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云度性格刚烈不似男儿,从小争强好胜,后来前往南疆大营,谋略是一方面,能够收伏一干军中老油子,与他的拳头过硬也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端王殿下生的比咱们云儿还娇,身板还比不上咱们家云儿,也不知道能不能受得住咱们云儿一拳。”顾氏的脑海里顿时涌上端王被燕云度打的哭爹喊娘,鼻青脸肿的模样,三魂都快吓出窍,在厅里急的团团转:“这可怎么办才好?要不——让牟旋出去找找?”
偌大的京城,可玩可去的地儿多了,就算把燕府里所有的护卫都撒出去,也无异于大海捞针。
“还是别折腾了!”燕奇安慰夫婿:“…云儿手底下有分寸的,至多打成重伤,不会打死的!”端王若是对云儿无礼的话。
顾氏更急了:“陛下到时候治罪怎么办?都是你,怎么不早早替云儿谋划,在军中给他订一门亲事,那么多没成亲的下属,你偏不听!我苦命的云儿…”他六神无主,越说越气,掉起泪来。
男儿家哭起来眼泪就跟溪水似的流个不住,怎么哄都哄不好。要命的是顾氏还有个翻旧帐的老毛病,惹急了能从两人相识翻到成亲多年所受的艰辛,还哭着喊着要随了战亡的女儿燕云清而去。
燕奇被他给折腾的险些急出一头的汗,无奈说了句真心话:“咱们云儿数年蝉连军中大比武魁,哪个女儿家敢娶?”也就是皇女身份高贵,说不定他还能生出几分惧意,急起来不至于下重手。
顾氏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啪啪掉个不住,一条帕子很快就被打湿:“都是你!当初作什么让云儿习武?”
两老在正厅里苦等,金水河畔此刻却是险象环生。
谢逸华在船上睡了一觉,天色渐暗,酒意稍醒,走路还有几分脚软,吩咐王大娘将船撑到了码头,摇摇摆摆爬起来,下船之时差点踩进水里,还是燕云度从后面揽住了她的腰,扶了她一把:“小心——”哪知道才下船就遇上了几名醉妇。
那几名女子人高马大,也是从旁边才靠岸的一艘画舫上下来,喝的醉醺醺的,脚才落到实地,见到燕云度半扶着谢逸华,借着船头的灯光瞧见粉团玉润的一张脸,倒如灯下的夜明珠一般,极是打眼,还当是谁家的小儿郎打扮成女君的模样出来玩,顿时心里痒痒,嘻皮笑脸凑了过来:“哎哟这是谁家的小郎君?生的也忒标致些,不如跟姐姐回家?”
为首的女子年纪在三旬开外,上来就想从燕云度臂弯里将谢逸华给扯出来,未料到手才靠近谢逸华的脸蛋,就被燕云度一巴掌打开,手背顿时热辣辣的疼。
那女子身边跟着的几人顿时大笑起来,还摩拳擦掌要来教训燕云度,指着他的鼻子大骂:“哪里来的丑男人,护着你家主子做甚?”
燕云度回京之后,算得上低调内敛,就连京中流言纷纷,牟旋数次气愤不过在他耳边叨叨,说是要把为首散布谣言的人都揪出来狠狠教训一顿,都被他给压下来了。
今晚被人指着鼻子骂,惹起了他骨子里的火气,将谢逸华往身后一护,嘱咐她:“躲躲!”与迎上来的三名女子拳来脚往,眨眼间已经过了十来招,竟是不落下风。
谢逸华其实酒量不算太好,也就是半壶蓬莱春的量,今儿喝的多了些,此刻酒气还未散尽,又在船头吹了风,只觉得眼前人影晃来晃去令人头疼,努力睁着醉意朦胧的眼睛分辨燕云度的身影。
但见那人拳脚极之利落敏捷,被三个练家子围攻,竟然还不落下风。她不由拊掌大笑:“打的好!打的好!”
那三人久攻不下,为首的女子却绕过打斗的地方,直扑谢逸华身边,伸手就要搂她:“小乖乖,到姐姐怀里来!”忽觉得膝盖一麻,毫无防备之下竟是扑通一声单膝跪倒在了谢逸华面前。
谢逸华笑不可抑:“小乖乖快起来,老祖宗可受不起如此大礼!”
