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三爷本来一天忙下来,累得没什么精神,听方太太如此一说,赶紧嘱咐她,“你刚来,不知道情况,可别随口答应别人什么。刘太太的大儿子脾气极不好,原配的媳妇听说总是受气,去年生了一场气病死了,这个线可不能随便牵。”
方太太笑着说:“这些我哪里不懂,还用你嘱咐我。刘太太我又不熟,怎么能给她牵什么线呢?我不过是与你说说罢了。不过于娘子有一千两银子的嫁妆,要是让别人知道了,谁还管她是不是寡妇呢,还不得抢着聘娶。”
涂三爷说:“这一千两银子的事,知道的人没几个,你可不许说出去。”
“看你说的,我就那么没眼色,连这个都不知道?只是我有个主意,想和你商量商量。”
“你又有什么主意?”涂三爷警惕地问。
“于娘子虽然是个寡妇,但我就爱她那个人品行事,长得又好,我娘家的三弟如今也十六了,与她年纪相仿,不如就娶了她,拿了她的嫁妆做本钱,也到广宁府来,与我们一起做这布店的生意。本钱多了,咱们也能每次多进些布,成这条街上最大的布店,你看着怎么样?”
“不可!”涂三爷的语气很坚决。
“我娘家的三弟你也见过,是个老实孩子,又不曾婚配过,哪里配不上于娘子了?”这事方太太已经盘算了两天,心里觉得十拿九稳的,没想到涂三爷先反对,便急了,“若你不愿意与他们合伙做生意,他们有一千两银子做本钱,干什么不行呢?”
“这不关生意的事。” 涂三爷说:“你可知于娘子此行是要去投奔夫家的堂侄,要是她想再嫁,在京城就嫁了,何苦等到这里呢?”
“她到辽东来是为了将孩子送到鲁家,带着一个拖油瓶,再嫁也不好看,等孩子送到了鲁家,她这样的年轻,怎么能守得住,还不是得嫁人。”
方太太见涂三爷不吭声,又絮絮地说:“又不是什么名门大户的,这样年轻哪里能守着,也没这样的道理,就是官府也不禁寡妇再嫁。三弟你也知道,并不是那不成器的人,也不辱没于娘子的品貌,不正是一门好亲事?”
涂三爷想了想说:“我原不想对你说,但既然说到这里,你也想想,于娘子品貌不俗倒还罢了,可那行事的气度可不不像一般人家出来的。肖鹏原来就是有一番来历的人,我看他这个表妹恐怕也是一样。再者,肖鹏托我带于娘子过来,言辞间恳切异常,我还没见他对哪个人这样上心过,那天于娘子出来见我时,我见肖鹏的两只眼睛就没离了娘子,他平时可是从不与女人拉拉扯扯。”
方太太马上八卦说:“可是肖鹏看上于娘子,想收她为妾,又没有成?”
涂三爷笑道:“你偏对这些事上心,我一个大哥,怎么能去问肖鹏内帏间的事,不过有些疑惑,又因你说三弟的事,才告诉你。”
方太太想了想,越加觉得是这么回事,“肖鹏定是对于娘子有意了!否则怎么会给于娘子一千两银子,就不知于娘子为了什么没留在肖家,难道她是想送了孩子再回肖家?”
涂三爷却不肯再和她分析这些了,一翻身睡了,方太太辗转反侧,倒有半夜没睡着。
第二天,又细看于娘子,相貌自然是好的,细皮嫩肉,确实不是贫家小户能养出来的。听了涂三爷的话,本该断了想法,但关切娘家弟弟,忍不住还是想探问。找了个没人的时候,她对于娘子说:“这几日我抽空见了街坊四邻,倒有好几个人问你,可有再嫁的心思?”
