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能当时那位编制铜钱剑的人,就是为了保存将几枚珍贵的铜钱,只是现在时过境迁,铜钱剑落入到了马猴的手上,就连秦风也无法去考究查证了。
“管它是怎么来的呢?秦风,这三枚铜钱一定要有我一枚。”
说出索要的话后,朱凯脸上一红,说道:“我我会给钱的,不过秦风,估计我家老子最多出八万。”
“说那些干嘛,谈钱多伤感情?”
秦风掌心一颤,手心中的三枚铜钱有两枚高高的弹起,屈指一弹,那两枚铜钱被秦风弹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胸口处。
没等冯永康两人开口说话,秦风就笑道:“三枚铜钱,咱们哥三一人一枚,南哥,可就没您的份了啊。”
“我要这东西也只能收藏着玩,你们拿着吧!”
说不羡慕那是假的,不过莘南也知道,冯朱两家都是经营古玩店的,这东西放到店里,虽然说不上是镇店之宝,那也是能彰显底蕴的玩意儿。
“秦风,这这便宜我们可沾大了。”手忙脚乱的将铜钱拿在手里,朱凯有些不知所措了。
“行了,哥几个说这个就见外了。”
秦风摆了摆手,说道:“我生病那会,不全靠着你和老冯吗?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难道我连一枚铜钱都送不起吗?”
说实话,秦风送给冯永康和朱凯这枚天策府宝,就是想补偿下他们两个,毕竟刚入学那会从两人身上敲了好几万,估计那些钱也是他们大学几年的零用。
不管两人出于什么目地拿出的那些钱,但是那种气度非常值得人欣赏,这份情谊,秦风也是一直记在心上,想找个机会找补给二人的。
“行,既然是兄弟,多余的话我们也不说了。”冯永康和朱凯都能感受秦风的真诚,当下重重的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秦风拍了拍两人的肩膀,看向坐在驾驶位的谢轩,说道:“轩子,你送他们回去吧,我再去潘家园逛逛。”
“秦风,你还逛什么?难道还想捡漏?”秦风的话让车内几人都愣了下,敢情赚了十多万,这哥们还不满足啊?
“哪儿有那么多便宜捡?你们先回吧,我晚点就回去。”
秦风眼神闪烁了一下,右手一合,剩下的那枚原本在掌心里的铜钱,忽然被他手上急速收缩的肌肉牵引着,钻入到了秦风的袖口之中。
第二百一十三章 腰包
“好吧,秦风,别出什么事,早点回来。”
虽然不知道秦风是去做什么,但就算是秦风回去再捡漏,莘南冯永康等人也不好意思跟着了,毕竟今儿已经沾了不少便宜,做人要知足。
“我知道了。”秦风点了点头,对开车的谢轩说道:“送哥几个到学校之后再回来接我,咱们电话联系。”
“好嘞,风哥。”谢轩答应了一声,眼神有些关切的看了秦风一眼,这些人里面,或许只有他才知道秦风要去做什么。
“秦风,要不我陪你去逛逛吧?”等到面包车开走后,秦风才发现身边还留下了个人。
看了看韦涵菲那被刀片划了个口子坤包,秦风摇了摇头,笑道:“别介,划破包没事,衣服要是被划破了,我可担不了责任。”
韦涵菲是个聪明的女孩,她能看出来秦风并不想被人跟着,当下说道:“我去爹地那里,好几天没见他了。”
虽然这次只需要投资二十五万,但是韦涵菲还是想和父亲说一声,毕竟她现在所有的钱,都是韦华给的,有大额支出的时候,她还是会征求父亲意见的。
“帮我问韦老板好。”秦风点了点头,目送韦涵菲的车子驶出停车场后,抬手看了下表,正是下午两点一刻。
“上午休息好了,下午应该干活了吧?”
秦风摇头笑了笑,抬脚往潘家园走了回去,盗门行窃是其生存的手段。但偷到了秦风朋友的身上,这件事却是要对方给个说法。
在以前的时候,盗门一般以省为界分,每省都有一出名的贼王。虽然说不上统领全省的小偷,但只要在这地界混饭吃,就必须每月给贼王上供。
由于各地界泾渭分明,所以一般的人很少跨界作案。但是人都有个三亲六故,小偷们自然也是如此,不在自己地界外作案,不代表着他们不能去别的省份。
如果是有身份的盗门中人去到别的地界,往往会知会当地的同行,而当地的盗门头目也会背下盘缠送上,以求对方不在自己的地界出手。
偶尔也有没知会对方的事情发生,就像是秦风这样的,他知道在潘家园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一定就是盗窃团伙的聚集之地。
但秦风之前并不想和对方拉扯上什么关系。所以并没有展示自己的存在。不过那些人既然偷到了自己人的身上,秦风就必须出面了。
一阵秋风吹过,秦风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悄无声息的钻入到了潘家园拥挤的人群之中,秦风的腰微微弯了一些。个子看上去像是突然矮了几分,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
下午两点多,还不到收市的时间,此刻的潘家园正是一天中人最多的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们,在一个个摊位前品读着那种厚重的历史。
“用刀片的?真没技术含量!”
