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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如此干脆利落,没有一丝犹豫,更没有半点惭愧的回答,齐烈阳不由瞪大了眼睛,“道士的工作就是抓鬼驱邪,什么天文学,什么定向爆破,什么二进制机器代码,你说得头头是道,本职工作却一点不会,这算不算是不务正业?”
张梓年板起了脸,“士兵在战场上杀人,军医为他们治伤,炊事员负责做饭,大家各司其职,你为什么不跑去指责那些军医,炊事员,明明都是军人,为什么不上战场杀敌,却在那里又是治病又是做饭的不务正业?”
齐烈阳不由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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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道家(下)
一个在中国流传了上千年的宗教,它的体系绝不像外人看得那么简单。.在中国经历了上千年的不断展,到了今时今日,修道门派,有五大祖派,以这五大祖派为起点,根据系谱,又能分出大大小小八十七支分派。
但是不管有多少门派,从“修道”这个本质上来说,可以总归为三大类。
像在电视剧里那些画符驱妖,道术与武术并存的道士,他们属于符箓派;主张炼制金丹登通仙路,引得历史上各个时代的君王奉若上宾,希望能够通过服用金丹长生不老,因此总能接触到权力核心的道派,被称为“丹鼎派”。
除了丹鼎派和符箓派,这两大派系之外,在道派中还有一个以研究各种玄门易理,通过数据运算,占卜卦像来求得真知的卜派。这个门派相对成员数量要少得多,但是这个门派的成员往往博览群书,精通算数,在风水,易理,占卜问卦方面,可以说是术有专精。也正是这个门派中的真正精英,不断吸收新的知识与思想,能做到与时俱进,完善道家哲学,推动道教的变革与展。
而张梓年这位身居深山,却能侃侃而谈,无论是眼光还是视野都绝不容小觑的道士,就是“卜派”中的一员。
“那你总应该知道,用什么方法才能见到鬼吧?”
“方法是知道很多,”张梓年眯起了眼睛,淡然道:“有人说,找十层的台阶,在晚上十二点向上走,走到第四阶或第七阶时,就可以见到鬼;还有人说,晚上十二点至两点的时候,通过镜子就能看到身后的鬼,又有人说,弯下腰从自己的双腿间往后看,就能看到鬼;符箓派也称,用柳树叶擦过眼睛就能看到鬼…”
齐烈阳听得连连点头,可是张梓年后面的话,却一点把他活活呛死,“只可惜,不用试验我也可以确定,这些方法统统不管用。.”
“你想啊,现在西方科学家,还在想方设法用什么镭射激光试图照到鬼的机子,更有人在那里宣布,人类灵魂有21克重,但是无论谁,也没有拿出足够的证据,要鬼真这么容易看到,哪里还用他们忙得鸡飞狗跳,你不会以为,外国人都没有镜子或者十层高的台创吧?”
说到这里,张梓年想起了什么,突然笑了。“在几年前,我曾听人说,有一种‘见鬼终极**’。写这个方法的人宣称,只要穿上寿衣,在自己面前点上一柱香,睡着后牛头马面以为这个人已经死了,就会把他的灵魂带进阴曹地府。如果这个人不能在香点完前醒过来,灵魂就会被留在阴曹地府。最惨的是,由于这种人阳寿未尽,不能投胎转世,只能象个游神野鬼似的,在地府里一天天耗下去,直到几十年后,自己的阳寿耗尽为止。”
“那这种方法有用吗?”
“这么扯淡的话你也信?”
张梓年用不屑的眼神瞟了齐烈阳一眼,“你想想看,现在多少人喜欢穿白色的唐装或者睡衣?牛头马面又怎么能分辨,他们身上的究竟是普通的衣服还是寿衣?如果穿着白色睡衣或者唐装,手里又夹着根香烟不小心睡着了,就会被牛头马面锁进地府,不在香烟烧完前醒过来,就会留在阴间…如果这个方法真的有效,我想绝对没有人敢再抽烟了吧?!”
齐烈阳张大了嘴巴,这么“精彩”的道士,他这一辈子还真是头一次得睹,但是齐烈阳抽出宝贵的周日,专门来寻找道士咨询,事先也做了准备,“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如果把牛的眼泪抹到眼睛上,就可以看到鬼,那这种方法,也不行吗?”