春花倒很镇静,既然离家出来了,她早就有这方面的准备,便笑笑说:“我夫君离世才一年多,孝还没满呢。”
方太太当然知道于娘子的孝期,不以为然地说:“夫妻恩爱,守孝也是应该的,只是守了一年就行了,旁人就觉得已经情谊深重,用不着非守上三年。”
春花便不再答话了,让方太太倒无言可说。又找机会提了几次,春花都是这样的话,她庆幸自己用了于娘子的寡妇身份,对于亲事的问题,只要以守孝推了,再这样低头不语,谁也没办法。
又过了十几天,涂三爷说过的田掌柜来了。田掌柜是在定辽前卫开布店的,小本生意,不可能到京城进货,都是到广宁府取货的,与涂三爷打了几次交道,觉得他的货又好又便宜,因此已经是涂三爷一个固定的客源了。这次涂三爷到京城进货,他是知道的,因此算着时间过来了。
将货物的事情结完了,涂三爷也将他请到家中,摆了一席,因田掌柜是有年纪的人了,便将方太太和春花也都叫来,在一间屋子里另设了一席一共吃饭说话,并将事情说与田掌柜。
田掌柜自然满口答应,但回程时间,他暂不能确定。原来,他来时与定辽前卫的几个商人一起过来的,大家又是随定辽前卫领军械的兵士一同前来,大家约好一同回去。
田掌柜五十多岁,中等身材,留着一把山羊胡子,黑白斑驳,神情也很和蔼,对春花说:“向来领军械都用不了多久,大约也就是一两天之内,必然返回定辽前卫,于娘子赶紧收拾好东西,老夫一有消息便过来告知。”
春花自然点头答应,又问了些定辽前卫的事,涂三爷也没去过那里,并不知道那边的情况。
惊喜的是田掌柜还认识鲁千户,并了解些他的情况,其实也不算是意外,定辽前卫下属五个千户所,鲁千户就是其中之一,在定辽前卫也算是大人物了。
鲁千户四十多岁,家里只有一妻,没有妾室,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听说鲁夫人还怀着一个。这人仁义豪爽,济困救贫,在定辽前卫也颇有些名气。也确如于娘子所说,千户所里鲁家的亲戚并不少,有十余家,都是陆陆继继投奔而去的。
这些消息对春花是非常有用,因为于娘子那时并没有与春花说太多鲁千户的事情,其实她做为一个后进门的年青媳妇,也并不太了解。眼下春花也是这样解释的,涂三爷和田掌柜也没有奇怪,在这信息流通非常差的时代,这种情况很常见。
春花听了田掌柜的介绍放下了心,鲁千户是个好人。田掌柜还吞吞吐吐地暗示了鲁千户的夫人不贤吝啬,春花记在心里,又请教了田掌柜定辽前卫那里的风俗人情。
请田掌柜为她定了两辆车子,然后春花收拾好行李,又在广宁府买了礼品,据田掌柜说,定辽前卫那里比起广宁府又差得多了,很多东西都买不到,那里的人也分外喜欢广宁府出产的物品。还有留儿也渐渐大了,能吃些糕饼点心了,这些东西必须备足。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一章
只过了两天,田掌柜就通知春花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领军械的兵士们已经办完了公事。
因为田掌柜事先打好了招呼,所以时间虽紧,春花也准备妥当了。方太太很是不舍,毕竟处了一个多月,于娘子是那样和气懂事大方的人,拉着春花的手哭了一场,又备了丰盛的酒菜送行。
说了些依依不舍的话,又约定到了定辽前卫后让人捎信来,春花便坐上了田掌柜帮着雇来的车子,与一队兵士、十几个商户、还有几个出门办事的人一同出了广宁府。
春花事先曾问过涂三爷和田掌柜,为什么要与兵士同行。原来过了广宁府,少有居民,尽为军屯,地阔人稀,很多地方空旷如野,偶有豺狼出没,随兵士出行自然要安全得多。
更何况处于一个卫所的兵士与商人间本就认识,于行程中,兵士保护商人,商人往往会请酒吃席,正是互利互惠。
眼下也是这样,先是定辽前卫最大的铺子的掌柜孙掌柜在驿堡请吃酒,然后是一个姓刘的掌柜,第三天是田掌柜,那些小些的商铺便合伙请客,井然有序,显见是大家商量好的。
在离开广宁府之前,涂三爷当着春花的面,给了田掌柜十两银子,请他安排好于娘子等人一路上的食宿。按这里的物价,这些银子是足够春花这些人用了,因此,春花每天不用自己操心食宿,都由田掌柜来安排。
而且同行的商户中也有一个女眷,正是定辽前卫最大的铺子孙掌柜携带的妾室,并带了个小丫环。孙掌柜的铺子是一家大商行派往定辽前卫的分铺,销售各类杂货。
因为都是女眷,休息时春花便与和氏凑到一处说了一回话。
听她说,孙掌柜是商行东家的远房亲戚,所以才谋得这个掌柜位置,他在定这前卫已经有一年多了,各项事情也都理清,这次便借着采购货物将家小接过来。因为地方偏远,孙掌柜的妻子体弱,又要照顾孩子,便让和氏过来了。
和氏原是孙掌柜太太的丫环,是孙掌柜太太见自己不能同丈夫到卫城来,将她由通房丫头抬为妾室的。她相貌不错,又收拾得整齐:头发上插着两只金簪,两耳挂着金耳坠,手上戴着两三个金戒指,手腕上一边一只银镯,身着银红大花缎夹袄,葱绿竹纹裙,见了春花一身朴素,只戴了几件银饰,便有些傲气。
此时的人极重妇人打扮,就是贫家,也少不了用上几件银饰,实在没钱的人家,也会戴上些包银的东西,要知道女人身上的首饰也就是家里的门面。
春花对和氏的倨傲不以为意,只笑着说家常话。
没想到刚刚与兵士们说话的孙掌柜竟又踱了回来,立在春花与和氏身边笑着问:“于娘子是要去投鲁千户的?”