眼睛漫不经心的从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身上扫过,秦风刚刚清楚的看到,这哥们用刀片将一个中年人肋下的皮夹克划开,从里面夹出了个钱包。
秦风装着被人挤过去的样子,和那个年轻人撞了一下,似乎是做贼心虚,那个年轻人踉跄了几步,却是一句话没说就钻到了人群里。
在盗门之中,是有各种偷窃工具的,就像是盗墓贼的洛-阳铲一般,但是应用范围最广的,无疑还是刀片。
八十年代生产的飞鹰刀片,到了时至今日,恐怕最大的买家就是盗门中人了,如果上街行窃不带这物件,那都不好意思见同行。
在人群中偷窃的小偷,叫“插手”,其中徒手行窃的叫“清插”,借助剪子、刀片等行窃的,叫“浑插”。
不过用刀片割包割衣服的“浑插”手段,却是偷窃手法中最低劣的,像那些真正的老贼或者贼王,他们出门,身无长物,就是靠着一双手。
只要被他们看上了,不管对方钱包藏的多隐秘,他们都能用两根手指头将其夹出来,还能做到让失主一无所知。
所以在以前群众抓到小偷之后,往往最常干的事情,就是用砖头砸他们的手指,有时候要是看到一些手指残缺的人,十有八九就是从事过这个行业并且学艺不精的家伙。
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在刚才那一撞之下,秦风已经将年轻人浑身上下摸了个遍,除了那个中年人的钱包之后,秦风那件夹克衫的腰间,还多了三个钱包。
“生意还真不错啊,今儿一天偷了那么多,这些贼也不知道收敛些?”
秦风摇了摇头,紧走几步追上了还毫无所知的失主,不动声色的将他丢失的钱包放了回去,同时拍了拍中年人的肋下。
肋骨处是人身上比较敏感的位置之一,被秦风这么一拍,那中年人顿时反应了过来,低头看去的时候,面色不禁大变。
就在那中年人庆幸钱包未失的时候,秦风已然钻入到了人群里,他刚才在潘家园转悠了一大圈,一共发现了六个蟊贼。
二十分钟过后,秦风离开了潘家园,此时在他的腰间,足足放了十八个钱包,这些钱包,都是那些小偷们早前偷的,秦风也不知道谁是失主,只能都拿了回来。
从路边捡了个破塑料袋,秦风将这些鼓鼓囊囊的钱包放在了一起,在路过派出所的时候,隔着围墙将钱包给扔了进去。
就在秦风的身影刚刚消失在派出所那条路的拐角处,几个民警慌慌张张的追了出来,但看着路上一个个神情漠然的行人,他们只能悻悻的又走了回去。
没过多大会,派出所就变得热闹了起来。因为失主们开始上门了。
看到摆在桌子上的一堆钱包,失主们将那些警察夸的就像是福尔摩斯再生一般,却是没发现那些警察的脸一个个都红的像是猴屁股似的。
“风哥,过来了?”
当秦风绕了一个大圈回到停车场的时候。谢轩已经送了冯永康等人拐了回来,一脸贼笑的看着秦风,说道:“风哥,收获怎么样?”
在监狱里跟了秦风一年多。谢轩知道一些秦风的本事,当听到秦风要留下来的时候,他就心知肚明秦老大是想干什么了。
“钱包都扔派出所了,留下这么个东西,有点意思。”秦风上了车拉上门后,将一条宽宽的腰带扔给了谢轩。
“这是什么玩意?腰包?”
这条腰带足有十公分宽,厚度有一指的样子,是用帆布缝制的,在中间还有个拉锁。倒是有点像最近两年流行起来的腰包。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从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家伙身上顺来的。也算是腰包吧,打开看看”
“哎呦,这这藏了得有三四万块钱吧?”拉开拉锁后。谢轩怪叫了一声,因为在那腰包里。全都是一叠叠的百元钞票。
“嗯,有四万多,估计老冯他们丢的钱,就在这里面了。”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这是个老贼,手艺不错,不过心太贪了,上午做了几笔不错的买卖,按理说该远遁躲几天,没想到下午居然还敢出门,算是他倒霉吧!”
