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进去看看?”看她一脸期待样,还真是单纯,什么都写脸上。
“那我们进去一会就出来好不好?哎…!你干嘛?”
叶航猛地将童筝拉入怀里,结实的胸膛撞上去硬得发疼,但却听到他规律的心跳,强而有力。反观她自己倒是心口儿扑通扑通直跳,被此时暧昧的境况给搞得头昏脑胀,有点贼喊捉贼的感觉。“刚刚冲出来一个小屁孩,差点撞上了,到镇中心了,别倒着走。”说完便放开了童筝。
退开身子掉过头朝后看,果然见一男孩儿穿着直排轮滑到街对面去,童筝十分尴尬,人家好心还当成驴肝肺,以为又图谋不轨,你还真把自己当绝世美女香饽饽啊。想着想着脸就烧得通红,幸好天黑不太看得出来,偷偷瞄一眼叶航,正朝酒吧群看去,挺正常的。此时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想道歉但又觉得有些不妥,人家都没当回事,就你在这小肚鸡肠歪歪。算了,还是闭嘴的好。
叶航哪会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这妮子从被拐来的那天就已经把他定位成极具潜力的登徒子了,逮着机会就要吃下豆腐,所以搞得她有些草木皆兵,刚刚那反应,整个人都僵了,跟惊弓之鸟似的。他也懒得戳破,小女人的心思想想也无妨,还是给她留点面子,跟她找不自在还不是跟自己找不自在,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商人是绝对不会做的。
拐进巷子,进了一家叫“盛唐”的酒吧。童筝觉得奇怪,你说要是在伦敦,有中文名字的酒吧倒也不觉得奇怪,华人出没也不在少数,但在这与大不列颠本岛隔着一海峡的小岛上,居然也有中国人开的酒吧,实在不能不称之为神奇,咱国人果真无处不在啊。
“Hey,Richard,终于来了。”进门便看到一洋帅哥从吧台出来朝这走过来跟叶航打招呼,看来是老朋友了,怪不得这深巷里的酒吧也能被他找着。
“恩,介绍一下,这是我朋友,Sue,”转头又用中文和童筝说,“这是这间酒吧的老板,你叫他Nicky就可以了。”
“来来来,我最近刚研发出一种新的鸡尾酒,刚好请这位美丽的女士品尝一下。”
“谢谢。”
叶航带着童筝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童筝环顾了酒吧一圈,挺小的,但装修很有格调,欧式的沙发却用中式屏风隔成了半开放式的小包厢,中西结合,非但不显得突兀,反倒颇有韵味。见Nicky回吧台张罗,童筝这才小声问叶航,“这个Nicky会说中文吗?”
“一窍不通。”
“那这酒吧的名字…”
“我取的。”叶航背靠在沙发上,双臂张开撑在沙发背上,从外面看就像把童筝收入在怀中一样,只是女主角丝毫没察觉到
“啊,你取的啊…”
“怎么了?”
“哦,没什么,就想问你怎么想起来取这个名字,这里应该还少有中国人吧。”
“他那时叫我给他点建议,我就想着这边靠着sandtown,谐音不就盛唐啊,就随口一说,开玩笑的多。他当然听不懂,然后我解释给他听是中文,他丫的居然觉得这个想法非常好,说就叫盛唐。”
无语了,童筝不知道下面怎么接,这两人也太随便了点。
“Sue,尝尝我刚调的致命邂逅。”Nicky端了两杯酒过来,递给她一杯,另外一杯则放在叶航面前的茶几上。
“他这杯是什么?”
