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再晖笑着点一点头。
“你特地带我来这里吃饭?”不对。她想起自己和雷再晖半年前就有了约定,也就是说他刚将席主管解雇便已经知晓,“你……怎么知道他会东山再起?”
“百家信淘汰的员工当中,只有他能做得到。因为他确确实实有一技之长和营销经验。”
钟有初愈发疑惑,但心中越来越接近事实:“是你……”否则他不会特地用土家菜的题目来考席主管——他根本一早为席主管想好退路。
雷再晖认真问她:“你以为雷再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来百家信之前,只是存在于传说中的风云人物。但无论外表年龄身世如何秘密,心思慎密手段冷酷,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种印象总是跑不掉的。
“我不希望你觉得我是工作机器,冷血狂人。”雷再晖道,“我不在意别人知不知道。我只介意你的看法。”
她当然还记得他在推荐信中写下的人名。他并没有将企业咨询师当做六亲不认的行业。她竟然还误会他对雷暖容狠心。狠心是关心的开始。
喝了几口汤,钟有初终于说出了她一直想说,但没有勇气说的话。
“可是你不了解我。”
这是一句常会在女主角的剧本里看到的台词,语气或无奈,或激昂,或梨花带雨,或薄幸轻佻,钟有初总觉得无聊重复——但原来是如此应景,如此心酸。
雷再晖顿一顿,拿出记事簿,在空白页画下一条笔直的线段,分成三等分,指着第一等分,柔声道:“这是你遇到我之前的人生,未来的格陵影后。”
他真的在后三分之二线段上,写下“格陵影后”四个字。看得钟有初又是惊,又是怕,又是雀跃:“你……”
“那么你之前的人生按天来算,”他画出一个箭头,另标出一条短短的线段,又是分成三等分,“假如你的一天也分为三等分,工作八小时,休息八小时,其他八小时。”
他指着“工作”那条线:“这部分,我了解吗?”
那可是将她解雇的企业咨询师。钟有初点点头。
他又指着“休息”那条线:“这部分,我了解吗?”
那可是陪伴她从小到大的无脸人。钟有初不得不继续点头。
“还余下三分之一。”雷再晖放下笔,看着钟有初,“我知道你很爱你的父亲,也尊敬我的父亲。我知道你爱吃通心粉,也爱吃橘子。我知道你从来不喝冷水。我知道你有一个玫瑰纹身。我知道的还有很多。有初,我们之间的距离,小于八小时。”

  两处别离2

  席主管一直在厨房里忙碌,抽空出来上了个厕所,便听见收银小妹叽咕:“看到刚走那一对客人没有。不像学生,也不像老师。”
“咦,我们打开门做饮食生意,不替顾客算命。”
“老板,不是哦,那个男人的眼睛一只蓝一只黑,很稀奇。”
收银小妹刚说完这句话,便看到老板的脸色变了:“雷先生?……他吃饭给钱了?你们收他钱了?”
“咦,老板你说我们打开门做饮食生意……”
席主管一跺脚,一把扒掉厨师帽,露出一头乱蓬蓬的灰黑相间的头发——这半年他老了不少;又从柜台下翻出几盒武陵特产——他原是兼卖一些土货的。
他一边叫着“雷先生”一边旋风般卷出门去。冬天夜长,鱼米村的小吃摊已经摆出来,学生停停走走,一条街道人头攒动,十分拥挤。
“雷先生!雷再晖先生!”他在人群里中奋力前进,声音洪亮有力且充满欢乐,“他们说看见顾客是双色瞳,是不是你!是不是你!”
是雷再晖替他作担保,教他申请小额融资。是雷再晖替他分析,替他选址。是雷再晖肯定他的一技之长,营销经验。
“雷先生,我今年已经四十六岁。现在转行太晚了!”
他记得雷再晖说的是:“当我到了四十六岁的时候,也可能灵光一闪,去做别的事情。这完全取决于你的兴趣和能力。与年龄无关。”
得到资助款项,席主管便开始装潢,采购,运营,扩张——原来做自己的爱好这样有劲,再苦再累,也甘之如饴。
早在他喊第一嗓子的时候,钟有初就已经听到了。她正想转身,雷再晖已经拉住她:“这边来。”
他们逆着人潮躲进了一个盲角,钟有初从雷再晖的手臂上面望过去,一一向他汇报:“席主管老了很多,不过声音很有元气;他手里拎着好多吃的。”
“雷先生,你回格陵怎么也不告诉我呢!”
