的脑袋上,我“嗖”地坐起来了,“那他为什么认罪?替人顶罪吗?你们有没有问他?他怎么说的?”连珠炮似的一串问题等待回答。
“他不会再说了,因为……他已经死了。”这就是罗天的回答。
§§§5
张静风自杀了。
获知尤美自杀的那一刻开始,他彻底变成一个活死人。在那之前,警方说出莫冬海的案子,他仍然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凶手,跟警察周旋着,但之后他不再开口说一个字,不管警察怎么盘问,他终究一言不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甚至连伤心的迹象都看不到。
其实那个时候,他的心已经随着尤美一同死去了。
直到次日下午5点,张静风很意外地开口了,表示愿意招出所有真相,但提出一个要求,让警方把尤美的遗像拿给他,再拿一张红纸。
张静风表现得极为冷静和诚恳,像突然间想通了似的,说道:“你们放心吧。为了尤美,我一定说出真相,否则我没脸面对她的家人,更加没脸下去见她。”
晚上9点,警方将尤美的遗像以及红纸拿给张静风。张静风拿到后泪如雨下,表示想单独待一段时间,让警方12点过来做笔录。
超出所有人意料的是,警方于晚上12点返回看守所时,张静风已咬断舌根。他还未完全断气,四肢抽搐着,脸贴着尤美的遗像,眼泪顺着脸颊滑落。
遗像两侧分别摆放两个手撕的喜字。
他用自己的方式跟尤美举行一场让人心酸的结婚仪式。
纵然铁石心肠,听到这一段,谁也无法不为之所动。
我抹了一把眼泪,凝视倒映在江面的星光点点。
夜风很轻,吹起一bobo的涟漪,似在轻声细语,它们也听到了张静风和尤美的故事吗?
有人说,午夜12点是幽冥之门开启的时候。张静风选择在那时候咬舌自尽,必定为了追上尤美的脚步。我忍不住为他祈祷,愿上天保佑他能追上尤美,并牵住尤美的手,生生世世,千秋万代,永不分离。
“张静风犯了一个致命错误,他应该说出真相的,这几宗命案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罗天说。
“那……那凶手是谁?”我木讷地看着罗天。
“我想,张静风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替谁顶罪,如果知道的话,他决不自杀。”
“什么意思?你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是的。”罗天点点头,轻声道,“一个谁也想不到的人,这几宗命案远远超出正常人的逻辑思维。确切地说,我应该称凶手为暗黑世界、犯罪界的天才,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
连续几宗命案,凶手蓄谋长达五年,之所以待今时今日行动,源于凶手在苦苦静候丁伟回国,以便将暴力团伙一网打尽。
从丁伟的案子来看,凶手应该是匆忙间作出决定的。据调查,丁伟距离正式回国的时间还有两年,因父亲病危才临时回国,待父亲病情好转后买了返回英国的机票。凶手完全可以等到两年以后实施他的计划,罗天推测由于中间出了一场意外迫使凶手提前行动,于是他守在丁伟楼下,趁丁伟急匆匆赶往医院时,开车撞向丁伟。这一点跟张静风交代的完全吻合。
而陈永明的自杀案,是凶手故意报给陈永明一个冷门股,张静风也交代得非常清楚。陈永明从未炒过股票,凭什么敢把女儿的救命钱全部投进去?理由只有一个,提供内幕消息的人值得他信任,并且深信不疑。打个比喻,假如你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告诉你某个股票会涨,即使最后那个股跌了,你顶多以为对方的消息不可靠,而绝对料不着对方的真正目的是在害你。
接下来是甄佑宏的案子,虽然张静风交代得合情合理,但罗天决定抛开张静风的口供,重新组织这个超级复杂的案子。
凶手在死者身上绑炸弹,其真正目的是为了制造混乱,虽然炸弹是假的,但那时谁也不敢保证炸弹的真假与否。而从炸弹缠绕的复杂程度分析,凶手必定为了拖延拆弹时间。罗天原以为凶手早已潜藏江中,直到查明凶手的真实身份,再联想到小胖看见“奥特曼”跳江,罗天才知道自己的推测是错误的。
倘若凶手早已潜藏江中,那么他将死者穿进将军石像的剑里,以及制造混乱则变得毫无意义。
制造混乱的目的,许是为了趁混乱之际拿走凶手想要的东西。
至于这个东西是什么,罗天尚未弄清楚。
炸弹引爆的时限为20分钟,凶手必须在20分钟之内拿到他想要的东西,然后跳进江里偷走甄佑宏的尸体。可是现场A缺口与B、C缺口分别相距150米,凶手如果从银河国际大厦出来,通过B缺口游往A缺口,那么他必须从银河国际大厦相邻的证券大楼门口经过。这一点显然行不通的,第一,会暴露凶手的身份;第二,凶手不可能穿着“奥特曼”的衣服在街上狂奔。从C缺口游往A缺口的道理同上。也就是说,无论从哪个缺口,凶手均无法做到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跳进江里偷尸体。
那么,凶手如何做到这一点呢?
罗天重返凶案现场,发现银河国际大厦的负一层是个大型停车场,与证券大楼共用,而证券大楼负一层的停车场出口是个斜坡,距离江边的B缺口不到十米。
罗天恍然大悟,遂推断案发当日凶手趁混乱之际拿到想要的东西,然后乘电梯到负一层,以最快的速度脱掉外衣,而“奥特曼”的衣服必定事先穿在身上,然后通过证券大楼停车场出口来到B缺口,跳进江里,游往A缺口偷尸体。罗天为此做了多次实验,最快的一次仅用6分27秒,凶手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问罗天:“凶手乘电梯去负一层,不怕被人知道吗?难道电梯里巧合到只有凶手一人?”
罗天反问道:“当你知道你所在的大厦即将爆炸,你是选择走楼梯逃命,还是等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