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行,我是你未来老公,可不能让你一个人烦恼。”
他没有粗鲁地扳过周箐的肩膀,而是选择用手撑在她身侧,继续将脸蹭到她面前:
“白天上班说话的时间已经很少了。我想看看你的笑脸,听听你的声音。”
“别不理我,跟我说说话吧,箐箐、箐箐?”
他坚持不懈地喊她的名字。
潮热的水汽里夹杂着一点薄荷的香味,和安慰的亲吻一起扫过周箐的脸庞。
“好吧……”
他翘起的碎发蹭得周箐发痒,她忍不住笑出了声,用手捧住男人毛茸茸的脑袋:“别动了,我跟你说就是。”
……
“虽然知道要怎么做,但想到明天要继续跟他对接,就忍不住头疼。”
这对八面玲珑的林轩来说不是问题。
“这样啊,刚开始工作是有会这种烦恼,我们有个需求经理也一样讨厌……你做事总那么认真,我觉得好可爱,不过对人就像肉包子喂狗,很多人不值得你用心烦恼。”
“只要把精力分给重要的事就好,比如最后决定你绩效、给你分配工作的直接上级。项目直接关系他的考核,你可以跟他汇报他让你做的事的进度,有卡住的地方及时提出来,虚心求教。”
工作上的技巧,林轩并不藏私。见周箐的忧郁淡了不少,他便用玩笑活跃气氛,装出吃醋的样子:
“还是说你在意那些同事对你的好感?满脑子都是,以至于睡不着了?哇,我明明就躺在你旁边,居然要输给中年秃头男了么?”
林轩上推周箐的裙摆,以虎口卡主她的腿侧缓缓上行。她大概用了润肤露,林轩觉得手下的皮肤滑得像是块乳酪。
“专心想想我吧……不然我会突然捣乱的。”
他用手指按向柔软的凹陷处,周箐腰上的痒痒肉。
她溃不成军,推不动林轩的胳膊,就用脚轻轻踢向他结实的小腹。
“干嘛?你是故意的吧?”
他闹够了,往旁边睡下,顺势把她搂进怀里。
“是啊,现在好点了么?作为赔礼可以睡前给你数羊。”
周箐:“你数吧。”
“一只、两只……”
他困得要命,等到五十只的时候,开始慢吞吞地打哈气,像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你现在困了吗?箐箐、箐箐?”
她闭上眼睛,故意没有回答。
“睡着了么?好吧,那我也……”他亲亲她的额头,话没说完,也跟着闭上眼睛。
周箐在午夜数着男友的心跳声,觉得能听到天长地久。
这就是周箐没能离开林轩的原因。哪怕谈婚论嫁,了解融入他的家庭绝非易事,她也没舍得放开这个怀抱。
林轩这人很会说话。
所以动手前的一周,周箐都尽量避免和他的感情交流,上床只管睡觉,被问起来就说些言不由衷的敷衍:“想到年假开始要准备结婚的事了,就觉得期待得睡不着。”
“是么?我也很期待。”
他看起来真的很开心。
她最后也没有问他:“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
林轩的回答说不定会荒谬到令人疯狂。
现实已经足够绝望了,周箐不想再让这个答案来给自己最后一击,她告诉自己:
有人在路上被车撞死,有人下雨天被雷劈死,有人对着星星发誓永远,最后被陨石砸死。
跟活着活着就死了相比,一个男人突然不爱了反而是大概率事件,也没什么奇怪的。
……
周箐注视眼前的男人,继承了林轩的一切。准确来说是二十岁的林轩。
具有操控血肉能力的怪物把这具皮囊恢复到了巅峰时期。祂眼角的细纹、眼下的青黑统统消失不见,肌肉恢复饱满紧实,刚刚吹过的短发乌黑而柔顺。
那会儿青年在宿舍楼下接周箐约会,有一堆女孩从阳台探头,以晾衣服为掩饰偷偷看他。
不仅如此,怪物学会了煎牛排,炖排骨汤,祂套被子、晾衣服,好像更加温柔、更加完美的祂从梦里走了出来。
现在“林轩”开始“关心”她。
周箐并不感动,这种让她回忆起过往的行为可笑又有点恶心。
她不理解怪物为什么要来这一出。祂在她身上寻找什么呢?