张梓年的脸色突然变得怪异起来,他略一犹豫,还是继续道:“这个方法,我倒是试验过。在几年前,我在右手食指上醮了点刚刚挤出来的生蒜汁,把它抹到了一头牛的眼皮上。结果…鬼是没看到,我倒是被一头牛追着,疯跑了两个山头。”
齐烈阳在不停眨着眼睛,雷月已经忍不住在他的耳边提醒道:“就算看不到我又能怎么样,现在我们最迫切需要知道的核心问题是,怎么才能把我送进去!”
“想送一个游魂野鬼进阴曹地府,重新进入生死轮回,很简单啊。”
张梓年看着齐烈阳的目光突然变得奇怪起来,他随意把玩着手中一个道士用来看风水的罗盘,淡然道:“如果你确定真的有鬼,又可以带着它倒处乱跑,反正我们这里距离重庆市丰都县也不远,直接把它送到丰都鬼城不就行了?”
作为一个“卜派”道士,张梓年拥有旺盛到极点的求知欲,他那破破烂烂的道观中,唯一没有漏雨的,就是他视若珍宝的藏书室。每隔一段时间,张梓年就会步行两百多公里,到山外的城市里,靠化缘和给人算命赚上一点小钱,然后跑进书店购买自己需要的书籍,长年累月的积累下来,除了道家典籍,在张梓年的藏书室里,硬是积累下三百多册涵盖了包括行为心理学,西方灵魂学,哲学,甚至是市场营销学的各种图书。
就是因为有充足时间,去满足自己过于旺盛的求知欲,张梓年才能拥有远常人的知识,“丰都县就在重庆市中心,在丰都名山寥阳殿前,有三座并列在一起的石桥,这三座石桥均建于平地,无论是大小还是形状都完全相同。这些桥仅有四尺宽,通体用青石建造,桥下面建有方形的血池,据说它们就是每一个人死后成鬼,想要重新投胎转世,就必须要经过的奈何桥!”
齐烈阳的眼睛亮了,他歪着脑袋思索了片刻,突然用力一拍油腻腻的巴掌,放声叫道:“有道理!如果真有谁,因为牛头马面的失误,变成游魂野鬼二十八年没有人管,把‘他’直接送到奈何桥上,大模大样走过去,然后在奈何桥上跳一支霹雳舞,公然挑衅阴间警察叔叔的尊严,我就不相信,警察队长级别的牛头马面,还能老老实实的呆在下面装孙子!”
“噢?噢?噢?”
张梓年眼睛里闪烁着洞悉人情世故的智慧光芒,他伸手轻抚颏下那三缕半尺多长,看起来真有几分道骨仙风意味的胡须,微笑道:“二十八年,竟然还有整有零的,挺好,挺好!”
第二十二章 回乡的路
并不是每天都有人故意把钢笔丢到地上,花钱让齐烈阳去捡,也不是每天家属院里都会下水道堵塞,生活在这片大山里,作为一个还没有初中毕业的孩子,想要赚钱,大致上有四种方法。.
刨药材,抓蝎子,采蘑菇,割条子。
成年的蝎子五分钱一只,虽然看起来不多,但是只要技巧够好的话,一天很可能会抓住四五十只,再加运气好的话,甚至能赚到三块钱。
拎着撬棍走到大山里,不要急着跑到山崖上去寻找蝎子,而是应该先把手笼成喇叭状,对着上面喊了几声。在这种到处都是石头的山上抓蝎子,必须确定上面没有人在用撬棍做着同样的事情,否则的话,稍有不慎,就会被对方撬松滚落的石头砸伤。
挑选上面有裂纹的岩石,用撬棍用力一搬,随着大片的岩层脱落,躲藏在里面的蝎子就会暴露出来,齐烈阳就会直接用大号医用镊子把它们钳住,丢进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瓶里。
又有一大片岩石被撬开,齐烈阳的嘴里猛然出一声惊叹,在他面前,趴着密密麻麻一大片大大小小的蝎子,乍一眼目的地上去,怎么也有三四十只,他赫然是找到了一窝群居的猎物。
随着岩层脱落,几十只蝎子暴露在空气中,它们感受到危险来临,在经过最初的慌乱后,立刻开始向四周扩散逃跑。而齐烈阳在这个时候,并不是立刻手忙脚乱的用镊子去夹那些蝎子,而是立刻趴下身体,对着那些已经逃到边缘的蝎子用力吹气。
蝎子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它们明明知道,在这种要命的时候,不迅逃跑就必死无疑,但是它们天性就怕风吹。..无论是大蝎子还是小蝎子,被齐烈阳一口气吹到后,整个身体就猛然蜷缩,一动不动的缩在原地,任由齐烈阳一边吹气,一边手脚利索的把它们丢进了瓶子里。
忙碌了两个多小时后,齐烈阳手中的玻璃瓶里,已经盛了整整半瓶蝎子。在地上挖一个坑,把玻璃瓶里所有的蝎子都倒进去,在它们四散逃跑前,就把坑边的浮土洒上去,然后用钳子把陷在土堆里的蝎子一只只夹起来,重新丢进玻璃瓶里,他一边丢,一边小声数着:“一,二,三,四…”
雷月突然开口了,“你个猪头,眼睛瞟哪呢,没看到有只蝎子已经跑到你身后了吗?”