这孙掌柜年纪不大,三十岁左右,相貌周正,因是大家族出来的人,又读过几天的书,同和氏一样,也有几分傲气,对田掌柜这样的小本经营的几个人并不多说话,眼下倒是对春花笑眯眯,一副好说话的样子。
因是路上休息,春花与和氏便站在路边,坐了一路的车,只想站着散散,见孙掌柜过来搭话,春花便笑着福了一礼说:“正是呢,我与鲁千户家是亲戚。”
“想来是老家那边日子艰难吧。”孙掌柜问。
春花笑着应是,孙掌柜这样搭话很不符合这里的习俗,以前她与方太太在一起说话时,涂三爷若是见了,便走开去,男人这样往女人堆里凑是不体面的。
而且春花之所以要与和氏在一起说话,为了就是躲开前来搭讪的人。这一路上,女人太少了,总有些人过来搭话,有那么三五个人一直围着春花转,尤其是一个叫赖光的,简直和狗皮膏一样的讨厌。
和氏是有男人同行的,那些人自然不敢过来,春花同她在一起目的就是减少别人来纠缠她。再就是田掌柜不如涂三爷一样会照顾人,他只是每天让人把饭菜给春花她们送来,别的就万事不管了。和氏毕竟有丈夫同行,有些事情还是方便得多,自己也能借点光。
没想到,孙掌柜会这样的不识趣。
但孙掌柜显然没认识到,又说:“鲁千户也不富裕呢,他一人的俸禄要养百十口人,连个妾室都没纳。”
春花只能是笑一笑,眼睛却看向和氏,和氏已经有些不高兴的神色了。于是她便说:“不如我们走上一会儿,也疏通疏通血脉?”
和氏马上点头应了,“我正觉得浑身都坐得僵了呢。”
春花向孙掌柜点了点头,便与和氏沿着路边踱着步。
孙掌柜竟也跟了过来,与她们并排走着,又说:“于娘子怎么连根金簪子也不戴?定辽前卫只有我们一家铺子卖首饰,到那里,不如于娘子去挑根金簪?我看挑支莲花纹的最适合于娘子了。”
春花瞧了瞧和氏板着的脸,马上捂着肚子说:“我怎么肚子突然有点痛,先回马车上了。”说着快步走开了。
看来这和氏不是适合多来往的人,春花思念起涂三爷和方太太来了。
当时春花与他们同行时,涂三爷特别细心,很多小事也都能替方太太和春花想到,所以一路行来,虽然也有很多难处,但春花还是很顺利地渡过了。
可眼下,大家在路边休息,有人拿出锅来煮了开水,要是涂三爷在的时候,早就将水为方太太和她端过来了,但眼下,田掌柜只与一群商人们喝着茶水在一起说着话。而那烧好的水,正由一群兵士们围着,不论是春花、范娘子还是大丫谁去取,都会被他们调笑。
秋日里的天空没有一丝的白云,太阳直直地射了下来,就是坐在车里,大家也都是一身的汗,现在都想喝水。
春花要叫田掌柜,范娘子拦住她说:“我去吧。”
春花拉住她,范娘子是个特别老实腼腆的人,也没见过什么世面,让她出面还不如春花自己呢。环顾四周,春花向一个特别小的兵士招了招手,喊“勇子”。
她听到大家都叫他“勇子”。
春花这一路上同行的人近百,其中大半是领取军械的兵士,领头的有两个,一个是定辽前卫军储所的总旗卢梦生,一个是军屯临时调来带兵协助运送保护的总旗孟万达。这两人级别相同年龄也相仿,都是二三十岁的青年,因为是运送军械,孟总旗只负责安全保护,而一切行止都以卢总旗为主。
孟总旗共带来了三个小旗,每个小旗带十个兵士,另外还有二十个赶车的民夫,而卢总旗只带了一个人,那就是勇子。
勇子听有人喊他转过身来,见春花向他招手,就跑了过来笑着问:“你找我?”
