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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节:决战
我看到天空将手里的大刀举了起来,他会砍下去吗?我不敢看了!这太残酷了!!游魂移动着他的准星,对准了天空的脑袋,只要他敢做动作,游魂的子弹一定比天空的动作更快!!!
天空的大刀举在空中,可他一动也不动,似乎在迟疑着。我在心中默默地祈祷着,“天空,你手里的大刀千万不要落下来呀!”
天空犹豫着,张帆的扩音器发出了命令!“快动手!不要这么优柔寡断!你是苗人的最高统领!你的每一个动作大家都看着的啊!快杀了她!”
天空手里的大刀没有落下来,他做了一个令人无法想象的动作!他把手里的大刀向张帆扔了过去。天空大声地说着什么,我离得太远了,听不到他说什么,扩音器里传来了张帆恼羞成怒的声音。“什么?你现在说不干了?你他妈还想不想做头人?你对不对得起你的父亲?”
天空又说了几句话。
张帆大声说:“什么?你说你父亲也不赞成杀人?你知道些什么呀?我们黑苗和白苗斗了这么多年,今天你杀了这个白苗的公主,我们以后就再也没有争斗了!这可是好事呀!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到底杀不杀她?”
天空没有说什么,他头也不回地自顾自地走了,离开了较场。
张帆通过扩音器大声地叫到:“把天空拿下来!他不再是头人了!这个叛徒!”他努了努嘴,布鲁法师上前拾起了大刀,走到了小弦的面前,高高地挥起了刀!
我对游魂说:“快!快开枪!”
不等游魂做出反应,较场上已经是风云突变,布鲁法师手上的大刀没有落到小弦的颈子上,反而落在了地上。——阿雅出现在了较场的中间。
布鲁法师连着往后退了好几步,我虽然听不见他们说了些什么,但是我可以肯定,布鲁法师见到了阿雅是会害怕的!
阿雅手中的桃木剑刺向了布鲁法师,布鲁狼狈地闪躲着,可阿雅的剑光始终在布鲁的身边笼罩着,让布鲁无法躲避!
在一旁观战的白理也冲了进来,卷进了战团。阿雅却一点也不怕,她手里的剑光突然分成了两半,同时对付两个苗人的高级法师她一点也不吃力。
我忽然听到阿雅一声大喝!她的桃木剑高高地举了起来。剑的四周聚集着一股股的气流,白色的烟雾在她的剑旁环绕,而她身边的布鲁法师和白理却呆然不动,像是中了咒一样。
阿雅剑旁的气流在一刹那,突然分成了两条,一条冲向了布鲁法师,另一条冲向了白理。在气流的冲击下,布鲁和白理倒在了地上。不等布鲁和白理挣扎的机会,阿雅就一闪身转到了张帆的身边,伸出了剑指向了张帆。
“啪!”在较场里响起一声枪响!
阿雅倒在了较场张帆的脚下,一把手枪正在张帆手上冒着青烟……
我和游魂的眼睛都红了。“啪啪啪!”游魂射出了一梭子子弹。子弹在张帆附近的空地上激起一阵尘土。
这串子弹也暴露了我们所在的地方,张帆在一群护卫的保护下,向我们这边发起了攻击。
我虽然不会使用冲锋枪,可我起码还知道怎样抠动扳机。不管怎么样,我的冲锋枪也在叫鸣着,我们的火力让他们无法靠近。
在这个时候,在天际边响起了一阵轰鸣声,“扑扑扑!扑扑扑!”我张眼望去,一队直升机从南方向凤凰寨飞来!
“哈哈!他们终于来了!”游魂高兴地叫着!他指了指自己衣服上的纽扣说:“呵呵,这个东西还真TMD 管用啊!”
直升机飞到了凤凰寨的上空,强烈的炮火压制住了黑苗的火力,不一会的工夫,黑苗的人员死伤过半。
张帆扑在地上,慢慢地移动着,他手拿着扩音器大声地叫着:“你们听着!我在这里埋下了炸药!小弦也在我的手中!你们马上退回去,不然我马上杀了小弦,然后引爆炸药,让我们一起同归于尽!”
我迟疑了,我们还该开火吗?
游魂沉吟了一会,然后对着衣服上的纽扣说:“暂停开火!”