就在齐烈阳返过身,去追捕逃出土坑的蝎子时,雷月又开口了,“又跑了,又有两只蝎子跑出来了,操,它们这次可学聪明了,竟然一左一右分路逃跑!”
“叫,叫,叫,光叫有个屁用!”齐烈阳转身的动作太急,竟然不小心踢翻了身边没有盖子的玻璃瓶,他一边用镊子夹住蝎子往瓶子里丢,一边放声叫道:“快对它们吹气啊!”
“我早***早断气三十年了!”
听到雷月气急败坏的低吼,齐烈阳愣了一愣,才顺口应道:“呃,也对啊。”
经过一番手忙脚乱的追捕,大部分战利品又被齐烈阳重新放回瓶子里,扣去逃走的,扣去不值钱,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又重新放生的小蝎子,在心里计算着这些猎物可以换到的钱,齐烈阳的眼睛,已经眯起了月芽的形态,“老雷,看到了吗,整整七十六只,这可是三块八毛钱,我们已经抓了二十次蝎子,捡了十几次蘑菇,去丰都的路费已经快攒够了。”
“嗯!”
齐烈阳从单肩书包里取出一个馒头和一个灌满自来水的塑料瓶,先是狠狠咬了一口馒头,又仰起脖子灌了一口水自来水,“老雷,你这几天声音听起来都心不在焉的,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嗯。”
雷月的回答依然简单得让齐烈阳直皱眉头,但是略略一顿,雷月又开口了:“明天就是12月14号了,我就是在这一天被炸死,这一天也是她的生日,我答应过她,一定会在她生日的时候赶过去,陪她一起庆祝,还要送她一份最好的生日礼物。”
雷月声音中透出的丝丝温柔,让齐烈阳很轻松的就找到了一个答案:“女朋友?”
雷月没有回答,但是他们相处了三个月时间,也许是彼此之间,已经有了一种难以用语言去描述的熟悉与默契,齐烈阳就是能用感觉“看到”雷月在轻轻点头。
齐烈阳低声道:“对不起。”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道歉,雷月疑惑的道:“嗯?”
“我太小了,小得还不能体谅你的心情,竟然没有想过,在送你跨过奈何桥前,应该先问问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事。如果你的父母还活着,就算你现在根本没有办法和他们道别,身为你的兄弟,最起码我也应该带着你过去,再去看他们一眼。”
把手中最后一块馒头丢进嘴里,齐烈阳站起来,望着雷月可能站立的位置,轻声道:“更何况你还有一个女朋友,还欠她一个承诺。但是我也希望你能明白,到了明天你就已经死了整整二十九年了!她现在很可能已经嫁给另外一个男人,成为几个孩子的妈妈了。就算是这样,你仍然想要去看她,向她去道别吗?”
雷月沉默了。过了很久很久,他才低声道:“嗯。”
…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齐烈阳就睁开了眼睛,吃过一顿简单的早饭后,他走出家属院,走到了通往外界的公路上。六点半的时候,齐烈阳登上了每天只有一趟的班车。
从昨天晚上开始,雷月就一直沉默着。就连他自己都没有现,他这个曾经威风八面不可一世,胆大妄为得令人头疼的造反派司令,竟然被近乡情怯的感觉给支配了。
三十年过去了,他生活的家园,现在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他的父母是否仍然活着,他爱的那个女孩,是否仍然生活在这片大山的夹缝里,而她又嫁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现在很可能已经儿女成群的她,是不是已经完全忘了,他这个曾经的…爱人?