原本秦风下午出手,是想告诫一下潘家园的这些小偷们,行事不要太猖獗,他原本并没有指望找到偷窃冯永康的那个人的。
“风哥,这钱怎么办?”谢轩发动了车子,丢了那么多的钱包,今儿潘家园算是不怎么安稳,别被人堵在这停车场里了。
“你拿回去用吧,应该这几天周老板就会给答复,到时我没空的时候,你自己过来看看店面。”
秦风交代了谢轩几句,拿过了那个腰包,说道:“轩子,这包里还有些别的东西,你没看出来?”
“还有什么东西啊?”此时已经驶出了停车场,谢轩将车子停到了路边,把腰包拿在了手上。
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谢轩摇了摇头,说道:“风哥,除了这些钱再没有什么了啊,这里面连个夹层都没有。”
“你小子眼力还是不行,而且也不够细心。”
秦风拿过了腰包,说道:“单是这些钱,能有这么重吗?你看这里面是什么。”
说着话,秦风的手变魔术般的在那腰包的锁扣上晃动了一下,那两边的锁扣顿时松散开来,用手一抠,一块锁扣的表面被秦风揭开了。
“我靠,这这是黄金吧?”
随着秦风的动作,三条小指长短的金条,出现在了二人的面前,谢轩看的是目瞪口呆,拿起一根放在嘴里使劲的咬了咬。
“这黄金纯度挺高的,风哥,你是怎么发现的啊?”
看着金条上留的牙印子,谢轩的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这三根金条加起来,估摸着也能卖上个几万块钱。
“这东西,一般都是有经验的老贼们随身必备的。”
秦风指着那腰带,说道:“俗话说做贼心虚,干这一行的人,连睡觉都会睁着一只眼睛,随时都准备跑路,有时候甚至都来不及拿钱
这金条就是他们最后的依仗,即使跑到外地,也不至于流落街头。”
在给谢轩解释的时候,秦风心中也有些困惑,他不知道在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才导致这个老贼会如此疯狂出手行窃的。
而且看这腰包里的钱,那老贼似乎有随时跑路的心思,否则不可能随身携带这么多钱的。
第二百一十四章 贼王(上)
“谁,这这是谁干的?”
于鸿鹄不知道大脑浑浑噩噩的自己,是如何出的潘家园,在沿着那条少为人知的小道来到马路上的时候,他只感觉自己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给浸透了。
其实今儿开始时的生意是很不错的,一大早刚来到潘家园,于鸿鹄就开了两单,到了中午的时候,于鸿鹄更是盯上了三只肥羊。
那三个年轻人一看就是没什么经验的,女孩背着包从来不低头,两个大男孩一个是随意的将钱包塞在了屁股后面。
另外一个男的相对谨慎点,不过在那西装胸前鼓起的地方,一眼就能看出是钱包的存在。
除了在偷取那个坤包的时候,于鸿鹄使用了刀片,对付那两个男人,于鸿鹄只是用的手上功夫,轻易的就将钱包夹了出来。
得手之后,于鸿鹄马上就遁出了潘家园,当时一看钱包里的钱,顿时让他乐开了花,小两万块钱,九八年这会,还真的很少有人随身携带这些多现金。
将钱包随手扔进了垃圾箱里,于鸿鹄找了小馆子吃喝了一顿,他也算是贼胆包天,想着今儿手气不错,于是转身又进了潘家园,接连又干了好几票。
但是于鸿鹄怎么都没能想到,在不知不觉之中,他身上的五六个钱包尽数被人扒去了不说,居然连自己逃命所用的贴身腰包,也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走了,这让于鸿鹄想起来头皮都是一阵发麻。
“谁有这么高明的身手?恐怕就连师父在壮年的时候,也没有这等手段吧?”