而且这个偏科生好像没有林轩颠倒是非的好口才,祂说起情话干巴巴的:“现在在家里,有什么烦心事可以跟我说。”
她搂住“林轩”的脖子,将身子贴了过去,没有逞强,如实说出自己的烦心事:
“我觉得很害怕,如果你来得再晚一步,我就要死在那里了。”
放松的胸肌柔软而有弹性,周箐将脸埋了进去。隔着一层单薄的棉衫,她嗅到沐浴露淡淡的甜香。
“不过,为什么那么多人里,他偏偏选中了我?他说我有奇怪的味道,你也是因为味道找到我的么?”
“……因为我咬了你?”
她贴得很近,身上还有点苦味,但这并不妨碍祂的“拥抱”。
怪物深深吸了一口气,比林轩壮硕的胸膛起伏,险些撑破衬衫再次“绽放”出骨头。
“好可怕,他当时把手裂开了,里面都是牙齿,他要用那种东西咬我。”
听到周箐的诉苦后,祂停顿了片刻。
从腰后爬出的触足,在平整的床单上扫出褶皱,它找到周箐抵住祂小腿的膝盖,灵巧地在她的膝盖窝绕了一圈。
“林轩”认可了周箐的猜测。
“嗯,你体内有我的血。你看,我变得更强壮了,我也想把健康分享给你。”
祂抚摸周箐的长发,徐徐解释道:
“至于他怎么找到你的,可能是某种信息素吧。但我闻不出来……你知道的,我鼻子不太好。”
药物导致的“不完全的寄生”令祂丧失了部分感官,祂甚至连药物都是尝到才知道不能食用。源于本能的自保促使祂进化,无师自通获得隐蔽自己的能力。
“他们好像也发现不了我。”
只要祂不变身,周围的怪物压根无法察觉祂的信息素。
从他们死前激烈的反应来看,祂在种族中的地位大概不低,“鼹鼠”甚至尝试求饶,可祂已经开动了——鲜血在齿间飞溅,同伴的味道远比人类美味。
祂不经思索自己先一步降落,是否就是为了在暗处等待猎物。
“可惜,你好像不会变形,所以味道还是散发出去了。是你的话,一定非常迷人吧。”
“林轩”的称赞令周箐的心情跌到了谷底:
很好,她现在是个健康鲜美的人类血包,是深海鮟鱇鱼悬在头顶的小灯,被“林轩”用来引诱其他怪物上钩。
她在祂的胸上闷闷地叹气:
“不要,我不想被吃掉,他们都很恶心。”
越来越多的触足从祂身上蔓出,仿佛蚌用柔软包裹它的珍珠。
“没事的,我会保护你的。我会吃掉所有被吸引来的家伙,没人能夺走我的新娘。”
“是么?你对我真好。”
周箐用吻堵住了“林轩”喋喋不休的嘴,不打算再和“林轩”继续分享感情。
新娘?保护?
别在床上说这种无关紧要的东西,别再欺骗她了。
与其等待血的甜香散去,让她能泯然众人。还不如主动从“林轩”那里得到自保的力量,有天能闻到“信息素”,又有天拿回自己的一切……
不似那次月光下的恍惚,她很清楚地看到自己选择了怎样的怀抱。
黑红的浪潮无边无际,没顶的快乐再次接纳了周箐,她在感到难以自持之时,狠狠咬住了抚摸脸颊的触足——
甜的。
粘稠到拉丝,挂在口腔内壁,像是清晨冲泡的桂花藕粉。
或许“林轩”的血液让她共享了怪物一方的味觉,如果不考虑被祂撕碎的风险,祂尝起来的确不错。
仅凭体液里的一点药剂,根本无关痛痒。
……
她不太想和我交流。
她明明喜欢从林轩那里获得心灵慰藉,却冷酷地拒绝了祂。
“林轩”隐约意识到了这点。
可身体和心灵真的能严密地区分开么?