直升机的炮火停止了,但所有的枪口都对准了张帆。
我和游魂从地上站了起来,完全暴露在了张帆的面前。我们大步走到了张帆的面前,对着张帆说:“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张帆冷笑了一声说:“哼哼!我就是要和你们同归于尽!”
他从怀里摸出了一个BB机模样的玩意,按动了开关。然后扔到了游魂的面前。这个玩意上的屏幕上,出现了一个数字:60. 接在虎帐感数字变成了59,58,57……
张帆大声地笑着:“哈哈,还有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引爆器上有两条线,一条红的,一条绿的。一条正确的剪掉的话,炸药就不会爆。如果剪错了,我们就一起上西天。来吧,我们来赌这一局。输了的话,我就认了。来吧!”
第七十节:生死抉择[大结局]
我拿起了引爆器,在引爆器的背后,的确有两根电线,一根红的,一跟绿的。可哪根是生?哪根是死?
这可是生死的抉择啊!
游魂对我说:“阳光,你来选吧,我吧我这条命交给你了!”
我摇了摇头,说:“不,还是你来吧,我也愿意把命交给你!”
游魂朝着我笑了笑说:“呵呵,到了这个时候,说句实话,我真的有那么一点喜欢你哦。”
我看到他的眼睛里有一泓清泉在摇曳,我的心也不由得荡了一下。我说:“其实,我也满喜欢你的……”
张帆在一边大声地叫着:“哎!你们两个是怎么的,这个时候还在谈情说爱,快剪呀!你们不想活了呀?”
我看到游魂的眼睛里闪了一道光芒。他朝着张帆望了一眼说:“我们只要有了爱,生或者死,又有什么关系?”
游魂把我搂在了怀里,我幸福地躺在了他的臂弯里。我分明地看到他的眼光里有一团火。
张帆耐不住了,大叫着:“快剪呀!你们这两个傻瓜!剪这条绿的!我还不想死呢!引爆器还有5 秒了!快呀!”
游魂把我放在了地上,朝着张帆挤了挤眼睛,说:“你没有给我剪刀,我怎么剪呀?”
我在一旁听了,也不禁急了,这个时候,莫非我和游魂真的要到地下去做一对夫妻了吗?
我看着引爆器:5 ,4 ,3 ,2 ,1 ,0 ……
我大声地对游魂说:“游魂!我爱你!”
我闭上了眼睛!
尾声
当我睁开眼睛,看到枕边的游魂,他睡得那么熟,我真的不忍心把他叫醒。
当他醒来的时候,我问他:“你怎么知道,如果剪了如何的一根电线都会爆炸,不剪反而会没事呢?”
他抚摩了一下我的脸说:“傻丫头,他那个时候已经难逃一死了,即使他说的是真的,等会也会被M 国的国王定死罪的哦。他一定是要和我们同归于尽的呀。他说的什么我都不会信的。他越是让我们剪电线,我就越不会剪的哦。”
张帆、白理、布鲁法师都被判了死刑。
阿雅被抢救了回来,现在当上了苗人的女头人。
小弦和小昭被M 国的国王认为了干女儿和干儿子。
而游魂因为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不能再做卧底了,被派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当了个文职人员。
至于我呢,本来阿雅一定要让我当头人的,可我知道苗寨不是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在城市!我回到了城市,用养母给我的密方救了医院里的那二十几个昏迷的少女,市长还给了我一枚勋章呢。
我的养母和雨露,在那天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着了。哎,其实我一直都想和她们住在一起的呀。
这个我十八岁的夏天就要这么过去了,我一回想起这惊涛骇浪般的一个多月,我的心就一阵阵悸动。
别了,我的十八岁的那个夏天。
五、不要收养它
你喜欢养宠物吗?当你看到你的小宠物在你面前做出一副讨好的样子,你是不是更加喜欢它?甚至天天和它在一起,连它的小窝都放在你的床边?是啊,我也这样养过宠物。
阿莹匆匆忙忙地往家里赶,今天是老妈的生日,要给她一个惊喜。阿莹从小就没了爸爸,阿莹和老妈相依为命。老妈很艰难地把阿莹养大,并供她上完名牌大学,阿莹现在是一家大公司的翻译,这是一份很好,又比较稳定的职业。所以,阿莹当然要对老妈更好才行。今天下班后,因为给老妈挑生日礼物,所以回去迟了一点。