越想于鸿鹄越是害怕。他今年五十四岁,这其中有二十多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于鸿鹄的师父。也正是在监狱里认识的。
当年于鸿鹄才十八岁,因为盗窃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在监狱里,他认识了一位被判无期徒刑的中年人。也就是于鸿鹄的师父,江湖人称苗六指的人。
苗六指的右手,天生长了六根手指,他从小在沪上长大,还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是沪上有名的神偷。
后来沪上被日本人占领,苗六指逃到了川省,其实像他这种人,在哪都是一样的。不过苗六指的运气不太好。一次出手的时候。却是偷到了军统的头上。
如果仅仅是偷的钱,那还没什么,关键在那个公文包里。还有一份绝密的文件,如此一来。事情就闹大发了,整个陪都的小偷,尽数被投入到了监狱里。
苗六指也没能逃得掉,尽管没承认自己就是偷包的那人,但是他在沪上名气太大,以影响抗战稳定的罪名,直接被判了个二十年。
只是苗六指这二十年的大牢还没坐上一半的时间,外面就风云突变,蒋先生灰溜溜的逃去了台岛,穷苦大众翻身当了主人。
要说苗六指也挺苦命的,他怎么都不属于穷苦大众人民的范畴,在解放后案子一重审,好嘛,原本二十年的刑期,直接变成了无期。
眼看出狱无望,苗六指也绝了这念想,不过闲极无聊,总是要琢磨点事情干,于是苗六指决心将祖宗的事业发扬光大,再培养出一批盗门精英来。
要说最不缺人才的地方,一个是大学,再一个就是监狱了,尤其是进监狱的这些人才,对偷鸡摸狗的事业,都有着一种狂热的喜爱。
苗六指从建国初期,真的是培养了不少贼王,当时他看于鸿鹄年龄小,在他面前稍微展露了一下本领,顿时就让于鸿鹄坚定了毕生奋斗的目标,那就是要成为一代贼王。
不知道于鸿鹄那早死的老子,知道取了这个寓意鸿鹄之志名字的儿子,却是立志要成为贼王之后,会不会气得从坟里爬出来。
跟着苗六指学了两年,于鸿鹄就出狱了,不过于鸿鹄并不是那种天生吃这行饭的人,两年的时间显然不足以出师。
于是在出狱一年后,于鸿鹄又因为盗窃罪,被判入狱六年,让于鸿鹄欣慰的是,他还是被关在京城的监狱,又和师父团聚了。
这次于鸿鹄充分认识到专业改变人生的道理,在狱中除了认真改造之外,更是埋头苦练盗窃技术,五年之后,于鸿鹄又出狱了。
出狱之后的于鸿鹄,发现社会已经乱了套,一帮子小屁孩带个红袖章,整天在找那些老头们的麻烦,治安更是没人管。
这种环境对于于鸿鹄而言,可谓是如鱼得水,这些年在监狱里学的技术都用不上了,跟在一帮子红小兵后面,去到谁家直接拿就行。
不过这种没技术的活终究不靠谱,有次于鸿鹄在帮一户人家“搬家”的时候,刚好被那家人回来堵在了屋里。
好巧不巧的是,他偷的那户人家,刚好是那一片区红-卫兵的司令,这可是捅到了马蜂窝上,就算那会公检法处在半瘫痪的阶段,于鸿鹄还是被判了十三年。
这次于鸿鹄一直呆到了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才被从监狱里放了出来。
活了四十多年,于鸿鹄除了吃牢饭就是靠偷窃吃饭,他实在也没别的本事,于是还只能干老本行,不过蹲了二十年的监狱,于鸿鹄的反侦察能力也已经是专业级的了。
在出手了几次之后,于鸿鹄就老实了下来,他收养了好几个孤儿,将自己的那身技艺传授给了弟子,平时基本上就不出手了。
靠着那些小孩每日偷取的钱财,于鸿鹄活的很滋润,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蹲了近半个世纪的师父苗六指终于出狱了。
俗话说吃水不忘打井人,于鸿鹄也算是有良心,将师父接到了自己在京城的家中奉养天年。
随着时间的推移,于鸿鹄当年收养的孩子也慢慢长大了,一个个都能独当一面了。
再加上有贼王导师苗六指的存在,他这里也成为了全国贼王们朝圣的地方,只要是在京城地界混饭吃的盗门中人,每月都要给于鸿鹄孝敬上供。
人到中年的于鸿鹄哪里有过如此风光?整日里接待各地取经的同行,甚至还组织了一次六省贼王大会,却是忘了人怕出名猪怕壮的这句老话。
于是风光了还没两年,于鸿鹄又一次回到了他熟悉的地方监狱。
好在于鸿鹄已经有几年没亲自出手了,给他定的是个窝赃的罪名判了三年,在九六年那会被放了出来。