在用这具身体拥抱她时,颤抖的胸脯,猫一样弯起的脊背,发红的眼角无一不在诉说感情。
如同旅行中无意瞥见了爆炸中的“废弃宇宙”。她的心痛苦地哀叫,以要摧毁一切的力量走向毁灭,散发出炙热的光芒。
她可真美啊。
如果真要从记忆中搜寻,用人类的方式形容祂的看法,那大概就是这句贯穿林轩恋情的感叹。
祂把这些感受记在心里,像勤学的孩子,面对一本难懂的书籍,在关键段落上做好笔记,等待下次回首。
祂感到万分好奇,相信总有一天祂会理解的。
那时祂又不理解“爱”本质是被珍珠质液包裹的石子,理解它也是理解了痛苦。


第二十一章
【21】
“林轩”在抚摸周箐的皮肤。过去, 在她生理期,他也经常这么安慰她,用手掌慢慢画圈, 帮她放松因不适而紧绷的肌肉。
女朋友苍白而瘦弱, 连保护重要脏器的地方都只有薄薄一层。他时不时想起被尾巴撑起扭曲丘壑的床单,行动时便越发小心。
虽然她没有表达不舒服,祂还是习惯性地伸出了手。
很柔软……
“林轩”专注的眼神让周箐毛骨悚然,她现在没力气陪祂胡闹:
“你满足了么?”
“嗯。很快乐。”
“林轩”如是回答,垂头亲了亲她的耳垂。
除了本体的刺激, 祂还能分享到一些周箐的愉快, 就算两人体力悬殊,祂也没觉得有什么不满。
她捏了下祂的大腿:
“可我好累哦……我想再冲一下身体,毛巾也该换了。”
“你可以继续休息,这些我来就好。”
“林轩”托住周箐的腰, 抽出湿润的毛巾。祂收起铺了一床的黑红触足, 像抱小孩一样让周箐睡在他的臂膀间,向浴室走去。
奉子成婚不是件好事。父亲不知所踪, 母亲外出打工一去不回的童年给周箐留下了很重的阴影。她觉得小孩应该在两人情况稳定的情况下诞生, 除了让男方做保险措施, 她还会雷打不动地服用短期避孕药。
不知道生殖隔离是否适用于外星人。
她可不能忽视被小异形破体而出的可能。
“我现在身体太弱了, 你也不希望我们的宝宝有缺陷吧?”
她在接吻中抿住“林轩”的下嘴唇,按住一节扭动的触足,跟祂三令五申。
“林轩”尊重周箐的选择,为了表示诚意, 还展示了怪物特有的朴素手段。
祂在吞噬寄生对象后, 便重新组装了身体, 能随处张嘴, 自然能移走输()管,将单独一根触足放在体外,用以释放。
不过林轩买的东西还是小了点,祂觉得很压抑。
祂将头靠在周箐的肩上,询问明天去珠宝定制工坊的时候,能不能顺便买盒大号的。
艳丽的软触一到浴室就扯掉了外衣。它在温水下冲掉黏液,快活地扭动身子庆祝自由,收回体内前还依依不舍地在周箐小腹上滑了一段。毕竟为了安全,它是今晚都没机会跟她亲近。
这都能分开……祂的身体也方便了吧。
一旁的周箐目瞪口呆。
最糟的是“林轩”居然没有否认“宝宝”这个说法。难道被入侵的身体还有繁衍的功能么?
周箐感到一阵头皮发麻。上半夜她一直做噩梦,梦到残垣断壁中,一堆黑红的触手怪环绕着她,问:“家里还有吃的么?没有的话能吃掉‘妈妈’么?”
“不可以吃人。”
不然,她就把这些小怪物通通做成末世铁板烧,送去见没出现的便宜亲爹。
周箐痛苦的梦呓声传到“林轩”耳中。
祂凑了过去,轻柔地抚摸女人的后背,将视线投向卧室墙壁,若有所思。这房子布局不错,设计师考虑到了业主的隐私需求,主次卧室之间还隔着一个客厅。
“林轩”望着李兰芳的房间思索:未来,祂最好不要在周箐面前吃人。
可如果不吃的话,要如何处理林轩的父母?托周箐的福,李兰芳今晚很安静,他不确定未来她是否同样静默。
在亲近的人面前隐瞒身份很麻烦,被阻碍结婚更加讨厌。
摆在眼前的难题让“林轩”感到困惑。
好在,周箐之前的做法给了“林轩”一些参考:夫妻之间的沉疴最好由他们自行解决,李兰芳积攒的敌意应该释放在对的人身上。
不过周箐做得到的事,李兰芳也能做得到么?