拐过街角,阿莹走上一条老旧的小巷。阿莹平时不从这里走,只是今天迟了,走这条小路会近一点。小巷子里没人,平时这里也是很少人走的。忽然,阿莹看见小巷子的路边蹲着一只小狗,一只小小的沙皮狗。“嘿,小家伙,你迷路了吗?”阿莹忍不住蹲下来看着它。小狗也看着阿莹,一点也不害怕,小眼睛骨碌碌地转着,好象很聪明的样子。可是阿莹要赶着回家去了,她站起来,又匆匆向前走去。走了几步,阿莹觉得心里有点不忍,又回过头去看一下,小狗不见了!她慌忙站住脚步,转过身去看,嘿,这个小家伙,它跟在阿莹的身后呢。阿莹很喜欢这个小家伙,但是她不能带它回去,因为老妈不喜欢狗,她喜欢养猫,她养着一只白色的波斯猫,叫阿咪。阿莹不得不再次丢下这个小可怜,匆匆往家赶,她这次决定不再回头看它。阿莹很快走出了小巷子,转了两个弯,已经到了自己家楼下。她迈上楼梯,向上走了几级,她忽然听见身后传来“呜呜”声,回头一看,只见那只小沙皮正在一跳一跳地往楼梯上冲,却因为个头太小,一个台阶也上不来,它发怒似的冲着台阶发出“呜呜”声。阿莹又好气又好笑,这个小家伙真是个小赖皮,人家对它友好一点,它就跟上门来了。没办法,阿莹决定先带它回家吧,如果老妈不喜欢,改天送给别人喽,这种狗,应该很多人喜欢养的。
阿莹敲敲门,门打开,老妈正站在门口。
“Happy birthday!”阿莹搂住老妈的脖子,“我们出去吃饭吧?”
“等你好久了。”老妈笑着掰开阿莹的手臂。
阿莹放开老妈走进去,那只小狗象小尾巴一样忙着跟了进去。“咦,一只小狗?”老妈看了阿莹一眼。
“哦,是我捡的,它被丢在路边,看着怪可怜的。要是老妈不喜欢,明天拿去送人了。”
“你要是喜欢,就留下吧。”老妈这次居然没反对。
“好啊,让它睡在我的房间吧。”阿莹开心死了,终于可以养一只自己的狗了。
阿莹和老妈吃完饭,她想起小狗没东西吃,就去超市买了两盒狗罐头。回到家,阿莹看见小狗正乖乖趴在地板上睡觉。她打开狗食罐头放在小狗的面前,小狗用鼻子嗅了嗅那盒罐头,居然站起身来走掉了。可能它还不饿,阿莹想。于是阿莹找来一个空纸盒,拿了一些旧的不要的衣服放在里面,就成了小狗的窝。阿莹给它起个名字叫“嘟嘟”。
嘟嘟很乖,也很聪明,大小便居然都知道去洗手间,这真是让阿莹觉得很稀奇。可是这个古怪的小东西就是不吃狗食罐头,没办法,阿莹试着喂它其它东西,原来它爱吃菜汤捞饭。这就好办了,米饭是天天有得吃的,还省了钱呢。
阿莹每天上班的时候,就对嘟嘟说:“嘟嘟乖啊,我要上班了。”一整天,嘟嘟就自己呆在阿莹的房间里,不叫也不吵。它很少去找老妈,好象它知道老妈不喜欢它似的。只要阿莹在家的时候,它就象条小尾巴,在阿莹身后跟来跟去。阿莹做事的时候,它就蹲在一边,认真地看着阿莹做事,有时候阿莹看着嘟嘟一副很认真的样子,就笑着问嘟嘟:“看什么呀?你也想学吗?”嘟嘟好象听懂了似的,有点不屑地转过头去。
波斯猫阿咪很不喜欢嘟嘟,一见到它就坚起全身的毛,发出“呼呼”的吼声,嘟嘟一见到阿咪,立即夹起尾巴躲到一边,有时阿咪跑到阿莹的房间里找嘟嘟的晦气,那只小可怜只有躲到床底去。很长时间过去了,阿咪不但没有和嘟嘟相处好一点,反而越来越糟糕了。嘟嘟只有东躲西藏,处处避开阿咪。
阿莹总觉得嘟嘟有点和别的狗不太一样,它很聪明,有时阿莹怀疑它真的可能听懂人说的话。有时老妈在客厅看电视,嘟嘟就卧在阿莹的门口,眼睛向着电视机的方向盯着,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晚上有个电视连续剧,是老妈的“集集追”,每到这个时候,嘟嘟是必然卧在阿莹房间门口的。有几次,阿莹故意把嘟嘟抱进房间里,可是一放下,它就立刻又跑到门口去卧下。真是奇怪的狗。有一天,阿莹的杂志《女友》不小心被阿莹弄掉在了地上,因为赶着上班,阿莹就没有捡起来。可是晚上下班回来的时候,她看见杂志平铺在地上,正翻开在后面的小说那里,嘟嘟卧在杂志前,两只小眼睛正盯着杂志看哪。看见阿莹走进来,嘟嘟才慌忙爬起身来走了。
有一次,阿莹对老妈说,嘟嘟好象在看电视,还看阿莹的杂志。老妈笑着说:“你当你的嘟嘟成了狗精了呀?”
