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朝气蓬勃的青春音乐在整个校园回荡,熟悉的热血感瞬间点燃,背上的鸡皮疙瘩都瞬间起来了。
如果说,还有什么,能让人随时随地如遇初恋般点燃,那大概就是曾经的青春回忆。
那些回不去却深刻心间的闪亮日子。
远远地,我看到操场主席台那里,封信站在几个校友和老师中间的身影。
他举手投足,自成焦点。
一个恍惚,仿佛时空错转。
我爱的那个少年,依然穿着白色的衬衫,在如瀑阳光下,在熙攘人群间,在每一个角落,他都能轻易吸引我的视线。
他让我贫瘠的青春,变得完美而丰盛。
正式的庆典还没有开始,各个年级各个班的学生正在操场上排着队,现在的校服好像已经有所改良,不再是一味的宽大,显得更加玲珑有致青春活力,颜色却依然是如水的淡蓝。
封信的目光似乎是不经意间,向我这边扫来。
他发现了我,立刻朝身边的人说了一句什么,然后大步向我走来。
我瞬间感觉到那一片的老师和校友们都调转了目光焦点,随着封信迅速走近的身影直接定位在我身上。
封信朝七春点了点头,我还存着一点点逃避的侥幸,他却已经从容地拉起了我的手,把我带到了刚才的人群里。
“程安之!竟然是你!”封信还未开口介绍,一个浑厚的男声带着欣喜,提高了声调喊出我的名字。
我定晴看去,见是一个剑眉星目的男人,似乎有些眼熟,但想不起是谁。
对方热情地伸出手来:“我是唐凯啊!美术社的!”
我“啊”了一声:“唐凯社长!”
竟然是那时学校的美术社长唐凯。
记得那时,他和封信关系还不错,我也因为加入了美术社参加了一些社团活动的原因,和他有一些交集。
但当时封信也好,唐凯也好,都是学校里众女生仰慕的闪亮人物,而我只是角落里最不起眼的那棵小草。
所以,对于唐凯一眼认出我并叫出我的名字,我挺意外的。
唐凯看看我,又看看封信,恍然大悟冲他道:“想起来了!我说你那时候怎么突然问我美术社里是不是有个叫程安之的女孩子,敢情你那时就有心了吧!”
我不敢相信地扭头看封信,他却只是笑而不语,拍了一下唐凯的肩道:“林夏快生了吧?”
唐凯顿时喜上眉梢:“是啊,下个月预产期,所以今天没要她来…哎,我说你小子不用去我家探望啊,我好不容易把女神追到手成了媳妇,你一出现她又春心荡漾就前功尽弃了!”
旁边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掏出手机佯装要拨:“我要立刻打电话给林夏告诉她!”
封信摇手:“别闹别闹。”
我忽地想起林夏好像是那时和封信一起画过墙画的女孩儿,没想到她最后竟然和唐凯走到了一起。
唐凯还在张牙舞爪:“程安之,你可把封信看好点儿,这小子重出江湖对我们可不是好消息…”
话未落音,他已经被封信直接勒颈,白眼直翻,周围阵阵哄笑。
这些都已经在职场里崭露头角绽放光芒的精英,穿着笔挺西装,一回到这个曾经出发的小小校园里,却仿佛又重新变回了那一年无虑亦无忧的少男少女,疼痛也是快乐,流泪也是甜蜜。
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封信仿佛在不知不觉中重新找回了那个少年时的自己。
有时看天,有时看云,有时在人群熙攘中淡然,有时在意气风发里坚定。他清楚自己要去的方向,也不畏惧人言的干扰带来迷茫。
他重新拥有了不大不小的生活圈子,一切变得自然而温暖向上。
他的生活中有了亲人、朋友、事业伙伴,各种赏识,各种质疑…还有终于敢于拥抱他的我。
今天来参加庆典的历届校友嘉宾不少,我和封信虽然坐在人群的角落里,但很快我就感觉到看向他的目光越来越多,远远近近都有一些小小的私语和友好的指点,时不时还有人越过人群和他打招呼。
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瞩目待遇的我有些坐立不安。
我沮丧地暗骂自己没出息,抱得男神归好像也不敢骄傲,反倒觉得自己做错了事似的。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感觉到手被人拉了一下,封信示意我跟着他走。
然后,我们俩就自认为偷偷的,但实则是在大把观众的目光追逐下公然离场了。
我们一口气走到一栋教学楼里,才停下脚步。这个位置是教学楼的后门,不对着操场,我左右看看,又看看封信,傻傻地笑了起来。
他问我:“笑什么?”