“马丁尼,每次来都是这,一点新意都没有,别管他。你尝尝看,味道怎么样?除了我,目前还没有人试过哦。”Nicky一脸笑,童筝忽然脑海里蹦出四个字差点让她把嘴里的酒喷出来——“极品小受。”
“这酒甜甜的,味道很香,让人有继续喝下去的欲望。”
“不错是吗?谢谢你的赞赏。”伸手就拉起童筝另外一只空着的手献上了一个手吻。“你们慢慢玩,今天我请客。”说着转身便回吧台,还不忘给他们来了个背后招手。其实只要能看到他正面的人,都能看到他脸上此时藏不住的笑,刚刚那酒,刚喝甜甜的,是很好喝,但后劲很大。人说酒后乱性,Richard,下面看你的了,可别怪兄弟没帮你。“这酒真不错,我刚刚应该去吧台看他表演调酒的,真可惜。”
“少喝点,别告诉我你第一次来酒吧,不知道鸡尾酒后劲大?你到时醉死过去最好,千万别吐我身上。”
“切~你放心吧,我就算睡马路也不会吐你身上的,行了吧?”原来这男人的嘴刻薄起来也是很厉害的,心里十分不爽,赌气仰头把整杯酒一口头喝了下去。
叶航来不及阻止,眼睁睁看这妞把一杯全灌了下去,完了,他现在只祈祷这丫头酒量还行,就算酒量不行,至少酒品还行。什么狗屁致命诱惑,听这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就他那葫芦里卖什么药他会不清楚?想他叶航要是想跟女人上床用得着把人弄醉?他对强上一个醉死过去的女人一点兴趣都没有,这跟奸尸有什么区别?小酒吧开辟了一块地方搭了个台子,上面有个坐在高脚椅上弹吉他的男人,不英俊,但很有味道。吉他手唱的是童筝烂熟于心的《加州旅馆》,无数的人对这首进行了无数的猜测,关于色情,关于毒品,关于精神病,无一被证实,尽管如此仍然影响不了它成为二十世纪流行音乐的经典。关于所有猜测,乐队主唱Don Henley这样说过,“我们是一群来自中西部州中产阶层背景的年轻人,加州旅馆是我们对洛杉矶的上流社会的理解。它可看做是对总是追求奢淫生活的美国的一个象征,而不仅仅是关于加州和毕佛利山庄”。“他唱得真好听,你会唱么?”
“不会。”
“那真可惜,我还想说如果你也上去唱给我听,我可以让你亲一下,舌吻哦。”
叶航坐起身惊异地盯着她,两眼迷蒙,醉态横生,红红的脸蛋,长长的睫毛扑哧扑哧扇着,说不出的诱人。叶航心想,完了,这丫醉了。
第 32 章


“大家说嘴唇薄的男人都是薄情寡性的,可真的很性感哎。”
“我能亲你吗?”看不清对面男人的脸,直觉告诉她是个好看的男人,见他似乎盯着她,不讲话是默认了吗?那就别怪她不客气了。慢慢凑上前,两片樱唇贴上男人的薄唇,来回吮吻着,凉凉的,还能闻到男人身上男士香水混杂着的烟草味。男人一动不动,任她玩弄自己的嘴唇。似乎不甘一个人的独角戏,她伸出一小部分丁香舌将男人的唇边濡湿,接着试图伸入两片薄唇之间挑逗紧闭的牙关。对方任不为所动,她似乎有些懊恼,不得其门而入后决定先退出再想对策。突然男人扣紧她的后脑勺,不让她退缩,化被动为主动,勾住意图逃跑的舌,反复辗转,而后将舌头伸入她的嘴,直达咽喉,呼吸开始变得不顺畅,发出一声痛并快乐的呻吟。呻吟声更加刺激了男人的掠夺,偌大的手掌忽然整个覆盖住她的胸部,另一只手则从覆上她的臀部,两手同时猛地用力一抓,她只觉自己身体一紧,用力揪住男人短短的头发,有种不知名的兴奋涨满全身,几乎要溢出来了。突然男人停下了所有动作,正处于兴奋点的她不明所以,只觉一阵空虚。男人开口,“知道我是谁吗?”她咯吱咯吱地笑,“是帅哥。”男人脸突地凑上来,鼻梁紧贴着她的鼻梁,彼此共享着呼吸。她努力睁大眼,试图看清对方的脸,只见幽深的眸子越来越清晰,接着是高高的鼻梁骨,性感的薄唇,最后轮廓越来越清晰,是叶航!猛地坐起身,看看四周,原来是梦,还好还好。天啊,春天都要过去了,她居然还发情做这种羞死人的梦,丢脸丢到姥姥家了。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色了,太丢人了。将头埋到被子里摇个不停,猛然抬起头,不对,再低下头,为什么她会穿着睡衣?拉开领口看了一眼然后紧闭上,天,居然没有穿内衣。为什么她一点印象都没有,她所有的记忆都停留在昨晚酒吧那个唱《加州旅馆》的吉他手为止。她的酒量还不错的啊,虽谈不上千杯不醉,但也不至于一杯就倒,一世英名都毁了。
