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小贱人,肚子里出不来我的种还有脸来祸害我老婆!你他妈给我等着!我要你们所有人都吃不了,兜着走!
北广扬起拳头,似乎还想要冲过去,甘蒙适时地拉住他的胳膊,对着那个男人的方向很不文雅的吐了口泡沫大声骂道。
滚吧你个侏儒!


第28章 这是我的选择。
那天,北广的到来是巧合,他来医院送水,却遇见了戏剧化的一幕。
那个中年男人愤愤然离开以后,我直接瘫倒在了椅子上,甘蒙过来扶我,担心地问有没有事儿,甚至想当场撩起我的体恤来查看,我急忙按住她的手说没事,就伤口还没完全结茧,所以碰着的时候有些疼,休息一会儿就好。听我这样说,她才没有再继续动作。
走廊里的人群散去,北广站在一边,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很深很久的沉默。大概过了一刻钟,我动了动,觉得没有原先那么疼以后,才叫了甘蒙和北广的名字,我说我们走吧,去对面那个公园坐坐。甘蒙搀着我走在前方,北广低着头,在后面亦步亦趋地跟着。
是个小公园,环境优雅,青草味混合着不知名的花香入鼻,令人神清气爽。望城最让我喜欢的,就是不管在多浓重的喧嚣里,也不忘为自己保留一方净土。
我和甘蒙在木质长椅上坐下,椅子的长度足够容纳下三个人,甘蒙朝着我的方向,却明显是对着北广那边说话,她语调很轻。
坐吧。
甘蒙语毕,我忽感觉到身旁一阵巨大的冲击力量,随后听见骨头碰撞在物体上的清脆声响。我惊讶地侧过头,却发现北广右手掐住甘蒙的脖子,眼里似乎随时能喷出几百摄氏度的岩浆。他掐住她脖子的手逐渐在加重力道,两人面对面,甘蒙满脸潮红对上北广仇视的眼光。
而后,我听见北广一字一句,近乎咬牙切齿的说。
我真恨不得杀了你。
当时,我以为北广的眼睛能在瞬间喷出火,谁知下一秒流出来的却是透明液体。
我忽然想起以前许灼对我描述过的那个画面,他初初和北广交集,那个男孩子用身体去保护心爱之人的衣不蔽体。只是当时,他流在她肩膀上的是血,而此刻,他落在她脸上的,是比血还让我为之震撼的,眼泪。
最终,北广还是松开了手。他红着眼,条件反射地后退了几步,盯着眼前人,嘶哑出声。
甘蒙,以前,我一直觉得是你对不起我。后来想想,又觉得是我对不起你。而现在我才知道,其实我们都没有对不起对方,是你对不起你自己。
你道德泯灭!你自我作践!
早知今天!早知如此!我就坚决一点把你留下来绑起来捆起来!哪怕你怨我一辈子!
说完这番话,北广转身,头也不回的走掉了。他一步一步往前走,期间背对着我们抬起右手,胡乱在脸上狠狠抹了一把,似是要擦拭掉那些连自己也不愿意承认的软弱。头顶是倾城日光,将他的影子拖得很长。他决绝的模样,好像我无数次午夜梦回里叫的那个名字。那个满眼淡漠地经过我身旁,无论我多么声嘶力竭肝肠寸断地叫喊,也自始至终都没回过头看我一眼的人。
我就这么静静看着北广的的背影,最终甘蒙没哭,我哭了。我转身抱着甘蒙的腰,哭得形象全无。
我说早知今天,我也坚决一点,把他留下来,绑起来,捆起来。哪怕他一辈子都只会耍流氓,哪怕我一辈子都活在歉疚里,此生不醒。
是否我们每个人心底,都有一道比月光还暗淡的伤,和一个念念不忘的名?尘世人喜欢通过脸上的笑容多少,去猜测对方经历的悲欢数量。而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只有我知道,我是隔着怎样的沧海,目送你去我也许永远无法抵达的彼岸。
我第一次抽烟,是和甘蒙一起的,传说中的万宝路,男人不忘女人的爱,呛得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在那个小花园里,我们分享了彼此生命中最细微却难以启齿的秘密。我说,我从来都不敢对明珠提起那个我喜欢的男孩。然后将过去絮絮叨叨像个老人般诉出,不放过任何细节。
听完,甘蒙恍然大悟道。
啊,许灼,我见过的,天生一副混蛋样啊。我实在没想到,像你这样的女孩子,竟然和他扯上关系。
我说是的,好少女都爱大混蛋,书本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语毕,甘蒙笑了笑,似乎想起什么来,问我。
你是不是有一个怀表?好像是蝴蝶状的?