那女子面色涨的通红,大约还从未如此丢过脸,扶膝站了起来,膝盖之处巨痛,她伸手去摸,痛处竟已肿大如核桃,心中大觉古怪。
她此刻与谢逸华离的倒近,再细一瞧,分明是个秀美如男儿的年轻女君,哪里是什么倾城少年郎,心中大恼:“来人哪,将这弄鬼的丫头抓起来!”
也不知道这女子带了多少名护卫,她话音方落,便从暗中窜出来六七名护卫,直冲着谢逸华而来。
谢逸华脚下凝滞,步履踉跄,分明醉的厉害,连连喊道:“有话好好说,打什么架啊?哎呀吓死我了,救命啊——”
她被数人围在当间,外人瞧着似乎酒后脑子不甚清楚,慌不择路之下竟然直朝着一名护卫的刀尖撞了上去。
燕云度眼角余光瞥见,急的恨不得飞过去救她,就连那为首的女子也笃定她跑不掉了,哪知道那护卫与她打个照面,还未动手竟然就直直朝着她跌了过来。
谢逸华吱哇乱叫:“别别过来——”踩着醉步在避无可避之间,竟然险而又险的避过了那护卫手中长刀,若是再往前半寸,恐怕就要在她那精致的面孔之上划出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
那护卫与她擦身而过之时,耳边听得一声低低的轻笑:“好玩…”她还未明白,肋下便刺痛一片,似乎有极细的牛毛针如体,左侧肋下麻木一片,失去了知觉,瞬间就蔓延到了全身,僵硬的扑倒在了地上。
谢逸华就好像被人追的无处可逃的兔子,蹦起来踩在倒地的护卫身上,顺着她倒下的身体歪歪斜斜跑出了几人的包围圈。
燕云度心急火燎,见她跑的惊险无比,身后跟着好几名护卫,手底下功夫更是招招狠辣,直逼对手,窥着空子逼退三步,便往谢逸华身边奔了过去,牵起她的手就跑,顺势撮手为哨。
两人身后跟着十几个人,谢逸华脚下发软,根本就跑不动,被燕云度拦腰一抱就跑了起来,身后众人呼啦啦追了过来。
万幸跑出去十几步,玉麒麟便从黑暗之中直奔着燕云度冲了过来,他一手挟着谢逸华,翻身跃上马背,两人一骑很快将那帮人甩在了身后。
谢逸华伏鞍笑的几乎喘不上气来,摸着玉麒麟的大脑袋学着那女子的口吻道:“小乖乖救了姐姐,姐姐请你吃糖豆啊!”
燕云度:“…”
这没心没肺的样子,说出去谁会信这是端王殿下?
谢逸华摸摸荷包,有点遗憾:“小乖乖别急,改日再请你吃…”
她酒意上头,往后随意一靠:“好困,我先睡会,到了再叫我。”
燕云度一僵,只觉得怀里的人十分放松的靠了过来,也不知道是拿他当靠背还是迎枕,又或者…她平日便是如此随意的靠在男人身上?
他制止住自己的胡思乱想,才发现一个问题:端王府的大门朝哪边开?
久在边疆的燕少帅这辈子踏进京城的次数屈指可数,能找回家就不错了,这大半夜的归义坊的方向都不知道,更何况从未去过的端王府。
燕奇与顾氏枯等了一个下午外加半夜,等来的却是燕云度与端王殿下共乘一骑回来,且端王殿下醉的人事不知,被她家儿子抱在怀里,睡的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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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谢逸华一觉醒来,天色大亮,她发现自己和衣而卧,不禁对着陌生的床帐发了好一会呆。
青色的帐子,毫无赘饰,房间布置简洁,墙上还悬挂着长弓,她心里顿时涌上个不可思议的念头:这不会是燕云度的“闺房”吧?
她拉开房门的时候,门口立着两名小侍,正捧着面巾提着热水等,显然是等了好一会儿。
两人的目光在她面上扫过,短暂的惊讶之后,便道:“端王殿下,我家郡公在花厅等着与殿下共进早膳,还请殿下梳洗净面。”正是她曾经在南疆大营见过的钱方与钱圆。
两人昨晚只见到燕云度抱着端王回来,端王殿下沉睡如猪,大有被卖掉也不知道的可能,整个脑袋都埋在燕云度的怀里,两人连她的模样都没瞧清楚。
燕云度将她抱回了自己住的檀园,送到了自己卧房,安置妥当才出来,钱方与钱圆半点没插上手。
两人住在同一间屋子里,昨晚临睡之时也曾猜测:“…端王殿下生的应该是很不错吧?”