其实很简单,就像把青蛙丢到滚烫的水里,青蛙时刻保持警惕,到最后反而跳出滚水锅,而如果是从冷水开始慢慢加热直至沸腾,那青蛙肯定早被煮熟了。喝酒也一样,酒量还不错的人如果一开始就喝烈性较大的酒,那么只要喝得不算过分,都还能保持清醒,但如果是喝这种起先没感觉,后劲却十分大的酒,那招架不住也是正常的。难道是叶航抱她上的床,他给她换的睡衣?啊啊啊,他怎么可以!突然想到什么,童筝快速掀开被子冲到浴室照镜子,还好,身上什么可疑的暧昧痕迹都没有,那他应该没有乘火打劫。绷紧的身子立刻松懈了下来,看镜子里的自己,蓬头垢面,一看就是宿醉后的邋遢样,也对,这样的女人哪个男人还会有兴趣下手。但他给她换睡衣也罢了,居然内衣也脱了,那她不是被看光光了?完了,没脸活了,真想撞墙死了算了。将浴缸放满水,脱去还充斥着酒味的睡袍,整个人淹没在水里。还是水底的世界才是安静纯粹的,要是能一辈子呆在水底就好了,看看东海龙王哪个儿子要娶老婆,她干脆自己送上门得了。舒舒服服泡了个澡,精神恢复了大半,但想到被看光,她的心情就好不起来,纠结个半死。
换好衣服下楼,见叶航在沙发上用他的笔电,头上还带了耳麦,神情专注,忽然开口叽里呱啦说起来,因为离得有点远,所以听不太清。叶航似乎听到声响抬起头,看见她站在楼梯口,视线又迅速回到电脑上。童筝想他估计在工作,便也没打招呼,自顾自去厨房烧开水喝。
因为是开放式的厨房,厨房的流理台正对着客厅沙发,童筝边喝水边偷偷朝沙发那边看去,心里挣扎着到底要不要问。见叶航摘下耳麦,合上电脑,起身朝这里走了过来。童筝心一横,豁出去了,死也要死个明白。“那个,昨天是你背我回来的吗?谢谢。”
“恩?”叶航挑挑眉。
“额,那个,我没做什么丢脸的事吧?”
“还好。”
“恩?”童筝不明白这个还好代表什么?做了?还不算太丢脸?
“就上台抢了人家歌手的麦克风,唱国歌啊,小样儿,看不出你挺爱国的啊,不错不错,有前途。”
“不会吧,真的假的啊?你别骗我。”
“假的。”
童筝无力地翻了个白眼,“说正经的呢。”
“你到底想问什么?”
童筝囧,这人也太聪明了,连她在层层深入却看似在打迂回战的战术都发现了。“那个衣服是你帮我换的吗?”
原来想问这个,当然是!只是他还不想告诉她,“你希望是还是不是?”
“废话,当然不是。”童筝低着头小声说。
“昨儿个背你回来,可能路上颠的,刚到家你就吐了我一身,还真给面子,不在外人面前吐我。我只好打电话叫TOM太太来,麻烦她帮你清理下。你都昏死过去了,没办法洗澡,就给你擦了个身子换了件睡衣。不信的话,可以打电话过去问问。”
“不用了,我没说不信,替我跟TOM太太说声谢谢。”童筝有气无力地放下杯子,朝客厅走去。其实她更想问的是她到底有没有非礼他…
叶航抖着嘴,忍住不笑出声来。他就知道她没勇气去证实,昨晚这妞合过酒热情得要命,主动献吻,火辣辣的法式舌吻居然一点都不生涩。想到曾经有个男人也体会过其中的甜美,便十分不爽,狠狠吻了她才满意。她酒品还不错,加上只是喝了一杯,醉了只是神智不太清楚,没有到处乱吐。
好不容易拉拉扯扯把她弄回了别墅,干柴烈火差点就419了,他看她醉眼迷蒙,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儿,忍不住问她他是谁,哪知这傻姑娘盯他瞧了半天,呵呵两声,说了句“叶航”然后就又昏死过去了。搞得他欲火焚身却又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最后无赖回房冲了个冷水澡,又折回来给她脱了臭烘烘的衣服,挤了湿毛巾给她大概地擦了一遍。实际上有点报复性,谁叫她点了火却不负责熄灭,没给你脱光来艳照门算对你客气了。结果佛说因果循环不是没有道理的,看到她洁白无暇的身体,白皙的胸脯,可爱的肚脐让他兄弟又傲然挺立,急忙给她套上睡衣,又冲进浴室来了个冷水澡,妈的迟早被这妞给折磨死,妖精!“走,带你去吃海鲜然后我们去逛逛城堡什么的。”
“还不都一个样,温莎古堡都去过了,其他不去也没什么。我们吃过饭就回伦敦吧。”
“这么急着回去干吗?都还没好好逛逛这儿,别回去了才后悔。”
“有点累,不想玩了,就想回去。”
“累就上楼继续睡觉去,睡够了咱再出去玩儿。”
童筝瞪眼,这人怎么就这么驽,都说她要回去了还装不懂。本来就说不清他们何时熟到可以一起出来玩,早上那个梦那么清晰,她十分怀疑他说的到底有几分真假,现在面对他,她实在是有些不自在。“你不走我自己回去。”“得,看你这一脸不情愿的,那你上去收拾收拾,咱吃过海鲜直接回伦敦总可以了吧?”
