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说我给难住了;真这样想的话,一定是弄错了归纳法的道理。套句运动界的行活,我可是‘百发百中’。线索始终没断过。任何一个环节都没脱掉。我已经追到这个秘密的底了;那个底就是钉子。我刚说,外表上看来,这钉子跟另一扇窗子上的钉子丝毫不差;尽管看起来这是真凭实据,可是眼看线索马上就要解开,比起来,这凭据根本毫无价值了。我说;‘这钉子一定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伸手一摸,手指头就箝出了钉头,外加二三分长的钉身。钉身的其他部分还在钉眼里,就是在那儿断掉的。断口是老的,因为边上全生了锈,分明是锤子捶断的,一捶就将钉头多少捶进下边窗框的顶上。当下我就把针头重新放在刚才取出的缺口里,果然活象一枚钉子——一点缝都看不出。按了下弹簧,我轻轻把窗框推上见时;钉头还牢牢嵌在窗框的钉眼里,一齐推上去了。我关上窗,钉子又成了整整一枚了。
“说到这儿,闷葫芦总算打破了。凶手是打床头上那扇窗口逃掉的。凶手一逃,窗就自动关上了,或者是凶手故意关上的也说不定,窗也就给弹簧挂上了;警察把弹簧的那股力错当做钉子的力——就此认为不必再追究了。
“第二个问题要研究的就是逃下去的方式。这一点,我跟你绕着屋子兜了一圈,就胸有成竹了。隔开那扇窗子五尺半左右的地方,有根避雷针。谁也没法从这根避雷针上够着窗口,别说是跳进窗里了。可是我看到四楼的百叶窗是别的一种,巴黎的木匠师傅称做‘铁格窗’——这种款式目前很少来用,在里昂和波尔多某些古老的府邸上,倒还时常看得见。样子象普通的门,是单扇,不是双扇,只是下半扇是格子窗,或者铸成镂空铁栏,这就可以给人当作绝妙的把手。列士巴奈太太家的百叶窗足足有三尺半宽。咱们当时从房子后面望上去,看到两扇百叶窗全都半开半闭——就是说,百叶窗跟墙面恰正成个直角。警察大概也象我一样,查过那幢楼房的后面;要是检查过的话,不会不看这两扇铁格窗的宽度,但他们没看出窗子有这么宽,就算看到了,反正也没当做一回事。其实,他们既然深信这地方不能当做逃的出路,自然在这儿检查得马马虎虎了。可是,我看清楚了,床头窗口那扇百叶窗如果完全推开到挨着墙,离开进窗外还不到两尺呢。还有一点也很清楚,只有身手异常矫捷,胆大包天,浑身使劲,才可能从避雷针爬进窗里。现在假定这扇百叶窗完全敞开,只有二尺半的距离;强盗大可以紧紧抓住百叶窗上的铁格。然后松开避雷针,两脚牢牢顶住墙,大胆从上面纵身一跳,他就可以把百叶窗顺势一推关上了。如果假定当时开着窗,连他的人都可以趁势跳进屋里。
“希望你特别记住一点,刚才说过,要干那么危险,那么困难的绝技,必须身手异常矫捷,才能马到成功。我的用意,首先就是让你知道,跳窗这件事可能办得到;——不过,其次,也是主要一点,请你记住,必须具有特别灵活的身手,简在是不可思议的身手,才跳得成。
“不消说,你会用上一句法律辙儿说‘把事实证明一下’,我与其强调充分估计凶手跳窗必须具备的矫捷身手,倒不如低估一些的好。这在法律上也许用得上,在推论上却行不通。我最终目的只是搞清事实真相。眼前的用意,就是要你把我刚才说的联想一下:异常矫捷的身手和那种特别尖锐或者刺耳的喊声,乱七八糟的声音,那声音是哪国口音,可没有一个人说的相同,而且发些什么音也听不清。”
听了这番话,我心里一下子似懂非模的,隐约懂得了杜宾的意思。似乎快要领会了,却又无法理会,恰如有时候,人们心里快要回想起来,想到头来,偏偏又记不起一样。我朋友接着又大发宏论。