答案无从得知。
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林轩”望着天花板构想各种场景,等待最后一块拼图登台。
……
李兰芳睡不着,她早早起床来到厨房,准备说好的“花胶炖鸡”。橱柜放山货的那层,除了花胶还有香菇、竹荪一类提味菌子。
她捡了一包竹荪出来给儿子补身体。
不像肥美多汁的鸡腿菇,这味菌菇通体洁白,带着一层漂亮的镂空花边,但主干却瘦弱干瘪,瞧起来非常弱不禁风。
李兰芳看着水盆里软趴趴的白色竹荪,忍不住叹气:
怎么就不行了呢?
林轩是李兰芳的心血结晶,是林家的命根子。
但命根子能成为命根子的前提是他有令“兴旺家族香火”的宝贝。
不行这个事实狠狠挫伤了李兰芳的自信。
小镇居民邻里和睦,关系融洽,谁都知道林轩有个交往五年的女朋友。
那乡下女孩虽然死了外婆无依无靠,但手里还攥着一套学区拆迁房。只要款一下来,两人结婚,林轩就能用夫妻共同财产在C市住上大房子。
不仅如此,余下来的钱还能二老买个小二手房,把他们接去城里美美享福。
对此,李兰芳只是笑笑,说“轩轩是凭借自己努力在C市扎根,多的是城里小姑娘追她。都是独生女,到时候老丈人贴房子当嫁妆,也不差周箐一点拆迁款。所以小孩争气,做妈也就不那么物质。只要两人感情好,女孩孝顺便足够了!”
她这话说的很和气,一来是显得自己这个婆婆大度,二来是给所有心怀鬼胎,觉得“正式结婚前一切皆有可能”的小姑娘们上上发条:想进林家最重要的是“孝顺”。
可现在这套行不通了,万一把周箐逼急了,去镇上说一嘴“林轩不行”,那到手的鸭子就全飞了。
好人家结婚是为了过日子,不会送女儿守活寡。图钱的也知道林轩“抛弃发妻”,又给不出好种子,连母凭子贵换点抚养费都弄不到。
林家那高不可攀的门槛一下成了笑话。
到时候她李兰芳就不是美美去C市享福,而是从小镇上落荒而逃了。
李兰芳因此变得畏缩,看向周箐的眼里多了几分优柔寡断的伤感。她端着汤碗,轻轻喊了声儿媳:“箐箐,醒了?来喝点鸡汤吧。”
“昨晚是妈太激动了,我年纪大了点,思想太陈旧,跟不上时代。年轻人的事,还是你们自己最了解,你们在一起都五年了……我也插不上话呀。”
“我不在的时候,你一边上班一边照顾轩轩也不容易。怎么样,昨晚没打扰到你休息吧?”
她看着周箐一副受过滋润的样子,觉得事情还有转机,决定先打点感情牌,其他交给儿子就好。
十点上床,从零点睡到八点半自然醒,周箐身心都得到了释放。但再好的心情都在看到李兰芳的那刻跌了下去。
周箐不觉得她那幅小心翼翼的样子可怜。
印象中,这位婆婆看她的眼神永远是傲慢冰冷的,无时不刻在审视她的价值的姿态让周箐感到紧张,她暗自思考:
怎么样她才能配得上林轩?据说林轩公司三十五岁退休能拿几百万,那加上房子,她也有差不多资产,能让婆婆满意么?
天平那端的砝码究竟是什么?