“我只瞧见她的脖子…好像挺白。”
“也不知道她对少帅…”
两人都沉默了下来。
接照大烈王朝的惯例,正夫身边的小侍都是为未来女君准备的,成婚之后怀孕之时,总要有人侍候着女君,免得她被外面的狐狸精给勾走了魂。
钱方与钱圆从小跟着燕云度,他们的前程尽皆系在燕云度身上,端王殿下驾临燕府,便是他们未来的女主子,一大早钱方便催促钱圆赶紧过来侍候。
钱圆实则内心也有些忐忑:“端王殿下出身尊贵,会不会脾气不太好?”
钱方瓜子小脸,从前在南疆大营也算得军中一枝花,属于清秀耐看型的,在一帮大女人中间无往而不利,性子多少有些刁蛮任性。
他推着钱圆一起去提洗脸水:“哥哥想那么多做什么?端王殿下脾气再不好,只要咱们不惹她,难道她还能来怪罪咱们不成?”
钱圆面相圆润,性格也要温厚许多,两人站在正房门口的时候还在猜测谢逸华的长相,哪知道见到真人的刹那,两人呼吸顿时为之一窒。
他们是想象过皇女应该模样不差,但端王却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就连钱方心里都不禁有几分自惭形秽,大气也不敢出,服侍了谢逸华洗漱净面,又引了她往花厅而去。
燕府花厅里,燕奇与顾氏坐卧不安,如热锅上的蚂蚁,一大早已经问过燕云度好几次:“云儿,你昨晚真的没有对端王动手?”
燕云度的耐心都快被耗光了:“儿子为什么要对端王殿下动手?我又不是山里的土匪强盗。”再说昨日出门去玩,除了最后的一架打的比较惊险之外,其实与端王相处还是很愉快的。
他说了好几遍,但是燕奇与顾氏根本不信,她振振有词:“端王殿下带着你在金水河上去喝酒吃烤鱼,喝的还是蓬莱春?你当我们傻啊?”
顾氏心中顾虑,可也不敢直白的说出来,只好委婉的探问:“端王殿下出身皇室,又是淑贵君的长女,深得陛下疼爱。你昨晚…真的没有将她打晕带回来吧?她是喝醉酒了吧?”
燕奇帮腔:“就算是她戏弄你,你心里气不过打晕了回来,今早趁着我跟你爹都在,你向她道个歉,实在不行娘豁出去这张老脸,向她磕头赔礼,说不定也能将这件事情圆回来。”
老妻夫俩昨晚目送着儿子将端王直接抱回檀园,顾氏半夜坐在床上,越想越不对:“妻主,你说端王真的只是喝醉了,不是被云儿打晕了带回来的?”
儿子回来,燕奇高兴的没顾上多想,再说他抱着端王直接回檀院了,也就是刚进院门的时候打了个照面,燕云度往怀里又抱了抱,便将端王整个脑袋都塞到自己怀里了:“当时瞧着好像是睡熟了…现在想想又不能确定了。”
燕奇绞尽脑汁都不敢肯定端王的面部表情到底是醉后的放松还是被人打晕过去的平静:“这个…云儿不会犯糊涂吧?”
一刻钟后,燕大帅推翻了自己之前的猜测:“——不对啊,云儿回来的时候很是狼狈,袍角都破了,瞧着倒好像是打过一架的样子,分明是跟人动过手了。”
他跟端王一起出去,还能跟谁动手?
老妻夫俩更是睡不着了,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应该将燕云度多年落下来的《男诫》再捡起来,找个男先生来教一教,三从四德什么的也应该从头再学学。不然以他的脾气,可别被皇室给休回来,那可真就出名了!
“从明日开始,你找几个精通宫廷礼仪的,押着云儿学学宫中礼仪,还有针钱男红也应该学一学,最差也得达到给端王殿下做衣服…”这个难度好像有点大,燕奇疼儿子,还是稍微放低了一点标准:“能给端王殿下做双袜子的程度。”
顾氏更发愁了:“云儿多年握刀,手就跟熊掌似的,拉出来我都愁的慌,他奶爹近来常督促着他泡澡。让他做个力气活还行,但让他抓针学绣花做衣服,这不是为难他吗?”
握惯了刀枪剑戟,握得住小小的绣花针吗?
帝都儿郎从小被圈在后院里,除了要学习三从四德,针线男红是最基本的,厨事管家要精通,琴棋书画也要略微涉猎,出门应酬,与别家正君聊起来,也要有同共语言才是。
提起这事儿,顾氏没来由的心慌:“咱们云儿嫁出去,将来跟太子正君就成了妯娌了。太子正君出自,听说尤擅工笔,填的一手好词,云儿好像只会…杀人?”