“不说你也明白,”他说道,“我已经把话题从溜出去的方式扯到溜进来的方式了。我的用意无非提醒你,出去进来都用同一方式,都在同一地方。现在回过头来讲讲室内情况吧。看看这儿的现象吧。五斗橱的抽屉,据说给人搜劫过,可里头还有不少衣物。因此这种结论实在荒唐。这不过是个猜测——非常愚蠢的猜测——仅此而且。怎么知道抽屉里发现的这些东西不是完整无缺的呢?列士巴奈太太母女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没看见有什么人来往——难得出门——用不着好多会替换衣服。抽屉里的这些衣物,至少是母女俩手头所有的最好衣物。要是有贼偷走什么的话,干吗不偷最好的——干吗不全偷走?一句话,干吗不拿四千法郎的金币,反而拿衣服添麻烦呢?金币没拿走。银行老板米尼亚尔先生说的那笔钱。几乎原封不动放在地板上两个袋子里。警察单凭一部分供词说把钱送到门口这一点,就对谋杀的动机,产生错误看法,希望你心里可别存这种看法。送去一笔款子,不到三天,收款人就遭谋杀,象这种巧合的事,人生中随时随地都碰得到,而且蹊跷何止十倍于此,可又何尝有人注意过呢。一般说来,巧合的事是思想家之流的绊脚石,凭他们的那种学问,可不懂得或然性的理论——要知道人类科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取得极为辉煌的成就应当归功于这种理论。在目前这件事上,要是金币丢了,那么三天前送款子的事。就不仅仅是巧合了。那一来,倒证实了关于动机的看法了。不过,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要假定这个暴行的动机是为了钱,那势必认为凶手是三心两意的白痴,竟然现成金币不拿,而且连原来的动机也忘了。
“现在可别忘了我提请你注意的几点——特别的声音,异常矫健的身手,以及那样惨无人道的离奇凶杀案竟然毫无动机——咱们回过头来看看凶杀的惨状吧。房里这个女人给人用手扼死,然后给人倒栽葱塞进烟囱里。普通凶手可不用这种杀人方式。尤其不用这种方法藏尸灭迹。照尸首给塞进烟囱的情况看来,你就会承认那里头有点离奇古怪——一般看来,人们决不会做出这种事,哪怕凶手是最最狠毒的人。你还想想看,把尸体硬塞进这么狭的洞里,几个人一齐使尽力气都拖不下来,那股子劲该有多猛啊!
“好了,回过头再看看凶手使出那股神力的其他形迹吧。壁炉上有几大把花白的头发。这是连根拔起来的。你总也知道,哪怕从头上一把拔下二三十根头发,都得使出好大的力气。你我都看到那几把发丝,发根上还连皮带肉呢,真叫人看得心里发毛——由此可见那份力气大得要命,说不定一气儿拔得下五十万根头发呢。老太太不单喉管给割开,而且脑袋完全跟身体分了家——凶器不过是把剃刀罢了。我希望你对这些兽性般残酷的罪行也注意一下。至于列土巴奈太太身上的瘀伤,我暂且不说什么。迪马先生和他那位可敬的助手艾蒂安先生,全声明这些伤痕是钝器所伤;这两位先生在这方面说得很对。钝器明明就是院子里铺的石头,被害人就是从床头那扇窗里给扔下来的。这个看法现在看来尽管简单,警察却忽略了,忽略的原因正是他们忽略百叶窗的宽度一样——因为那两枚钉子的关系,他们的脑子就给堵死了,想不到窗子可能开过。
“如果现在,除了以上说的这些情况之外,你再好好回顾一下室内凌乱异常的情况,就有利于咱们综合这几点。惊人的矫捷身手,超人的力气,残酷的兽性,毫无动机的惨杀,完全违反人道的恐怖行径,在不少国籍的人耳朵里,听来都象外国口音的声音,而且没有清楚明了的音节。请问你得出什么结论来呢?听了我这番话,你心里有了什么话?”