——是香火,只要没有那东西,林轩就成了“女人”,和周箐差不多价值。李兰芳自然能开始尊重周箐。
周箐看清了这点,她无法和李兰芳和解。她们这辈子最亲近的关系是“互不干扰”。
她礼貌地笑了笑,宁愿去吃“林轩”昨晚剩在冰箱里的排骨汤:“是有点打扰,毕竟家就这么点大,又是单人床,实在不方便。”
“中午爸也要过来,到时候给你们定附近酒店吧。”
人到五十岁,身体就不再需要那么多睡眠。林父一早给“林轩”发了短信,说他会在今早到达C市。
“林轩”在刷牙时,把这个喜讯转达给了一旁擦脸的妻子。自昨晚一起洗澡后,祂似乎干什么事都喜欢靠在周箐身边。
祂又在观察我么?
周箐觉得女人擦面霜这种小事并不值得怪物学习。
不过祂的好奇在烹饪上的确取得了成效。
排骨肉炖得软烂适口,晚市的切片冬瓜不太新鲜,“林轩”最后换成了应季的莲藕,软而面的藕块中带着淡淡的回甘。
周箐垂头咬着筷子,打算再去厨房盛一碗。
另一边,被扫地出门的李兰芳瞪大眼睛,努力辩解:
“外面多不方便啊!我得用家里厨房给你们做点吃的才行。”
“哪有让客人做饭的道理?”
“林轩”端着周箐的小熊煎锅走了过来。祂淡淡扫了李兰芳一眼,弯腰把那个盛鸡汤的小碗推到一边,将金黄的蛋饼夹进周箐面前的瓷盘。
“白天喝鸡汤有点油,我来弄就好。”
祂平静地说出一天计划:
“中午我们出去吃,刚好爸十点半到车站,我定了车站旁的酒店。那家临江,鱼做得很好,还有一个很大的商业圈。吃完饭,我们可以在商场逛一会儿,等到两点,我要带周箐去珠宝工坊选订婚戒指。”
“年假只有几天,还有很多订婚的准备要做,可能照顾不到你。”
“林轩”望向李兰芳,态度很礼貌,话语间却没有留给她周转的余地。
“走吧,好久没见,我也想爸了。”


第二十二章
【22】
李兰芳去收拾行李, 周箐坐在卧室梳妆打扮。
从流星雨降临到现在,各种失踪、杀人案件尚未登上头条,这说明寄生在人类身上的怪物大都有些头脑。
只要乖乖呆在公众场合, 避免和陌生人相处, 就能很大程度规避风险。但保险起见,周箐出发前还是取出香水瓶,用力按了几下,好掩盖自身独特的血香。
起初,周箐打算回购功臣“柑橘园的少女”, 无差别伤害靠近她的所有生物。但一侧的“林轩”喃喃着“柑橘”二字皱起了眉头。
回忆并不愉快, 祂循循善诱道:“真的要选这款么?独特的香味反倒很显眼,你也不知道仓库有没有留下残香吧?不需要刺激性很强,只要足够浓郁就好。”
周箐用余光瞥了“林轩”一眼,忍不住在心底发出感叹:虽然早就见识到了祂的本事, 也做了心理准备, 但祂真是个天生的犯罪大师。
她努力回忆之前阅读过的香评,在把“柑橘少女”买回家供着, 按照约定给店家冲好评之余, 选择了一款偏成熟的女士浓香水。
“走向终结的蔷薇”, 主题灵感来自一则童话故事, 女巫将被诅咒的花朵送给无情的暴君,花朵凋谢之时就是他的死期。
香水主调为玫瑰和胡椒,液体是深沉的酒红色,像迷路的路人举起提灯, 窥见不远处古堡森然的轮廓。那时夜风吹开腐朽的窗帘, 一朵紫红的玫瑰被月光照亮。曾经鲜红如血的花朵被时光风干, 香味浓缩在发皱的花瓣里, 辛辣而馥郁。
如同野兽标记猎物,“林轩”抱她时喜欢反复厮磨她的脖颈。
周箐猜测脖颈也算人类的气味腺,临行前重点照顾了这个部位,“你觉得怎么样?应该不会被发现吧。”她放下长发,回头征求“林轩”意见。
祂跟她保持了一臂距离,轻轻挑起周箐背上一缕长发,绕在指尖把玩:“很衬你。”
祂越来越像人了。
周箐又往包里塞了点女子防身常见物品。
三个人一起去车站接人未免有些兴师动众。周箐开车把人带到酒店,大家分头行动。李兰芳去房间放行李,她去餐厅座位选菜,林轩而步行至车站接他爸。