我一愣,这才想起早已遗失的那个成人礼物,随即点了点头。
听见我的回答,甘蒙扯开的嘴角更大了,她老成地摸了摸我的头道。
值得的,平安。一切都值得。
我还没有机会问她何出此言,她却拍了拍手兀自往下说。
可我一点也不羡慕你。因为我也那么疯狂的喜欢,和被喜欢过。
她很娴熟地从烟盒里抽出一根来,干净利落地打开火机给自己点上,随后吐了我一脸白烟。我在云里雾里之间看着她美丽的样子,如梦似幻。周围疯长的青藤,一些已经爬上了木椅一角,挣扎着,纠缠着,像极了我们错综复杂的人生道路。她抖掉手指之间的一点烟灰,仿佛在诉说一个局外人的事。
你也知道我真正的职业了,没错,就是整个社会都不耻的小三。不过我也没有骗你们,人体模特和二奶有什么区别吗?我觉得没有,不都是脱光了,给人看。如果真要区分,那就是人家脱是为了艺术,我们这种人脱,是为了钱。当然,我最初对你和明珠说的那个画家,其实指的就是金主。说爱呢,也不过是觉得加上了爱这个字,也许一切就显得不那么肮脏了。
其实北广错了,并不是我要自己作践自己,而是很多人一生下来,她的命运就已经注定卑贱,根本不用任何人去作。
我感觉自己触碰到了她心底最深的秘密,虽然充满好奇,却不忍心一再探究。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生活,将这个笑起来一脸纯净的女孩子逼到如斯地步,我唯一能做的,大概只有给她无声的拥抱。
那年我19吧,高考完毕那天,全中国大多人都被父母呵着护着问辛不辛苦,想吃点什么喝点什么的时候,我爸被拉进了看守所,贩毒。从小我就比别人家的孩子特殊我知道,我是拖油瓶儿,我一出生我爸就死掉了,我妈带着我嫁给那个男人,他不喜欢我我知道,但他对我妈不错,所以我从不要求多余的东西也不试图与他对抗,只是我没想到他会和这些东西沾边。我和我妈去看守所看他,就碰见了那个中年男人,说是上面派下来慰问和查探工作的,特别殷勤的要留我们电话,眼睛盯着我上下转。
后来回家,我妈哭着跪在地上求我,说,反正女儿大了也是要出嫁的,你书也不是读得特别好,倒不如早点找个好依靠。
说到这里,我终于没忍住倾身,抱住她,想要阻止她再继续说下去。结果她却故作无所谓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她没事,而后沉浸于过去,不可自拔。
人后来是放出来了,结果他越来越肆无忌惮,以为我找到个多大的凯子可以让他逍遥自在一辈子,竟然开始吸毒。一没钱嗑药便回家找,说没有,就逼我妈找我。每次看见我妈哭我就没办法,就跟有人拿鞭子沾了盐水,抽在身上,无声无响的疼。我妈生我的时候受了三天三夜的活罪,好不容易我落地,没多久我那个短命鬼的父亲就撒手人寰了,我们家的人说我妈克夫说我克父,将我们扫地出家门,是那个男人收留了她。所以我没办法,平安,我没有办法。
听见这些肮脏的东西,我没有反感,只觉得太阳穴隐隐作痛。甘蒙手里的烟一支接一支,烟草味扑鼻而入,令我差点以为,自己听到的也是幻觉。
我和刚刚医院那个男人的关系你也猜到了,很简单,他图我的青春和美色我贪他钱财。他35岁,一直想要个孩子,他老婆却不争气不体贴整天碎碎念,这种时候男人最容易犯糊涂,只不过恰好他犯糊涂的时候遇见的对象是我。我和他在一起差不多半年,肚子也一直没影响,他心切,执意陪我去医院检查,医生却说以我的状况是绝对不可能怀孕的。
说到这里,甘蒙笑意盈盈地反问我,她说平安,你猜猜为什么我绝不可能怀孕?