可是,和嘟嘟在一起越多,阿莹这种想法越强烈。不过,她还是一样喜欢嘟嘟。
一天晚上,阿莹做了一个怪梦,她梦见自己变成了嘟嘟。她梦见自己睡在嘟嘟的小窝里,于是她起来照了照大衣柜的落地镜,她真的是嘟嘟的模样!那自己呢?阿莹满房间找了,却不见自己。阿莹心里有点害怕,家里一个人也没有,阿咪不住地盯着她,冲她“呼呼”地吼着,她只好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她想,等老妈回来,怎么知道她是阿莹呢?那她自己变成了嘟嘟,那阿莹去了哪里?谁是阿莹呢?她想得自己脑袋都快炸了。她正在想来想去的时候,大门一响,有人回家了,她于是飞快地冲出去,然后,她在门口看到了一个阿莹……
阿莹醒来的时候,想起昨夜的怪梦,心里好笑。她抬头看看睡在窝里的嘟嘟,还睡得香得很哪,不知嘟嘟有没有做个梦,它变成了阿莹呢?阿莹心里想着,不由得又笑了。今天是星期天哎,再睡一会儿吧,阿莹翻了个身,正准备继续她的怪梦,老妈在门口喊她起床了。
“吵什么呀,老妈,人家还没睡醒呢!”阿莹用被子蒙住头。
“没醒也要起来上班了,再不起来就迟了。”
“什么呀,今天星期天吗,不用上班。”
“你要过多少个星期天呀?昨天一早起来就不见人影子了,还说好陪老妈去看黄伯伯呢,害得老妈自己一个人去。”
“什么?妈,你说什么?”阿莹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什么什么,好了,快起来上班吧。”
阿莹呆坐在床上,星期天过了?老妈说她一个人出去,没陪老妈去黄伯伯那儿,怎么可能,昨天是星期六嘛,阿莹临睡觉前还上网去逛了一圈呢!阿莹跳下床,打开电脑,电脑里的日期是不会错的。看着电脑上的日期,阿莹呆呆跌坐电脑前。那她星期天去了哪里呢?她怎么一点也想不起来呢?阿莹忽然想起夜里的那个怪梦,难道,难道,那是真的?可是这怎么可能呢?太荒谬了吧?可是,可是,阿莹怎么会不记得她的星期天了呢?阿莹打了个冷颤,她看看小狗嘟嘟,嘟嘟还躺在窝里睡觉呢。
阿莹一整天都神情恍惚,她老想着那个怪梦,还有她丢失的一天。她还不断想到嘟嘟的行为,它看电视,看书,好象能听懂人话的样子。
下了班,阿莹没有回家,她打个电话给老妈,说和朋友出去吃饭。她一个人在外面逛了许久。想来想去,不管怎样都好,还是把嘟嘟丢掉吧,反正老妈也不喜欢狗,现在又是这样古怪,阿莹想着又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决定了要把嘟嘟扔掉,阿莹心里好过了一点。
她回到家,嘟嘟象往常一样跟在她身后,阿莹慌忙把嘟嘟的小窝放到了客厅里,对嘟嘟说:“你在这里睡觉吧。”阿莹没敢说要扔了嘟嘟的事,她很惊恐,她觉得嘟嘟可以听懂人话,说出来,嘟嘟就听到了。
阿莹很晚都不敢睡,她心里好怕,她怕睡着了,又做那个怪梦,她更怕那个怪梦是真的,那样,她就要永远变成小狗了。阿莹还把房间的门关上了,关上门前,她看了看睡在客厅里的嘟嘟,嘟嘟已经睡着了。
不知挨了多久,阿莹终于抗不住睡魔的侵袭,睡着了。
阿莹在一阵颤抖中醒来,她听见老妈在厨房里做早餐的声音。终于天亮了,阿莹舒了一口气,睁开眼来。
阿莹一睁开眼就跳了起来,天哪,她睡在客厅里!她再看四周,她居然睡在嘟嘟的窝里!她叫起来,她听见的是一阵狗叫的声音!她向自己的房间里冲去,房间的门还关着。老妈听到声音从厨房里走出来,阿莹叫着向老妈扑去,她用两只手抱住老妈的腿,她看见那不是两只手,而是两只狗爪!她抱住老妈的腿哀叫着,可是老妈厌恶地一脚把她踢开了。她再次扑上去,老妈一边躲避着,一边叫阿莹。那只波斯猫阿咪跑了过来,坚起全身的毛向她冲过来,一掌抓在她的身上,她哀叫着,阿咪又冲了上来。
房间的门打开了,阿莹睁着朦胧的睡眼走出来,“老妈,什么事呀?”