我小声地说:“突然想起了你当年的样子。”
他思考了一下,不确定地问:“让你肃然起敬吗?”
我摇摇头:“让我垂涎三尺…”
话一出口,我就觉得应该咬舌自尽,一看他的表情,就觉得自己是个白痴。
果然,他露出一脸都不怎么想回复我的表情,直接开始爬楼梯。
越爬越眼熟。
直到站到四楼走廊尽头的那间教室门口,我才终于脱口而出:“这是你当年的教室啊!”
对他的教室位置,我大概比对自己的教室位置更熟吧。
熟到有一次午睡后不清醒,直接闭着眼睛就晃悠着进了他们班的门。
虽然不知道那时他有没有在教室里,但已经基本坐定正在自习的学长学姐们对我一阵哄堂大笑,让我瞌睡全醒落荒而逃,却也够我窘上很久。
本来这样的乌龙在学生时期时常有人产生,我也不是唯一,所以我一直祈祷他不会记得那次的我。
但自从他表示自己记性很好很惊人后,我其实对过往的每一个自己都可能不太记得的黑点不抱什么希望了。
教室的门都开着,学生们全在下面的操场上参加庆典。
封信伸出右手来,握住了我的左手。
走进了他当年的教室。
忽然之间,空气就静下来了。
教室里有阳光从窗口投射进来,在灰色的地板上跳跃出串串金斑,风的味道,是干净而温暖的。
黑板上,有着上节课老师未擦尽的粉笔残屑,课桌上,各种工具书压着一撂撂雪白的复习考卷。
仿佛还能听见那些小声的嬉笑。
仿佛还能看见那些年轻的身影。
我喜欢的少年,温柔地牵住了我的手。
一时间,我们都静静的,不敢言语,仿佛怕惊扰了这一刻的旧梦。
“咦,那是什么?!”
我突然发现黑板上的异常,惊呼一声。
黑板上用粉笔写着一行字:云蔚雪喜欢龚奥鹏。
应该是女孩儿的字吧,清秀细致,不似恶作剧,因为每一笔都过分认真。
倒像是一场傻傻的表白。
封信轻轻吸了一口气,他回过头来,阳光染在他的头发上,让他的轮廓变得更加柔软温暖。
他用眼神问我:“你也想过这么干吗?”
我也用眼神回答他:“想过,但是不敢…”
笑容,像阳光下的海浪,漫延至他的嘴角、脸颊、眉梢。
他突然开口说:“程安之,幸好当年你没这么做。”
我一愣,呆呆地眨了眨眼睛。
也是,如果被表白的人根本不喜欢对方,会觉得很丢脸吧。
这样想来,突然有点儿难过呢。
封信静静地看着我笑,一直看到我鼻子发酸,假装转过身去看窗外。
然后,我就感觉自己从身后被轻轻抱住了。
他的呼吸轻轻拂过我耳边的碎发。
一只手捉住了我的右手,有一个凉凉的东西,迅速套上了我的无名指。
一枚戒指的中央,那团泛彩的光晕,像最美的梦,绽放。
“安之,幸好你当年没对我表白…把这个机会留给了我。”
终章:那才是我的人生里,第一次听到,星星上的花
我终于见到了封寻。
少女的脸庞干净而乖巧,她露齿笑着,笑容甜美如同初生的蔷薇,柔软的头发在纤瘦的肩头形成小小的起伏,发间露出一点点耳垂,竟有些粉嫩透明的味道。
如果仔细看,还可以在她明亮的眼睛深处,依稀看出一点点调皮,一点点隐忍,一点点忧伤来。
这使她的美丽,有了几分难过。
明明是一模一样的面容,封信的脸让我心跳加速,而封寻,却让我想要拥抱落泪。
她一定很累。
所以,才睡了那么久,再也不肯起来。
我几次迟疑着,想伸手去摸那小小的相片里小小的脸,但却又不敢惊动。
空气里缓慢流动的香火气息,静谧而温柔,又有些刻板凝滞。
记忆里有什么东西被触动般,悄然间,仿佛已交换时空。
她若活着,应已亭亭。
身后传来轻不可闻的脚步声,我用力逼回眼里的酸涩,转过身,看到封信,正提着一个巨大的黑色旅行袋走来。
“跟我来。”他轻声对我说,拉起我的手。
我跟着他一直走到后院去。
后院有着巨大的香炉,我在一些大庙常见这种炉。有时香客来还大愿,就会有一枝枝巨大的香烛投入炉中,腾起的火焰仿佛可令心愿直达上天。
此刻,香炉里上一轮的火苗未净,虽然明火已经不见,但不时从灰烬里发出一声啪地脆响,反让人更加感觉小山间的安静。
此刻,暗暗闷闷地燃烧产生的温度混着八月空气里的隐隐热浪,在我的眼前形成了一种虚幻的视觉感。
空气里有一束一束若有似无的白色光柱,通向明晃晃的天幕去,像告别的灵魂离开人间的路。
封信放开我的手,蹲下身去,拉开那个大旅行包的拉链。