听到杜宾问我这话,我顿时浑身发毛,说道:“这是疯子干的勾当,是附近疗养院里逃出来的武疯干的。”
他答道:“你的看法倒也有些道理,但疯子即使神经病大大发作,声音跟楼梯上听到的那种怪声也根本不一样。疯子总有个国籍吧,尽管说的话前言不对后语,可是发音总首尾一贯吧。再说,疯子的毛发也不是象我现在手里捏着的这种。这一小撮毛,我是从列士巴奈太太捏紧的手指缝里拉出来的。你倒说说这是什么?”
“杜宾!”我吓得浑身一点气力都没有了,说道。“这毛真是非常少见——这不是人的毛发啊。”
“我也没说是啊,”他道,“不过,在没肯定这点之前,我要你看看描在这张纸上的一小幅草图。这张画画的就是一部分供词所说的列士巴奈小姐喉部有‘深黑的瘀伤和深深的指甲印’,另外,迪马先生和艾蒂安先生的供词里,却说是‘几块青痕,显然是指痕’。
“你就会看出,”我朋友接着说道,一边把那张纸摊在我们面前的桌上,“这张草图说明扼得多么有力,多牢。一点都看不出松过手。个个指头都保持原来狠狠嵌在肉里的样子,可能是扼到死者断气才放手的。你倒试试看,把手指头同时放在这几个指印上。”
我试了一下,可是不成。
“这样试验可能不够好,”他说道。“纸头摊成了平面;可是人的脖子是圆筒形。这儿有根木柴,跟死者的脖子差不多粗细。把这张草图包在上面,再试试看。”
我照做了;可是这回显然比上回更加费劲。
我道:“这不是人手的指印。”
杜宾答道。“那就看看居维易(法国动物学家和古生物学家)的这节文章吧。”
这是一段有关东印度群岛的茶色大猩猩的详细解剖和一般描写。这种哺乳类动物。尽人皆知体格魁伟,力大无穷,灵活非凡,生性残酷,爱好模仿。我看了顿时明白这件恐怖透顶的血案是怎么回事了。
我看完那段文章,就说:“这上面关于猩猩瓜子的描写,恰恰和这张草图上的一模一样。我看除了这儿提到的猩猩之外,没其他动物的指印跟你描下那种一样。这撮茶色毛发也跟居维易说的那种野兽的毛发一样无异。不过我对这件恐怖疑案的细节还是不能了解,再说人家都听见有两个人吵架的声音,其中一个确实是法国人的声音。”
“说得对;你总记得,那些证人几乎异口同声说这人说过一句话,说的是‘天哪’。证人之一,糖果铺老板蒙塔尼说得好,他说这句话在当时的情形下,听来表示规劝和忠告。因此,我就将打破闷葫芦的希望寄托在这两个字上了。一个法国人知道这件血案。可能他跟这件血腥罪行丝毫没有关系,当然十之八九是这样。猩猩也许从他那儿逃走了。他也许追到寝室里来过;可是在当时那种混乱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法重新抓住猩猩。猩猩至今还没给抓住。我不再猜测下去了——我可没权利称做别的——因为这些猜测所依据的一点看法简直根据不足,连我自己心里都分不出是对是错,再说我也不敢妄想解释得别人听懂。那么咱们就把这称做猜测,就当猜测一样谈谈吧。如果这个法国人确实象我所假定的,跟这件惨案无关,那么昨天咱们回家时,半路上我到《世界报》报馆登的这段广告,就会把他招到咱们寓所里来,这份报纸是专为航运界办的,最受水手欢迎了。”
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我看到了下面一段广告:“招领——某日清晨(按即发生凶杀案当天早晨)在布伦林中,寻得婆罗洲种茶色巨型猩猩一头。据悉该猩猩系马耳他商船上一名水手所有,失主一经说明失物情况,核对无误,并偿付少许俘获资及留养费,当可领回。失主请驾临市郊圣杰曼区某某路某某号三楼洽取为荷。”
“你怎么知道这人是个水手,”我问道,“还知道他是马耳他商船上的人?”