我摇头,表示对这方面的了解不甚多,她笑得肆意。
因为在19岁那年,我就去医院安了避孕环,至今都没有取出来。
说到这里,我听出了她喉间的哽咽,我抬起头想要看看她,甘蒙却迅速转过了头,所以我只见她后脑勺,和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哭了,我看见她的肩膀在轻轻颤抖。
也许你会觉得我是疯子,可平安,我真的不是疯子。当我在那年,亲眼看他因为我被一群人打得鼻青脸肿,却依然爬起来视死如归的守护我那一刻,我就在心里对自己发誓。我,甘蒙,只愿意和这个男孩厮守一辈子。所以在去到那个男人身边的前一晚,我去找了北广,将自以为最纯白的心和身体都交付。好笑的是,我从来没有说过我喜欢他。因为我觉得,我没有资格将喜欢这样美好的字眼,亲口诉与他听。我只能用我唯一能做到的方式,去坚守那么一小块阵地。
或许我们此生的结局是他和别人成组为家,和我分头老死。
但是平安,这是我的选择。


第29章 没有常识也看多了TVB。
那天遭遇的一切事情我都没有给裴明珠说,因为我拿捏不准,到底甘蒙愿不愿意多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我也不确定,对于甘蒙的身份,裴明珠会抱以怎样的态度。我记得高中时候,我问裴明珠,如果小蝴蝶当初真的横插进我和许灼之间,你会怎么帮我报仇啊,她很斩钉截铁的回我。
坏人姻缘家庭等贱婢,人人得而诛之。
她当时的表情异常认真,嘴角紧紧抿成一条线,仿佛如果她手上有一把手术刀,她会毫不犹豫的手起刀落,所以我更不敢将实情相告,更何况她也没有怎么问起我那天的突然消失。
但事情过去大概半个月后,甘蒙给我打电话,她说收到法院的传票,那个男人以故意伤害罪将甘蒙告了上去。甘蒙说,那天是他老婆私下来找她,一见到她的面,直接扑过来动了手,而出于自卫,甘蒙下意识推了对方一把,那女人已经站定,最后对着她冷笑,自己从旁边的楼梯上跌下去。
顿了顿,她又继续道,我不知道她当时怀孕了,要知道我是怎么也不会还手的,大不了当乌龟离她远远的,但我估计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怀孕了,才出了这一招,损人不利己。那男的也贱,没怀孕之前是黄脸婆,怀孕了他妈的就想起来是老婆了。
我没有顾得上接她的话,只很紧张地问,当时有证人证明她自己倒下去的吗?!
她说是在楼道里,没有人经过,况且我和她起过争执,她身上有我指甲的皮屑,搞个指纹鉴定什么的,我不是冤死了么。
我愣,半会儿才回道你好专业啊。甘蒙从嗓子里闷笑出来,这有什么?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没有常识也多看了TVB嘛。
见她还能娱乐自己,我也稍稍轻松了些,我问如果罪名成立的话会怎么样?甘蒙默,然后回答,顶多故意伤害,大不了就坐牢。话题突然就沉重起来,再说下去也没有个结果,勉强安慰了几句没用的,最后草草收了线,心底却依然七上八下。第一次将什么秘密压抑在心底不能宣泄,哪怕是我一直都对她扒皮见骨的裴明珠。我一时真没了主意,不要说现在在望城人生地不熟,就算是在N市,我也不见得能帮上她一点儿。
晚上的时候,陆轻舟打来电话,看着手机上跳跃着的三个字,我忽然就吃了半颗定心丸,我从来没有像当时那样,对接他的电话表现得如此积极。新买的手机是翻盖样式,我往上翻起,不等对方说什么,劈头盖脸就问了句。
陆经理,你还需不需要挡箭牌?!
因为电话里说不方便,那晚陆轻舟来接我出去,我坐在车上,听他说我接电话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古代青楼里的老鸨在问他,公子,您要不要见下我们楼里的头牌?我对着他的方向重重呸了他一脸道。
现今什么都在涨价,怎么就你的嘴越来越贱。
他单出一只手,嫌弃地抹了抹被我攻击的侧脸,一字一字的问我。
夏平安,我的长相是不是让你错觉的以为我很面善?!
我说不,我从来不骂面善的人贱。
当时的我没有意识到,对于陆轻舟来说,我就是一个底下的小职员,没有样貌没有背景甚至没有好脾气,如果我不小心惹毛他,他要搞死我简直就像吹熄一支蜡烛般容易,可我和他斗嘴的时候似乎从来没有真正的担心过,他确实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搞死我。其实我也不是觉得他面善,我只是很矫情地想起了那句: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当然,这只是我在心里的想法,从来不敢将它说出口。毕竟,他不是我要等的君。
陆轻舟拉了我去一家咖啡厅,详细地对他描述了事情以后,他洋洋得意地摇了摇杯子里的ESPRESSO,递到嘴边细细品,就是不发一言。我就纳闷了,一杯以苦味闻名的咖啡除了苦还能有什么味道?他弄得跟品西湖龙井似的。
终于,我忍不住问他到底愿不愿意帮忙,陆轻舟依然是端着杯子的姿势,回我。
我在思考这是不是件赔本的买卖,你知道我不太享受被人占便宜的感觉。
翻了翻白眼,我问,怎么我让你有被占便宜的感觉吗?!他居然很顺从的点头,有那么点意思吧。我抬起手对着他做了个飞刀姿势骂。
我是没心眼,可是我不缺!人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段婚,我都出卖我的清白名声要和你一起遭天谴了,你还好意思觉得不平衡?!