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来。
一个星星形状的娃娃,有些旧了的粉红花布娃娃。
那娃娃有着笑成两弯月牙的眼睛,头顶上,还有个同色的蝴蝶结。
就在那一瞬间,有什么东西,疯狂地尖锐地穿过了我混沌的记忆,拨开了林海间的迷雾,撞破了尘土蒙袭的心墙。
“是封寻最喜欢的东西…这些年一直舍不得还给她,总觉得看到了有一点儿安慰,这次过来,决定烧给她了,她应该会高兴吧?”封信轻轻地抚摸着那个娃娃,语声温柔。
我的眼泪,像有了生命一般,争先恐后地坠下,一串一串,速度之快,几乎要挤破眼眶。
啊,那个娃娃。
那个女孩儿,和那个娃娃。
“安之?”一抬头,封信吃了一惊,他站起来,伸出手。
我猛地扑进他的怀里,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他。
那一年,我九岁,若素八岁。
我们全家,在四月的一个周末出游。
山上的野花开成了片,像童话里的海。活泼可爱的若素摘来五颜六色的花,给妈妈编在头发上,引起父母一阵阵欢笑。
我一心想找到一朵最大最美的花,超过若素摘的,让妈妈也夸奖我,却不知不觉越走越远,渐渐远离了家人,迷路了。
我越慌越乱,越乱越慌。
童话一样的花海不见了,温柔和善的小山变成阴森恐怖的迷宫,小小的荆棘划破了我的腿和手臂,我开始哭。
我不敢大声地哭,只捂着嘴惊慌四顾。
不知哭了多久,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女孩儿声音,却不是若素。
“哥!哥!你看!我们捡到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
那兴奋的快乐的调皮的声音,像一道阳光,把眼前的迷雾之帘一把拉开,露出怯生生的我来。
抱着粉红色星星娃娃的女孩儿,在我面前弯下腰来,神气活现的大眼睛在我脸上扫来扫去。我难堪地躲着。
明明自己也是个小女孩儿,还说什么捡到了一个小女孩儿,真讨厌。我抽泣着想。
“你迷路了!”她可不管不顾我的心情,像发现了什么大秘密一样,肯定地权威地点了点头,用一根白嫩的手指指着我。
“阿寻,不要闹。”她身边的男孩儿把她拉开一点儿。
他们两个,长着一模一样的脸,非常非常漂亮的双胞胎。
我一时看呆了。
女孩儿还想嚷什么,男孩儿已经蹲下身来认真看着我,他应该比我大不了多少,但是却有着一种大人才有的沉稳气质,让人顿生信赖。
“阿寻,你看,她和你扎着一样的蝴蝶结。”他笑着回头对妹妹说。
那天,和我扎着一样蝴蝶结的女孩儿,像只快乐的小松鼠,在我身边打着圈儿逗我开心。
为了安慰我,女孩儿把手中一直抱着的粉红色星星娃娃给我搂着,她说这是有魔法的娃娃,抱着它就什么都不怕了。
星星娃娃柔软而安心,带着甜甜的香气,我爱不释手,心里竟然真的不怕了。
男孩儿一直在附近的草丛里不知道在寻找什么。
他们陪着我,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听到爸爸妈妈焦急呼喊的声音前来,哥哥才拉起妹妹和我告别。
“我们也该回去了,爷爷要生气了。”
“小女孩儿,我要送你一件礼物!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女孩儿嘟囔着,不甘不愿地挣脱哥哥的手。
我以为她要把星星娃娃送给我,没想到她突然一转身,从哥哥的书包里,抽出一本书来,把书利索地塞进我的手里,顺手把星星娃娃拿了回去。
“星星娃娃是我哥给我的宝贝,不能给你,我送你一本书吧!你知道星星上的花是什么样子吗?这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哦,送给你。”她把书递给我,认真地说。
那才是我的人生里,第一次听到,星星上的花。
书的封面上写着:《小王子》。
多年后,在山间的小庙里,我紧紧地抱着封信,哭得肝肠寸断。
鱼的记忆听说只有七秒,那人的记忆到底有多长?