嘟嘟看见阿莹,哀哀叫着向老妈身后躲去,老妈一边用脚把它踢出来,一边对阿莹说:“你看,这只狗疯了,不停地疯叫,还向我直扑,当心它得了疯狗症。”
“哦,这样啊,等我下班回来就去丢了它吧。”
“也好,我今天再看看它好一点没有吧。”
阿莹走过去拎起嘟嘟的耳朵,把它拎进房间里,关上门,嘟嘟浑身发抖,低声哀鸣着。阿莹将它丢在地上,对它恶狠狠地说:“别叫了!要不我宰了你烫火锅吃!”阿莹眼里露出凶恶的光芒。嘟嘟颤抖着闭上了嘴,用仇恨的眼睛盯着她。
阿莹上班去的时候,得意地笑着对嘟嘟说:“嘟嘟乖啊,我要上班了。”说完关上了房门走了。
嘟嘟一整天在房间里哀叫着,不停地用头撞门,老妈听见它可怜,想看看它,但是一打开门,嘟嘟就哀叫着扑向老妈,老妈实在没办法,哎,算了,等阿莹回来让她把这小狗丢了或送人吧。
阿莹抱着嘟嘟坐车来到一个离家很远很偏僻的地方。在一条僻静无人的小巷,阿莹放下嘟嘟,冲它神秘地笑着:“好了,你可以去找你的下一位主人了。”嘟嘟蹲在地上,看着阿莹转身越走越远,它哀哀地叫着,象是在哭。
老妈发现阿莹变了,变得和老妈没那么亲热了,而且她对小时候的很多事好象不太记得了。阿莹辞去了原来那份工资高又稳定的翻译工作,却去了一家广告公司做广告平面设计,老妈真是很奇怪,养了女儿二十多处,从来不知道她在美术方面有兴趣。
一天,阿莹大学的同学在街上遇见阿莹,喊了她很久,她才转过脸来看了一眼,然后,一脸茫然地走开了。
六、方瞳
门外夜色已深,刘易缩着脖子,双手插在衣袋中,被一股冷风挟持进来,他眼里布满血丝,显然为生意所累,缺乏休息。
先吃饭,再温壶酒,看到桌角散落的几枚古币,他才打开话匣子:“哎,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古往今来,概莫能外。”
我说:“为何发此感慨?最近生意不顺?”