“这我不知道,”杜宾道。“不敢肯定。可是,这儿有一小根缎带,看缎带的样子,油腻腻的那副脏相,可见这是水手系头发用的,水手不是喜欢梳长辫子吗。再说,这缎带上打的结除了水手,没什么人会打,而且只有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会打。我是从避雷针柱脚下捡来的。这不见得是死者的东西。我从这根缎带得出结论,认为这法国人是条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要是说到头来,推论得不对,那么我在报上登这么段广告,也没坏处。如果错了,他也只会当我看了某些表面现象搞错了,决不耐烦来盘问我。可要是对了,我就达到目的啦。这法国人虽然跟这件人命案子无关,却知道这件案子,他见了广告,势必再三犹疑,不敢就来认领猩猩。他心里会这样想:——‘我可没罪;我人穷;猩猩可值一大笔钱——对我这种处境的人来说,这确是件宝贝——何必庸人自扰,因担心出事而把猩猩白白送掉呢?猩猩就在眼前,一伸手就可抓到。这是在布伦林里找到的——离开惨案现场老远老远呢。怎会给人疑心这勾当是头凶兽干出来的呢?警察都束手无策——连一点线索都找不到。就算他们追到了这头畜生,也无法证明我知道这件人命案子,也不会因为我知情,加我罪名啊。尤其是人家已经知道了我,登广告的指出我是这头野兽的原主。真不知他到底摸了我几分底。要是白白放弃值这么一大笔钱的宝贝,人家又知道是我的,岂不叫人对这头畜生起疑。要我引人注意,那可不行,要我引人注意那头畜生,也不行。我要去应这广告,领回猩猩,好生看管,等到事过境迁再说。”
这工夫,我们忽然听得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
“准备好手枪,”杜宾道,“不过没我的暗号,可别开枪,也别露馅儿。”
屋子大门原本开着,来人没按铃就走了进来,走上几级楼梯。谁知,这时竟踌躇不决了。不久听得他下了楼。杜宾赶紧奔到房门口,倒听得他上楼来了。他没再往回走,下定决心一步步走上来敲敲我们房门。
“请进来,”杜宾说,声调又高兴又热情。
进来一个汉子。一看就知道是个水手——长得魁梧结实,孔武有力,一脸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给人印象不坏。他脸上给太阳晒得黎黑,倒有一大半给络腮胡子和八字胡须遮掉。手里拿着根粗粗的橡木棍,看上去身边倒没其他武器了。他笨手笨脚地鞠了个躬,用法国话跟我们道了“早安”,虽然有几分纳沙忒尔(法国北部城市)口音,但仍然听得出原籍是巴黎。
“请坐,朋友,”杜宾道。“想必你是来领猩猩的吧。说实话,你有这头猩猩,真叫我眼红;这真是头出色的猩猩,不消说,非常值钱。你看有几岁了?“水手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看他一副神情,就知道心里一大块石头落了地,接着他有恃无恐地答道:“我也说不出——至多四五岁罢了。在您这儿吗?”
“不在;我们这儿可没关猩猩的设备。在附近迪布尔街的一家马房里。明儿早晨可以去领回。你当然是准备来认领的吗?““那还用问,先生。”
“我真舍不得,”杜宾道。
“我并不想让您白白受累,先生,”水手说道。“我决不会味了良心做事,我一定好好酬谢您——换句话说,只要合情合理,什么都行。“
“好,”我朋友答道,“的确非常公平。让我想想看!