那天下山以后,我以为我会一直记得那个抱着星星娃娃的女孩儿,后来我也深深爱上了她送给我的书——孤独的小小王子爱着那颗星球上唯一的玫瑰,即使是死,他也要回去找她。
但是,我却忘记了封寻。
在后来那么漫长的岁月里,在我渐渐深入了封信的人生后,我竟然没有任何一个时间回忆起,原来我见过她。
我见过她和封信曾经最美好最相爱的样子。
那时候,我们的缘分已起,但前路茫茫。
“封信,以后,我会把封寻的那一份加上,更加爱你。”我泪眼婆娑地抽泣。
“傻瓜。”他不明就里地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
“等我再哭一会儿,我要给你讲一个故事。”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封寻,我见过她…”
阳光偏移了方向,渐渐变得微弱,山里的晚风来得更早、更凉,轻易间已换天地。
蓝色的天越发清澈干净了起来,一朵朵云团显现出它们本来的轮廓,美好而悠然。
我怀着谦卑而感恩的心,看着这自然的美景,与封信十指相扣。
我轻声说:“封信,现在你幸福吗?”
他肯定地紧了紧手指,侧过脸,吻了一下我的额角,用世界上最温柔的声音对我说:“我们的故事,我来晚了,以后,我会加油。”
后记一:【小王子】关于每个人的星球和花朵
2014年的年尾,我终于完成了这个故事的创作。
翻翻《星星上的花1》的稿件,发现上一个后记,写于一年前。
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
很多人开始的时候,都以为这本书,说的是两个人的故事。
安之和封信。
但是,在我的想象里,每个人生于世间,都仿佛拥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小星球。
或许它小得只要搬动一下椅子,就可以在东边看到日出,在西边看到日落,但即使是这样,也会有一朵玫瑰为你的星球而悄悄开放。
最初的,唯一的,属于你的爱。
这就是我写作《星星上的花》真正要传达的意义。
在这本书里,其实有着许多人的故事。
彦一对安之的放手。
彦景城对朱雪莉的守护。
何欢对若素的理解。
七春对爱的迷茫。
唐嫣嫣走上的歧路。
姚姚和慕成东的误会。
李青蓝曾经的仇与后来的释然。
…
每一个人的故事,都如同一朵星球上开放的花朵,无论是笑还是泪,它们的共同性,都是在最初的心动里,用全部的生命用力爱过。
只是后来,在时间的长河里,有些人迷失,有些人放弃,有些人成全,有些人守护。
小王子或许再也没能回到他的星球,对玫瑰花的爱或许永远成了世间的传说,然而,这传说依然会年年月月在世间流传。
它是干净的,美好的,值得珍藏的。
就像每一个人的初恋故事。
因为从事的职业,我有过很多的机会,听到很多人的倾诉。
他们倾诉自己的爱情,很少有像封信和安之那样的圆满,多数都像朱雪莉,像七春,像李青蓝,像姚姚,像唐嫣嫣。
很多的眼泪、不甘、痛苦和迷茫。
但提起最初,每个人总有那么一瞬,面容温柔,闪闪发光。
也是曾经幸福过的,也是曾经天真过的,也是曾经爱过的呀。
那些后来被自己否定、嘲弄,一次次扒开心底伤口反复刺伤自己给世人看的举动,哪怕再被多少人称赞勇敢坚强理性,可是如果能够换回到最初的痴傻,大概,也都是愿意的。
最悲苦莫过于失去所有还变成笑话。
可是,可不可以换个角度看,哪怕失去,那也不是笑话?