等到于鸿鹄出狱后才发现,自己当年打下的江山早就不在了,京城窜起了一帮子年轻手黑的晚辈。
靠着早年闯下的偌大名声,那帮小子也算是尊老,将潘家园附近这一块,划成了于鸿鹄的地盘。
由于自己的派出所的重点关注分子,平时于鸿鹄也不出手,只是让几个弟子混迹于此,除了隔三差五的去派出所汇报下思想工作,小日子倒是过的也不错。
但是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于鸿鹄生就一副苦命,舒心日子没过了两年,坏消息又来了。
就在前不久,原本和于鸿鹄井水不犯河水的那帮小子,由于和一群东北帮抢地盘的人争斗失利,退出了京城坑蒙拐骗偷的行业,由对方接手了。
那帮东北人说起来都不算是盗门中人,他们虽然也偷东西,但不是用刀片就是镊子,手指头上压根就没活,偷不到基本就是用抢的。
而且这些人可没听过于鸿鹄的大名,更不懂得什么叫做尊老爱幼,打下地盘后就想于鸿鹄下了通牒,给出了两条路。
一条路是于鸿鹄卷铺盖滚蛋,别再在京城地界上混了,而第二条路则是向他们上供,每月上交一定的钱之后,还允许于鸿鹄呆在京城。
这人要脸树要皮,癞蛤蟆还要个花肚皮呢,好歹于鸿鹄当年也是号令群贼的人,哪里肯屈居人下?加上于鸿鹄也五十开外的人了,于是就想着退出江湖,带着快八十岁的师父苗六指去乡下隐居。
只是去乡下生活,这也要钱啊,于是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到来之前,于鸿鹄也重出江湖了,趁着潘家园周末地摊开市的机会,显示一番贼王风范。
不过于鸿鹄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在自个儿最熟悉的专业领域,栽了如此大的一个跟头。
让于鸿鹄又惊又怒的是,他不仅浑身上下被掏的一毛钱不剩,就是连保命压箱底的钱和那三根小黄鱼,也被他天杀的小偷给偷去了。
要不是脑子里还剩下了最后一丝理智,于鸿鹄刚才走到派出所门前的时候,差点就进去喊冤报警了。
“陕甘的刘瞎子?他都快八十了,肯定干不了这活。”
“豫省的宋老二?那也是七十多岁的老家伙了,腿脚肯定没这么利索。”
“苏省的赵老大?那家伙化了灰自己也认识,而且也没这技术啊。”
“川省麻老三的活不错,只是他去年才进了号子,就算越狱也不敢往京城跑吧?”
坐在马路边的路牙子上,于鸿鹄在苦苦思索着,不过将全国各地的贼王们过滤了一圈之后,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这事究竟会是谁干的。
第二百一十五章 贼王(中)
“干爷,我们几个栽了,今儿遇到了个高手”
就在于鸿鹄坐在马路牙子上苦思冥想的时候,他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四五个人,几个人的身材都不怎么高,属于那种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角色。
这几人正是于鸿鹄早年收养的孤儿,在小偷这个圈子,收养的孤儿一般都不叫师父,而是叫干爷,但像是于鸿鹄半路拜师,对苗六指却是称呼师父的。
相比那些控制打骂强迫孤儿去行窃的一些扒窃集团,于鸿鹄无疑更有人情味,他很少虐待这些孤儿,所以十多年下来,孤儿们都发自内心的将他当做了长辈。
只是当年于鸿鹄在收养孤儿的时候,大多都是挑些个子矮小的孩子。
这些小孩们专业技术练的不错,但一个个都长大后都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武力值太低,遇到抢地盘这种事情,显然无法与那帮东北过江龙们相抗衡。
所以于鸿鹄也将事情给他们说明白了,愿意走的,就去到别的城市隐姓埋名,安安稳稳的结婚生子,不愿意走的,他也不强求,只是日后再不要打他于鸿鹄的旗号了。
眼前的这五个人,都是想跟着于鸿鹄退出江湖的,这次来潘家园,也算是最后的疯狂,只不过现在五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低着头站在了于鸿鹄的面前。
“三儿,这事不怪你们,干爷自己也也栽了。”
于鸿鹄的声音有些苦涩,偷了三十多年。在小偷这行当里,他也算是祖宗级别的人物了,但今天发生的事情,才让他明白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什么?干爷。您您也栽了?”