春花拿出来一个大碗笑问:“你能帮我们倒一碗水吗?”
勇子接过碗,跑去倒水。他长得很单薄,看起来就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鸳鸯战袄穿在他身上肥大得可以把他整个人装进去,所以就在腰上缠了一根绳子,有些滑稽的样子。
很快水就送了回来,勇子蹲在一旁看范娘子喂留儿喝水,他长相普通,皮肤黄黄的,但一笑起来眼睛眯成了条缝,露出白白的牙,有了几分少年人的可爱,春花确定他年纪不会到正军要求的十六岁。
“勇子,你吃点心吧。”春花从车里拿出一盒子点心,打开给勇子。
“哎呀,”勇子看到春花折开了木头匣子做的点心盒子,有些吃惊地说:“这点心是广宁府里买的吧,我以前吃过一次,可好吃了。”说着伸出了手,犹豫一下挑了一块点心,放在嘴里慢慢吃了。
春花见他吃得仔细,知道他是舍不得,当他吃完了一块,就又让他再吃一块,“不了,留着给小妹妹吃吧。”眼睛在点心流连了一下。
真是个懂事的孩子,春花笑了笑说:“勇子,我买了好多的点心,随便你吃。不过,”她小心翼翼地看着勇子说:“你先去洗洗手,手上的脏东西吃到肚子里,会肚子痛的。”
勇子并没有因为春花的话而不高兴,他确实只是个半大孩子,春花的话他并没有感到被冒犯了,马上听话地到了河边洗了洗手,接过春花递过去的帕子擦了擦手,又吃了两块点心。
留儿喝了水,也抓起一块点心往嘴里塞着,勇子喜欢地在她的脸上摸了摸,问:“我能抱抱留儿吗?”
春花笑着点头,没想到勇子一个小男孩还很喜欢孩子。
很快勇子就与春花几个走得很近,每到住宿或休息时,勇子就到她们这里来,没几天,就连送饭之类的事也都由勇子包下来了。勇子特别喜欢留儿,只要有时间就过来逗留儿玩,留儿不知怎么,也非常喜欢这个大孩子。
勇子是个懂事的孩子,春花只说了一次,他便每次过来前将手洗上一回,虽然不是非常干净,但也能说得过去了。春花侧面问了一句,果不其然,勇子没有娘了,对没娘的孩子,只要是个女人,都会生起爱怜。
于是春花和范娘子又帮他洗了头,洗了衣服,把这个原来邋邋遢遢的孩子收拾干净整洁。勇子变了个模样,脸上的笑容也多了。
勇子知道于娘子是鲁千户的堂婶后,就改口□□花小婶了,“我大哥,就是卢总旗,与鲁大哥他们都是好兄弟,你是鲁大哥的堂婶,我也叫你婶子好了。”他看了看春花又说:“你也没多大,我就叫你小婶吧。”
他又告诉春花,“鲁千户可是个好人,定辽前卫的人都佩服他,小婶你就放心吧,鲁千户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春花没人时悄悄问勇子,“你多大了,不是说过了十六岁才能当正军的吗?”
勇子倒不忌讳,也没像春花那样降低声调,“我今年十四,因为我父亲折了一只胳膊,当不了正军,我是老大,就顶上来了,卫里的人都知道。卢伯父与我父亲原来最好,卢大哥为了照顾我,就让我随他在军械库。”
春花看着瘦弱的勇子,摸了摸他的头,又打开一匣子点心让他吃,“你长得太小了,多吃点。”
勇子不好意思地说:“我吃得挺多,但就是不长个。”
这倒是事实,有的男孩子就是长得晚,春花笑着说:“这不是急的,再过上两年,你就一下子长高了。”
“小婶,你说我能长卢总旗那么高吗?”