不是笑话,你珍惜过它,它就是你星星上的那朵花。
记得那些美好过的,别丢弃它;记得那些温柔过的,别否认它;记得自己美好的样子,擦干眼泪再勇敢出发。
开始只有一种模样,而结局有千种万种,一生尚未定论。
最后,还是想感谢所有喜爱这个故事的读者,所有为这个故事等待了两年的人。
这本书,献给所有等爱的人,曾爱的人,得爱的人。
祝你们幸福!
后记二:【你心向阳,方有日月】关于我写故事的一些私房话
小的时候,因为身体的原因,我和现在一样宅,别的孩子在阳光下疯跑的时候,我总是缩在家里看书。
家里并非书香门第,存书不多,各种人物传记通俗文学地摊旧书报刊杂志花花绿绿塞了一小书柜,我也不挑,什么都看。
渐渐喜欢上其中几本作家文集,他们用简洁的文字写自己的生活,如昨天遇见的人和事,今天的风和云,短短几句,温暖和俏皮就跃于纸间,让人读来嘴角不自觉弯起笑意。
生活原来可以这样美好,而小小的我那时是多么羡慕他们的生活呢!
明明门前也有树,草间也开花,但父母的争吵、生活的困顿、邻人的恶语…种种无奈都只让人感到沉重而难堪。
长大后,我也开始写字。
我是一个对命运始终心存敬畏的人。命运它何时何地在你的骨血里为你做了哪些伏笔,调整了你的哪些轨迹,其实无人可以参透。
所以当我开始写字,并被很多人喜欢和告之我的文章让她们感觉温暖时,我是惊喜的也是不安的。
我其实深知自己,一点儿都不温暖,少年时一度陷入消极悲观绝望的情绪不可自拔,虽后来被命运牵引来到新桃源,但始终敏感焦虑活在自己的安静世界无法融入主流人群。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觉得我写出来的文字是温暖的。
我其实很怕有天会被人说这是一种欺骗,你明明和我们一样对未来惶惑,却不断地宣扬世界充满爱。
那段时间,有很多写作的人被拉下曾经的神坛,科技的发展带来颠覆性革命,无处不在的窥探让世界越来越透明,人们不再尊敬而是用大声嘲笑来调侃那些用笔创造了美好幻象的人。
我曾经很喜欢的几位作家也有在内。
他们有的散文是一片盛世祥和,有的小说是爱情指引圣经,但他们的人生在世人眼里却各有各的失败。
那些年少时曾经温暖过我的文字,很多都被说成是矫情和粉饰太平。
原来他们眼里看到的树,也一样落满灰尘;他们门前的小花,不仔细寻找也很难被发现。
有一天,我问一位尊敬的老师,这是为什么?