这几个身材消瘦的年轻人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脸上顿时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要知道,当年六省贼王大会中,干爷的手段可是出神入化。从专业角度来说,绝对是专家级别的了,别省的贼王比他强的也没几个。
“全身上下模了个精光,连我的那个元宝都没给我留下”
于鸿鹄脸上露出了苦笑,这几个小子都是他最亲近的人,加上又要退出江湖了,于鸿鹄也没必要在他们面前保持干爷的威风和权威性了。
于鸿鹄所说的元宝,是他平时练手用的,并不是古代的那种元宝。而是光绪元宝。和袁大头一样。是由银质铸造的,比钢镚要略大一些。
至于锻炼的手法,就是将那银元拿在手上把玩。用指法和肌肉控制其滚动,经年的老贼。一般都喜欢用这种方法保持自己的状态。
只是被于鸿鹄随身携带了好多年的那枚银元,在口袋里也被对方摸了去,这才是真正的贼过楼空,一丁点儿物件都没给于鸿鹄留下。
“干爷,我们也是这样,连刀片儿都被人给摸走了。”听到干爷的话后,那几个年轻人也是一脸的苦笑。
他们的刀片一般都是夹在指缝中,然后领口处有个备用的,但领口处的刀片被人取走了不说,居然连指缝里的也不见了,当时吓得他们以为白日见鬼了。
于鸿鹄沉吟了一下,开口问道:“三儿,五儿,你们两个跟我最久,可曾发现了什么扎眼的人吗?”
“干爷,您都没看出来,我们两个哪里有那本事?”
被于鸿鹄问到的两个年轻人连连摇头,迟疑了一下,三儿说道:“干爷,会不会是那帮东北人干的?想逼我们早点离开?”
“屁,就凭他们?我一个人就能偷的他们找不到北!”
于鸿鹄一脸不屑的摇了摇头,还待再吹几句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这些人,不也被人给偷的就剩下一身皮了嘛,念及此处,于鸿鹄顿时哑巴了。
“走吧,去找我师父去”
于鸿鹄往地上吐了一口,站起身来,说道:“能干出这活儿的人,没个几十年的经验是不成的,或许师父能看出点什么。”
到了此时,于鸿鹄也是束手无策了,只能去求教苗六指,他在解放前就是大有名头的贼王,人脉之广经验之丰富,远非于鸿鹄能比的。
九八年的京城,房地产行业才刚刚兴起,老城区的四合院还是随处可见的,苗六指就住在景山公园附近的一个四合院聚集的地方。
不过这里算不上当年的内城,居住在这儿的人,大多都是些苦哈哈,四合院修建的也不怎么合理,到处都是污水横流,人声吵杂。
在胡同里左拐右拐了好一会,于鸿鹄几人才在一家门前站住了脚,这个大门可不像电视里放的大宅门那般气派,除了两边是石条之外,大小和普通家庭的门也没什么区别。
门边也没有门铃,只是吊着一根绳子,于鸿鹄在绳子上拉了两下之后,就静静的等在了外面,过了大概一分多钟,里面响起了开门的声音。
“鸿鹄啊,怎么带着小崽子们都来了?”随着大门打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的身形显露了出来,正是当年的贼王导师苗六指。
苗六指的个头不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或许是年龄大了的原因,身材略微有些佝偻,但精神十分矍铄,一双眼睛尤其的明亮,似乎能看透人心一般。
“师父,给您丢人了。”以于鸿鹄为首,站在门外的这五六个人,都像是斗败了的公鸡一般垂头丧气,这事儿说起来的确丢人。
被那帮东北人逼迫离开潘家园,这等于是秀才遇到兵,两边不是一个系统的,并不掉价,但今儿这事。却是在专业领域被人狠狠的扇了几耳光。
“进来说话吧,小三儿,把门给关好。”苗六指在几人身上扫了一眼,转身走进了院子。
这是一户很小的四合院。前后左右加起来一共就三间厢房,院子也只有十来个平方大小,六七个人一涌进来,地方顿时显得有些狭小了。
这户四合院原本是两户人家住在里面的。不过在于鸿鹄九十年代再次入狱之后,苗六指就搬出了于鸿鹄的住所,拿着这些年各地贼王孝敬的钱,一家一万将这座院子给买了下来。
由于于鸿鹄那次的贼王大会太过招摇,被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几乎将南北各地的贼王一网打尽。
没有了那些来朝圣的晚辈弟子,苗六指的生活变得愈发的低调,他现在的这处住所,除了于鸿鹄等寥寥数人之外。再无人知晓了。
“鸿鹄。看你脸色隐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来到院子中间,苗六指大马金刀的坐在了石凳上,而于鸿鹄师徒几人。则是恭恭敬敬的站在了他的面前。
“师父,东北人逼我退出京城的事儿。您老也是知道的。”
于鸿鹄一脸愧色的说道:“原本我想趁着周末摊市的机会再捞上一笔,就带着师父您远走高飞,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颐养天年,可可是今儿却是栽了大跟头了。”
“被人黑吃黑了?对方用抢的?”苗六指在于鸿鹄几人身上打量了一番,说道:“你们几个都被搜干净了,难道被枪指着脑袋了?”