正如林轩说的,这家临江水产比较有名,周箐在菜单上翻了翻,先给自己选了一道“铁板鱿鱼”。
……
“林轩”走在林承德身侧,面无表情地听着父亲念叨不止:
“又吵架了?哎,你这孩子……男人要有担当,保护好箐箐才行。我当年就是有太多遗憾,没能珍惜心爱的姑娘。”
“我知道你最近工作晋升,事业有了点成就,难免会骄傲。但你要懂得‘家不和,万事休’这个道理。没事多和我聊聊,爸是过来人,绝对不会害你。”
不像谢顶发福的同龄人,林承德体态保持的很好,依稀能窥见年轻时清俊青年的残影。
林承德自诩文化人出身,花白的头发整齐的梳成三七分,银框方形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常年一只名牌钢笔插在衬衣的上兜,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什么退休教授。
这男人平素最不屑老婆泼辣世俗的说话方式,可惜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他一开口就暴露了他也喜欢说车轱辘话的弱点。
“林轩”就着这些细节搜寻有关父亲的回忆。
作为林轩的父亲,林承德至少年轻的时候聪明过,从若干同龄人中脱颖而出,是小镇唯一的大学生。
得益于英俊的外表,林承德很快交上了城里的女朋友,可谓爱情学业双丰收。
他踩着单车行过校园大草坪的照片,如今还摆放在老家的五斗柜上。
奶奶还活着时,曾伤感地抚摸相框,感叹:“承德哪里都好,就是运气不行。”
国家分配工作的年代,林承德在毕业后被安排到了隔壁小镇的工厂。但女朋友是当地人家,动了动关系就把宝贝女儿留在了本地,他们本就瞧不上林承德的家庭背景,自然也没有帮扶的意思。
城里和小镇隔着两天一夜的火车,穷小子和千金的爱情戏走到尾声,这时候就到了李兰芳出场的时候。
城里的男大学生马上报道,多少小姑娘蠢蠢欲动,李兰芳的家人劝她赶紧把握住机会。
遥想当年,李兰芳也是厂里一朵娇艳的玫瑰。
乍一看林轩挺拔的身型以及面部轮廓,与林承德如出一辙。但仔细打量的话,不难发觉他女孩子似纤长的睫毛,尖尖的虎牙、俊朗深邃的眉眼其实来自母亲李兰芳。
不乏追求者的她对父母的催促很是不屑,但这种随便看一眼敷衍了事的态度,在瞧见林承德本人时发生了极大转变。
林承德年轻的时候实在很漂亮,和小镇土生土长,大夏天穿着个背心在路牙子乘凉的莽汉不同,这个小伙子说话文质彬彬,远眺窗外时,微风吹动黑发的样子,像极了文艺片里的男主角。
李兰芳扯了扯辫子上的发花,声音有些别扭:
“喂——你是新来的吧!我是隔壁的李兰芳,你妈和我妈原来是同学。她听说你来这边上班,就切了西瓜,叫我送来。”
“谢谢你,我是林承德。”
他冲她颔首,牵动嘴角,笑得很腼腆。
那笑容像缕春风,吹动李兰芳的心扉。她看得有些痴了,决心做点什么。
曾经的心上人是远在天边的月亮,怎么也触及不到,时间久了,朦胧的月光就成了平淡的白蚊帐。而热烈的玫瑰就开在手边,芬芳扑鼻扰乱了林承德的心思,他有了新的朱砂痣。
李兰芳跟林承德奉子成婚。
婚礼将至时,他城里的白月光跑来见了林承德一面。
工作后,家里给白月光介绍了一个新的对象。卫生所的医生,说留过学,看起来有点墨水在肚子里。但终究矮了些,相貌也没有林承德帅气,还少了点斯文浪漫。
她一方面接过医生的花,跟他谈天气聊理想,另一面又总觉得对方物质低俗,惦记着英俊的旧情人,在做决定前越想越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