老师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同样的景色,因为看的人不同,当然会得出不一样的答案。
都是平凡柴米生活,有人记住了争吵,有人记住了笑颜。
原来,只是眼睛和心和选择不一样,哪里有什么欺骗。
后来,我终于开始心安。
我想我可以随意地写自己想写的故事,我的故事里也一样有欺骗、有抛弃、有分歧、有罪恶,但若有人流着泪仍感觉温暖,那便是温暖。
就像我所钟爱的“星星上的花”这个主题,我一直觉得它并不是代表圆满,它代表的是对圆满的向往和希望。
喜欢我的书的读者,我私心里一直认为,一定都是有着非常美好安宁的灵魂的姑娘。
因为我不善交流的性情,在这个自媒体当道的时代,我却很少通过各种社交工具与我的读者做直接交流。
很少去贴吧,不常更微博,没加过任何读者QQ群,也没有申请过公共微信。
但多年来我的读者一直稳定,且安静等待。
有几个姑娘,365天风雨无阻地在私信里给我发每天的心情,语气温柔又亲密,每天看到她们发来的晚安,我也会在心里默默地回复晚安。
虽然相交如此之淡,我却相信,我们都是内心向阳的人。
内心向阳,这大概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本领。
它让我在看到阳光时想到温暖而不是暴晒的焦躁;它让我在雨天想到浪漫而不是被浇湿一身的恼怒。
它像魔法一样无声无息地进入了我这些并不够完美和成熟的文字里,然后感染了和我一样的人们。
我们什么都没有说,但好像又什么都说尽了。
在《星星上的花2》之后,2015年我还有两本书会上市。
一本是之前出版过的爱情主题短篇小说集《小情书》,因为上一本合同到期,所以做了一些修订调整,推出了全彩插图新版。新版的全名是《小情书.彩虹》,在视觉设计上有一些很美丽的突破,内容上増加了一个叫《彩虹》的中篇小说。
另一本是在我历年写过的所有小说里,我自己最喜欢的一个中篇,《我们的青空》推出了单行绘本小说。
这两本书应该都会在今年上市,希望大家会喜欢。
另外,2015年还有一个写作计划,提前和大家汇报一下。6月左右开始,我会在一本我参与策划主编的文学杂志上开设一个新的小说系列,这本新杂志的名字叫《花信》,我新开的这个小说系列也是同名,会以每期一篇以二十四番花信风为主题的小说形式,和大家见面。
“花信”这个概念,是中国古代开始,按节气分,从小寒至谷雨,共一百二十日,有八个节气,以每五日为一候,计二十四候。古代智慧而诗意的人们,在每一候里开花的植物中,挑选一种花期最准确的植物为代表,应一种花信,称之为“二十四番花信”。
整个春天,此花开过,彼花应和,万物新生,希望萌芽。
是不是很像我们最美丽的年华?阳光正好,花朵正美,檐下风铃轻响,我们爱的人,都在身边。
我以“花信”为主题写的这二十四个短篇小说,希望也是你最清新柔软的初心。
说起杂志,其实是很多人接触到我的文章的一个重要平台,我自己也曾经是多本畅销青春杂志的策划人,对这种如同野花一样安静地开在世界每个角落里,却执着而精妙地传递着温暖的文字沟通的阅读形式,怀着深刻的感情。
因为前几年反复生病的缘故,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参与杂志的策划和编辑工作,今年身体有所好转,于是又在朋友的鼓励下萌生了新的创作冲动。
希望大家方便的时候,能在各自所在地的书报亭向老板询问一下这本杂志的上市消息,可以说明是《飞霞.星星花》杂志社的新刊,会有助于它顺利地到达各地和大家见面。
在这里深深地感谢大家,我们不见不散。
祝你们快乐,天天开心!
烟罗
2015年1月9日
【童话的结尾:非常非常隐秘的小彩蛋】:安之和封信婚后番外一则
安之和封信结婚后,小两口和爷爷住在一起。
每天早上,爷爷总是会提前起床,给他们做好早餐,守着他们吃完,然后封信按时去医馆,安之留在家里画画。
一开始,安之非常惶恐,觉得让八十四岁的老人替他们做早餐实在不孝,可封信安慰她说,这是爷爷每天的乐趣之一,她只好忐忐适应。
但爷爷有一个习惯总让她有些奇怪,那就是每天守着他们吃完早餐后,爷爷会笑眯眯地给他们分别搭个脉。
“爷爷,我没哪儿不舒服呀。”有次,安之终于眨巴着眼睛弱弱地说。
爷爷顿时把脸一拉,胡子吹起来:“你舒不舒服我比你清楚!晚上早点儿睡!早上不要起那么早!”