席主管左突右挤,东张西望,但看不到这边角落里的雷钟二人。
“你不想见到席主管?”
雷再晖的声音有些为难:“我受不了这样热情。”
钟有初心想,以前的席主管总是很苦相,为了紧张的工作,铺张的儿子,哪里还会热情得起来?
“躲在这里会被发现的,到时候更难堪。”
雷再晖胸腔里笑了一声:“不可能。”
钟有初突发奇想:“难道你做过很多次这种事情?你经常偷偷去视察那些被你改变的人生,然后洒脱离开?”
雷再晖只笑不语,突然伸指刮了一下钟有初的鼻尖。
那一点亲昵的触感,从鼻尖蔓延开来,荡漾着,荡漾着,荡漾得人心都化掉了。
“爸!爸!别追了!”咦,是席主管的儿子。他已经痛下决心,脚踏实地,从美国退学,回格陵大旁听,准备考试,“人家稀罕你这点腊货啊!走吧!菜都下锅了!”
一次裁员,改变的是一家人的命运。面对生命中的挫折,是你的准备,你的毅力,来选择你是坏下去,还是好下去。
“他们好像回去了。”钟有初悄声道。但雷再晖仍箍着她的腰,她轻轻挣了一下,没有挣脱,便垂下头去,带着一点无可奈何的气馁与羞怯。
他半玩笑半认真地追问:“你说我是不是冷血的人?嗯?”
哎呀,那玲珑的人儿,猛然自他怀中抬起头来,鹅蛋脸上一对眼睛明亮如星,深深地映出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世界。
她突然轻轻拉住他的外套领子,红唇飞来他脸颊上啄了一记,亲自盖印一枚英雄奖章:“不是。”
这种荡漾的感觉是钟有初和闻柏桢在一起的时候完全没有过的。她曾绞尽脑汁,如何卖弄一点点笨拙的风情,调笑戏弄闻柏桢;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自然而然,一气呵成的挑逗,会令人眉梢唇角都在发烧。
她发觉雷再晖的眼睛好像又变成了一对越来越深的黑色,令人又惧又爱。他箍在她腰上的手在慢慢收紧,她的视线自他的眼睛向下移,移到鼻子,移到嘴唇——她不傻,她知道他要来回吻她了。
仿佛手中的一枝烟花,明明知道它美丽,蠢蠢欲动,却点燃后就想扔掉,怕它灼人。
他凑近点,她便下意识地退后点,直至脖颈拉出个僵硬的弧度。
那双色瞳的男人轻轻笑了一声,有点宠溺,又有点轻佻。
“好呀。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哪。”他专注地看着她,突然咦一声,“你的项链……”
嗯?项链怎么了?钟有初赶紧摆正脖子去摸那颗琉璃地球。
一排长长的睫毛轻轻地扫在她的眼皮上,随即掠开。他已经狡猾地吻住了她的嘴。
钟有初的接吻经验十分有限,也没有人曾真真正正地温温柔柔地吻过她。最可怜的是,她的初吻不是闻柏桢,而是在下颚被捏紧的时候,被人强硬地伸进来搅动,那股令人作呕的烟味她迄今都没有忘记。
雷再晖感觉得到她仍想躲闪,于是轻轻松开;钟有初甫一动,他又追上去吻住,如此反复几次,或轻或重,蝶逐蜂戏一般;钟有初浅皱眉头,嘤了一声,便轻轻地放松了身体,贴上去。
电梯里初次见面,她俏皮地反击,说要嫁就嫁一个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那么广阔的男人;再次相遇,真实的无脸人亲手将她从腐朽的生活中挖出来;第三次,一起解决“小李飞刀”事件,他主动提出半年之约;半年里,他不断从世界各地寄来不一样的空气,她在约定那晚等到凌晨;他千里奔回,侍奉病危的父亲直至送别,她陪着他淋雨,哭泣,继而发烧。这些事情一件件,一桩桩,此刻一并快速地涌上心头。
深深刻在彼此心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反而被这浪潮卷走,只剩下真真切切的碰触和气息。
有初。不要再挣扎。
虽然她也很热,却觉得雷再晖按在自己脑后的那只手更是烫得吓人。她自己的两只手又不知道往哪里放,朝下一甩,正好擦到雷再晖结实的大腿。她想要缩回却来不及,他已经将她彻彻底底地缠住。饭后他喝了一杯普洱,现在那茶香便在钟有初的口中一点点温柔地漾开。她不由自主地去触碰那回甘的来源,却得到更缠绵的索取吮吸。
也不知道亲吻了多久。他终于松开她,抵着她的额头,轻轻的气息,吐在她的鼻尖。
“有初。”
她轻轻地迷糊地嗯了一声。
雷再晖在国外的时候,很少生病。但只要一生病便来势汹汹,和钟有初一样,十分渴望回家。
但是他一度不知道家在哪里。
他说:“你陪我演了一场戏。”
还没有等她反应过来,他又将一句话送入她耳中。
“那你现在要不要我给你的一辈子?”