能在解放前就纵横沪上,名声响彻大江南北,苗六指绝非是浪得虚名之辈,搭眼往这些徒子徒孙身上一瞅,就看出他们几个均是身无分文。
在解放前包括更早一些年头的时候,人们出门,身上携带的不是铜钱就是大洋金条,老贼们可以从脚印深浅和衣服下坠的幅度上看出端倪。
但现在人们随身带的都是纸币,想要再看出身上携带多少钱,这份眼力,就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了,时至如今,能有苗六指这份眼力的,恐怕当今之世也绝超不过三人。
“不是抢的,师父,对方是用的手艺活!”于鸿鹄的头垂的更低了,他也算是国内知名的贼王了。
九十年代初的时候,于鸿鹄曾经和大江南北的贼王比拼,一天之内在京城火车站连偷了二十八个钱包,称得上是名噪一时,奠定了他京城贼王的名头。
但此次于鸿鹄却是差点被别人连裤子都扒下来了,居然还毫无所知,算是丢人丢到家了。
“什么?用的是手艺活?”
听到于鸿鹄的这句话,苗六指的眼皮在才抬了起来,开口问道:“对方几个人?是搭伙还是走单帮?”
盗门存在了数千年,单是一个偷字,手段就五花八门,有些小偷是成群结队相互配合,用一些招数吸引失主的注意力,然后让同伴下手行窃。
还有一些人,则是技艺高超的独行大盗,他们根本就不需要旁人打掩护,自己创造条件自己上,钱藏的再深都逃不过他们的手指。
“师父,应该是走单帮的,而而且好像是一个人下的手,我留的后手都被那人给摸走了,连连您老给的光绪元宝也不见了。”
“什么?腰上的后手也被人摸走了?”
原本稳如泰山的苗六指,这次脸上终于变了颜色。
后手指的就是那腰包,这是老贼们逃命用的,一般都会贴身收藏,稍微一动就能发觉,就算是苗六指出手,也未必就能在于鸿鹄完全没知觉的情况下,将其给偷出来的。
于鸿鹄苦笑了一声,说道:“师父,不光是那后手,他们几个夹在指缝里的刀片,也都被人收走了”
飞鹰刀片掰成两半,正好夹在指缝中,这种情况下都能被人拿走,那技术简直就是神乎其神了,至少于鸿鹄是从来没听闻过。
第二百一十六章 贼王(下)
“什么?指缝中的刀片也被人取走了?”
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苗六指再也坐不住了,身体霍然站起,看向那几人,问道:“刀片被取走的时候,你们几个可有察觉?”
“师爷,一点察觉都没有,还是后来想割包的时候才发现的。”
三儿等人的脸上满是羞愧,他们几个玩刀片也玩了十多年了,这刀片夹在手指中,就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刀片被人悄无声息的取走,等于是卸掉了一条胳膊而全无知觉。
“这不怪你们,也没必要惭愧,你们和那人,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
苗六指轻轻拍了拍三儿的肩膀,缓缓的坐下了身体,说道:“我想要从你身上取东西,都必须接触到你的肢体。
而那人,根本就不碰你的身体,直接就将东西拿出来了,他取你们刀片的手法,叫做偷天换日,早年我也能做出来,但是现在”
苗六指自嘲的笑了笑,接着说道:“现在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几乎都快生锈了,要是敢上街去干活,说不定就会被人打死掉。”
说着话,苗六指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扔到了面前的石桌上,看得三儿一愣,连忙往衣兜里掏去,却发现里面的香烟已经不见了。
刚才苗六指的那一拍,顺势就将三儿口袋里的香烟取了出来,场内五个人大眼瞪小眼的看着苗六指,却是谁也没发现他的这番举动。
“师父,您是说。那那人的手段比您还要厉害?”
于鸿鹄被苗六指的这番话给吓住了,从拜在苗六指门下,于鸿鹄也接触过一些盗门的前辈,按照那些人的话说。苗六指是盗门中神偷门这一分支百年难遇的天才。
认识苗六指也三十多年了,但是于鸿鹄从未见过师父流露出现在这种神态。
要知道,往日即使国内贼王使出再厉害的手段,传到苗六指耳朵里后。他都是晒然一笑,从来没当回事过。
不过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发生的这件事,居然让苗六指如此失态,话说像是刚才掏香烟那种表演性质的出手,于鸿鹄也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有见过了。
“我年轻的时候,或许能和这人一争长短,但是现在,我不是他的对手!”