安之总觉得这句话好像隐隐有哪里不对的样子,但又想不出来。
她转脸眼巴巴地看向封信,后者正优雅地喝着牛奶。
看她像小狗一样瞅着自己,封信笑了笑,云淡风轻地向她解释说:“爷爷的职业习惯使然。”
安之“哦”了一声,不再细究,心里想,不知道封信有什么职业习惯。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爷爷按照很早前就定下的安排,回老家探亲小住半个月。
爷爷的老家就在邻县,开车不到两个小时,因为年轻时行医的缘故,爷爷多年来在家乡有着神一般的地位与人气,近年来虽然同辈的亲戚朋友已经有不少相继作古,但也有一些依然精神矍铄,每年总要邀请爷爷去小住些日子。
爷爷不在家的日子,早上没有人给他们做早餐,也没有人按时给他们俩搭脉了。
搭脉这事可省,但是给每天辛苦出门工作的封信做早餐这件事,安之是下决心要接过爷爷的接力棒漂亮完成的。
但是第一天,她就失败了…
第二天,第三天,相继失败了…
封信每天都是抓一盒牛奶踩点上班,她更是日上三竿才爬得起来…
第三天晚上,封信刚刚下班踏进家门,正围着围裙忙活晚餐的安之就义正词严地宣布,今天晚上她有个任务要赶,就是说,要加班。
封信非常体谅地点头,加班是很重要的,加班是很辛苦的,他是很理解的。
吃过晚饭散完步,安之就飞快地跑进书房加班了。
画着画着,她就感觉封信迈着长腿优哉游哉地走了进来,偷眼一瞅,已经端着茶杯拿着书在她侧面的沙发上坐下了。
安之一边画,一边忍不住偷瞄他,只见他气定神闲地靠在沙发上,修长的手指偶尔翻动一下书页,长长的睫毛微微垂下,白色的棉质家居服随便系着带子,胸前露出一小片的结实胸膛令人无法正视。
这这这…这也太秀色可餐了!
安之觉得自己抵制诱惑的心情有点儿悲壮,她在心里不断地提醒自己,要加班,要加班,但是手下画了半天,定睛一看,笔下的美少年竟然已经变成封信的脸,胸前衣扣还大开…
默默泪奔之后,安之可怜巴巴地小声和封信商量。
“封信,你去卧室看书好不好?”
封信慢悠悠地摇头:“不行。”
“为什么?”安之在内心呐喊,你这样坐在这里,我还怎么加班!
封信含笑看了她一眼,优雅地换了一下姿势,让自己靠得更舒服一点儿。
“因为…我也要加班。”
“你要加什么班?”安之不解。
本来她说要加班,就是想避开和他一起入睡的时间,这几天爷爷不在家,他快把她累死了,而且,她更怕他自己累坏…
封信幽幽叹了一口气。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她。
“今天有今天要做的事情,每天有每天要做的事情,如果没有做完,就要加班啊。”
安之被他加班来加班去一绕,有点儿发愣。
他的意思是…
半晌,安之突然顿悟,脸红得像煮熟的螃蟹一样跳起来。
单身了这么多年的男人,到底储蓄了多少能量啊…
“不加班了?”封信眼疾手快,一把把准备夺门而出的人拉进怀里。
安之把滚烫的脸深深埋在他的胸前,死也不肯抬起来。
“不加了…回卧室睡…觉…”
听到怀里的人几不可闻的声音,封信眼里的笑意更深了些。
“其实书房,也挺好。”
于是,后一天的早晨,安之还是全身酸痛的没能提早起床给封信做早餐。
安之的早餐计划,就这样次次泡汤了。
半个月后,爷爷回来了。
爷爷回来后,又开始给他们俩搭脉了。
安之非常不安,她担心爷爷看出什么来…
她简直不明白为什么她这个每天在家工作的人都累个半死,天天去上班的那个人却毫无倦色,每天依然能够按质按量完成“该做的事”。
当爷爷的手指搭到封信的手腕上时,安之偷瞄老人家的脸色。
几秒钟后,老人家…喜笑颜开…
晚上,安之忍不住再次问封信,爷爷早上为什么那么高兴。
封信摸着她已经快要齐腰的长头发,说:“爷爷想要抱孙子了。”
安之窘道:“是想要搭喜脉吗?那为什么还要给你搭?”
封信低低地笑起来。
他的手指像弹钢琴一样优雅轻柔地从她的发间慢慢滑过,激起她全身的颤抖。
“爷爷给我搭脉,大概,是想看我有没有努力吧…”
安之“啊”的一声惊叫还没完全出口,就已经被封信打横抱起了…
一个月后,安之怀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