我是真怕陆轻舟不肯帮忙,所以才故意大声嚷嚷起来,想让他知道这究竟是多么划算的买卖,因为在我搜索过所有认识,并且能帮忙人里,除了陆轻舟,再无其他更好的人选。或许,在没有和甘蒙一起遭遇那些事情以前,我没有触碰到她的心底,我也不会如此积极地想帮她解决这件事。而现在,我想告诉她,这世上总还是有人关心她的,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比如北广,比如我。
看我激动起来,陆轻舟才松口,说先探一下对方什么来历。
第三天的下午,接到陆轻舟电话,我问是不是事情有进展,他却对这事避而不谈,只问,你和你那位朋友认识多久了。我说不久,就几个月。陆轻舟从鼻腔里哼出一声道。
你可真是当冤大头的料啊夏平安,你这姐妹可不是第一次犯事儿了,人家可不只告她故意伤人,还有欺诈。
听见陆轻舟的话,我懵了,我说你什么意思,不就推一个人怎么又和欺诈扯上关系了?我感觉陆轻舟肯定在电话那边冷笑了一下,他说那估计你也不知道,这厮不是她第一个金主,换了有好多手了吧。
我从陆轻舟的语气里听出了鄙夷和不屑,我捏住电话的手有些汗湿,但最后依然很镇定的回,我知道。
我的回答完毕,电话那头突然没了声音,我知道他是在用无声来等我解释,我不再像那天晚上如同谈判一样嚣张,我的语气带了祈求,因为我知道,如果陆轻舟已经讨厌那个人,又怎么还肯伸出援手。所以我低了姿态,我说我知道。
而正是因为知道,我才特别想要帮忙。陆轻舟你不了解,或许这辈子你都不会明白,很多人从生下来,就是由天不由己。或许在商场和社会上厮杀算计,对你们这样的人来说是种挑战,可对那些平凡到不起眼的人而言,光是三餐温饱,就已经足够让他们进退维谷。自尊是什么?是看你身家的厚度来决定你的尊严多少。资本越多的越大爷,其他都是孙子,所以我真心觉得,你们无资格看不起那些底层的人,当你还没有真正了解对方。
后来陆轻舟还是插手了这件事情,我不知道是不是我那番话起了作用,总之最后那通电话是被默然挂掉的。我打完这通电话以后,转过身,发现明珠也出来了,就站在我身后。大概这两天我打电话总是背着她,行为有些反常,所以她终于也发现了端倪。
她汲着人字拖问我,发生什么事了?那十个亮亮的脚指甲,在昏暗的走廊里特别引人注意。我摇头,说没,就是陆轻舟要我假扮他女朋友,想要解除一桩婚约,上次给你提过的。她盯着我好半晌,最后才短暂地回出一个字,哦。我在心里咂舌,自我安慰道,其实也不算欺骗,毕竟我说的也是事实,只是没有道出前因。
而对于欺诈那件事情,我没有问甘蒙,我一直觉得,既然认定了一个人,她是你的朋友,那么就该投以百分之百的信任。怀疑是一把刀,插在别人心里的同时,也割伤自己。
没几天,陆轻舟就通知我说对方撤诉了,我很激动,在电话这边跳过去跳过来道谢,他却趁机敲诈我一顿饭,我心下高兴,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欣然答应下来,没问题,明天吧!等下要去会甘蒙。闻言,他淡淡应了声好。
晚上吃饭,甘蒙特别激动,她指着菜单上的海鲜大点特点,完了将菜单甩给服务生,挥斥方遒地对我说靠,夏平安!陆轻舟真他妈仗义!你被潜得好幸福啊!
她的嗓音几乎能将整个客厅贯穿,我狠狠瞥她一眼。
给我马不停蹄的去自刎谢罪!哀家保不齐给你留个全尸!