雷月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他只知道,随着车轮飞转,班车距离六分指越来越近,不安和期待混合的感觉,就在他的心里越来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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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谢谢你给我的爱(上)
雷月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他只知道,随着车轮飞转,班车距离六分指越来越近,不安和期待混合的感觉,就在他的心里越来越重。
两个多小时后,当雷月随着齐烈阳一起离开班车后,顺着分叉的道路向远方眺望,在三百多米外,那一片厂房与居民楼相连接的区域,赫然就是他阔别了三十年之久的家园。
整整三十年过去了。这里和外面日新月益的世界相比,变化真的好小。仍然是原来的建筑格局,仍然是原来的宿舍楼,不同的是,经历了三十年的风霜雨雪,这片曾经辉煌一时的世界,也随着兵工厂体系的没落,而变得陈旧不堪。而那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更让雷月不由自主想的想到了“少小离家老大归,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样一诗。
不同的是,写出这段诗,写出这段情的唐代诗人贺知章,他虽然老了,至少还活着,而他雷月,现在只是一个必须依附在齐烈阳身边,否则的话,行动范围都无法过五公里的游魂罢了。
齐烈阳找人询问,问了好几个人,直到遇上几个正在打门球的老人才知道,雷月的父母已经搬走了,在二十七年前,他们就全家搬出了这片大山。至于雷月曾经的女朋友,仍然在,没有出乎齐烈阳的预料,她已经结婚了,而且有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一个老人抬起手中的球杆,“诺,她的那口子,就坐在球场边上呢。”
齐烈阳和雷月顺着球杆指的方向一起看过去,一个四十多岁,长得相貌不扬,但是身上却有一股平静而温和气息的男人,就坐在球场边的台阶上,在翻看着一本杂志。..在他的身边,赫然还摆着七八本不同类型的杂志和小说,外加一个大号茶杯和几个苹果。
雷月就在距离他不足一米的位置,静静看着这个正在翻阅杂志的男人,看着他那张略略胖,带着柔和弧度的脸。雷月依稀记得,这个男人是他们同龄人当中,最羞赧,最缺乏闯劲,自己从来都没正眼看过的一个。雷月还记得,好像这个男人总是喜欢在不经意中,偷偷打量和自己在一起时,笑容总会特别甜美和灿烂的女人。
她最后竟然嫁了这样一个平凡的男人,最让雷月无法接受的是,虽然今天是周末,是休息的时间,这个男人竟然会用如此消极的方式,和一群已经退休的老人,一起消磨时间。
那个老人显然很健谈,看出齐烈阳脸上的疑惑,解释道:“他老婆是一个公认的怪人,每到了生日的时候,就会把家里人全部赶出门,不理男人也不管孩子,把自己锁在家里一个人过上一整天,谁去敲门也不理会。年年如此,我们都习惯了。不过还好,她也就生日这一天这样,平时倒是公认的好媳妇。”
站在了她家的门前,齐烈阳停下了脚步,望着那扇墨绿色大门,低声道:“去吧,去看看她,向她道别,我就在这里等你。”
再坚硬的大门,对雷月来说,都形同虚设,默不做声的穿过了从内部反锁的门,当他终于飘进了自己曾经深爱的女人,和另外一个男人组建起来的家时,雷月突然彻底痴了。
没有打量房间里的摆设,雷月所有的注意力,在瞬间就被坐在桌子旁的那个女人彻底吸引了。
二十九年过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青春,早已经飞逝而去,漫长而枯燥的生活,磨掉了她曾经的爽朗与欢快,取而代之的,就是经历了无数生活的欢乐与坎坷,了悟人生后的沉静如水。
她身上穿的,却是在七十年代,曾经风行一时的绿色军装。这种代表了一个时代的老式军装早已经不生产了,只有在描写农村电视剧的村长身上,或者军人家庭的箱子底,才能再看到它们的身影。在她的脖子上,扎着一条红色的围巾,虽然它和自己的主人一样,鲜艳不在,但是在那个到处提倡女子“不爱红装爱武装”的时代,女孩子仍然精心用一个卡,一条红色的丝巾,去装扮自己,让自己绽放出属于青春的美丽与光彩。
这个时候的她,赫然保持着三十年前,和雷月相知相恋的打扮。
一个生日蛋糕,就放在桌子上,看着上面十九枝仍然火光闪烁,就快要烧到底部的蜡烛,一股酸酸涩涩的感觉,在瞬间就击中了雷月,十九枝,那是他离开时她的年龄,这是一场迟到了二十九年,他失约没有赶回来参加的生日庆祝!