他说:“钱没赚到,倒是听说了一个离奇的故事,正好与古钱币有关,我想你会有兴趣的。”
出于考古学家的职业敏感,我说愿意听这个故事,并且提请他忠于原文,尽量不要添油加醋。
南宋年间,黄河夺淮,洪水泛滥。有人逃到苏南地区,却也未能高枕无忧,相反,等待他们的是更为严酷的命运:瘟疫流行,死者过半。其中有个名叫曾思恩的人,虽侥幸躲过病魔,却成了疯子。人们都说,他母亲身染恶疾后,曾思恩背她求医问药,却因为贫穷而遭到拒绝。在医生门前跪求一夜之后,他把母亲的遗体背上了乱葬岗。
瘟疫过后,在这个苏南的小镇上,人们经常能看到曾思恩——疯了的曾思恩。他不邋遢,也不狂躁。说他疯了,主要依据两大症状:一是不说话,打死他也不吭声;二是爱盯着人家的钱看,直勾勾地看。
他盯着钱时那专注的劲头,甚至让人感觉铜钱正被一只无形的手夺走。在这时,店主或顾客就会大声呵斥,将他轰走了事。日子一久,人们也就习以为常了。
但后来的事情却闹得满镇风雨,因为人们开始传说:在疯子走路、转身的时候,常常会伴有一阵金属的碰撞声。有人宣称自己亲耳听到过,并说:那声音就跟拿铜钱扔进钱袋时一样。这样,一个顺理成章的结论就是:疯子专门乘人不备用神秘的手法进行偷窃。
又有人说,疯子注目铜钱的时候,眼中的瞳孔就会慢慢地放大,并且,逐渐变成方形。“就是这样大小的正方形”——为了让人明白,他还捏了一枚铜钱打比方。
于是疯子就不再有机会靠近店铺的柜台了,他只能在四五步外,远远地看,但他专注的样子一如既往。细心的人就赶紧把钱挨个儿数一遍,结果是:有一、二枚铜钱不翼而飞。这种消息总会不胫而走。终于有一天,一个铁匠随便找了个借口,对其强行搜身,但他随即哑口无言,因为曾思恩身上不名一文。人们就更满腹狐疑了。
由于一件事故,这事却水落石出了。有一天,疯子在街上被一匹惊马撞伤,被抬到医生家时,已近昏迷。但他还是立刻就认出:那就是从前拒绝医治他母亲的医生。
医生宣布此人已无法救活,众人就要求医生利用最后的时机来破解迷团,看看疯子的眼睛到底有何异常之处。
手术刀只能浅浅地划开疯子的眼球,却无法切入,一阵尖锐刺耳的金属磨擦声传出来,医生说:他碰到了非常坚硬的东西。
有人顺手递上一根铁钩,医生横拿着它,钩子尖端对准疯子眼睛的瞳孔,刺入、穿过去、提起来,用力一拉。疯子的后脑勺重重地砸回床板上,之后,人们看到:铁钩上串着一枚铜钱,黑血逐渐滴尽,露出黄灿灿的光泽。
铁钩哆嗦,铜钱也响个不停。红黑相间的血从没有眼珠的窟窿里汩汩流出。
有个胆大的抢了铁钩,继续从血污中挖掘。
每一声凄厉的惨叫后,是一枚铜钱清脆地落地。
接二连三,后来人们也不数了,反正那晚从医生家回来的人,收获最少的也装满了两只衣袋。
你也许会说:这与其说是迷团的破解,不如说是更大的迷团。是的,我想镇上的人们也会这么想,但他们很快就无暇理会死去的疯子,因为那个医生成了小镇新的噩梦——此后去就医的病人,无一生还!
去看病的人少了,传言越来越多。有些家属说,他们见到医生“望、闻、问、切”,盯视病人的时候,眼中的瞳仁也会逐渐变成正方形。
在最后的一天,有两个去就医的病人失踪了。后来有人发现了医生的铁钩——钩上赫然串着四颗血肉模糊的眼球!
鉴于疯子一事的经验,对于这回的怪事,人们都认为:这是事实确凿、无须验证的。于是,在一个秋天的深夜里,医生被由“替天行道”的神意(或镇上的头面人物)秘密授权的四个壮汉捆绑起来,活埋在乱葬岗的白骨堆里。
听到这里,我笑了:“虽然夹杂了一些史实,但这故事无非是想说明:邪恶可以由残酷的现实催生,也能在人类中像疫病一样蔓延,最后使人歹念横生、谋财害命。至于故事里的‘方瞳’,可以理解为坏人作恶时的见钱眼开。”
“是的,但你不想知道方瞳后来又传给了谁?”刘易直勾勾地看着我。
我觉得他过于严肃,为缓解气氛,就开玩笑说:“总不会是你吧!来,让我看看。”
他真的瞪圆眼睛,突然凑上来。
我看到,他的瞳孔是正常的圆形,只是颜色偏红,就说:“还算好,尚未变方。”
他笑了:“你为什么不想想,人类的货币可以从铜钱变为纸币,瞳孔就不能与时俱进?”
再注视他的瞳仁时,我呆住了——他瞳仁里的红色,分明就是百元人民币的颜色!
在那张纸币上,我又惊异地看到:另一种红色在迅速蔓延——那是我胸口喷涌的血。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