“恩。”轻轻应了一声,便起身上楼。
叶航扬起嘴角,颇为无奈,这妞犟起来还真不是一般盖的。不过他还就待见这样儿的,平时温柔若水,偶尔来点小女人的任性,总比那些只会迁就男人或者一味儿闹脾气的女人好。女人不能一直温柔,那叫没个性,久了只会令男人乏味,也不能太任性,地球不是围着你转的,那样的女人就算在美若天仙也只会令人反感。像童筝这样儿的,刚刚好。叶航带她来的这个海鲜馆就在海边上,门窗都敞开着,海风穿堂而过,配上肥美味浓的海鲜,实在是人间极乐之一。B市就是个沿海城市,每天海边的渔民们打捞上的新鲜的海鲜就被运往B市,童筝也特别喜欢吃。北方人看着都没食欲的生呛醉虾她却一个人一次能吃一大盘,吃得那叫一个欢。
叶航问她吃点什么,她摇摇头,随便。其实她最不挑食了,只是很挑味,只要味道做得好,基本上没什么她不吃的。叶航随手翻了翻菜谱,报了一大串名字。童筝问,“点这么多能吃得下吗?”
“吃不下就放着,主要是尝尝味道。”
暴汗,有钱人果然想法不同。没过多久,菜便开始上。中国人弄菜总是搭配很多作料以求色香味俱全,英国人相比简单多了,他们保留了海鲜最原始的味道,然后提供各种酱料供你自行选择,你也可以什么都不加。但童筝觉得还是作料应该深入食材才好,香入骨髓,回味无穷。
“你们北方人好像对海鲜都不太感兴趣,真可惜。”
“错,不是北方人对海鲜不敢兴趣,是除了东部沿海地区,其他地方的人对海鲜想感兴趣也没机会。你想啊,从海鲜被打捞,然后装箱,在运送到其他地区,就已经不是很新鲜的了,再被这些贩子们贩卖到各大菜市场和超市,虽然这些鱼啊虾的还是活的,但你想一个整天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的人能健康么?同样,这些鱼虾,早就失去原有的鲜美了。而且价格很贵,一般老百姓家基本敬谢不敏的。”“不过你好像还蛮喜欢海鲜的,是吧?”