“雷月,谢谢你赶回来给我庆祝生日,干。”
在她的喃喃低语中,空气中传来“叮”的一声酒杯碰触的轻鸣,直到这个时候,雷月才现,在她对面放着一只酒杯,而酒杯后面,那个在像框里淡然微笑,把年轻的放肆与叛逆展现无疑,更自信得仿佛天塌下来都能只手撑住的男孩,赫然就是他,雷月!
她已经微微醉了,就算是酒精度数很低,价钱很便宜的葡萄酒,一样会醉人的。
将酒杯里的葡萄酒一饮而尽,她痴痴凝望着自己面前的相片,痴痴望着面前那杯丝毫未动的酒杯,突然伸过手,代替他把里面的酒汁一起倒进了自己的嘴里。
“雷月,你骗我,你是个大骗子。”
雷月太熟悉这句话了,原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当她不开心的时候,就会用尽全身的力量,对着他的耳朵把这一句话喊出来。他就是喜欢她这种刘鹏飞,喜欢她这种敢爱敢恨的刘鹏飞,并为之沉迷。
可是现在,她再次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从喉咙里出来的,却是压抑而低沉的声音。因为,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经嫁人了,而且有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她再也没有大声喊出这句话的理由与资格。
一句话说完,她已经泪流满面,“你说过一定能回来陪我过生日;你说过会送我生日礼物;你说过会和我结婚,爱我一生一世;你说过再也不会让我受欺负;你一样也没有做到,你这个大骗子,大骗子,大骗子…”
“他们说你死了,跟你去的人全死了,我甚至连你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痴痴的望着相片上那张被时光永远封印,再也不会衰老的脸,她痴痴的哭,任由悲伤的眼泪,在这个被她刻意封闭起来的空间中,再无顾忌的倾洒而下,“对不起,你才死了一个多月,我就接受了他的求婚,成为了他的新娘。可是我也没有办法,我已经怀了你的孩子,我本来是打算在你回来为我庆祝生日的时候告诉你的,可是你再也没有回来,你说,我一个女人,面对这种情况,又能怎么办,又该怎么办?”
他竟然有孩子了?他竟然有孩子了?他竟然有孩子了?他竟然有孩子了?他竟然有孩子了…
第二十四章 谢谢你给我的爱(下)
(妖少:在看这章的时候,希望大家能听欢子的一歌:原谅我一次!还有提醒大家一下,直接百度搜索的第一项就可以听,千万不要用百度mp3,里面的几乎都是dJ版的,太失味道了.还有,如果这一章各位觉得还行,不要忘了留下推荐票.谢谢.)
“他是一个好男人,他说要照顾我,我们结婚不到七个月,就生下了你的儿子,他明明知道时间不对,可是他什么也没有说。()在结婚前我告诉他,我可以全心全意的对他,但是在我生日这一天,必须完全属于我自己,无论是谁都不能打扰,虽然每一次都把他赶出去,终于引起了邻居们的好奇与怀疑,但是他依然没有逼我,更没有和我急,用宽容的态度,放任我的自私。”
她伸手把雷月的相片,抱进了自己的怀里,大颗大颗的泪珠,在这个时候,已经滑过她的脸庞,滴落到她身上那件曾经见证了他们两个的欢乐与爱情誓言的绿色军装上,印出一个个淡淡的水纹,“我曾经对你说,我会爱你生生世世,可是对不起,我只能把自己生日这一天,完完全全的留给你,去想你,喊着你的名字,回忆我们曾经的一切。我对不起他,也对不起你。雷月,我最爱的男人,如果你泉下有知的话,会不会生气,会不会再也不理我?!”
生日蛋糕上的蜡烛,就要烧完了。
十九点如豆的火光,在眼泪的映衬下,她的眼睛里闪动着痴缠的光彩,她弯下了自己的腰,轻声道:“雷月,陪我一起许愿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