十五岁就上战场,这些年唯一学会的就是打仗。
两夫妻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瞧出了深深的忧虑,对儿子未来婚姻的悲观。
谢逸华过来的时候,燕奇与顾氏已经做好了要向她赔礼道歉的准备,但她站在花厅门口的时候,燕云度已经迎了过去:“殿下醒了?头疼不疼?”
燕奇与顾氏飞快的交换了个惊讶的眼神:小两口的神色都太过平静,绝对不像大战一场的握手言和,倒好像一起出门做坏事,有点并肩战斗的袍泽的错觉。
谢逸华揉揉额角,从醒来眉头就没松开过,随口抱怨:“好像脑子里跑过一群野马,轰隆隆震的脑子一阵阵的发晕,脑浆子都不住的晃。”
燕云度被她的话逗乐了,只觉得她形容的非常可爱,难道她当自己的脑壳里盛着脑浆,跟粗瓷碗里盛着豆腐脑似的,晃一晃就能溢出来?
——这个妻主弱一点就算了,还有点孩子气!
偏端王殿下讲的一本正经,他差点伸手摸摸她的脑袋,到底忍住了。
谢逸华走进来,燕奇与顾氏做揖:“岳母岳父早!”
燕奇与顾氏忙向端王还礼:“不敢不敢,殿下坐!”
三人对答堪称宫庭礼仪的典范,透着陌生与客气,却是初次相识之人理应有的态度。燕云度才恍然惊觉,原来他与端王殿下也只见过一面,昨日相处半日,怎么倒好似已经极为熟悉了,难道当真是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谢逸华见她们妻夫神色拘谨,便道:“两位是本王的长辈,以后等本王与郡公成亲之后,便是一家人了,何须如此多礼!”
她招呼燕奇与顾氏坐,很是自来熟。
燕奇与顾氏被她随和的模样给惊住了,特别是昨日才在宫里见识过端王不苟言笑的顾氏,更觉得她跟换了个人似的,不住打量她,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还是宫禁森严,端王在宫里不自觉就严肃了起来?
燕府的早膳就是寻常的粥食点心小菜,谢逸华抱着一碗醒酒汤喝下去,总算是活过来了,揉揉脑袋才开始吃饭。
顾氏客气道:“府里早餐简陋,让端王殿下见笑了!”
谢逸华将嘴里的蒸饺咽下去,才道:“这已经很好了,前两个月本王与君平滞留安顺城,差点啃草根吃树皮,能有碗照得出人影的野菜粥就不错了。”
谢君平惯会享受,让她喝野菜粥简直是要了她的命,天天喊着拉嗓子,苦不堪言,如果不是谢逸华押着她,她早就跑路了。
她当时还叨叨:“小言言你是不是傻啊?把所有的事情交给下面的人做就行了,咱们何苦留在这里受罪?”
安顺城一度面临着断粮的窘境,很是苦过一阵子。
燕奇听到她提起谢君平,便万分钦佩:“外间都传谢世女纨绔不肖,但依老臣看,那都是坊间传言,不可全信。听我家云儿说,谢世女还救过他一命,他回来之后一直忙乱,还不曾登门谢过世女。既然端王殿下与世女相熟,老臣倒有个不情之请。”
谢逸华心绪莫名复杂,如谢君平那样的纨绔,重享乐贪男色,竟然也会有人为她说好话,而且这人不是别个,还是她未来夫郎的亲娘。
“岳母请讲——”
燕奇这会儿算是瞧出来了,无论端王殿下心里对这门婚事的态度如何,但至少表面上她表现上佳,没有给燕府与燕云度难堪,相反两人似乎相处的还很融洽,时不时还会对视个眼神,讲几句话。
“老臣想麻烦殿下带着云儿去顺义候府登门致谢,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谢逸华:“…”那不是送上门给谢君平嘲笑吗?
她其实特别想拒绝燕大帅的请求,但是在燕云度的注视之下,竟然头脑发热答应了下来:“没关系,等一会吃完饭就过去。”说完就后悔了。
谢君平不知道等这个机会多久了,此前还特意跑到端王府去嘲笑她,今儿送上门去,又怎么会口下留情?