  偕老同穴

  封雅颂停下车,利永贞把膝上的一只塑料袋打开,开始清点——耳入式体温计,中成药的退烧药,西药的退烧药,消炎药,咳嗽糖浆,喉糖,退烧贴……
“咦,幼儿用?封雅颂,你怎么不提醒我啊!买错啦!”
“我刚才已经想叫你镇定,但是你像一阵风似地卷进药店,又一阵风似地卷出来。然后就叫我前进前进前进。”封雅颂做了个前进的手势,“幸亏你是不会开,不然我早被踹下来,你亲自动手了。”
利永贞想了想自己好像确实是这样风风火火:“幼儿的应该也可以用——正好,他们来了。”
她抱着药跳下车迎上去:“有初!烧得厉害吗?我买了很多药,你先吃——”她突然想起自己仿佛忘记买水了,正愁呢,封雅颂也下车了,一边拧开一瓶矿泉水,一边递给利永贞:“拿着。”
“对不起,麻烦你们了。”
“不存在。永贞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居然说这种话,我和你急啊。”利永贞也如是说,看见站在钟有初身后的雷再晖,突然想起了什么,便去开后备箱。但这款车型的后备箱机括有些巧妙,她还没掌握,只会下死力去掰。
封雅颂赶紧上前帮忙:“小心手。”
“雷先生,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利永贞得意洋洋地拖出来一具黑色仪器展示,那箱子看起来不轻,但瘦弱的她竟可以将它一手提起。
雷再晖道:“这是一种便携式直流高压发生器。输出电压在二十万至一百万伏之内。常用于变电站野外作业中的静电消除。”
利永贞本来想他一定无知,那么接着她便可以居高临下地示威,连台词她都想好了不知道多么佩服自己——我说过你要是对有初不好,我就拿高压电电死你,你现在知道我可不是说着玩的了吧?
但这洋洋洒洒的一番妙言硬是得吞回去了,噎得利永贞好难受。
封雅颂接过高压发生器,和雷再晖略说了两句,便道:“你放心。我和永贞先上车了。”
利永贞瘪着嘴缩回座位上去,就看见后上车的封雅颂嘴角漾起一丝笑意。
“你笑什么?还笑!还笑!”她轻骂,又威胁,“我电不死他,总可以电死你的。”
“好的,好的,我恳切请求利工电死我。快系好安全带。”封雅颂道,“一来一回要四个小时,你先在副驾驶位上睡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就去后面躺着休息。”
“有初怎么还不上车?”利永贞探头出去望望,立刻缩回——可是那一对身影,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她眼中。
从她这个角度其实并不可能看仔细,最清楚的画面不过是钟有初踮起了脚尖,而雷再晖的手臂紧紧地箍在她的腰上——男女站成那样亲密的姿势,不接吻还能是怎样?