“难道叶扬没跟你说我妈是B市的么?我们小时候经常去B市过暑假,我姥姥经常弄海鲜给我们吃。”
等菜都上齐了,童筝咋舌了,满满一桌子海鲜。“能吃多少就吃多少,每个都尝尝,这家做的海鲜应该是这儿最好的。”幸好两人吃饭的时候都不喜欢说话,这倒不会因为找不到话题而显尴尬。
酒足饭饱,在海边走了一会消化一下。叶航不知从哪儿搞来的相机,硬拉着她拍照。没办法,只好傻傻的比了个V字。刚好有个外国佬路过,叶航上去叫他给他们拍张合照,老外一般都很热情的说,立马答应了。叶航十分自然地搂住她的肩膀,她有片刻的僵硬,但还是忍住没动。老外一直朝他们喊“smile,smile”,童筝无奈,热情难却,只好回了一个灿烂无比的笑容。
拍完照回到车上,叶航开车在岛上几个主要景点附近都兜了了一圈,虽然没下车,但也能看到大致的景。等车开上驶往朴次茅斯的轮船,船渐行渐远,童筝忍不住回头,心中默念,“再见,怀特岛。”
第 33 章
回到伦敦住处,Juliet已经不在,给童筝留下一张纸条,说是回香港了,还有叶扬来找过她。打电话叶扬,响了很久都没有人接,就在快要语音提示对方无人接听的时候电话被接了起来。接电话的却不是叶扬而是他室友,“喂,你好,我是Alex的室友,你是他的朋友吗?Alex喝醉了,你有空方便来帮忙照顾一下吗?我现在有点事要出去。”对方接起电话就噼里啪啦说了一堆,着实让童筝有些缓不过来,木木地答道,“哦,你们住在哪儿?我现在就过去。”对方急急忙忙将地址报出来,说了声谢谢便挂了电话。虽然对方没有说几句话,但童筝现在想来十分肯定刚刚他操的是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还真像美国大男孩风风火火的作风。其实比起字正腔圆的英式英语,童筝偏爱简单随意的美式英语,这都拜她经常看的那些美剧所赐。不知道他醉得什么程度了,童筝出门前匆匆忙忙在网上搜了一下关于醒酒的方法,无非就是雪梨,葡萄,蜂蜜,酸奶之类的,也不知道有用没用,反正她把冰箱里有的都带上了,幸好平时冰箱里水果补给得及时。叶扬住的地方就在帝国理工附近,离叶航的别墅也很近。之前她一直以为叶扬平时也住在别墅,去学校又方便,在家又有佣人照顾。想来也是作的慌,明明可以住家里享受贵公子的上流生活,却偏偏学她们这种普通留学生跟人合住。叶扬住的公寓比她住的高级多了,还附设健身房,室内恒温游泳池,进进出出的看起来也都是小资类的社会精英。童筝心里偷笑,贵公子还是贵公子,想走平民路线,但终究还是不在同一档次。给她开门的应该就是之前接电话的那位,门刚开,童筝就感觉有股压迫感迎面而来。面前的这位“美国大男孩”却留着络腮胡,目测身高估计超过190公分,神啊,这是人猿泰山吗?“泰山”很友好地露出一口白牙,“你就是刚刚打电话的那位小姐吧?很冒昧请你过来,我有急事要出门,本来想打电话给他哥哥派人来的,刚好接到你电话,就冒昧请你过来帮忙照顾一下小Alex。”
“你太客气了,Alex也是我朋友,这点忙应该的。”
“OK,左边那间是Alex的房间,他在里面。我先走了,拜拜。”“泰山”朝里面一指,便匆匆忙忙离开了。“泰山”看样子应该已经三十出头,不过外国人普遍看起来年轻,或许他已经四十开外了。晕,跟这样的室友住一起,半夜起来碰到会不会以为自己梦游去了原始森林?
叶扬卧室的门虚掩着,童筝敲了两下没反应便自己推门进了去。叶扬侧躺在床上,背对着她,似乎睡着了。童筝悄悄退了出去,去厨房把带来的雪梨用榨汁机榨成汁,跟酸奶一起放到冰箱冷藏,等叶扬醒来再拿给他喝。童筝见厨房里居然有大米,挺讶异的,老美“泰山”应该不会弄,难道咱贵公子也会下厨?摇摇头,管他的,先熬点粥再说。等粥熬好了,童筝盛了一碗端进房里,打算叫醒叶扬。进门才发现叶扬已经醒了,半坐在床上,眼睛正盯着端着碗的她。不过面色看上去不大好,眼睛都深陷进去了,看起来十分疲惫。“你醒了?正好我熬了点粥,吃点暖暖胃。你看你,没事学人家喝酒干嘛,喝的时候是爽了,喝完了就折腾死你了吧?”
“你怎么在这儿?”
“听说你去我那找我,我就给你回了电话问你什么事,结果是泰山接的,说你喝醉了,他正好急着出门,所以就问我能不能过来照顾你一下。”
“泰山?你说Bruce?”叶扬扯出一丝笑,“你还喜欢给人起绰号啊。”
童筝大窘,没办法,谁让“泰山”给她的感觉太震撼了,所以一不留神就脱口而出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好点了吗?”