说到末尾,杜宾声调很低,而且很沉着。他就这样沉着地走到门口,锁上门,把钥匙收在口袋里。再从怀里掏出手枪,不慌不忙,放在桌上。
水手脸上顿时涨得血红,仿佛憋得透不过气来,一味在挣扎似的。他一骨碌跳起身,握紧木棍;但转眼又坐了下来,浑身直打哆咦,脸色变得死白。他一言不发。我看了不由打心眼里同情他。
“朋友,”杜宾对他客客气气地说,“犯不着这么大惊小怪——实在犯不着。我们对你并没安什么坏心眼。我拿君子的人格和法国人的人格向你担保,我们决不想害你。
我完全知道你跟毛格街这件惨案没关系。可也不能否认,你跟这件案子多少有几分牵连。
听了我刚才说过的话,你势必知道我在这件案子上,自有掌握材料的来路——你做梦也想不到。事情就是这么样。你并没犯什么罪,说真的,没有罪名。你原可以大着胆子抢一通,可你连抢劫这罪都没犯。你没什么好隐瞒的。没理由隐瞒。另一方面,就拿道义来讲吧,也应当把知道的一切都老实交代出来。眼前有个无辜的人,为了这罪名,关在牢里,只有你能说出谁是这件案子的凶手。“
水手听了社宾说出这番话,才大大地定下心;只是原来那副肆无忌惮的神气一下子都没了。
“老天保佑!”他匆匆缓了口气说道,“我就把这件事,尽我所知全告诉您把;——不过我并不指望您信我一半话——要是指望您相信,才叫傻呢。怎么说我也是没罪的;万一我要因此偿命,也要全都说出来。“
他叙述的事情大体如下:不久前他航行到东印度群岛,跟一伙人在婆罗洲上岸,深入内地去游览。他跟个伙伴捉到了这头猩猩。伙伴死了,猩猩就落在他一个人手里了。
归途中,猩猩野性难伏,害他费了不少劲,才终于带回巴黎,太平无事得关在家里,为了免得招惹街坊邻居向他打听,徒生麻烦,他一直谨慎地把猩猩藏开,等到猩猩脚上给甲板木刺扎坏的伤口好了再说。目的就是想把猩猩卖掉。
那天晚上,或者不如说是出人命案的那天清晨,他跟几个水手玩了一通,回到家里,只见这头野兽呆在他卧室里,原来它是从隔壁一间密室里破门闯进来的,原还以为把它关在密室里不怕它逃走呢。猩猩拿着把剃刀,满脸肥皂泡,坐在镜子前,打算刮脸,不用说,准是从前它打密室的钥匙洞里看到主人这么做过。眼看这么凶猛的一头巨兽,手里拿着这么危险的一把凶器,又使得这么熟练,他不由吓坏了,一时不知怎么是好。他一向用鞭子压服这头猛兽,哪怕野性大大发作时也压得住,这回他又用上了鞭子。猩猩一见鞭子,顿时跳出房门,奔下楼,真是不巧,有扇窗子正开着,它就跳出窗子,逃到街上去了。
法国水手大失所望地追了出去;这头猩猩,一手仍然捏着剃刀,不时停下脚回头看看,对追赶的人挤眉弄眼,指手画脚,等到快追上时,才又逃跑。这样追来追去追了老半天。
这时快清晨三点钟了,街上一片死寂。逃到毛格街后面一条胡同里,猩猩看见列士巴奈太太家四楼寝室那扇开着的窗子里有灯火,不由得留了神。它奔到屋子跟前,一眼看见避雷针,就身手异常矫捷地顺杆爬上去,百叶窗子正巧开着,靠着墙,它一把抓住百叶窗,趁势纵身一跳,跳到床头上。这一套工夫不消一分钟就耍完了。猩猩一闯进房里,百叶窗就又给踢开了。