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雷再晖与钟有初相拥吻别的画面,那么美好,可是心底却悄悄生出了一丝失落。
头发□痒,利永贞一转头,原来是封雅颂在轻轻地抚摸,仿佛她是一只忧伤的小猫:“永贞伤心了啊。永贞的偶像长大了,要飞走了。”
不是。有初是她的朋友,不是她的偶像。这不是她的偶像钟晴在演戏,这是她的朋友钟有初在生活。利永贞在医院看见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会在一起,但是突然看见这样亲密的一幕,还是将她的眼睛撞得生痛。
但利永贞并没有发飙。她又不是没有见过因为朋友谈了个朋友从此不像朋友的:“以后我那些无聊的短信,她一定不会及时回复了;有什么事情她也不会再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
“今天她就打给你了。”
“不是,是我打给她的!”利永贞突然觉得眼睛发酸,“她才去我家住过一次,以后再也不会去了吧……再也不用我定好闹钟,跑出来陪她吃早餐了……”
封雅颂解开安全带,探身过来,将利永贞的脑袋揽进胸口:“我要是说我陪你吧,你又要说我想得美……”
“你说吧,我保证不说你想得美……”
利永贞把湿润的眼睛在封雅颂的皮衣上印了又印。
人说泼妇有三宝,一哭二闹三上吊。雷暖容倒是从来不会去上吊,只是哭闹,非常珍惜自己的性命。她哭闹一阵子,便睡觉来养精蓄锐。睡醒了再哭闹一阵,间歇吃些粥水。艾玉棠只当她是重回断奶期,时而温柔地劝,时而强硬地说,要将逻辑慢慢地再次灌输到她脑中。
逐渐雷暖容也不得不接受现实——没有奶了!再没有奶了!请和成人一样,吃五谷杂粮。
雷家的亲戚们听说她们母女俩决定搬到蒙特利去,并没有劝阻,也没有相送,无声无息。这更坚定了艾玉棠离开的决心,竟主动要求雷再晖快一点,再快一点办理手续。
钟有初走后,雷再晖也开始感冒。他知道是她传染,可是更像她留了一点什么在他这里,就像她印在他脸颊上的那个吻一样,都是甜蜜。
“事情还顺利吗?”
“很顺利。”
他们常常在晚饭后通电话,一说就是两三个小时。每次都是雷再晖打过来。也并不是说天天都有重要的事情发生,不过琐碎,问问生活情况,听听声音——他的声音在电波里十分醇厚而沉静,她的声音有些温吞而轻脆。
第一天接到电话的时候,钟有初有些吃惊,又有些甜蜜,接起来不知道说什么,还是雷再晖问她最简单最朴实的那个问题:“有初。吃过饭了吗?”
钟有初老老实实回答:“吃过了。你呢,吃了吗?”
“嗯。”
彼此的动静在电波里穿梭来回,时间在默契里走成一块一块的留白。她听见他那边在沙沙写字,他听见她那边在走来走去,又听见有猫放肆地一声声地唤,她便走到门边探望:“咦,猫跑进院子里来了。我要挂了。”
雷再晖走向套房的窗边,一抬头便能看见高高悬于都市上空的月亮。
看得见的明月离他这样远,看不见的红尘离他这样近:“不要挂。”
钟有初顿了一下,走进厨房,单手拿出剩饭钵,拌上肉汤,开门出去。
“咦,带你女朋友来吃饭吗?”那鼻头上一点黑的猫儿,搂着另一只花斑猫,好整以暇地坐在院子中央,等着钟有初上菜,“等一下,我去剥根火腿肠。”
过一会,钟有初投降:“我好佩服你。我已经举不动手机了,而且独臂客好不方便。”
雷再晖真是觉得好气又心疼:“你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蓝牙,专为解放双手?”
她咦一声:“我好像也有一副耳机。”
于是翻出耳机来继续和他通话,好似雷再晖就在她耳畔一般:“有初。”
“嗯?”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因为不是科班出身,以前拍戏时钟有初受过学院派主角不少教育。人家可不会因为你年纪小便对你娇惯,看你有天赋才对你多说两句,时时耳提面命,在片场一眼望过去,一声声叫的全是老师。老艺术家们教了她许多窍门,也教了她许多挑剔。
今时今日,演艺圈的拍摄技术与器材不断翻新反而忽略了演员的功底和剧本的逻辑,只追求潮流与话题,一窝蜂地追捧这个,又一窝蜂地批判那个,毫无主见,本末倒置。故而钟有初甚少看电视剧和综艺节目。
因为钟汝意常年挂在网上,所以她也鲜少用电脑。喂了猫,快八点了,她会翻翻无聊的小说。
“读一段给你听——女主角以手抚额,悄声道:‘唉。这对小冤家从早上一直吵到现在,从天文一直吵到人文,从地理一直吵到伦理,吵得我头痛。’”她乐不可支,“这本书虽然幼稚,但每个角色都很可爱。”
八点半,她打开电视机,将声音调小,看地理频道的一档节目。
那节目从宏观世界讲到微观芥子,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正好播着一部关于海底生物的纪录片:“咦,不播大马哈鱼了么?这是什么?”