“昨晚喝得有点多,不过都吐了,所以现在有点饿了,童小姐,能把你手上那碗粥赏我喝几口不?”
童筝撇了他一眼,能开玩笑说明精神还不错,把粥递过去,叶扬却没接。耍无赖似的看着她,“手没力气,提不动。”
“美得你,自己吃。”把粥放在床头柜上,“我去给你拿点解酒的。”叶扬看她急乎乎地出了房间,忍不住笑了,这丫头越来越不好骗了。
童筝把冰箱里的雪梨汁和酸奶拿了出来,想了想,又弄了杯蜂蜜柚子茶。蜂蜜可以治酒后头痛,柚子可以去除口中的酒气。找了个托盘把东西一并端到叶扬房里,放在床头柜上,“粥喝完把这些都喝了。”“我不喜欢喝酸奶。”“不行,酸奶能保护胃黏膜,延缓酒精吸收,而且钙含量丰富,可以治酒后烦躁。”
“我不烦躁。”“反正你得喝,就算不烦躁,也得替你的胃着想。”童筝一脸坚定。在敌我双方的眼神拉锯战中,叶扬最终败下阵来,“行,我喝就是了。童筝,今天我才发现你很有当武则天的潜质。”“谢谢。”童筝也懒得废话,盯着他把所有的东西都喝完才罢休,收拾一下便端着托盘出去。等洗好碗和杯子回到他房里时,发现叶扬居然又睡着了。上去将他摇醒,叶扬半眯着眼睛,“干嘛?”“你都睡这么久了,还睡。”“还是有点困,你没事就先回去吧,”“你不知道睡觉是极其错误的醒酒方法之一吗?网上说酒后睡觉多了容易造成体内血液循环不畅,动脉远程缺血,严重者会造成肢体系统缺血坏死。”叶扬翻过身用枕头盖住头,闷闷地说,“你怎么记这么清楚?”“我出门前刚看的,记性好天生的。”童筝坚持不懈推着他,不过女人的力气再大也是有限的,推在叶扬身上跟挠痒痒似的。最后叶扬受不了了,转过脸,一脸哀求,“大姐,你放过我吧,我早上6点才回来的,吐了好几次都没睡好,困死了。”“哦,呵呵。”童筝干干地笑了两声,“你早说嘛,那你好好睡,我先回去了。”
出了公寓大门,童筝才想起来忘记问他找她什么事。昨天叶扬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正跟叶航在游艇上呢,当时怕说多了露出马脚,随便应付了几句就挂了电话,没想到晚上叶扬会来公寓找她。算了,有事等他睡醒了再说,估计也不是什么大事。想着要回家了,便去Harrods给童瑶买了点她最爱的手工巧克力和饼干,又给家里人都购置了一些礼物便坐地铁一路晃了回去,在公寓楼下居然看见那辆眼熟得不能再熟的白色兰博基尼,正准备上前打招呼,手机就响了,一看,果然是叶大公子。“喂,你在哪儿?”“怎么了?”“我在你公寓楼下,你下来一趟,你有东西落车上了。”童筝看见车里的他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无聊地弹着方向盘,那手指还真个弹钢琴的料。握着手机走上前,敲了敲车窗,叶航转过头看见她拿着手机朝他摇了摇,便挂了电话,示意她上车。童筝打开车门,坐了进来,这车虽然坐了好几次,但车底盘实在是低,所以每次坐进来的时候还是让她有瞬间失重的感觉。“什么东西?”童筝想了半天想不出,当时被他拉走的时候身上就一套学士服和一个包包。
叶航拿出袋子,童筝一眼就认出了,是之前他要送给她的礼物。“这个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要。而且你已经邀请我出去玩了那么久,是我收到的最好的毕业礼物,已经很足够了,所以这个我一定不能收的。”“送出去的东西没有收回的道理,还是你看不上?”童筝一听就怒了,什么叫她看不上,这人是长着猪脑袋还被驴踢了?怎么人说话他都听不懂呢,板起脸对他说,“这个我真的不能收,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说着便要推门下车,但叶航的反应比她更快,按下中控锁,车门便坚如磐石般一动不动了。童筝拧着眉转过头,“你这是干嘛?”“我说了,我从来没有送不出去的东西。”叶航也纠着眉,似乎很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