这时,水手心里又喜又急。喜的是,这回大有希望把野兽重新抓住,因为它既然自投罗网,就不见得逃得出来,要么顺着避雷针爬下来,只要下来就可以截祝急的是,这畜生不定在屋内会干出些什么来,真是放心不下。这一想,他就照旧紧追不放。要爬上避雷针倒不难,尤其是个水手更不在话下;可是刚爬到齐窗口,窗子离开他还有一大截路,就爬不进去了;至多只能探出头去看看屋内的情形。这一看差点没把他魂吓掉,失手摔下来。就在这时,半夜里传来凄厉呼叫,惊醒了毛格街居民的好梦。列士巴奈太太母女,身穿睡衣,看来正在整理上文提到过的铁箱里的信件。这口铁箱原先就已推到房间当中,打开着,里头的东西全散在地上。被害人准是背对着窗口坐着;从那头野兽闯 进房里,到传出喊声这段时间来看,她们大概没马上看见它。一定把百叶窗啪啪地响当作给风刮的呢。
水手朝里一看,只见这头巨兽早已揪住列士巴奈太太的头发(她刚梳过头,头发全披散开来),这时正模仿理发师,挥着剃刀,在她脸上乱刮。女儿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她早就昏倒了。这时,老太太的头发给揪了下来,她又喊又叫,拼命挣扎,猩猩原来大概没存恶意,这一来就勃然大怒,顿起杀心。猩猩那条铁臂使劲一挥,差点没把脑袋割下来。猩猩一见血,恰如火上加油,益发狠了。只见它咬牙切齿,两眼杀气腾腾,扑到那姑娘身上,伸出可怕的爪子,扼住脖子,扼得她咽了气才松手。这当儿,它眼睛骨溜溜地乱转,凑巧看到床头外边主人那副吓坏了的脸色,心里准没忘了催命鞭的滋味,顿时不再发火,反而害怕起来。自知难逃一打,就一昧想掩盖犯下的血腥罪行,紧张不安地在房里跳来跳去;碰到什么家具,就一把掀翻砸烂,还拖开床垫。临了,先抓起小姐的尸体,塞在事后发现尸体的那烟囱里,再马上拉起老太太的尸体,从窗口一头扔下去。
猩猩拖着遍体鳞伤的尸首走到窗口,水手就吓得缩了回去,连爬都爬不动,只得顺势滑下去,赶紧马上回家——生怕这件惨案闹穿,害他受罪;惊恐之下,巴不得把这头猩猩的命运置之度外。大家在楼梯听见的话,就是那法国人吓得失声叫出来的,当中还 夹杂着那野兽神哭鬼号般的吱吱叫。
我没什么好再交代的了。猩猩一定是大家破门过去前,顺着避雷针逃出房的。它跳出窗口时准把窗子碰上了。后来,猩猩给失主亲自抓到,卖给植物园,得了一大笔钱。
我们到警察厅长的官衙里报告了事实真相。杜宾另外串插一些意见,勒。本才当场开释了。
厅长大人尽管对我朋友有些好感,可是眼看疑案破获,掩饰不住心头羞惭,只好冷言冷语刺了一两句,聊以自慰,说什么不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让他说去吧,”杜宾认为犯不着答腔。“让他发发宏论,他才安生。我把他将死,就称心了。话说回来,这件疑案他破不了,根本不象他想的那么是值得奇怪的事;因为老实说,我们这位朋友警察厅长尽管老奸巨猾,却欠缺深谋远虑。他有智无谋。只有头,没有身体,跟拉浮娜女神的像一样——顶多只有头和肩膀,象条鳌鱼。但到底不失是个机伶鬼。那套油滑手段特别叫我喜欢,他就是靠那套功夫以智囊闻名于世。我意思是说他只会‘否认事实,强词夺理’。“

金甲虫.1
瞧!瞧!这家伙在穷跳!