说出这番话。苗六指脸色如常。都已经是年逾八十的人了。又在监狱里蹲了近半个世纪,世间的荣辱兴衰,早已被这老人看透彻了。
“师父。那那您看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啊?”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于鸿鹄心里凉了半截。连师父都自认不是对手,自己这徒有虚名的贼王,在对方面前更算不得什么了。
现在于鸿鹄最怕的,是对方拿他来立威,这也是盗门中抢占地盘经常做的事情。
当年豫陕两省的火车贼王为了争夺一辆车次所有权的时候,进行了一番争斗,但却不是技术上的较量,而是你死我活的拼斗。
最后豫省贼王技高一筹,用刀片割开了陕省贼王的脖子,并且化妆成为一个女人安然脱身离去。
用敌人的鲜血立威之后,陕豫两省在火车上混饭吃的小偷们,无不以豫省贼王马首是瞻,那人足足占据了陕豫两省火车线路长达十年之久。
当然,豫省贼王最后也是落得了个吃枪子的下场,不过他也整整风光了十年,让无数老刑侦为止头疼,这辈子也算是没白活。
于鸿鹄说白了,并不太适合在江湖上混,因为他的心不够狠,胆子也不够大。
之所以挂个贼王的称号,无非就是技术还行,更多的则是沾了苗六指的光,否则早被各地贼王赶出京城了。
所以于鸿鹄害怕今儿出手的这位高人是来抢地盘的,他过几天就要离开京城了,如果再白白成为别人的垫脚石,那于鸿鹄还不如躲在苗六指这院子里自己抹了脖子算了。
苗六指沉思了一会,开口问道:“你们今儿在市场里,有没有和人争执过,得罪过什么人呢?”
“师爷,没有,绝对没有。”三儿等人连连摇头。
“师父,您教导过我的,咱们玩的是技术,不要惹人注目”于鸿鹄也开口说道:“我可一直都听您的,哪会去和人置气啊。”
于鸿鹄说的这番话,其实是苗六指这辈子总结出来的最惨痛的经验和教训。
当年沪上沦陷,几乎所有的富豪们都齐聚陪都,苗六指那会的日子过得非常滋润,每天到街上去晃悠一圈,就够他吃喝嫖赌好几天的了。
不过苗六指那会年轻气盛,有一天在一家妓院里,和一个年轻人争执了起来,被那人扇了一记耳光,对方人多势众,苗六指当时只能忍了下来。
有句俗话叫做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吃了那么大的亏,苗六指自然不肯善罢甘休,接连跟踪了那个年轻人好几天之后,苗六指将他的一个公文包给偷走了。
打开那个黑色的公文包后,苗六指顿时就傻眼了,因为里面装的是一份绝密的军事文件,而上面还有蒋某人的签名。
自知闯下了大祸,惊慌失措的苗六指直接就将公文包连着文件,丢入到了江中,正准备逃离陪都的时候,却发现整个陪都都被军统控制了起来。
作为沪上有名的贼王,苗六指的目标实在是太显眼,躲了几天之后还是被抓了起来。
好在苗六指为人谨慎,即使出去吃喝嫖赌,往往也会给自己化个简单的妆,那位丢失文件的军官,并没有认出他来。
但是当时陪都的治安环境很乱,导致那些逃到这里的人都有些惶恐不安,戴局长一声令下,所有的小偷都被判了十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当时那些陪同苗六指一起落网的小偷,可是将偷文件那人骂了个狗血喷头,可怜苗六指不敢声张之余,还要陪着一起骂自个儿,其后更是一关就是半个多世纪。
追根溯源,还是苗六指年轻气盛,如果当时他忍下去了,不再针对那个年轻军官,或许他这几十年的牢狱之灾都可以免去了。
所以在教导于鸿鹄的时候,苗六指说的最多的,就是偷盗的目地只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不要因为和人生气而故意针对,那样终究会搬了石头砸自己脚的。
“师父,您说,这会不会是另外一伙过江龙,想在京城开山立柜啊?”
犹豫了一下,于鸿鹄还是说出了心里的担忧,“我看那人是想拿我立威,然后告诫京城的同行,收拾我们一顿,不过是先来踩盘子的”
于鸿鹄这几句话里,带了一些黑话,开山立柜指的是抢占地盘,以此为根据地的意思,至于踩盘子,则是事先侦查探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