卢总旗确实身材高大,看来勇子是把他当成自己的目标了,春花告诉他:“你多吃,多活动,一定也会长得很高的。”
勇子高兴得吃了半匣子点心。
有了勇子,春花几个人有什么事方便多了。他非常勤快,总是帮着她们干活,打水烧水还有帮着递送些东西,人又小,大家也不把他当大人,没什么避讳的。
春花也向勇子打听了些定辽前卫的事,卫城里人多少人,兵士多少,居民多少,她慢慢形成了一个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二章
第五天,晚上到了沙河驿堡,申正已过,已经有人在驿站借了锅灶做饭,春花与范娘子母女抱了留儿沿堡外的小河边走走。坐一天的车之后,浑身不舒服,只想活动活动。
沙河驿堡与一路常见的驿堡一样,方便日常生活,建在一条河流旁。因天色尚早,小河前的南门还大开着,堡内的人也有不少在河边淘米洗衣打水,稍远处的下游,不少同行来的兵士下了河中洗澡。
虽然过了中秋,夜间天气已经很冷了,但这几天,秋老虎发威,白天热得要命,这些兵士们随车行走,早就汗湿衣襟,见了河水,哪有不想下水的?听总旗官的安排,留下看车的人,都去洗澡了。
春花心里也痒痒的,但再痒,她也不可能下水去游一游,就是想把鞋脱了,脚泡在水中都不成。虽然辽东较京城好多了,她终于可以自己出门,但再过格的事还是不要做的好。
走了没多久,留儿哭闹起来,范娘子说:“应该是困了,今天中午没睡,我们回去吧。”
春花平时与范娘子、大丫从来都是同进同出的,今天她有些事情,她便说:“你们先回去吧,我再走一走。”范娘子对春花从来都是言听计从,便带着大丫回了了驿堡。
春花一人沿河边漫步,太阳渐渐西斜,光芒转为金色,照在波光荡漾的水面,将一河的水映得如同金汁一般,溢彩流光。河水哗哗地流淌着,激起了春花的思绪,她想到了前世的父母,还有这一世的亲人。
前世的亲人是永远的思念,就是随着时光渐渐远去,也不可能磨灭。
忧思入怀,春花感慨自己对这里父母亲人的思念竟也如此的强烈,虽然毅然斩断亲情的人是她自己,也以为她们本就是路人,只是机缘巧合下有了两年的交集,但不知什么从什么时候开始,竟有了难舍难分的深情。
但自己再也不能出现在他们面前了,再次的出现只能是对他们最大的伤害,自己之所以用了这么长的时间谋划离开侯府,就是为了不伤害杨家的人,甚至她也没有想伤害郭家的人,她只是个外来的人,不能也不想融入他们中。
春花握紧了手中的玉,这是一块完全透明的玉,几乎同前世的玻璃差不多透澈,一寸多长,用简捷的手法雕了一朵盛开的花,每一片花瓣上不同的部位打麿的亮度不同,使这朵花像一朵冰雕出来的花儿一样晶莹剔透。
这是春花出嫁前于夫人收拾东西时翻到的,春花见了就特别喜欢,便让如诗用五彩丝线打了络子系在脖子上,在离开山庄时,不知为什么,就没发现,一直带到了这里。
这是春花留下来的除了那只匕首外第二件杨家的东西,先是无意,后来就是舍不得丢掉了。前两天,抱着留儿时,留儿的小手不知怎么拉住了系玉的络子,把这块玉从春花衣襟里拉了出来,幸亏当时没有别人看见。春花随后想了又想,决定将这块玉放弃了。
匕首她一定是要留着防身的,她还带了些值钱的东西,但没有一样能证明自己的身份,可这样一块非同寻常的玉,如果让其他人见了,就是惹祸的根源。
在河边走了一会儿,春花还是不忍将它扔进河水中。好像那样做了,她就与这里的亲人永远分开了。
犹豫再三,春花将玉用手帕包了,放在河边一株老柳树的一个小树洞里,又看了看驿堡,记了一下位置,这样,虽然也是丢掉了这玉,但总还留着一线希望。人就是如此,哪能怕只是这一丝丝的希望,就会有完全不同的感觉。
春花放下了心事,转回来向驿堡走去,刚刚在不知不觉中,她走出了一段距离,这里的河岸因为少有人来,长着茂密的蒲草。
春花小心地提起裙子,走到河边,采了几支细长的蒲叶和中间长出了蜡烛状花穗的茎,准备拿回去给留儿玩。
一转身,一个穿着鸳鸯袄的兵士就站在她身后,倒把春花惊得向后一躲,一脚踩进了河边的於泥中,差一点摔倒。
那人上前一把拉住春花,将她扶住,便就势摸着她的手说:“于娘子,你长得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