谢逸华摸摸的护腕——何况还有银腰那个麻烦鬼也在顺义候府。
那日银腰非要留在她身边,不惜伸脖子让她砍,连耍赖都用上了,无所不用其极,却被谢逸华一通嘲笑:“本王贵为皇女,大烈王朝不知道多少人哭着喊着想要为本王效力,你一个国破家亡的异族王子,连白玉凤都已经死了,你想跟在本王身边,本王就必须把你留下?”
谢君平连连附合:“就是就是,端王殿下既不缺暖床的,又不缺跑腿的,你想向端王殿下表忠心,也用不着威胁耍赖这一招吧,还是想想别的办法,说不定行的通!”
“闭嘴!”谢逸华被她给撩拨的心头火起,恨不得将这货狠揍一顿:“你到底是在为谁说话?”
谢君平厚颜无耻:“美人…”
最后银腰解下了自己的护腕,送到她手边:“这是我离开白狄之时,大祭司送的防身之物,可以发射牛毛针,针上涂了药,可解一时之危!”那护腕比平常护腕要厚了一寸,里面有发射牛毛针的机关。昨晚醉后多亏了它保命。
谢逸华当时不肯收,银腰便赖着不走:“此物算是我向殿下表忠心的信物,殿下若是肯收了,我便跟着世女回去,殿下若是不收,我便一直留在王府!”
见过送礼的,可没见过送礼也送的这么强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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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银腰自从知道此谢君平并非彼谢二, 便对谢君平各种瞧不上眼。
谢君平素喜奢华享受,府里美人成排,外面还有一打的红颜知己外加一帮勾着她四处浪荡的狐朋狗友, 在银腰眼里全是堕落的象征。
他对此嗤之以鼻:“世女将来是要继承
家业的, 不过以我的推断,大概等不到君侯把家业交到世女手上,世女就早早败光了吧?!”
谢君平认真跟他讲道理:“银腰,做美人只要赏心悦目就好了, 毒舌刻薄是嫁不出去的!”
“嫁出去难道就为了侍候你这种风流花心的女人?”银腰冷笑:“那还不如别嫁的好!”
谢君平:“…”
两个人的终极理想全然不同, 做人也是南辕北辙,相处的水深火热, 都巴不得再见不到对方,但慑于谢逸华的“yin威”,
银腰也只能暂时住在顺义侯府,天天找谢君平的茬。
听到守门的下人来禀, 端王偕同安定郡公来访, 谢君平还当自己耳朵出问题了。
“没听错吧?真的是端王带着安定郡公前来?”
下人还觉得奇怪,端王殿下进顺义侯府如同进自家后院, 来去自由, 大多时候根本不必通报就直闯了进来, 今日还带着未婚夫郎,才算全了礼节,让人通报。
“小的瞧的真真,是端王与安定郡公。”
“快请快请!”谢君平忙起身整衣, 肚里狂笑:可算是找到机会了!
银腰方才还凶的跟公豹子似的,恨不得与谢君平掐一架,最好抓花了她的脸才好,怎么看她怎么心烦,这会儿就收敛起刻薄的嘴脸,挂出一副温婉楚楚的模样。
谢君平愤愤:“银腰,你做出这副样子给谁瞧?今儿小言言可是带着她的未婚夫郎过来的!”这小子对她跟端王两副嘴脸,实在让人生气!
银腰掸掸袍角并不存在的灰,率先优雅迈步:“那又如何?”他所求也并非端王正君之位。
两人一前一后出来迎接端王,却不知谢逸华站在顺义侯府大门口,几乎已经预感到了谢君平的嘲笑,恨不得回去。
燕奇与顾氏感念谢君平在南疆救了燕云度一命,备了厚礼,谢逸华试图阻止:“君平不是那等爱财之人,况且郡公为国征战,救人也是应该的!”
她那未来的岳父态度十分坚决,边写礼单便吩咐下人去库房翻找贵重礼品:“谢世女救了云儿,是世女高义,我们家里若是不知感激,那就是我们的不是了!”足足装了两大车。
燕府如今只剩燕云度一棵独苗,就算是嫁出去生了孩子也只能姓谢,但好歹燕府血脉不绝,算是给燕奇与顾氏留了个念想。
顾氏每次想起燕云度性命垂危,远在南疆,差点与儿子天人永隔,就要吓出一身的冷汗,对谢君平感激的无以为报,恨不得将燕府的库房都搬到顺义侯府去。
两个人站在顺义侯府大门口,等到了谢君平与银腰前来,候府中门大开,谢逸华还挂着一副“讨债”的脸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