他给毒蜘蛛咬了。
——多年以前,我跟一位名叫威廉。勒格朗的先生结成知己。他出身雨格诺教徒世家,原本家道富裕,不料后来连遭横祸,只落得一贫如洗。为了免得人穷受欺,就远离祖辈世局的新奥尔良城,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附近,苏里文岛上安了身。这座岛与众不同,几乎全由海沙堆成,长约三英里,宽里没超过两三百步。有条小得看不大清的海湾,横贯小岛和大陆之间,缓缓穿过一大片芦苇丛生的烂泥塘,水鸡就爱在那一带做窝。不难想象,岛上草木寥寥无几,就是有,也都长得矮小。参天高树根本就看不到。西端有座毛特烈堡,还有几间简陋木屋,每逢盛夏,便有人远避查尔斯顿城里的尘嚣和炎热,租了木屋住下。靠近两端,倒可以看到一簇簇棕榈,但除了这一角,和海边一溜坚硬的雪白沙滩,全岛密密麻麻的长满芬芳的桃金娘。英国园艺家异常珍视这种灌木,在当地往往长得高达十五英尺到二十英尺,连成树丛,密得简直插不下脚,散发出馥郁香味,到处弥漫。在这片树丛深处,靠近小岛东端,比较偏僻的那一头,勒格朗盖了小小一间窝棚。当初我跟他萍水相逢,他就住在那里了。这个隐士身上有不少特点引人注意,令人敬佩,所以我们不久便成了朋友。我看出他富有教养,聪明过人,就是感染了愤世嫉俗的情绪,心里忽而热情洋溢,忽而郁郁寡欢,这种怪脾气动辄发作。他手边书籍倒有不少,就是难得翻阅。主要消遣只是钓鱼打猎,否则便顺着沙滩,穿过桃金娘丛,一路溜达,或者拾取贝壳,或者采集昆虫标本——他收藏的昆虫标本,连史磺麦台姆之流也不免眼红。每回出去走走,总随身带着一个名叫丘比特的老黑人。勒格朗家道败落前,丘比特就解放了,可他自以为理该寸步不离的侍侯"威儿小爷",任凭威胁利诱,都打发他不走。想来是勒格朗的亲戚,认为这流浪汉有些精神失常,才想出办法让丘比特渐渐养成这种梗脾气,好监督他,保护他。在苏里文岛所在的纬度上,冬天难得冷到彻骨,秋季时节根本不必生火。可话又说回来,一八XX年十月中旬光景,有一日居然冷得出奇。太阳快下山,我一脚高一脚低的穿过常青灌木丛,朝我朋友那间窝棚走去。当时我住在查尔斯顿,离开苏里文岛有九英里路,来往交通工具又远不如日前这么方便,因此有好几个星期没去探望他了。我一到窝棚前,照例敲敲大门,竟不见有人应门,我知道钥匙藏在哪里,一找就找到了,打开门,直闯进去。只见壁炉里烈火熊熊。这可稀罕,倒也正中我下怀。我脱掉大衣,在一张扶手椅上坐下,靠近哔哔剥剥烧着的柴火,就此耐性等待两位主人回来。天黑不久,他们回来了,亲热透顶的款待我。丘比特笑得嘴也合不拢,满屋乱转,杀水鸡做晚饭。勒格朗正好犯着热情洋溢的一种毛病——要不称做病,那叫什么好呢?他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新品种双壳贝,此外,追踪结果,仗着丘比特帮忙,还抓到一只金龟子,照他看,完全是新发现,不过他希望明天听听我怎么看法。“何不就在今晚呢?"我一边问,一边在火上烤着双手,心里可巴不得那一类金龟子统统给我见鬼去。”早知道你来就好了!"勒格朗说,"可有好久没见到你了,我怎么料得到你偏偏今晚来看我呢?刚才回家来,路上碰到毛特烈堡的葛XX中尉,一时糊涂,竟把虫子借给他了,因此得到明天早晨,你才看得到。在这儿过夜吧,等明天太阳一出,我就打发丘去取回来。真是美妙极了!“