甘蒙依然亢奋不减,她一边往杯子里倒酒一边回应我。
我说的是真的!皮相就不提了吧,他那作风,也一点不像现今社会上那些富二逼,没事总爱跑去健身房练个肌肉,在女人面前摆摆pose,遇上打架就拿着板砖冲上去叫唤,就是不往下砸,要不就是站在大桥房顶上,故作往下跳的疯狂示爱,其实自己就是一蜘蛛侠的孩子!
在甘蒙嘴里,她一直管富二代叫富二逼,我在第一次听见这个名词的时候,趴在桌上笑得心肝儿都在颤,后来,每当陆轻舟叫我夏傻子,我就嘴贱地回他富二逼,在口舌上永远保持势均力敌。
那个问题,我依然没有问出口,可喝了酒的甘蒙却向我坦白了一切。她说那个男人其实不只告她伤人,还告她欺诈,我故作不知情地问为什么,她捏着酒瓶转圈圈。
因为啊,那辆MINI就是他买给我的,只不过载了你和明珠一次后,我就卖掉了,钱寄回去了给我妈。本来望城就人满车多,拿在手里是一负担,那笔钱寄回去够她撑好一阵子了。
我的手越过桌面去握住她纤细的腕儿,我说甘蒙啊,以后…我们一起正正当当的工作好不好?你要是没有特长,可以学啊!我可以教你PS编程什么的,有一技之长生活就会好很多。
是个很尴尬的话题,原本应该永不提起,可是我必须说,我不想她一辈子在那个漩涡里,乃至以后想拔都拔不出来。况且,她也不是真心想要就此和北广分头老死的,不是么。


第30章 Who care?
许多事件证明,陆轻舟果然不是一个善茬,因为在他帮了甘蒙脱离困境以后,我才消停没多久,他就来索取报酬了。他说,他的那位未婚妻已经来到望城,陆家都在准备着两人的订婚,再没有行动就为时已晚。我特别鄙视地看了看他手上的戒指道。
我第一次看见有人不想订婚,手上却带着订婚的戒指。
陆轻舟更加严重的鄙视了我,他说带戒指就是订婚戒?你从哪里看的这些歪理论?
我彻底毛躁。
真理都是在大多数人手上的!你没看见人家结婚都是带无名指吗!因为那里有一根血管连接心脏,所以戴在那里寓意以自己的生命起誓,愿上天为二人的姻缘赐福!
相比我高昂的情绪,他淡定多了,掌着方向盘的两只肩膀耸了耸道。
Who care?
我不再想与他在这件事情上争论,瞬间凌波微波,将话题转移到我们的去处,他很不以为然的看了下后视镜,随即快速的变换了车道回我。
带你挑衣服。
两个小时后,我穿着身上那件紧迫逼人的银色小短裙,被陆轻舟绅士的牵下了车,脚尖方落地,镁光灯就成带状在眼前闪成一片。
脚上是十厘米有余的红色镂空细高跟,丝质缎带细细地缠上脚踝。在挑选它的时候,我望而却步,并且诚实地表达了我的意愿。
我觉得…我驾驭不了它。
陆轻舟似乎特别看好这双鞋,他挑眉,没有任何想要叫专柜小姐换的意思,只道那就让它驾驭你,你只需要表现出身在雅座的感觉就好。于是我就这么踩着它,如漫步云端的来了。
陆轻舟侧身挡在我前方,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Kenzo味,经典款的纯净之水,清爽中带点辛辣,余味是橄榄香,带着厚重的木质感,仿若一张年代久远的梨木桌,感性且深邃。
我喜欢的作家曾经写过一句话,她说穿一双红鞋,走在红尘里。而此刻,我也穿着一双红鞋,踏上红地毯,是不是代表我也走在红尘里。不为溜达,也不为溜你的影子,只为留一场美丽的梦境。因为不管有多么的不适应,我也否认不了,有那么一瞬间,我错觉地以为自己真的是公主,而无论当晚是谁陪在了我的身边,他都是我的王子。
这场宴会的主角不是陆轻舟,也不是任何一个商场新贵,是N市一家重型企业在望城设立了分公司,分公司的执行总经理上台,于是便有了这个大鱼大肉衣香鬓影的理由。刚开始我不知道,我以为陆轻舟带我来了他的主场,是为抛头露面,好强烈地对陆家人宣告他心有所属,他不会订那婚,可直到步入大厅,听见周围人的讨论,才知道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那个新上任的总经理似乎还是个年轻女人,这点让我特别感慨。所以我低头在陆轻舟耳边对他说,听说那女人大不了我多少,这样一比,我真觉得自己好没有文化啊。闻言,陆轻舟一声轻笑后再不做声响,摈弃掉我同那些人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