画面上出现一种深居于海底湍流中的生物,造型如一枚兽角,周身长满骨针,有俪虾一对,自小钻入,相亲相爱,一生寄居其中,直至双双死去。
“这种海绵,英文中称之为‘维纳斯的花篮’。我们则称之为,”她听见雷再晖在耳边轻轻教她,“偕老同穴。”

  惊蛰1

  钟汝意原本就封闭在自己空间里,除了下楼吃饭就是挂在线上和网友们交流。他虽然发现女儿多了一个习惯,在晚饭后总会戴着耳机到处走,但他只以为她在听歌——因她并不絮絮说话,偶尔两句,钟汝意也只以为她跟着哼走调了,甚至觉得好笑。
听歌消遣他并不在意,可是仔细观察,才发现女儿原来是有说有笑,有问有答。
她站在花盆边上,说:“这么冷,居然开了一朵月季……浅浅的红色。”
又在关窗的时候说:“今天猫儿都没有来呢。”
再到灯光下仔细观察,才发现女儿神态娇俏,眼波流转,双颊绯红。他想起女儿小时候,便喜欢玩打电话的游戏,手指绕着电话线上,又想起叶月宾和叶嫦娥一对姐妹,自小教她黄梅戏的身段,教她眼随指尖,指尖轻点,如何叩在那呆书生额头上。
自妻子死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女儿如此容光焕发。
好得很,他咬牙切齿地想,你恋爱了。闻柏桢没有要你,你没有跟缪盛夏,可你终于找到那个人了。
对于叶月宾的死,外人痛苦过,就是一场葬礼;叶嫦娥痛苦过,就是一场春秋;只有钟有初的永恒自伤,令他的痛苦不那么孤单。
他不否认女儿从来是娇俏的,迷人的,和她的母亲一样,是一朵开不败的花;但这娇俏,这迷人,这开不败的花,底下的土壤,正正是亡妻的腐烂尸骨!
“我不知道……”钟有初发现父亲钟汝意正出神恍惚地盯着她,“真的要挂了。明天再和你说。拜。”
钟有初将耳机摘下来,攥在手里,手心有些湿漉漉地。父亲从未这样长时间地凝视她,显然是想着什么——一定是要和她说话了。她急急地走近两步,几乎不相信今夜有这样的幸运:“爸,要喝茶吗?我来泡……”
钟汝意开口了。因为许久没有对女儿说话,最恶毒,最嫌恶和最沉痛的语气,不受控制地从胸腔中奔涌而出。
他整个人都气得发抖。
“你怎么笑得出来。”
他十年没有和女儿说话,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笑得出来。
果然,女儿一听到这句话,所有的娇怯温柔便倏地从那张酷似亡妻的脸上褪去。她似是一时怔住,又似一时语塞,似是一时错愕,又似一时震惊。
“是谁?”钟汝意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又在哪里。不过现在科技发达,信息迅猛,即使分隔南北极,也是天涯咫尺。
连空气都在变成毒气,钟有初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呼吸,哪里都是错。
“是谁!”
手机和整副耳机骤然跌落在地板上。
她似是一时忘记了如何说话,良久才道:“……一个朋友。父亲刚去世的那位……”
甫一出口,钟有初便知道自己大错特错——这句话中的关键词瞬间将父女俩拉回叶月宾骤死的那个下午。那种孤苦无依,满心悲愤的感觉在今天依然一分未减。
“人家的父亲刚刚去世,你就用这种轻佻浅薄的口气与人通电话。”钟汝意怒极反笑,笑得狰狞,“我看你已经没有廉耻了!”
钟有初脸上失去了所有颜色,苍白得不似个人,扶着流理台摇摇欲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